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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宋史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中书令 侍中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已上为宰相。
亲王、枢宏使、留守、节度、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已上并为使相。 尚书令太师 太尉 太传 太保 司徒司空 旧仪,太师、太传、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在太保下。国朝以来,自太傅除太尉,今依此次序。其三师、三公之称如旧仪制。
枢密使 知枢密院事 参知政事 旧在枢密使下。
枢密副使 旧在知院之上。 同知枢密院事 宣徽南院、北院使 签书枢密院事 参政以下班位临时取奏裁
太子太师、太传、太保 左、右仆射 太子少师、少傅、少保 诸府牧开封、河南、应天、大名、江陵、兴元、真定、江宁、京兆、凤翔、河中。又有大都督、大都护,今皆领使,无特为者。 御史大夫观文殿大学士 旧无此位。 六尚书 吏、兵、户、刑、礼、工。
左、右金吾卫 左、右卫上将军 门下、中书侍郎 旧在尚书下。
节度使 泰宁、武宁、彰信、镇海、天平、安化、武成。忠武、镇海、可阳、山南东道、武胜、崇信、昭化、保康、天雄、成德、镇宁、彰德、永清、安国、威德、静难、彰化、雄武、保大、淮南、忠正、保信、保静、集庆、建康、宁国、镇南、昭信、荆南、宁海、武昌、安远、武安、镇东、平江、镇江、宣德、保宁、康国、威武、建宁、益州、安静、武信、山南西道、昭武、安德、武定、宁海、宁江、武康、清海、静江、宁远、建武、高州定南、密州静海、凉州西河、沙州归义、洮州保顺、应州彰国、威城、昌化、丰州、天德、朔州振武、云州大同。
观文殿学士 旧曰文明殿,若学士官尚书者自从本班。 资政殿大学士 三司使 与观文、资政班位临时取裁。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 与三司使、翰林学士班位临时取裁。 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资政殿学士 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 天章阁学士 枢密直学士 龙图直学士 天章直学士 左、右散骑常侍 旧在诸卫上将军下。
六统军 左、右龙武 左、右羽林、左右神武,
诸卫上将军 左、右骁卫 左、右武卫 左、右屯卫 左、右领军卫 左、右千牛卫。
太子宾客 太常、宗正卿 御史中丞 权中丞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
左、右丞 诸行侍郎 节度观察留后 给事中 左、右谏议大夫 中书舍人 知制诰 龙图阁待制 天章阁待制 观察使 秘书监 光录、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 内客省使 国子祭酒 殿中、少府、将作监 景福殿使 延福宫使 客省使 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尹 太子詹事 诸王傅 司天监 诸卫大将军 太子左右庶子 引进使 防御使 齐、济、沂、登、莱、郑、汝、蔡、颖、均、郢、怀、卫、博、磁、洺、棣、深、瀛、雄、霸、莫、代、绛、解、龙、和、蕲、舒、复、眉、象、陆、果。
团练使 单、濮、潍、唐、祁、冀、隰、忻、成、凤、海、鼎。
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副使 官至谏议大夫已上,从本官。
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判官 太常寺、宗正少卿 秘书少监 光录等寺七寺少卿 宣庆使 四方馆使 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少监 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少尹 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太子家令 太子率更令 太子仆 诸州刺史 淄、赵、德、滨、保、并、汾、泽、辽、宪、岚、石、虢、坊、丹、阶、干、商、宁、原、庆、渭、仪、环、楚、泰、泗、濠、光、滁、通、黄、真、舒、江、池、饶、信、太平、吉、袁、抚、筠、岳、澧、峡、归、辰、衡、永、全、郴、邵、常、秀、温、台、衢、睦、处、南剑、汀、漳、绵、汉、彭、邛、蜀、嘉、简、黎、雅、维、茂、资、荣、昌、普、渠、合、戎、泸、兴、剑、文、集、壁、巴、蓬、龙、施、万、开、达、涪、渝、昭、循、潮、连、梅、英、贺、封、南雄、端、新、康、恩、春、惠、韶、梧、藤、龚、象、浔、贵、宾、横、融、化、窦、高、雷、南仪、钦、郁林、廉、琼、崖、儋、万安。
诸王府长史、司马 司天少监 枢密都承旨 如客省使以下充者,依本职同班。如合门使充。即在合门使之上。如自见任内客省使以下转南班官充。亦与同班,仍在旧职之上。如自客省副使以下转南班官充者,并在合门使之上。
宣政使 昭宣使 东上、西上合门使 枢密承旨 枢密副都承旨 诸军卫将军 起居郎 起居舍人 知杂御史 侍御史 诸行郎中 左右司吏部 兵部 司封 司勋 考功 职方 驾部 库部 度支 户部 金部 仓部刑部 都官 比部 司门 礼部 工部 祠部 主客 膳部 屯田 虞部 水部。
皇城以下诸司使 皇城 洛苑 右骐骥 尚食 左骐骥 御厨 内藏库军器 左藏 仪鸾 南作坊 弓箭库 北作坊 衣库 庄宅 六宅 文思 东作坊 内苑 牛羊 如京 东绫锦香药 崇仪 榷易 西京左、右藏 毡毯 西绫锦 西京作坊 鞍辔库 东染院 酒坊 本染院 法酒库 礼宾 翰林 医官供备库。
