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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俗通義窮通第七-風俗通義校注
風俗通義窮通第七
〔一〕
易稱:「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二〕」然時有昏晦。詩美:「滔滔江、漢,南北之紀。〔三〕」然時有壅滯。論語「固天縱之〔四〕」,莫盛於聖,然時有困否。日月不失其體,故蔽而復明;江、漢不失其源,故窮而復通;聖人不失其德,故廢而復興。非唯聖人,俾爾亶厚〔五〕,夫有恒者,亦允臻矣〔六〕。是故君子厄窮而不閔,勞辱而不苟〔七〕,樂天知命〔八〕,無怨尤焉〔九〕,故錄先否後喜〔一0〕曰窮通也。
〔一〕 蘇頌曰:「窮通七,子抄云:『十五。』」
〔二〕 易繫辭上文。
〔三〕 詩小雅四月文。「北」,拾補曰:「『國』之誤,似非異文。」徐璈詩經廣詁曰:「漢在北,江在南,故云南北之紀。詩人蓋從事於江、漢間也。」
〔四〕 程榮本「天」誤「大」。此子罕篇文。全祖望經史問答:「問:『固天縱之,吾丈句讀甚新,但果何出,幸詳示其所自。』答:此本漢應仲遠風俗通,亡友雪汀,最賞其說。蓋多能本不足以言聖,亦有聖而不多能者。太宰不足以知聖,故有此言,子貢則本末並到,故曰『固天縱之』,兼該一切;『將聖而又多能也』,則『將』字『又』字俱圓融,此突過前人者。」
〔五〕 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潛夫論慎微篇引與此同。
〔六〕 論語述而篇:「得見有恒者,斯可矣。」
〔七〕 孟子公孫丑上:「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韓詩外傳一:「阨窮而不憫,勞辱而不苟。」列女傳貞順衛夫人傳:「厄窮而不閔,勞辱而不苟。」
〔八〕 易繫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
〔九〕 論語憲問篇:「不怨天,不尤人。」
〔一0〕易否卦:「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孔子困於陳、蔡之間〔一〕,七日不嘗粒〔二〕,藜羹不糝〔三〕,而猶絃琴於室〔四〕。顏回釋菜於戶外〔五〕,子路、子貢相與言曰:「夫子逐於魯,削跡於衛,拔樹於宋〔六〕,今復見厄於此。殺夫子者無罪,籍夫子者不禁〔七〕;夫子絃歌鼓舞,未嘗絕音〔八〕。蓋君子之無恥也若此乎?〔九〕」顏淵無以對,以告孔子〔一0〕。孔子恬然推琴,喟然而嘆曰:「由與賜小人也,召,吾語之。」子路與子貢入,子路曰:「如此可謂窮矣。〔一一〕」夫子曰:「由,是何言也?君子通於道之謂通,窮於道之謂窮。今丘抱仁義之道,以遭亂世〔一二〕之患,其何窮之為?故內省而不疚於道〔一三〕,臨難而不失其德。大寒〔一四〕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一五〕。昔者〔一六〕桓公得之莒,晉〔一七〕文公得之曹,越得之會稽〔一八〕,陳、蔡之厄,於丘〔一九〕其幸乎!〔二0〕」自衛反魯,刪詩、書,定禮、樂,制春秋之義,著素王之法〔二一〕,復相定公,會于夾谷,昭舊以正其禮,抗辭以拒其侮,齊人謝過,來歸鄆、讙、龜陰之田焉〔二二〕。
〔一〕 兩京本、胡本、程本此條不跳行另起,蓋朱藏元本、仿元本解題末句適至行末而止,兩京本等據之,遂致行款不分耳。
〔二〕 呂氏春秋任數篇同,慎人篇作「七日不嘗食」,莊子山木篇、天運篇、讓王篇、荀子宥坐篇作「七日不火食」,韓詩外傳七、說苑雜言篇、家語在厄篇作「七日不食」。
〔三〕 莊子讓王篇同,釋文:「糝,素感反。」呂覽慎人篇、韓詩外傳、說苑、荀子、墨子非儒下作「糂」,楊倞注:「糂與糝同,蘇覽反。」家語作「充」。
〔四〕 莊子讓王篇、呂覽慎人篇作「絃歌於室」,莊子秋水篇作「絃歌不惙」,韓詩外傳作「讀書習禮、樂不休」,說苑作「讀詩、書治禮不休」。
〔五〕 莊子讓王篇作「顏回擇菜」,呂覽慎人篇作「顏回擇菜於外」,釋、擇古通。
〔六〕 莊子天運篇作「伐樹於宋,削跡於衛」,讓王篇作「夫子再逐於魯,削跡於衛,伐樹於宋,窮於商、周,圍於陳、蔡」,(卷子本無「再」字,無「商周圍於」四字。)呂覽慎人篇作「夫子逐於魯,削跡於衛,伐樹於宋」,舊校云:「『伐』一作『拔』。」與應氏同。
〔七〕 呂覽慎人篇高注:「藉猶辱也。」莊子讓王篇釋文:「藉,毀也,陵藉也,一云鑿也,或云係也。」
〔八〕 莊子讓王篇「舞」作「琴」,呂覽慎人篇作「舞」。
〔九〕 呂覽慎人篇作「蓋君子之無所醜也若此乎」,注:「醜猶恥也。」
〔一0〕莊子讓王篇作「入告孔子」,呂覽慎人作「入以告孔子」,此當據補「入」字。
〔一一〕莊子讓王篇同,呂覽慎人篇作「子貢曰」,今案論語衛靈公篇亦作子路語,呂覽非是。
〔一二〕「世」,宋本如是,餘本俱作「性」,莊子讓王篇、呂覽慎人篇作「世」,今從宋本。
〔一三〕「而」字原無,今據拾補校補。「疚」,莊子讓王篇作「窮」。
〔一四〕「大寒」,呂覽慎人篇、淮南俶真篇同,莊子讓王篇作「天寒」。
〔一五〕論語子罕篇:「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
〔一六〕「者」,郎本誤作「有」。
〔一七〕拾補曰:「『晉』衍,呂無。」
〔一八〕呂覽慎人篇同。莊子讓王篇無此三句,陳碧虛莊子闕誤引江南古藏本有。荀子宥坐篇作「昔晉公子重耳,霸心生於曹,越王句踐霸心生於會稽,齊桓公小白霸心生於莒」,說苑作「昔者,齊桓公霸心生於莒,句踐霸心生於會稽,晉文公生於驪氏」,家語作「是以晉重耳之有霸心生於曹、衛,越王句踐之有霸心生於會稽」。
〔一九〕「丘」,大德本誤作「立」。
〔二0〕按陳、蔡之厄,又見史記孔子世家、琴操、類聚引典略。衝波傳又言採桑女為七言之詩教孔子,穿九曲明珠以解陳、蔡之圍。
〔二一〕杜預春秋左氏傳序:「說者以為仲尼自衛反魯,脩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正義曰:「麟是帝王之瑞,故有素王之說。言孔子自以身為素王,故作春秋,立素王之法;丘明自以身為素臣,故為素王作左氏之傳。漢、魏諸儒,皆為此說。董仲舒對策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繫以萬事,是素王之文焉。』賈逵春秋序云:『孔子覽史記,就是非之說,立素王之法。』鄭玄六藝論云:『孔子既西狩獲麟,自號素王,為後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盧欽公羊序云:『孔子自因魯史記而脩春秋,制素王之道。』是先儒皆言孔子立素王也。孔子家語稱齊太史子餘歎美孔子言曰:『天其素王之乎!』素,空也,言無位而空王之也。彼子餘美孔子之深,原上天之意,故為此言耳,非是孔子自號為素王,先儒蓋因此而謬,遂言春秋立素王之法,左丘明述仲尼之道,故復以為素臣。其言丘明為素臣,未知誰所說也。」(困學紀聞八襲用正義此文。)今案淮南主術篇:「專行教道,以成素王。」論衡超奇篇:「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然則孔子之春秋,素王之業也;諸子之傳書,素相之事也。」又定賢篇:「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於春秋。」太史公自序:「壺遂曰:『孔子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史記儒林傳:「因史記作春秋,以當王法,其辭微而旨博。」文選曹攄思友人詩注引論語崇爵讖:「子夏共撰仲尼微言,以當素王。」左傳序釋文:「王,于況反。」
〔二二〕事見左傳定公十年及史記孔子世家。「讙」,史記作「汶陽」,集解引服虔曰:「三田,汶陽田也。」崔述曰:『鄆、讙、龜陰,乃九年陽虎以之奔齊者,皆在汶水之陽,故傳前云『反我汶陽之田』,後云『來歸鄆、讙、龜陰之田』。」
