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元年春王正月,无事可记?


  《春秋经》写下"元年春王正月",却什么事情也没记,紧接着就写三月的事了。这真是很奇怪的一个体例。杨伯峻解释说:"《春秋》纪月,必于每季之初标出春、夏、秋、冬四时,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虽此季度无事可载,亦书之。" (Ⅰ)伯雄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推论出《春秋经》应该经过某个人(无论他是不是孔子)的统一编纂。

  (Ⅰ)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5页。

  无论如何,这一奇怪之处更像是体例使然,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经学家们对此却真没少"大惊小怪",因为在这"元年春王正月"里不但有事发生,而且是件大事。这件大事就是:鲁隐公即位。而且,考诸全书体例,一般来说,某位鲁国国君新上任的时候,都要记一笔"公即位"才是--当然,假如上一任国君是六月份死的,新国君接班,这时候是没什么大动静的,要到第二年元月才行即位之礼,境内改元,是谓改元即位,所以,元年春王正月,这正应该是鲁隐公改元即位的时候,从体例而言,这里的写法应该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如此大事,还是全书开篇第一大事,却缺而不录,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在鲁国,书写鲁国本国的近现代史,这样的错误大约等同于新闻联播的播音员报错了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此错一出,这位播音员的下半生就算彻底交代了。一本正式出版物里如果印错了领导人的名字,不但书要被收缴销毁,出版社从社长以下全要受到严惩。《春秋经》的这个漏记可不是普通错误,而是重大的政治错误。好在大家相信这书是孔圣人的手笔,如此明显的漏洞肯定不是疏忽所致,而是暗示着某种深刻的哲理。

  不错,对于这个问题,"三传"都有解释,惟一遗憾的是:三种解释各不相同。

  在公羊学家那里,"公即位"是作为开宗明义的"五始"之一的,此处缺而不书必有缘故。《公羊传》的说法是: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

  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

  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桓何以贵?母贵也。

  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译文】

  问:为什么《春秋经》里不提隐公即位呢?

  答:这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

  问:成全隐公的心意?这怎么讲?

  答:隐公本来打算着治理好鲁国之后把位子让给桓公。

  问:隐公为什么想要这样做呢?

  答:桓公虽然年纪小,但身份高贵;隐公虽然年长,但身份卑微。可话虽如此,但他们之间的尊卑差别并不明显,国人也都弄不清楚。隐公年长而又贤能,鲁国大夫们便拥立了他。隐公很想让桓公即位,但他如果在这个时候推辞君位而不受,又担心无法控制局面而无法使桓公上台;可如果这个时候就让桓公即位,又担心他年纪太小,众大夫不能辅佐他。所以隐公的即位其实是为了将来能让桓公接班而考虑的。

  问:可是,隐公又年长、又贤能,为什么就不能名正言顺地即位呢?

  答:按照君位继承的规矩,在嫡子当中选立继承人要立那个年纪最大的,而不以贤能为标准,在庶子当中选立继承人要立那个身份最尊贵的,而不以年纪的长幼为标准。("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问:那桓公凭什么就身份尊贵呢?

  答:是因为桓公的妈妈身份尊贵。

  问:妈妈身份尊贵,难道儿子的身份也跟着尊贵吗?

  答:儿子因妈妈而尊贵,妈妈也因儿子而尊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这就是《公羊传》对"公即位"问题的解释,由此还引出了两个影响深远的政治法则,一是"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二是"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而相比之下,隐公和桓公的即位真相倒变得次要了。

  "立適"之"適",这个字因为简体字"适"的缘故很容易造成误会。唐朝有个边塞诗人高适,还有个皇帝叫李适(唐德宗),这两个人名如果都恢复成繁体字的话却是不一样的:高适变成了高適,而李适还是李适--就连读音都不一样,一个是高適(shì),一个是李适(kuò)。繁体字的"適"被简化为"适(shì)",和繁体字中原有的"适(kuò)"是完全无关的两个字,而"適子"既通"世子",又通"嫡子"。

  在《公羊传》这一段里,"適"通"嫡",即指"嫡子",也就是正妻所生的儿子。国君或贵族一般会有很多老婆和很多儿子,正妻所生的儿子叫做嫡子,其他女人所生的儿子叫做庶子,嫡子中的老大叫做嫡长子,嫡长子一般就是法定继承人。所谓"立適以长不以贤",这是说,在选立继承人的时候,按规矩要立嫡长子,就算这个嫡长子一母同胞的弟弟里有人比他更为贤能,那也不能选立弟弟。

  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这是说,如果正妻没生儿子(即没有嫡子),继承人只能在庶子里选择的话,这时候的选择标准可就不是年纪的大小了,比的是谁的妈妈身份高。何休解释说:依照礼法,如果嫡夫人(正妻)没儿子,就立右媵之子;如果右媵也没儿子,那就立左媵之子;如果左媵也没儿子,那就立嫡侄娣之子……就这么论资排辈,等而下之。

  何休如此说,因为他还顾虑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如果选立庶子也要按年龄来排,那么,假若两位姨太太在同一时间生了儿子,这算谁大谁小呢?所以,避免这种纠葛的最好措施就是:庶子之间不比岁数,只比各自妈妈的身份地位,这就能一清二楚了。(Ⅰ)