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 旨如带南班官者,在诸司使之下;不带南班官者,在皇城副使之上。
殿中侍御史 左、右司谏 诸行员外郎 客省引进、合门副使 左、右正言 监察御史 太常博士 皇城以下诸司副使 诸次府少尹 大都督府左、右司马 兖、徐、潞、陕、扬、杭、越、福。
通事舍人 国子博士 《春秋》、《礼记》、《毛诗》、《尚书》、《周易》博士都水使者 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 太常、宗正、秘书丞 著作郎殿中丞 内殿承制 殿中省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奉御 大理正 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 内殿崇班合门祗候 太子中舍、洗马 太子诸率府率 左、右卫 左、右监门 左、右清道 左右司御。 枢密院兵房、吏房、户房、礼房副承旨 东头、西头供奉官 太子诸率府副率 诸卫中郎将 左、右金吾 左、右卫 左、右千牛 左、右羽林。
郎将 左、右金吾 左、右卫。 左、右侍禁 诸王友 诸王府谘议参军 官高者从本官。
司天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 节度行军司马、副使 秘书郎 左、右班殿直 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诸寺、监丞 大地评事 太学、广文博士 太常太祝、奉礼郎 秘书省校书郎、正字 御史台、诸寺、监主簿 国子助教 广文、太学、四门、书学、算学博士律学助教书、算学无助教。 司天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 三班奉职、借职 防御、团练副使 留守、京府、节度、观察推官 节度掌书记 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 留守、京府、节度、观察推官 军事判官 防御、团练、军事推官 军、监判官 诸军别驾、长史、司马 司录、录事参军 司理参军三京府军巡判官在诸曹参军之下。 诸州诸司参军 军巡判官 诸县令 赤县丞 诸县主簿、尉 诸军文学、参军、助教。
元丰以后合班之制
诸太师旧制,太尉为三公,在太传上,政和改为三少。 太传太保侍中中书令 政和二年,改左辅右弼,靖康后复。
尚书令 少师 少传 少保 旧太尉、司徒、司空,政和二年改。
尚书左、右仆射 政和二年,改太宰、少宰,靖康复旧,元丰令王在左右仆射下。 开府仪同三司 知枢密院事 门下、中书侍郎 尚书左、右丞 同知枢密院事 签书枢密院事元丰罢,元佑复置,政和入杂压。太子太师大傅太保 特进 观文殿大学士 太尉 旧为三公,政和二年,改为三少,复以太尉为武选一品,位节度使上。
太子少师少傅少保 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 元佑复置,政和入杂压。
御史大夫 观文殿学士 资政、 元丰令在节度使下。
保和 政和五年,置宣和殿大学士、学士,宣和元年,改为保和学士。待制同。
殿大学士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 金紫、银青光禄大夫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 节度使 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资政、保和、端明政和四年,改为延康。殿学士 龙图、天章、宝文、 元丰二年,增置直学士,待制同。 显谟、 元丰元年增置。
徽猷 崇宁二年增置。
阁学士 左、右散骑常侍 御史中丞 旧在直学士下,元丰八年升。 开封君 崇宁三年升。
尚书列曹侍郎 枢密直学士 政和四年,改为述古殿直学士。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直学士 宣奉、光佑,左光录大夫。正奉、元佑,右光录大夫,并大观二年改置。正议、通奉大夫 殿中监 旧在秘书监下,崇宁二年升。 大司成 崇宁二年增置。
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 太子宾客、詹事 给事中 中书舍人 通议大夫 承宣使旧节度观察留后,政和七年始改。 左、右谏议大夫 保和殿待制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微猷阁待制 太中大夫 太常卿 大司乐 崇宁二年增置。 宗正卿 秘书监 殿中少监 崇宁二年升。
观察使 中大夫 光录、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 中奉、元佑,左中散大夫,大观二年改。中散、通侍大夫 旧内客省使,政和二年改,横行、正使、副使、大使臣、小使臣并改。
枢密都承旨 国子祭酒 太常少卿典药 崇宁二年增置。
宗正少卿 秘书少监 正侍、 旧延福宫使,政和二年改。 宣正、履正、协忠、 三阶系政和六年增置。
中侍、中亮大夫 旧客省使。
太子左、右庶子 中卫、 旧引进使。
翊卫、亲卫大夫 政和六年增置。
防御、团练使 诸州刺史 左、右金吾以下诸卫大将军 附马都 尉集英殿修撰 政和八年置。 七寺少卿 朝议、奉直大夫元佑,右朝议大夫,大观二年改置。
尚书左、右司郎中 右文殿修撰旧集贤殿修撰,不入杂压,政和六年改,增入。国子、辟雍司业 崇宁元年增置。
少府、将作、军器监 都水使者 入内内侍省都都知 政和,改知入内内侍省事。 内侍省都都内知 政和,改知内侍省事。
拱卫大夫 旧四方馆使。
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 入内内侍省副都知 内侍省副都知 政和并改同知省事。 左武、右武大夫 旧东、西上合门使。
入内内侍省押班 内侍省押班 政和并改签书省事。
管干殿中省尚舍、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食局 崇宁二年增置。
