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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觀漢記卷九-東觀漢記校注
東觀漢記卷九
傳四
李通〔一〕
齊武王常殺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過通,乃買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時病臥,因持上手得刀。通異之,乃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備不虞耳。」〔三〕
書鈔卷一二三
王莽前隊大夫誅謀反者,〔四〕李次元聞事發覺,被馬欲出。〔五〕馬駕在轅中,惶遽著鞍上馬,出門顧見車方自覺,乃止。
御覽卷四六九
李通娶寧平公主。〔六〕為大司空。〔七〕通性謙恭,常避權勢,謝病不視事。
御覽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經術短淺,智能空薄。」〔八〕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及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
御覽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
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李通傳李賢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申屠臣」,本書光武帝紀作「公孫臣」。
〔三〕 「以備不虞耳」,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三引作「齊武王嘗殺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軼數請,上乃強見之。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倉卒時以備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與范曄後漢書李通傳李賢注所引續漢書全同,疑陳本書鈔此段文字係抄自續漢書。姚本、聚珍本所輯皆本陳本書鈔,僅一二字歧異。
〔四〕 「前隊大夫」,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光武與李通「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李賢注云:「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
〔五〕 「出」,御覽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寧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為大司空」,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七年五月,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能空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曄後漢書李通傳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黃嗣」。李賢注云:「東觀記『黃』字作『箕』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晨
晨曾祖父隆,揚州刺史,祖父勳,交阯刺史。
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頗加恥辱。上稱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詐,將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為請,得免。
范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鄧晨,〔一〕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二〕晨終無恨色。
御覽卷四八三
光武微時與鄧晨觀讖,云「劉秀當為天子」。或言「國師公劉秀當之」。〔三〕光武曰:「安知非僕乎?」建武三年,上徵鄧晨還京師,數讌見,說故舊平生為忻樂。晨從容謂帝曰:「僕竟辨之。」帝大笑。
御覽卷三九一
鄧晨為陳留郡,〔四〕興鴻郤陂,〔五〕益地數千頃,溉郡稻,常以豐熟,兼流給他郡。
書鈔卷三九
〔一〕 「鄧晨」,字偉卿,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鄧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語。
〔三〕 「國師公劉秀」,漢書劉歆傳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云。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顏師古注引應劭云:「河圖赤伏符云:『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四〕 「為陳留郡」,即為陳留郡太守。據范曄後漢書鄧晨傳,晨未曾為陳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當作「為汝南郡」,下云晨興鴻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內,可為確證。
〔五〕 「鴻郤陂」,原作「鴻都陂」,誤。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鄧晨傳云:建武十三年,為汝南太守,「興鴻郤坡數千頃田」。鴻郤坡為武帝時開鑿,引淮水為坡灌田,位於汝南郡慎陽、新息間。成帝時,關東大水,陂溢為害,翟方進為丞相,奏罷之。
來歙
來歙,〔一〕字君叔,南陽新野人也。父沖。〔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獨勞苦。」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
御覽卷二四三
來歙,字君叔,南陽人也。建武五年,持節送馬援,奉璽書於隗囂。囂遣子恂隨入侍。時山東略定,帝謀西收囂兵,〔六〕與俱伐蜀。囂將王元說囂,故狐疑不決。〔七〕歙素剛直,遂發憤責之曰:「國家以公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至意。足下推忠誠,〔八〕遣伯春委質,〔九〕是君臣父子信也。〔一0〕今乃欲從佞惑之言,為族滅之計,叛主負子,違背忠信。吉凶之決,在於今日。」因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節就車而去。
御覽卷七七八
上聞得略陽,〔一一〕甚悅。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陽囂所依阻,心腹已壞,則制其支體易也。
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囂圍來歙於略陽,世祖詔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陳倉,〔一四〕分部而進者也。」
水經注卷一七
上大發關東兵,自將上隴,隗囂眾潰走,圍解。於是置酒高會,勞賜諸將,來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疋。〔一五〕
御覽卷三0七
光武使來歙監諸將。〔一六〕
御覽卷二四0
來歙征公孫述,〔一七〕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
御覽卷三三二
隗囂破後,有五谿六種寇侵,見便鈔掠,退阻營塹。來歙乃大治攻具衝車度塹,遂與五谿戰,大破之。
御覽卷三三六
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一八〕破之,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馳告蓋延。延見歙,伏悲不能仰視。〔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泣涕乎!」延收淚強起,受所誡。歙自書表,投筆抽刃而死。
御覽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二一〕
范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一〕 「來歙」,范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父沖」,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父仲。」李賢注云:「東觀記『仲』作『沖』。」此句即據李賢注增補。
〔三〕 「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 「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原無下一「上」字,今據御覽卷六九五引增補。此二句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見歙,與之大歡」。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來歙與劉嘉俱詣洛陽,世祖見歙,與之大歡」。姚本、聚珍本即據陳本書鈔輯錄。
〔五〕 「所」,原脫,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九五、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衣」,御覽卷六九五引作「賜」。
