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卷七 齊本紀中第七


  顯祖文宣皇帝諱洋,字子進,神武第二子,文襄之母弟也。武明太后初孕帝,每夜有赤光照室,太后私怪之。及產,命之曰侯尼于。鮮卑言有相子也。以生於晉陽,一名晉陽樂。時神武家徒壁立,后與親姻相對,共憂寒餒。帝生始數月,尚未能言,欻然曰:「得活。」太后及左右大驚,不敢言。

  及長,黑色,大頰兌下,鱗身重踝,瞻視審定,不好戲弄,深沈有大度。晉陽有沙門,乍愚乍智,時人不測,呼為阿禿師。太后見諸子焉,歷問祿位。至帝,再三舉手指天而已,口無所言,見者異之。神武嘗從諸子過鳳陽門,有龍在上,唯神武與帝見之。

  內雖明敏,貌若不足,文襄每嗤之曰:「此人亦得富貴,相法亦何由可解。」神武以帝貌陋,神彩不甚發揚,曾問以時事,帝略有所辨,儻語一事,必得事衷。又嘗令諸子,各使理亂絲,帝獨抽刀斬之,曰:「亂者須斬。」神武以為然。又各配兵四出,而使彭樂率甲騎偽攻之,文襄等怖撓,帝勒眾與彭樂相格,樂免冑言情,猶禽之以獻。由是神武稱異之,謂長史薛琡曰:「此兒意識過吾。」琡亦私怪之。幼時,師事范陽盧景裕,默識過人,未嘗有所自明,景裕不能測也。天平二年,封太原郡公,累遷尚書左僕射。後從文襄行過遼陽山,獨見天門開,餘無人見者。

  武定五年,神武崩,猶祕凶事,眾情疑駭。帝雖內嬰巨痛,外若平常,人情頗安。魏帝授帝尚書令、中書監、京畿大都督。

  七年八月,文襄遇賊,帝在城東雙堂,事出倉卒,內外震駭。帝神色不變,指麾部分,自臠斬群賊而漆其首,祕不發喪。徐言奴反,大將軍被傷,無大苦也。當時內外,莫不驚異。乃諷魏朝立皇太子,因以大赦。乃赴晉陽總庶政。帝內雖明察,外若不了,老臣宿將皆輕帝。於是帝推誠接下,務從寬厚,事有不便者咸蠲省焉,群情始服。

  八年正月辛酉,魏帝為文襄舉哀於東堂。戊辰,詔進帝位使持節、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臺、齊郡王,食邑一萬戶。三月庚申,又進封齊王,食冀州之勃海、長樂、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間五郡,邑十萬戶。帝自居晉陽,寢室每夜有光如晝。既為王,夢人以筆點己額。旦日,以語館客王曇哲,曰:「吾其退乎?」曇哲拜賀曰:「王上加點為主,當進也。」

  五月辛亥,帝如鄴。光州獲九尾狐以獻。甲寅,魏帝遣兼太尉彭城王韶、司空潘相樂奉冊,進帝位相國,總百揆,以冀州之勃海、長樂、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間、高陽、章武、定州之中山、常山、博陵十郡,邑二十萬戶,加九錫殊禮,齊王如故。丙辰,魏帝遜位別宮,又使兼太尉彭城王韶、兼司空敬顯雋奉冊禪位,致璽書於帝,并奉皇帝璽綬,禪代之禮,一依唐、虞、漢、魏故事。帝累表固辭,詔不許。於是尚書令高隆之率百僚勸進。

  天保元年夏五月戊午,皇帝即位於南郊,升壇,柴燎告天。是日,鄴下獲赤雀,獻于郊所。事畢還宮,御太極前殿,大赦,改元。百官進兩大階,六州緣邊職人三大階。自魏孝莊已後,百官絕祿,至是復給焉。己未,詔封魏帝為中山王。追尊皇祖文穆王為文穆皇帝,皇祖妣為文穆皇后,皇考獻武王為獻武皇帝,皇兄文襄王為文襄皇帝。命有司議祖宗以聞。辛酉,尊王太后為皇太后。乙丑,降魏朝封爵各有差;〔一〕其信都從義,及宣力霸朝者,又西來人,并武定六年以來南來投化者,不在降限。辛未,遣大使於四方觀察風俗,問人疾苦。甲戌,遷神主於太廟。

  六月辛巳,詔改封崇聖侯孔長為恭聖侯,邑一百戶,以奉孔子祀,并下魯郡,以時修葺廟宇。又詔:吉凶車服制度,各為等差,具立條式,使儉而獲中。分遣使人致祭於五岳、四瀆,其堯祠、舜廟下及孔父、老君等載於祀典者,咸秩罔遺。又詔:冀州之勃海、長樂二郡,先帝始封之國,義旗初起之地;并州之太原、青州之齊郡,霸朝所在,王命是基。君子有作,貴不忘本,齊郡、勃海,可並復一年,長樂復二年,太原復三年。

  壬午,詔故太傅孫騰、故太保尉景、故大司馬婁昭、故司徒高敖曹、故尚書左僕射慕容紹宗、故領軍万俟干、故定州刺史段榮、故御史中尉劉貴、故御史中尉竇泰、故殷州刺史劉豐、故濟州刺史蔡雋等,並左右先帝,經贊皇基,或不幸早殂,或隕身王事,可遣使者就墓致祭,并撫問妻子。又詔封宗室,太尉高岳為清河王,太保高隆之為平原王,開府儀同三司高歸彥為平秦王,徐州刺史高思宗為上洛王,營州刺史高長弼為廣武王,兼武衛將軍高普為武興王,兼武衛將軍高子瑗為平昌王,兼北中郎將高顯國為襄樂王,前太子庶子高叡為趙郡王,揚州縣開國公高孝緒為脩城王。又詔封功臣,太師厙狄干為章武王,大司馬斛律金為咸陽王,并州刺史賀拔仁為安定王,殷州刺史韓軌為安德王,瀛州刺史可朱渾道元為扶風王,司徒公彭樂為陳留王,司空公潘相樂為河東王。癸未,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黨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為任城王,湜為高陽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為馮翊王,洽為漢陽王。丁亥,詔立王子殷為皇太子,王后李氏為皇后。庚寅,詔以太師厙狄干為太宰,司徒彭樂為太尉,司空潘相樂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司馬子如為司空。己亥,以皇太子初入東宮,赦畿內及并州死罪已下,降餘州死罪己下囚。

  秋七月辛亥,尊文襄妃元氏為文襄皇后,宮曰靜德。又封文襄子孝琬為河間王,孝瑜為河南王。乙卯,以尚書令、平原王隆之為錄尚書事,〔二〕尚書左僕射、平陽王淹為尚書令,改御史中尉還為中丞。詔魏御府所有珍奇雜綵常所不給人者,悉送內後園,以供七日宴賜。

  八月,詔郡國修立黌序,廣延髦俊,敦述儒風。其國子學生,亦依舊銓補。往者文襄皇帝所運蔡邕石經五十二枚,移置學館,依次修立。又詔求直言正諫之士,待以不次;命牧人之官,廣勸農桑。庚寅,詔曰:「朕以虛薄,嗣弘王業,思所以贊揚盛績,播之萬古。雖史官執筆,有聞無墜,猶恐緒言遺美,時或未書。在位王公、文武大小,降及庶人,爰至僧徒,或親奉音旨,或承傳旁說,凡可載之文籍,悉條封上。」甲午,詔曰:「魏世議定麟趾格,遂為通制,官司施用,猶未盡善。群官可更論討新令。未成之間,仍以舊格從事。」