  这般考虑,不可谓不周密。吕思勉曾在此感叹过:"立君之法,莫严于《公羊》。" (Ⅱ)但是,在我们看来,何休的顾虑似乎纯属多虑,就连双胞胎的出生还有一先一后呢,更何况是两位妈妈分别生孩子?--但那个年代里,何休的顾虑绝对必要。吕思勉曾专说"古人不重生日",先引《礼记·内则》中古人生孩子、记生日的复杂手续,再引《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的一段故事,说昭公的两个姨太太快临盆了,一起去了产房,姨太太甲动作快,生了个儿子,于是要去汇报,可姨太太乙拦着她说:"咱们是一起来的,等我生了之后咱们一起去汇报吧。"三天之后,姨太太乙也生了儿子,可她没守约定,自顾自地去汇报了,结果弟弟成了哥哥,哥哥却成了弟弟。这样看来,在这种大家族里,新生儿是根据汇报的先后次序来确定长幼,也不在意孩子到底是哪天生的。更加耸人听闻的例子是:据《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都长到老大年纪了,他爸爸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儿子。(Ⅲ)

  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还真就显出"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先进性了。

  (Ⅰ)[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

  (Ⅱ)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244页。

  (Ⅲ)详见: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268-269页。

  但是,这种继承法似乎仍然有着很不合理的一面:试想一下,如果庶子中某一位明显具有唐宗宋祖之贤能,而嫡长子却只如徽钦二帝一般窝囊,大家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徽钦二帝"上台接班,"唐宗宋祖"却注定与最高权力无缘,这大概会很让人窝心吧?

  但这样一个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在当时却是大有合理性的。何休解释其用意说:"皆所以防爱争"。《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引用慎子一个巧妙的比喻来阐释过这个问题:一只野兔在前边跑,后边有一百人在追,都想把兔子逮到。野兔无主,谁逮到就算谁的。这种情况之下,就算是尧圣人也会撒开脚丫子穷追猛跑,更何况是一般人呢?但是,很奇怪,市场上兔子有得是,可路过的人很多却连看都不看,难道他们不想弄一只兔子吗?不是的,因为市场上的兔子都是有主的,就算想要,难道还硬抢不成?古代帝王的继承法也是同样的道理,立天子不使诸侯猜疑,立诸侯不使大夫猜疑,立嫡子不使庶子猜疑。猜疑会产生争斗,争斗会引起混乱(疑生争,争生乱)。所以,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没了等级差别则朝廷乱,妻妾尊卑不分则家里乱,嫡子和庶子不加区别则宗族乱。所以,无论治理天下还是治理邦国,首要之务莫过于确定名分。(Ⅰ)--老百姓有一句宽慰别人、也宽慰自己的俗话,叫"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你挤破头也得不着。"这句话一般被认为和命运有关系,等同于"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但在严格的等级社会里,这个意思其实是:等级规定了是你的,就是你的;属于你这个等级之外的,你也没法强求。这就是所谓名分,而要使社会稳定,就先要把名分确定清楚。

  (Ⅰ)《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適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適孽无别则宗族乱。慎子曰:"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未定者,人欲望之也。由未定,尧且屈力,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顾,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

  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孔子的名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和"必也正名乎",尽管后者所谓的"正名"很可能是指改正错别字。无论如何,正名工作在当时确实是意义重大的,说到底,名份是个硬指标,谁都没法否认,而贤能与否却没有人人认可的统一标准,比如曹操要选继承人,你说是曹丕贤能还是曹植贤能,各人就难免会有各自的看法了。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封建社会近乎于贵族民主专制,"民主"以及强大的制度和习俗的惯性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最高领袖的权力,所以并不会像专制时代那样千百万人的命运几乎全要寄托在皇帝一个人的身上,生活如同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博一般。因此,领袖的贤与不贤并不会对宗族与社会造成天翻地覆式的影响。

  说到这里,旧问题解决,却产生了一个新问题:既然名份是如此清清楚楚地摆在大家眼前的,隐公和桓公这档子事又该怎么解释呢?如果这两人当中有一个是嫡长子,自然顺理成章地即位了事;就算两人都是庶子,在大太太没儿子的前提下,比比两人的妈妈谁的身份更高不就完了,这不是一目了然的事么?《公羊传》既然都说了"桓公虽然年纪小,但身份高贵;隐公虽然年长,但身份卑微",那自然该是桓公即位才对呀?

  照这么说,即位的确实该是桓公,没隐公什么事,这就是"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继承原则了。据何休解释,隐公和桓公都不是嫡子(他们的爸爸鲁惠公好像没生出过嫡子来),而桓公的妈妈是右媵,在所有姨太太当中地位最尊,既然"子以母贵",桓公便是当之无愧的合法继承人,而在他成为继承人之后,"母以子贵",他妈妈也会跟着沾光,身份会从媵妾升为夫人。"母以子贵"的另一说(如何焯)是:姨太太如果生了儿子,身份就会按规矩提高一截。(Ⅰ)

  但是,按照《公羊传》原本的说法,事情并不是那么一清二楚的,隐公妈妈和桓公妈妈的身份差异似乎微乎其微,所以搞得鲁国人不是很清楚到底谁高谁低。但这个解释很难站得住脚,因为如前所述,这种身份差异无论再怎么细微,也一定是有硬指标来区分高下的,怎么可能让人搞不清楚呢?经师们大约也觉得这道理可疑,于是何休和徐彦一详一略地解释说:两个妈妈的身份高下当然是显而易见的,朝廷上的大夫们肯定都很清楚,《公羊传》所谓"国人不知",只是说普通人对此不大清楚罢了。(Ⅱ)

