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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八十二 列傳第七十
儒林下 沈重 樊深 熊安生 樂遜 黎景熙 冀雋 趙文深 辛彥之 何妥 蕭該 包愷 房暉遠 馬光 劉焯 劉炫 褚暉 顧彪 魯世達 張沖 王孝籍
沈重字子厚,吳興武康人也。性聰悟,弱歲而孤,居喪合禮。及長,專心儒學,從師不遠千里。遂博覽群書,尤明詩及左氏春秋〔一〕。梁武帝欲高置學官,以崇儒教,中大通四年,乃革選,以重補國子助教。後除五經博士。梁元帝之在藩也,甚歎異之。及即位,乃遣主書何武迎重西上。
魏平江陵,重乃留事梁主蕭察,累遷都官尚書,領羽林監。察又令重於合歡殿講周禮。武帝以重經明行修,乃遣宣納上士柳裘致書禮聘,又敕襄州總管衛公直敦喻遣之。在途供給,務從優厚。保定末,至于京師,詔令討論五經,并校定鍾律。天和中,復於紫極殿講三教義,朝士、儒生、桑門、道士至者二千餘人。〔二〕重辭義優洽,樞機明辯,凡所解釋,咸為諸儒所推。六年,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露門博士,仍於露門館為皇太子講論語。建德末,表請還梁,武帝優詔不許。重固請,乃許,為遣小司門上士楊汪送之。梁主蕭巋拜重散騎常侍、太常卿。大象二年,來朝京師。開皇三年卒,年八十四。隋文帝遣舍人蕭子寶祭以少牢,贈使持節、上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
重學業該博,為當世儒宗。至於陰陽圖緯、道經、釋典,無不通涉。著周禮義三十一卷、儀禮義三十五卷、禮記義三十卷、毛詩義二十八卷、喪服經義五卷、周禮音一卷、儀禮音一卷、禮記音二卷、毛詩音二卷。
樊深字文深,河東猗氏人也。事繼母甚謹,弱冠好學,負書從師於河西,講習五經,晝夜不倦。魏永安中,隨軍征討,以功累遷中散大夫。嘗讀書,見吾丘子,遂歸侍養。
孝武西遷,樊王二姓舉義,為東魏所誅。〔三〕深父保周、叔父歡周並被害。深因避難,墜崖傷足,絕食再宿。於後遇得一簞餅,欲食之,然念繼母老痺,或免虜掠,乃弗食。夜中匍匐尋覓,母得見,因以饋母。還復遁去,改易姓名,遊學於汾晉間。習天文及算曆之術。後為人所告,囚送河東。屬東魏將韓軌長史張曜重其儒學,延深至家,因是便得逃隱。周文平河東,贈保周南郢州刺史,歡周儀同三司。深歸葬其父,負土成墳。
尋而于謹引為府參軍事,令在館授教子孫。周文置學東館,教諸將子弟,以深為博士。深經學通贍,每解書,多引漢魏以來諸家義而說之。故後生聽其言者,不能曉悟,背而譏之曰:「樊生講書,多門戶,不可解。」然儒者推其博物。性好學,老而不怠。朝暮還往,常據鞍讀書,至馬驚墮地,損折支體,終亦不改。後除國子博士,賜姓万紐于氏。〔四〕天和二年,遷縣伯中大夫,〔五〕加開府儀同三司。建德元年,表乞骸骨,詔許之。朝廷有疑議,常召問焉。後以疾卒。
深既專經,又讀諸史及倉、雅、篆、籀、陰陽、卜筮之書。學雖博贍,訥於辭辯,故不為當時所稱。撰孝經、喪服問疑各一卷。又撰七經異同三卷。子義綱。〔六〕
熊安生字植之,長樂阜城人也。少好學,勵精不倦。從陳達受三傳,從房虯受周禮,事徐遵明,服膺歷年,後受禮於李寶鼎,遂博通五經。然專以三禮教授,弟子自遠方至者千餘人。乃討論圖緯,捃摭異聞,先儒所未悟者,皆發明之。齊河清中,陽休之特奏為國子博士。
時西朝既行周禮,公卿以下,多習其業,有宿疑碩滯者數十條,皆莫能詳辨。天和三年,周齊通好,兵部尹公正使焉。與齊人語及周禮,齊人不能對,乃令安生至賓館,與公正言。公正有口辯,安生語所未至者,便撮機要而驟問之。安生曰:「禮義弘深,自有條貫,必欲升堂睹奧,寧可汨其先後?但能留意,當為次第陳之。」公正於是問所疑,安生皆為一一演說,咸究其根本。公正嗟服,還,具言之於武帝,帝大欽重之。
及入鄴,安生遽令掃門。家人怪而問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將見我矣。」俄而帝幸其第,詔不聽拜,親執其手,引與同坐。謂曰:「朕未能去兵,以此為愧。」安生曰:「黃帝尚有阪泉之戰,況陛下龔行天罰乎!」帝又曰:「齊氏賦役繁興,竭人財力,朕救焚拯溺,思革其弊,欲以府庫及三臺雜物散之百姓,公以為何如?」安生曰:「昔武王克商,散鹿臺之財,發巨橋之粟,陛下此詔,異代同美。」帝又曰:「朕何如武王?」安生曰:「武王伐紂,懸首白旗,陛下平齊,兵不血刃,愚謂聖略為優。」帝大悅,賜帛三百匹、米三百石、宅一區,并賜象笏及九鐶金帶,自餘什物稱是。又詔所司給安車駟馬,令隨駕入朝,并敕所在供給。至京,敕令於大乘佛寺,參議五禮。宣政元年,拜露門博士、下大夫,時年八十餘。尋致仕,卒於家。
安生既學為儒宗,嘗受其業,擅名於後者,有馬榮伯、張黑奴、竇士榮、孔籠、劉焯、劉炫等,皆其門人焉。所撰周禮義疏二十卷,禮記義疏三十卷、孝經義一卷,並行於世。
安生與同郡宗道暉、張暉、紀顯敬、徐遵明等為祖師。〔七〕道暉好著高翅帽、大屐,州將初臨,輒服以謁見,仰頭舉肘,拜於屐上,自言學士比三公。後齊任城王湝鞭之,道暉徐呼安偉,安偉出,謂人曰:「我受鞭,不漢體。」〔八〕復躡屐而去。冀州人為之語曰「顯公鐘,宋公鼓,宗道暉屐,李洛姬肚」,謂之四大。顯公,沙門也,宋公,安德太守也;洛姬,婦人也。