〔六〕 「收」,原誤作「牧」,聚珍本作「收」,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七〕 「狐疑」,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推」,原誤作「擁」,聚珍本作「推」,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九〕 「遣伯春委質」,此句原脫誤為「眷委質」。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質」,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聞得略陽」,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八年春,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遵道病還,分遣精兵隨歙,合二千餘人,伐山開道,從番須、回中徑至略陽,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囂大驚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賢即引「上聞得略陽」云云作注。此句上聚珍本有「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因保其城」二句,係據范書增補。
〔一二〕「桃花水」,漢書溝洫志載杜欽言治河之策,有「來春桃花水盛」之語,顏師古注云:「月令『仲春之月,桃始華』。蓋桃方華時,既有雨水,川谷冰泮,眾流猥集,波瀾盛長,故謂之桃華水耳。而韓詩傳云『三月桃華水』。」
〔一三〕船槃」,後漢書來歙傳王先謙集解所載沈欽韓說引作「松槃」,並注云:「『松槃』,或作『船槃』,疑『轉般』之誤。」
〔一四〕「郁夷、陳倉」,四庫全書考證云:「按司馬書郡國志右扶風有陳倉,無郁夷,蓋東漢時省。」
〔一五〕「賜歙妻縑千疋」,「妻」字原脫,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引亦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異。
〔一六〕「光武使來歙監諸將」,據范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光武帝發關東兵解略陽之圍後,「勞賜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匹。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一七〕「來歙征公孫述」,姚本、聚珍本無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選兵馬,儲積資糧」二句。按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歙因上書曰:『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蕩,則述智計窮矣。宜益選兵馬,儲積資糧。……』帝然之。於是大轉糧運。」其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云云二句係撮取范書大意增補。
〔一八〕「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伏悲」,類聚卷三五、御覽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范曄後漢書來歙傳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侯」。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宜西鄉侯』。」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鄧禹
鄧禹,〔一〕字仲華,南陽新野人。〔二〕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時上亦遊學京師,禹年雖幼,而見上知非常人,遂相親附。〔三〕
御覽卷三八四
鄧禹,字仲華,南陽人也。更始既至雒陽,以世祖為大司馬,使安集河北。禹聞之,自南陽發,北徑渡河,追至鄴謁,上見之甚驩,謂曰:「我得拜除長吏。生遠來,寧欲仕耶?」禹曰:「不願也。」
文選卷二五劉琨重贈盧諶李善注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於鄴。上欣其至。禹進說曰:「更始雖都關西,今山東未安,赤眉、青犢之屬,動以萬數,三輔假號,往往群聚。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聽斷,〔六〕諸將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財幣,爭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慮遠圖,欲尊主安民者。明公雖建蕃輔之功,〔八〕猶恐無所成立。〔九〕於今之計,莫如攬延英雄,〔一0〕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以公而慮天下,不足定也。」上大悅,因令左右號禹曰鄧將軍,常宿止於中,與定計議。
御覽卷四六一
上至廣阿,〔一一〕止城門樓上,披輿地圖,指示鄧禹曰:「天下郡國如是,我乃始得一處,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
類聚卷六三
上破邯鄲,誅王郎,欲北發突騎。禹曰:「吳漢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以禹為知人。〔一三〕
書鈔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鄧禹為大司徒。制曰:〔一四〕「前將軍鄧禹,〔一五〕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門人日以親。』〔一六〕封禹為酇侯。」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長安,鄧禹乘勝獨克,而師行有紀,皆望風相攜以迎降者,日以千數,〔一七〕眾號百萬
類聚卷五九
鄧禹為司徒,討赤眉,不以時進,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堯也;赤眉,桀也。今長安飢民。孰不延望?」
御覽卷二0七
自馮愔反後,〔一九〕鄧禹威稍損,又乏食。赤眉還入長安,鄧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藻菜。〔二0〕帝乃徵禹還,敕曰:「赤眉無穀,〔二一〕自當來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諸將憂也。」〔二三〕
御覽卷三五
鄧禹與赤眉戰,赤眉佯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二四〕以豆覆其上。兵士飢,爭取之。赤眉引還擊之,軍潰亂。時百姓饑,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斷隔,委輸不至,軍士悉以菓實為糧。
御覽卷四八六
鄧禹攻赤眉,輒不利,吏士散亡盡,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雒陽。〔二五〕
書鈔卷一一七
建武中,鄧禹罷三公,〔二六〕以列侯就第,位特進。〔二七〕
書鈔卷五二
鄧禹,右將軍官罷,以特進奉朝請。〔二八〕
御覽卷二四三
鄧禹篤於經書,教學子孫。
書鈔卷九七
鄧禹,字仲華,以元功拜太傅。進見東向,甚見尊寵。〔二九〕
御覽卷二0六
序曰:賢駿思聖主,風雲從龍武,自然之應也。鄧禹以弱冠睹廢興之兆,嬴糧策馬,以追世祖,遂信竹帛之願,〔三0〕建社稷之謀,襲蕭何之爵位,可謂材難矣。受命之初,躬率六師。中興治定,勒號泰山。聖上繼體,立師傅,位三公,功德之極,而禹兼之。易稱「利見大人」,詩有「自求多福」,其禹之謂與?〔三一〕
史略卷三
〔一〕 「鄧禹」,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南陽新野人」,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引云:「鄧禹、吳漢並南陽人。」
〔三〕 「遂相親附」,此句下原有「及漢兵起,即策杖北渡,追及上於鄴」三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四〕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此句至「上欣其至」諸句與上條內容重複,因文字出入較多,未作刪削。
〔五〕 「杖策北渡」,書鈔卷一一引,僅有此四字。
〔六〕 「不」,原無此字,依文義當有。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七〕 「屈」,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姚本、聚珍本作「崛」,類聚卷二五引同。按二字通。
〔八〕 「建」,原脫,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五引亦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九〕 「成立」,原脫,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五引亦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一0〕「攬延」,類聚卷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延攬」,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
〔一一〕「上至廣阿」,王郎起兵,光武帝擊王郎,鄧禹從至廣阿。