  但是,问题依然没得到圆满解决:只要朝廷里的大夫们知道尊卑原委,这就够了呀,他们就应该去拥立桓公呀,可他们为什么偏偏舍弃桓公而另立隐公?惟一的理由似乎就是:大夫们包藏私心,做了错事。

  这理由还真是被何休和徐彦承认的,他们说:大夫们拥立隐公之事确实做得不对,但以褒贬为要务的《春秋经》为什么不批评这些家伙呢?因为这事发生在《春秋经》记事之前,按孔子"既往不咎"之论,就不予追究了。(Ⅲ)

  (Ⅰ)[清]何焯《义门读书记》第十二卷释"母以子贵":谓有子则以次升为贵妾也。

  (Ⅱ)[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古者一娶九女,一嫡二媵,分为左右,尊卑权宠灼然,则朝廷之上,理应悉知。今此传云国人不知,明是国内凡人也。虽然,事大非小,若早分别,亦应知悉,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是其义也。

  (Ⅲ)[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公子翚弑隐立桓公,仲遂弑赤立宣公,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亦是不正,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正以在春秋前,欲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故也。

  我们会发现,《公羊传》在这里所展现出来的"继承法",既是一种对历史上某种社会制度的分析描述,同时也是一套实用性很强的政治技术。尤其在何休等等公羊学家的细致解说之下,这里面所蕴涵的政治技术变得如此的具体而微,一旦读熟,马上可以拿来就用--就算没读熟,在实用当中遇到问题的时候也大可以临时抱佛脚。而我们现代很多人印象中的儒学往往都是些心、性、命、诚、敬、天理、无极、太极等等等等这些字眼,讲起来高深莫测、廓大无边,却长于务虚而短于务实。这便是学风随时代变化而使然。我们若想从《论语》、《春秋经》等等经典的字面本身来了解儒家思想,这几乎就是一种缘木求鱼式的努力,因为真正在中国历史上发生巨大影响的那些所谓儒家思想、孔子真义,其实和孔子本人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那些都是何休版孔子、杜预版孔子、郑玄版孔子、朱熹版孔子,等等等等。真要了解儒家思想的话,就该对这些不同版本的孔子投以比孔子本人更大的关注,让典籍从字面上的孤立的文本"立体化",让典籍包含有历史、思想史、阐释史的内容。

  公羊学的这个继承法似乎只是实际的政治技术,而不是抽象、高妙的哲学理念,这也正是汉代学风的一种体现。我们不妨先来抠一个字眼: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独尊的不是"儒学",而是"儒术",这两者可并非同一个概念。我们现在所谓的"学术"一词,原本分别为"学"和"术"两个独立的概念。朱维铮考察这个问题,说司马迁给儒林或公卿作传的时候,"倘指学问或学人,必用'文学',倘指方法或手段,必用'儒术',二者从不混用。《汉书》也是如此,不过或改文学为'经学',或称儒术为'经术'。那时为什么重视术学之辨呢?因为术贵实用,学贵探索。"(Ⅰ)

  初从叔孙通到董仲舒,一众儒学名家(其实该称为儒术名家),无不是现实色彩很重的实用主义者。进一步说,当时所谓的"独尊儒术",实际上就是独尊公羊学,董仲舒便是公羊学的一代宗师。而当时的所谓尊孔,原因也正在于《春秋经》,《公羊传》则附丽于《春秋经》之上,名为《春秋》,实为《公羊》,至于我们现在如雷贯耳的《论语》,在当时却无甚地位--即便在后来"四书"大行的时代,很多时候《春秋》之学仍属"大学课程","四书"只是"中小学课程"而已,这点我在《春秋大义》当中已经作过介绍了。

  综合来看,《春秋》学当中,又先以公羊学为重,同为今文经系统的《榖梁传》有时会与公羊学并列争锋,而《左传》作为古文经,则长久以来被视为史学而非经学,又常常被批评为"不传《春秋》"(即《左传》单独是一部史书,和《春秋经》毫无关系(Ⅱ)),《左传》很晚以后才开始大兴,并曾一度压倒过公羊学,而公羊学到了晚清还顽强地在政治领域里呼风唤雨。

  公羊学一向很重视政治上的实用性。我们从这《公羊传》一开篇便即看到其中"经术"而非"经学"的内容,果然细腻实用。但公羊学付诸实用,好像也有过闹笑话的时候,有一个笑话正是和"母以子贵,子以母贵"有关的。--清人俞樾《春在堂随笔》记录过自己和宋翔凤的一次聊天,宋先生感慨时下的士子不读经书,不通经义,引述《公羊传》时,竟把其中最简单的一个句子都理解错了,还居然拿高分了!俞樾说:你就别太苛责啦,人家这好歹也算读过《公羊传》,至于引述经文不合本义的事古代早就有过,当初汉光武帝刘秀下诏立太子,诏书上说:"《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刘阳是皇后之子,应该继承大统。"

  俞樾议论道:皇帝诏书,用的正是《公羊传》"立子以贵"的道理,但是,"立子以贵"指的是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选立庶子,而东海王刘阳既然是皇后之子,自是嫡子,立嫡子的规矩分明是"立嫡以长",看来这份诏书根本就没弄明白"立子以贵"到底是什么意思。--俞樾很是无奈地说:汉代通晓公羊学的大有人在,可这位执笔写诏书的家伙却糊涂到这种程度。宋先生您看看这段历史,也别苛责咱们当下的这些年轻人啦!(Ⅲ)