孟軻受業於子思〔一〕,既通〔二〕,游於諸侯,所言皆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三〕,然終不屈道趣舍〔四〕,枉尺以直尋〔五〕。嘗仕於齊,位至卿,後不能用。孟子去齊〔六〕,尹士曰:「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武,則是不明也;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干祿也;〔七〕千里而見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後出畫〔八〕,是何濡滯也?〔九〕」軻曰:「夫尹士烏知予哉!千里而見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豈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畫,於予心猶以為速,王庶幾改諸〔一0〕,王如改之〔一一〕,則必反予。夫出畫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後浩然有歸志。〔一二〕」魯平公駕,將見孟子,嬖人臧倉謂曰:『何哉?君所謂〔一三〕輕身以先於匹夫者,以為賢乎?』樂正子曰:「克告於君〔一四〕,君將為來見也,嬖人有臧倉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之所能也,吾不遇於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一五〕」又絕糧於鄒、薛〔一六〕,困殆甚〔一七〕,退與萬章之徒,序詩、書、仲尼之意〔一八〕,作書中、外十一篇〔一九〕,以為:「聖王不作,諸侯恣行〔二0〕,處士橫議〔二一〕,楊朱、墨翟之言,盈於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二二〕,是無君也,墨氏兼愛〔二三〕,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也;吾為此懼,閑先王〔二四〕之道,距楊、墨,放淫辭,正人心,熄邪說,以承三聖者〔二五〕。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二六〕」梁惠王復聘請之,以為上卿。
〔一〕 列女傳母儀鄒孟母篇:「孟子師事子思。」漢書藝文志:「孟子,子思弟子。」趙岐孟子題辭:「師事孔子之孫子思。」史記本傳索隱引王劭說,以「人」為衍字,亦以為受業子思之門,子思子(郡齋讀書志引)、孔叢子等書更載思、孟問答之辭,於是自韓愈、李翱以下,至毛奇齡四書賸言,皆以為學於子思,與應氏之言合。而史記本傳以為受業子思之門人,今所傳孟子外書則謂子思之子曰子上,軻嘗學焉。今考自孔丘卒至齊宣王元年,凡百五十年,孔丘卒時,子思為喪主,計其時當已年長;孟軻游齊,在去梁之後,見梁惠王時,即呼之為叟,則其時孟軻已老,中間更不了百五十年,縱使子思、孟軻俱長壽,恐亦未得親相授受,孟子自言「私淑諸人」,則亦後人所謂「門生門下見門生」之比耳。史遷之言,當得其實。故詹景鳳詹氏性理小辨子思孟子考、譚貞默三經見聖編、梁玉繩史記志疑、周廣業孟子四考、黃玉蟾孟子年譜、管同孟子年譜皆從之;應氏仍持「受業於子思」之說,蓋亦未之思耳。
〔二〕 史記、列女傳俱作「道既通」。
〔三〕 史記孟軻傳:「道既通,游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適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
〔四〕 林春溥孟子列傳纂、焦循孟子題辭正義引「舍」改作「合」。
〔五〕 孟子滕文公下:「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趙注:「枉尺直尋,欲使孟子屈己信道,故言『宜若可為也』。」趙岐孟子題辭:「慕仲尼,周流憂世,遂以儒道游於諸侯,思濟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尋,時君咸謂之迂闊於事,終莫能聽納其說。」
〔六〕 梁玉繩史記志疑:「孟子游歷,史先齊後梁,趙岐孟子注、風俗通窮通篇並同,古史從之,然年數不合,說在六國表,當從通鑑始游梁、繼仕齊為是。通鑑蓋據列女傳母儀篇也。孫奕示兒編曰:『七篇之書,以梁惠王冠首,以齊宣王之問繼其後,則先後有序可見矣,故列傳為難信。』(朱子序說兩存之)」案孟軻遊宦,顧炎武日知錄、閻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王懋竑白田草堂集、周廣業孟子四考、曹之升孟子年譜、江永群經補義、任兆麟孟子考、林春溥孟子列傳纂、陸寶泉孟子時事考徵、蔣一鑑孟子章句考年、黃本驥孟子年譜、黃式三周季編略諸書,言之詳矣,茲不列舉。
〔七〕 孟子「祿」作「澤」。
〔八〕 「畫」原作「晝」,朱藏元本僅下文「夫出畫而王不予追也」句之「畫」不誤,今據改正。史記田單傳畫邑,集解引劉熙曰:「畫,音獲。」水經淄水注、史記田單傳正義引括地志作「澅」,說苑立節篇又作「蓋」,音近借用。
〔九〕 史記集解引劉熙曰:「畫,齊西南近邑。」正義引括地志云:「戟里城在臨淄西北三十里,春秋時棘邑。……澅邑,蠋所居,即此邑,因澅水為名也。」水經淄水注:「澅水出時水,東去臨淄十八里,所謂澅中也。」據此,則畫為臨淄西南近邑,孟子三宿而後出畫,故尹士以為濡滯也。
〔一0〕今本孟子「諸」作「之」,論衡刺孟篇亦作「諸」。
〔一一〕孟子「之」作「諸」。
〔一二〕見孟子公孫丑下。
〔一三〕「謂」,孟子作「為」,古通。
〔一四〕劉節廣文選:「魯平公與齊宣王會于鳧繹山下,樂正克備道孟子于平公曰:『孟子私淑仲尼,其德輔仁長民,其道發政施仁,君何不見乎?』」此後人擬文耳。
〔一五〕見孟子梁惠王下。
〔一六〕孟子公孫丑下:「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絕糧於鄒未詳。考孟子去薛即反鄒(史記孟軻列傳),時有惡人欲惡孟子(趙注),或即困孟子於鄒、薛之間,故應氏說為絕糧於鄒、薛,一如孔丘之在陳絕糧,亦說為阨於陳、蔡之間也。類聚三五、初學記十八引應璩與董仲連書:「孟軻困於梁、宋,宣尼飢於陳、蔡。」說又與此異。
〔一七〕史記本傳作「所如者不合」。
〔一八〕本傳作「序詩、書,述仲尼之意」,淮南氾論篇高注作「敘詩、書、仲尼之意」,與應氏合。
〔一九〕趙岐孟子題辭:「孟子著書七篇,……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辨,文說,孝經,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託之者也。」案漢書藝文志亦云十一卷,即包舉外書為言。
〔二0〕「恣行」,孟子作「放恣」,漢書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劭說,亦作「恣行」,與此同。
〔二一〕異姓諸侯王表注:「應劭曰:『孟子云:聖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
〔二二〕呂氏春秋不二篇:「陽生貴己。」金樓子著書篇:「楊朱貴己。」淮南氾論篇:「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
〔二三〕呂氏春秋不二篇:「墨翟貴廉。」爾雅疏一引尸子廣澤篇:「墨子貴兼。」案墨子有兼愛篇,孟子闢墨,亦祇言其兼愛無父,呂氏作「廉」,非是。
〔二四〕「王」,孟子作「聖」,下文亦言「聖人復起」,此作「王」,當是「聖」之壞文。
〔二五〕三聖,謂禹、周公、孔子也。
〔二六〕見孟子滕文公下。
