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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一百二十七 报应二十六-太平广记
卷第一百二十七 报应二十六
苏娥 涪令妻 诸葛元崇 吕庆祖 元徽 李义琰 岐州寺主 馆陶主簿 僧昙畅
午桥氏 卢叔敏 郑生
苏娥
汉何敞为交趾刺史,行部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鹊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自云:“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广信县修里(“广”信原作“信广”,据下文及明抄本改。“理”明抄本作“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夫亦久亡。有杂缯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致富,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往傍县卖缯,就同县人王伯赁车牛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已暮,行人既绝,不敢前行,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刀持戟,来至车傍,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何载?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之曰:‘何劳问之。’寿因捉臂欲汙妾。不从,寿即以刀刺胁,妾立死,又杀致富。寿掘楼下,埋妾并婢,取财物去,杀牛烧车,杠及牛骨,投亭东空井中。妾死痛酷,无所告诉,故来告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汝尸骸,以何为验?”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掘之果然。敞乃遣吏捕寿,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同,收寿父母兄弟皆系狱。敞表寿杀人,于常律不至族诛。但寿为恶,隐密经年,王法所不能得。鬼神自诉,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助阴诛,上报听之。(出《还冤记》)
【译文】
汉朝时何敞任交趾刺史。有一天到了苍梧郡高要县,晚上住在鹊奔亭。还没有到半夜,见有一女子从楼下走出来,自己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原来是广信县修里人。很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兄弟,丈夫也早死了。家中有各种丝绸一百二十疋,以及奴婢一人,名叫致富。因我们孤苦穷困又很瘦弱,不能自己使生活振作起来,想要到临县去卖绸布,就向邻居王大伯租了一辆牛车,价值约一万二千钱。用车装着我和绸布,让致富赶着牛车。在去年的四月十日,来到这座亭外,当时天色已晚,行人已经断绝,我们不敢前行,因此就停留在这里。致富突然肚子痛,我就去亭长家乞讨浆水和火,亭长龚寿听说后就拿着刀和戟,来到车旁,问我说:‘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上装的什么?你丈夫在哪里?