  九月癸丑,以領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麗王成為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領護東夷校尉,王、公如故。丁卯,詔以梁侍中、使持節、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將軍、承制邵陵王蕭綸為梁王。庚午,幸晉陽。是日,皇太子入居涼風堂,監國。

  冬十月己卯,法駕,御金輅,入晉陽宮,朝皇太后於內殿。辛巳,曲赦并州太原郡晉陽縣及相國府四獄囚。乙酉,以特進元韶為尚書左僕射,〔三〕并州刺史段韶為右僕射。壬辰,罷相國府,留騎兵、外兵曹,各立一省,別掌機密。

  十一月,周文帝帥師至陝城,分騎北度至建州。甲寅,梁湘東王蕭繹遣使朝貢。丙寅,帝親戎出次城東,周文帝見軍容嚴盛,歎曰:「高歡不死矣!」遂班師。

  十二月辛丑,車駕至自晉陽。

  是歲,高麗、蠕蠕、吐谷渾、庫莫奚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丁未,梁湘東王蕭繹遣使朝貢。辛亥,祀圓丘,以神武皇帝配。癸亥,親耕籍田。乙丑,享太廟。二月壬辰,太尉彭樂謀反,伏誅。三月丙午,襄城王淯薨。己未,詔梁承制湘東王繹為梁使持節、假黃鉞、相國,建梁臺,總百揆、承制梁王。庚申,司空司馬子如坐事免。是月,梁交、梁、義、新四州刺史,各以地內附。西魏文帝崩。

  夏四月壬辰,梁王蕭繹遣使朝貢。六月庚午,以前司空司馬子如為太尉。

  秋七月己卯,改顯陽殿還為昭陽殿。辛卯,改殷州為趙州以避太子之諱。是月,侯景廢梁簡文帝,立蕭棟為主。〔四〕九月壬申,免諸伎作屯牧雜色役隸之徒為白戶。癸巳,行幸趙、定二州,因至晉陽。

  冬十月戊申,起宣光、建始、嘉福、仁壽諸殿。庚申,蕭繹遣使朝貢。丁卯,文襄皇帝神主入于廟。十一月,侯景廢梁主棟,僭即偽位於建鄴,自稱曰漢。十二月,中山王殂。

  是歲,蠕蠕、室韋、高麗並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丙申,帝親討庫莫奚於代郡,大破之,以其口配山東為百姓。二月,蠕蠕主阿那瑰為突厥所破,瑰自殺。其太子菴羅辰及瑰從弟登注俟利、〔五〕登注子庫提並擁眾來奔。蠕蠕餘眾立注次子鐵伐為主。辛丑,契丹遣使朝貢。三月戊子,詔清河王岳、司徒潘相樂、行臺辛術帥師南伐。癸巳,詔進梁王蕭繹為梁主。

  夏四月壬申,東南道行臺辛術於廣陵送傳國八璽。甲申,以吏部尚書楊愔為尚書右僕射。六月已亥,清河王岳等班師。乙卯,車駕幸晉陽。

  冬十月乙未,次黃櫨嶺。仍起長城,北至社于戌,四百餘里,立三十六戍。十一月辛巳,梁主蕭繹即位於江陵,是為元帝,遣使來聘。十二月壬子,車駕還宮。戊午,幸晉陽。

  是歲,西魏廢帝元年。

  四年春正月丙子,山胡圍離石戍,帝親討之。未至而逃,因巡三堆戍,大狩而旋。戊寅,庫莫奚遣使朝貢。自魏末用永安錢,又有數品,皆輕濫,己丑,鑄新錢,文曰常平五銖。二月,送蠕蠕鐵伐父登注及子庫提還北。鐵伐尋為契丹所殺,國人復立登注為主,仍為其大人阿富提等所殺,國人復立庫提為主。

  夏四月,車駕還宮。戊午,西南有大聲如雷。五月庚午,校獵於林慮山。戊子,還宮。六月甲辰,章武王厙狄干薨。

  秋,北巡冀、定、幽、安,仍北討契丹。冬十月丁酉,車駕至平州,遂西道趣長塹。甲辰,帝步踰山嶺,為士卒先,指麾奮擊,大破契丹。是行也,帝露頭袒身,晝夜不息,行千餘里,唯食肉飲水,氣色彌厲。丁巳,登碣石山,臨滄海。十一月己未,帝自平州還,遂如晉陽。閏月壬寅,梁人來聘。

  十二月己未,突厥復攻蠕蠕,蠕蠕舉國來奔。癸亥,帝北討突厥,迎納蠕蠕。乃廢其主庫提,立阿那瑰子菴羅辰為主,置之馬邑川。追突厥於朔方,突厥請降,許之而還。自是貢獻相繼。

  五年春正月癸丑,帝討山胡大破之,男子十二已上皆斬,女子及幼弱以賞軍士,遂平石樓。石樓絕險,自魏代所不能至。於是遠近山胡,莫不懾伏。是役也,有都督戰傷,其什長路暉禮不能救,帝命刳其五藏,使九人分食之,肉及穢惡皆盡。自是始行威虐。是月,周文帝廢西魏帝而立齊王廓,是為恭帝。

  三月,蠕蠕菴羅辰叛,帝親討大破之,辰父子北遁。太保賀拔仁坐違緩,拔其髮,免為庶人,使負炭輸晉陽宮。

  夏四月,蠕蠕寇肆州。丁巳,帝自晉陽討之,至恒州。時虜騎散走,大軍已還,帝帥麾下二千餘騎為殿,夜宿黃瓜堆。蠕蠕別部數萬騎,扣鞍而進,四面圍逼,帝安睡,平明方起,神色自若,指畫軍形,潰圍而出。虜走,追擊之,伏尸二十里,獲菴羅辰妻子、生口三萬餘。五月丁亥,地豆干、契丹並遣使朝貢。丁未,北討蠕蠕,又大破之。六月,蠕蠕遠遁。

  秋七月戊子,肅慎遣使朝貢。壬辰,降罪人。庚戌,至自北伐。八月庚午,以司州牧、清河王岳為太保,以安德王韓軌為大司馬〔六〕,以扶風王可朱渾道元為大將軍,以司空尉粲為司徒,以太子少師侯莫陳相為司空,以尚書令、平陽王淹為錄尚書事,以常山王演為尚書令,以上黨王渙為尚書右僕射。丁丑,行幸晉陽。辛巳,錄尚書事、平原王高隆之薨。封冀州刺史段韶為平原王。是月,詔常山王演、上黨王渙、清河王岳、平原王段韶率眾於洛陽西南築伐惡城、新城、嚴城、河南城四鎮。九月,帝親自臨幸,欲以致西師。西師不出,乃如晉陽。

  冬十月,西魏攻陷江陵,殺梁元帝。梁將王僧辯在建業,推其晉安王蕭方智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事、承制置百官。十二月庚申,車駕北巡,至達速嶺,親覽山川險要,將起長城。

  是歲,西魏恭帝元年。

  六年春正月壬寅,清河王岳度江,剋夏首。梁司徒、郢州刺史陸法和請降。詔以梁貞陽侯蕭明為梁主,遣尚書右僕射、上黨王渙送之江南。二月甲子,以陸法和為使持節、都督十州諸軍事、太尉、大都督、西南道大行臺。三月丙戌,上黨王渙剋東關,斬梁將裴之橫。丙申,車駕至自晉陽。封文襄二子,孝珩為廣寧王,延宗為安德王。戊戌,帝臨昭陽殿決獄。是月,發寡婦以配軍士築長城。