枢密副都承旨起居郎 起居舍人 侍御史 尚书左、右司员外郎 秘阁修撰 政和六年增置。
开封少尹 崇宁三年升。
尚书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职方、库部、驾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 开封府司录事 旧录参军事在两赤县令之上,崇宁三年升改。 直龙图阁 元丰、元佑令,并不入杂压,政和增入,余同。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 直天章阁 政和六年增入。
殿中侍御史 左、右司谏 左、右正言 旧在监察御史上,政和升。
符宝郎 大观元年增置。
殿中省尚食、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舍典御 崇宁三年增置。
内符宝郎 大观元年增置。 枢密副承旨 元丰令,有知上州在此下,元佑以后并去。
武功、 旧皇城使,自此以下,并政和六年改。
武德、 旧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 旧翰林、尚食、军器、仪鸾使。
武显、 旧左藏、东西作坊使。
武节、 旧庄宅、六宅、文思使。 平和、 旧绫锦使,初改保和,政和五年,以犯殿名,改保痊;宣和六年,又改为平和。
武略、 旧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保安、 旧榷易使。
武经、 旧西京左藏库使。
武义大夫 旧西京作坊、东西染院、 礼宾使。 翰林良医 旧翰林医官使。
武翼大夫 旧供备库使。
尚书诸司员外郎 直宝文阁 政和六年增置。
开封府司六曹事 崇宁三年增置。
枢密院诸房副承旨 朝请、朝散、朝奉郎 直显谟阁 政和六年增入。
少府、将作、军器少监 诸卫将军太子侍读、侍讲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 自宣正至协忠,并政和六年增置。
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郎, 旧横行、副使、政和六年改。
监察御史 元丰令,有知中州在此下。
殿中丞 旧秘书丞下,崇宁二年升。
直徽猷阁 政和六年置。 承议郎武功至武义郎 翰林医正 武翼郎 诸司副使。 太子中合 太子舍人 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 旧侍读、侍讲,政和改。
太常丞 大晟乐令崇宁二年增置。 太医令 宗正、大宗正 秘书丞 直秘阁政和六年置,元丰令,知下州在此下。 奉议郎 大理正 著作郎 太史局令 直翰林医官局 殿中省六尚奉御 旧在大理正之上,政和改。 太医丞 元佑增置。
合门宣赞舍人 旧合门通事舍人,政和六年改。
两赤县令 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率七寺丞 秘书郎 太常博士 陵台令元佑中增置。著作佐郎 殿中省主簿 崇宁二年增置。
国子监丞 辟雍丞 崇宁二年增置。
宗子、崇宁元年增置。
国子博士 大理司直、评事 敦武、 旧内殿承制,政和六年改,下同。 通直郎 修武郎内殿崇班。内常侍 元丰令,上州通判在此下。
太史局正 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 开封府参军事 崇宁三年增置。
太医局正 秘书省校书郎、天字 亲王府记室 元丰,元佑令,有“参军”字,政和三年除去。
太史局五官正 御史台检法官、主簿 元丰令在监丞上,元佑在监丞下。
九寺、大晟府 崇宁三年增置。
主簿 合门祗候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 元丰令,中下州通判在此下。 供奉官 旧内东头供奉官,政和六年改,下同。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左侍禁 内西头供奉官。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太子诸率府副率 干当左、右厢公事 崇宁中增入。
右侍禁 左班殿直 殿头高品。
忠训、忠翊、 左、右侍禁。
宣教郎 旧宣德郎,政和四年改。 太学、辟雍、 崇宁元年增置。
武学、律学开封府 大观元年置。
博士 太常寺奉礼郎大晟府协律郎 崇宁二年增置。
太常寺太祝、郊社、籍田令 光录寺太官令 元丰、元 令,在太学博士上。
五监、辟雍 崇宁元年增置。
主簿 宣义郎 成忠、保义、 左右 班殿直。
承事。承奉、承务郎 宗子、 崇泞元年增置。 国子、太学、辟雍正 武学谕 崇宁元年置。
律学正 崇宁元年置。
太医局丞 京府、诸州司录事 承直郎 崇宁三年,以留守节度判官改,凡选人七阶,儒林至迪功。 京畿县令 两赤县丞 三京赤县令 右班殿直 高班。
黄门内品 承节、承信郎 旧三班奉职、借职。 京府、诸州司六曹事 元丰、元佑令,并六曹参军。政和三年,除去“参军”字,为司录事,司仪曹事,余曹放此。
儒林、 旧掌书记。
文林、从事郎 三京畿县令 京畿县丞 三京赤县、畿县丞 两赤县主簿、尉 诸州上、中、下县令丞 从政郎 旧司录事参军、县令。 京府、诸州掾官 修职郎 旧知录事参军、知县事。
京畿县主簿、尉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 城砦主簿 马监主簿 迪功郎 旧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 诸州司士 文学 助教 旧参军事。