安生在山東時,歲歲遊講,從之者傾郡縣。或誑之曰:「某村古塚,是晉河南將軍熊光墓,去此七十二世。〔九〕舊有碑,為村人埋匿。」安生掘地求之,不得,連年訟焉。冀州長史鄭大讙判之曰:「七十二世,乃是羲皇上人;河南將軍,晉無此號。訴非理記。」〔一0〕安生率其族向塚而號。將通名,見徐之才、和士開二人相對,以徐之才諱「雄」,和士開諱「安」,乃稱「觸觸生」,群公哂之。
樂遜字遵賢,河東猗氏人也。幼有成人之操,從徐遵明於趙、魏間,受孝經、喪服、論語、詩、書、禮、易、左氏春秋大義。尋而山東寇亂,學者散逸,遜於擾擾之中,猶志道不倦。大統七年,除子都督。九年,太尉李弼請遜教授諸子。既而周文盛選賢良,授以守令。相府戶曹柳敏、行臺郎中盧光、河東郡丞辛粲相繼舉遜,稱有牧人之才。弼請留不遣。
魏廢帝二年,周文召遜教授諸子。在館六年,與諸儒分授經業,講孝經、論語、毛詩及服虔所注春秋左氏傳。周閔帝踐阼,以遜有理務材,除秋官府上士,轉小師氏下大夫。自譙王儉以下,並束脩行弟子之禮。遜以經術教授,甚有訓導之方。及衛公直鎮蒲州,遜為直主簿。
武成元年六月,以霖雨經時,詔百官上封事。遜陳時宜十四條,其五條切於政要。其一,崇教方;其二,省造作;其三,明選舉;其四,重戰伐;其五,禁奢侈。保定二年,以訓導有方,頻加賞賜,遷遂伯中大夫。五年,詔魯公贇、畢公賢等,俱以束脩之禮,同受業焉。
天和元年,岐州刺史陳公純舉遜以賢良。五年,遜以年在懸車,上表致仕,優詔不許。於是賜以粟帛及錢等,授湖州刺史,封安邑縣子。人多蠻左,未習儒風。遜勸勵生徒,加以課試,數年之間,化洽州境。蠻俗生子,長大多與父母異居,遜每加勸導,多革前弊。在任數載,頻被褒錫。秩滿還朝,拜皇太子諫議,復在露門教授皇子。大象初,進爵崇業郡公,又為露門博士。二年,進位開府儀同大將軍,出為汾陰郡守。遜以老病固辭,詔許之,乃改授東揚州刺史。仍賜安車、衣服及奴婢等,又於本郡賜田十頃,儒者以為榮。隋開皇元年,卒於家,年八十二。贈本官,加蒲、陝二州刺史。
遜性柔謹,寡交遊,立身以忠信為本。不自矜尚,每在眾言論,未嘗為人之先,學者以此稱之。所著孝經、論語、毛詩、左氏春秋序論十餘篇。又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辭理並可觀。
初,周又有黎景熙,以古學顯。
黎景熙字季明,河間鄚人,〔一一〕少以孝行聞於世。〔一二〕曾祖嶷,魏太武時,以軍功賜爵容城縣男,後為燕郡守。祖鎮、父瓊,並襲爵。
季明少好讀書,性強記默識,而無應對之能。其從祖廣,太武時尚書郎,善古學。常從吏部尚書清河崔宏受字義,又從司徒崔浩學楷篆,自是家傳其法。季明亦傳習之,頗與許氏有異。又好玄象,頗知術數,而落魄不事生業。有書千餘卷。雖窮居獨處,不以飢寒易操。與范陽盧道源為莫逆交。永安中,道源勸令入仕,始為威烈將軍。
孝武西遷,季明乃寓居伊洛。侯景徇地河外,召季明從軍,稍遷黎陽郡守。季明從至懸瓠,察景終不足恃,遂去之。客於潁川。時王思政鎮潁川,累使召季明,留於內館。月餘,周文又徵之,遂入關。乃令季明正定古今文字於東閤。大統末,拜著作佐郎。於時倫輩,皆位兼常伯,車服華盛,唯季明獨以貧素居之,而無愧色。又勤於所職,著述不怠。然性尤專固,不合於時,是以一為史官,遂十年不調。武成末,遷外史下大夫。
保定三年,盛營宮室,春夏大旱,詔公卿百僚,極言得失。季明上封事曰:
臣聞成湯遭旱,以六事自陳。宣王太甚,而珪璧斯竭。豈非遠慮元元,俯哀黎庶。今農要之月,時雨猶愆,率土之心,有懷渴仰。陛下垂情萬類,子愛群生,覲禮百神,猶未豐洽。豈或作事不節,有違時令,舉措失中,當邀斯旱。
春秋,君舉必書,動為典禮。水旱陰陽,莫不應行而至。孔子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可不慎乎!」春秋莊公三十一年冬,不雨。五行傳以為是歲一年而三築臺,奢侈不恤人也。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五行傳以為時作南門,勞人興役。漢惠帝二年夏,大旱;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谿澗水絕。五行傳以為先是發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漢武帝元狩三年夏,大旱。五行傳以為是歲發天下故吏,穿昆明池。然則土木之功,動人興役,天輒應之以異。典籍作誡,儻或可思,上天譴告,改之則善。今若息人省役,以答天譴,庶靈澤時降,嘉穀有時,則年登可覬,子來非晚。詩云:「人亦勞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或恐極陽生陰,秋多雨水,年復不登,人將無覬。如又薦飢,為慮更甚。
時豪富之家,競為奢麗。季明又上書曰:
臣聞寬大所以兼覆,慈愛所以懷眾。故天地稱其高厚者,萬物得其容養焉;四時著其寒暑者,庶類資其忠信焉。是以帝王者,寬大象天地,忠信則四時。招搖東指,天下識其春;人君布德,率土懷其惠。伏惟陛下,資乾御宇,品物咸亨,時乘六龍,自強不息,好問受規,天下幸甚。
自古至道之君,亦皆廣延博訪,詢採芻蕘,置鼓樹木,以求其過。頃者亢旱踰時,人懷望歲,陛下爰發明詔,廣求六瘼,同禹、湯之罪己,高宋景之守正,澍雨應時,年穀斯稔。剋己節用,慕質去華,此則尚矣。然而朱紫仍耀於衢路,綺縠猶侈於豪富,裋褐未充於細人,〔一三〕糟糠未厭於編戶。此則勸導之理,有所未周故也。今雖導之以禮,齊之以刑,風俗固難以一矣。昔漢文帝集上書之囊,以作帷帳;惜十家之產,不造露臺;後宮所幸,衣不曳地,方之今日富室之飾,嘗不如婢隸之服。然而以身率下,國富刑清,廟稱太宗,良有以也。臣聞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今承魏氏衰亂之後,貞信未興。宜先尊五美,屏四惡,革浮華之俗,抑流競之風,察鴻都之小藝,焚雉頭之異服,無益之貨勿重於時,虧德之器勿陳於側,則人知德矣。