  (Ⅰ)朱维铮:《中国经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0页)

  (Ⅱ)历代诸家于此议论极多,这里取[清]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一"左氏是太史氏之流"条以见一斑:《北梦琐言》云:大中时,工部尚书陈商立《春秋左传学议》,以孔圣修经,褒贬善恶,类例分明,法家流也。左丘明为鲁史,载述时政,惜忠贤之泯灭,恐善恶之失坠,以日系月,修其职官,本非扶助圣言,缘饰经旨,盖太史氏之流也。举其《春秋》,则明白而有实;合之左氏,则从杂而无徵。杜元凯曾不思夫子所以为经,当与《诗》、《书》、《周易》等列;丘明所以为史,当于司马迁、班固等列。取二义乖剌不侔之语参而贯之,故微旨有所未周,宛章有所未一。按此即汉儒《左氏》不传《春秋》之说,唐人犹及见之,宋以后不复知矣。本朝为公羊学者,乃始大畅其旨。

  (Ⅲ)[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四:宋于庭先生翔凤尝与余言:"近日士子,不读经书,不通经义,有学使以'多闻阙疑'命题,一生文中用'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语,居然高等。彼殆不知'异辞'二字作何解也。"余谓先生此论亦太苛,此生毕竟曾见过《公羊传》。尚有并此二语而不知者,先生又谓之何?至于引经不合本义,古人亦或有之。汉光武建武十九年,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按《公羊传》:"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所谓立子者,谓立庶子也。《公羊》此文,盖明立適立庶之不同,上言立適,下言立子,子对適言,则是庶子可知矣。建武诏书既云:"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则是主于立適也,而反引《公羊》立子之文,殆未知"立子"二字作何解乎?汉世多通《公羊》者,而当时秉笔之臣,卤莽若此,何责童蒙之深也?

  俞樾说的这件事,很像是权力曲解学术的一个例子,但是,事实上,俞樾讲得并不太准确。当时光武帝是先有改立皇后之举,即废黜原来的郭皇后,改立阴丽华为皇后,而换皇后就意味着要换太子,郭皇后生的太子被废,阴皇后生的东海王刘阳被改立为太子,即后来的汉明帝。所以,光武诏书中的"立子以贵"看似误解了《公羊传》所阐释的"春秋大义",实则是有着很现实的政治隐意的--既然原来的郭皇后已经不再是皇后,而阴丽华成了新皇后,那么,皇后生的长子当然该是太子,太子的亲妈当然该是皇后,于是,两任太子的一废一立也就顺理成章了。作为学者的俞樾只是提到了光武诏书中对经义的误用,却没提到这个"误用"在当时是别有用心而恰如其分的。

  光武诏书这件事原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旧注即引用《公羊传》的这段名言:"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公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总之,不管光武帝诏书的对错与否,毕竟这是一个政治上运用经术的经典例子,而《公羊传》的嫡庶考量后来曾在中国历史上影响过一些极著名的事件,当然,批评者也是有的,洪迈《容斋随笔》就曾谴责《左传》和《公羊传》各有所谓"春秋大义"遗祸后世,其中就有这个"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洪迈说:后世有多少人拿这句话遮脸来废长立少、以妾为后妃,数不胜数。(Ⅰ)

  (Ⅰ)[宋]洪迈《容斋随笔》"二传误后世"条:自《左氏》载石碏事,有"大义灭亲"之语,后世援以为说,杀子孙,害兄弟。如汉章帝废太子庆,魏孝文杀太子询,唐高宗废太子贤者,不可胜数。《公羊》书鲁隐公、桓公事,有"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语,后世援以为说,废长立少,以妾为后妃。如汉哀帝尊傅昭仪为皇太太后,光武废太子强而立东海王阳,唐高宗废太子忠而立孝敬者,亦不可胜数。

  洪迈说得不错,也许再顽强的经义也难免要屈从于政治现实吧。

  但细考之下,洪迈的这个批评却有一些拿现实解读历史的嫌疑--从战国以后,事情确乎像洪迈批评的那样,就算讨了妓女为妾,宠爱之下,也大可以想办法把妓女生的儿子立为法定继承人,然后呢,本着"母以子贵"的原则,谁还敢再提孩子妈妈当年的卑微出身呢?但是,在春秋时代乃至西周,从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婚姻行为基本属于"等级内婚制",婚姻关系尤其要讲求门当户对,所以上述那种例子实在是属于"非礼"的。况且,按照公羊家的说法,那时候即便娶妾也一样是要求门当户对的。(这里所谓的"娶妾"和春秋以后的概念有别,稍后详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位权贵三妻四妾,这些女人当中既有大家闺秀,也有小家碧玉,还有退了休的戏子、从了良的妓女,这些女人各自努力生孩子(孩子毕竟是她们后半生的重要保障),那么,在继承人的问题上,"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原则当然是大大有用的;但是,如果这三妻四妾无一例外全是大家闺秀,甚至全是一户人家里嫁过来的大家闺秀,身份的高低贵贱又能有多大的差别呢?--由此我们可以对公羊学的这个继承法提出两个问题:一,渊源何在;二是否属实?渊源问题稍后再说,至于是否属实,早有人有过怀疑,因为就"母以子贵"这个原则来看,分明意味着灰姑娘可以作王后,丑小鸭可以变天鹅,这和周人森严的等级制度显然有些龃龉。王晖在《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里分析说:

  周代的宗法制度是建立在血缘宗族关系之上的君位继承法,要实行这种君位继承法,首先必须严格区别嫡庶关系。嫡庶之分,是为了立贵,目的是在成群的妻妾嫔妃中确定母后之子的地位。而母后一般都出身较高,非王室诸侯则为贵族阶层,然后再通过聘定、送迎、告庙、婚礼等一系列程式而确立下来。子以母贵,而母贵一般又是以母方势力、地位为背景来决定的。这种以母贵来决定嫡子的身份地位,是天生素定的,一般不掺杂人为的因素--这就是《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所说的周礼"王后无適(嫡),则择立长。年均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需要说明的是,汉儒所说的"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公羊传·隐公元年》),前对后错。"子以母贵"确实符合西周春秋时代的宗法制,而"母以子贵"则是战国以来宗法制度崩溃、中央集权逐渐形成之后的现象,并不符合周代宗法制的要求。(Ⅰ)

  王晖这番话,指出"子以母贵"是后儒新说,并非周人旧制,这话不错,但"母后一般都出身较高"云云却和公羊家的意见颇有矛盾,因为按后者的说法,诸侯讨老婆一讨就是一群,是谓"一聘九女",这"九女"都是同姓贵族,身份上高低贵贱的差异并不是非常显著的。

  在这个问题上,陈锦城走得更远,考据出"'立嫡立长'之原则在春秋时期并无明显史料以资证明",至于"母以子贵"之说,则很可能是公羊家为了迎合时政而自创来的,如果把话说重一点儿,就是曲学阿世。

  按陈锦城的分析,汉代后妃大多出身微贱,但就当时情形而言,这似乎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春秋时期贵族遍地,白马王子和公主一拣一箩筐,门当户对的等级内婚制自然可以大行其道,但到了西汉,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异姓诸侯如韩信等人全被消灭光了,同姓诸侯又不能通婚,王室的配偶不到民间去寻还能到哪里去寻呢?这就"无形中(Ⅱ)打破了等级的观念。上位者对等级观念一趋淡薄,遂予后妃的身份,有了更大的包容性。"

  陈锦城考诸汉朝自高帝至武帝的后妃史事,推论有:一,在《公羊传》著于竹帛之前,"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说可能已是当时的俗语;二,在汉武帝被立为太子之后,这一继承原则才真正得以确立,而自武帝以后,皇后与太子都遵循此说,因为它很符合皇帝本人的利益;三,司马迁曾在董仲舒门下学过公羊学,他在《史记·殷本纪》里对于纣王即位的那段涉及"子以母贵,母以子贵"的记载可能受了董仲舒的影响;四,董仲舒和胡母生治公羊学正在汉景帝时期,"当董、胡二人在著于竹帛而成《公羊传》一书时,是否有可能把其经学立场一并加入,一方面讨好景帝以利于学官,另一方面成就自己之学说,则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无"。(Ⅲ)

  我们仔细想想,对于第四点,"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无",同样"谁也不敢保证其必有",第三点也难确证,因为《吕氏春秋》对于商纣王的类似记载显然成于司马迁之前,第一点也属推测而无铁证,只有第二点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确从武帝之后,"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Ⅰ)王晖:《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1版),第209页。

  (Ⅱ)陈锦城:《鲁隐公研究》(2004)第2章第3节。

  (Ⅲ)陈锦城:《鲁隐公研究》,第62页。

  元年春王正月的继承原则才真正以孔子思想的这一光辉身份而大行其道,影响中国历史两千年之久。

  那么,对于我们这些阅读历史的人而言,从中就可以读出两种真实,即"真实的事实"和"真实的影响"。在《春秋经》里我们恐怕很难找到"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这个"真实的事实",但这并不妨碍经学家们把这"当作"一种"真实的事实"。

  并非"真实的事实"本身,而是这种"被当作"的"真实的事实",在社会与政治上产生着"真实的影响"。这就是社会学所谓的"托马斯定理",即"如果人们将某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这种情境就会造成真实的影响"。比如,人们认为是女巫造成了干旱,所以要烧死女巫,在这个时候,女巫与干旱无关这个"真实的事实"对于女巫的自救来讲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

  与此相近的是所谓的"自证预言",比如人们"相信"某家银行将要破产而去疯狂挤兑,结果这家本来毫无问题的银行果然破产了。

  我们了解经典,如果仅仅追求"真实的事实",恐怕就很难理解女巫为什么无法自救以及毫无问题的银行为什么最后却会破产这类同样真实的事实了。

  立嫡与立长的问题和媵妾问题都还没有结束,现在,对《公羊传》的解说暂时告一段落,该来看看《榖梁传》对《春秋经》"元年春王正月"的解释了:

  《春秋经》:

  元年春王正月。

  《榖梁传》:

  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

  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

  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

  《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

  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

  "元年春王正月。"本月虽然无事可记(Ⅰ),但《春秋经》也要表明"正月",这是为了慎重地对待开始("谨始也",这是和《公羊传》大"大一统"如出一辙的)。

  (Ⅰ)另参:[清]廖平《重订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无事"谓不言即位。

  问:为什么不记载鲁隐公即位的事呢?