孫況〔一〕齊威、宣王之時〔二〕,聚天下賢士於稷下〔三〕,尊寵之〔四〕,若鄒衍、田駢、淳于髡之屬甚眾〔五〕,號曰列大夫〔六〕,皆世所稱,咸作書刺世。是時,孫卿有秀才,年十五〔七〕,始來遊學。諸子之事,皆以為非先王之法也。孫卿善為詩、禮、易、春秋,至襄王時,而孫卿最為老師,齊尚循〔八〕列大夫之缺,而孫卿三為祭酒焉〔九〕。齊人或讒孫卿〔一0〕,乃適楚,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令〔一一〕,人或謂春申君:「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孫卿賢者也,今與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謝之,孫卿去之,游趙〔一二〕,應聘於秦〔一三〕。是時,七國交爭,尚於權詐;而孫卿守禮義,貴術籍,雖見窮擯,而猶不黜其志〔一四〕,作書數十篇〔一五〕,疾濁世之政,國亂君危相屬〔一六〕,不遵〔一七〕大道,而營乎巫祝〔一八〕,信禨祥〔一九〕,蘇秦、張儀以邪道說諸侯,以大貴顯,隨〔二0〕而笑之曰:「夫不以其道進者,必不以其道亡。〔二一〕」又小五伯,以為仲尼之門,羞稱其功〔二二〕。後客或謂春申君曰:「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衰;管仲去魯入齊,魯弱而齊彊〔二三〕。故賢者所在,君尊國安〔二四〕;今孫況天下賢人,所去之國,其不安乎?」春申君使請〔二五〕孫況,況遺春申君書,刺楚國,因為歌賦,以遺春申君〔二六〕;春申君恨,復固謝孫卿〔二七〕,因不得已,乃行,復為蘭陵令焉〔二八〕。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程本不跳行另起,蓋大德本上行「上卿」二字適在行末故誤仞為相承耳。郎本「上卿」下作」號,即知應分段。今從宋本。
〔二〕 劉向校孫卿書錄作「齊宣王、威王之時」。案史記儒林傳:「然齊、魯之間,學者獨不廢也,于威、宣之際,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漢書儒林傳同。是威王在宣王之前,應說是,劉錄非。胡元儀郇卿別傳攷異二十二事,引應劭,惟作齊威王時,無宣王,蓋以臆妄為筆削耳。
〔三〕 水經淄水注:「劉向別錄以稷為齊城門名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門下,故曰稷下也。」書鈔八三引虞喜志林:「齊有稷山,立館其下,以待周遊學士,因以為名。」則別一說也。稷山在今山東省臨淄縣西十三里。
〔四〕 「之」字原無,據史記孟荀列傳、劉向校孫卿書錄補。
〔五〕 史記田完世家:「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鹽鐵論論儒篇:「齊宣王褒儒尊學,孟軻、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祿,不任職而論國事,蓋齊稷下先生千有餘人。」
〔六〕 漢書樊噲傳:「賜爵列大夫。」文穎曰:「即公大夫也,爵第七級。」
〔七〕 史記本傳作五十,劉向書錄同,顏氏家訓勉學篇:「荀卿五十,始來游學,猶為碩儒。」郡齋讀書志引劉向序作「十五」,並詳考適楚歸趙之年,其說允當。今考宣王十八年,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下距襄王時,凡四十餘年,彼時荀子已年六十餘,故曰老師。拾補謂「以所當之世考之,似年十五是」,其說是也。
〔八〕 「循」,拾補曰:「史作『脩』,劉向序錄同。」
〔九〕 意林引風俗通:「禮云:『飲酒必祭,尊其先也。』孫卿在齊,最是老師,故三稱祭酒。」史記淮南王安傳集解、漢書伍被傳注引應劭曰:「禮:『飲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稱祭酒,尊之也。」案續漢書百官志二庄引胡廣漢官解詁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御覽二三六引韋昭辯釋名:「祭酒者,謂祭六神,以酒醊之也。辨云:凡會同饗讌,必尊長先用酒以祭先,故曰祭酒,漢時,吳王年長,以為劉氏祭酒是也。」案漢以吳王為祭酒,見漢書伍被傳。漢書蘇武傳:「以武著節老臣,會朝朔望,號稱祭酒。」師古曰:「加祭酒之號,所以示優等也。」後漢書班超傳:「其後行詣相者曰:『祭酒,布衣諸生耳。』」注:「一坐所尊,則先祭酒,今稱祭酒,相尊敬之詞也。」
〔一0〕拾補據史記重「孫卿」二字。
〔一一〕鹽鐵論論儒篇:「齊威、宣之世,顯賢進士(此二句從張敦仁校),國家富強,威行敵國。及湣王奮二世之餘烈,南舉楚、淮,北并巨宋,苞十二國,西摧三晉,卻彊秦,五國賓從,鄒、魯之君,泗上諸侯皆入臣;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諸儒諫不從,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駢如薛,而孫卿適楚。內無良臣,故諸侯合謀而攻之。」今案荀子強國篇云:「荀子說齊相國曰:『今巨楚縣吾前,大燕鰌吾後,勁魏鉤吾右,西壤之不絕如繩,楚人則乃有襄賁、開陽,以臨吾左,是一國作謀,則三國必起而乘我,如是則齊必斷而為四三,國若假城然耳。』」其言蓋當湣王之世,湣王再攻破燕、魏,與秦擊楚,使公子將,大有功,故荀卿為是言。其後,六國伐齊,燕入臨淄,楚、魏共取淮北,卒如荀卿言。此當即桓次公所謂諸儒諫之事。諫而不聽,未必去,孟子所謂我無官守,無言責,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者是也。蓋當時客卿之例,大率如此也。其後,襄王時,齊人或讒荀卿,荀卿乃適楚,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令。考春申君相楚,在楚考烈王元年,當齊王建三年,則荀卿之去齊適楚,當在襄王末或王建初也。次公概括之於湣王時,未可以為徵信。
〔一二〕自「人或謂春申君」起,至此止,又見韓詩外傳四、戰國策楚策四。
〔一三〕劉向校孫卿書錄:「孫卿之應聘於諸侯,見秦昭王,昭王方喜戰伐,而孫卿以三王之法說之,及秦相應侯皆不能用也。」案今荀子儒效篇有「秦昭王問儒無益于人國」一章,彊國篇有「應侯問入秦何見」一章,即其事也。
〔一四〕案劉向校孫卿書錄敘孫卿游趙在應聘於秦之後,云:「至趙,與孫臏議兵於趙孝成王前,孫臏為變詐之兵,孫臏以王兵難之,不能對也。卒不能用。孫卿道守禮義,行應繩墨,安貧賤。」
〔一五〕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孫卿子三十三篇。」本注:「名況,趙人,為齊稷下祭酒,有列傳。」師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諱,故曰孫。」案荀子議兵篇稱孫卿子,此自著其氏也。謝墉荀子箋釋:「荀卿又稱孫卿,自司馬貞、顏師古以來,相承以為避漢宣帝諱,故改荀為孫。考漢宣帝名詢,漢時尚不避嫌名,且如後漢李恂,與荀淑、荀爽、荀悅、荀彧,俱書本字,詎反於周時人名,見諸載籍者而改稱之?若然,則左傳自荀息至荀瑤多矣,何不改耶?且即前漢書任敖、公孫傲,俱不避元帝之名驁也。蓋荀音同孫,語遂移易,如荊軻在衛,衛人謂之慶卿,而之燕,燕人謂之荊卿;又如張良為韓信都,潛夫論云:『信都者,司徒也,俗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勝屠,然其本一司徒耳。』然則荀之為孫,正如此比,以為避宣帝諱,當不其然。」器案:今本荀子三十二篇,漢志云三十三者,蓋併目錄(篇目及敘錄)一卷數之,古書著錄,往往與傳本有一卷之差者,其故在此,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乃謂「當作三十二篇」,失之專輒。
〔一六〕「國」上,拾補補「亡」字,云:「脫,史有。」覆校云:「舊無『亡』字,不可補。史作『亡國亂君』,此作『國亂君危』,不可合為一。(屈原傳作「亡國亂君相隨屬」)」案劉向書錄亦作「亡國亂君相屬」。
〔一七〕「遵」,拾補曰:「史記、劉向皆作『遂』。」
〔一八〕說文:「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史記五宗世家:「江都王建信巫祝。」
