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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野僉載卷二-朝野僉載
朝野僉載卷二
北齊南陽王入朝,上問何以為樂,王曰:「致蠍最樂。」遂收蠍,一宿得五■〈豆斗〉,置大浴斛中。令一人脫衣而入,
【 令一人脫衣而入 原無「令」字,據廣記卷二六七引增。】
被蠍螫死,宛轉號叫,苦痛不可言,食頃而死。帝與王看之。
【 帝與王看之 廣記卷二六七引句下有「極喜」二字。】
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饑,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賊。生靈殲於此矣。
周恩州刺史陳承親,嶺南大首領也,專使子弟兵劫江。有一縣令從安南來,承親憑買二婢,令有難色。承親每日重設邀屈,甚殷勤。送別江亭,即遣子弟兵尋復劫殺,盡取財物。將其妻及女至州,妻叩頭求作婢,不許,亦縊殺之。取其女。
【 取其女 「女」原作「妻」,據廣記卷二六七引改。按:前云縊殺縣令之妻,此當以作「女」為是。】
前後官人家過親,禮遇厚者,必隨後劫殺,無人得免。
周杭州臨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并骨銷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之。縣令詰,具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勅杖一百而死。
周嶺南首領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袴行酒。光怒,令拽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
【 本條見廣記卷二六七,云出摭言。汪校云,明鈔本作出朝野僉載。】
周瀛州刺史獨孤莊酷虐,有賊問不承,莊引前曰:「若健兒,一一具吐放汝。」遂還巾帶,賊并吐之。諸官以為必放,頃莊曰:「將我作具來。」乃一鐵鈎長丈餘,
【 鐵鈎長丈餘 廣記卷二六七引「丈」作「尺」。】
甚銛利,以繩掛於樹間,謂賊曰:「汝不聞『健兒鈎下死』?」令以胲鈎之,遣壯士掣其繩,則鈎出於腦矣。謂司法曰:「此法何似?」答曰:「弔民伐罪,深得其宜。」莊大笑。後莊左降施州刺史,染病,唯憶人肉。部下有奴婢死者,遣人割肋下肉食之。歲餘卒。
周推事使索元禮,時人號為「索使」。訊囚作鐵籠頭,■〈殸上角下〉
【 原注:呼角反】
其頭,仍加楔焉,多至腦裂髓出。又為「鳳曬翅」、「獮猴鑽火」等。以椽關手足而轉之,並斫骨至碎。
【 並斫骨至碎 廣記卷二六七汪校云,明鈔本「斫」作「研」。義長。】
又懸囚於梁下,以石縋頭。其酷法如此。元禮故胡人,薛師之假父,後坐贓賄,流死嶺南。
周來俊臣羅織人罪,皆先進狀,勅依奏,即籍沒。徐有功出死囚,亦先進狀,某人罪合免,勅依,然後斷雪。有功好出罪,皆先奉進止,非是自專。張湯探人主之情,蓋為此也。
【 本條見廣記卷二六七,云出談藪。汪校云,明鈔本作出朝野僉載。】
羽林將軍常元楷,
【 常元楷 原無「常」字,據通鑑開元元年考異補。】
三代告密得官。男彥瑋告劉誠之破家,彥瑋處侍御。先天二年七月三日,
【 先天二年 「二年」上原有空闕,今從通鑑考異引補「先天」二字。】
楷以反逆誅,家口配流。
【 家口配流 廣記卷二六七引作「家口配嶺南」。】
可謂積惡之家殃有餘也。
