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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承後漢書卷八-八家后汉书辑注
謝承後漢書卷八
王閎傳
六六七 〔吳郡〕王閎字選公〔一〕,少為府小吏,慷慨有大節。遷冀州刺史,冀部彊悍,又多豪傑,閎欲厲威,乘傳到州,彈治貪濁。閎性廉剋,不發私書,不交豪傑賓客,號曰「王獨坐」。(孫。王。汪。黃。鈴木)
──晏公類要卷二0 ○ 書鈔卷七二 類聚卷五0 御覽卷二五四 書鈔卷三七
〔一〕 據書鈔卷三七補。又其引作「字公選」,汪輯從之。然書鈔卷七二與晏公類要引同,恐當以「選公」為是。汪文臺又曰:「閎,一作宏。按此非張步傳所見之王閎,亦非王允之弟王宏,何也?蓋此固吳郡人也。」天游按:所謂作「宏」者,指御覽卷二五四所引也。除汪氏所言王譚子名王閎外,王景之父亦名王閎,見范書循吏傳。加此王閎,則東漢有三王閎也。
六六八 吳郡王閎渡錢塘江,遭風船欲覆,閎拔劍斫水,罵伍子胥,水息得濟〔一〕。(孫。王。汪。黃。鈴木)
──類聚卷八 ○ 御覽卷六0 事類賦注卷六
〔一〕 按御覽卷六0、事類賦注卷六、淵海卷四二均作「風息得濟」,恐是。又此條亦見陳本書鈔卷一五八,孔本無。
楊豫傳
六六九 豫祖父惲,封平通侯。惲子會宗坐與臺閣交通,有罪國除,家屬皆徙酒泉郡〔一〕。(孫。王。汪)
──匡謬正俗卷五
〔一〕 顏師古曰:「按班書楊敞傳,其載惲與太僕戴長樂相失,惲與長樂皆免為庶人。惲既失爵位,家居營產業,起室宅,以財自娛。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孫會宗與書諫戒之。惲內懷不伏,報會宗書,辭語不遜。宣帝見而惡之,惲坐腰斬,妻子徙酒泉郡。此惲先入爵位,然後被誅,妻子被徙。據敞傳及豫上書,數說皆同,更無所異,安得有子名會宗,襲爵國除被徙事乎?謝氏既不詳其本,稱引會宗,失於故實。又自載豫上書,與敘事相背,交為矛盾,二三詭錯。」顏說是。又據顏說,謝書當載有楊豫所上之書,然無從徵引其全文,僅殘存於下條。
六七0 豫上書,乞還本土,其辭云:「臣祖父惲,念安社稷,忠不避難,指刺奸臣,實心為國,遂致死徙。」(孫。王。汪)
──匡謬正俗卷五
史循傳
六七一 太醫史循宿禁中,寒疝病發,求火不得,眾人以口更噓其背,至旦遂愈〔一〕。(孫。汪)
──本草綱目卷五二
〔一〕 孫志祖按:「范書鄧訓傳注引東觀記,『史循』作『皮巡』。」四庫館臣輯東觀記即入鄧訓傳。
魏尚傳
六七二 魏尚字文仲,高皇帝時為太史,曉鳥語〔一〕。(孫。汪)
──緯略卷八
〔一〕 此條亦見明何孟春餘冬序錄、余寅同姓名錄,及清周亮工同書。
王奐傳
六七三 奐字子昌〔一〕,河內武德人。明五經,負笈追業。常賃灌園,恥交勢利。為考城令,遷漢陽太守,徵拜議郎,卒。(姚。王。汪。黃)
──范書范冉傳注
〔一〕 孫志祖以為此王奐即范書仇覽傳所言之王奐,與廣漢之王渙異,說見范丹傳注。淵海卷四五注此條當出謝承書范丹傳。
高弘傳
六七四 高弘字伯武,河內山陽人。為琅邪相。〔將〕到官〔一〕,自負笈,單步入界,〔隨路所經之處〕〔二〕,聽探風俗厚薄。(姚。王。汪。黃)
──書鈔卷一三五 ○ 又卷七四 御覽卷七一一
〔一〕 據書鈔卷七四補。
〔二〕 同右。