〔一二〕「何也」,此據書鈔卷九六、玉海卷一六四亦引,字句簡略。此條文義未完,據范曄後漢書鄧禹傳,禹對曰:「方今海內殽亂,人思明君,猶赤子之慕慈母。古之興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
〔一三〕「上以禹為知人」,此條姚本作「鄧禹破邯鄲,誅王郎,有智謀,諸將鮮及」,聚珍本同,惟無「鄧」字。按二本及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三所引輯錄,而余所據乃孔廣陶校注本。孔本引云:「東觀漢記鄧禹傳:上破邯鄲」云云,可證此段文字當入鄧禹傳。御覽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東觀漢記亦有相類內容,字句較詳,聚珍本置入吳漢傳,與范曄後漢書吳漢傳相契合。今以書鈔所引入鄧禹傳,而以御覽所引入吳漢傳。書鈔所引原無「上以禹為知人」一句,今據御覽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增補。
〔一四〕「制曰」,文選卷五八王儉褚淵碑文李善注引作「策曰」。
〔一五〕「前將軍鄧禹」,此下四句原無,文選卷五八王儉褚淵碑文李善注引云:「前將軍鄧禹,與朕謀謨帷幄。」又卷四三丘遲與陳伯之書李善注引云:「詔鄧禹曰:『將軍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書鈔卷一三引云:「謀出帷幄,決勝千里。」今據各書所引增補。
〔一六〕「門人日以親」,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回年二十九,髮盡白,蚤死。孔子哭之慟,曰:『自吾有回,門人益親。』」
〔一七〕「日」,原脫,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
〔一八〕「光武敕曰,司徒」,原脫「敕曰司」三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禹傳同,今據增補。建武元年九月,赤眉入長安,三輔降鄧禹者日以千數,禹眾號稱百萬,諸將勸禹徑攻長安。禹認為赤眉新拔長安,財富充實,銳不可當。他主張休兵上郡、北地、安定三郡,養精蓄銳,以待時機。於是禹引兵北去。光武帝以關中未定,禹久不進兵,遂有此敕,促禹進兵。事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
〔一九〕「自馮愔反後,」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九六五引有,今據增補。光武帝下敕促禹進兵攻長安赤眉,禹不聽,仍欲休兵北方。遣馮愔、宗歆守栒邑,二人爭權相攻,愔殺歆反禹。事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
〔二0〕「藻菜」,書鈔卷一五六引作「桑葉」,御覽卷九六五、事類賦卷二六引作「棗葉」。
〔二一〕「赤眉無穀」,「穀」字下御覽卷六四九引有「食」字。
〔二二〕「吾折箠笞之」,「箠」字下書鈔卷一四引有「以」字。
〔二三〕「非諸將憂也」,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赤眉復還入長安,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棗菜。帝乃徵禹還,敕曰:『赤眉無穀,自當來東,吾折捶笞之,非諸將憂也。無得復妄進兵。』」文字與此大同小異。
〔二四〕「車皆載土」,原脫「車」字,御覽卷八四一引有,今據增補。此下二句聚珍本引作「皆載赤豆覆其上」,「載」下脫「土」字。
〔二五〕「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雒陽」,「禹」字下原衍「強」字,姚本、聚珍本無,御覽卷三00引亦無此字,今據刪。「還」字原無,御覽卷三00引有,今據增補。「雒陽」,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三00引亦作「雒陽」。按二字誤,當作「宜陽」,范曄後漢書鄧禹傳、馮異傳皆作「宜陽」。
〔二六〕「鄧禹罷三公」,因與赤眉戰敗,罷大司徒官,事在建武三年閏正月。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二七〕「位特進」,此條御覽卷二四三引作「建武中,鄧禹失司徒,特進奉朝請」。
〔二八〕「以特進奉朝請」,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建武「三年春,與車騎將軍鄧弘擊赤眉,遂為所敗,眾皆死散。事在馮異傳。獨與二十四騎還詣宜陽,謝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歸侯印綬。數月,拜右將軍。……十三年,天下平定,諸臣皆增戶邑,定封禹為高密侯,……其後左右將軍官罷,以特進奉朝請」。
〔二九〕「甚見尊寵」,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范曄後漢書鄧禹傳云:「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甚見尊寵。」
〔三0〕「信」,與「伸」字通。
〔三一〕「其禹之謂與」,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
鄧訓
鄧訓,〔一〕字平叔,謙恕下士,無貴賤見之如舊,朋友子往來門內,視之如子,有過加鞭扑之教。太醫皮巡從獵上林還,暮宿殿門下,寒疝病發。時訓直事,聞巡聲,起往問之,巡曰:「冀得火以熨背。」訓身至太官門為求火,不得,乃以口噓其背,復呼同廬郎共更噓,至朝遂愈也。〔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字平叔,永平中,治滹沲、石臼河,從都廬至羊腸倉,欲令通漕。太原吏民苦轉運,所經三百八十九隘,前後沒溺死者不可勝筭。建初三年,拜訓謁者,使監領其事,更用驢輦,歲省億萬計,活徒士數千人。
御覽卷三九六
鄧訓嘗將黎陽營兵屯狐奴,〔三〕後遷護烏桓校尉,〔四〕黎陽營故吏皆戀慕,〔五〕故吏最貧羸者舉國,念訓嘗所服藥北州少乏,〔六〕又知訓好青泥封書,從黎陽步推鹿車於雒陽市藥,還過趙國易陽,〔七〕並載青泥一襆,〔八〕至上谷遺訓。其得人心如是。〔九〕
御覽卷六0六
鄧訓為護烏桓校尉,吏士常大病瘧,〔一0〕轉易至數十人。訓身煮湯藥,〔一一〕咸得平愈。其無妻者,為適配偶。
御覽卷九八四
訓坐私與扈通書,免歸。燕人思慕,為之作歌。〔一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拜張掖太守,〔一三〕以身率下,河西改俗,鄰郡則之。
書鈔卷七五
訓為護羌校尉,時迷吾子迷唐,別與武威種羌合兵萬騎,來至塞下,未敢攻訓,先欲脅月氏胡。訓擁衛諸故,令不得戰。〔一四〕
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訓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鴈谷。〔一五〕
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李賢注
鄧訓為護羌校尉,乃發湟中六千人,〔一六〕令長史任尚將之,縫革為舡,乃置於〈竹渒〉上以渡河,掩擊胡羌盧落大豪,〔一七〕多有斬獲。
書鈔卷一三七
鄧訓為護羌校尉,諸胡皆喜。羌俗,恥病死,每病臨困,輒持刀以自刺。訓聞有困病者,輒拘持束縛,〔一八〕不與兵刃,使醫藥療治,愈者非一,〔一九〕小大莫不感悅。〔二0〕訓病卒,〔二一〕吏民羌胡愛惜,旦夕臨者數千人,〔二二〕或以刀自割,又刺殺犬馬牛羊,曰:「鄧使君已死,我曹皆死耳。」前烏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以空城郭。家家立祠,〔二三〕每有病,輒禱求福。
書鈔卷六一
〔一〕 「鄧訓」,此下二句原僅有「訓」字,依東觀漢記體例,傳首當有此二句。訓為鄧禹第六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
〔二〕 「至朝遂愈也」,此條御覽卷七二二亦引,文字微異。
〔三〕 「鄧訓嘗將黎陽營兵屯狐奴」,「狐奴」二字范曄後漢書鄧訓傳同。聚珍本作「漁陽」,御覽卷七四引同。此句下聚珍本有「為幽部所歸」一句,與范書一致。范書李賢注云:「漢官儀曰:『中興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狐奴,縣,屬漁陽郡也。」
〔四〕 「後遷護烏桓校尉」,建初六年,鄧訓遷護烏桓校尉。
〔五〕 「黎陽營故吏皆戀慕」,此句原無「營故吏皆戀慕」六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七四引亦有,惟「營」字誤作「宮」,今據增補。
〔六〕 「念」,原作「志」,姚本、聚珍本作「念」,翰苑新書卷六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作「念」,今從改。
〔七〕 「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翰苑新書卷六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八〕 「襆」,姚本、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同。按此字當作「墣」。說文云:「墣,塊也。」
〔九〕 「其得人心如是」,此條書鈔卷一0四、記纂淵海卷八三、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八、翰苑新書卷六五亦引,字句簡略。
〔一0〕「常」,姚本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亦同。聚珍本作「嘗」,御覽卷七四三引同。按二字通。
〔一一〕「訓身煮湯藥」,「身」字下姚本、聚珍本有「為」字,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李賢注引同。「煮」字御覽卷七四三引作「主」。
〔一二〕「為之作歌」,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建初「八年,舞陰公主子梁扈有罪,訓坐私與扈通書,徵免歸閭里」。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燕人思慕,為之作歌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輯錄。