〔一九〕呂氏春秋異寶篇:「荊人信鬼而越人信禨。」高誘注:「言荊人畏鬼神,越人信吉凶之禨祥。」說文鬼部云:「吳人鬼,越人{幾鬼}。」史記五宗世家:「趙王彭祖不好治宮室禨祥。」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隱:「按埤蒼云:『禨,祅祥也。』列子云:『荊人鬼,越人禨。』謂楚信鬼神,而越信禨祥也。」
〔二0〕「隨」,劉向書錄作「退」。
〔二一〕「亡」,宋本、元大德本、宋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作「士」,何本、郎本、程本作「仕」,朱筠曰:「『士』當作『仕』。」拾補校作「亡」,云:「今從劉向。」案拾補校是,今從之。
〔二二〕荀子仲尼篇:「仲尼之門(據王念孫校),五尺之豎子,言羞稱乎五伯。」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篇:「仲尼之門,五尺童子,言羞稱五伯。」(又見漢書董仲舒傳)劉向書錄:「孟子、孫卿、董先生皆小五伯,以為仲尼之門,五尺童子,皆羞稱五伯。」
〔二三〕「彊」,從宋本、郎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徐本俱誤作「疆」。
〔二四〕楚策作「君尊國榮」,劉向書錄與應氏同,韓詩外傳作「君善國安」,「善」當為「尊」之訛。
〔二五〕「請」,楚策、韓詩外傳同,劉向書錄作「聘」。
〔二六〕韓詩外傳載其賦曰:「琁玉瑤珠不知珮,雜布與錦不知異,閭娵、子都莫之媒,嫫母、力父是之喜。以盲為明,以聾為聰,以是為非,以吉為凶,嗚呼上天,曷維其同。」文又見楚策,小有異同。
〔二七〕此十一字,拾補依劉向補,今從之。
〔二八〕案應氏此文,悉本劉向校孫卿書錄。
虞卿,游說之士也〔一〕,一見趙孝成王,賜黃金百鎰,白璧一雙,再見拜為上卿,故號為虞卿〔二〕。其後,范雎之仇魏齊亡過平原君,於是秦昭王請平原君,願為布衣之交〔三〕,與飲數日,請曰:「周文王得呂尚而以為太公,齊桓公得管夷吾而以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四〕。范君之仇,在君之家,願使人取其頭〔五〕;不然,吾不出君於關。」平原君曰:「貴而交者為賤也〔六〕,富而友者為貧也〔七〕。夫魏齊者,勝之交也〔八〕,在固不出,況今又不在臣所乎?〔九〕」昭王乃遺趙王書曰:「范君〔一0〕之仇魏齊在平原君家,王使人疾持其頭來;不然,吾舉兵而伐趙,又不出王之弟於關。〔一一〕」趙孝成王乃發卒圍平原君家,急,魏齊夜亡,出見趙相虞卿,虞卿度王終不可說,乃解其印,與魏齊閒行〔一二〕;念諸侯莫可以赴急者〔一三〕,乃復走大梁〔一四〕,欲因信陵以至楚。而信陵君聞之,畏秦,猶與〔一五〕,未肯見,曰:『虞卿何如人哉?』時侯嬴在傍,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也。夫虞卿一見趙王,賜白璧一雙,黃金百斤〔一六〕,再見拜為上卿,三見卒〔一七〕受相印,封〔一八〕萬戶侯。當是之時,天下爭知之。夫魏齊窮困,過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祿之尊,解相印,捐萬戶侯,而閒行以急士窮,而歸公子,公子曰何如人,知人固未易也。〔一九〕」信陵君大慚,駕如野迎之。魏齊聞〔二0〕信陵君之初重見之〔二一〕,大怒而自刎。趙王聞之,卒取其頭與秦;秦乃遣平原君〔二二〕。虞卿遂留於魏。魏、趙畏秦,莫復用。困而不得意,乃著書八篇,號虞氏春秋焉〔二三〕。
〔一〕 荀悅漢紀十:「世有三游,德之賊也:一曰游俠,二曰游說,三曰游行。……飾辯詞,設詐謀,以要時勢者,謂之游說。」
〔二〕 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集解:「譙周曰:『食邑於虞。』」索隱:「趙之虞,在河東大陽縣,今之虞鄉縣是也。」漢書地理志上河東郡大陽注:「應劭曰:『在大河之陽。』」徐孚遠曰:「虞係食邑,則虞卿姓名,今皆不傳也。」
〔三〕 史記范雎蔡澤列傳:「秦昭王聞魏齊在平原君所,欲為范雎必報其仇,乃詳為好書遺平原君曰:『寡人聞君之高義,願與君為布衣之友,君幸過寡人,願與君為十日之飲。』」「布衣之交」,史作「布衣之友」,今案冊府元龜八五四亦作「布衣之友」,與應氏同。
〔四〕 案齊桓公以管仲為仲父,秦始皇稱呂不韋為仲父,仲父猶叔父也,蓋春秋、戰國時,相沿如此稱謂。
〔五〕 史記作「願使人歸取其頭來」。
〔六〕 史記「而」下有「為」字,「交」作「友」,日本瀧川資言會注考證據索隱本、祕閣抄本、楓山本、三條本校作「交」,與應氏合。
〔七〕 史記「而」下有「為」字,「友」作「交」。
〔八〕 史記「交」作「友」。
〔九〕 先漢人對人率自稱為臣,史記刺客列傳載聶政與嚴仲子對答皆自稱為臣,高祖本紀,呂公自稱為臣,集解:「張晏曰:『古人相與語,多自稱臣,自卑下之道,若今人相與語,皆自稱僕。』」文選西都賦李周翰注:「臣者,男子之賤稱,古人謙退皆稱之。」
〔一0〕史記此句上有「王之弟在秦」句。
〔一一〕錢大昕曰:「平原君為惠文王之弟,於孝成王為叔父,此時惠文已沒,不當更稱弟。」器案:「叔」古文作「 」,見古文尚書堯典、集韻、隸續載左傳石經遺字,與「弟」相似。又從叔從弔之字,古多通用,如「不淑」假為「不弔」,「俶詭」假為「弔詭」是也。錢氏知「弟」為誤,而不言致誤之由,故補之。
〔一二〕史記「閒行」上有「亡」字。胡三省曰:「閒,空也,投空隙而行。」
〔一三〕「赴急」,史記作「急抵」。
〔一四〕冊府無「大」字。
〔一五〕「猶與」,史記作「猶豫」,豫、與古通,漢書淮南厲王長傳:「計猶與未決。」師古曰:「『與』讀曰『豫』。」一切經音義十九:「『豫』,古文作『與』。」
〔一六〕史記「斤」作「鎰」。
〔一七〕「卒」,元誤作「平」,拾補據史記校改,今從之。
〔一八〕「封」字元脫,拾補據史記補,今從之。
〔一九〕史記作「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二0〕「聞」,宋本、郎本、程本同;餘本誤作「間」,朱筠校作「聞」。
〔二一〕史記「重」作「難」。
〔二二〕以上見史記范雎傳。
〔二三〕史記本傳:「虞卿既以魏齊之故,不重萬戶侯卿相之印,與魏齊間行,卒去趙,困於梁。魏齊已死,不得意,乃著書,上採春秋,下觀近世,曰節義、稱號、揣摩、政謀凡八篇,以刺譏國家得失,世傳之曰虞氏春秋。」又十二諸侯年表序:「趙孝成王時,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觀近世,亦著八篇,號為虞氏春秋。」案虞氏春秋,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云十五篇,與史遷所言異。章學誠校讎通義曰:「或初止八篇,而劉向校書,為之分析篇次,未可知也。」今有馬國翰輯本。
孟嘗君〔一〕逐〔二〕於齊,見反,譚子〔三〕迎於澅〔四〕曰:「君怨於齊大夫乎?」孟嘗君曰:「有。」譚子曰:「如〔五〕意則殺之乎?夫富貴則人爭歸之,貧賤則人爭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六〕,願君勿怨。請以市論〔七〕:朝而盈焉,夕而虛焉,非朝愛之而夕憎之也,求在故往,亡故去。」孟嘗君曰:「謹受命。」於是削所怨者名而已〔八〕。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兩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鍾本不提行,亦因大德本上行「春秋焉」字,適至行末而止,致有此誤耳。
〔二〕 宋本「逐」誤「遂」,餘本不誤,今從之。
〔三〕 齊策四作「譚拾子」。
〔四〕 「澅」原作「〈氵晝〉」,今據翟灝、桂馥、王賢儀說校改。拾補曰:「當作『澅』,翟晴江云:「水經注淄水云:澅水出時水東,去臨淄城十八里。困學紀聞傳寫作〈氵晝〉,字書未嘗有〈氵晝〉字也。此即孟子宿于畫之畫,今本亦誤作書。』」札樸曰:「風俗通:『孟嘗君逐於齊,見反,譚子迎於澅。』史記田單傳:『燕入齊,聞晝邑人王蠋賢,封以萬家。』水經注淄水云:『王蠋墓在澅水南山西。』馥謂孟子『宿于晝』,當作『澅』,蓋地以水得名,傳寫省水作畫,又訛作晝。廣韻:『澅,水名,在齊。』」王賢儀家言隨記曰:「歷城,古譚子國,詩:『譚公維私。』詩序:『譚大夫所作。』風俗通有『譚子迎於澅,(即三宿出畫地)對孟嘗君語』。齊侯伐譚,譚子奔莒,後無聞焉。國在東平陵西南。(右扶風有平陵,故加東字。平陵舊城在省東八十里。)」