六七五 弘字伯武,為琅邪(郡)〔相〕〔一〕。〔妻子不歷官舍〕〔二〕,悉出舍中供設付外,冬坐羊皮,夏坐板榻,以桑杯盛漿水。(姚。王。汪。黃)
──書鈔卷三八 ○ 事類賦注卷二五 御覽卷九五五 又卷七五九 書鈔卷一四四
〔一〕 據御覽卷七五九、事類賦注卷二五改。
〔二〕 據御覽卷九五五、事類賦注卷二五補。
盛吉傳
六七六 〔會稽〕盛吉字君達〔一〕,為廷尉,自掌憲,〔常懇惻垂念之〕〔二〕。〔每至冬節〕〔三〕,罪囚當斷,夜省坐狀,其妻執燭,吉持丹筆,夫婦相向垂涕〔而決罪〕〔四〕。(姚。王。汪。黃)
──書鈔卷五三 ○ 又卷一0四 初學記卷一二 又卷二0(二)蒙求集注卷下
〔一〕 據書鈔卷一0四、初學記卷二0補。
〔二〕 據初學記卷一二補。
〔三〕 據初學記卷二0補。書鈔卷一0四作「每至寒節」。
〔四〕 據書鈔卷一0四、初學記卷二0補。又諸引「涕」皆作「泣」。
朱寵傳
六七七 朱寵隱身草澤。(孫。王。汪。黃)
──文選卷三八任彥昇為褚蓁讓代兄襲封表注
六七八 京兆朱寵字仲威〔一〕,為太尉。家貧,食脫粟飯,臥布被,朝廷〔知之〕〔二〕,賜錦被粱肉,皆不敢當,〔臥兼布被〕〔三〕。(姚。王。汪。黃)
──類聚卷四六 ○ 書鈔卷五一 又卷三八 初學記一一 御覽卷二0七 又卷四三一 又卷七0七 又卷八一五 事類賦注卷一0 類聚卷七0 書鈔卷一九
〔一〕 書鈔卷三八作「字仲臧」,誤。
〔二〕 據書鈔卷五一補。
〔三〕 據御覽卷七0七補。
許永傳
六七九 許永字永先〔一〕,為司隸校尉,督師京師。是時閹侍在內,貴幸用勢,永舉法無所迴避,捕治閹侍,京師號曰「許永光日」。於外見怨以宰臣〔二〕,遂見誣譖,當下廷尉。永謂友人曰:「永年當七十,庶幾以忠義致身,未得殲姦臣之首,而先賊受害,何能復入奏對刀筆吏豹狼之口!」遂仰藥而死。(姚。王。汪。黃)
──書鈔卷六一(三)
〔一〕 姚輯作「字永先」,汪輯作「字游光」,且注曰:「原誤永光。」黃輯刪。
〔二〕 諸輯「外」均作「是」。
六八0 靈帝光和中,武庫屋自壞。司隸許(冰)〔永〕上書曰:〔一〕「武庫,禁兵所在,國之禁,為災深也。」(孫。王。汪。黃)
──初學記卷二四 ○ 御覽卷一九一
〔一〕 據汪輯校改。
宣仲傳
六八一 宣仲為長史,民扳留,改曰宜民〔一〕。(姚。王。汪。黃)
──續漢郡國志注
〔一〕 劉劭注:「見李固傳,而志無此改,豈承之妄乎?」又汪文臺曰:「『宜』當作『宣』。」且改「史」為「吏」,屬下句,「長」上補「臨涇」二字。天游按:臨涇乃安定郡治所在。續漢百官志曰:「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則原引不誤,汪輯所改妄矣。
媯皓傳
六八二 吳郡媯皓字元起。父為南郡太守,坐事繫獄。皓懷小石,至公卿(間)〔門〕〔一〕,輒出石,叩頭其上,流血覆面,父(繫)〔遂〕得免〔二〕。(姚。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五 ○ 又卷五一 書鈔卷一六0 事類賦注卷七
〔一〕 據書鈔卷一六0、御覽卷五一、事類賦注卷七改。
〔二〕 同右。又書鈔卷一六0「得免」作「薨」,誤。
六八三 吳郡媯皓字元起,其母至婚家,醉嘔吐,恐食得毒,伏地嘗吐,仰曰:「吐寒耳,非毒也。」(孫。汪。黃)
──御覽卷七四三
六八四 媯皓母灸瘡發膿,皓祝而愈之〔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七四二