臣又聞之,為政之要,在於選舉。若差之毫釐,則有千里之失;後來居上,則致積薪之譏。是以古之善為政者,貫魚以次,任必以能。爵人於朝,不以私愛。簡才以授其官,量能以任其用。官得其才,任當其用,六轡既調,坐致千里。虞舜選眾,不仁者遠,則庶事康哉,人知其化矣。
帝覽而嘉之。
時外史廨宇屢移,未有定所。季明又上言曰:「外史之職,漢之東觀,帝王所寶,此焉攸在。自魏及周,公館不立,臣雖愚瞽,猶知其非。是以去年十一月中,敢冒奏陳,特降中旨,即遣修營。荏苒一周,未知功力。臣職思其憂,敢不重請。」帝納焉,於是廨宇方立。天和二年,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後以疾卒。
又周文初,屬天下分崩,時學術之士蓋寡,故曲學末伎,咸見引納。至若冀雋、趙文深之徒,雖才愧昔人,而名著於世,並見收用。
冀雋字僧雋,太原陽邑人也。性沈謹,善隸書,特工模寫。初為賀拔岳墨曹參軍。岳被害,周文引為記室。時周文志平侯莫陳悅,乃令雋偽為魏帝敕書與費也頭,令將兵助周文討悅。雋尋舊敕模寫,及代舍人、主書等署,與真無異。周文大悅。費也頭見敕,不以為疑,遂遣兵受周文節度。
大統初,封長安縣男,從征弘農,戰於沙苑,進爵為子。累遷襄樂郡守。尋徵還,教明帝及宋獻公等隸書。時俗入書學者亦行束脩之禮,謂之謝章。雋以書字所興,起自蒼頡,若同常俗,未為合禮。遂啟周文,釋奠蒼頡及先聖、先師。除黃門侍郎、本州大中正。累遷湖州刺史。靜退,每以清約自處。前後所歷,頗有聲稱。尋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後進爵為昌樂侯,卒。
趙文深字德本,〔一四〕南陽宛人也。父遐,以醫術仕魏,為尚藥典御。文深少學楷隸,年十一,獻書於魏帝。後立義歸朝,除大丞相府法曹參軍。雅有鍾、王之則,筆勢可觀。當時碑牓,唯文深、冀雋而已。大統十二年,追論立義功,封白石縣男。文帝以隸書紕繆,命文深與黎季明、沈遐等依說文及字林,刊定六體,成一萬餘言,行於世。
及平江陵之後,王褒入關,貴遊等翕然並學褒書,文深之書,遂被遐棄。文深慚恨,形於言色。後知好尚難反,〔一五〕亦改習褒書。然竟無所成,轉被譏議,謂之學步邯鄲焉。至於碑牓,餘人猶莫之逮。王褒亦每推先之。宮殿樓閣,皆其跡也。遷縣伯下大夫。明帝令至江陵書影覆寺碑,〔一六〕漢南人士,亦以為工。梁主蕭察觀而美之,賞遺甚厚。天和元年,露寢等初成,文深以題牓之功,除趙興郡守。文深雖居外任,每須題牓,輒復追之。後以疾卒。
辛彥之,隴西狄道人也。祖世敘,魏涼州刺史。父靈補,周渭州刺史。
彥之九歲而孤,不交非類。博涉經史,與天水牛弘同志好學。後入關,遂家京兆。周文見而器之,引為中外府禮曹,賜以衣馬珠玉。時國家草創,朝貴多出武人,修定儀注,唯彥之而已。尋拜中書侍郎。及周閔帝受禪,彥之與小宗伯盧辯,專掌儀制。歷典祀、太祝、樂部、御正四曹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封五原郡公。宣帝即位,拜小宗伯。時帝立五皇后,彥之切諫,由是忤旨,免官。
隋文帝受禪,除太常少卿,改封任城郡公,進位上開府。〔一七〕歷國子祭酒、禮部尚書。與祕書監牛弘撰新禮。帝嘗令彥之與沈重論議,重不能抗,避席而謝曰:「辛君所謂金城湯池,無可攻之勢。」帝大悅。後除隨州刺史。時州牧多貢珍玩,惟彥之所貢,並供祭之類。上謂朝臣曰:「人安得無學!彥之所貢,稽古之力也。」遷潞州刺史,前後俱有惠政。彥之又崇信佛道,於城內立浮圖二所,並十五層。開皇十一年,州人張元暴死,數日乃蘇。云遊天上,見新構一堂,制極崇麗。元問其故,云潞州刺史辛彥之有功德,造此堂以待之。彥之聞而不悅。其年卒,諡曰宣。
彥之撰墳典一部、六官一部、祝文一部、禮要一部、新禮一部、五經異義一部,並行於世。子孝舒、仲龕,並早有令譽。
何妥字栖鳳,西城人也。〔一八〕父細腳胡,通商入蜀,遂家郫縣。事梁武陵王紀,主知金帛,因致巨富,號為西州大賈。
妥少機警,八歲遊國子學,助教顧良戲之曰:「汝姓何,是荷葉之荷?為河水之河?」妥應聲答曰:「先生姓顧,是眷顧之顧?為新故之故?」眾咸異之。十七,以伎巧事湘東王。後知其聰明,召為誦書左右。時蘭陵蕭慎,亦有俊才,住青楊巷,妥住白楊頭。時人為之語曰:「世有兩俊,白楊何妥,青楊蕭慎。」其見美如此。
江陵平,入周,仕為太學博士。宣帝初立五后,問儒者辛彥之,對曰:「后與天子匹體齊尊,不宜有五。」妥駁曰:「帝嚳四妃,舜又二妃,亦何常數?」由是封襄城縣男。文帝受禪,除國子博士,加通直散騎常侍,進爵為公。
妥姓勁急,有口才,好是非人物。納言蘇威嘗言於上曰:「臣先人每誡臣云:唯讀孝經一卷,足可立身經國,何用多為。」上亦然之。妥進曰:「蘇威所學,非止孝經。厥父若信有此言,威不從訓,是其不孝;若無此言,面欺陛下,是其不誠。不誠不孝,何以事君?且夫子又云:『不讀詩無以言,不讀禮無以立。』豈容蘇綽教子,獨反聖人之訓乎?」威時兼領五職,上甚親重之。妥因奏威不可信任。又以掌天文律度,皆不稱職,妥上八事以諫。