〔五〕 齊策「如」作「滿」。
〔六〕 齊策作「譚拾子曰:『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嘗君曰:『不知。』譚拾子曰:『事之必至者,死也;理之固然者,富貴則就之,貧賤則去之;此事之必至,理之固然者。』」潛夫論交際篇:「勢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貴則人爭附之,此勢之常趣也;貧賤則人爭去之,此理之固然也。」(從汪箋本)
〔七〕 「論」,齊策作「諭」,魯連子作「論」,與應氏同,詳下條。
〔八〕 齊策作「乃取所怨五百牒削去之,不敢以為言。」類聚六五、文選張景陽雜詩注、女史箴注引魯連子:「孟嘗君逐於齊,譚子曰:『富貴則就,貧賤則去,此物之必至,而理固然也。願君勿怨。請以市論:市,朝則盈,夕則虛,非朝愛而夕則憎之也,勢使然。』」今案:史記孟嘗君傳以此為馮驩對孟嘗君,其文曰:「自齊王毀廢孟嘗君,諸客皆去,後召而復之,馮驩迎之,未到,孟嘗君太息歎曰:『文常好客,遇客無所敢失,食客三千有餘人,先生所知也。客見文一日廢,皆背文而去,莫顧文者;今賴先生得復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復見文乎?如復見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馮驩結轡下拜,孟嘗君下車接之曰:『先生為客謝乎?』馮驩曰:『非為客謝也,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嘗君曰:『愚不知所謂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貴多士,貧賤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獨不見夫朝趨市者乎?平明側肩爭門而入,日暮之後,過市朝者,掉臂而不顧,非好朝而惡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失位,賓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絕賓客之路,願君遇客如故。』孟嘗君再拜曰:『敬從命矣。聞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案:史記廉頗傳:「廉頗之免長平歸也,失勢之時,故客盡去,及復用為將,客又復至。廉頗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見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勢,我則從君,君無勢則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以市道相交,即譚子之所謂「以市論」也,本篇按語,已慨乎言之矣。
韓信常從南昌亭長食〔一〕,數月〔二〕,亭長妻患之〔三〕,乃晨早食〔四〕,食時,信往,不為具食。信亦知〔五〕意,遂〔六〕絕去,釣城下〔七〕,有一漂母見信飢〔八〕,飯之,竟漂數十日。信曰:「吾必重報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耳〔九〕,豈望報乎!」淮陰少年有〔一0〕侮信者〔一一〕,曰:「君雖姣麗,好帶長劍,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則出我跨下。〔一二〕」於是信熟視之,俛出跨下,匍匐〔一三〕;一市人皆笑,以為信怯。後佐命大漢,功冠天下,封為楚王;賜所食母千金,及亭長與百錢〔一四〕,曰:「公〔一五〕,小人也,為德不竟。〔一六〕」召辱信〔一七〕之少年,以為中尉〔一八〕,告諸侯〔一九〕將相曰:「此人〔二0〕壯士也,方辱我時,豈不能殺之,殺之無名〔二一〕,故忍至於此也。〔二二〕」
〔一〕 史記淮陰侯列傳索隱引楚漢春秋作新昌亭長。
〔二〕 史記有,漢書韓信傳無。王先慎曰:「下文『信謂亭長曰:公,小人,為德不竟。』明從食之日久矣,若無『數月』二字,則與下語不合,史有,班氏刪之,非也。」
〔三〕 「患」,史記同,漢書作「苦」。
〔四〕 史、漢俱作「乃晨炊蓐食」。
〔五〕 「知」下,史、漢俱有「其」字。
〔六〕 漢書「遂」作「自」。
〔七〕 漢書作「至城下釣」。
〔八〕 「見信飢」,史記同,漢書作「哀之」,應氏此文蓋雜采史、漢而成。
〔九〕 史、漢俱作「吾哀王孫而進食」,索隱:「劉德曰:『秦末多失國,言王孫、公子,尊之也。』」
〔一0〕「有」,史記同,漢書作「又」,古通。
〔一一〕「者」,史記有,漢書無。
〔一二〕史記作「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眾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蔥下」,漢書同,其「蔥下」作「跨下」,與應氏同。
〔一三〕「匍匐」,史記作「蒲伏」,案左傳昭公十二年:「奉壺飲冰以蒲伏焉。」釋文:「本又作『匍匐』。」蓋輕脣音古皆讀為重脣音也。漢書無此二字。
〔一四〕「錢」下原無「曰」字,史、漢俱有,今據補。
〔一五〕戰國以來,諸侯相王,秦、漢之際,人與人間之稱謂,遂打破從前等級之束縛,爭以公、卿相稱,即對卑賤者亦然,下條韓安國稱獄吏田甲為公,與此正是一例。
〔一六〕師古曰:「言晨炊蓐食。」
〔一七〕「信」,史、漢作「己」。
〔一八〕續漢書百官志五:「王國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職如郡都尉,主盜賊。」御覽二四八引漢舊儀:「王國置太傅、相公、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輔王。」
〔一九〕史、漢俱無「侯」字,此誤衍。
〔二0〕史、漢俱無「人」字。
〔二一〕史記文同,漢書兩「殺」字皆作「死」,周壽昌曰:「殺者專就少年言,死者兼己身言也。」
〔二二〕史記作「故忍而就於此」,漢書作「故忍而就此」,師古曰:「就,成也,成今日之功。」此文「忍」下,亦得據補「而」字。
韓安國為梁中大夫〔一〕,坐法抵罪,蒙獄吏田甲辱安國〔二〕,安國曰:「死灰獨不復燃乎?〔三〕」田甲曰:「燃則溺之。」居無幾〔四〕,梁內史〔五〕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國為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田甲亡〔六〕。安國曰:「甲不就官,我滅乃宗。〔七〕」甲肉袒謝〔八〕。安國笑曰〔九〕:「公等可與治乎!〔一0〕」卒善遇之。
〔一〕 續漢書百官志五:「王國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中大夫即王國大夫,李祖楙曰:「中大夫見宗室四王三侯、光武十王、章八王傳。」
〔二〕 史記韓長孺列傳索隱:「蒙,縣名,屬梁國也。」顧炎武曰:「史記萬石君傳:『長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慶。』甲、乙非名也,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韓安國傳獄吏曰田甲,張湯傳湯之客曰甲,漢書高五王傳齊宦者徐甲,嚴助傳閩越王弟甲,疑亦同此。」
〔三〕 史記、漢書韓安國傳「燃」俱作「然」,燃,後起字。
〔四〕 「幾」,漢書同,史記作「何」。
〔五〕 續漢書百官志五:「內史主治民。」
〔六〕 漢書同,史記「亡」下有「走」字。
〔七〕 史、漢「乃」俱作「而」。
〔八〕 漢書同,史記「甲」下有「因」字。
〔九〕 史記有「可溺矣」三字,漢書無,與此同。