  夏五月,蕭明入于建業。六月甲子,河東王潘相樂薨。壬申,帝親討蠕蠕。甲戌,諸軍大會祁連池。乙亥,出塞,至厙狄谷,百餘里無水泉,六軍渴乏,俄而大雨。

  秋七月己卯,帝頓白道,留輜重,親率輕騎五千,追蠕蠕。壬午,及之懷朔鎮。帝躬犯矢石,頻大破之,遂至沃野。壬辰,還晉陽。九月己卯,車駕至自晉陽。

  冬十月,梁將陳霸先襲殺王僧辯,廢蕭明,復立蕭方智為主。辛亥,行幸晉陽。十一月,梁秦州刺史徐嗣徽、南豫州刺史任約等襲據石頭城,並以州內附。壬辰,大都督蕭軌帥眾至江,遣都督柳達摩等度江,鎮石頭。己亥,太保、清河王岳薨。柳達摩為霸先攻逼,以石自頭降。

  是歲,高麗、庫莫奚並遣使朝貢。詔發夫一百八十萬人築長城,〔七〕自幽州北夏口,西至恒州,九百餘里。

  七年春正月辛丑,封司空侯莫陳相為白水郡王。車駕至自晉陽。於鄴城西馬射,大集眾庶觀之。二月辛未,詔常山王演等於涼風堂讀尚書奏案,論定得失,帝親決之。三月丁酉,大都督蕭軌等帥眾濟江。

  夏四月乙丑,儀同三司婁叡討魯陽蠻,大破之。丁卯,造金華殿。五月,漢陽王洽薨。帝以肉為斷慈,遂不復食。

  六月乙卯,蕭軌等與梁師戰於鍾山西,遇霖雨失利,軌及都督李希光、王敬寶、東方老、軍司裴英起並沒,士卒還者十二三。乙丑,梁湘州刺史王琳獻馴象。

  秋七月。乙亥,周文帝殂。是月,發山東寡婦二千六百人配軍士,〔八〕有夫而濫奪者十二三。十一月壬子,併省州三,郡一百五十三,縣五百八十九,鎮三,戍二十六。十二月庚子,魏恭帝遜位於周。

  是歲,庫莫奚、契丹遣使朝貢。修廣三臺宮殿。先是,自西河總秦戍築長城東至海,前後所築,東西凡三千餘里,六十里一戍,〔九〕其要害置州鎮凡二十五所。

  八年春三月,大熱,人或暍死。

  夏四月庚午,詔禁取蝦蟹蜆蛤之類,唯許私家捕魚。乙酉,詔公私禁取鷹鷂。以太師、咸陽王斛律金為右丞相,以前大將軍、扶風王可朱渾道元為太傅,以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仁為太保,尚書令、常山王演為司空、錄尚書事,以長廣王湛為尚書令,〔一0〕以尚書右僕射楊愔為左僕射,以并省尚書右僕射崔暹為右僕射,〔一一〕以上黨王渙為錄尚書事。是月,帝在城東馬射,敕京師士女悉赴觀,不赴者,罪以軍法,七日乃止。五月辛酉,冀州人劉向於鄴謀逆,黨與皆伏誅。

  秋八月己巳,庫莫奚遣使朝貢。庚辰,詔丘郊禘祫時祭,皆市取少牢,不得刲割,有司監視,必令豐備;農社、先蠶,酒肉而已;雩、禖、風、雨、司人、司祿、靈星雜祀,果餅酒脯。唯當務盡誠敬,義同如在。辛巳,制榷酤。自夏至九月,河北六州、河南十三州、畿內八郡大蝗,飛至鄴,蔽日,聲如風雨。甲辰,詔今年遭蝗處,免租。

  冬十月乙亥,梁主蕭方智遜位於陳。陳武帝遣使稱藩朝貢。

  是歲,周閔帝元年。周冢宰宇文護殺閔帝而立明帝,又改元焉。初於長城內築重城,庫洛拔而東,至於塢紇戍,凡四百餘里。

  九年春二月丁亥,降罪人。己丑,詔燎野限以仲冬,不得他時行火,損昆蟲草木。三月丁酉,車駕至自晉陽。

  夏四月辛巳,大赦。是月,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以城叛于周。大旱,帝以祈雨不降,毀西門豹祠,掘其冢。五月辛丑,以尚書令、長廣王湛為錄尚書事,以驃騎大將軍、平秦王歸彥為右僕射。甲辰,以前左僕射楊愔為尚書令。六月乙丑,帝自晉陽北巡。己巳,至祁連池。戊寅,還晉陽。是夏,山東大蝗,差人夫捕而坑之。

  秋七月辛丑,給畿內老人劉奴等九百四十三人版職及杖帽,各有差。戊申,詔趙、燕、瀛、定、南營五州,及司州廣平、清河二郡,去年螽澇損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稅。八月乙丑,車駕至自晉陽。甲戌,行幸晉陽。先是,發丁匠三十餘萬人營三臺於鄴,因其舊基而高博之,大起宮室及遊豫園。至是,三臺成。改銅爵曰金鳳,金武曰聖應,〔一二〕冰井曰崇光。

  冬十一月甲午,車駕至自晉陽。登三臺,御乾象殿,朝宴群臣。以新宮成,丁酉,大赦內外,文武官並進一大階。丁巳,梁湘州刺史王琳遣使請立蕭莊為梁主,仍以江州內屬,令莊居之。十二月癸酉,詔以梁王蕭莊為梁主,進居九派。戊寅,太傅以可朱渾道元為太師,以司徒尉粲為太尉,以冀州刺史段韶為司空,以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為大司馬,以錄尚書事、長廣王湛為司徒。起大莊嚴寺。

  是歲,殺永安王浚、上黨王渙。

  十年春正月戊戌,以司空侯莫陳相為大將軍。辛丑,太尉長樂郡公尉粲、肆州刺史濮陽公婁仲遠並進爵為王。甲寅,行幸遼陽甘露寺。二月丙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唯軍國大政奏聞。三月戊戌,以侍中高德正為尚書右僕射。丙辰,車駕至自遼陽。是月,梁主蕭莊至郢州,遣使朝貢。

  夏閏四月丁酉,以司州牧、彭城王浟為兼司空,以侍中、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乙巳,以兼司空、彭城王浟為兼太尉,攝司空事,封皇子紹廉為長樂王。五月癸未,誅始平公元世、〔一三〕東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禁止特進元韶等十九家。尋並誅之,男子無少長皆斬,所殺三千人,並投漳水。

  六月,陳武帝殂。

  秋八月戊戌,封皇子紹義為廣陽王。以尚書右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左僕射。癸卯,詔諸軍人,或有父祖改姓冒入元氏,或假託攜認,妄稱姓元者,不問世數遠近,悉聽改復本姓。是月,殺左僕射高德正。九月己巳,行幸晉陽。

  冬十月甲午,帝暴崩於晉陽宮德陽堂,時年三十一。遺詔,凶事一從儉約,喪月之斷,限以三十六日,嗣子百僚,內外遐邇,奉制割情,悉從公除。癸卯,發喪,歛於宣德殿。十一月辛未,梓宮還鄴。十二月乙酉,殯於太極前殿。乾明元年二月丙申,葬於武寧陵,諡曰文宣帝,廟號顯祖。〔一四〕