〔一〕 「祝」,汪輯以為「吮」之誤,非。周禮卷五瘍醫曰:「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樂。」注曰:「祝當為注,讀如注病之注。注謂附著藥。」故此祝乃皓注藥于其母瘡中之意。
唐約傳
六八五 唐約字仲謙,拜尚書令。約先服事臺閣,閑習舊典,質素密靜。自典樞機,數有直言美策,以稱於上。每作表疏,皆手自書之,不宣於外。處官不言貨利之事,當法不阿所私,京師詠曰:「治身無嫌唐仲謙。」(姚。王。汪。黃)
──書鈔卷五九
龔遂傳
六八六 龔遂字巨卿,拜尚書郎。性敏達,彌縫舊章,深識典故,每入奏事,朝廷所問,應對甚捷〔一〕。桓帝嘉其才,臺閣有疑事,百僚議不決,遂常擬古典,引故事,處當平決,口筆俱著,轉左丞。(姚。王。汪。黃)
──書鈔卷六0 ○ 緯略卷二
〔一〕 陳、俞本作「應時建白」。緯略卷二作「因時捷對」。
六八七 龔遂拜尚書郎,桓帝嘉其才,又見衣服不鮮,左右稱其清儉,賜衣及車馬。
──書鈔卷六0
周樹傳
六八八 樹八辟從事,達於法,善能解煩釋疑。(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三(二)
六八九 辟為從事,刺史孟觀有罪,俾樹作章,陳事序要,得無罪也。(姚。汪)
──御覽卷七三
孔恂傳
六九0 孔恂字巨卿,新淦人。州別駕從事車前舊有屏星,如刺史車曲翳儀式。是時刺史行部,發去日晏,刺史怒,欲去別駕車屏星。恂諫曰:「明使君傳車自發晚,而欲徹去屏屋,毀國舊儀,此不可行。別駕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傳去。刺史追辭謝請,不肯還,於是遂不去屏星。(姚。王。汪。黃)
──續漢輿服志注
賀純傳
六九一 純字仲真,會稽山陰人〔一〕。少為諸生,博極群藝。十辟公府,三舉賢良方正,五徵博士,四公車徵,皆不就。後徵拜議郎,數陳災異,上便宜數百事,多見省納。遷江夏太守。(姚。王。汪。黃)
──范書李固傳注
〔一〕 吳志賀齊傳注引虞預晉書曰:「賀氏本姓慶氏。齊伯父純,儒學有重名,漢安帝時為侍中、江夏太守。去官,與江夏黃瓊廣漢楊厚公車徵,避安帝父孝德皇諱,改為賀氏。」所言賀純即此人也。
張盤傳
六九二 張盤字子〔石〕(固)〔一〕,丹陽人。為廬江太守。尋陽令嘗餉官柑一奩〔二〕,其小男年七歲,□就取一枚與之,盤奪取付外。卒以兩枚與之,盤奪兒柑,鞭卒曰:「何故行賂於吾子?」(姚。王。汪。黃)
──書鈔卷三八 ○ 類聚卷八六 御覽卷九六六(二) 事類賦注卷二七
〔一〕 據類聚卷八六改。又諸引唯御覽卷九六六作「張磐」,與范書同,諸輯均據以作張磐傳。今仍書鈔等之舊,以存異文。
〔二〕 御覽卷九六六其中一引「柑」作「橘」。
六九三 丹陽張盤字子石,以操行清廉見稱。為廬江太守,京師諺曰:「聞清白,張子石。」(姚。王。汪。黃)
──書鈔卷三八
王威傳
六九四 王威為汝南五官掾,太守郭公有罪當徵,怖欲自殺。威抱書自投火中而死,太守得解其罪。(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七
抗徐傳
六九五 抗徐字伯徐,丹陽人。少為郡佐史,有膽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將率之任,特遷長沙太守。(姚。王。汪。黃)
──范書桓帝紀注
高幹傳