【 殃有餘也 廣記卷二六七引作「必有餘殃也」。】
周補闕喬知之有婢碧玉,
【 碧玉 孟棨本事詩記喬知之事,作「窈娘」。】
姝艷能歌舞,有文華,知之時幸,
【 時幸 廣記卷二六七引作「特幸」。】
為之不婚。偽魏王武承嗣暫借教姬人粧梳,納之,更不放還知之。知之乃作綠珠怨以寄之,其詞曰:「石家金谷重新聲,明珠十斛買娉婷。此日可憐偏自許,
【 此日可憐偏自許 本事詩、唐詩紀事卷六「此日」作「昔日」,「偏自許」作「君自許」。】
此時歌舞得人情。君家閨閣不曾觀,
【 君家閨閣不曾觀 本事詩「觀」作「難」;唐詩紀事作「關」,疑是。】
好將歌舞借人看。意氣雄豪非分理,驕矜勢力橫相干。
【 意氣雄豪非分理驕矜勢力橫相干 本事詩「意氣」作「富貴」,「驕矜」作「驕奢」。唐詩紀事「意氣雄豪」作「富貴英雄」。】
辭君去君終不忍,徒勞掩袂傷鉛粉。
【 辭君去君終不忍徒勞掩袂傷鉛粉 本事詩「辭君」作「別君」,「鉛粉」作「紅粉」。唐詩紀事「去君」作「此去」,「掩袂」作「掩淚」。】
百年離恨在高樓,一代容顏為君盡。」
【 百年離恨在高樓一代容顏為君盡 本事詩、唐詩紀事「離恨」作「離別」,「一代容顏」作「一旦紅顏」。】
碧玉讀詩,飲淚不食,三日,投井而死。承嗣撩出屍,於裙帶上得詩,大怒,乃諷羅織人告之。遂斬知之於南市
【 南市 通鑑神功元年考異引作「市南」。】
,破家籍沒。
周張易之為控鶴監,弟昌宗為秘書監,昌儀為洛陽令,競為豪侈。易之為大鐵籠,置鵝鴨於其內,當中取起炭火,
【 取起炭火 廣記卷二六七引作「爇炭火」。按:「取」字疑衍。】
銅盆貯五味汁,鵝鴨繞火走,渴即飲汁,火炙痛即迴,
【 火炙痛即迴 廣記卷二六七引「即迴」作「旋轉」。】
表裏皆熟,毛落盡,肉赤烘烘乃死。昌宗活攔驢於小室內,起炭火,置五味汁如前法。昌儀取鐵橛釘入地,縛狗四足於橛上,放鷹鷂活按其肉食,肉盡而狗未死,號叫酸楚,不復可聽。易之曾過昌儀,憶馬腸,取從騎破脇取腸,良久乃死。後誅易之、昌宗等,百姓臠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昌儀打雙脚折,抉取心肝而後死,斬其首送都。諺云「走馬報」。
【 走馬報 廣記卷二六七引作「狗馬報」。】
周秋官侍郎周興推劾殘忍,法外苦楚無所不為,時人號「牛頭阿婆」,百姓怨謗。興乃牓門判曰:「被告之人,問皆稱枉。斬決之後,咸悉無言。」
周侍御史侯思止,醴泉賣餅食人也,羅告準例酧五品。於上前索御史,上曰:「卿不識字。」對曰:「獬豸豈識字?但為國觸罪人而已。」遂授之。凡推勘,殺戮甚衆,更無餘語,但謂囚徒曰:「不用你書言筆語,但還我白司馬。若不肯來俊,即與你孟青。」橫遭苦楚非命者,不可勝數。白司馬者,
【 白司馬者 「司馬」下原有「坂」字,據廣記卷二六七引刪。按:此乃解釋侯思止之所言,且為歇後語,不當有「坂」字。】
北邙山白司馬坂也;
【 白司馬坂也 原脫「白」字,據廣記卷二六七引增。】
來俊者,中丞來俊臣也;孟青者,將軍孟青棒也。後坐私蓄錦,朝堂決殺之。
周明堂尉吉頊夜與監察御史王助同宿,王助以親故,為說綦連耀男大覺、小覺云:「應兩角麒麟也。耀字光翟,言光宅天下也。」頊明日錄狀付來俊臣,敕差河內王懿宗推,誅王助等四十一人,皆破家。後俊臣犯事,司刑斷死,進狀三日不出,朝野怪之。上入苑,吉頊攏馬,上問在外有何事意,頊奏曰:「臣幸預控鶴,為陛下耳目,在外惟怪來俊臣狀不出。」上曰:「俊臣於國有功,朕思之耳。」頊奏曰:「于安遠告虺貞反,其事並驗,今貞為成州司馬。俊臣聚結不逞,誣遘賢良,贓賄如山,冤魂滿路,國之賊也,何足惜哉!」上令狀出,誅俊臣於西市。敕追于安遠還,除尚食奉御,頊有力焉。除頊中丞,賜緋。頊理綦連耀事,以為己功,授天官侍郎、平章事。與河內王競,出為溫州司馬,卒。