〔一三〕「鄧訓拜張掖太守」,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元和三年,盧水胡反畔,以訓為謁者,乘傳到武威,拜張掖太守。」
〔一四〕「令不得戰」,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章和二年,護羌校尉張紆誘誅燒當種羌迷吾等,由是諸羌大怒,謀欲報怨,朝廷憂之。公卿舉訓代紆為校尉。諸羌激忿,遂相與解仇結婚,交質盟詛,眾四萬餘人,期冰合度河攻訓。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內,勝兵者二三千騎,皆勇健富彊,每與羌戰,常以少制多。雖首尾兩端,漢亦時收其用。時迷吾子迷唐,別與武威種羌合兵萬騎,來至塞下,未敢攻訓,先欲脅月氏胡。訓擁衛稽故,令不得戰。」李賢注云:「『稽故』謂稽留事故也。東觀記『稽故』字作『諸故』也。」此條即據范書和李賢注輯錄。字句雖然未必盡與東觀漢記相符,但不會相去甚遠。
〔一五〕「出塞掩擊迷唐於鴈谷」,范曄後漢書鄧訓傳云:訓「賞賂諸羌種,使相招誘。迷唐伯父號吾乃將其母及種人八百戶,自塞外來降。訓因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寫谷。」李賢注云:「東觀記『寫』作『鴈』。」是東觀漢記載訓發湟中兵掩擊迷唐事。此條即據李賢注所引,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一六〕「乃發湟中六千人」,鄧訓先發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掩擊迷唐於鴈谷,迷唐眾悉敗散。春天,迷唐欲歸故地,訓又發湟中六千人擊之。事詳范曄後漢書鄧訓傳。「湟中」二字原誤作「湟內」,姚本、聚珍本作「湟中」,今據改。
〔一七〕「胡羌」,書鈔卷一一六引作「諸羌」,御覽卷七六九引作「明羌」。按任尚所擊者為迷唐種羌,以及隨從迷唐的小種羌,並沒有擊胡。此二字當以書鈔卷一一六所引為是。
〔一八〕「束縛」,御覽卷二四二引作「纏束」。
〔一九〕「愈者非一」,此句書鈔卷三九引作「差者甚多」。
〔二0〕「小大」,書鈔卷三五引作「大小」。
〔二一〕「訓病卒」,此句上御覽卷二四二引有「及」字。
〔二二〕「旦夕臨者數千人」,「者」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日」字。
〔二三〕「家家立祠」,此下三句原無,書鈔卷三九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家家為立祠,每有疾病,輒禱請之,求福也」。
鄧鴻〔一〕
永平六年,〔二〕鄧鴻行車騎將軍,位在九卿上,絕坐。
書鈔卷六四
〔一〕 「鄧鴻」,鄧禹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禹傳附載其事。
〔二〕 「永元六年」,當作「永平六年」。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元年,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北擊匈奴,鄧鴻則出稒陽塞,與憲相佐,時鴻為度遼將軍。六年,南單于安國從弟子侯逢反漢出塞,九月,以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等率兵擊討。七年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下獄死。鄧禹傳載鄧鴻事云:「肅宗時,為度遼將軍。永元中,與大將軍竇憲俱出擊匈奴,有功,徵行車騎將軍。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嶽死。」亦可證「永元」二字是。
鄧陟
鄧陟,〔一〕字昭伯。〔二〕鄧訓五子,〔三〕及女弟為貴人,立為皇后,〔四〕陟三遷虎賁中郎將。延平元年,拜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始自陟也。〔五〕
類聚卷四七
鄧陟兄弟常居禁中,〔六〕陟謙退,不欲久在內,連求還第,太后乃許。
御覽卷四二三
永初元年,以定策增封鄧陟三千戶。〔七〕讓不獲,遂逃避使者,〔八〕間闕上疏,自陳情焉。〔九〕
書鈔卷四八
殤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統,車騎將軍鄧陟定策禁中,〔一0〕封陟為上蔡侯。〔一一〕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鄧陟」,鄧訓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陟」字原作「騭」,范書鄧騭傳李賢注云:「東觀記『騭』作『陟』。」通鑑卷四八胡三省注引此注同,今據改。書鈔卷四八引亦作「陟」。
〔二〕 「字昭伯」,原誤作「字昭明」,姚本、聚珍本作「字昭伯」,御覽卷二四三引亦作「字昭伯」,與范曄後漢書鄧騭傳同,今據校正。
〔三〕 「鄧訓五子」,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七0引,今據增補。
〔四〕 「立為皇后」,即和熹皇后。
〔五〕 「儀同三司始自陟也」,此條書鈔卷五二、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六〕 「陟」,原作「騭」,此條下同。「弟」,原脫,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鄧騭傳同,今據增補。
〔七〕 「以定策增封鄧陟三千戶」,「陟」字下姚本有「等」字,類聚卷二一、御覽卷四二四引同。殤帝卒,鄧太后與陟等定策立安帝。
〔八〕 「避」,原脫,姚本有,類聚卷二一,御覽卷二0一、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間闕上疏,自陳情焉」,此二句姚本作「閉關上疏自陳」,類聚卷二一引同。按「間闕」二字當作「間關詣闕」。范曄後漢書鄧騭傳云:「騭等辭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間關詣闕,上疏自陳。」
〔一0〕「陟」,原作「騭」,此條下同。
〔一一〕「封陟為上蔡侯」,聚珍本將此條與上條連綴為「殤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統,陟定策禁中,封陟為上蔡侯,增封三千戶,讓不獲,遂逃避使者,間關上疏自陳」。
鄧悝
鄧俚,〔一〕字叔昭。安帝即位,拜悝城門校尉。自延平之初,以國新遭大憂,故悝兄弟率常在中供養兩宮,比上疏自陳:「愚闇糞朽,幸得遭值明盛,兄弟充列顯位,並侍帷幄,豫聞政事,無拾遺一言之助,以補萬分,而久在禁省,日月益長,罪責日深,唯陛下哀憐。」
御覽卷五一五
〔一〕 「鄧悝」,鄧訓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訓傳略載其事。
鄧弘
鄧弘,〔一〕字叔紀。和熹后兄也。〔二〕天資喜學,〔三〕師事劉述,常在師門,布衣徒行,講誦孜孜。奴醉,擊長壽亭長,亭長將詣第白之。弘即見亭長,賞錢五千,厲聲曰:「健直當然。」〔四〕異日,奴復與宮中衛士忿爭,〔五〕衛士歐箠奴,〔六〕弘聞,〔七〕復賞五千。〔八〕
御覽卷五00
鄧弘收恤故舊,無所失,父所厚同郡郎中王臨,年老貧乏,弘常居業給足,乞與衣裘輿馬,施之終竟。
御覽卷四七六
鄧弘薨,有司復請加謚曰昭成君,發五校輕車騎士為陳,至葬所,所施皆如霍光故事,皇太后但令門生輓送。〔九〕
御覽卷五五四
〔一〕 「鄧弘」,鄧訓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二〕 「和熹后兄也」,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七引,今據增補。
〔三〕 「天資喜學」,此下五句原無,書鈔卷九八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所不同者,「天資喜學」句下增入「年十五治歐陽尚書」一句,此句係取自書鈔卷九八所引劉弘事。
〔四〕 「厲聲曰,健直當然」,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三七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作「勵之曰,直健當然」。從文義來看,「勵之」二字是。
〔五〕 「忿」,類聚卷三五引作「怒」。
〔六〕 「歐」,與「毆」字通。
〔七〕 「弘聞」,原誤作「引問」,聚珍本作「弘聞」,類聚卷三五引同,今據校正。
〔八〕 「復賞五千」,此句聚珍本作「又與五千」,類聚卷三五引同。
〔九〕 「皇太后但令門生輓送」,「但令」二字原誤作「皆曰」,今據聚珍本改。按范曄後漢書鄧騭傳云:弘卒,「將葬,有司復奏發五營輕車騎士,禮儀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據此,此句似當作「皇太后皆不聽,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御覽卷五五四所引「皆」下脫「不聽,但」三字,「曰」乃「白」字之訛,其下又脫「蓋雙騎」三字。聚珍本乃據文義校改。
鄧閶
鄧閶,〔一〕字季昭,遷黃門侍郎。于時國家每有災異水旱,閶側身暴露,憂懼〈焦頁〉〈卒頁〉,形於顏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漢興以來,為外戚儀表。〔二〕
初學記卷一二
鄧太后報鄧閶曰:「長歸冥冥,〔三〕往而不反。」
初學卷二一曹植三良詩李善注
鄧閶,字季昭,拜侍中,出則陪乘,入侍左右,忠言善謀,先納善聖法誡臣輔之言,〔四〕朝夕獻納,雖得于上,身在親近,不敢自恃,敬之心彌篤。〔五〕
書鈔卷五八
鄧氏自中興後,〔六〕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餘侍中、大夫、郎、謁者,不可勝數,東京莫與為比。〔七〕
御覽卷四七0
〔一〕 「鄧閶」,鄧訓第五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二〕 「為外戚儀表」,此條御覽卷二二一亦引,僅個別字歧異。