唐令,定流内一品至九品,有正从上下阶之制。其后,升侍中、中书令为为正二品,御史大夫、散骑常侍、两省侍郎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正四品。谏议大夫分左、右,改将作大匠为监,太史局为司天监,置大监正三品,少监正四品上,丞正六品上,寺簿正七品上,主事正八品下,五官正五品上,副正正六品,灵台郎正七品下,保章正从七品上,挈壶正八品上,五官监候正八品下,司历从八品上,司辰正九品上。又置国子、五经博士为正五品上,左、右金吾卫上将军为从二品,左、右龙武、神武军大将军为正三品,将军为从三品。又置内侍监为为正三品,少监从四品,改诸州府学博士为文学,在参军上。五代复置尚书令为一品,升右丞为正四品上,降谏议在给事之下。
宋初,并因其制,唯升宗正卿为正四品,丞为从五品。其军器监、少监,甲弩坊署令、丞、监作、录事,昭文馆校书郎,司辰、司历、监候,殿中诸署监事、计官,太常诸陵庙、太医、太公庙署令丞,医针博士、助教,按摩、咒禁博士,卜正,卜博士,宗正崇玄署令、丞,大理狱丞,鸿胪典客,太府寺平准、左右藏、常平署令丞,都水监舟楫、河渠署令丞,官苑总副监牧监副、丞、主簿,诸园苑司并百工等监、副监及丞,诸仓、诸冶、诸屯、温汤监及丞,掌漕,诸军卫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正直长、长上、备身、左右备身,左右亲、勋、翊卫府中郎将,兵曹三卫,折冲、果毅、别将、长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队正、队副,镇军司马、判司,太子詹事府丞、主簿、司直,司议郎,舍人,文学,校书,正字,崇文馆校书,侍医,通事舍人,左、右春坊录事、主事,三寺丞、主簿,诸署令、丞,典仓署园丞,厩牧典乘,内坊典内及丞、典直,率府长史、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直长、千牛备身,亲、勋、翊府中郎将,兵曹三卫,王府文学,东西合祭酒,掾、属、主簿、录事诸曹参军、行参军、典签,典军、执杖执乘亲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国令,大农尉、丞,公主邑令丞、邑司录事,河南应天及诸次府都督都府功曹、仓、兵曹参军,诸州司功、司仓、司兵参军,诸县丞,京县录事,诸镇仓曹、兵曹参军,戍主、戍副,关津令丞,并门下省城门、符宝郎,太常寺协律郎,军器监丞、主簿,太常寺郊社、太卜、廪牺,光禄寺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卫尉寺武器、守宫,太仆寺乘黄、典厩、典牧、车府,鸿胪寺典客、司仪,司农寺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太府寺诸市,少府监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将作监左校、中校、甄官署令丞、监膳,殿中省六局直长、食医、侍御、医司、医佐、掌辇、奉乘、司廪,太子典膳、典药、内直、典设、宫门郎并局丞,皆存其名而罕除者,绵不禄‘,惟常命官者载之。诸司主事、事皆存,而无士人为之。别置中书、枢密、宣徽院、三司及内庭诸司,沿旧制而损益焉。
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仪》:“太师,太传,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东宫三太,嗣王,郡王,仆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夫,六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见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督,上都,护,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副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补关,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谘议参军,司天五官焉,凡杂坐之次,以此为准。 诏曰:“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比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其检校官多至师傅、三公者,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中、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中书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朔,乾元殿受朝,升节度使班在龙墀内金吾将军之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司复位《合班仪》,诏升尚书令三师之上。四年,节度使升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又升诸行郎中于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令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两省侍郎班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令节度使班中书侍郎之下。其序班及视品之制,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微使并班宰相后。 枢密使不兼平章事者,立参知政事前,在宣微使下。至道三年升在上。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并以先后为次。宣徽使同。 资政殿大学士立文明殿学士之上。 旧文明殿学士在枢密副使之上,太平兴国五年移在下。
