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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 三·论羊刃-三命通会
卷 三·论羊刃
《三车》云:“羊言刚也,刃者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生;功成当退不退则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伤也。故羊刃常居禄前一辰。希夷曰:“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权盛。”当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成而未极,则为福,已极则将反而为凶。极盛之地,十干中正处是也。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正位,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酉者,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者,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子者,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者,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当其极处,其气刚烈暴戾不和,所以禄前一辰为辛刃,对冲为飞刃。既盛而未极,则温柔和畅,故刃后一辰为禄也。壶中子云:“凡人有禄,必赐刃以卫之,此其义也。”《一行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富贵饶金玉。”《洞玄经》云:“官、印相助福相资。”是羊刃带禄,更有官、印相资,尤作吉论。如专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亲近恶党,生旺稍可,死绝尤甚。在五行败者逢之,多患瘰疠或瘴疠、金刃之灾,不论贵贱,多冗杂劳迫,少得安逸。《太乙经》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为真羊刃。若重犯,主残疾,官禄失退则散在晚年。余卯为偏刃,则轻。”
《广信集》有刃头财,如甲人见己卯之类,谓之销煞。主财帛歇灭,常人以屠沽刀锯等事为业,或因被盗而致命者。
有刃头鬼,如甲人见辛卯之类,谓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终,虽入贵格,亦不可测。甲乙人见之,尤紧。多脑疽发背而终。 《金书命诀》有羊刃相蚀,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类,见所蚀年月稍可,日时至危。若见两重,更值空亡,设非相蚀,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终。
又连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金紧木慢,女命犯之,定克夫害子,不贞洁。《理愚歌》云:“倒悬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沟壑。”又云:“飞刃倒戈终见乖,小人得此便为灾;空亡截路同相见,此身安得出尘埃。”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无头之鬼。”是羊刃带诸恶煞尤凶。
凡人行运,最怕羊刃,主作事稽迟,无士农之商皆厌之。经云:运行羊刃,财物耗散。此之谓也。 《玉霄宝览》有揽辔澄清格,谓贵人乘马而前视羊刃,犹马头带剑之义。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时带甲申为入格。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巳贵在申,庚羊刃在酉,却乙巳贵人取甲申为驿马而前视羊刃,故曰揽辔澄清。此格多为清严之官。若更有吉类,多为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阴干无刃,惟见伤官;与羊刃同祸,是指阴阳之阳,非牛羊之羊。其义见后论阳刃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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