〔一0〕史、漢「可」俱作「足」,索隱曰:「案不足與繩治之。」師古注引一說同。
李廣去雲中太守,屏〔一〕居藍田南山中〔二〕,射獵,嘗〔三〕夜從〔四〕一騎出飲田間〔五〕,還,霸陵尉呵止廣〔六〕,廣騎曰:「故李將軍。」尉曰:「今將軍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亭下〔七〕。居無何,匈奴入遼西〔八〕,大為邊害,於是孝武皇帝乃召廣為北平太守〔九〕,廣請霸陵尉與俱,至軍斬之,上書謝罪〔一0〕。上報曰:「將軍者,國之爪牙也〔一一〕。司馬法曰:『登車不式,遭喪不服。〔一二〕』振旅撫師,以征不服,率三軍之心,同戰士之力,故怒形則千里竦,威振則萬物伏,是以名聲暴於夷、貊〔一三〕,威稜憺乎鄰國。夫報忿除害,捐殘去殺〔一四〕,朕之所圖於將軍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顙請罪〔一五〕,豈稱〔一六〕朕之指哉!〔一七〕」
〔一〕 史記李將軍列傳、漢書李廣傳同,冊府元龜四四八作「并居」,胡本作「平居」,俱非是。屏居,謂屏人而索處也。
〔二〕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魏其謝病,屏居藍田南山之下。」漢書竇嬰傳同,師古曰:「屏,隱也。」王先謙曰:「李廣傳亦云:『廣屏居藍田南山中,射獵。』蓋藍田南山,在當日為朝貴屏居游樂之所。」
〔三〕 「嘗」,宋本、吳本作「常」,餘本及冊府作「當」,史、漢作「嘗」,案「常」、「嘗」古多混用,今從史、漢校正。
〔四〕 胡本「從」誤「走」。
〔五〕 史、漢俱作「從人田間飲」。
〔六〕 索隱:「案百官志云:『尉,大縣二人,主盜賊,凡有賊發,則推索尋案之也。』」
〔七〕 漢書「宿」下有「廣」字,史記作「止廣宿亭下」。
〔八〕 「遼西」,史、漢同,冊府作「隴西」,宋祁引越本漢書亦作「隴西」,王先謙曰:「事在元朔元年,見武紀、匈奴傳,越本誤也。」
〔九〕 史、漢俱作「右北平太守」,器案:漢、魏俱言右北平,去「右」字,自太平寰宇記始,此蓋宋代刻風俗通義時所刪去。由漢書後文「彌節白檀,以臨右北平」注,孟康曰:「白檀,縣名,屬右北平。」(漢志,白檀屬漁陽,漁陽、右北平俱屬幽州。)觀之,當作「右北平」為是。
〔一0〕以下史記無,漢書有。又見水經濡水注。
〔一一〕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後、左、右將軍,為國爪牙,所以揚示威靈,折衝萬里。」
〔一二〕沈欽韓曰:「司馬法:『兵車不式,城上不趨。』無『遭喪不服』語。」案文海披沙人臣專殺條載此事「服」作「報」,蓋誤字。
〔一三〕漢書「貊」作「貉」,同。
〔一四〕論語子路篇:「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
〔一五〕漢書匡衡傳:「免冠徒跣待罪。」申屠嘉傳:「免冠徒跣謝。」凡謝罪皆免冠,重則徒跣。
〔一六〕漢書無「稱」字。
〔一七〕漢書此下尚有「將軍其率師東轅,彌節白檀,以臨右北平,盛秋」十八字。
太尉〔一〕沛國劉矩叔方,為尚書令〔二〕,失將軍〔三〕梁冀意,遷常山相,去官。冀妻兄孫禮〔四〕為沛相,矩不敢還鄉里,訪友人彭城環玉都;玉都素敬重矩,欲得其意,喜於見歸,為除處所,意氣〔五〕周密。人有請〔六〕玉都者:「禍至無日〔七〕,何宜為其主乎?」玉都因事遠出,家人不復占問,暑則鬱蒸,寒則凜凍,且飢〔八〕且渴〔九〕,如此一年。矩素直亮〔一0〕,眾談同愁。冀亦舉寤,轉薄為厚,上補從事中郎〔一一〕,復為尚書令,五卿三公,為國光鎮。玉都慚悔自絕。
〔一〕 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漢官儀:「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馬。」
〔二〕 御覽二一0引漢官儀:「尚書令,主贊奏總典綱紀,無所不統,秩千石,故公為之者,朝會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時衣,賜尚書令,其三公、列卿、將、大夫、五營校尉行複道中,遇尚書令、僕射、左右丞皆迴車豫避,衛士傳不得紆臺官,臺官過,乃得去。」
〔三〕 後漢書本傳作「大將軍」。
〔四〕 「禮」,本傳作「祉」,一本作「社」。
〔五〕 後韓演條云:「意氣過於所望。」潛夫論愛日篇:「趨府庭者,非朝哺不得通,非意氣不得見。」汪繼培箋曰:「漢書宣帝紀元康六年詔曰:『或擅興繇飾廚傳,稱過使客。』韋昭曰:『廚謂飲食,傳謂傳食,言修飾意氣,以稱過使而已。』後漢書仲長統傳昌言法戒篇云:『近臣外戚宦豎,請托不行,意氣不滿,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獨行陸績傳云:『使者大怒,以為獄門吏卒,通傳意氣。』蜀志法正傳云:『以意氣相致。』鄧芝傳云:『性剛簡,不飾意氣。』風俗通窮通篇云:『韓演為丹陽太守,法車徵,從事汝南閻符迎之於杼秋,意氣過於所望。』莊子列禦寇篇:『小夫之知,不離苞苴竿牘。』釋文引司馬彪注云:『竿牘謂竹簡為書以相遺,修意氣也。』世說紕繆篇云:『虞嘯父為奉武侍中,帝從容問曰:「卿在門下,初不聞有所獻替。」虞家富春,近海,謂帝望其意氣,對曰:「天時尚煖,{制魚}魚蝦〈魚羌〉未可致,尋當有所上。」獻帝撫掌大笑。』以餽獻為意氣,漢、晉人習語也。」器案:汪說是,風俗通此文,亦謂餽獻為意氣。御覽八六0引魏略:「貧寒者本姓石,後還長安,車騎將軍郭淮以意氣呼之,問其所欲,亦不肯言,淮因與脯糒及衣財,取脯一胸、糒一升而止。」意氣義與此同。
〔六〕 廣博物志二0引「請」作「謂」。
〔七〕 左傳宣公十二年:「禍至之無日。」
〔八〕 胡本「飢」作「饑」,二字古常混用。
〔九〕 自「訪友人彭城環玉都」起,至此,本傳略作「乃投彭城友人家」,此文較詳,可補范書。
〔一0〕本傳云:「矩性亮直。」
〔一一〕本傳作「歲餘,冀意少悟,乃止,補從事中郎」,尋應氏此文,疑范書「止」字係「上」字之誤。續漢書百官志一:「將軍,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
司徒〔一〕中山〔二〕祝恬字伯休〔三〕,公車徵,道得溫病,〔四〕過友人鄴令謝著,著距不通〔五〕,因載病去。至汲〔六〕,積六七日,止客舍中〔七〕,諸生曰:「今君所苦沈結,困無醫師,聞汲令好事,欲往語之。」恬曰:「謝著,我舊友也,尚不相見視,〔八〕汲令初不相知〔九〕,語〔一0〕之何益?死生命也,醫藥曷為?」諸生事急,坐相守吉凶,莫見收舉,便至寺門口白〔一一〕。時令汝南應融義高,聞之驚愕,即嚴便出,徑詣床蓐,手抆〔一二〕摸,對之垂涕,曰:「伯休不世英才,當為〔一三〕國家幹輔。人何有生相知者,默止客舍,不為人所知,邂逅不自貞哉〔一四〕?家上有尊老,下有弱小,願相隨俱入解傳。〔一五〕」伯休辭讓,融遂不聽,歸取衣車,厚其薦蓐,躬自御之〔一六〕,手為丸藥,口嘗饘粥,身自分熱〔一七〕,三四日間,加甚劣極,便制衣棺器送終之具。後稍加損〔一八〕,又謂伯休:「吉凶不諱,憂怖交心,間粗作備具。〔一九〕」相對悲喜,宿止傳中。數十日〔二0〕,伯休彊健,入舍後,室家酣宴,乃別。伯休到拜侍中尚書僕射令〔二一〕、豫章太守、大將軍從事中郎。義高為廬江太守〔二二〕。八年,遭母喪,停柩官舍,章百餘上,得聽行服,未闋,而恬拜司隸,薦融自代,歷典五郡,名冠遠近。著去鄴,淺薄流聞,不為〔二三〕公府所取。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郎本、程本、鍾本不跳行另起,亦因大德本上行「自絕」字適到行末,故誤仞為相承也。
〔二〕 漢書地理志下注引應劭曰:「中山故國。」
〔三〕 後漢書桓紀:「延熹二年,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注:「恬字伯休,盧奴人。」拾補曰:「『字』字衍。」續漢書百官志一司徒公注引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併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懸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徒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案應劭言司徒官制,並斥言伯休,故詳錄之。