为什么独自行走?’我回答他说:‘这些不必劳累你来过问了。’龚寿就趁机抓住我的手臂想要污辱我,我不顺从,他就用刀直刺我的肋下,我当时就死了,他又杀了致富,在这个楼下挖了个坑,把我和致富一块儿埋了。取走了财物,并杀了牛、烧了车,把牛骨杠着扔到了这个亭东面的空井里。我死得好惨,无处投诉,所以才来告诉您。”何敞说:“现在要挖掘你的尸骸,凭什么作为验证呢?”女子说:“我全身穿的都是白色衣服,脚上是青丝鞋,还没有腐烂呢。”挖掘出来一看,果然象她说的那样。何敞就派人去抓龚寿,拷问之后全部供认,又到广信县核对,同苏娥说的相同。又收监了龚寿的父母和兄弟等。何敞说龚寿杀人,按一般刑律不至于诛连同族,但是龚寿作恶,隐瞒秘密有一年多了,王法所不能容。而鬼神自己出来控诉,这是千百年来没有的事,请求全部斩首,用来帮助阴间来杀他们,上报后同意何敞的处理意见。
涪令妻
汉王忳,字少琳,为郿县令。之邰亭,亭素有鬼。忳宿楼上,夜有女子,称欲诉冤,无衣自进。忳以衣与之,进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过此亭宿。亭长杀妾大小十口,埋在楼下,取衣裳财物,亭长今为县门下游徼。”忳曰:“当为汝报之,无复妄杀良善也。”鬼投衣而去。忳且召游徼问,即服。收同时十余人,并杀之。掘取诸丧,归其家葬之,亭永清宁。(原阙出处,今见《还冤记》)
【译文】
汉朝人王忳,字少琳,作郿县县令。到邰亭,邰亭经常闹鬼,王忳就住在楼上。到了夜间,有一个女子,自称要诉冤,没穿衣服就自己进来了。王忳就拿衣服给她穿,她上前说:“我原本是涪县令的妻子,在随丈夫赴任途中,经过此亭,亭长带人杀了我家大小十口,掩埋在这座楼下,抢走了衣服和财物。亭长现在是你县的乡官掌巡察缉捕的‘游徼’”。王忳说:“我一定为你报仇,不能让他再杀好人啊。”鬼放下衣服走了。王忳立即召来游徼审问,他全部招供了,又抓了同时作案的十多人,一起杀了。后来挖出被杀的人,送尸骨回家乡埋葬了,邰亭从此就清宁了。
诸葛元崇
瑯琊诸葛覆,宋永嘉年为九真太守,家累悉在扬都,唯将长子元崇赴职。覆于郡病亡,元崇始年十九,送丧欲还。覆门生何法僧贪其资,与伴共推元崇堕水而死,因分其财。元崇母陈氏梦元崇还,具叙父亡及身被杀委曲,尸骸流漂,怨酷无双。奉迷累载,一旦长辞,衔悲茹恨,如何可说。觑欷不能自胜,又云:“行速疲极,因卧窗下床上,以头枕窗,明日视儿眠处,足知非虚矣。”陈氏悲怛惊起,把火照儿眠处,沾湿犹如人形。于是举家号泣,便如发闻。于时徐森之始除交州,徐道立为长史,道立即陈氏从姑儿也。具疏梦,托二徐验之。徐道立遇诸葛丧船,验其父子亡曰,悉如鬼语。乃收行凶二人,即皆款服,依法杀之,差人送丧还扬都。(出《还冤记》)
【译文】
琅琊人诸葛覆,南朝宋文帝永嘉年间作九真太守。其家眷全留在扬都居住,只带着长子元崇去赴任。诸葛覆于任内病故,元崇那年才十九岁,护送父亲灵柩回乡。诸葛覆的学生何法僧贪图诸葛家的财产,在送元崇回乡时与同谋把元崇推到水里淹死,瓜分掉诸葛元崇的钱财。元崇的母亲陈氏梦到元崇回来了。并叙述了父亲的死以及自己被害的全部经过,尸骸顺水漂流,怨恨无比,和母亲分别已经一年,现又被害死在外地,含悲饮恨,又向谁去述说呢。长呼短叹不能自禁。又说,因走得匆忙急迫所以疲劳极了,就躺在窗下的床上,把头枕在窗台上。告诉母亲说:“您明天看一下我睡觉的地方,就知道我说的是事实。”陈氏悲痛惊醒,点着火照着儿子睡过的地方,被水浸湿的地方好象人的形状,于是全家号哭,就象发丧一样。当时徐森之刚刚任职交州,徐道立为长史,道立是陈氏表姐的儿子,就向他详细说了所做的梦,托付二徐察验此事。徐道立遇到了诸葛覆的丧船,对照其父子死亡的时间,与鬼说的完全相同。就逮捕了行凶的两个人,二人都认了罪,依照法律把他们杀了。后又差人护送死了的诸葛覆的灵柩回扬都。
吕庆祖