  帝沈敏有遠量,外若不遠,內鑒甚明。文襄年長英秀,神武特所愛重,百僚承風,莫不震懼。而帝善自晦跡,言不出口,恒自貶退,言咸順從,故深見輕,雖家人亦以為不及。文襄嗣業,帝以次長見猜嫌,帝后李氏色美,每預宴會,容貌遠過靖德皇后,文襄彌不平焉。帝每為后私營服翫,小佳,文襄即令逼取。后恚,有時未與。帝笑曰:「此物猶應可求,兄須,何容吝。」文襄或愧而不取,便恭受,亦無飾讓。每退朝還第,輒閉閤靜坐,雖對妻子,能竟日不言。或袒跣奔躍,后問其故,對曰:「為爾漫戲。」此蓋習勞而不肯言也。所寢至夜曾有光,巨細可察,后驚告帝,帝曰:「慎勿妄言。」自此唯與后寢,侍御皆令出外。

  文襄崩,祕不發喪,其後漸露,魏帝竊謂左右曰:「大將軍此殂,似是天意,威權當歸王室矣。」及帝將赴晉陽,親入辭謁於昭陽殿,從者千人,居前持劍者十餘輩。帝在殿下數十步立,而衛士升階已二百許人,皆攘袂扣刃,若對嚴敵。帝令主者傳奏,須詣晉陽,言訖,再拜而出。魏帝失色,目送帝曰:「此人似不能見容,吾不知死在何日。」及至并州,慰諭將士,措辭款實。眾皆欣然,曰:「誰謂左僕射翻不減令公。」令公即指文襄也。

  時訛言上黨出聖人,帝聞之,將徙一郡。而郡人張思進上言,殿下生於南宮,坊名上黨,即是上黨出聖人,帝悅而止。先是童謠曰:「一束藁,兩頭然,河邊羖屆飛上天。」藁然兩頭,於文為高;河邊羖屆為水邊羊,指帝名也。於是徐之才盛陳宜受禪。帝曰:「先父亡兄,功德如此,尚終北面,吾又何敢當。」之才曰:「正為不及父兄,須早升九五,如其不作,人將生心。且讖云『羊飲盟津角拄天』,盟津水也,羊飲水,王名也,角拄天,大位也。又陽平郡界面星驛傍有大水,土人常見群羊數百,立臥其中,就視不見,事與讖合,願王勿疑。」帝以問高德正,德正又贊成之,於是始決。乃使李密卜之,遇大橫,曰:「大吉,漢文帝之卦也。」〔一五〕帝乃鑄象以卜之,一寫而成。使段韶問斛律金於肆州,金來朝,深言不可,以鎧曹宋景業首陳符命,〔一六〕請殺之。乃議於太后前。太后謂諸貴曰:「我兒獰直,必自無此意,直高德正樂禍,教之耳。」帝意決,乃整兵而東。使高德正之鄴,諷喻公卿,莫有應者。司馬子如逆帝於遼陽,固言未可。杜弼亦抱馬諫,帝欲還,尚食丞李集曰:「此行事非小,而言還?」帝偽言使向東門殺之,而別令賜絹十疋。四月,夜,禾生於魏帝銅研,旦長數寸,有穗。五月,帝復東赴鄴,令左右曰:「異言者斬。」是月,光州獻九尾狐。帝至鄴城南,召入,并齎板策。旦,高隆之進謁曰:〔一七〕「用此何為?」帝作色曰:「我自作事,若欲族滅耶!」隆之謝而退。於是乃作圓丘,備法物,草禪讓事。

  及登極之後,神明轉茂,外柔內剛,果於斷割,人莫能窺。又特明吏事,留心政術,簡靖寬和,坦於任使,故楊愔等得盡於匡贊,朝政粲然。兼以法馭下,不避權貴,或有違犯,不容勳戚,內外莫不肅然。至於軍國機策,獨決懷抱,規謀宏遠,有人君大略。又以三方鼎峙,繕甲練兵,左右宿衛,置百保軍士。每臨行陣,親當矢石,鋒刃交接,唯恐前敵不多。屢犯艱厄,常致剋捷。嘗追及蠕蠕,令都督高阿那肱率騎數千,塞其走道。時虜軍猶盛,五萬餘人。肱以兵少請益,帝更減其半騎。那肱奮擊,遂大破之。虜主踰越巖谷,僅以身免。都督高元海、王師羅並無武藝,先稱怯弱,一旦交鋒,有踰驍壯。嘗於東山游宴,以關隴未平,投盃震怒,召魏收於前,立為詔書,宣示遠近,將事西行。是歲,周文帝殂,西人震恐,常為度隴之計。

  既征伐四剋,威振戎夏,六七年後,以功業自矜,遂留情耽湎,肆行淫暴。或躬自鼓舞,歌謳不息,從旦通宵,以夜繼晝。或袒露形體,塗傅粉黛,散髮胡服,雜衣錦綵,拔刃張弓,游行巿肆。勳戚之第,朝夕臨幸。時乘鹿車、白象、駱駝、牛、驢,並不施鞍勒。或盛暑炎赫,日中暴身,隆冬酷寒,去衣馳走,從者不堪,帝居之自若。街坐巷宿,處處游行。多使劉桃枝、崔季舒負之而行。或擔胡鼓而拍之。親戚貴臣,左右近習,侍從錯雜,無復差等。徵集淫嫗,悉去衣裳,分付從官,朝夕臨視。或聚棘為馬,紐草為索,逼遣乘騎,牽引來去,流血灑地,以為娛樂。凡諸殺害,多令支解,或焚之於火,或投之於河。沈酗既久,彌以狂惑,每至將醉,輒拔劍挂手,或張弓傅矢,或執持牟槊。游行巿廛,問婦人曰:「天子何如?」答曰:「顛顛癡癡,何成天子。」帝乃殺之。或馳騁衢路,散擲錢物,恣人拾取,爭競諠譁,方以為喜。

  太后嘗在北宮,坐一小榻,帝時已醉,手自舉床,后便墜落,頗有傷損。醒悟之後,大懷慚恨,遂令多聚柴火,將入其中。太后驚懼,親自持挽。又設地席,令平秦王高歸彥執杖,口自責疏,脫背就罰。敕歸彥:「杖不出血,當即斬汝。」太后涕泣,前自抱之,帝流涕苦請,不肯受於太后。太后聽許,方捨背杖,笞腳五十,莫不至到。衣冠拜謝,悲不自勝,因此戒酒。一旬,還復如初。

  自是耽湎轉劇。遂幸李后家,以鳴鏑射后母崔,正中其頰,因罵曰:「吾醉時尚不識太后,老婢何事!」馬鞭亂打一百有餘。三臺構木高二十七丈,兩棟相距二百餘尺,工匠危怯,皆繫繩自防;帝登脊疾走,都無怖畏。時復雅舞,折旋中節,傍人見者,莫不寒心。又召死囚,以席為翅,從臺飛下,免其罪戮。果敢不慮者,盡皆獲全;疑怯猶豫者,或致損跌。

  沈酗既久,轉虧本性。怒大司農穆子容,使之脫衣而伏,親射之,不中,以橛貫其下竅,入腸。雖以楊愔為宰輔,使進廁籌。以其體肥,呼為楊大肚,馬鞭鞭其背,流血浹袍。以刀子剺其腹,崔季舒託俳言曰:「老小公子惡戲?」因掣刀子而去之。又置愔於棺中,載以轜車,幾下釘者數四。曾至彭城王浟宅,謂其母尒朱曰:「憶汝辱我母婿時,向何由可耐。」〔一八〕手自刃殺。又至故僕射崔暹第,謂暹妻李曰:「頗憶暹不?」李曰:「結髮義深,實懷追憶。」帝曰:「若憶時,自往看也。」親自斬之,棄頭牆外。嘗在晉陽,以矟戲刺都督尉子耀,應手而死。在三臺太光殿上,鋸殺都督穆嵩。又幸開府暴顯家,有都督韓哲無罪,忽眾中召,斬之數段。

