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纪第五 定宗


定宗简平皇帝,讳贵由,太宗长子也。母曰昭慈皇后,乃马真氏。生于太祖元年丙寅。

太宗五年,以皇子与诸王按赤带将左翼军讨蒲鲜万奴获之,辽东平。

七年,诸王拔都讨奇卜察克、斡罗斯诸部,太宗以敌据坚城不易下,命帝与诸王之长子贝达尔、不里、蒙哥等及皇弟阔列坚俱从行,所向克捷。

十一年,帝与蒙哥攻阿速部之蔑怯思都城。城险固,围三月不下,乃选敢死士十大,蹑云梯而上,始克之。帝又与不里等别将一军,与拔都大军会于杜恼河。

十二年冬,拔都渡河,取格兰城,帝驻河东,为拔都后援。

十三年春二月,太宗崩,昭慈皇后与诸王、大臣会议,立帝为嗣。皇后临朝称制,俟帝返然后归政。

明年壬寅,为皇后称制之元年,春三月,太宗凶问至军中,全军东返。拔都至浮而嗄河,散遣诸军。帝先归奔丧。

癸卯夏,诸王斡赤斤以大众趋和林,人心震骇。皇后遣斡赤斤之子往诘其父。斡赤斤闻大军东返,帝己至叶密尔河,乃曰:“吾来视丧,非有他也。”遂引众还。

甲辰,帝至和林,皇后屡召拔都。拔都与帝有隙,又以帝之立出皇后意,非太宗遗命,托足疾迁延不至。久之,遣其弟与子来会。

初,帝与拔都等宴军中。拔都自以年长,先饮酒,帝诟之。拔都遣使诉其事于太宗,太宗大怒,欲谪帝为探马赤,置于边远之地。诸王忙该及阿勒赤歹、晃豁儿台、掌吉等谏曰:“成吉思汗有训,内事只家中断,外事只野外断。此外事,请付拔都治之。”太宗从之。事得解,然拨都终与帝有隙焉。

乙巳,皇后以拔都不至,乃召诸王、诺延,会于答兰答八思之地,定议以帝嗣位。

元年丙午秋七月,帝即位于汪吉宿灭秃里之地。斡罗斯、罗姆、角儿只、法儿斯、克而漫、瓦夕斯诸国皆来朝。报达之哈里发、天主教之教王,及木剌夷、阿勒坡诸国,皆遣使来贺。帝锡赍优渥,凡后妃、公主、诸王、大臣及其家之子弟皆有赐,将士赐及其家,朝贺者赐及从人。以车五百乘载金帛。颁赐毕,尚有羡余,使群臣夺取以为笑乐,帝谕报达使者法克哀丁:“哈里发遇蒙古人无礼,如不悛将兴兵讨之。”本剌夷使者亦不见礼而归。

帝诘翰赤斤称兵之事,使诸王蒙哥、鄂尔达按之,诛其官属数人,宥斡赤斤不问。命中书令杨惟中宣慰平阳。断事官斜彻横恣不法,惟中按诛之。以耶律铸领中书省事。

冬,猎黄羊于野马川。皇太后乃马真氏崩。太后摄政四年,法令废弛,诸王自以敕令征西域货财,使者络驿于道。呼拉商等处长官阿儿浑入觐,尽取前后诸王敕令奏闻,帝申令禁止之。诸王由是敛戢。

奥都拉合蛮伏诛。复以镇海为中书左丞相,以牙剌瓦赤管财赋,以其子马忽惕为突而基斯单、撤马尔干等处长官,赐金狮符。

以察罕经略江淮,赐貂裘一、镔刀十。察罕使权万户史权等伐宋,克虎头关,进至黄州。军前左右司郎中李桢表言:“襄阳乃吴、蜀之要,宋之襟喉,得之则可以为他日取宋之资。“帝嘉纳之。

是年,拔都与大将兀良合台讨孛烈儿、乃捏迷思诸部,平之。

二年春,以忙哥撒尔为断事官。张柔败宋兵于泗州。柔帐下吏夹谷显祖上变,诬柔。逮柔至和林讯之,得实,显祖伏诛。

夏,避奋于曲律律黑哈速之地。

秋七月,帝西巡。万户郝和尚朝于行宫,帝赐银万锭,和尚固辞,遂喝其将、校刘天禄等金、银符。

八月,命野里知吉带征西域。抽诸五部众十之二,使野里知吉带领之,属国如罗姆,角儿只、毛夕耳、的牙佩壳耳、阿勒坡等皆辖之,收其贡赋以充军实,帝谕野里知吉带曰:“朕将自往,以汝为前锋耳。”诏蒙古户百选一人,充拔都鲁。

九月,取太宗宿卫之半,以也曲门答儿领之。

冬十月,括诸路户口,敢隐实者诛籍之。

是年,皇弟阔瑞卒。西域妇法玛特以巫蛊术厌阔端,撒马尔干人希雷发其事,阔端临卒亦遣使告于帝为法玛特所害。诏丞相镇海鞠之,法玛特辞伏,处以极刑。未几,又有人告希雷厌禳皇子忽察,希雷亦伏诛。以高丽不入贡,遣兵讨之。

三年春三月,帝不豫,酉巡叶密尔河。帝在潜藩,叶密尔河为汤沐地。帝尝谓此地水土宜于朕体,遂决意西巡。未至别失八里,疾大渐,崩于横相乙儿之地。年四十有三。葬起辇谷。追谥简平皇帝,庙号定宗。

帝严重有威,在位未久,不及设拖。昭慈皇后称制时,君权下替。帝既立,政柄复归于上。然好酒色,手足有拘挛疾,尝以疾不视事,委镇海、喀达克二人裁决焉。

是年,大将速不台卒。蒙古诸部大旱,河水尽涸,野草自焚,牛羊十死八、九。万户郝和尚因岁饥,输谷千石以赡国用。

帝既崩,皇后斡兀立海迷失不发丧,先赴于拔部及拖雷妃客烈亦氏,请依乃马真氏故事,临朝称制,以俟立君。拔都许之。与诸王、大臣会于阿勒塔克山。

己酉,皇后称制元年,遣使者八拉等会拔都于阿勒塔克山。拔都欲立宪宗,使者还报。皇后与二子忽察、脑忽皆不悦。

庚戌春。诸王、大将再会于阔帖兀阿兰之地,定议,立宪宗。

是年,宋制置使余玠寇兴元、文州,汪德臣、郑鼎拒之。降将王德新据阶州以叛。以李桢为襄阳兵马万户。史臣曰:“定宗诛奥部拉合蛮,用镇海、耶律铸,赏罚之明,非太宗所及。又乃马真皇后之弊政,皆为帝所铲革。旧史不详考其事,谓前人之业自帝而衰,诬莫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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