〔三〕 「長歸冥冥」,鄧閶卒於安帝元初五年,見范曄後漢書鄧騭傳。
〔四〕 「先納善聖法誡臣輔之言」,此句有脫誤。姚本、聚珍本作「先納聖善匡輔之言」。聚珍本注云:「此八字晏殊類要作『皆先聖法象臣輔之言』。」
〔五〕 「敬之心彌篤」,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兢兢之心彌篤固也」。
〔六〕 「鄧氏自中興後」,此句上原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鄧訓五子,及女弟為貴人,立為皇后,騭三遷虎賁中郎將,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同三封始自騭也。」末句「同三」二字當作「儀同三司」。此段文字應為鄧陟傳中內容,今刪去。
〔七〕 「東京莫與為比」,此係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亦引,字句較略。
鄧豹
鄧豹,〔一〕字伯庠,遷大匠,工無虛張之繕,徒無飢寒之色。
書鈔卷五四
〔一〕 「鄧豹」,鄧陟從弟,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略載其事。
鄧遵
鄧遵,〔一〕元初中,〔二〕遷度遼將軍,討擊羌虜,斬首八百餘級,得鎧弩刀矛戟楯匕首二三千枚。〔三〕
御覽卷三三九
鄧遵破匈奴,得釜鑊二三千枚。
御覽七五七
鄧遵破匈奴,得劍匕首二三千枚。〔四〕
御覽卷三四六
鄧遵破諸羌,〔五〕詔賜鄧遵金剛鮮卑緄帶一具,〔六〕虎頭鞶囊一,〔七〕金錯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環橫刀、金錯屈尺八佩刀各一,金蚩尤辟兵鉤一。〔八〕
御覽卷三四五
〔一〕 「鄧遵」,鄧陟從弟,范曄後漢書卷一六鄧騭傳、卷八七西羌傳等篇略載其事。
〔二〕 「元初」,原作「永初」,聚珍本作「元初」,今據改。據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三年,鄧遵率南匈奴擊先零羌,此役遵為度遼將軍。
〔三〕 「戟楯」,聚珍本作「戰楯」。按「戟楯」二字是。
〔四〕 「得劍匕首二三千枚」,此句書鈔卷一二二引同,惟「劍」字誤作「戰」。姚本、聚珍本作「得匕首三千枚」,與此異。
〔五〕 「鄧遵破諸羌」,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九一引亦有,今據增補。姚本作「鄧遵破匈奴」,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引同。
〔六〕 「詔賜鄧遵金剛鮮卑緄帶一具」,「詔」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四、玉海卷八六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剛」字原誤作「對」,類聚卷六0引同誤。姚本、聚珍本作「剛」,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一、卷六九六引同,今據校改。此句下書鈔卷一二九引尚有「劍、銀帶各二」一句,同卷別處又僅引「銀帶」二字,均非完句。
〔七〕 「虎頭鞶囊一」,此句原無,御覽卷六九一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虎賁鞶囊一」,玉海卷八六引作「獸頭鞶囊一枚」。
〔八〕 「金蚩尤辟兵鉤一」,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四、御覽卷三五四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書鈔卷一九引「賜金佩刀」一句,又引「賜辟兵鉤」一句,皆出此條。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書刀賜馬嚴。又賜鄧遵金錯把刀、佩刀。」「又賜」云云亦出此條。
寇恂〔一〕
更始時,〔二〕大司馬朱鮪在雒陽。上欲南定河內,問禹曰:〔三〕「諸將誰可使守河內者?」禹曰:「寇恂文武備足,有牧民御眾之才。〔四〕河內富實,〔五〕南迫雒陽,非寇恂莫可使也。」上拜寇恂為河內太守,行大將軍事。〔六〕
御覽卷四四二
上拜寇恂河內太守,恂移書屬縣,講兵肄射,伐淇園之竹,〔七〕治矢百餘萬。〔八〕
御覽卷三四九
上傳聞朱鮪破河內,〔九〕有頃,寇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諸將軍賀,因上尊號。
御覽卷五四三
寇恂為河內守,上即位,高邑軍食急。〔一0〕恂以驪馬送穀,〔二〕前後不絕。〔一三〕
書鈔卷一三九
光武以寇恂為河內太守,行大將軍事。恂同門生董崇說恂曰:〔一三〕「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以此時據大郡,此讒人所側目,怨禍之府也,宜思功遂身退之計。」恂然其言,因病不視事。
御覽卷四六一
建武二年,寇恂為潁川太守,便道之官,〔一四〕郡大生旅豆,〔一五〕收得一萬餘斛,以應給諸營。〔一六〕
御覽卷八四一
執金吾賈復在汝南,部將殺人潁川,〔一七〕捕得,寇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一八〕過潁川,謂左右曰:「吾今見恂,必手劍之。」恂知其謀,不欲與相見。恂曰:「昔藺相如屈於廉頗者,為國也。」乃勅屬縣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饌。恂乃出迎於道,稱疾還。賈復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過去。恂遣谷崇以狀聞,〔一九〕上乃徵恂。恂至引見,〔二0〕時復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今日朕分之。」〔二一〕於是受賜,極歡宴,遂同載車出,相與結厚。
御覽卷四九六
寇恂為潁川守,郡中政理,〔二二〕賊不入界。〔二三〕
書鈔卷三五
寇恂為河內太守,徵入為金吾,〔二四〕潁川盜賊群起。車駕南征,恂從至潁川,盜賊悉降。百姓遮道曰:「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二五〕
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隗囂死,其將高峻擁兵據高平,帝入關,將自征之。〔二六〕寇恂時從。上議遣使降之,帝乃謂恂曰:「卿前止吾此舉,今為吾行也。〔二七〕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營擊之。」〔二八〕恂奉璽書至高平,峻遣軍師皇甫文謁,辭禮不屈。恂怒,將誅文。諸將諫曰:〔二九〕「高峻精兵萬人,卒多強弩,〔三0〕西遮隴道,連年不下。今欲降之,反戮其使,無乃不可乎?」恂不應,遂斬之,遣其副歸告峻曰:「軍師無禮,已戮之矣。欲降,急降;〔三一〕不欲,固守。」峻惶恐,即日開城降。諸將皆賀,因曰:「敢問戮其使而降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計事者也。今來不屈,無心降耳。」〔三二〕諸將皆曰:「非所及也。」
御覽卷四四八
〔一〕 「寇恂」,字子翼,范曄後漢書卷一六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更始時」,此句上聚珍本有「寇恂任郡為功曹,太守耿況甚器重之」二句,不知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云:「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為著姓。恂初為郡功曹,太守耿況甚重之。」
〔三〕 「禹」,鄧禹。
〔四〕 「御眾」,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三、御覽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富實」,原作「富貴」,聚珍本作「富實」。按依文義「富實」二字為是,今據校改。
〔六〕 「行大將軍事」,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六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淇園」,即詩衛風所詠淇奧,在今河南淇縣境內。其地多竹,衛風淇奧篇云:「瞻彼淇奧,綠竹猗猗。」
〔八〕 「治矢百餘萬」,此條書鈔卷一二五亦引,字句稍略。
〔九〕 「上傳聞朱鮪破河內」,當時光武帝北伐燕、代,更始大司馬朱鮪聞河內勢孤,遣蘇茂、賈彊統兵三萬攻溫,恂大破之,追斬賈彊。事詳范曄後漢書寇恂傳。
〔一0〕「高邑」,光武帝即皇帝位於鄗,改鄗為高邑。
〔一一〕「驪」,並駕。文選卷二張衡西京賦云:「驪駕四鹿。」薛綜注云:「驪,猶羅列駢駕之也。」
〔一二〕「前後不絕」,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三〕「董崇」,聚珍本作「董孛」。按「孛」字誤,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崇」。
〔一四〕「寇恂為潁川太守,便道之官」,「太守」以下六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七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旅」,寄也。「旅豆」,未經播種而自生的豆類。
〔一六〕「應」,聚珍本無此字。
〔一七〕「潁川」,聚珍本脫此二字。
〔一八〕「復以為恥」,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云:「時尚草創,軍營犯法,率多相容,恂乃戮之於市,復以為恥。」
〔一九〕「徇遣谷崇以狀聞」,原無「遣谷崇」三字,聚珍本同。書鈔卷一三九引云:「復恥之,欲手劍擊恂,恂遣谷崇以聞。」今據此增補「遣谷崇」三字。
〔二0〕「引」,聚珍本作「乃」,誤。
〔二一〕「今日朕分之」,此下五句聚珍本無,書鈔卷一三九引,今據增補。「分」,解也。
〔二二〕「郡中政理」,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三〕「賊不入界」,此句姚本作「盜賊不入」,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李賢注引同。聚珍本作「賊不入境」。