  魏樂安王元昂,后之姊婿,其妻有色,帝數幸之,欲納為昭儀。召昂令伏,以鳴鏑射一百餘下,凝血垂將一石,竟至於死。後帝自往弔,哭於喪次,逼擁其妻。仍令從官脫衣助襚,兼錢綵,號為信物,一日所得,將踰巨萬。后啼不食,乞讓位於姊,太后又為言,帝意乃釋。所幸薛嬪,其被寵愛,忽意其經與高岳私通,無故斬首,藏之於懷。於東山宴,勸酬始合,忽探出頭,投於柈上。支解其屍,弄其〈骨畢〉為琵琶。一座驚怖,莫不喪膽。帝方收取,對之流淚云:「佳人難再得,甚可惜也。」載屍以出,被髮步哭而隨之。至有閭巷庸猥,人無識知者,忽令召斬鄴下。繫徒罪至大辟,簡取隨駕,號為供御囚,手自刃殺,持以為戲。凡所屠害,動多支解,或投之烈火,或棄之漳流。〔一九〕

  兼以外築長城,內營臺殿,賞費過度,天下騷然,內外憯憯,各懷怨毒。而素嚴斷臨下,加之默識強記,百僚戰慄,不敢為非。曾有典御丞李集面諫,〔二0〕比帝有甚於桀紂。帝令縳置流中,沈沒久之,復令引出,謂曰:「吾何如桀紂?」集曰:「向來彌不及矣。」〔二一〕帝又令沈之,引出更問,如此數四,集對如初。帝大笑曰:「天下有如此癡漢!方知龍逢、比干,非是俊物。」遂解放之。又被引入見,似有所諫,帝令將出腰斬。其或斬或赦,莫能測焉。

  初帝登阼,改年為天保。士有深識者曰:「天保之字,為一大人只十,帝其不過十乎。」又先是謠云:「馬子入石室,三千六百日。」帝以午年生,故曰「馬子」;三臺,石季龍舊居,故曰「石室」;三千六百日,十年也。又帝曾問太山道士曰:「吾得幾年為天子?」答曰:「得三十年。」道士出後,帝謂李后曰:「十年十月十日,得非三十也?吾其畏之,過此無慮。人生有死,何得致惜,但憐正道尚幼,人將奪之耳。」帝及期而崩,濟南竟不終位,時以為知命。

  曾幸晉陽,夜宿杠門嶺。〔二二〕嶺有數株柏樹,皆將千年,枝葉嫩茂,似有神物所託。時帝已被酒,向嶺瞋罵,射中一株,未幾,立枯而死。又出言屢中,時人故謂之神靈。雖為猖獗,不專云昏暴。末年遂不能進食,唯數飲酒,麴糱成災,因而致斃。先是,霍州發楚夷王女冢,尸如生焉,得珠襦玉匣,帝珍之,還以歛焉。

  始祖珽以險薄多過,〔二三〕帝數罪之,每謂為老賊。及武成時,珽被任遇,乃說武成曰:「文宣甚暴,何得稱文?既非創業,何得稱祖?若宣帝為祖,陛下萬歲後將何以稱?」武成溺於珽說,天統初,有詔改諡景烈,廟號威宗。武平初,趙彥深執政,又奏復帝本諡,廟號顯祖云。

  廢帝殷字正道,小名道人,文宣帝之長子也。母曰李皇后。天保元年,立為皇太子,時年六歲。性敏慧,初學反語,於跡字下注云「自反」。時侍者未達其故,太子曰:「跡字足傍亦為跡,豈非自反邪。」嘗宴北宮,獨令河間王勿入,左右問其故,太子曰:「世宗遇賊處,河間王復何宜在此。」文宣每言「太子得漢家性質,不似我」,欲廢之,立太原王。

  初詔國子博士李寶鼎傅之,寶鼎卒,復詔國子博士邢峙侍講。太子雖富於春秋,而溫裕開朗,有人君之度,貫綜經業,省覽時政,甚有美名。七年冬,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於宮宴會,令以經義相質,親自臨聽。太子手筆措問,在坐莫不歎美。九年,文宣在晉陽,太子監國,集諸儒講孝經,令楊愔傳旨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資?」對曰:「散愁自少以來,不登孌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簡策,不知老之將至。平生素懷,若斯而已。」太子曰:「顏子縮屋稱貞,柳下嫗而不亂,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及賚絹百疋。

  後文宣登金鳳臺,召太子使手刃囚。太子惻然有難色,再三不斷其首。文宣怒,親以馬鞭撞太子三下。由是氣悸語吃,精神時復昏擾。

  十年十月,文宣崩,癸卯,太子即帝位於晉陽宣德殿,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亡官失爵,聽復資品。庚戌,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詔九州軍人七十已上,授以板職;武官年六十已上,及癃病不堪驅使者,並皆放免;土木營造金銅鐵諸雜作工,一切停罷。

  十一月乙卯,以右丞相、咸陽王斛律金為左丞相,以錄尚書事、常山王演為太傅,以司徒、長廣王湛為太尉,以司空段韶為司徒,以平陽王淹為司空,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司州牧〔二四〕,侍中燕子獻為右僕射。戊午,分命使者,巡省四方,求政得失,省察風俗,問人疾苦。十二月戊戌,改封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二五〕,廣陽王紹義為范陽王,長樂王紹廉為隴西王。〔二六〕

  是歲,周武成元年。

  乾明元年,春正月癸丑朔,改元。己未,詔寬徭賦。癸亥,高陽王湜薨。是月,車駕至自晉陽。二月己亥,以太傅、常山王演為太師、錄尚書事,〔二七〕以太尉、長廣王湛為大司馬、并省錄尚書事,以尚書左僕射、平秦王歸彥為司空,趙郡王叡為尚書左僕射。詔諸元良口配沒宮內及賜人者,並放免。甲辰,帝幸芳林園,親錄囚徒,死罪已下,降免各有差。

  乙巳,太師、常山王演矯詔誅尚書令楊愔、尚書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大將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散騎常侍鄭子默。戊申,以常山王演為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以大司馬、長廣王湛為太傅、京畿大都督,以司徒段韶為大將軍,以前司空、平陽王淹為太尉,以司空、平秦王歸彥為司徒,彭城王浟為尚書令。又以高麗王世子湯為使持節、領東夷校尉、遼東郡公、高麗王。是月,王琳為陳所敗,蕭莊自拔至和州。

  三月甲寅,詔軍國事皆申晉陽,稟大丞相常山王規算。壬申,封文襄第二子孝珩為廣寧王,第三子長恭為蘭陵王。

  夏四月癸亥,詔河南定、冀、趙、瀛、滄、南膠、光、南青九州,〔二八〕往因螽水,頗傷時稼,遣使分塗贍恤。是月,周明帝崩。五月壬子,以開府儀同三司劉洪徽為尚書右僕射。

  秋八月壬午,太皇太后令廢帝為濟南王,全食一郡,以大丞相、常山王演入纂大統。是日,王居別宮。皇建二年九月,殂於晉陽,時年十七。

  帝聰慧夙成,寬厚仁智,天保間,雅有令名。及承大位,楊愔、燕子獻、宋欽道等同輔。以常山王地親望重,內外畏服,加以文宣初崩之日,太后本欲立之,故愔等並懷猜忌。常山王憂悵,乃白太后,誅其黨。時平秦王歸彥亦預謀焉。皇建二年秋,天文告變,歸彥慮有後害,仍白孝昭,以王當咎。乃遣歸彥馳驛至晉陽害之。〔二九〕王薨後,孝昭不豫,見文宣為祟。孝昭深惡之,厭勝術備設而無益也。薨三旬而孝昭崩。大寧二年,葬於武寧之西北,〔三0〕諡閔悼王。