其一事曰:臣聞知人則哲,惟帝難之。孔子曰:舉直錯枉則人服,舉枉錯直則人不服。由此言之,政之安危,必慎所舉。故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察今之舉人,良異于此。無論諂直,莫擇賢愚。心欲崇高,則起家喉舌之任;意須抑屈,必白首郎署之官。人不之服,實由於此。臣聞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巿,與眾棄之。伏見留心獄訟,愛人如子,每應決獄,無不詢訪群公,刑之不濫,君之明也。刑既如此,爵亦宜然。若有懋功,簡在帝心者,便可擢用。自斯以降,若選重官,必參以眾議,勿信一人之舉,則上不偏私,下無怨望。
其二事曰:孔子云:是察阿黨,則罪無掩蔽。又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所謂比者,即阿黨也。謂心之所愛,既已光華榮顯,猶加提挈;心之所惡,既已沈滯屈辱,薄言必怒。提挈既成,必相掩蔽,則欺上之心生矣;屈辱既加,則有怨恨,謗讟之言出矣。伏願廣加訪察,勿使朋黨路開,威恩自任。有國之患,莫大於此。
其三事曰:臣聞舜舉十六族,所謂八元八凱也。計其賢明,理優今日。猶復擇才授任,不相侵濫。故得四門雍穆,庶績咸熙。今官員極多,用人甚少,一人身上,乃兼數職。為是國無人也?為是人不善也?今萬乘大國,髦彥不少,縱有明哲,無由自達。東方朔言曰:「尊之則為將,卑之則為虜。」斯言信矣。今當官之人,不度德量力,既無呂望、傅說之能,自負傅巖、渭水之氣。不慮憂深責重,唯畏總領不多。安斯寵任,輕彼權軸。顛沛致蹶,實此之由。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臣聞窮力舉重,不能為用。伏願更任賢良,分才參掌,使各行其力,則庶事康哉。
其四事曰:臣聞禮云: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者殺。孔子曰:仍舊貫,何必改作。伏見比年以來,改作者多矣。如范威刻漏,十載不成;趙翊尺秤,七年方決;公孫濟迂誕,醫方費逾巨萬;徐道慶迴互子午,糜耗飲食;常明破律,多歷歲時;王渥亂名,曾無紀極;張山居未知星位,前已蹂藉太常;曹魏祖不識北辰,今復〈車蘭〉轢太史。莫不用其短見,便自夸毗,邀射名譽,厚相誣罔。請今日已後,有如此者,若其言不驗,必加重罰,庶令有所畏忌,不敢輕奏狂簡。
其餘文多不載。時蘇威權兼數職,先嘗隱武功,故妥言「自負傅巖、渭水之氣」,以此激上。書奏,威大銜之。二年,威定考文學,妥更相訶詆。威勃然曰:「無何妥,不慮無博士!」妥應聲曰:「無蘇威,亦何憂無執事!」於是與威有隙。
其後,上令妥考定鍾律。妥又上表曰:
臣聞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禮樂。又云: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臨天下者,禮樂之謂也。臣聞樂有二:一曰姦聲,二曰正聲。夫姦聲感人而逆氣應之,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故樂行而倫清,〔一九〕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孔子曰:「放鄭聲,遠佞人。」故鄭、衛、宋、趙之聲出,內則發疾,外則傷人。是以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破,〔二0〕其官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則國亡無日矣。
魏文侯問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欲寐;聽鄭衛之音而不倦,何也?」子夏對曰:「夫古樂者,始奏以文,復亂以武。修身及家,平均天下。鄭衛之音者,姦聲以亂,溺而不止,獶雜子女,不知父子。今君所問者樂也,所愛者音也。夫樂之與音,相近而不同。為人君者,謹審其好惡。」案聖人之作樂也,非止苟悅耳目而已矣。欲使在宗廟之內,君臣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鄉里之內,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此先王立樂之方也。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故黃鍾、大呂,弦歌干戚,童子皆能舞之,能知樂者,其惟君子。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道矣。紂為無道,太師抱樂器以奔周。晉君德薄,師曠固惜清徵。
上古之時,未有音樂,鼓腹擊壤,樂在其間。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至于黃帝作咸池,顓頊作六莖,帝嚳作五英,堯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湯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從夏以來,年代久遠,唯有名字,其聲不可得聞。自殷至周,備于詩頌。故自聖賢已下,多習樂者,至如伏羲減瑟,文王足琴,仲尼擊磬,子路鼓瑟,漢高擊筑,元帝吹簫。