六九六 幹字元才,才志弘邈,文武秀出。父躬,蜀郡太守;祖賜,司隸校尉。(姚。王。汪。黃)
──魏志高柔傳注
陰修傳
六九七 南陽陰修為潁川太守,以旌賢擢俊為務。舉五官掾張仲方正,察功曹鍾繇、主簿荀彧、主記掾張禮、賊曹掾杜祐、孝廉荀攸、計吏郭圖為吏,以光國朝。(姚。王。汪。黃)
──魏志鍾繇傳注
六九八 序曰:「陰修敷化二郡,威教克平。」(孫。王。汪。黃)
──文選卷三六王融策秀才文注 ○ 又卷五九沈休文齊安陸昭王碑文注
褚禧傳
六九九 褚禧字叔齊,陳留尉氏人。博聞廣見,聰明智達。(孫。王。汪。黃)
──文選卷五八王仲寶褚淵碑文注
姚俊傳
七00 姚俊尤明圖緯秘奧。(孫。王。汪。黃)
──文選卷一六潘安仁閒居賦注 ○ 又卷四七夏侯孝若東方朔畫贊注
駱俊傳
七0一 俊字孝遠,〔烏傷人〕〔一〕。有文武才幹,少為郡吏,察孝廉,補尚書郎,擢拜陳相。〔人有〕〔產子,厚致米肉,達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駱為名〕〔二〕。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群賊並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養濟百姓,災害不生,歲獲豐稔。後術軍眾飢困,就俊求糧。俊疾惡術,初不應答。術怒,密使〔部曲將張闓陽私行到陳,之俊所。俊往從飲酒,因詐〕(人)殺俊〔三〕。〔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母〕〔四〕。(姚。王。汪。黃)
──吳志駱統傳注 ○ 范書明八王傳注
〔一〕 據范書明八王傳注補。
〔二〕 同右。
〔三〕 據范書明八王傳注改補。
〔四〕 據范書明八王傳注補。
董襲傳
七0二 襲志節慷慨,武毅英烈。(姚。王。汪。黃)
──吳志本傳注
伍孚傳
七0三 孚字德瑜,汝南吳房人。質性剛毅,勇壯好義,力能兼人。(姚。王。汪。黃)
──范書董卓傳注
七0四 伍孚字德瑜,少有大節,為郡門下書佐。其本邑長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郵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諫曰:「君雖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奈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長乎?更乞授他吏。」太守奇而聽之。後大將軍何進辟為東曹屬,稍遷侍中、河南尹、越騎校尉。董卓作亂,百僚震慄。孚著小鎧於朝服,裏挾佩刀,見卓,欲伺便刺殺之。語闋,辭去,卓送至閤中,孚因出刀刺之。卓多力,退卻不中,即收孚。卓曰:「卿欲反耶?」孚大言曰:「汝非吾君,吾非汝臣,何反之有?汝亂國篡主,罪盈惡大。今是吾死日,故來誅姦賊耳,恨不車裂汝於市朝,以謝天下。」遂殺孚〔一〕。(姚。王。汪。黃)
──魏志董卓傳注
〔一〕 裴松之曰:「謝承記孚字及本郡則與瓊同,而致死事乃與孚異也,不知孚為瓊之別名,為別有伍孚也?蓋未詳之。」姚之駰按:「范書孚事見董卓傳,與此略同,但官越騎校尉,非侍中耳。伍瓊則為侍中。當卓欲徙都長安時,瓊與周玭同諫,遂受害。是瓊未死時,卓惡未至貫盈,何遽挾刀欲殺之?自殺瓊後,卓遷都掘陵,罪惡山積,王允、士孫瑞謀誅卓,而孚亦于閤中行刺,則孚與瓊自是兩人,特同郡耳,其同字或誤也。」