成王千里使嶺南,取大蛇八九尺,以繩縛口,橫於門限之下。州縣參謁者,呼令入門,但知直視,無復瞻仰,踏蛇而驚,惶懼僵仆,被蛇繞數匝。良久解之,以為戲笑。又取龜及鱉,令人脫衣,縱龜等齧其體,終不肯放,死而後已。其人酸痛號呼,不可復言。王與姬妾共看,以為玩樂。然後以竹刺龜等口,遂齧竹而放人;艾灸鱉背,灸痛而放口。人被試者皆失魂至死,不平復矣。
朔方總管張仁亶好殺。
【 張仁亶 原作「張亶」。按:此指張仁亶,因避睿宗李旦嫌名,改為「仁愿」,曾為朔方總管,兩唐書有傳。今據補「仁」字。】
時有突厥投化,亶乃作檄文駡默啜,言詞甚不遜。書其腹背,鑿其肌膚,涅之以墨,炙之以火,不勝楚痛,日夜作蟲鳥鳴。然後送與默啜,識字者宣訖,臠而殺之。匈奴怨望,不敢降。
殿中侍御史王旭括宅中別宅女婦風聲色目,有稍不承者,以繩勒其陰,令壯士彈竹擊之,酸痛不可忍。倒懸一女婦,以石縋其髮,遣證與長安尉房恒姦,經三日不承。女婦曰:「侍御如此,
【 侍御 原作「侍郎」,據廣記卷二六八引改。按:前稱王旭為殿中侍御史,則應作「侍御」。】
若毒兒死,
【 若毒兒死 廣記卷二六八引「若毒」作「苦毒」,屬上為句。】
必訴於冥司;若配入宮,必申於主上。終不相放。」旭慚懼,乃舍之。
監察御史李嵩、李全交,殿中王旭,京師號為「三豹」。嵩為赤黧豹,交為白額豹,旭為黑豹。皆狼戾不軌,鴆毒無儀,體性狂疎,精神慘刻。每訊囚,必舖棘臥體,削竹籤指,方梁壓髁,碎瓦搘膝,遣仙人獻果、玉女登梯、犢子懸駒、
【 遣仙人獻果犢子懸駒 廣記卷二六八引「遣」下有「作」字,是。又汪校云,明鈔本「駒」作「拘」。按:本卷下文云:「縛枷頭著樹,名曰犢子懸車。」疑當作「車」,「駒」、「拘」皆以音近致譌。】
驢兒拔橛、鳳凰曬翅、獮猴鑽火、上麥索、下闌單,人不聊生,囚皆乞死。肆情鍛鍊,證是為非,任意指麾,傅空為實。周公、孔子,請伏殺人,伯夷、叔齊,求其劫罪。訊劾乾?,水必有期,推鞫濕泥,塵非不久。來俊臣乞為弟子,索元禮求作門生。被追者皆相謂曰:「牽牛付虎,
【 牽牛付虎 後村詩話續集引「牛」作「羊」,疑是。】
未有出期,縛鼠與猫,終無脫日。妻子永別,友朋長辭。」京中人相要,作呪曰:「若違心負教,橫遭三豹。」其毒害也如此。
京兆人高麗家貧,於御史臺替勳官遞送文牒。其時令史作偽帖,付高麗追人,擬嚇錢。事敗,令史逃走,追討不獲。御史張孝嵩捉高麗拷,膝骨落地,兩脚俱攣,抑遣代令史承偽。準法斷死訖,大理卿狀上:故事,準名例律,篤疾不合加刑。孝嵩勃然作色曰:「脚攣何廢造偽。」命兩人舁上市,
【 命兩人舁上市 「兩人」原作「乃」。廣記卷二六八原亦作「乃」,汪校據明鈔本改為「兩人」,今從之。】
斬之。
周黔府都督謝祐兇險忍毒。則天朝,徙曹王於黔中,祐嚇云則天賜自盡,祐親奉進止,更無別勅。王怖而縊死。後祐於平閣上臥,婢妾十餘人同宿,夜不覺刺客截祐首去。後曹王破家,簿錄事得祐頭,漆之題「謝祐」字,以為穢器。方知王子令刺客殺之。
周默啜之陷恒、定州,和親使楊齊莊勅授三品,入匈奴,遂沒賊。將至趙州,褒公段瓚同沒,
【 褒公段瓚 原作「襄公段瓆」。按:段志玄子瓚襲褒國公,見舊書卷六八本傳,通鑑聖曆元年亦作「褒公段瓚」,今據改。下同。】
喚莊共出走。莊懼,不敢發,瓚遂先歸。則天賞之,復舊任。齊莊尋至,勅付河內王懿宗鞫問。莊曰:「昔有人相莊,位至三品,有刀箭厄。莊走出被趕,斫射不死,走得脫來,願王哀之。」懿宗性酷毒,奏莊初懷猶豫,請殺之,勅依。引至天津橋南,於衛士舖鼓格上縛磔手足。令段瓚先射,三發皆不中;
【 三發皆不中 廣記卷二六八引作「三發皆中」。】
又段瑾射之,中。又令諸司百官射,箭如蝟毛,仍氣殜殜然微動。即以刀當心直下,破至陰,割取心擲地,仍趌趌跳數十迴。懿宗忍毒如此。