漢祖之初,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之樂。迎神于廟門,奏嘉至之樂,猶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永至之樂,以為行步之節,猶古采薺肆夏也;乾豆上薦,奏登歌之樂,猶古清廟之歌也;登歌再終,奏休成之樂,美神饗也;皇帝就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成也。其休成、永至二曲,叔孫通所制也。漢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當春秋時,陳公子完奔齊,陳是舜後,故齊有韶樂。孔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是也。秦始皇滅齊,韶樂傳於秦。漢高祖滅秦,韶樂傳於漢。漢高祖改名文始,以示不相襲也。五行舞者,本周大武樂也,始皇改曰五行。及于孝文,復作四時之舞,以示天下安和,四時順也。孝景采武德舞以為昭德。孝宣又采昭德以為盛德。雖變其名,大抵皆因秦舊事。至於魏、晉,〔二一〕皆用古樂。魏之三祖,並制樂辭。自永嘉播越,五都傾蕩,樂聲南度,以是大備江東。宋、齊已來,至于梁代,所行樂事,猶皆傳古。三雍四始,實稱大盛。及侯景篡逆,樂師分散,其四舞三調,悉度偽齊。齊氏雖知傳受,得曲而不用之於宗廟朝廷也。
臣少好音律,留意管絃,年雖耆老,頗皆記憶。及東土克定,樂人悉反,問其逗留,果云是梁人所教。今三調四舞,並皆有手,雖不能精熟,亦頗具雅聲。若令教習傳授,庶得流傳古樂。然後取其會歸,撮其指要,因循損益,更制嘉名,歌盛德於當今,傳雅正於來葉,豈不美歟。謹具錄三調四舞曲名,又製歌辭如別。其有聲曲流宕,不可以陳於殿庭者,亦悉附之於後。
書奏,別敕太常,取妥節度,於是作清、平、瑟三調聲,又作八佾鞸、鐸、巾、拂四舞。先是太常所傳宗廟雅樂,歷數十年,唯作大呂,廢黃鍾。妥又以深乖古意,乃奏請用黃鍾。詔下公卿議,從之。
俄而子蔚為祕書郎,有罪當刑,上哀之,減死論。是後恩禮漸薄。六年,出為龍州刺史。時有負笈遊學者,妥皆為講說教授之。又為刺史箴,勒于州門外。在職三年,以疾請還,詔許之。復知學事。
時上方使蘇夔在太常參議鍾律,夔有所建議,朝士多從之。妥獨不同,每言夔之短。帝下其議,群臣多排妥。妥復上封事,指陳得失,大抵論時政損益,并指斥當世朋黨。於是蘇威及吏部尚書盧愷、侍郎薛道衡等皆坐得罪。除伊州刺史,不行。尋為國子祭酒,卒官。諡曰肅。
撰周易講疏三卷、〔二二〕孝經義疏二卷、莊子義疏四卷。與沈重等撰三十六科鬼神感應等大義九卷、封禪書一卷、樂要一卷、文集十卷,並行於世。
于時學士之自江南來者,蕭該、包愷並知名。
蕭該,蘭陵人。梁鄱陽王恢之孫,少封攸侯。荊州平,與何妥同至長安。性篤學,詩、書、春秋、禮記並通大義,尤精漢書,甚為貴遊所禮。開皇初,賜爵山陰縣公,拜國子博士。奉詔與妥正定經史。然各執所見,遞相是非,久而不能就。上譴而罷之。該後撰漢書及文選音義,咸為當時所貴。
包愷字和樂,東海人。其兄愉,明五經,愷悉傳其業。及從王仲通受史記、漢書,尤稱精究。大業中,為國子助教。于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宗匠,聚徒教授者數千人。〔二三〕卒,門人起墳立碣焉。
房暉遠字崇儒,恒山真定人也。世傳儒學。暉遠幼有志行,明三禮、春秋三傳、詩、書、周易,兼善圖緯。恒以教授為務,遠方負笈而從者,動以千計。齊南陽王綽為定州刺史,聞其名,召為博士。周武帝平齊,搜訪儒俊,暉遠首應辟命,授小學下士。隋文帝受禪,遷太常博士。太常卿牛弘每稱為五經庫。吏部尚書韋世康薦之,遷太康博士。尋與沛公鄭譯修正樂章,後復為太常博士,未幾擢為國子博士。
會上令國子生通一經者,並悉薦舉,將擢用之。既策問訖,博士不能時定臧否。祭酒元善怪問之,暉遠曰:「江南、河北,義例不同,博士不能遍涉。學生皆持其所短,稱己所長,博士各各自疑,所以久而不決也。」祭酒因令暉遠考定之,暉遠攬筆便下,初無疑滯。或有不服者,暉遠問其所傳義疏,輒為始末誦之,然後出其所短,自是無敢飾非者。所試四五百人,數日便決。諸儒莫不推其通博,皆自以為不能測也。尋奉詔預修令式。
文帝嘗謂群臣曰:「自古天子有女樂乎?」楊素以下,莫知所出,遂言無女樂。暉遠曰:「臣聞『窈窕淑女,鍾鼓樂之』,此即王者房中之樂,著於雅頌,不得言無。」帝大悅。仁壽中,卒官,朝廷嗟惜焉,賵賻甚厚,贈員外散騎常侍。
馬光字榮伯,武安人也。少好學,從師數十年,晝夜不息,圖書讖緯,莫不畢覽。尤明三禮,為儒者所宗。
隋開皇初,徵山東義學之士,光與張仲讓、孔籠、竇仕榮、張黑奴、〔二四〕劉祖仁等俱至,並授太學博士,時人號為六儒。然皆鄙野無儀範,朝廷不之貴也。仕榮尋病死。仲讓未幾告歸鄉里,著書十卷,自云:「此書若奏,必為宰相。」又數言玄象事,州縣列上,竟坐誅。孔籠、張黑奴、劉祖仁未幾亦被譴亡。唯光獨存。
嘗因釋奠,帝親幸國子學,王公已下畢集,光升坐講禮,啟發章門。已而諸儒生以次論難者十餘,皆當時碩學。光剖析疑滯,雖辭非俊辯,而禮義弘贍。〔二五〕論者莫測其淺深,咸共推服。上嘉而勞焉。山東三禮學者,自熊安生後,唯宗光一人。初教授瀛、博間,門徒千數,至是多負笈從入長安。後數年,丁母憂歸鄉里,以疾卒于家。
劉焯字士元,信都昌亭人也。犀額龜背,望高視遠,聰敏沈深,弱不好弄。少與河間劉炫結盟為友,同受詩於同郡劉軌思,受左傳於廣平郭懋,嘗問禮於阜城熊安生,皆不卒業而去。武強交津橋劉智海家,素多墳籍,焯就之讀書,向經十載,雖衣食不繼,晏如也。遂以儒學知名,為州博士。