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在翰林学士下。 建隆三年,令翰林学士班诸行侍郎下,官至丞、郎者在常侍上,至尚书者依本班。淳化五年,升丞、郎之上。枢密直学士同。
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上,龙图直学士在其下,仍少退。待制在知制诰之下。 景德元年,初置待制,赴内朝,其五日起居,止叙本班。大中祥符二年,升侍知制诰,仍在其下。
权三司使立知制诰上。带学士职者从本班。三司副使立少卿、监上。 官高者从本班,并为内品职。宫观副使立学士班。在翰林学士上,其学士为者,止本班。 判官立三司副使之下。 知制诰以上为者,从本班。
给、谏权御史中丞者,令正衙立中丞砖位。余就本班。凡起复,皆如初授,在本官之末,亦有特旨令叙旧班者,内客省使视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视将作监,引进使视庶子。宣庆使、四方馆使视少卿,宣政、昭宣、合门使视少监。客省等副使视员外郎。皇城使以下诸司使视郎中,副使视太常博士。内殿承制视殿中丞,崇班及合门祗候视赞善大夫,供奉官视诸卫率,侍禁视副率。殿直视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诸州幕官上。枢密都承旨在合门使下,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马下。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并在节度使上,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常侍下, 乾德二年,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左右卫在尚书之下,仍于节度使之上叙。
大将军在大监下,将军在少监下。 仍在合门使之下,
金吾立本班上。 谓中郎将。
诸卫率、副率在洗马下。凡内职,视朝官者在其下,视京官者在其上。
皇亲之制:开宝六年,诏:“晋王位望俱崇,亲贤莫二,宜位在宰相之上。”太平兴国八年,楚王、广平郡王出合,令宰相立亲王之上。 天禧四年七月先天节,群臣上寿,宰相阙,命泾王元俨摄太尉。
景德中,皇侄武信军节度惟吉加同平章事。时驸马都尉石保吉先为使相,史馆引唐制,宗室在同品官上,遂升惟吉焉。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都亭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上曰:“族子诸父,膊可同列?”乃命重行设位九年正月,兴州团练使德文言:“男侍禁承显赴起居,请在惟忠子从恪之上。”时从恪虽侄行,而拜职在前,遂诏宗正寺定《宗室班图》以闻。宗正言:“按《公式令》:朝参行立,职事同者先爵,爵又同者先齿。今请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侄者,并虚一位而立。”天禧四年五月,左正言、知制诰张师德言:“奉诏知颖州,缘皇弟德雍见任本州防御使,其署衔望降规式。”中书门下言:“据御史台称,每大朝会立班,皇亲防御、团练、刺史次节度使下,稍退序立。”诏师德序署位德雍之下。其外官制置、发运、转运使副使,不限官品,着位并在提点刑狱之上。 旧止从官,大中祥符七年,诏定其制。
朝官知令、录在判官之上,京官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长史、司马、别驾在幕府官下、录事参军上,见长史庭参。监当朝官殿直以下,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并依官次。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依知令、录列在判官之下。元丰制行,参以寄禄官品高下,更革既多,别为班序。其后元佑、崇宁、大观、政和,复有增益更革者,别附于其下云。
至道二年,祠部员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王炳上言曰:
尚书省,国家藏载籍、典治教之府,所以周知天下地理广袤、风土所宜、民俗利害之事。当成周之世,治定制礼,首建六官,汉、唐因之。自唐末乱杂,急于经营,不遑治教,故金谷之政主于三司,曹名虽存,而其实亡矣。谨按:吏部四司,天官之职,掌文官选举,周知天下吏功过能否,考定升降之类;户部四司,司徒之职,掌邦五教,周知天下户口之数;礼部四司,宗伯之职,掌国五礼,辨仪式制度,周知天下祠典祠祀之类;兵部四司,司马之职,掌武人选举,周知天下兵马器械之数;刑部四司,司寇之职,掌国法令,周知天下狱讼刑名徒隶之数;工部四司,司空之职,掌国百工,周知天下封疆、城圻、山泽、草木、川渎、津渡、桥船、陂池之数。凡此二十四司所掌事务,各封图书,具载名数,藏之本曹,谓之载籍;所以周知天下事,由中制外,如指诸掌。
今职司久废,载籍散亡,惟吏部四司官曹小具,祠部有诸州僧道文帐,职方有诸州闰年图经,刑部有详覆诸州已决大辟案牍及勾禁奏状,此外多无旧式。欲望令诸州,每年造户口税租实行簿帐,写以长卷者,别写一本送尚书省,藏于户部。以此推之,其余天下官吏、民口、废置、祠庙、甲兵、徒隶、百工、疆畎、封洫之类,亦可以籍其名数,送尚书省,分配诸司,俾之缄掌;候期岁之后,文籍大备,然后可以振举官守,兴崇治教。望选大僚数人博通治体者,参取古今礼典及诸令式,与三司所受金谷、器械、簿账之类,仍详定诸州供送二十四司载籍之式。如此,则尚书省备藏天下事物名数之籍,如秘阁藏图书,太学藏经典,三馆藏史传,皆其职也。 太宗览奏,嘉之。诏尚书丞、郎及五品以上集议。
吏部尚书宋琪等上奏曰:“王者六官,法天地四时之柄,百官之本,典教所出,望委崇文院检讨六曹所掌图籍,自何年不击都省,详其废置之始,究其损益之源,以期恢复。既而其议亦寝。 大中祥符九年,真宗与宰相语及尚书省制,言事者屡请复二十四司之制。杨砺尝言:“行之不难,但以郎官、诸司使同领一职,则渐可改作。”王旦曰:“唐设内诸司使,悉拟尚书省:如京,仓部也;庄宅,屯田也;皇城,司门也;礼宾,主客也。虽名品可效,而事任不同。唐朝诸司所领,惟京邑内外耳,诸道兵赋各归藩镇,非南宫一郎中、员外所能制也。朝廷所得三分之一,名曰上供,其它留州、留使之名,皆藩臣所有。今之三司即尚书省,故事尽在,但一毫所赋皆归于县官而仰给焉,故蠲放则泽及下,予赐则恩归上,此圣朝不易之制也。”