  初,文宣命邢卲制帝名殷字正道,從而尤之,曰:〔三一〕「殷家弟及,『正』字一止,吾身後兒不得也。」卲懼,請改焉。文宣不許,曰:「天也。」因謂昭帝曰:「奪時但奪,慎勿殺也。」

  孝昭皇帝演字延安,神武皇帝弟六子,文宣皇帝之母弟也。幼而英峙,早有大成之量,武明皇太后早所愛重。魏元象元年,封常山郡公。及文襄執政,遣中書侍郎李同軌就霸府為諸弟師。帝所覽文籍,源其指歸,而不好辭彩。每歎云:「雖盟津之師左驂震而不衄」,以為能。〔三二〕遂篤志讀漢書,至李陵傳,恒壯其所為焉。聰敏過人,所與游處,一知其家諱,終身未嘗誤犯。同軌病卒,又命開府長流參軍刁柔代之,性嚴褊,不適誘訓之宜,中被遣出。帝送出閤,慘然歛容,淚數行下,左右莫不歔欷。其敬業重舊如此。

  天保初,進爵為王。五年,除并省尚書令。帝善斷割,長思理,省內畏服。七年,從文宣還鄴。文宣以尚書奏事,多有異同,令帝與朝臣先論定得失,然後敷奏。帝長於政術,割斷咸盡其理,文宣歎重之。八年,轉司空、錄尚書事。九年,除大司馬,仍錄尚書事。

  時文宣溺於游宴,帝憂憤,表於神色。文宣覺之,謂帝曰:「但令汝在,我何為不縱樂?」帝唯啼泣拜伏,竟無所言。文宣亦大悲,抵盃於地曰:「汝似嫌我,自今敢進酒者斬之!」因取所御盃,盡皆壞棄。後益沈湎,或入諸貴戚家,角力批拉,不限貴賤。唯常山王至,內外肅然。帝又密撰事條,將諫,其友王晞以為不可,帝不從,因間極言,遂逢大怒。順成后本魏朝宗室,文宣欲帝離之,陰為帝廣求淑媛,望移其寵。帝雖承旨有納,而情義彌重。帝性頗嚴,尚書郎中剖斷有失,輒加捶楚,令史姦慝,便即考竟。文宣乃立帝於前,以刀環擬脅,召被帝罰者,〔三三〕臨以白刃,求帝之短,咸無所陳,方見解釋。自是不許笞箠郎中。後賜帝魏時宮人,醒而忘之,謂帝擅取,遂令刀環亂築,因此致困。皇太后日夜啼泣,文宣不知所為。先是禁友王晞,乃捨之,令侍帝。帝月餘漸瘳,不敢復諫。

  及文宣崩,帝居禁中護喪事,幼主即位,乃即朝班。除太傅、錄尚書事,朝政皆決於帝。月餘,乃居藩邸。自是,詔敕多不關帝。客或言於帝曰:「鷙鳥捨巢,必有探卵之患,今日之地,何宜屢出。」

  乾明元年,從廢帝赴鄴,居于領軍府。時楊愔、燕子獻、可朱渾天和、宋欽道、鄭子默等以帝威望既重,內懼權逼,請以帝為太師、司州牧、錄尚書事,長廣王湛為大司馬、錄并省尚書事,解京畿大都督。帝既以尊親而見猜斥,乃與長廣王期獵,謀之於野。

  三月甲戌,〔三四〕帝初上省,旦,發領軍府,大風暴起,壞所御車幔,帝甚惡之。及至省,朝士咸集。坐定,酒數行,於坐執尚書令楊愔、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等。〔三五〕帝戎服與平原王段韶、平秦王高歸彥、領軍劉洪徽入自雲龍門,於中書省前遇散騎常侍鄭子默,又執之,同斬於御府之內。帝至東閤門,都督成休寧抽刃呵帝。帝令高歸彥喻之,休寧厲聲大呼不從。歸彥既為領軍,素為兵士所服,悉皆弛仗,休寧方歎息而罷。

  帝入至昭陽殿,幼主、太皇太后、皇太后並出臨御坐。帝奏愔等罪,求伏專擅之辜。時庭中及兩廊下衛士二千餘人,皆被甲待詔。武衛娥永樂武力絕倫,又被文宣重遇,撫刃思效。廢帝吃訥,兼倉卒,不知所言。太皇太后又為皇太后誓,言帝無異志,唯云逼而已。高歸彥敕勞衛士解嚴,〔三六〕永樂乃內刀而泣。帝乃令歸彥引侍衛之士向華林園,以京畿軍入守門閤,斬娥永樂於園。詔以帝為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相府佐史進位一等。帝尋如晉陽。有詔,軍國大政,咸諮決焉。

  帝既當大位,知無不為,擇其令典,考綜名實,廢帝恭己以聽政。太皇太后尋下令廢少主,命帝統大業。

  皇建元年八月壬午,皇帝即位於晉陽宣德殿,大赦,改乾明元年為皇建。詔奉太皇太后還稱皇太后,皇太后稱文宣皇后,宮曰昭信。乙酉,詔自太祖創業已來,諸有佐命功臣,子孫絕滅,國統不傳者,有司搜訪近親,以名聞,當量為立後;諸郡國老人,各授板職,賜黃帽鳩杖。又詔謇正之士,並聽進見陳事;軍人戰亡死王事者,以時申聞,當加榮贈;督將朝士名望素高,位歷通顯,天保以來未蒙追贈者,亦皆錄奏。又以廷尉、中丞,執法所在,繩違案罪,不得舞文弄法。其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免為庶人。戊子,以太傅、長廣王湛為右丞相,以太尉、平陽王淹為太傅,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大司馬。

  壬辰,詔分遣大使,巡省四方,觀察風俗,問人疾苦,考求得失,搜訪賢良。甲午,詔曰:「昔武王剋殷,先封往代,兩漢魏晉,無廢茲典。及元氏統歷,不率舊章;朕纂承大業,思弘古典。但二王三恪,舊說不同,可議定是非,列名條奏。其禮儀體式,亦仰議之。」又詔國子寺可備立官屬,依舊置生,講習經典,歲時考試。其文襄帝所運石經,宜即施列於學館。外州大學,亦仰典司,勤加督課。丙申,詔九州勳人有重封者,聽分授子弟,以廣骨肉之恩。

  九月壬申,詔議定三祖樂。

  冬十一月辛亥,立妃元氏為皇后,世子百年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癸丑,有司奏太祖獻武皇帝廟宜奏武德之樂,舞昭烈之舞;世宗文襄皇帝廟宜奏文德之樂,〔三七〕舞宣政之舞;高祖文宣皇帝廟宜奏文正之樂,舞光大之舞。詔曰:「可。」庚申,詔以故太師尉景、故太師竇泰、故太師太原王婁昭、故太宰章武王厙狄干、故太尉段榮、故太師万俟普、故司徒蔡雋、故太師高乾、故司徒莫多婁貸文、故太保劉貴、故太保封祖裔、故廣州刺史王懷十三人配饗太祖廟庭,〔三八〕故太師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韓軌、故太宰扶風王可朱渾道元、故太師高昂、故大司馬劉豐、故太師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紹宗十一人配饗世宗廟庭,〔三九〕故太尉河東王潘相樂、故司空薛脩義、故太傅破六韓常三人配饗高祖廟庭。