隋開皇中,刺史趙煚引為從事。舉秀才,射策甲科。與著作郎王劭同修國史,兼參議律曆。仍直門下省,以待顧問。俄除員外將軍。後與諸儒於祕書省考定群言。因假還鄉里,縣令韋之業引為功曹。尋復入京,與左僕射楊素、吏部尚書牛弘、國子祭酒蘇威、元善、博士蕭該、何妥、太學博士房暉遠、崔崇德、晉王文學崔賾等,於國子共論古今滯義,前賢所不通者。每升坐,論難鋒起,皆不能屈。楊素等莫不服其精博。六年,運洛陽石經至京師,文字磨滅,莫能知者,奉敕與劉炫〔等考定。後因國子釋奠,與炫〕二人論義,深挫諸儒〔二六〕,咸懷妒恨,遂為飛章所謗,除名。
於是優遊鄉里,專以教授著述為務,孜孜不倦。賈、馬、王、鄭所傳章句,多所是非。九章算術、周髀、七曜曆書十餘部,推步日月之經,量度山海之術,莫不覈其根本,窮其祕奧。著稽極十卷,曆書十卷,五經述議,並行於世。劉炫聰明博學,名亞於焯,故時人稱二劉焉。天下名儒後進,質疑受業,不遠千里而至者,不可勝數。論者以為數百年已來,博學通儒無能出其右者。然懷抱不曠,又嗇於財,不行束脩者,未嘗有所教誨,時人以此少之。
廢太子勇聞而召之,未及進謁,詔令事蜀王。非其好也,久之不至。王聞而大怒,遣人枷送於蜀,配之軍防。其後典校書籍。王以罪廢,焯又與諸儒修定禮、律,除雲騎尉。煬帝即位,遷太學博士,俄以品卑去職。數年,復被徵以待顧問。因上所著曆書,與太史令張冑玄多不同,被駁不用。卒,劉炫為之請諡,朝廷不許。
劉炫字光伯,河間景城人也。少以聰敏見稱。與信都劉焯閉戶讀書,十年不出。炫眸子精明,視日不眩,強記默識,莫與為儔。左畫圓,右畫方,口誦,目數,耳聽,五事同舉,無所遺失。周武帝平齊,瀛州刺史宇文亢召為戶曹從事。後刺史李繪署禮曹從事,以吏幹知名。
隋開皇中,奉敕與著作郎王劭同修國史,俄直門下省,以待顧問。又詔與諸術者修天文律曆,〔二七〕兼於內史省考定群言。內史令博陵李德林甚禮之。炫雖遍直三省,竟不得官,為縣司責其賦役。炫自陳於內史,內史送詣吏部。尚書韋世康問其所能,炫自為狀曰:「周禮、禮記、毛詩、尚書、公羊、左傳、孝經、論語,孔、鄭、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雖義有精粗,並堪講授;周易、儀禮、穀梁用功差少;史子文集,嘉言故事,咸誦於心;天文、律曆,窮覈微妙。至於公私文翰,未嘗假手。」吏部竟不詳試。然在朝知名之士十餘人,保明炫所陳不謬,於是除殿內將軍。
時牛弘奏購求天下遺逸之書,炫遂偽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後有人訟之,經赦免死,坐除名。歸于家,以教授為務。廢太子勇聞而召之,既至京師,敕令事蜀王秀,遷延不往。秀大怒,枷送益州。既而配為帳內,每使執杖為門衛。俄而釋之,典校書史。炫因擬屈原卜居為筮塗以自寄。及秀廢,與諸儒修定五禮,授旅騎尉。
吏部尚書牛弘建議,以為禮;諸侯絕傍期,大夫降一等。今之上柱國雖不同古諸侯,比大夫可也,官在第二品,宜降傍親一等。議者多以為然。炫駁之曰:「古之仕者,宗一人而已,庶子不得進,由是先王重嫡。其宗子有分祿之義,族人與宗子雖疏遠,猶服衰三月,良由受其恩也。今之仕者,位以才升,不限嫡庶,與古既異,何降之有。今之貴者,多忽近親,若或降之,人道之疏,自此始矣。」遂寢其事。
開皇二十年,廢國子、四門及州縣學,唯置太學,博士二人,學生七十二人。炫上表言學校不宜廢,情理甚切,帝不納。時國家殷盛,皆以遼東為意,炫以為遼東不可伐,作撫夷論以諷焉。當時莫有悟者。及大業之季,三征不剋,炫言方驗。
煬帝即位,牛弘引炫修律令。始文帝時,以刀筆吏類多小人,年久長姦,勢使然也。又以風俗陵遲,婦人無節。於是立格,州縣佐吏,三年而代之;九品妻,無得再醮。炫著論以為不可,弘竟從之。諸郡置學官及流外給稟,皆發於炫。
弘嘗問炫:「案周禮,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於前,判官減則不濟。其故何也?」炫曰:「古人委任責成,歲終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今之文簿,恒慮勘覆鍛鍊,若其不密,萬里追證百年舊案。故諺云:『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相懸也。事煩政弊,職此之由。」弘又問:「魏、齊之時,令史從容而已;今則不遑寧舍。其事何由?」炫曰:「齊氏立州,不過數十,三府行臺,遞相統領,文書行下,不過十條;今州三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綱紀,郡置守、丞,縣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則長官自辟,受詔赴任,每州不過數十;今則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纖介之跡,皆屬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事不省而望從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
納言楊達舉炫博學有文章,射策高第,除太學博士。歲餘,以品卑去任。還至長平,奉敕追詣行在所。或言其無行,帝遂罷之。歸于河間。時盜賊蜂起,穀食踊貴,經籍道息,教授不行。炫與妻子,相去百里,聲聞斷絕。鬱鬱不得志,乃自為贊曰:
通人司馬相如、揚子雲、馬季長、鄭康成等皆自敘徽美,傳芳來葉。余豈敢仰均先進,貽笑後昆?徒以日迫桑榆,大命將近,故友飄零,門徒雨散,溘死朝露,魂埋朔野,親故莫照其心,後人不見其跡。殆及餘喘,薄言胸臆,貽及行邁,傳之州里,使夫將來俊哲,知余鄙志耳。