〔二四〕「寇恂為河內太守,徵入為金吾」,寇恂先為河內太守,繼為潁川太守,建武三年,拜汝南太守。七年,代朱浮為執金吾。見范曄後漢書寇恂傳。
〔二五〕「上乃留恂」,此條記纂淵海卷六五亦引,字句略有不同。
〔二六〕「帝入關,將自征之」,時在建武十年。
〔二七〕「吾」,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二八〕「五營」,聚珍本作「諸營」。按「五營」二字不誤。范曄後漢書寇恂傳載光武帝言云:「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營擊之。」
〔二九〕「諸將」,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三0〕「卒」,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率」。
〔三一〕「急降」,聚珍本作「則降」。按「急」字於義較長。范曄後漢書寇恂傳作「急」。
〔三二〕「無心降耳」,寇恂語尚未完,據范曄後漢書寇恂傳所載,恂尚有以下數語:「全之則文得其計,殺之則峻亡其膽,是以降耳。」
馮異〔一〕
異薦邑子銚期、叔壽、殷建、左隆等,光武皆以為掾史。〔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齊武王以譖愬遇害,〔三〕上與眾會飲食笑語如平常。馮異侍從親近,見上獨居,不御酒肉,坐臥枕席有泣涕處,異獨入叩頭,寬解上意。
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馮異因間進說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久矣。更始諸將縱橫暴虐,所至虜掠,百姓失望。今專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紂之亂,乃見湯、武之功。民人飢渴,易為充飽。宜急分遣官屬,徇行郡縣,理冤結,布惠澤。」上納之。
御覽卷四六一
王朗起兵,上自薊東南馳,晨夜草舍,〔四〕夜至饒陽燕蔞亭。〔五〕時天寒烈,眾皆飢疲,馮異上豆粥。明旦,上謂諸將曰:「昨日得公孫豆粥,飢寒俱解。」〔六〕
類聚卷五
上聞王郎軍將至,復驚去。至南宮,天大雨,〔七〕上引車入道傍空舍,灶中有火,馮異抱薪,鄧禹炊火,〔八〕上對灶炙衣。〔九〕馮異進一笥麥飯兔肩,因渡呼沲河。〔一0〕
書鈔卷一二九
馮異,字公孫,為人謙退,與諸將相逢,輒引車避道。每止頓,諸將共論功伐,異常屏止樹下,軍中號「大樹將軍」。〔一一〕
御覽卷四二三
異敕吏士,非交戰受敵,常行諸營之後,相逢引車避之,由是無爭道變鬥。〔一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更始遣舞陰王李軼、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矯將兵號三十萬,與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陽。上乃拜異為孟津將軍,軍河上,以拒朱鮪等。〔一三〕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上報異曰:〔一四〕「軼多詐不信,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上以馮異為孟津將車,屯河上,擊走朱鮪,追至雒陽城門,環城一匝乃還。上聞之,大喜,諸將皆賀。
御覽卷四六七
黃龍見於河,〔一五〕諸將勸光武立,〔一六〕乃召馮異。馮異曰:「更始敗亡,天下無主。」〔一七〕上曰:「我夢乘龍上天,〔一八〕覺悟,心中動悸。」異因下席再拜賀曰:「此天命發於精神。心中動悸,大王重慎之性也。」異遂與諸將定議上尊號。
類聚卷七九
馮異,潁川人,建武中,〔一九〕征賊還過陽翟,詔異上冢,別下潁川太守、都尉及三百里內長吏皆會,〔二0〕使中大夫致牛酒,〔二一〕宗族會郡縣給費。
御覽卷四七0
建武二年,遣馮異西擊赤眉於關中,〔二二〕車駕送至河南,賜以乘輿七尺玉具劍,〔二三〕敕異曰:「念自修整,無為郡縣所笑。」異頓首受命。
類聚卷二九
黽池霍郎、陝王長、湖濁惠、華陰陽沈等稱將軍者皆降。〔二四〕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異與赤眉遇於華陰,降其將劉始、王重等。〔二五〕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馮異,字公孫,拜為征西將軍,〔二六〕與赤眉相距。〔二七〕上命諸將士屯澠池,為赤眉所乘,反走上回谿阪。異復合兵追擊,大破之殽底。璽書勞異曰:「垂翅回谿,奮翼澠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二八〕
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異。〔二九〕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光武引見馮異,〔三0〕誦於公卿曰:「是我起兵時主簿,為吾披荊棘定關中者也。」
書鈔卷六九
上賜馮異璽書曰:「〔三一〕聞吏士精銳,水火不避,購賞之賜,必不令將軍負丹青,失斷金也。」〔三二〕
御覽卷二九九
〔一〕 「馮異」,字公孫,潁川父城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光武皆以為掾史」,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光武署異為主簿,苗萌為從事。異因薦邑子銚期、叔壽、段建、左隆等,光武皆以為掾史,從至雒陽。」李賢注云:「東觀記及續漢書『段』並作『殷』字。」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三〕 「齊武王以譖愬遇害」,齊武王劉縯被更始所殺,事詳本書和范曄後漢書齊武王縯傳。
〔四〕 「晨夜草舍」,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饒陽」,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飢寒俱解」,此條書鈔卷三、卷一四四,御覽卷三四、卷一九四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七〕 「天大雨」,此句書鈔卷一三五引作「大風雨」,卷一四四引作「天大風雨」,御覽卷一0引作「遇大風雨」。
〔八〕 「炊」,御覽卷一0引作「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作「{熱火}」,「爇」與「{熱火}」同。
〔九〕 「炙」,書鈔卷三引同,御覽卷一0引作「燎」,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合。此句以上聚珍本編入光武帝紀,字句與此稍異。
〔一0〕「馮異進一笥麥飯兔肩,因渡呼沲河」,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一三五引云:「馮異進一笥麥飯。」初學記卷二九引云:「馮異進麥飯兔肩,因渡呼沲河。」今綜合兩書所引增補。此條書鈔卷三、卷一四四,御覽卷七一一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一一〕「軍中號『大樹將軍』」,此條聚珍本綴於本篇末,今據范曄後漢書馮異傳編次。
〔一二〕「由是無爭道變鬥」,此條聚珍本置於本篇末「軍中號『大樹將軍』」條前,今依范曄後漢書馮異傳編次。
〔一三〕「以拒朱鮪等」,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時更始遣舞陰王李軼、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僑將兵號三十萬,與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陽。光武……乃拜寇恂為河內太守,異為孟津將軍,統二郡軍河上,與恂合勢,以拒朱鮪等。」李賢注云:「東觀記『僑』字作『矯』。」由此可知,東觀漢記載馮異與陳矯等相拒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一四〕「上報異曰」,李軼等守雒陽,馮異屯兵河上,兩軍對峙。馮異與李軼通書勸降,軼有降意,致書於異,不與異爭鋒。異以實奏聞光武帝,光武帝遂以書報異,令異宣露軼書,使朱鮪知之。後來鮪怒,使人刺殺軼。事詳范曄後漢書馮異傳。
〔一五〕「黃龍見於河」,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皆無此句。類聚卷九八引云:「黃龍見於河,馮異勸上即位。上曰:『我昨夜夢騎赤龍上天,覺悟,心中動悸。』」云云。依文理「黃龍見於河」一句當在此處,今據增補。
〔一六〕「諸將勸光武立」,聚珍本無此句,而有「並上奏勸上立,曰:『帝王不可以久曠。』」諸句。按文選卷三七劉琨勸進表李善注引云:「諸將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曠。』」聚珍本即據李善注所引增刪連綴。李善注所引當為光武帝紀中語,已入光武帝紀,此篇不再輯錄。
〔一七〕「馮異曰,更始敗亡,天下無主」,此三句原無,文選卷三七劉琨勸進表李善注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無「馮」字。
〔一八〕「我夢乘龍上天」,此句御覽卷三九八、事文類聚後集卷二一引作「我昨夜夢乘赤龍上天」。
〔一九〕「建武中」,建武二年。
〔二0〕「三百里」,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作「二百里」。
〔二一〕「中大夫」,聚珍本作「太中大夫」。太中大夫秩千石,無固定員額。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云:「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令所使。」
〔二二〕「建武二年,遣馮異西擊赤眉於關中」,此二句原無,而有「光武遣馮異討赤眉」一句。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三四二引有此二句,今據改。