  是月,帝親戎北討庫莫奚,出長城。虜奔遁,分兵致討,大獲牛馬,括總入晉陽宮。

  十二月丙午,車駕至晉陽。

  二年春正月辛亥,祀圓丘。壬子,禘於太廟。癸丑,詔降罪人各有差。

  二月丁丑,詔內外執事之官從五品已上、及三府主簿錄事參軍、諸王文學、侍御史、廷尉三官、尚書郎中、中書舍人,每二年之內,各舉一人。

  冬十月丙子,以尚書令、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己酉,野雉栖于前殿之庭。

  十一月甲辰,詔曰:「朕嬰此暴疾,奄忽無逮。今嗣子沖眇,未閑政術,社稷業重,理歸上德。右丞相、長廣王湛,研機測化,體道居宗,人雄之望,海內瞻仰,同胞共氣,家國所憑。可遣尚書左僕射、趙郡王叡喻旨,徵王統茲大寶。其喪紀之禮,一同漢文,三十六日,悉從公除。山陵施用,務從儉約。」先是,帝不豫而無闕聽覽,是日,崩於晉陽宮,時年二十七。大寧元年閏十二月癸卯,梓宮還鄴,上諡曰孝昭皇帝。庚午,葬於文靜陵。

  帝聰敏有識度,深沈能斷,不可窺測。身長八尺,腰帶十圍,儀望風表,迥然獨秀。自居臺省,留心政術,閑明簿領,吏所不逮。及正位宸居,彌所克勵,輕徭薄賦,勤恤人隱。內無私寵,外收人物,雖后父,位亦特進無別。〔四0〕日昃臨朝,務知人之善惡。

  每訪問左右,冀獲直言。曾問舍人裴澤在外議論得失,澤率爾對曰:「陛下聰明至公,自可遠侔古昔,而有識之士,咸言傷細,帝王之度,頗為未弘。」帝笑曰:「誠如卿言。朕初臨萬機,慮不周悉,故致爾耳。此事安可久行,恐後又嫌疏漏。」澤因被寵遇。其樂聞過也如此。趙郡王叡與厙狄顯安侍坐,帝曰:「須拔我同堂弟,顯安我親姑子,今序家人禮,除君臣之敬,可言我之不逮。」顯安曰:「陛下多妄言。」曰:「若何?」對曰:「陛下昔見文宣以馬鞭撻人,常以為非,而今行之,非妄言邪?」帝握其手謝之。又使直言,對曰:「陛下太細,天子乃更似吏。」帝曰:「朕甚知之,然無法來久,將整之以至無為耳。」又問王晞,晞答如顯安,皆從容受納。

  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宮,帝行不正履,容色貶悴,衣不解帶,殆將四旬。殿去南宮五百餘步,雞鳴而去,辰時方還,來去徒行,不乘輿輦。太后所苦小增,便即寢伏閤外,食飲藥物,盡皆躬親。太后嘗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搯手心,血流出袖。友愛諸弟,無君臣之隔。

  雄勇有謀。于時國富兵強,將雪神武遺恨,意在頓駕平陽,為進取之策。遠圖不遂,惜哉。

  初,帝與濟南約,不相害。及輿駕在晉陽,武成鎮鄴,望氣者云「鄴城有天子氣」。帝恐濟南復興,乃密行鴆毒。濟南不從,乃扼而殺之。後頗愧悔。初苦內熱,頻進湯散。〔四一〕時有尚書令史姓趙,於鄴見文宣從楊愔、燕子獻等西行,言相與復讎。帝在晉陽宮,與毛夫人亦見焉。遂漸危篤,備禳厭之事,或煮油四灑,或持炬燒逐。諸厲方出殿梁,山騎棟上,歌呼自若,了無懼容。時有天狗下,乃於其所講武以厭之,有兔驚馬,帝墜而絕肋。太后視疾,問濟南所在者三,帝不對。太后怒曰:「殺去邪!不用吾言,死其宜矣。」臨終之際,唯扶服床枕,叩頭求哀。遣使詔追長廣王入纂大統。又手書云:「宜將吾妻子置一好處,勿學前人也。」

  論曰:神武平定四方,〔四二〕威權在己,遷鄴之後,雖主祭有人,號令所加,政皆自出。文宣因循鴻業,內外協從,自朝及野,群心屬望,東魏之地,舉國樂推,曾未期月,遂登宸極。始則存心政事,風化肅然,數年之間,朝野安乂。其後縱酒肆欲,事極猖狂,昏邪殘暴,近代未有,饗國不永,實由斯疾。

  濟南繼業,大革其弊,風教粲然,搢紳稱幸。股肱輔弼,雖懷厥誠,既不能贊弘道德,和睦親懿,又不能遠慮防身,深謀衛主。應斷不斷,自取其災。臣既誅夷,君尋廢辱,皆任非其器之所致爾。

  孝昭早居臺閣,故事通明,人吏之間,無所不委。文宣崩後,大革前弊,及臨尊極,留心更深,時人服其明而譏其細也。情好稽古,率由禮度,將封先代之胤,且敦學校之風,徵召才賢,文武畢集。于時周氏朝政,移於宰臣,主將相猜,不無危殆。乃眷關右,寔懷兼并之志。經謀宏曠,諒近代之明主。而降年不永,其故何哉?豈幽顯之塗,別有復報;將齊之基宇,止在於斯,帝欲大之,天不許也?

  校勘記

  〔一〕 乙丑降魏朝封爵各有差 諸本「丑」誤作「酉」,據北齊書卷四文宣紀改。是年五月己酉朔,無乙酉,乙丑是十七日。

  〔二〕 以尚書令平原王隆之為錄尚書事 諸本「隆之」上有「封」字,北齊書無。張森楷謂此平原王乃高隆之,非封隆之,「封」字衍文。按高隆之封平原王見上文,宗室例不書姓,張說是,今從北齊書刪。

  〔三〕 以特進元韶為尚書左僕射 諸本「韶」作「紹」,北齊書作「韶」。按元韶本書卷一九、北齊書卷二七有傳,本卷天保十年五月見「特進元韶」。齊初別無元紹。今據北齊書改。

  〔四〕 是月侯景廢梁簡文帝立蕭棟為主 北齊書置於五月。按梁書卷四簡文帝紀,事在八月戊午,疑此及北齊書並誤。

  〔五〕 其太子菴羅辰及瑰從弟登注俟利 諸本「利」作「刑」,北齊書及本書卷九八蠕蠕傳作「利」。按「俟利」是蠕蠕官號,今據改。

  〔六〕 以安德王韓軌為大司馬 諸本無「韓」字。張森楷云:「案軌姓韓,非宗室,當書韓軌。」按韓軌封安德王,見天保元年六月,張說是,今據補。

  〔七〕 詔發夫一百八十萬人築長城 諸本脫「長」字,據北齊書及通鑑卷一六六補。

  〔八〕 秋七月乙亥周文帝殂是月發山東寡婦二千六百人配軍士 按北齊書「秋七月」下連敘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事,然後才說:「是月,發山東寡婦二千六百人以配軍士,有夫而濫奪者五分之一。是月,周文帝殂。」則這兩事都是在十月,不在七月。據周書卷二文帝紀,也說宇文泰死於十月乙亥。此「七月」下當有脫文。