楊務廉,孝和時造長寧、安樂宅倉庫成,特授將作大匠,坐贓數千萬免官。又上章奏聞陝州三門,鑿山燒石,巖側施棧道牽船。河流湍急,所顧夫並未與價直,苟牽繩一斷,棧梁一絕,則撲殺數十人。取顧夫錢糴米充數,即注夫逃走,下本貫禁父母兄弟妻子。牽船皆令繫二鈲於胸背,落棧着石,百無一存,滿路悲號,聲動山谷。皆稱楊務廉人妖也,天生此妖以破殘百姓。
監察御史李全交素以羅織酷虐為業,臺中號為「人頭羅刹」;殿中王旭號為「鬼面夜叉」。訊囚引枷柄向前,名為驢駒拔橛;縛枷頭着樹,
【 縛枷頭着樹 原無「縛」字,據廣記卷二六八引增。】
名曰犢子懸車;兩手捧枷,累磚於上,號為仙人獻果;立高木之上,枷柄向後拗之,名玉女登梯。考柳州典廖福、
【 柳州典廖福 廣記卷二六八引「柳州」作「郴州」。】
司門令史張性,並求神狐魅,皆遣喚鶴作鳳,證蛇成龍也。
陳懷卿,嶺南人也,養鴨百餘頭。後於鴨欄中除糞,糞中有光爚爚然。以盆水沙汰之,得金十兩。乃覘所食處,於舍後山足下,因鑿有麩金,銷得數十斤,
【 因鑿有麩金銷得數十斤 廣記卷四九五引「因鑿」作「土中」,「十」作「千」。】
時人莫知。卿遂巨富,仕至梧州刺史。
周長安年初,前遂州長江縣丞夏文榮,時人以為判冥事。張鷟時為御史,出為處州司倉,替歸,往問焉。榮以杖畫地,作「柳」字,曰:「君當為此州。」至後半年,除柳州司戶,
【 除柳州司戶 原脫「戶」字,據廣記卷三二九引補。】
後改德州平昌令。榮刻時日,晷漏無差。又蘇州嘉興令楊廷玉,則天之表姪也,貪狠無厭,著詞曰:「迴波爾時廷玉,打獠取錢未足。阿姑婆見作天子,傍人不得棖觸。」
【 阿姑婆見作天子傍人不得棖觸 「阿姑婆」原作「何姑恣」,據廣記卷三二九引改。又「棖觸」,廣記作「抵觸」。按:「棖觸」唐人多用,不誤。此為回波詞,六字為句,「阿姑婆見作天子」疑當作「阿姑婆作天子」或「阿姑見作天子」。】
差攝御史康訔推奏斷死。
【 康訔 原作「康詈」。按:人名不應用「詈」字,據廣記卷三二九引改。】
時母在都,見夏文榮,榮索一千張白紙,一千張黃紙,為廷玉禱,
【 為廷玉禱 原作「一為這逐」,不詞,據廣記卷三二九引改。】
後十日來。母如其言,榮曰:「且免死矣,後十日內有進止。」果六日有勅,楊廷玉改盡老母殘年。
【 改盡老母殘年 廣記卷三二九引「改盡」作「奉養」,亦通。】
又天官令史柳無忌造榮,榮書「衛漢郴」字,
【 榮書衛漢郴字 原作「榮書衛漢柳氏」,據廣記卷三二九引改。下同。按:下云平陽主薄,平陽為郴州屬縣,見舊書地理志三,可證作「郴」是。】
曰:「衛多不成,漢、郴二州交加不定。」後果唱衛州錄事。關重,即唱漢州錄事。時鸞臺鳳閣令史進狀,訴天官注擬不平。則天責侍郎崔玄暐,玄暐奏:「臣注官極平。」則天曰:「若爾,吏部令史官共鸞臺鳳閣交換。」遂以無忌為郴州平陽主簿,鸞臺令史為漢州錄事焉。
周司禮卿張希望移舊居改造,見鬼人馮毅見之曰:「當新堂下有一伏屍,
【 當新堂下有一伏屍 「當」原作「堂」,據廣記卷三二九改。又「新堂」,廣記作「新廐」。】
晉朝三品將軍,極怒,公可避之。」望笑曰:「吾少長已來,未曾知此事,公毋多言。」
【 公毋多言 「公毋」原作「父母」,形近致譌,據廣記卷三二九改。】
後月餘日,毅入,見鬼持弓矢隨希望後,適登階,
【 適登階 「適」原作「遛」,據廣記卷三二九改。】
鬼引弓射中肩膊間。
【 射中肩膊間 「肩膊」原作「膊脾」,據廣記卷三二九改。】
望覺背痛,
【 望覺背痛 「背」原作「此自」,據廣記卷三二九改。按:「背」字蓋誤拆為二,又譌「此自」。】
以手撫之,其日卒。
【 本條廣記云出志怪。】
周左司郎中鄭從簡所居廳事常不佳,