余從綰髮以來,迄於白首,嬰孩為慈親所恕,捶撻未嘗加;從學為明師所矜,榎楚弗之及。暨乎敦敘邦族,交結等夷,重物輕身,先人後己。昔在幼弱,樂參長者;爰及耆艾,數接後生。學則服而不厭,誨則勞而不倦。幽情寡適,心事多違。內省生平,顧循終始,其大幸有四,深恨有一。
性本愚蔽,家業貧窶,為父兄所饒,廁縉紳之末,遂得博覽典誥,窺涉今古,小善著於丘園,虛名聞於邦國。其幸一也。
隱顯人間,沈浮世俗,數忝徒勞之職,久執城旦之書,名不挂於白簡,事不染於丹筆。立身立行,慚恧實多,啟手啟足,庶幾可免。其幸二也。
以此庸虛,屢動宸眷;以此卑賤,每升天府。齊鑣驥騄,比翼鵷鴻,整紬素於鳳池,記言動於麟閣。參謁宰輔,造請群公,厚禮殊恩,增榮改價。其幸三也。
晝漏方盡,大耋已嗟,退反初服,歸骸故里。翫文史以怡神,閱魚鳥以散慮,觀省野物,登臨園沼,緩步代車,無事為貴。其幸四也。
仰休明之盛世,慨道教之陵遲,蹈先儒之逸軌,傷群言之蕪穢,馳騁墳典,釐改僻謬,修撰始畢,事業適成,天違人願,途不我與,世路未夷,學校盡廢,道不備於當時,業不傳於身後。銜恨泉壤,實在茲乎!其深恨一也。
時在郡城,糧餉斷絕。其門人多隨賊盜,哀炫窮乏,詣城下索炫,郡官乃出炫與之。炫為賊所將,過下城堡。未幾,賊為官軍所破,炫饑餓無所依,復投縣官。縣官意炫與賊相知,恐為後變,遂閉門不納。時夜冰寒,因此凍餒而死。其後門人諡曰宣德先生。
炫性躁競,頗好俳諧,多自矜伐,好輕侮當世,為執政所醜,由是宦途不遂。著論語述議十卷、春秋攻昧十卷、五經正名十二卷、孝經述議五卷、春秋述議四十卷、尚書述議二十卷、毛詩述議四十卷,注詩序一卷、算術一卷,并所著文集,並行於世。
時儒學之士,又有褚暉、顧彪、魯世達、張沖、王孝籍並知名。
褚暉字高明,吳郡人。以三禮學稱於江南。煬帝時,徵天下儒術之士,悉集內史省,相次講論。暉辯博,無能屈者,由是擢為太學博士。撰禮疏一百卷。〔二八〕
顧彪字仲文,餘杭人。明尚書、春秋。煬帝時,為祕書學士。撰古文尚書義疏二十卷,行於世。
魯世達,餘杭人。煬帝時,為國子助教。撰毛詩章句義疏四十二卷,行於世。
張沖字叔玄,吳郡人。仕陳,為左中郎將,非其好也。乃覃思經典,撰春秋義略,異於杜氏七十餘事,喪服義三卷、孝經義三卷、論語義十卷、前漢音義十二卷。官至漢王侍讀。
王孝籍,平原人。少好學,博覽群言,遍習五經,頗有文翰。與河間劉炫,同志友善。開皇中,召入祕書,助王劭修國史。劭不之禮。在省多年,不免輸稅。鬱鬱不得志,奏記於吏部尚書牛弘曰:
竊以毒螫〈疒朁〉膚,則申旦不寐;譏寒切體,亦卒歲無聊。何則?痛苦難以安,貧窮易為慼。況懷抱之內,冰火鑠脂膏,腠理之間,風霜侵骨髓。安可齰舌緘脣,吞聲飲氣,惡呻吟之響,忍酸辛之酷哉!伏惟明尚書公,動哀矜之色,開寬裕之懷,咳唾足以活涸鱗,吹噓可用飛窮羽,芬椒蘭之氣,暖布帛之詞,許小人之請,聞大君之聽。雖復山川綿遠,鬼神在茲,信而有徵,言無不履。猶恐拯溺遲於援手,救經緩於扶足,〔二九〕待越人之舟烜,求魯匠之雲梯,則必懸於喬樹之枝,沒於深泉之底。
夫以一介貧人,七年直省,課役不免,慶賞不霑。賣貢禹之田,供釋之之費,有弱子之累,乏強兄之產。加以慈母在堂,光陰遲暮,寒暑違闕,關山超遠。齧臂為期,前途逾邈;倚閭之望,朝夕傾對。〔三0〕謝相如之病,無官可以免;發梅福之狂,非仙所能避。愁疾甚乎厲鬼,人生異夫金石。營魂且散,恐筮予無徵;齎恨入冥,則虛緣恩顧。此乃王稽所以致言,應侯為之不樂也。潛鬢髮之內,居眉睫之間,子野未曾聞,離朱所未見。久淪東觀,留滯南史,終無薦引,永同埋殯。三世不移,雖由寂寞;十年不調,實乏知己。
夫不世出者,聖明之君也;不萬一者,誠賢之臣也。以夫不世出而逢不萬一,小人所以為明尚書幸也。坐人物之源,運銓衡之柄,反被狐白,不好緇衣,此小人為明尚書不取也。昔荊玉未剖,刖卞和之足;百里未用,碎禽息之首。居得言之地,有能用之資,增耳目之明,〔三一〕無首足之戚,憚而不為,孰知其解!夫官或不稱其能,士或未申其屈,一夫竊議,語流天下,勞不見圖,安能無望!儻病未及死,狂還克念,汗窮愁之簡,屬離憂之詞,託志於前修,通心於來哲,使千載之下,哀其不遇,追咎執事,有玷清塵,則不肖之軀,死生為累,小人之罪,方且未刑。〔三二〕願少加憐愍,留心無忽。
弘亦知其學業,而竟不得調。
後歸鄉里,以教授為業,終于家。注尚書及詩,遭亂零落。
論曰:古語云:「容體不足觀,勇力不足恃,族姓不足道,先祖不足稱,然而顯聞四方,流聲後胤者,其惟學乎?」信哉斯言也。梁越之徒,篤志不倦,自求諸己,遂能聞道下風,稱珍席上,或聚徒千百,或服冕乘軒,咸稽古之力也。
然遠惟漢、魏,碩學多清通;逮乎近古,巨儒多鄙俗。文武不墜,弘之在人,豈獨愚蔽於當今,而皆明哲於往昔?在乎用與不用,知與不知耳。然曩之弼諧庶績,必舉德於鴻儒;近代左右邦家,咸取士於刀筆。縱有學優入室,勤踰刺股,名高海內,擢第甲科,若命偶時來,未有望於青紫;或數將運舛,必見棄於草澤。然則古之學者,祿在其中;今之學者,困於貧賤。明達之人,志識之士,安肯滯於所習,以求貧賤者哉!此所以儒罕通人,學多鄙俗者也。
至若劉焯,德冠搢紳,數窮天象,既精且博,洞究幽微,鉤深致遠,源流不測。數百年來,斯一人而已。劉炫學實通儒,才堪成務,九流七略,無不該覽。雖探賾索隱,不逮於焯;裁成義說,文雅過之。並時不我與,餒棄溝壑。斯乃子夏所謂,「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天之所與者聰明,所不與者貴仕,上聖且猶不免,焯、炫其如命何!孝籍徒離騷其文,尚何救也!