  答:这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愿。

  问:那《春秋经》是怎样成全隐公心愿的呢?

  答:《春秋经》这是表明了隐公并没有要做国君的打算。

  问:那隐公为什么不打算做国君呢?

  答:因为他想让桓公来做国君。

  问:让桓公来做国君,这样做对吗?

  答:隐公这样是不对的。("不正")

  问:《春秋经》的精神是成全好人好事,鞭挞坏人坏事("《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成语出处)。既然这样,隐公的做法是不对的,《春秋经》又为什么要成全他呢?

  答:成全隐公,是为了贬斥桓公。

  问:为什么要贬斥桓公呢?

  答:因为,隐公当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让位给桓公,桓公却把隐公谋杀了,这件事桓公做得可太坏了。而隐公有让出君位之心,可见隐公之善。

  问:既然隐公让位是善的,为什么又说他的做法不对呢?

  答:因为《春秋经》推崇的是大义而非小恩小惠,申张的是道义而非邪门歪道。("《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Ⅰ))作为孝子,应该彰显父亲的美德,而非宣扬父亲的恶行。想当初,前任国君(鲁惠公)在世的时候,打算把国君之位传给桓公,这是不合正道的,是错误的。尽管如此,他终于还是克制了自己不正当的想法而传国于隐公。隐公早就知道爸爸有立桓公之心,便想把君位让给桓公,可他这么做就等于成全了父亲的恶行了。按照君位的继承制度,哥哥优先,弟弟靠后,这是天然的伦常秩序。隐公作为一个儿子,已经受命于父亲;作为一名诸侯,又受命于周天子,可他现在的做法,不但背弃了兄弟伦常,更是背弃了君王和父亲的委任,让位给弟弟来行小惠,这是小道啊。所以说,像隐公这样的人,可以说他有着不把千乘之国的君位放在眼里的胸怀气度,但要说到行为合乎大道,他还没到这个份上。

  《榖梁传》讲述了事情了原委,又加以道德评价,从"大义"的角度评隐公让国之心为"不正"。清人柳兴恩《榖梁大义述》在此提出了《榖梁传》的一个惯例,说《榖梁传》常以"正"和"不正"来作评语,来阐明"大义之所在"。(Ⅱ)

  (Ⅰ)[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信,申字,古今所通用。[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郑君《士相见礼》注曰:古文伸作信,《儒行》注曰: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韦昭《国语》注曰:信,古申字。

  (Ⅱ)[清]柳兴恩《榖梁大义述》:《传》例通以正不正为言,亦大义之所在也。

  这个"大义"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所谓孔子在《春秋经》中蕴涵的"微言大义",那么,从立场来说,无论是《公羊传》还是《榖梁传》,其意义本非要阐述自己的一家之言,而是要发掘孔子的微言大义。现在,"元年春王正月"之后没有跟着写下"公即位",这事想来是孔子干的,他老人家这么做必有深意,但是,《公羊传》和《榖梁传》所发掘的这两种不同的"深意"到底哪个才是孔子的本意呢?

  这还真不好回答。确实,在一些经学家的眼里,孔子对《春秋经》的所谓"笔则笔,削则削"意味着他对原有的一部鲁国国史做了加工修改,而这里的"公即位"推想是鲁史旧文原本就有的,而孔子特意把这三个字"削"了去,其中深意要靠后人细心体味。

  揣摩圣人的深意,对与错并没有一个硬性指标,不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时代的思想烙印。比如宋代的春秋学是很主张"尊王攘夷"的,程颐对不书"公即位"的看法就是:"这是在全书的开始彰明万世大法啊!诸侯即位必须由天子任命,不是自己说了就算的,可隐公即位却没经过这道正当手续,是为'自立',所以《春秋经》不书 '公即位',是不认可他的合法身份。" (Ⅰ)

  公羊学家大谈"黜周王鲁",推鲁隐公为始受命王,程颐反其道而行之,领悟这里的"春秋大义"分明是贬斥鲁隐公。胡安国在这个问题上和程颐意见一致,而议论更详:"国君改元一定要行告庙之礼,史官也一定会记录新君即位,而隐公即位却不见于《春秋经》,这分明是孔子把这话给'削'了去啊。古时候诸侯继位袭封,必是继承前任国君;爵位和土地受之于天子,所以必然要向天子禀告。而鲁隐公呢,'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是大夫们要立他为君,居然还真就立了,于是乎后来种种篡弑纷争便由此而起,这实在是一个坏的开头。所以《春秋经》'削'去'公即位'来贬斥隐公,这是为了彰明大法,摆正父子君臣的关系。"(Ⅱ)

  唐人陆淳还曾从"正月"这个字眼上读出过孔子对"公即位"的一番微言大义: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春秋经》记载鲁隐公时代一共十一年,在这十一年里,只有隐公元年有正月,后边十年全不见有正月的影子,元年有正月,意味着鲁隐公理应即位却没有举行即位典礼,而后边十年没记正月,是讽刺鲁隐公理应为君却因行事不正而惹来祸患。(Ⅲ)

  (Ⅰ)[宋]张洽《春秋集传》引程氏传曰:隐公不书即位,明大法于始也。诸侯之立必由王命,隐公自立故不书即位,不与其为君也。

  (Ⅱ)[宋]张洽《春秋集传》引胡氏传:国君逾年改元必行告庙之礼,国史主记时政必书即位之事,而隐公阙焉,是仲尼削之也。古者诸侯继世袭封则内必有所承,爵位、土田受之天子,则上必有所禀。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诸大夫扳己以立而遂立焉,是与争乱造端而篡弑所由起也。《春秋》首绌隐公以明大法,父子君臣之伦正矣。