傅翻傳
七0五 傅翻字君成〔一〕,轉諫議大夫,天性諒直,數陳讜言。武帝嘉之〔二〕。(孫。王。汪。黃)
──書鈔卷五六 ○ 初學記卷一二 御覽卷二二三
〔一〕 「傅」原誤作「陳」,據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逕改。陳本亦作「傅」。
〔二〕 天游按:王輯據初學記卷一二引,而改「武帝」作「成帝」。孫志祖曰:「武帝疑光武之訛。」孫說是。陳本即作「光武郅壽」,其「郅壽」系衍文。
夏勤傳
七0六 〔九〕江夏(劉)勤字伯〔宗〕〔一〕,家貧,作屩供食。常作一量屨斷,勤置不賣。出行,妻賣以糴米。勤歸炊熟,怪問何所得米,妻以實告,勤責曰:「賣毀物,歉取其直也。」因棄不食。仕至司徒。(孫。王。汪。黃)
──御覽卷六九八
〔一〕 孫志祖按:「夏勤字伯宗,九江壽春人。安帝永初元年,為司徒。東京司徒無江夏劉勤其人,疑即夏勤之訛。」汪文臺亦曰:「
惠氏後漢書補注作九江夏勤事。」故據以改補。
七0七 夏勤從容議論。(孫。王。汪。黃)
──文選卷四六任彥昇王文憲集序注
孟政傳
七0八 孟政字子節,地皇六年,為府丞虞卿書佐。時太守缺,丞視事。毗陵有賊,丞討之,未到縣,道路逢賊,吏卒迸散,政操刀楯與賊相擊,丞得免難,政遂死於路〔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五七
〔一〕 孫志祖曰:「嚴氏元照曰:『案地皇是王莽紀年,謝書不當記前漢事,或其人尚逮東漢之世耳。』」
江漢傳
七0九 江漢字山甫〔一〕,遷丹陽太守。是時大江劇賊余來等劫擊牛渚、丹陽、邊水諸縣居民,毆略良善,經歲為害。漢到郡,會集勁士,修整戰具,鉤鑲刀楯大戟長〈金矛〉弓弩勁兵,轉送承接。余來亟戰失利,遂見梟獲。孝順帝喜其功,賜以劍珮。(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五七
〔一〕 諸輯均作「子甫」,今依宋本御覽作「山甫」。
馬寔傳
七一0 馬寔字伯騫,勤結英雄,所欲交接,負笈荷擔,不遠萬里。山陽王暢未仕時,寔慕〔高〕(嵩)名〔一〕,往見之。屆暢門,投刺,欲不肯見,使從者拒之,云行歷未旋。寔留連,日日往伺之,謂從者曰:「夫孝子事親,行不踰日〔二〕,而至今不歸,非孝子也。欲待與相見,如凶於路,往而不〔反〕(友)〔三〕,哭之以為死交。」暢聞其言,歎息壯志,因執其手,揖引與入。美談畢,請入見母,飲宴定好而別。寔臨退,執暢手訣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免磚瓦之姿,託為丈夫,當建名後載〔四〕,不可為空生徒死之物,穢天壤之間。」(孫。王。汪。黃)
──御覽卷四0七
〔一〕 據汪輯改。
〔二〕 論語里仁篇曰:「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三〕 據汪輯改。
〔四〕 記纂淵海卷四八「後載」作「千載」。
范訓傳
七一一 范訓母亡,以布囊盛土,負以成壙〔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
〔一〕 壙,墓穴也,見廣韻。記纂淵海卷七九其一引作「壙」,一引作「墳」。
司馬均傳