〔四〕 此句,意林作「在道得溫疾」。
〔五〕 此句,意林作「著拒不受」,類林二作「著距不與通」。大德本、吳本、何本、胡本、郎本、程本、鍾本、汪本、鄭本「距」作「拒」,古通。
〔六〕 意林「汲」下有「郡」字。
〔七〕 類林作「止客舍中六七日」。
〔八〕 此句,意林作「尚不相容」,類林作「尚不見視」。
〔九〕 「知」,意林作「識」。
〔一0〕「語」,意林作「告」。
〔一一〕「諸生事急」至「便至寺門口白」,意林作「諸生潛告汲令」。本書佚文:「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又:「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續於其中也。」
〔一二〕「抆」,原作「收」,今據拾補校改。
〔一三〕意林「為」作「作」。
〔一四〕「人何有生相知者」以下四句,意林作「何乃默止客舍,不遣人知」,類林作「何有默止客舍,邂逅不自貞哉」。文選嵇叔夜與山巨源絕交書:「豈可見黃門而稱貞哉?」
〔一五〕類林「解」作「廨」,拾補云:「猶廨舍。」郎本「傳」誤「傅」。
〔一六〕意林作「躬御而歸」。
〔一七〕世說惑溺篇:「荀奉倩與婦至篤,冬月,婦病熱,乃出中庭自取冷,還以身熨之。」即此身自分熱之舉也。
〔一八〕此句,意林作「疾漸損」,類林作「後病稍損」,此「加」字蓋涉上文而衍。
〔一九〕此句,意林作「已備凶具」。
〔二0〕「數十日」,原作「數十餘日」,不辭,意林、類林俱無「餘」字,今據刪。
〔二一〕續漢書百官志三:「尚書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注補引蔡質漢儀曰:「僕射主封門,掌授廩假錢穀。凡三公、列卿、將、大夫、五營校尉,行複道中,遇尚書僕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車,豫相迴避;衛士傳不得迕臺官,臺官過後乃得去。」意林無「僕射」二字。
〔二二〕漢書地理志上注:「應劭曰:『故廬子國。』」
〔二三〕類林「不」上有「遂」字。意林「為」誤「謂」。
司徒潁川韓演伯南,為丹陽太守〔一〕,坐從兄季朝為南陽太守刺探尚書〔二〕,演法車徵,以非身中贓舋,道路聽其從容。至蕭,蕭令吳斌,演同歲也,未至,謂其賓從:「到蕭乃一相勞。」而斌內之狴犴〔三〕,堅其鐶挺〔四〕,躬將兵馬,送之出境。從事汝南閻符迎之於杼秋,相得〔五〕,令止傳舍,解其桎梏,入與相見,為致餚異〔六〕,曰:「明府所在流稱,今以公徵,往便原除,不宜深入以介意。〔七〕」意氣過於所望。到亦遇赦。其間無幾,演為沛相,斌去官,乃〔八〕臨中台〔九〕,首辟符焉。
〔一〕 後漢書韓稜傳:「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注:「演字伯南。」漢官儀:「凡郡或以舊邑,丹陽是也。」(據孫星衍校集本)
〔二〕 後漢書質帝紀:「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獄死。」注引東觀漢記曰:「強賦一億五千萬,檻車徵,下獄。」范書及東觀漢記所言即此事,可相發明,應氏言演以非身贓舋,則季朝乃以贓罪死,而非坐刺探尚書,此文疑有脫誤,不然,則「非身贓舋」云云,無所著落也。案周禮秋官士師「邦汋」注:「刺探尚書事。」宋書百官志:「刺之為言,猶參覘也。」寫書亦謂之刺,漢志所云「不得刺尚書事」是也。然則刺探者,謂探知祕事而私寫之,蓋漢律有此文。又案:由范書知季朝為韓昭字,其名字義正相應。
〔三〕 狴犴,詳見佚文。
〔四〕 札迻曰:「案『挺』疑當作『楗』,說文木部云:『楗,距門也。』堅其鐶楗,謂置獄中,防閑嚴密也。」
〔五〕 拾補曰:「疑當有『甚讙』二字。」
〔六〕 器案:「異」疑當作「饌」,形近而誤。
〔七〕 拾補曰:「『入』字衍。」
〔八〕 「乃」,拾補校作「及」。
〔九〕 中台,謂司徒。後漢書劉玄傳:「三公上應台宿。」注引春秋漢含孳:「三公在天為三台。」又郎顗傳:「反之,則白虹貫日,以甲乙見者,則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陰陽多謬,……立春以來,金氣再見云云。」注:「韓詩外傳曰:『三公者何?司空、司徒、司馬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故陰陽不調,星辰失度,責之司馬;山陵崩絕,川谷不流,責之司空;五穀不殖,草木不茂,責之司徒。』甲乙東方主春,生殖五穀之時也,而白虹以甲乙日見,明責在司徒也。」
太傅〔一〕汝南陳蕃仲舉,去光祿勳〔二〕,還到臨潁巨陵亭,〔三〕從者擊亭卒數下,亭長閉門收其諸生人客〔四〕,皆厭毒痛,欲復收蕃,蕃曰:「我故大臣,有罪,州郡尚當先請,今約敕兒客無素〔五〕,幸皆坐之,何謂乃欲相及?〔六〕」相守數時,會行亭掾至,困〔七〕乃得免。時令范伯弟亦即殺其亭長。蕃本召陵〔八〕,父梁父令,別仕平輿〔九〕,其祖河東太守〔一0〕,冢在召陵,歲時往祠〔一一〕,以先人所出,重難解亭〔一二〕,止諸冢舍。時令劉子興,亦本凡庸,不肯出候,股肱爭之,爾乃會其冢上。蕃持板迎之〔一三〕,長跪;令徐乃下車,即坐,不命去板,辭意又不謙恪,蕃深忿之。令去,顧謂賓客:「平輿老夫何欲召陵令哉?不但為諸家〔一四〕故耶!而為小豎子所慢。孔子曰:『假我數年乎!〔一五〕』」其明年,桓帝赫然誅五侯鄧氏〔一六〕,海內望風草偃〔一七〕,子興以臟〔一八〕疾〔一九〕見彈,埋於當世矣。蕃起於家,為尚書僕射、太中大夫〔二0〕、太尉〔二一〕。
〔一〕 續漢書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注引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
〔二〕 續漢書百官志二:「光祿勳,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宮殿門戶,典謁署郎更直執戟宿衛門戶,考其德行,而進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獻。」御覽二二九引應劭漢官儀曰:「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言光祿典郎謁諸虎賁羽林,舉不妄得,賞不失勞,故曰光祿勳。」
〔三〕 水經潩水注引京相璠曰:「潁川臨潁縣東北二十五里,有故巨陵亭,古大陵也。」案:大陵見左傳莊公十四年。
〔四〕 「閉」,大德本描作「閑」,徐本從之,非是。
〔五〕 漢書江充傳:「使人謝充曰:『非愛車馬,誠不欲令上聞之,以教敕亡素者,惟江君裁之。』」文選晉紀總論:「於時,天下非暫弱也,軍旅非無素也。」李周翰注:「素,習也。」
〔六〕 拾補曰:「『謂』疑『為』。」
〔七〕 廣博物志十六引「困」作「因」。
〔八〕 拾補曰:「疑脫『人』字。」
〔九〕 拾補曰:「或當有『因家焉』三字。」漢書地理志上注引應劭曰:「平輿,故沈子國,今沈亭是也。」
〔一0〕後漢書陳蕃傳:「陳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也。祖河東太守。」史略其父,可據此訂補。
〔一一〕胡本「祠」誤「嗣」。
〔一二〕解亭,即廨舍。
〔一三〕御覽二一三引漢官儀:「令史見僕射尚書執板拜,見丞郎執板揖。」唐六典一引漢官儀:「丞郎見令僕射執板拜,朝賀對揖。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後漢書范滂傳:「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注:「版,笏也。」
〔一四〕「諸家」,拾補曰:「疑『詣冢』。」
〔一五〕論語述而篇:「假」作「加」,史記孔子世家亦作「假我數年」,正義云:「假,借。」朱熹集註:「元城劉忠定公自言,嘗讀他論,『加』作『假』,蓋『加』、『假』聲相近而誤讀。」