  (Ⅲ)[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六:隐元年有正月,后十年皆无正月。陆淳曰:"元年有正,言隐当立而不行即位之礼;十年无正,讥隐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贻祸。"

  这些前代先贤们揣摩孔子之意是否贴切暂且不提,先说一下他们所透露的一个史料信息:诸侯虽然拥有着高度的自治权,继承人接班虽然有着明确的论资排辈的标准,但是,新君即位是要有正式典礼的,必须经由周天子的册封才行,这是很必要的合法手续,如王玉哲所谓:"诸侯对封土及人民在理论上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诸侯对国土可以世袭,但其嗣君必须得天子的批准,才有权即位。……岂但诸侯后嗣必须经王之批准,连诸侯国内之卿大夫,也必须由周王直接任命。"(Ⅰ)

  周天子的这个"批准",是为"策命",是一件非常郑重其事的事情。我们在青铜器铭文上可以看到这种册命,比如西周中期或晚期的《伯晨鼎》记载周王册命▓【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侯伯晨,铭文大意是:"八月丙午日,王命令▓【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侯伯晨说:'继承你祖先的爵位,封侯于▓【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地,赏赐你黑黍酿造的香酒等等等等……'伯晨行拜谢大礼,称颂感激王的盛德云云,于是铸了这个鼎,子子孙孙永宝用。"(Ⅱ)

  (现代人很多是从罗大佑《鹿港小镇》的歌词里知道"子子孙孙永宝用,世世代代传香火"的,殊不知这句话一直能追溯到周代青铜器的铭文上去。)

  既然如此,隐公即位如果当真没得到周天子的册命,也许合法性真成问题呢。但这事究竟如何毕竟也难于言之凿凿。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了,《春秋经》到底对鲁隐公是褒是贬、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这都越发令人困惑了。的确,无论正方还是反方,说的都有道理,基本也都能自圆其说。也许,各方面看似互相龃龉的意见并非完全针锋相对,而是各自窥探到了真相的某一个侧面、并把这一侧面夸大了而已--解读《春秋经》还真有几分盲人摸象的感觉。

  如果《公羊传》、《榖梁传》的记事基本成立的话--这是程颐和胡安国都不会反驳的--那么,无论隐公的即位是否禀告了周天子,无论隐公是否完成了死去的爸爸的不良愿望,他的谦让之风毕竟是无可否认的。我们应该可以说:鲁隐公是一位礼让之君。

  --这就带出了一个新问题,因为孔子恰恰是很主张以"礼让"治国的。《论语·里仁》:"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这里是"礼让"连书,而不是单讲一个"礼"字,钱穆解说道:"孔子常以仁礼兼言,此章独举让字。在上者若误认礼为下尊上即不免有争心,不知礼有互让义,故特举为说。所举愈切实,所诫愈显明矣。"(Ⅲ)此,赵生群便是引述《论语》本节而推演孔子《春秋经》托始于鲁隐公之意:"孔子非常赞赏礼让的行为,他对尧舜禅让推崇备至,对吴太伯、伯夷。叔齐让国的行动也是极口称道,这些都明见于《论语》;他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与《春秋》托始隐公用意正相类似。把这一切联系起来看,可以看出孔子确实在宣扬一种'让'的精神。《春秋》记事不从周公开始,主要是因为'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对周公、文、武的事迹已多所传习,而《春秋》的主旨是要'拨乱世反之正',其手段则是针对王道衰微后的现实进行褒贬,通过'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来表达自己的理想。《春秋》的上限,大致是平王东迁之后,其所以不载鲁惠公事(惠公亦在周室东迁后),则是为了托始隐公以表现'让德'。"(Ⅳ)

  (Ⅰ)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591页。

  (Ⅱ)《金文今译类检》(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433-434页。

  (Ⅲ)钱穆:《论语新解》(巴蜀书社1985年第1版),第90页。

  (Ⅳ)赵生群:《论孔子作〈春秋〉》,《文史》1999年第2辑,第127页。

  此说不仅入情入理,还推演出了《春秋经》托始于鲁隐公之意,但遗憾的是依然以推测的成分居多,而其证据如孔子"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云云,却远非如山铁证。当元年春王正月然,仅就如今所见的资料来说,铁证看来是无处可寻的。

  归纳一下,到现在为止,在持"笔削"之说的经师眼中,"元年春王正月"这短短六个字里,所谓"孔子笔削"之迹已有两处:一是"春"字为孔子所加,二是"公即位"为孔子所删(原本还有个"王"字,但前人虽有此说,现已基本可以证伪(Ⅰ))。所以,要找"微言大义"就得着重在这两个地方下手。