【 左司郎中 廣記卷三二九引作「左司員外郎」。】
令巫者觀之,果有伏屍姓宗,妻姓寇,在廳基之下。使問之,曰:「君坐我門上,我出入常值君,君自不好,非我之為也。」掘之三丈,果得舊骸,有銘如其言。移出改葬,於是遂絕。
周地官郎中房穎叔除天官侍郎,明日欲上。其夜有厨子王老夜半起,忽聞外有人喚云:「王老不須起,房侍郎不上,後三日李侍郎上。」王老卻臥至曉,房果病,
【 房果病 「病」下原有「起」字,據廣記卷三二九引刪。】
數日而卒。
【 數日而卒 廣記卷三二九引「數日」作「兩日」。按:上言「後三日李侍郎上」,以作「兩日」為長。】
所司奏狀下,即除李迥秀為侍郎,其日謝,即上。王老以其言問諸人,皆云不知,方悟是神明所告也。
北齊稠禪師,鄴人也,幼落髮為沙彌。時輩甚衆,每休暇,常角力騰趠為戲。而禪師以劣弱見凌,紿侮毆擊者相繼,禪師羞之。乃入殿中,閉戶抱金剛足而誓曰:「我以羸弱為等類輕侮,為辱已甚,不如死也。汝以力聞,當佑我。我捧汝足七日,不與我力,必死於此,無還志。」約既畢,因至心祈之。初一兩夕,恒爾,念益固。至六日將曙,金剛形見,手執大鉢,滿中盛筋,謂稠曰:「小子欲力乎?」曰:「欲。」「念至乎?」曰:「至。」「能食筋乎?」曰:「不能。」神曰:「何故?」稠曰:「出家人斷肉故。」神因操鉢舉匕,以筋食之。禪師未敢食,乃怖以金剛杵,稠懼遂食。斯須食畢,神曰:「汝已多力,然善持教,勉旃!」神去且曉,乃還所居。諸同列問曰:「豎子頃何至?」稠不答。須臾於堂中會食,食畢,諸同列又戲毆,禪師曰:「吾有力,恐不堪於汝。」同列試引其臂,筋骨強勁,殆非人也。方驚疑,禪師曰:「吾為汝試之。」因入殿中,橫塌壁行,自西至東凡數百步,
【 自西至東 「至」原作「自」,據廣記卷九一引改。】
又躍首至於梁數四。乃引重千鈞,其拳捷驍武勁。
【 其拳捷驍武勁 廣記卷九一引作「其拳捷驍武,動駭物聽」。】
先輕侮者俯伏流汗,莫敢仰視。禪師後證果,居於林慮山。入山數十里,精廬殿堂,窮極壯大,諸僧從而禪者常數千人。齊文宣帝怒其聚衆,因領驍騎數萬,躬自往討,
【 因領驍騎數萬躬自往討 「躬」原作「射」。廣記卷九一引作「因領驍勇數百萬,躬自往討」,「射」當為「躬」字之誤,今據改。餘可兩通。】
將加白刃焉。禪師是日領僧徒谷口迎候,文宣問曰:「師何遽此來?」稠曰:「陛下將殺貧僧,恐山中血污伽藍,故此谷口受戮。」文宣大驚,降駕禮謁,請許其悔過。禪師亦無言。文宣命設饌,施畢,請曰:「聞師金剛處祈得力,今欲見師効少力,可乎?」稠曰:「昔力者,人力耳。今為陛下見神力,欲見之乎?」文宣曰:「請與同行寓目。」先是,禪師造寺,諸方施木數千根,臥在谷口。禪師呪之,諸木起立空中,自相搏擊,聲若雷霆,鬥觸摧折,繽紛如雨。文宣大懼,從官散走,文宣叩頭請止之。因勅禪師度人造寺,無得禁止。後於并州營幢子未成,遘病,臨終嘆曰:「夫生死者,人之大分,如來尚所未免。但功德未成,以此為恨耳。死後願為大力長者,繼成此功。」言終而化。至後三十年,隋帝過并州見此寺,心中渙然記憶,有似舊修行處,頂禮恭敬,無所不為。處分并州大興營葺,其寺遂成。時人謂帝大力長者云。
真臘國在驩州南五百里。其俗有客設檳榔、龍腦香、蛤屑等,以為賞宴。其酒比之淫穢,私房與妻共飲,對尊者避之。又行房不欲令人見,此俗與中國同。國人不着衣服,見衣服者共笑之。俗無鹽鐵,以竹弩射虫鳥。
五溪蠻父母死,於村外閣其屍,三年而葬。打鼓路歌,親屬飲宴舞戲一月餘日。盡產為棺,餘臨江高山半肋鑿龕以葬之。
【 餘臨江高山 廣記卷四八二汪校云,黃本「餘」作「飲」。按:「餘」或為「於」字之誤。】
自山上懸索下柩,彌高者以為至孝,即終身不復祀祭。初遭喪,三年不食鹽。