宋永康人吕庆祖,家甚殷富,常使一奴名教子守视墅舍。庆祖自往案行,忽为人所杀。族弟无期,先贷举庆祖钱,咸谓为害。无期便斋酒脯至柩所而祝曰:“君荼酷如此,乃谓是我,魂而有灵,使知其全。”既还,至三更,见庆祖来云:“近履行,见奴教子畦畴不理,许当痛治。奴遂以斧砍我背,将帽塞口,因得啮奴三指,悉皆破醉。便取刀刺我颈,曳著后门。初见杀时,从行人亦在其中,而不同,执罪之失也。奴今欲叛,我已钉其头著壁。”言卒而遂灭。无期具以告其父母,潜视奴所住壁,果有一把发,以竹钉之。又看其指,并见伤破,录奴诘验,承伏。又问汝既反逆,何以不叛,奴曰:“头如被击,欲逃不得,诸同见者事相符。即焚教子,并其二息。(出《还冤记》)
【译文】
宋朝永康人吕庆祖,家产很富,平时派一名叫教子的奴仆看守家园,庆祖自顾办自己的事,有一天忽然被人杀害。同族中有个弟弟名叫无期,以前曾向庆祖借过钱。大家都说庆祖是被无期杀害的。无期便拿着酒菜到庆祖的灵柩前祷告说:“你遭到这样惨死,都说是我干的,请你魂魄显灵,让别人知道谁是凶手。”回来后,到了三更天,看见庆祖来说:“近日察看家园,见我的仆人教子不整理田舍,我就说要狠狠地惩罚他,他就用斧子砍我的后背,并用帽子堵我的嘴,我趁机咬住他的三个手指,都被我咬碎了。他又拿刀刺我的脖颈,拉扯着到了后门。当初我被杀时,其它仆人也有在场的,只是和他不一样,他是杀我的主犯。教子现在想要逃跑,我把他的头钉在墙上。”说完就不见了。无期把这件事全都告诉了庆祖的父母,他们暗中到教子的房里,看到墙上果有一把头发,是用竹签钉上的,又看教子的手指头,也真的受伤了。抓住这个奴仆审问,他全部认罪了。又问他,你既然反叛了主人,为什么不逃走呢?教子说:“我的头好象被人拽住了似的,想要逃却逃不掉。”大家见人事相符,就杀了教子连同他的两个孩子。
元徽
后魏庄帝永安中,北海王颢入洛。庄帝北巡,城阳王徽舍宅为宣中寺,尔朱兆擒庄帝,徽投前洛阳令寇祖仁。祖仁闻尔朱兆购徽,乃斩徽首送兆。兆梦徽曰:“我有金二百斤,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兆于是悬祖仁首于高树,以大石坠其足,鞭棰之,问得金及马。而祖仁死,时以为祸报。(出《广古今五行记》,明抄本作出《伽篮记》及《还冤记》)
【译文】
后魏庄帝永安年间,北海王元颢攻入洛阳,魏庄帝向北逃走,城阳王元徽献出自己的宅园作宣中寺,随着皇帝出逃。后来尔朱兆活捉了庄帝,元徽只好投奔前洛阳县令寇祖仁。寇祖仁听说尔朱兆悬赏提拿元徽,就杀了元徽把首级送给尔朱兆。尔朱兆梦到元徽说:“我有白银二百斤,一百匹马,现在寇祖仁家,你可以去取来。”尔朱兆就把寇祖仁的头吊在大树上,用大石头坠着他的脚,用鞭子打他,问他白银和马都放在哪里了。就这样寇祖仁被活活打死,当时人们都认为这是作恶的报应。
李义琰
唐陇西李义琰,贞观年中,为华州县尉。此县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诣县陈情。义琰案之,不能得决,夜中执烛,委细穷问。至夜,义琰据案俛首,不觉死人即在,犹带被伤之状,云:“某乙打杀,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验,不然,恐被移向他处,不可寻觅。”义琰即亲往,果如所陈,而仇家始具款伏。当闻见者,莫不惊叹。(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陇西有个叫李义琰的人,在太宗贞观年间,任华州县尉。华州县忽然失掉一个人,没有人能知道他到那里去了。这家的父亲和兄长都怀疑是与他们家有仇的人家害的,就把情况向县衙报告了。义琰接受了这个案子,但不能做出决断。夜间点上灯烛,细细的追问。到了深夜低头伏在桌子上,不知不觉看见死人来了,好象还带着被打伤的样子,那人说:“我是被某人打死的。又把我扔到一个井里,您应该早去验证,不这样的话,恐怕被移到别的地方,以后就不好找了。”义琰听了他的话后立刻亲自前往巡视,真的象鬼在梦中所说的那样。这时,那个和死人有仇的人家才认罪伏法。当时听到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不惊叹的。