  而在纯粹的史料意义上,"元年春王正月"却几乎什么都没告诉我们。试想一下,假如"三传"全部失传,《春秋经》至少这一句话便恐怕没人能够看懂,更别提从中发掘出什么微言大义了。《公羊传》和《榖梁传》虽然也讲些史事背景,却多以发掘微言大义见长,史料的重任几乎都担在《左传》的肩上了。古人虽往往不敢轻忽圣典,却也有人指出了这个问题,比如常被引用的桓谭的话:"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 (Ⅱ)如王安石讥讽《春秋经》为"断烂朝报"。(Ⅲ)尽管"断烂朝报"一语很可能是世人误解了王安石的原意,(Ⅳ)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误解还真是很像正解。而若换下"朝报",以今天的报纸为喻,钱钟书如下的这个比方无疑是最贴切不过的:"《经》之与《传》,尤类今世报纸新闻标题之与报道。苟不见报道,则祗覩标题造语之繁简,选字之难易,充量更可覩词气之为"惩"为"劝",如是而已……"(Ⅴ)

  那么,下面就继《公羊传》和《榖梁传》之后,再来听听《左传》的说法。

  《左传》一开篇就很奇怪,没提"元年春王正月",却先是一段看似和《春秋经·隐公元年》的文字无甚关系的叙述: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在这段之后,是《春秋经·隐公元年》的全文,接下来《左传》才开始解释"元年春王正月"和"不书即位":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Ⅰ)除前述外,另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3页:古人记事,表明春夏秋冬的,据赵汸《春秋属辞》卷一说:"近代或有以书'王'为夫子(孔丘)特笔者,按殷人钟鼎曰:'唯正月王春吉日'之文,可见时日称'王',乃三代恒辞。"

  (Ⅱ)《全后汉文》卷十四桓谭《新论·正经》。转引自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版),第162页。

  (Ⅲ)[宋]孙觉《春秋经解》周麟之跋引王安石语。转引自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版),第162页。

  (Ⅳ)罗继祖:《枫窗睉语》(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2页:萧穆《敬孚类稿》(五)跋孙莘老《春秋经解》辨之,文甚长,兹概括其略于此:敬孚尝闻之长老,荆公欲释《春秋》,见孙书出,自度不能胜,乃诋《春秋》为断烂朝报,明己之不屑为,敬孚疑焉。及阅李安溪、朱高安书皆以为是荆公罪。敬孚求之《宋史》及宋人说部,皆不得其说之由来。考荆公于莘老友谊素笃,何至忌其著书,又何至因莘老而及《春秋》。后读孙氏《春秋经解》周麟之序,始知此语实出自麟之之序,荆公弟子陆佃、龚原各治《春秋》,各有撰述,凡遇疑义,辙以为有缺文,荆公笑曰:"缺文如此之多,则《春秋》乃断烂朝报矣。"语为陆、龚而发,非以贬《春秋》也。其实《春秋》为吾国编年史之祖,传之今日,断烂何病?其书虽以尊周为旨,时代使然,不当苛责。何况荆公尝著《春秋左氏解》十卷,惜不传,果目为断烂朝报尚何屑作解为耶?熊按:罗文易生歧意,"后读孙氏《春秋经解》周麟之序,始知此语实出自麟之之序",所谓"此语"是指"断烂朝报",而非后文之"荆公弟子陆佃、龚原各治《春秋》"云云。

  (Ⅴ)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版),第162页。

  我们所能看到的《左传》几乎都是这个体例,而《左传》原本却不是这样的,而是上下两段连在一起,中间并没有《春秋经》的文字隔开。

  早期的版本,经是经,传是传,各自独立成书,到晋人杜预手上这才把《左传》的文字拆开,按照时间顺序一一编排在《春秋经》每一年的经文当中,使经与传合而为一,是为《经传集解》。

  这个"集解"和一般意义上的"集解"全然不同。一般说"集解",是汇集一众学者的解说,比如《论语集解》,而杜预的《经传集解》却是"聚集经传为之作解"。据孔颖达的意见,左丘明创作《左传》,不敢和孔圣人的大作杂在一起,所以作为教辅的单行本在教材之外单独成书,而这种情形并非《左传》独有,《公羊传》、《榖梁传》,乃至毛公和韩婴为《诗经》作传,都是经与传各自单行的。如果从表示敬意的角度来看,目的确实达到了,但对于阅读来说却着实不便,所以杜预才把《春秋经》和《左传》编辑在一起而加以解释。(Ⅰ)

  而《左传》的编排似乎早有人动过手脚,分年必以"某年"另起,比如这里,便把意思完整的一段文字给隔成两处了。(Ⅱ)

  (Ⅰ)[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注疏》卷第一"春秋左氏传序":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比其义类,……名曰《经传集解》。[疏]"分经"至"集解"。○丘明作传,不敢与圣言相乱,故与经别行,何止丘明、公羊、穀梁?及毛公、韩婴之为《诗》作传,莫不皆尔。经传异处,于省览为烦,故杜分年相附,别其经传,聚集而解之。杜言"集解",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何晏《论语集解》乃聚集诸家义理以解《论语》,言同而意异也。

  (Ⅱ)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第5页)释"惠公元妃孟子……是以隐公立而奉之":此与下传"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摄也"为一传,后人分传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将此段提前而与下文隔绝。杜注云"为《经》元年不书即位传",则所见本已妄为分割矣。

  先把这段文字翻译一下:

  【译文】

  惠公的正印夫人是孟子。孟子死了,声子续弦,生下隐公。

  宋武公生了个女儿,叫做仲子,仲子一生下来手上就有字:"为鲁夫人",所以仲子就嫁到我国,生了桓公。惠公不久就死了,于是隐公摄政,以尊奉桓公。

  元年春,周历正月。《春秋经》之所以不记载隐公即位,是因为隐公并未即位,而是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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