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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松文章精选
以下为清·徐松文章的精选集,欢迎大家品鉴!
宋会要辑稿
- 职官七五
黜降官一二
【续会要】
嘉定六年八月二日卷首原标「续会要」。,知镇江府俞应符放罢。以臣僚言其比知宁国,托名修城,多破官钱,先有是命。既而监察御史倪千里复言其守京口,苛刻聚敛,乞禠秘阁修撰职名。
四日,魏大有改知荆门军指挥寝罢,且与祠禄。以臣僚言大有气貌粗俗,举止疏狂,必无和平之政。
十四日,前知常德府赵师垂降一官,知常德府鲍粹然降一官放罢。先是,知常德府鲍粹然申,师垂前任妄支钱物,贪黩可见。既而给事中曾从龙复言,见任知府鲍粹然以交承之谊,持告讦之私,其间张皇失实,先有是命。既而湖北提举尤棐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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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 职官七六
收叙放逐官一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五日,太祖即位赦书:「应贬降、责授及勒停官,并与恩泽。」
干德元年十一月十六日南郊赦书:「诸贬降官吏未量移者与量移,已量移者与复资,已复资者与叙用,余者委刑部分析贬降缘由闻奏听旨。除名合叙理者,于南曹投状,准格处分;勒停官各与降资叙用。」开宝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九年四月四日南郊赦,并同此制。
二年二月七日,尚书刑部言:「准旧《刑统》,晋天福六年 :『准《长定格》,特 停任及削官人,及曾经徒流、不以官当者,经恩后本官选数赴集。』况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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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 职官七七
起复
【宋会要】
宋朝之制,文臣谏舍以上、牧伯刺史以上丁父母忧者,皆卒哭后恩制起复,牧伯以上仍加将军阶。内职遭丧者,但给假而已,其愿终丧制者亦听,惟京朝、幕职州县官皆解官行服,亦有特追出者。庆历初,始诏三司副使已上非领边寄,听解官终制,然经卒哭亦降制起复,须上表乞终丧,乃诏可。嘉佑初,复许合门祗候使臣内殿崇班、太子率府率正刺史以上解官行服,惟军职边任给假百日追出。供奉官以下愿行服亦听。宗室初同此制,熙宁初,自副率以上并解官行服焉。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诏曰:「三载通丧,百王达礼。近朝以降,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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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 职官七八
罢免上
【宋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九月十八日,宣徽南院使、兼枢密副使、左羽林军大将军李处耘,责授检校司空、淄州刺史。先是,李重进(判)[叛],命归德节度石守信为扬州行营都总管,处耘为都监。至是,制书以处耘「动资胸襟,每事率易,既乖倚注,合正刑章」,故有是命。
干德二年正月十六日,司徒、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范质罢为太子太傅,司空、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王溥罢为太子太保,枢密使、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集贤殿大学士魏仁浦罢,仍旧为右仆射。制书以质等「位隆三事,所宜勉辅于冲人冲:原作「中」,据《宋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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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 职官七九
戒饬官吏
【宋续会要】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访闻诸路州郡循习旧弊,巧作名色馈送及虚破兵卒馈:原作「馆」,据《宋史全文》卷二六上改。,以接送为名,多借请受,并假名权摄支请供给之类,又闻诸司与列郡胥吏、牙校月有借请,蠹耗财赋,重困民力,致令归正、拣汰之人拖下请给。仰诸路帅臣、监司常切觉察。」
七月三日,诏曰:「朕惟天下治乱系乎风俗之媺恶,风俗媺恶系乎士大夫之好尚。盖士大夫者,风俗之表而天下所赖以治者也。故上有礼仪廉耻之风,则下有忠厚醇一之行;上有险怪偷薄之习,则下有乖争陵犯之变。如(刑)[形]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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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松
简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