嶺南獠民好為蜜唧。即鼠胎未瞬、通身赤蠕者,飼之以蜜,釘之筵上,囁囁而行。以筯夾取啖之,唧唧作聲,故曰蜜唧。
梁有磕頭師者,極精進,梁武帝甚敬信之。後勅使喚磕頭師,帝方與人棊,
【 帝方與人棊 「方」原作「亦」,據廣記卷一二五引改。】
欲殺一段,應聲曰:「殺卻。」使遽出而斬之。帝棊罷,曰:「喚師。」使答曰:「向者陛下令人殺卻,臣已殺訖。」帝嘆曰:「師臨死之時有何言?」使曰:「師云:『貧道無罪。前劫為沙彌時,以鍫剗地,誤斷一曲蟮。帝時為蟮,今此報也。』」帝流淚悔恨,亦無及焉。
建昌王武攸寧別置勾使,法外枉徵財物,百姓破家者十而九,告冤於天,吁嗟滿路。為大庫長百步,二百餘間,所徵獲者貯在其中。天火燒之,一時蕩盡。衆口所呪,攸寧尋患足腫,粗於瓮,其酸楚不可忍,數月而終。
【 本條見廣記卷一二六,未注出處。】
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曇暢將一奴二騾,向岐州稜法師處聽講。道逢一道人,着衲帽弊衣,搯數珠,自云賢者五戒講。夜至馬嵬店宿,五戒禮佛誦經,半夜不歇,暢以為精進。一練至四更,即共同發,去店十餘里,忽袖中出兩刃刀矛,便刺殺暢。其奴下馬入草走。其五戒騎騾,驅馱即去。主人未曉,夢暢告云:「昨夜五戒殺貧道。」須臾奴走到,告之如夢。時同宿三衛子被持弓箭,乘馬趕四十餘里,以弓箭擬之,即下騾乞死。縛送縣,決殺之。
後魏末,嵩陽杜昌妻柳氏甚妬。有婢金荊,昌沐,令理髮,柳氏截其雙指。無何,柳被狐刺螫,指雙落。又有一婢名玉蓮,能唱歌,昌愛而嘆其善,柳氏乃截其舌。後柳氏舌瘡爛,事急,就稠禪師懺悔。禪師已先知,謂柳氏曰:「夫人為妬,前截婢指,已失指;又截婢舌,今又合斷舌。悔過至心,乃可以免。」柳氏頂禮求哀,經七日,禪師令大張口,呪之,有二蛇從口出,一尺以上,急呪之,遂落地,舌亦平復。自是不復妬矣。
貞觀中,濮陽范略妻任氏,略先幸一婢,任以刀截其耳鼻,略不能制。有頃,任有娠,誕一女無耳鼻。女年漸大,其婢仍在。女問,具說所由,女悲泣,以恨其母。母深有愧色,悔之無及。
廣州化蒙縣丞胡亮從都督周仁軌討獠,得一首領妾,幸之。至縣,亮向府不在,妻賀氏乃燒釘烙其雙目,妾遂自縊死。後賀氏有娠,產一蛇,兩目無睛。
【 兩目無睛 「睛」原作「精」,據廣記卷一二九改。】
以問禪師,師曰:「夫人曾燒鐵烙一女婦眼,以夫人性毒,故為蛇報,此是被烙女婦也。夫人好養此蛇,可以免難。不然禍及身矣。」賀氏養蛇一二年漸大,不見物,惟在衣被中。亮不知也,撥被見蛇,大驚,以刀斫殺之。賀氏兩目俱枯,不復見物,悔而無及焉。
梁仁裕為驍衛將軍,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妬而虐,縛婢擊其腦。婢號呼曰:「在下卑賤,勢不自由。娘子鎖項,苦毒何甚!」婢死後月餘,李氏病,常見婢來喚。李氏頭上生四處癉疽,腦潰,晝夜鳴叫,苦痛不勝,數月而卒。
荊州枝江縣主簿夏榮判冥司。縣丞張景先寵其婢,厥妻楊氏妬之。景出使不在,妻殺婢,投之於厠。景至,紿之曰婢逃矣。景以妻酷虐,不問也。婢訟之於榮,榮追對之,問景曰:「公夫人病困,說形狀。」景疑其有私也,怒之。榮曰:「公夫人枉殺婢,投於厠。今見推勘,公試問之。」
【 公試問之 「試」原作「誠」,據廣記卷一二九引改。】
景悟,問其婦,婦病甚,具首其事。榮令厠內取其骸骨,香湯浴之,厚加殯葬。婢不肯放,月餘而卒。
左僕射韋安石女適太府主簿李訓。訓未婚以前有一妾,成親之後遂嫁之,已易兩主。女患傳屍瘦病,恐妾厭禱之,安石令河南令秦守一捉來,搒掠楚苦,竟以自誣。前後決三百以上,投井而死。不出三日,其女遂亡,時人咸以為冤魂之所致也。安石坐貶蒲州,太極元年八月卒。
王弘,
【 王弘 舊書卷一八六上並通鑑天授元年均作「王弘義」。】