七一二 司馬均字少賓,東萊人〔一〕。(汪)
──汪輯
〔一〕 未詳所出,錄此存疑。
戎良傳
七一三 濟陰戎良字子恭,年十八,為郡門下〔幹〕吏〔一〕。良儀容偉麗,太守諸葛禮使閤里寫書。從者誣良與婢通,〔良〕刳腹,〔二〕引出腸肝,示禮〔赤心〕〔三〕。(孫。王。汪。黃)
──御覽卷四三八 ○ 又卷三七一
〔一〕 據御覽卷三七一補。
〔二〕 同右。
〔三〕 同右。
戴遵傳
七一四 戴遵字子高,富於貲產,輕財好義,賓客常三四百人。時人名之「關東大豪戴子高」。(孫。王。汪。黃)
──御覽卷四七一
楊淮傳
七一五 楊淮字伯川,拜尚書令,存心正直,選舉高妙,能進善疾惡,不爽毫釐。(孫。黃)
──書鈔卷五九
施陽傳
七一六 施陽字季儒,為監軍使,持節乘軒,從左監護騎到江夏郡,關內門,陽殺牛設酒,交臂降服。
──書鈔卷六三
宋登傳
七一七宋〔登〕為潁川太守〔一〕,市無二價,道不拾遺。(孫)
──書鈔卷七五
〔一〕 據陳本補。
鮑季壽傳
七一八鮑季壽為沛相,下民歌曰「神君」。
──書鈔卷七五
趙峻傳
七一九 峻字伯師,下邳(余)〔徐〕人也〔一〕。峻承豐疾世,履貧儉。少喪二親。為邑功曹吏,無車馬,因相出饗,敕諸曹掾吏各自具車,不得共載從行。功曹書佐時召陳常曰:「相除錄進。」峻□直,笈到,立傳學顏氏春秋、魯詩。
──書鈔卷一三九
〔一〕 嚴可均曰:「考四錄堂校刊書鈔本,『余之』作『徐人』。勞笙士讀書雜識卷二據後漢書順帝紀趙峻注云:『峻字伯師,下邳徐人也。』與此正合。『峻』當缺『趙』字。」今據嚴校而改。下文有訛脫。
張免傳
七二0 張免除新豐令,治為三輔第一〔一〕。
──書鈔卷七八
〔一〕 孔本曰出謝志,陳、俞本改作世語。今從孔本,且入謝承書。
劉旦楊魯傳
七二一 劉旦、楊魯並光和中畫手,待詔尚方,畫於鴻都學。
──歷代名畫記卷四
蔣疊傳
七二二 蔣疊為太僕,久居臺閣,明習故事。在九卿位,數言便宜,奏議可觀。
──緯略卷二
殷輝傳
七二三 殷輝字子倫,汝南人。每得甘果,持歸進其母。
──緯略卷六
董昆傳
七二四 董昆字文通〔一〕,初為司農帑丞,得遷鉅鹿太守,載三車錢穀,所出給見在券,薛臣自隨。論者咸為主內實貪穢,外求虛名,連車重載,此必不空。詔書后覆大司農帑藏錢穀,前主者有出入。徵見昆,討板悉載三車蒯,諸宮無它物。章帝嘉之,擢為楚郡太守。
──書鈔卷一三九
〔一〕 嚴可均曰:「案范書無此人。惟本鈔七十九孝廉篇引會稽先賢讚有『董昆字文通』五字,亦未嘗無其人也。但原鈔文理舛誤甚多,無從校改。」
商仁傳
七二五 商仁字季卿,徵拜大鴻臚卿,以年老乞骸骨,詔賜斗酒米帛,若經傳有疑,使小黃門就問之。
──職官分紀卷二0 ○ 錦繡萬花谷後集卷一一
張禹傳
七二六 張禹少作公府吏〔一〕,給廷尉為北曹史,每斷法決處事執平,為京師所稱。明帝以其達法理,有張釋之之風,起拜廷尉。
──職官分紀卷一九
〔一〕 按范書張禹傳,禹明帝時官至揚州刺史,不聞拜為廷尉,此當別一張禹也。翰苑新書前集卷二二作「強禹」。
張諛傳
七二七 張諛少修志節,性聰明,有令才,鄉曲稱曰「神人」。除尚書侍郎左丞,朝賀陛見,進對威儀,辭言辯達,帝深奇之,特拜東海相。
──職官分紀卷八
東夷列傳
七二八 三韓俗以臘日,家家祭祀,俗云「臘鼓鳴,春草生」也。(孫。王。汪)
──御覽卷三三
散句
七二九 佛以癸丑七月十五日寄生於淨住國摩耶夫人腹中,至周莊王十年甲寅四月八日〔始〕生〔一〕。(姚。王。汪。黃)