咸平四年,左司谏、知制诰杨亿上疏曰: 国家遵旧制,并建群司,然徒有其名,不举其职。只如尚书会府,上法文昌,治本是资,政典攸出,条目皆具,可举而行。今之存者,但吏部铨拟,秩曹详覆。自余租庸筦榷,由别使以总领;尺籍伍符,非本司所校定。职守虽在,或事有所分;纲领虽存,或政非自出。丞辖之名空设而无违可纠,端揆之任虽重而无务可亲。周之六官,于是废矣,且如寺、监素司于掌执,台、阁咸着于规程,昭然轨仪,布在方册。国家虑铨拟之不允,故置审官之司;忧议谳之或滥,故设审刑之署;恐命令之或失,故建封驳之局,臣以为在于纪纲植立,不在于琴瑟更张。若辨论官材归于相府,即审官之司可废矣;详评刑辟属于司寇,即审刑之署可去矣;出纳诏命关于给事中,好封驳之局可罢矣。至于尚书二十四司各扬其职,寺、监、台、阁悉复其旧,按《六典》之法度,振百官之遗坠,在我而已,夫岂为难?如此则朝廷益尊,堂陛益严,品流益清,端拱而天下治者,由兹道也。
又以唐、虞之时,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汉益繁。施及有唐,六策咸在,自三公之极贵、九品之至微,着于令文,皆有员数。《传》云:“官不必备,惟其人。”盖阙之,斯可矣,若乃员外加置,苟非其材,故“灶下”、“羊头”,形于嘲咏,“斗量车载”,播厥风谣,国体所先,尤须慎重。窃睹班簿,员外郎及三百余人,郎中亦及百数,自余太常国子博士、殿中丞、舍人、洗马,俱不下数百人,率为常参,皆着引籍,不知职业之所守,多由恩泽而序迁。欲乞按唐制,应九品以上官并定员数。
又念昔者秦之开郡置守,汉以天下为十三部,命刺史以领之。自后因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降及唐氏,亦尝变更,曾未数年,又仍旧贯。今多命省署之职出为知州,又设通判之官以为副贰,此权宜之制耳,岂可为经久之训哉?臣欲乞诸州并置刺史,以户口多少置其奉禄,分下、中、上、紧、望、雄之等级,品秩之制率如旧章,与常参官比视阶资,出入更践,省去通判之目,但置从事之员,建廉察之府以统临,按舆地之图而区处。昔者兴国初,诏废支郡,出于一时;十国为连,周法斯在,一道署使,唐制可寻。至若号令之行,风教之出,先及于府,府以及州,州以及县,县及乡里。自上而下,由近及远,譬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由是言之,支郡之不可废也明矣。臣欲乞复置支郡,隶于大府,量地里而分割,如漕运之统临,名分有伦,官业自举。
又睹唐制内外官奉钱之外,有禄米、职田,又给防合、庶仆、亲事、帐内、执衣、白直、门夫,各以官品差定其数,岁收其课以资于家。本司又有公廨田、食本钱,以给公用。自唐末离乱,国用不充,百官奉钱并减其半,自余别给一切权停。今君官于半奉之中已是除陌,又于半奉三分之内,其二以他物给之,鬻于市廛十裁得其一二,曾餬口之不及,岂代耕之足云?昔汉宣帝下诏云“吏能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无侵渔百姓难矣。遂加吏奉,着于策书。窃见今之结发登朝,陈力就列,其奉也不能致九人之饱,不及周之上农;其禄也未尝有百石之入,不及汉之小吏。若乃左、右仆射,百僚之师长,位莫崇焉,月奉所入,不及军中千夫之帅,岂稽古之意哉?欲乞今后百官奉禄杂给,并循旧制,既丰其稍入,可责以廉隅。官且限以常员,理当减于旧费,乃唐、虞之制也。
凡品官,各设资考,课其殿最,归于有司,或历阶以升,或越次而补。国朝多以郊祀覃庆而稍迁官,考功之黜陟不行,士流之清浊无辨。陛下深鉴其弊,始务惟新。昨有事于明禋,但篇加于阶爵;虽矫前失,未振旧规。并乞依旧内外官各立考限,复令考功修举其职,每岁置使考校,以表尽公,资秩改迁,赏罚惩劝,一遵典故,以振滞淹。
又西汉以来,用秦武功之爵,惟列侯启封,或逾万户,至关内侯,或有食邑,不过数百家。自是因循,以至唐室,但食邑者率为虚设,言实封者岁入有差。迨及圣朝,并无所给,至于除拜之际,犹名数未移,空有食采之称,真同画饼之妄。欲乞依元和中所定实封条贯支给,削去虚邑,但行实食,以宠勋臣。又国家每属严禋,即覃大庆,叙封追赠,罔限彝章。乃至太医之微,司历之贱,率荷蓼萧之泽,亦疏石窌之封,恩虽出于殊常,职不循于经制。
又官勋之设,名品实繁,今朝散、银青,犹阙命服,护军、柱国,全是虚名,欲乞自今常参官,勋、散俱至五品者许封赠,官、勋俱至三品者许立戟。又五等之爵,施于贤才,虽有启封之称,曾无胙土之实。苴茅建社,固不可以遽行,翼子诒孙,亦足稽于旧典。内外官封至伯、子、男者,许荫子;至公、侯者,许荫孙;封国公者许嫡子、嫡孙一人袭封。
又当今功臣之称始于德宗,扈跸将士并加“奉天定难功臣”之号,因一时之赏典,为万世之通规。近代以来,将相大臣有加至十余字者,尤非经据,不可遵行,所宜削除,以明宪度。昔者讲求典礼,晋国以清,考核名实,汉朝称治。当文化诞敷之际,是旧间章咸秩之时,跂见太平,正在今日矣。
论者嘉之,然以因袭既久,难于骤革。 既而言者继请复二十四司之制。神宗既位,始命馆阁校《唐六典》,以摹本赐郡臣,而置局详定之。于是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易之以阶,元丰三年,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常礼成,即用新制,迁近臣秩。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得以易。及元佑初,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文阶始备;而武阶亦易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其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继又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其后,复更开封守臣为尹牧,而内侍省悉仿机廷之号,六尚局之修,三降郎之建,及左辅、右弼、太宰、少宰之称,员既滥冗,名益繁杂,由是官有视秩,元丰之制,至此大坏。及宣和末,王 复请修《官制格目》,而边事起,讫不果成。