〔一六〕五侯鄧氏,蓋指南鄉侯鄧萬世,南頓侯鄧康、後更封大縣為沘陽侯,昆陽侯鄧統,安陽侯鄧會,淯陽侯鄧秉,見後漢書桓帝鄧皇后紀。紀言:「八年,詔廢后,送暴室,以憂死。……從父河南尹萬世及會皆下獄死,統等亦繫暴室,免官爵,歸本郡,財物沒入縣官。」此言桓帝誅五侯鄧氏,足補史之闕文。
〔一七〕論語顏淵篇:「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一八〕「〈月臧〉」,拾補校作「贓」。
〔一九〕「疾」,拾補曰:「似誤。」器案:疑是「吏」字。
〔二0〕續漢書百官志二:「太中大夫,千石。」本注云:「無員。」御覽二四三引韋昭辨釋名:「太中大夫,大夫之中最高大也。」
〔二一〕後漢書桓紀:「延熹八年,(二月)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五月丙戌,太尉楊秉薨。……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謹按:尚書曰:「人惟求舊。〔一〕」詩云:「雖有兄弟,不如友生。〔二〕」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三〕」周禮九兩:「友以任得民。〔四〕」是以隋會〔五〕圖其身而不遺其友〔六〕,鮑叔度其德〔七〕而固推管子〔八〕;厥後陵遲,彌已凋翫,伐木有鳥鳴之刺〔九〕,谷風有棄予之怨〔一0〕,陳餘、張耳,攜手遯秦,友〔一一〕猶父子,及據國爭權,還為豺虎〔一二〕。自〔一三〕漢所稱,王、貢彈冠,蕭、朱結綬〔一四〕,博、育復隙其終〔一五〕,始以交為難,況容悅偶合〔一六〕,而能申固其好者哉?故長平之吏,移於冠軍〔一七〕,魏其之客,移於武安〔一八〕,鄭當〔一九〕、汲黯,亦旋復然,翟公疾之,乃書〔二0〕其門:「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二一〕」自古患焉,非直今也。韓信寵秩,出跨下之人,斯難能也。安國不念舊惡〔二二〕,合禮中平。李廣因威歸忿,非義之理。宣尼暨陳〔二三〕,皆降而復升,兼濟天下〔二四〕。唯虞卿逼於彊秦,獨善其身,纘述篇籍,垂訓後昆〔二五〕。昔子夏心戰則懼,道勝如肥〔二六〕;何必高位豐爵〔二七〕以為融懿也〔二八〕。
〔一〕 盤庚文。
〔二〕 小雅常棣文。
〔三〕 憲問篇文。
〔四〕 周禮太宰職云:「以九兩繫邦國之民,……八曰,友以任得民。」注:「兩猶耦也。友謂同井相合,耦耡作者。」大德本、徐本「友」作「交」,未可據。
〔五〕 「隋」,拾補云:「『隨』省,如周、隨之亦省為『隋』也。」
〔六〕 事詳宣公十二年左傳邲之役。
〔七〕 左傳隱公十一年:「不度德,不量力。」
〔八〕 左傳莊公九年:「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九〕 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相彼鳥矣,猶求友聲;矧伊人矣,不求友聲。」案蔡中郎集正交論:「周德始衰,頌聲復寢,伐木有『鳥鳴』之刺。」與此說同,是漢人以小雅為刺詩。
〔一0〕小雅谷風:「習習谷風,維風及雨。將恐將懼,維予與女。將安將樂,女轉棄予。習習谷風,維風及頹。將恐將懼,寘予于懷。將安將樂,棄予如遺。」小序云:「谷風,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絕焉。」
〔一一〕「友」,拾補云:「疑『交』。」
〔一二〕史記張耳陳餘列傳:「然張耳、陳餘始居約時,相然信以死,豈顧問哉?及據國爭權,卒相滅亡,何鄉者相慕用之誠,後相倍之戾也?豈非以利哉!」(漢書張耳陳餘傳贊同)又淮陰侯傳:「蒯生曰:『常山王、成安君,此二人相與,天下至驩也;然而卒相禽者,何也?患生於多欲,而人心難測也。』」(又見漢書蒯通傳)潛夫論交際篇:「陳餘、張耳,老相全滅,而無感痛。」
〔一三〕「自」,大德本描作「目」,徐本從之,非是。
〔一四〕漢書蕭望之傳:「子育,少與陳咸、朱博為友,著聞當世;往者有王陽、貢公,故長安語曰:『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相薦達也。」又王吉傳:「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舍同也。」
〔一五〕「終」,奇賞本作「後」。拾補曰:「當本是『末』字,『張、陳凶其終,蕭、朱隙其末』,是王丹語,(案見後漢書本傳)後人誤以『博、育復隙』為句,因改『末』為『終』,以與下『始』字連文耳。」器案:「終」字不必改「末」,應氏不必全襲王丹語,何況王丹亦以「凶終」、「隙末」互文,未必「末」是而「終」非也。若奇賞改為「後」,則誠如拾補所云耳。三國志吳書諸葛恪傳:「恪與陸遜書:『是故張、陳至於血刃,蕭、朱不終其好。』」字亦作「終」。
〔一六〕孟子盡心篇:「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則為容悅者也。」
〔一七〕史記衛將軍驃騎傳:「自是之後,大將軍青日退,而驃騎日益貴,舉大將軍故人門下多去事驃騎,輒得官爵,唯任安不肯。」(又見漢書衛青霍去病傳)
〔一八〕史記魏其武安侯傳:「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武安侯雖不任職,以王太后故親幸,數言事多效;天下吏士趨勢利者,皆去魏其歸武安。」(又見漢書竇田灌韓傳)潛夫論交際篇:「昔魏其之客,流於武安;長平之吏,移於冠軍。」
〔一九〕拾補曰:「省一『時』字,如晉重耳之言晉重。」案此亦當時割截名字之一例。
〔二0〕「乃書」,宋本作「大銘」,今從餘本。
〔二一〕史記汲鄭傳:「太史公曰:『夫以汲黯之賢,有勢則賓客十倍,無勢則否,況眾人乎?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為廷尉,賓客闐門,及廢,門外可設雀羅。翟公復為廷尉,賓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汲、鄭亦云,悲夫。」(漢書張馮汲鄭傳同)說苑談叢篇:「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一浮一沒,交情乃出。」
〔二二〕論語公冶長篇:「不念舊惡,怨是用希。」
〔二三〕漢書平紀:「元始元年六月,……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陳,謂陳蕃。
〔二四〕孟子盡心上:「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二五〕尚書仲虺之誥:「垂裕後昆。」
〔二六〕韓非子喻老篇:「子夏見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對曰:『戰勝故肥也。』曾子:『何謂也?』子夏曰:『吾入見先王之義則榮之,出見富貴之樂又榮之,兩者戰於胸中,未知勝負故臞,今先王之義勝故肥。』」淮南子原道篇:「子夏心戰而臞,得道而肥。」又精神篇:「子夏見曾子,一臞一肥,曾子問其故,曰:『出見富貴之樂而欲之,入見先王之道又說之,兩者心戰故臞,先王之道勝故肥。』」又說山篇作「子見子夏曰:『何肥?』」王念孫以為「子」當作「曾子」。又韓詩外傳二、御覽三七八引尸子,載閔子騫事略同。此文「如」讀為「而」。
〔二七〕「位」,何本作「祿」。朱錫庚曰:「案自是『位高爵豐』,古文倒用句法如是。」
〔二八〕顧夢鶴攬茞微言曰:「風俗通稱:陳蕃失勢,縣令劉子興肆其侵侮;劉矩見忤時宰,友人環玉都多所摧折;祝恬被疾,見拒於深交之謝著,而雅不相知之應融卒恤之;韓演被逮,見困於同歲之吳斌,而素昧生平之閻符獨勞苦之。嗚呼,緩急人所時有也,柰何以涼德自處如此!然則虞卿以魏齊而去相,魏其為灌夫而殺身,彼獨何人哉!求之末俗,良亦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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