──歲華紀麗卷三 ○ 路史發揮卷三注
〔一〕 據路史發揮卷三注補。又其注曰:「然莊王十年乃甲午,又非甲寅,甲寅又後二十年。此則腐儒習于妄說,屬意牽合,而不知所考者。蓋釋之徒欲蔑老子化胡之語,故推而上之于昭王之時。老者又能以其道勝,復為推曰老子以商王陽甲庚申之歲,降于玄妙之胎。紛紜誕妄,不可殫紀。」
七三0 銅人翁仲,翁仲其名也。(孫。王。汪。黃)
──史記秦始皇本紀索隱
七三一 莽時有奇士巨毋霸,臥則枕鼓,以鐵箸食。(孫。王。汪。黃)
──御覽卷七六0
七三二 王公位二千石〔一〕,奕世相襲。(孫。王。汪。黃)
──文選卷五左太沖吳都賦注 ○ 又卷六左太沖魏都賦注
〔一〕 文選卷六魏都賦注作「王翁」。
七三三 西夷蠢動,姦雄棋跱。(孫。王。汪。黃)
──文選卷二0潘安仁關中詩注
七三四 士庶流宕他州異境〔一〕。(王。汪。黃)
──文選卷四五皇甫士安三都賦序注 ○ 又卷三五張景陽七命注
〔一〕 文選卷三五七命注此句出「謝忱後漢書序」。
七三五 威令神行,征艾朔士。(孫。王。黃)
──文選卷五九沈休文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
七三六 免歸田里〔一〕。
──書鈔卷三二
〔一〕 按范書和帝紀,永元元年冬十月令郡國弛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或書鈔所引四字,系謝承書和帝紀之文。
七三七 紫綬〔一〕。
──書敘指南卷一
〔一〕 其注曰:「上謝承書周飭。」按范書無周飭,疑「飭」字有誤,俟考,亦暫入散句。
序傳
七三八 承父嬰〔一〕,為尚書侍郎,服事丹墀,彌綸舊章。〔每讀高祖及光武之後將相名臣〕〔二〕,〔佐國翊治,謇諤諫爭,諸節隱逸,儒林徵聘〕〔三〕,策文通訓,條在宮禁〔四〕,秘於有閣,(為)〔唯〕承臺郎升復道取〔急〕〔五〕,得為開覽,其餘他官,莫敢闞闟者也。(姚。王。汪。黃)
──書鈔卷六0 0 文選卷二四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
〔一〕 王謨按:「吳志『謝夫人,會稽山陰人也。父煛,漢尚書郎、徐令』。『煛子承撰後漢書』云云。則文選注所引謝承書『承父嬰為尚書侍郎』,即謝煛也。但謝書本文應自稱承父嬰,若出後人纂輯,自應改稱謝煛。注『嬰,作煛』。姚本仍作『承父嬰』,且竟忘其為謝承父,而別引承宮以承為姓,又疑以承父為複姓,胥失之矣。茲特訂正。」又翁注困學紀聞引閻若璩按曰:「嬰當作煛。」而盧弼曰:「官本『煛』作『煛』。沈家本曰:『作煛是。廣韻二十八梗,煛俱永切,火也。』」
〔二〕 據文選卷二四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補。
〔三〕 據職官分紀卷八補。
〔四〕 文選卷二四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宮禁」作「南宮」。
〔五〕 據文選卷二四陸士衡答賈長淵詩注改補。
七三九 煛幼以仁孝為行,明達有令才。煛弟貞,履蹈法度,篤學尚義。舉孝廉,建昌長,卒官。(孫。王。汪)
──吳志謝夫人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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