初,太平兴国八年五月,太宗作《戒谕百官辞》二通,以付合门。一戒京朝官受任于外者,一戒幕职、州县官,朝辞对别日,令舍人宣示之,各缮写归所治,奉以为训焉。大中祥符元年,真宗以祥符降锡,述大中清净为治之道,申诫百官,又作《诫谕辞》二道,易旧辞,赐出使京朝官及幕职、州县官,其后,又作《文》、《武七条》。《文》,赐京朝官任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府军监、通判、知县者: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必专尚威猛。四曰责实,勿竞虚誉。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武条》赐牧伯洎诸司使而下任部署、钤辖、知州军县、都监、监押、驻泊巡检者:一曰修身,谓修饬其身,使士卒有所法则,二曰守职,谓不越其职,侵挠州县民政。三曰公平,谓均抚士卒,无有偏党。四曰训习,谓训教士卒,勤习武艺。五曰简阅,谓察视士卒,识其勤惰勇怯。六曰存恤,谓安抚士卒,甘苦皆同,当使齐心,无令失所。七曰威严,谓制驭士卒,无使越禁。仍许所在刊石或书厅壁,奉以为法。又以《礼记儒行篇》赐亲民厘务文臣,其幕职、州县官使臣赐敕戒砺。令崇文院刻板模印,送合门,辞日分给之。
淳化元年,国子祭酒孔维上言:“中外文、武官称呼假借,逾越班制,伏请一切禁断。太宗命翰林学士宋白等议之。白等请:“自今文武台省官及卿、监、郎中、员外并呼本官,太常博士、大理评事并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卫将军未领刺史者、及诸司副使不得呼‘太保’,供奉官以下不得呼‘司徒’,校书郎以下令、录事不得呼‘员外郎’,判、司、簿、尉不得呼‘侍御’,待诏、医官不得呼‘奉御’,其文武职事州县官,如有检校、兼、试、同正官者,称之。”
太宗时,郊祀行庆,群官率多进改。真宗初,右司谏孙何上言曰:“伏见国家抚有多方,并建众职。外则郡将、通守,朝士代行;关征、榷酤,使者兼掌;下至幕府职掾之微,或自朝廷选补而授。用人既广,推择难精。贡部上名,动逾千计;门资入仕,亦及百人。稍着职劳,即升京秩;将命而出,冗长尤多。每躬祀圆丘,诞敷霈泽,无贤不肖,并许叙迁。至使评事、寺丞,才数载而通闺籍;赞善、洗马,不十年而登台郎。窃计今之班簿,台、省、宫、寺凡八百员,玉石混淆,名品猥滥。异夫《虞书》考绩、《周官》计治之法也。有唐旧制,郊禋庆宥,但进阶、勋而已,今若十年之内,肆赦相仍,必恐京僚过于胥徒,朝臣多于州县,岂惟连车平斗之刺,亦有败财假器之失。况禄廪所赋,皆自地征所来,须从民力,何必空竭公藏,附益私人。已授者朘削既难,未迁者防闲宜峻,古人所谓‘损无用之费,罢不急之官’,正在此也,伏愿降诏书,自今郊祀,群官一例不得迁陟,必若绩用有闻、才名夙着、自可待之不次,岂俟历阶而升。至于省并吏员,上系与夺。”时左司谏耿望亦以为言,故咸平二年亲郊,止加阶、勋,命有司考其殿最而黜陟之。然三年差遣受代,率皆考课引对,多获进改,罕有退黜,而官籍浸增矣。
绍兴以后合班之制
诸太师、太传、太保 左丞相、右丞相 少师、少传、少保 王枢密使 开府仪同三司 知枢密院事 参知政事 同知枢密院事 枢密副使 签书枢密院事太子太师、太传、太保 特进 观文殿大学士 太尉 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 御史大夫 观文殿学士 资政、保和殿大学士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 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 左、右卫上将军 殿前都指挥使 节度使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 左、右散骑常侍 权六曹尚书 御史中丞 开封尹 尚书列曹侍郎 枢密直学士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 宣奉、正奉、正议、通奉大夫 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 太子宾客、詹事 给事中 承宣使 中书舍人 通议大夫 殿前副都指挥使 左、右谏议大夫保和殿待制 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微猷、敷文阁待制权六曹侍郎 太中大夫 观察使 太常卿 宗正卿 秘书监 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 马、步副都指挥使 中大夫 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 中奉、中散大夫 内客省使 通侍大夫 枢密都承旨 国子祭酒太常少卿 宗正少卿 秘书少监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大夫 中侍、中亮大夫 太子左、右庶子 中卫、翊卫 亲卫大夫 知合门事 殿前都虞候 马军都虚候 步军都虞候 防御使 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团练使 诸州刺史 左、右金吾以下诸卫大将军 驸马都尉 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 朝议、奉直大夫 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 尚书左、右司郎中 右文殿修撰 国子司业 少府、将作、军器监 都水使者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 宣政使 拱卫大夫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副都知 昭宣使 左武大夫 同知合门事右武大夫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 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 起居郎 起居舍人 侍御史 带御器械 尚书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 秘阁修撰 开封少尹。