〔二三〕「七尺玉具劍」,原作「七尺具劍」,姚本、聚珍本有「玉」字,編珠卷二、初學記卷二二、御覽卷三四二、范曄後漢書馮異傳李賢注引亦皆有「玉」字,今據增補。書鈔卷一九引無「七尺玉」三字,係節引,不足為據。
〔二四〕「黽池霍郎、陝王長、湖濁惠、華陰陽沈等稱將軍者皆降」,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光武帝命異擊赤眉,「異頓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弘農群盜稱將軍者十餘輩,皆率眾降異」。所謂「十餘輩」,即霍郎、王長、濁惠、陽沈等人。「黽」,與「澠」字同。
〔二五〕「降其將劉始、王重等」,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異與赤眉遇於華陰,相拒六十餘日,戰數十合,降其將劉始、王宣等五千餘人。」李賢注云:「東觀記『宣』作『重』。」可知東觀漢記載馮異收降劉始、王重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六〕「拜為征西將軍」,時在建武三年春。御覽卷二三九引云:「馮異為征西將軍,入關征赤眉。」與此字句歧異。
〔二七〕「距」,與「拒」字通。
〔二八〕「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六左思魏都賦、卷二一顏延之五言詩秋胡、卷二四曹植五言詩贈白馬王彪、卷三一劉鑠五言詩擬行行重行行李善注皆引,今據增補。「東隅」,東方。日出東方,故以東隅指早晨。「桑榆」,日落時餘光所在處,謂晚暮。
〔二九〕「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異」,此二句上有闕文。范曄後漢書馮異傳云:「異自以久在外,不自安,上書思慕闕廷,願親帷幄,帝不許。後人有章言異專制關中,斬長安令,威權至重,百姓歸心,號為咸陽王。帝以章示異。」其下李賢引「使者宋嵩西上」二句作注。由范書可知東觀漢記原書大意。此為建武五年事。
〔三0〕「光武引見馮異」,時在建武六年。
〔三一〕「上賜馮異璽書」,建武九年初,隗囂病死,其將王元、周宗立囂子純為王,馮異攻之,公孫述遣將趙匡、田弇救純。馮異攻匡、弇近一年,皆斬之。光武帝賜馮異璽書即在此時。事詳范曄後漢書馮異傳、通鑑卷四二。
〔三二〕「失斷金也」,此條范曄後漢書馮異傳李賢注亦引,字句微異。「斷金」,意謂同心。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馮彰〔一〕
永平五年,封平鄉侯,食鬱林潭中。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彰子普坐鬥殺游徼,〔二〕會赦,國除。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李賢注
〔一〕 「馮彰」,馮異長子,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一七馮異傳。據范書,異封陽夏侯。建武十年,異卒,彰嗣。十三年,更封彰東緡侯。永平五年,又徙封平鄉侯。
〔二〕 「彰子普」,此三字原無,為使文義明白,今據范曄後漢書馮異傳增補。姚本、聚珍本有此三字,亦據范書補入。
岑彭
岑彭亡歸宛,〔一〕與貳師嚴尤共城守。〔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更始遣立威王張卬與將軍淫偉鎮淮陽,偉反,擊走卬。彭引兵攻偉,破之。〔三〕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光武使吳漢收謝躬,令岑彭助漢為方略,拜為刺姦大將軍,〔四〕督察眾營。上以常自所持節授岑彭,從平河北。〔五〕
書鈔卷一三0
岑彭伐樹木開道,直出黎丘。〔六〕
文選卷三八傅亮為宋公至雒陽謁五陵表李善注
岑彭據津鄉,〔七〕當江南荊、揚之咽喉,〔八〕清淨江湖,諸蠻夷貢獻,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九〕
書鈔卷一四二
岑彭引兵從車駕破天水,與吳漢圍隗囂於西城。敕彭曰:〔一0〕「兩城若下,〔一一〕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一二〕每一發兵,頭鬢為白。」〔一三〕
御覽卷三六三
岑彭與吳漢圍隗囂,〔一四〕時以縑囊盛土為堤,灌西城,谷水從地中數丈涌出,故城不拔。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東入弘農界,〔一五〕百姓持酒肉迎軍,曰:「蒙將軍為後拒,全子弟得生還也。」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與吳漢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濯卒,凡六萬餘人,騎五千匹,皆會荊門。〔一六〕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彭若出界,〔一七〕即以太守號付後將軍,選官屬守州中長吏。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岑彭」,字君然,南陽棘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與貳師嚴尤共城守」,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王莽時,守本縣長。漢兵起,攻拔棘陽,彭將家屬奔前隊大夫甄阜。……及甄阜死,彭被創,亡歸宛,與前隊貳嚴說共城守。」李賢注云:「東觀記云:『與貳師嚴尤共城守。』」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按「貳師嚴尤」疑誤,嚴尤為大司馬,非為貳師。當以「前隊貳嚴說」為是。「前隊貳」即前隊大夫貳,為前隊大夫甄阜之副。
〔三〕 「破之」,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更始遣立威王張卬與將軍徭偉鎮淮陽,偉反,擊走卬。彭引兵攻偉,破之。」李賢注云:「東觀記『徭』作『淫』。」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四〕 「拜為刺姦大將軍」,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云:「時更始尚書令謝躬將六將軍屯鄴,兵橫暴,為百姓所苦。上先遣吳漢往收之,故拜彭為刺姦將軍。」
〔五〕 「從平河北」,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岑彭伐樹木開道,直出黎丘」,此為建武三年伐秦豐時事。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三年,「令彭率傅俊、臧宮、劉宏等三萬餘人南擊秦豐,……潛兵度沔水,擊其將張楊於阿頭山,大破之。從山谷間伐木開道,直襲黎丘,擊破諸屯兵」。後漢紀卷四亦略載此事。
〔七〕 「津鄉」,邑名,在今湖北江陵縣東。
〔八〕 「當江南荊、揚之咽喉」,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李賢注僅引此句,作「津鄉當荊、揚之咽喉」。
〔九〕 「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此條姚本、聚珍本皆作「彭以將伐蜀漢,而津鄉當荊、揚之咽喉,乃自引兵還屯津鄉,因喻告諸蠻夷,諸蠻夷相率遣使貢獻,於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按姚本、聚珍本「乃自引兵還屯津鄉」以上諸句,係據范曄後漢書岑彭傳和李賢注編次,其餘諸句乃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陳刻本書鈔此條末注「補」字,可見字句已據他書增補,已非舊貌。
〔一0〕「敕彭曰」,「彭」字下類聚卷一七引有「書」字。
〔一一〕「兩城若下」,指西城與上邽二城。「兩城」,類聚卷一七引作「西城」,誤。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八年,彭引兵從車駕破天水,與吳漢圍隗囂於西城。時公孫述將李育將兵救囂,守上邽,帝留蓋延、耿弇圍之,而車駕東歸。敕彭書曰:『兩城若下,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每一發兵,頭鬚為白。』」
〔一二〕「復」,類聚卷一七引作「重」。
〔一三〕「頭鬢為白」,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
〔一四〕「岑彭與吳漢圍隗囂」,原無此句,書鈔卷一三二,類聚卷六九,御覽卷六九九、卷七0四引有,今據增補。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彭圍隗囂於西城」。
〔一五〕「彭東入弘農界」,岑彭圍隗囂於西城,囂援軍至,漢兵食盡而退。囂出兵尾擊,彭殿後拒囂,全師東歸。彭東入弘農界,即在此時。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囂尾擊諸營,彭師殿」二句,係酌取范曄後漢書岑彭傳文字補入。
〔一六〕「皆會荊門」,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十一年春,彭與吳漢及誅虜將軍劉隆、輔威將軍臧宮、驍騎將軍劉歆,發南陽、武陵、南郡兵,又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棹卒,凡六萬人,騎五千匹,皆會荊門」。李賢注云:「棹卒,持棹行船也。東觀記作『濯』。」此條即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一七〕「彭若出界」,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十一年,彭與吳漢伐蜀,大破蜀兵,「詔彭守益州牧,所下郡,輒行太守事。」其下李賢即引東觀漢記此條文字作注。
岑起〔一〕