  〔九〕 六十里一戍 北齊書、御覽卷一三0、通鑑卷一六六並作「率十里一戍」。疑是「率」字下半殘缺,因訛為「六」。

  〔一0〕尚書令常山王演為司空尚書事以長廣王湛為尚書令 諸本「以」在「錄尚書事」上。按孝昭紀言高演於天保八年轉司空、錄尚書事,則「以」應在「長廣王」上,今改正。

  〔一一〕以并省尚書右僕射崔暹為右僕射 諸本「為」下「右」字作「左」,北齊書作「右」。張森楷云:「據上文,楊愔自右僕射轉左僕射,暹即補其缺,不得為左僕射也。」按張說是,本書卷三二崔暹傳也作「右」。崔暹是由并州尚書省之右僕射轉為鄴都之右僕射。今據改。

  〔一二〕金武曰聖應 北齊書「武」作「獸」。張森楷云:「皆避虎字改。」

  〔一三〕誅始平公元世 通鑑卷一六七作「誅始平公元世哲等二十五家」。李慈銘北史札記卷一云:「考魏書任城王雲傳有世哲,武定中吏部郎,為僕射世雋之弟,即雲之孫,而未嘗有始平之封。」按魏書卷二一下彭城王勰傳,勰子子正封始平王,子欽,字世道襲,入齊,隨例降爵。則此始平公應是元世道,即元欽,而非元世哲。通鑑誤。此「世」下當脫「道」字。但元世哲亦是同時被殺者,見本書卷一九元韶傳。

  〔一四〕諡曰文宣帝廟號顯祖 通志卷一六北齊紀「帝」上有「皇」字,「顯祖」作「高祖」。按「皇」字當是脫文。高洋廟號初為「高祖」,天統元年改為「威宗」,武平元年改為「顯祖」,見卷八齊後主紀、卷四七祖珽傳。這裏指乾明元年所上廟號,自應作「高祖」。通志是。

  〔一五〕遇大橫曰大吉漢文帝之卦也 諸本「卦」作「封」。通鑑卷一六三作「卦」。按史記卷一0文帝紀,「卜之龜,卦得大橫」。作「卦」是,今據改。

  〔一六〕以鎧曹宋景業首陳符命 諸本「宋」訛作「宗」,據本書卷八九宋景業傳改。

  〔一七〕召入並齎板策旦高隆之進謁曰 張森楷云:「『策當作築』。」按通鑑卷一六三云:「高洋至鄴,召夫齎築具,集城南。高隆之請曰。」張說是,「入」和「旦」也當是「夫」和「具」之訛。此乃準備築受禪用之圓丘,觀下文可知。

  〔一八〕謂其母尒朱曰憶汝辱我母婿時向何由可耐 通志「辱」作「奪」。按本書卷一四彭城太妃尒朱氏傳云:「神武納為別室,敬重踰於婁妃。」又馮翊太妃鄭氏傳云:「時彭城尒朱太妃有寵,生王子浟,神武將有廢立意。」此乃高洋謂尒朱奪其母之寵,作「奪」是。

  〔一九〕凡所屠害動多支解或投之烈火或棄之漳流 按上文已見。此段文意重沓,蓋雜抄北齊書及其他資料而忘去其雷同之處。

  〔二0〕曾有典御丞李集面諫 按上文見尚食丞李集。據隋書卷二七百官志中,門下省尚食局有典御及丞。丞是典御之佐,無「典御丞」官名。此必有誤。

  〔二一〕向來彌不及矣 諸本「向」作「回」,通志,冊府卷五四八、通鑑卷一六六作「向」是,今據改。

  〔二二〕夜宿杠門嶺 御覽卷九五四「杠」作「松」。按隋書卷三0地理志中,上黨郡黎城縣有松門嶺。由鄴經滏口赴晉陽,當經此地,疑作「松」是。

  〔二三〕始祖珽以險薄多過 諸本「始」作「如」,通志作「初」。張元濟云:「『如』當作『始』。」按「如」顯是「始」之殘缺,今據張說改。

  〔二四〕高陽王湜為尚書左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司州牧 按本書卷五一神武諸子傳,湜於天保十年遷尚書令,疑此「尚書」下脫「令」字,「左僕射」屬河間王孝琬。文宣紀天保十年八月,稱以孝琬為左僕射,可証。

  〔二五〕改封上黨王紹仁為漁陽王 按本書卷五二文宣諸子傳,紹仁封西河王。文襄諸子傳,有漁陽王紹信。此「仁」當是「信」之誤。紹仁為紹義之弟,不當列名在前。

  〔二六〕長樂王紹廉為隴西王 諸本「廉」作「廣」。張森楷云:「案前文宣紀末書封皇子紹廉為長樂王,紹廉傳(本書卷五二文宣諸子傳)同。初無紹廣其人,『廣』字非也。」按張說是,今據改。

  〔二七〕二月己亥以太傅常山王演為太師錄尚書事 諸本無「二月」二字,通鑑卷一六八繫於二月己亥。按是年正月癸丑朔,無己亥;二月癸未朔,己亥是十七日。今據通鑑補。

  〔二八〕詔河南定冀趙瀛滄南膠光南青九州 北齊書卷五廢帝紀「南青」作「青」。按定、冀、趙、瀛、滄五州都在河北,疑「河南」下脫「北」字。又「南膠」無此「州名」。膠、光、青、南青四州相鄰,豈有鄰州皆災,青州獨否?疑「南」下脫「青」字,而「青」上之「南」為衍文。河南之南青、膠、光、青四州加河北之定、冀、趙、瀛、滄方符「九州」之數。

  〔二九〕乃遣歸彥馳驛至晉陽害之 諸本「驛」訛作「駟」,據北齊書改。又通鑑卷一六八云:「帝乃使歸彥至鄴,徵濟南王至晉陽。」按廢帝本囚禁在鄴,故本書卷五一高元海傳云:「乃使平秦王歸彥之鄴,迎濟南赴并州。」這裏「驛」下當脫「徵」字。

  〔三0〕葬於武寧之西北 按「武寧」為高洋陵名,此「寧」下當脫「陵」字。

  〔三一〕從而尤之曰 諸本脫「曰」字,據北齊書、通志補。

  〔三二〕每歎云雖盟津之師左驂震而不衄以為能 按高演語意未足,「不衄」下當有脫文。

  〔三三〕召被帝罰者 諸本「帝」訛作「立」,據北齊書卷六、通志孝昭紀改。

  〔三四〕三月甲戌 按:楊愔被殺在二月乙巳,見廢帝紀及本書卷四一楊愔傳。此作三月甲戌,疑誤。

  〔三五〕侍中宋欽道等 諸本「等」下衍「於坐」二字,與上文重複,今刪。

  〔三六〕高歸彥敕勞衛士解嚴 諸本「解」作「戒」,北齊書、通志作「解」。按下云「永樂乃內刀而泣」,作「解」是,今據改。

  〔三七〕世宗文襄皇帝廟宜奏文德之樂 諸本「世」作「太」,北齊書作「世」。按高澄廟號「世宗」,見卷六文襄紀。下文即作「世宗」,今據改。

  〔三八〕十三人配饗太祖廟庭 南、殿二本「三」作「二」,百衲、北、汲三本作「三」。按上列人數雖止十二,但本書卷五四(北齊書卷一八)孫騰傳有「皇建中配享神武廟廷」語,此處當脫孫騰,合計仍為十三。今從百衲本。

  〔三九〕十一人配饗世宗廟庭 北齊書「十一」作「七」。按上列只七人,或「十一」是「七」字誤分為二。但依前例,也可能是人名脫漏,今不改。

  〔四0〕雖后父位亦特進無別 冊府卷一九0作「雖后父位尊,亦待遇無別」。疑此有脫訛。

  〔四一〕頻進湯散 諸本「湯」訛作「渴」,據北齊書改。

  〔四二〕神武平定四方 按北齊書卷四文宣紀後論,「四方」作「四胡」,指尒朱兆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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