太子侍读、侍讲 尚书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 开封府判官、推官 直龙图阁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 直天章阁 殿中侍御史 左、右司谏左、右正言 符宝郎 内行宝郎 枢密副承旨 武功、武德、和安、春官、成和、夏官、成安、中官、成全、秋官、武显、武节、平和、冬官、武略、保安、武经、武义、武翼大夫 尚书诸司员外郎 直宝文阁 开封府司禄参军事 枢密院诸房副承旨 朝请、朝散、朝奉郎 直显谟阁 少府、将作、军器少监 诸卫将军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郎 监察御史 直微猷、敷文阁 承议郎 中郎将 翰林良医 武功、武德、和安、成和、成安、成全、武显、武节、平和、武略、保安、武经、武义、武翼郎 太子中舍人 太子舍人 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太常丞 判太医局 宗正、大宗正 秘书丞 直秘阁 左右郎将 奉议郎 大理正 著作郎 合门舍人宣赞舍人 翰林医官 翰林医效 翰林医痊 两赤县令 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 监门、内率府率 七寺丞 秘书郎 太常博士 枢密院计议、编修官 敕令所删定官 陵台令 著作佐郎 国子监丞 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国子博士 大理司直、评事 训武、通直、修武郎、内常侍、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监尚书六部门 开封府功曹仓曹户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左右军巡使、判官 主管太医局 秘书省校书郎、正字亲王府记室 太史局五官正 御史台检法官、主簿 九寺主簿 合门祗候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 从义、秉义郎 太子诸率府副率干办左、右厢公事 忠训、忠翊、宣教郎 太学、武学、律学博士 太常寺奉礼郎、太祝、郊社令、籍田令 光禄寺太官令 五监主簿 宣义、成忠、保义、承事、承奉、承务郎 国子、太学正 武学谕 国子、太学录 律学正 太医局丞 京府判官 京府司录参军 承直郎 京畿县令 两赤县丞 三京赤县令 承节、承信郎 节度、观察判官 节度掌书记 观察支使 防御、团练判官 京府、节度、观察推官 军事判官 防御、团练、军事推官 军、监判官 节镇录事参军 京府诸曹参军事 军巡判官 儒林、文林、从事郎 京畿县丞 三京赤县丞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事 三京畿县丞。 两赤县主簿、尉 诸州上中下县令、丞 从政郎 诸府司理、诸曹参军事节镇、上中下州司理、司户、司法参军 修职郎 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畿县主簿、尉 诸州上中下县簿、尉 城砦主簿 马监主簿 迪功郎 诸州司士、文学、助教
为官职杂压之序。
官品 绍兴、乾道、庆元。先后修定,间有官、勋已从罢省,而令仍不废,今具载焉。
诸太师,太传,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传,少保,王,为正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传、太保,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
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传、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 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诸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诸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诸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诸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诸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诸承事、承奉郎, 理亲民资序者,从八品,承务郎准此。
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诸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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