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衛康叔〔一〕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一〕索隱康,畿內國名。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衛,衛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內之康,不知所在。」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一〕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二〕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衛君,居河、淇閒故商墟。〔三〕

  〔一〕索隱集猶和也。

  〔二〕索隱成周,洛陽。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

  〔三〕索隱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一〕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

  〔一〕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梓,匠人也。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一〕以章有德。

  〔一〕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賈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雜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為旃,析羽為旌。大呂,鍾名。」鄭眾曰:「綪茷,旆名也。」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一〕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二〕伯立。〔三〕?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四〕貞伯卒,子頃侯立。

  〔一〕索隱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譙周古史考無康伯,而云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謚康,故因其名云牟伯也。   〔二〕集解史記音隱曰:「音捷。」

  〔三〕索隱系本作「摯伯」。

  〔四〕索隱系本作「箕伯」。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一〕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一〕索隱按:康誥稱命爾侯于東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故孔安國曰「孟,長也。五侯之長,謂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一〕自殺。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謚曰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二〕。

  〔一〕索隱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戰反。恭伯名餘也。

  〔二〕索隱和殺恭伯代立,此說蓋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于朝,倚几有誦,至于沒身,謂之叡聖。又詩著衛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殺。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于國史乎?蓋太史公採雜說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一〕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二〕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長,好兵,莊公使將。石碏諫莊公曰:〔三〕「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一〕索隱女弟,戴媯也。子桓公完為州吁所殺,戴媯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

  〔二〕索隱子之,謂養之為子也。齊女即莊姜也。詩碩人篇美之是也。

  〔三〕集解賈逵曰:「石碏,衛上卿。」

  桓公二年,弟州吁驕奢,桓公絀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吁求與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衛亡人以襲殺桓公,州吁自立為衛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弒桓公,衛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吁。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吁于濮,〔一〕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二〕是為宣公。   〔一〕集解服虔曰:「右宰醜,衛大夫。濮,陳地。」索隱賈逵曰:「濮,陳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東北至離狐分為二,俱東北至鉅野入濟。則濮在曹衛之閒,賈言陳地,非也。若據地理志陳留封丘縣濮水受泲,當言陳留水也。

  〔二〕集解賈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國。」   宣公七年,魯弒其君隱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一〕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二〕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并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為惠公。   〔一〕集解杜預曰:「左右媵之子,因以為號。」

  〔二〕正義左傳云衛宣公使太子伋之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杜預云「莘,衛地」。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

  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納衛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與燕伐周。周惠王奔溫,衛、燕立惠王弟穨為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鶴,〔一〕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一〕正義括地志云:「故鶴城在滑州匡城縣西南十五里。左傳云「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狄伐衛,公欲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俗傳懿公養鶴於此城,因名也。」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是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一〕立戴公弟燬為衛君,〔二〕是為文公。文公以亂故奔齊,齊人入之。

  〔一〕正義括地志云:「城武縣有楚丘亭。」

  〔二〕集解賈誼書曰:「衛侯朝於周,周行人問其名,答曰衛侯辟疆,周行人還之,曰啟疆辟疆,天子之號,諸侯弗得用。衛侯更其名曰燬,然後受之。」正義燬音毀。

  初,翟殺懿公也,衛人憐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燬為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一〕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

  〔一〕索隱輕賦稅,平斷刑也。平,或作「卒」。卒謂士卒也。罪字連下讀,蓋亦一家之義耳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一〕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二〕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成公遂出奔陳。〔三〕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四〕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五〕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六〕三十五年,成公卒,〔七〕子穆公遫立。〔八〕

  〔一〕集解服虔曰:「南河,濟南之東南流河也。」杜預曰:「從汲郡南度,出衛南。」

  〔二〕索隱奔楚。正義咺,況遠反。

  〔三〕索隱按:左傳「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是。

  〔四〕索隱按:私謂賂之也。

  〔五〕索隱是元咺所立者,成公入而殺之,故僖三十年經云「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此言「奔」,非也。

  〔六〕索隱邴歜與左氏同,而齊系家作「邴戎」者,蓋邴歜掌御戎車,故號邴戎。邴音丙。歜亦作「?」。

  〔七〕集解世本曰:「成公徙濮陽。」宋忠曰:「濮陽,帝丘,地名。」

  〔八〕正義遫音速。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一〕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二〕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三〕公不釋射服與之言。〔四〕二子怒,如宿。〔五〕孫文子子數侍公飲,〔六〕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七〕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八〕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九〕為衛君,是為殤公。

  〔一〕集解賈逵曰:「師曹,樂人。」

  〔二〕集解服虔曰:「孫文子,林父也。甯惠子,甯殖也。敕戒二子,欲共晏食,皆服朝衣待命。旰,晏也。」

  〔三〕集解服虔曰:「從公於囿。」

  〔四〕集解左傳曰:「不釋皮冠。」

  〔五〕集解服虔曰:「孫文子邑也。」索隱左傳作「戚」,此亦音戚也。   〔六〕集解左傳曰文子子即孫蒯也。

  〔七〕集解杜預曰:「巧言,詩小雅也。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為亂階。」公欲以譬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八〕集解賈逵曰:「伯玉,衛大夫。」   〔九〕集解徐廣曰:「班氏云獻公弟焱。」索隱左傳作「剽」,古今人表作「焱」,蓋音相亂,字易改耳。音方遙反,又匹妙反。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獻公後元年,誅甯喜。   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見蘧伯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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