起,元初中,坐事免。〔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岑起」,岑彭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略載其事。「起」字范書作「杞」。
〔二〕 「元初中,坐事免」,范曄後漢書岑彭傳載,彭封舞陰侯。彭卒,子遵嗣,徙封細陽侯。「遵卒,子伉嗣。伉卒,子杞嗣,元初三年,坐事失國」。
賈復
賈復,〔一〕字君文,治尚書,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生容貌志意如是,而勤於學,此將相之器。」〔二〕
御覽卷二三八
賈復為縣掾,〔三〕迎鹽河東,會盜賊起,等輩放散其鹽,復獨完還致縣中。〔四〕
御覽卷八六五
復馬羸,光武解右驂以賜之。〔五〕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時上置兩府官屬,復與段孝共坐。孝謂復曰:「卿將軍督,我大司馬督,不得共坐。」復曰:「俱劉公吏,有何尊卑?」官屬以復不遜,上調官屬補長吏,共白欲以復為鄗尉,上署報不許。〔六〕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賈復以偏將軍從上拔邯鄲,〔七〕擊青犢於射犬,〔八〕大戰,日中,〔九〕賊陣堅不卻。上傳召復曰:「吏士飢,且可朝食。」復曰:「先破之,然後食耳。」於是被羽先登,所向皆靡,諸將皆服其勇。
御覽卷三0二
賈復北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瘡甚,〔一0〕上驚。復病尋愈,追及上,上見大喜。
御覽卷四六七
徵詣雒陽,拜左將軍,〔一一〕南擊赤眉新城,轉西入關,擊盆子於澠池,破之。
御覽二三八
吳漢擊蜀未破,上書請復自助,上不遣。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上以復敢深入,〔一二〕希令遠征,而壯其勇節,常自從之,故復少方面之勳。諸將每論功,復未曾有言。上輒曰:「賈君之功,我自知之。」
御覽卷四三四
復闔門養威重,授易經,起大義。〔一三〕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故皆以列侯就第也。〔一四〕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復傳李賢注
〔一〕 「賈復」,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山松後漢書。
〔二〕 「此將相之器」,此句下尚有「徵詣雒陽,拜左將軍,南擊赤眉新城,轉西入關,擊盆子於澠池,破之」諸句。此為建武三年事,今編次於後。
〔三〕 「賈復為縣掾」,時在王莽末年。
〔四〕 「復獨完還致縣中」,此條書鈔卷一四六亦引,字句稍略。
〔五〕 「復馬羸,光武解右驂以賜之」,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復「因鄧禹得召見,光武奇之,禹亦稱有將帥節,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復馬羸,光武解左驂以賜之」。李賢注云:「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并作『右』。」可知東觀漢記載光武賜復右驂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六〕 「上署報不許」,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官屬以復後來而好陵折等輩,調補鄗尉,光武曰:『賈復有折衝千里之威,方任以職,勿得擅除。』」
〔七〕 「拔」,御覽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攻」。
〔八〕 「於射犬」,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二七王粲五言詩從軍李善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日中」,聚珍本作「至日中」,御覽卷四三四引同。
〔一0〕「瘡」,聚珍本作「創」,與范曄後漢書賈復傳同。
〔一一〕「拜左將軍」,據范曄後漢書賈復傳,建武三年,復「遷左將軍,別擊赤眉於新城、澠池間,連破之。與帝會宜陽,降赤眉」。
〔一二〕「上以復敢深入」,此句上尚引有「賈復以偏將軍從上拔邯鄲,擊青犢」云云一段文字,因與上文內容重複,刪去不錄。
〔一三〕「起」,聚珍本作「知」。按二字於義皆通。此句下聚珍本有「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侯就第,加位特進」四句,不知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賈復傳云:建武「十三年,定封膠東侯,食郁秩、壯武、下密、即墨、梃、觀陽,凡六縣。復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與高密侯鄧禹并剽甲兵,敦儒學。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疑聚珍本三句摘於此。
〔一四〕「故皆以列侯就第也」,聚珍本無此條。
賈宗
賈宗,〔一〕字武孺,為朔方太守。匈奴常犯塞,得生口,問:「太守為誰?」曰:「賈武孺。」曰:「寧賈將軍子邪?」曰:「是。」皆放遣還,是後更不入塞。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賈宗傳李賢注
賈宗,字武孺,為長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職愛士,及在朝廷,數言便宜,深見親異,賞賜殊厚。上美宗既有武節,又兼經術,每宴會,令與當世大儒司徒丁鴻問難經傳。〔三〕
書鈔卷六一
〔一〕 「賈宗」,賈復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一七有傳,附於賈復傳後。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依文例,當有「賈宗,字武孺」二句,又據下文所述內容,當有「為朔方太守」句,今從聚珍本增補。范書賈宗傳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遷,建初中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 「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為長水校尉」句上。
〔三〕 「司徒丁鴻」,此四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御覽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馮駿
長沙中尉馮駿將兵詣彭,〔一〕璽書拜駿為威虜將軍。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馮駿」,范曄後漢書無傳。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諭降江南,交阯牧鄧讓與七郡太守遣使奉貢,馮駿將兵詣彭,可能就在此時,或略前。參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岑彭傳。
張豐
涿郡太守張豐舉兵反。〔一〕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綵囊盛石繫豐肘,云「石中有玉璽」。豐信之,遂以反。〔二〕既當斬,〔三〕猶曰肘有玉璽,〔四〕椎破之,豐乃知被詐,仰天歎曰:「當死無所恨。」〔五〕
御覽卷五一
〔一〕 「張豐」,范曄後漢書無傳,祭遵傳略載其事。
〔二〕 「以」,聚珍本無此字。事類賦卷七引亦無此字。
〔三〕 「既當斬」,聚珍本作「既敗當斬」,事類賦卷七引同。
〔四〕 「曰」,聚珍本作「言」。
〔五〕 「當死無所恨」,范曄後漢書祭遵傳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張豐執使者舉兵反,自稱無上大將軍,與彭寵連兵。四年,遵與朱祐及建威大將軍耿弇、驍騎將軍劉喜俱擊之。遵兵先至,急攻豐,豐功曹孟厷執豐降。初,豐好方術,有道士言豐當為天子,以五綵囊裹石繫豐肘,云石中有玉璽。豐信之,遂反。既執當斬,猶曰『肘石有玉璽』。遵為椎破之,豐乃知被詐,仰天歎曰:『當死無所恨!』」可與此互證。
秦豐〔一〕
豐,邔縣人,少學長安,受律令,歸為縣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編、臨沮、中廬、襄陽、鄧、新野、穰、湖陽、蔡陽,兵合萬人。〔二〕
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秦豐」,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散見范書光武帝紀、岑彭傳、朱祐傳等篇。
〔二〕 「兵合萬人」,范曄後漢書岑彭傳云:「建武二年,使彭擊荊州,下犨、葉等十餘城。是時南方尤亂,南郡人秦豐據黎丘,自稱楚黎王,略有十二縣。」可與此相參證。
鄧奉
光武以鄧奉為輔漢將軍。〔一〕
御覽卷二四0
鄧奉拒光武瓜里。〔二〕
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四劉昭注
〔一〕 「鄧奉」,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散見范書光武帝紀、岑彭傳等篇。范書載奉為破虜將軍,未載為輔漢將軍。
〔二〕 「鄧奉拒光武瓜里」,司馬彪續漢書郡國志四南陽郡下云:「宛,本申伯國,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劉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書岑彭傳,建武二年,帝遣吳漢伐南陽諸賊,漢軍所過多侵暴。時鄧奉謁歸新野,怒漢掠其鄉里,遂據淯陽反。三年,帝自將南征,破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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