校勘記
〔一〕 尤明詩及左氏春秋 周書卷四五沈重傳「詩」下有「禮」字。按下文列其著述,關於三禮者佔絕對多數,則「禮」字當是脫文。
〔二〕 朝士儒生桑門道士至者二千餘人 各本「桑」作「乘」,殿本及周書、通志卷一七四沈重傳作「桑」是,今從殿本。
〔三〕 為東魏所誅 諸本脫「東」字,據周書卷四五、通志卷一七四樊深傳補。
〔四〕 賜姓万紐于氏 諸本「万」作「萬」。按魏書官氏志「勿忸于氏後改為于氏」,廣韻十虞作「万忸于氏」。「萬」乃「万」之訛,今據改。
〔五〕 天和二年遷縣伯中大夫 諸本「和」訛作「平」,據周書、通志改。天和周武帝年號。天平乃東魏年號,誤。
〔六〕 又撰七經異同三卷子義綱 按冊府六0六、卷六0八稱樊深撰「七經異同說三卷、義綱略論並目錄三十卷,並行於世」。疑此「子」字為後人妄加,「義綱」下有脫文。隋書經籍志一、新唐書藝文志甲部並見樊深撰「七經義綱略論三十卷」,可證。
〔七〕 安生與同郡宗道暉張暉紀顯敬徐遵明等為祖師 按徐遵明華陰人,安生乃長樂阜城人,不得稱為同郡。上文言安生「事徐遵明,服膺歷年」,北齊書卷四四儒林傳序云:「凡是經學諸生,多出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門下。」又言徐遵明傳三禮於紀顯敬。疑這裏「徐遵明」上有脫文,「等」字為後人所加。原文當是說安生等人並以徐遵明為祖師。
〔八〕 道暉徐呼安偉安偉出謂人曰我受鞭不漢體 張森楷云:「『漢』上疑當有『失』字。」按此處文義不明,當有脫訛。
〔九〕 某村古塚是晉河南將軍熊光墓去此七十二世 諸本脫「墓」字、「此」字,據通志卷一七四熊安生傳補。
〔一0〕訴非理記 通志作「所訴非理」。
〔一一〕河間鄚人 諸本「鄚」訛作「鄭」,據通志卷一七四樂遜附黎景熙傳改。
〔一二〕少以孝行聞於世 周書卷四七黎景熙傳作「少以字行於世」。按下文稱「季明」而不稱「景熙」,即是以字行之證。此當是「字」訛為「孝」,後人又妄增「聞」字。
〔一三〕裋褐未充於細人 諸本「裋」訛作「短」,據周書、通志改。
〔一四〕趙文深字德本 金石萃編卷三七華嶽頌署名「南陽趙文淵字德本」。知其本名「文淵」,周書、北史避唐諱改。
〔一五〕後知好尚難反 諸本「反」訛作「及」,據周書卷四七趙文深傳改。
〔一六〕明帝令至江陵書影覆寺碑 周書、通志卷一七四趙文深傳「影覆」作「景福」,疑是。
〔一七〕進位上開府 諸本無「上」字,隋書卷七五、通志卷一七四辛彥之傳有。按上文已言其為開府儀同三司,則進位當為上開府。今據補。
〔一八〕西城人也 隋書卷七五何妥傳同。通志卷一七四何妥傳「城」作「域」。按何妥先世當為西域何國人,疑通志是。
〔一九〕夫姦聲感人而逆氣應之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故樂行而倫清 隋書同。冊府卷五六八「逆氣應之」下有「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九字,「順氣成象」下有「而和樂興焉」五字。當是隋書、北史脫文。
〔二0〕商亂則破 隋書何妥傳及通志、冊府「破」並作「陂」,是。
〔二一〕至於魏晉 諸本倒作「晉魏」,據隋書乙。
〔二二〕撰周易講疏三卷 隋書何妥傳及經籍志並作「十三卷」。此「三」上當脫「十」字。
〔二三〕于時漢書學者以蕭包二人為宗匠聚徒教授者數千人 諸本「匠」字作「遠近」二字,隋書卷七五包愷傳作「匠」。按聚徒教授者即蕭、包二人,「遠近」二字無義。此乃「匠」訛為「近」,後人又妄加「遠」字,今據刪改。又隋書「授」下有「著錄」二字,疑北史脫文。
〔二四〕張黑奴 諸本「黑」作「買」,隋書卷七五、通志卷一七四馬光傳作「黑」。張森楷云:「張買奴見齊書卷四四儒林傳,天保中卒,不及仕周,無論于隋。作『買』誤也。」按本書儒林傳序,張買奴與熊安生同受三禮於李鉉,而張黑奴則是熊安生門人(見熊安生傳),二者不是一人。張說是,今據改。
〔二五〕而禮義弘贍 隋書「禮」作「理」,是。
〔二六〕奉敕與劉炫〔等考定後因國子釋奠與炫〕二人論義深挫諸儒 諸本脫「等考定後因國子釋奠,與炫」十一字,據隋書卷七五、通志卷一七四劉焯傳補。
〔二七〕又詔與諸術者修天文律曆 諸本脫「與」字,據隋書卷七五、通志卷一七四劉炫傳補。
〔二八〕撰禮疏一百卷 諸本脫「禮」字,據隋書卷七五、通志一七四褚暉傳補。
〔二九〕救經緩於扶足 諸本「經」作「跌」,隋書卷七五王孝籍傳作「經」。按「經」即雉經,下文「求魯匠之雲梯,則必懸於喬樹之枝」可證。作「跌」誤,今據改。
〔三0〕倚閭之望朝夕傾對 隋書「傾對」作「已勤」。按若已「朝夕傾對」,則何須倚閭而望?作「傾對」顯誤。但「傾對」與「已勤」,音形都不相近,不知從何致誤,今不改。
〔三一〕增耳目之明 諸本「增」訛作「憎」,據隋書改。
〔三二〕方且未刑 殿本及隋書「刑」作「刊」。
北史 八三至九二
列傳 卷七一至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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