冀州恒水人,少無賴,告密羅織善人。曾游河北趙、貝,
【 河北趙貝 「貝」原作「具」,據通鑑天授元年改。】
見老人每年作邑齋,遂告二百人,授游擊將軍。俄除侍御史。時有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者,密差弘往推索,大枷夾頸,安仁不承伏。遂於枷上斫安仁死,便即脫之。其男從軍,亦擒而斬之。至汾州,與司馬毛公對食,須臾喝下,斬取首級,百姓震悚。後坐誣枉流雷州,將少姬花嚴,素所寵也。弘於舟中偽作敕追,花嚴諫曰:「事勢如此,何忍更為不軌乎?」弘怒曰:「此老嫗欲敗吾事。」縛其手足,投之於江。船人救得之,弘又鞭二百而死,埋於江上。俄而偽敕發,御史胡元禮推之,錮身領迴。至花嚴死處,忽云「花嚴來喚對事」。左右皆不見,唯弘稱「叩頭死罪」,如受枷棒之聲,夜半而卒。
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云:「命未盡,放歸。」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時滄州人李談新來,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彥遂入談柩中而蘇,遂作吳語,不識妻子,具說其事。遂向餘杭訪得其家,妻子不認,具陳由來,乃信之。
天后中,涪州武龍界多虎暴。有一獸似虎而絕大,日正中,逐一虎直入人家,噬殺之,亦不食其肉。自是縣界不復有虎矣。錄奏,檢瑞圖乃酋耳,
【 瑞圖 歷代小史作「瑞應圖」。】
不食生物,有虎暴則殺之。
天后中,成王千里將一虎子來宮中養,損一宮人,遂令生餓,數日而死。天后令葬之,其上起塔,設千人供,勒碑號為「虎塔」。至今猶在。
傅黃中為越州諸暨縣令,有部人飲大醉,夜中山行,臨崖而睡。忽有虎臨其上而嗅之,虎鬚入醉人鼻中,遂噴嚏,聲震虎,遂驚躍,便即落崖。腰胯不遂,為人所得。
陽城居夏縣,
【 陽城 按:陽城為德宗時人,與張鷟時代不相及。此條見廣記卷一八七,云出國史補。按:見今本卷上。】
拜諫議大夫;鄭鋼
【 原注:一本作「錮」】
居閿鄉,拜拾遺;李周南居曲江,拜校書郎。時人以為轉遠轉高,轉近轉卑。
袁守一性行淺促,時人號為「料鬥鳧翁鷄」。任萬年尉,雍州長史竇懷貞每欲鞭之。乃於中書令宗楚客門餉生菜,
【 中書令 原誤倒為「書中令」,據廣記卷二五九引乙正。】
除監察,懷貞未知也。貞高揖曰:「駕欲出,公作如此檢校。」守一即彈之。月餘,貞除左臺御史大夫,守一請假不敢出,
【 不敢出 「敢」原作「改」,據廣記卷二五九引改。】
乞解。貞呼而慰之,守一兢惕不已。楚客知之,為除右臺侍御史,於朝堂抗衡於貞曰:「與公羅師。」羅師者,市郭兒語,無交涉也。無何,楚客以反誅,守一以其黨配流端州。
黃門侍郎崔泰之哭特進李嶠詩曰:「臺閣神仙地,衣冠君子鄉。昨朝猶對坐,今日忽云亡。魂隨司命鬼,魄遂閻羅王。此時罷懽笑,無復向朝堂。」
尚書右丞陸餘慶轉洛州長史,其子嘲之曰:「陸餘慶,筆頭無力嘴頭硬。一朝受詞訟,
【 詞訟 原作「詔訟」,據廣記卷二五九引改。】
十日判不竟。」送案褥下。餘慶得而讀之,曰:「必是那狗。」遂鞭之。
周定州刺史孫彥高被突厥圍城數十重,不敢詣廳,文符須徵發者於小窗接入,鎖州宅門。及賊登壘,乃入匱中藏,令奴曰:「牢掌鑰匙,賊來索,慎勿與。」
【 慎勿與 以上說郛分為兩條,文異而事略同。惟以下一段為寶顏堂本所無:「其愚怯皆此類。俄而陷沒,刺史之宅先殲焉。浮休子曰:孫彥高之智也,似鼠固其穴,不知水灌而鼠亡;鳥固其巢,不知林燔而鳥殞。禽獸之不若,何以處二千石之秩乎!」下文「昔有愚人入京選」云云,又不見於說郛。】