岐州寺主
唐贞观十三年,岐州城内有寺主,共都维那为隙,遂杀都维那,解为十二段,置于厕中。寺僧不见都维那久,遂告别驾杨安共来验检,都无踪迹。别驾欲出,诸僧送别驾,见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鲜血。别驾勘问,云:“当杀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鲜血,是诸佛菩萨所为。”竟伏诛。(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唐朝贞观十三年,岐州城里有个寺主,同都维那不和,于是就杀了都维那,尸体肢解为十二块,扔到厕所里。寺内的众僧很长时间没有看到都维那了。就告诉了其衙里的别驾杨安共来验查,但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杨安共要走,众僧都来送他,这时忽然发现寺主左臂的袈裟上,有些血迹,杨安共就追问他,寺主说:“都维那被杀那天晚上,我没有穿袈裟,有他的鲜血,恐怕是诸位神佛和菩萨显灵的结果。”最后寺主伏法被杀了。
馆陶主簿
唐冀州馆陶县主簿姓周,忘其名字。显庆中,奉使于临渝关牙市。当去之时,佐使等二人从往,周将钱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压而杀之。所有钱帛,咸盗将去,唯有随身衣服充敛。至岁暮,妻梦,具说被杀之状,兼言所盗财物之处。妻乃依此诉官。官司案辨,具得实状,钱帛并获,二人皆坐处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云,尝亲见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之。(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朝冀州馆陶县的主簿姓周,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高宗显庆年间,他奉命到临渝关牙市办事。当他去的时候,有两个助手跟从他去。周主簿带的钱财稍多些,两个人见钱生恶心,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压死,所带的钱财全部被盗走,只剩下了随身穿的衣服而被埋葬。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个梦,主簿向她说了被害的全部经过,又提到了被盗去的财物现在藏的地方。周的妻子凭这梦中的情景报告官府。官府立案分析审理,得到了全部实情,并起出了被盗去的钱财,那两个人都因犯法而被处死。相州智力寺的和尚慧永说,他曾亲眼见到明庭观道士刘仁宽说这件事。
僧昙畅
唐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昙畅,将一奴二骡向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道逢一人,著衲帽弊衣,掐数珠,自云贤者五戒,讲。夜至马嵬店宿,五戒礼佛诵经,半夜不歇,畅以为精进一练。至四更,即共同发,去店十余里,忽袖中出两刃刀子,刺杀畅,其奴下马入草走,其五戒骑骡驱驮即去。主人未晓,梦畅告云:“昨夜五戒杀贫道。”须臾奴走到,告之如梦。时同宿三卫子,披持弓箭,乘马趁四十余里,以弓箭拟之,即下骡乞死。缚送县,决杀之。(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高宗乾封年间,京城西明寺的和尚昙畅,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骡子去岐州棱法师处听讲。途中遇上个人,穿戴着破旧的衣帽,手中掐着念珠,自己说是贤德的人,叫五戒,晚上到马嵬店住宿。五戒拜佛念经至半夜不停。昙畅以为五戒精练到如此地步。四更天,就一齐出发。离开旅店十多里,五戒忽然从袖子里拔出一把两刃刀刺杀昙畅,那奴仆跳下马钻进草地跑了。五戒骑着马驮着东西也立刻离开了。店主人还没有醒,梦见昙畅告诉说:“昨夜五戒杀我。”不一会,奴仆跑到,告诉店主,就象梦中的情形一样。当时同时住宿的三卫子,带着弓箭,骑着马追赶了四十多里,用弓箭逼住他,五戒立刻下马乞求饶命。就捆绑着送到县里杀了他。
午桥民
唐卫州司马杜某尝为洛阳尉,知捕寇。时洛阳城南午桥,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杜某坐厅事,忽有一人为门者所执,狼狈至前。问其故,门者曰:“此人适来,若大惊恐状,再驰入县门,复驰出,故执之。”其人曰:“某即杀午桥人家之贼也,故来归命。尝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财物数百千,恐事泄,则杀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将财至城,舍于道德里,与其伴欲出外,辄坎轲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热发狂。因为诸火遮绕,驱之令入县门,及入则不见火,心中火亦尽。于是出门,火又尽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备言之。由是命尽取其党及财物,于府杀之。(出《纪闻》)
【译文】
唐朝卫州司马姓杜曾任洛阳县尉,主管捕捉盗贼。当时洛阳城南的午桥,有一家失了火,这家的七口人都烧死了。杜县卫正在办公,忽然看见有一个人被门卫抓住,样子非常狼狈来到面前。杜县尉问是什么缘故。门卫报告说:“这个人才来的时候,好象受很大的惊恐的样子,再次跑进县衙门,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那个人说:“我就是杀午桥人家的坏人,所以来自首。”原来同伙的有五个人,一同抢劫了那家人家,抢得财物有几百千钱,恐怕事情被人发现,就杀了他们全家人,放火烧了房子,好象自己烧死的,好叫别人不生疑。把钱财送到城内的道德里藏起来,和同伙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绊绊不能走,今天从道德里往南逃,忽然看见天上有六七团火,大的象葫芦,小的象酒杯,遮挡在他们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团直进入心中,烧到心腹,又痛又热发了狂,又因好些火团遮饶着他,驱赶着他让他进县衙门,等到进了县门就看不见火了,心中的火也没有了,于是又跑出衙门,那些火团又全在空中,遮拦着不让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幸免,所以才全部招认供出了。由此杜县尉命人全部抓获其同伙并缴获了全部财物,在县衙把他们杀了。
卢叔敏