昔有愚人入京選,皮袋被賊盜去,其人曰:「賊偷我袋,將終不得我物用。」或問其故,答曰:「鑰匙尚在我衣帶上,彼將何物開之?」此孫彥高之流也。
姜師度好奇詭,為滄州刺史兼按察,造搶車運糧,開河築堰,州縣鼎沸。於魯城界內種稻置屯,穗蟹食盡,又差夫打蟹。苦之,歌曰:「鹵地抑種稻,
【 鹵地抑種稻 廣記卷二五九引作「魯地一種稻」。】
一槩被水沫。年年索蟹夫,百姓不可活。」又為陝州刺史,以永豐倉米運將別徵三錢,計以為費。一夕忽云得計,立注樓,從倉建槽,直至於河,長數千丈,而令放米。其不快處,具大杷推之,米皆損耗,多為粉末。兼風激揚,凡一函失米百石,而動即千萬數。遣典庾者償之,家產皆竭;復遣輸戶自量,至有償數十斛者。甚害人,方停之。
岐王府參軍石惠恭與監察御史李全交詩曰:
【 石惠恭 廣記卷二五九引「恭」作「泰」。】
「御史非長任,參軍不久居。待君遷轉後,此職還到余。」因競放牒往來,全交為之判十餘紙以報,乃假手於拾遺張九齡。
御史中丞李謹度,宋璟引致之。遭母喪,不肯舉發哀,訃到皆匿之。官寮苦其無用,令本貫瀛州申謹度母死。尚書省牒御史臺,然後哭。其庸猥皆此類也。
王怡為中丞,憲臺之穢;姜晦為掌選侍郎,吏部之穢;崔泰之為黃門侍郎,門下之穢。號為「京師三穢」。
陽滔為中書舍人,時促命制敕,令史持庫鑰他適,無舊本檢尋,乃斵窗取得之,時人號為「斵窗舍人」。
國子進士
【 原注:一作「祭酒」】
辛弘智詩云:「君為河邊草,逢春心剩生。妾如堂上鏡,
【 妾如堂上鏡 唐詩紀事卷三五「堂」作「臺」。】
得照始分明。」同房學士常定宗為改「始」字為「轉」字,遂爭此詩,皆云我作。乃下牒見博士,羅為宗判云:
【 羅為宗 廣記卷二五九引「為宗」作「道宗」,唐詩紀事、後村詩話續集又作「道琮」。】
「昔五字定表,以理切稱奇;今一言競詩,
【 今一言競詩 原無「今」字,據廣記卷二五九引並唐詩紀事增。】
取詞多為主。詩歸弘智,
【 詩歸弘智 後村詩話引「詩」作「始」,義長。】
『轉』還定宗。以狀牒知,任為公驗。」
【 任為公驗 「公」下原有「之」字,廣記卷二五九汪校云據明鈔本刪,與唐詩紀事合,今從之。】
杭州參軍獨孤守忠領租船赴都,夜半急追集船人,更無他語,乃曰:「逆風必不得張帆。」衆大哂焉。
王熊為澤州都督,府法曹斷掠糧賊,惟各決杖一百。
【 惟各決杖一百 廣記卷二六0汪校云,明鈔本「惟各」作「準格」。義長。】
通判,熊曰:「總掠幾人?」法曹曰:「掠七人。」熊曰:「掠七人,合決七百。法曹曲斷,府司科罪。」時人哂之。前尹正義為都督公平,後熊來替,百姓歌曰:「前得尹佛子,後得王癩獺。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沫。
【 喚人牛嚼沫 廣記卷二六0引「沫」作「鈇」。】
見錢滿面喜,無鏹從頭喝。嘗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
冀州參軍麴崇裕送司功入京詩云:「崇裕有幸會,得遇明流行。司士向京去,曠野哭聲哀。」司功曰:「大才士。先生其誰?」曰:「吳兒博士教此聲韻。」司功曰:「師明弟子哲。」
滑州靈昌尉梁士會,官科鳥翎,里正不送。舉牒判曰:「官喚鳥翎,何物里正,不送鳥翎!」佐使曰:「公大好判,『鳥翎』太多。」會索筆曰:「官喚鳥翎,何物里正,不送雁翅!」
【 雁翅 原作「烏翎」,與前重複,據廣記卷二六0引改。】
有識之士聞而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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