唐卢叔敏,居缑氏县,即故太傅文贞公崔祐甫之表侄。时祐甫初拜相,有书与卢生,令应明经举。生遂自缑氏赴京,行李贫困,有驴,两头叉袋,一奴才十余岁而已。初发县,有一紫衣人,擎小幞,与生同行,云:“送书状至城。”辞气甚谨。生以僮仆小,甚利其作侣,扶接鞍乘。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至鄂岭,早发十余里,天才明,紫衣人与小奴驱驴在后。忽闻奴叫呼声,云:“被紫衣殴击。”生曰:“奴有过但言,必为科决,何得便自打也。”言讫,已见紫衣人怀中抽刀,刺奴洞肠流血。生乃惊走,初尚乘驴,行数十步,见紫衣人趁在后,弃驴并靴,驰十数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与奴同死于岭上。时缑氏尉郑楚相,与生中外兄弟。晨起,于厅中忽困睡,梦生被发,血污面目,谓尉曰:“某已被贼杀矣。”因问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贼今捉未得。”乃牵白牛一头来,跛左脚,曰:“兄但记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贼从河中府,与同党买牛来,于此过,入西郭门,最后驱此者即是。”郑君惊觉,遂言于同僚。至明日,府牒令捉贼,方知卢生已为贼所杀。于书帙中得崔相手札,河南尹捕捉甚急,都无踪迹。至明年七月末,郑君与县宰计议,至其日五更,潜布弓矢手力于西郭门外,郑君领徒自往,伏于路侧。至日初出,果有人驱牛自西来者。后白牛跛脚,行迟,不及其队,有一人驱之,其牛乃郑君梦中所见卢生牵者,遂擒掩之,并同党六七尽得。驱跛牛者,乃杀卢生贼也,问之悉伏,云:“此郎君于某有恩,某见其囊中书,谓是绫绢,遂劫杀之。及开之,知非也,唯得绢两疋耳。自此以来,常仿佛见此郎君在侧,如未露,尚欲归死,已就执,岂敢隐讳手!”因具言其始末,与其徒皆死于市。(出《逸史》)
【译文】
唐朝的卢叔敏,住在缑氏县,就是已故的太傅文贞公崔祐甫的表侄。当时祐甫刚当上宰相,有信给卢生,让他进京考举人。卢生就从缑氏县奔赴京城。他的行李很少,有一头驴,驮着两个布袋。有一个才十多岁的小书僮。刚从县城出发,有一个穿紫色衣服的人拿着个小包袱,与卢生同行。自己说是送状子进京城,言谈举目很谨慎,卢生因为奴仆太小,很愿意和他作伴,那人也帮卢生扶鞍解蹬,一路上帮了不少忙。每次到了旅店,卢生一定要分些茶酒给他吃,那紫衣人也很领情。到鄂岭,起早走出十多里,天才亮。紫衣和小童仆赶着驴在后面走。急然听到后面有呼叫声。小童说紫衣人打了他。卢生说:“小奴有什么过错只管说,我一定要教训他,你何必随便亲自打他呢?”说完,只见紫衣人从怀里抽出刀,刺破了小童的肚子,肠子和血都流出来。卢生害怕逃跑,开始还骑着驴,跑了十多步,发现紫衣人在后面紧追,慌忙丢掉了驴和鞋,又跑了十多步,紫衣人追上来,用刀把他刺倒,和小童仆一块儿死在岭上。那时缑氏县的县尉郑楚相,和卢生是表兄弟。这天早晨起来,在厅堂中忽然困倦睡着了,梦到卢生披散着头发,满脸是血,对县尉说:“我已经被贼人杀了。”县尉因此询问详情。卢生说:“我死得太冤枉了,但是这个贼人现在还没有抓到。”说着就牵了一头白牛,这牛跛着左腿。卢生说:“表兄要记住这条牛,明年八月一日天亮时,贼人要从河中府与他的同伙卖牛来,从这里经过,进西城门,最后面那个赶着这条牛的人就是杀我的人。”郑县尉惊醒,于是说给同僚们听,第二天,州府通牒下令捉拿贼人,才知道卢生真的被贼人杀害了。在书袋里找到了崔宰相的一封信。河南府尹下令捕捉凶犯很急迫,但是一点踪影也没有。到了第二年七月末,郑县尉同县宰商量,直到快天亮,在西城城门外埋伏下弓箭手,郑县尉亲自领了些人,埋伏在路边,直到太阳刚刚出来,果然有一些从西边赶着牛来的人,后面有一条白牛跛着腿,走得慢,赶不上大队,有一个人赶着它。这头牛就是郑楚相在梦中牵着的那头,于是就抓获了那人,还有同伙的六七个人也全都抓到了,赶着跛牛的人,就是杀卢生的贼人。审问后他全部供认。又说:“这位先生对我有恩,但我把他口袋里的书,错误的认为是绸缎,于是劫杀了他,等我打开那些布袋,才知不是绸缎,只得到两匹绸布罢了。从那时起到现在,经常仿佛看见这个年轻人在我的身旁,这件事如果不泄露,我都要去死,现在已经被捉到了,还敢隐瞒吗?”他就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最后和同伙的那些人一同死在刑场。
郑生
唐荥阳郑生,善骑射,以勇悍趫捷闻,家于巩雒之郊。尝一日乘醉,手弓腰矢,驰捷马,独驱田野间,去其居且数十里。会天暮,大风雨,生庇于大木下。久之,得雨霁,已夕矣,迷失道,纵马行,见道旁有门宇,乃神庙也。生以马系门外,将止屋中,忽栗然心动,即匿身东庑下,闻庙左空舍中窣窣然,生疑其鬼,因引弓震弦以伺之。俄见一丈夫,身长衣短,后卓衣负囊仗剑自空舍中出,既而倚剑扬言曰:“我盗也,尔岂非盗乎?”郑生曰:“吾家于巩雒之郊,向者独驱田间,适遇大风雨,迷而失道,故匿身于此。”仗剑者曰:“子既不为盗,得无害我之心乎?且我遁去,道必经东庑下,愿解弓弦以授我,使我得去,不然,且死于竖子矣。”先是生常别以一弦致袖中,既解弦,投于剑客前,密以袖中弦系弓上。贼既得弦,遂至东庑下,将杀郑生以灭口。急以矢系弦,贼遂去,因曰:“吾子果智者,某罪固当死矣。”生曰:“我不为害,尔何为疑我?”贼再拜谢。生即去西庑下以避贼。既去,生惧其率徒再来,于是登木自匿。久之,星月始明,忽见一妇人,貌甚冶,自空舍中出,泣于庭。问之,妇人曰:“妾家于村中,为盗见诱至此,且利妾衣装,遂杀妾空舍中,弃其尸而去,幸君子为雪其冤。”又曰:“今夕当匿于田横墓,愿急逐之,无失。”生诺之,妇人谢而去。及晓,生视之,果见尸。即驰马至洛,具白于河南尹郑叔则。尹命吏捕之,果得贼于田横墓中。(出《宣宝志》)
【译文】
唐朝荥阳人郑生,擅长骑马射箭,凭勇敢强悍矫健敏捷而闻名,家在洛阳郊区。有一天乘着酒醉,手拿着弓,腰上挂着箭囊,骑一匹快马,独自在田野间奔驰,离他家约几十里了,天色已晚,又赶上大风雨,没办法,郑生就在大树下避雨,过了很长时间雨才停,但是天已黑了,迷失了道路,只好骑着马随意走。走不多远,忽然看见路旁有座门楼。走近才知是座神庙。郑生把马拴在庙门外,刚进到屋里,忽然害怕心跳,立刻藏在东厢房下,听到庙左边的空屋子里有悉悉窣窣的声音,郑生心里怀疑是鬼,就拉起弓,搭上箭等待着,不一会看见一个男人,身体高大但衣服很短,身后背个包袱拿着剑从空屋子里出来,然后就提着剑大声说:“我是强盗,你难道也是强盗?”郑生说:“我家住在洛阳郊外,到这之前因独自骑马在田野里跑,正遇大风骤雨,又迷了路,所以才到这里藏身。”拿着剑的人说:“你既然不是强盗,难道没有伤害我的心吗?且放我逃走,一定要经过东屋廊下,希望你解下弓弦交给我,我才敢放心走。不这样,我就会死在你这小子手里。”原来郑生经常另备一个弓弦在衣袖里,就解了弓弦,扔到剑客前面,偷偷地把另一个弓弦系到弓上。贼人已经得到弓弦,就到了东屋下,要杀掉郑生灭口。郑生急忙拉弓搭箭,贼人就逃跑了,并说:“你这小子果然聪明,我犯了罪本来该死啊!”郑生说:“我不害你,你为什么怀疑我?”贼人多次拜谢,郑生就躲到西屋来躲避贼人,看见贼人跑了,他又害怕贼人率领同伙再回来,就上到高处藏起来。过了很长时间,月亮出来了,忽然看见一个妇人,长得很漂亮,从空房子里出来,在院子里哭,郑生问她为什么哭,她说:“我家住在这个村子里,被强盗引到这里来,他贪图我的衣服好,就在空屋子里把我杀了,扔掉尸体跑了,今有幸遇到公子,希望你为我昭雪申冤。”又说:“那贼人今天晚上应该藏在田横的坟墓里,希望你快点追他,不要失掉机会。”郑生答应了妇人拜谢后走了。等到天亮,郑生查看,果然看见一具女尸。郑生立即骑马到洛阳,把所遇到的情景向河南府尹报告了。府尹命令府吏去捕捉,果然在田横墓里抓到了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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