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東觀漢記卷十二-東觀漢記校注
東觀漢記卷十二
傳七
竇融〔一〕
以軍功封寧武男。〔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槖駝。〔三〕
初學記卷二九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四〕
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竺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曾慚而去郡,融承制拜曾為武鋒將軍。〔五〕
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竇融將兵牧敘州。〔六〕
書鈔卷三二
詔封竇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將軍、敘州牧、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執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虜隗囂,率厲五郡精兵,羌胡畢集,兵不血刃,而虜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篤意分明,斷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凡四縣封融為安豐侯。」〔八〕
御覽卷二00
竇融光武時數辭爵位,不許,〔九〕因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願其有才能,〔一一〕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侯國哉!」〔一二〕他日會見,〔一三〕迎詔曰:「公欲讓職還土,〔一四〕今相見,不宜論也。」
類聚卷二一
竇融嗣子穆尚內黃公主,而融弟顯親侯竇友嗣子固尚沮陽公主,〔一五〕穆長子勳尚東海恭王女。〔一六〕竇氏一公,〔一七〕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與並代,〔一八〕自祖至孫,官府厩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數,雖親戚功臣,莫與為比。
初學記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孫驕慢,乞骸骨歸第,詔許之。融卒,謁者奏穆父子自謂失勢,帝令將家屬歸本郡。〔二一〕
書鈔卷三二
〔一〕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軍功封寧武男」,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王莽居攝中,為強弩將軍司馬,東擊翟義,還攻槐里,以軍功封建武男。」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並云『寧武男』。」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槖駝」,此條御覽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建武「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與此當為同一事。
〔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五〕 「融承制拜曾為武鋒將軍」,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為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竺」字,又無「融承制」一句,為使文義完足,今據范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敘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為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七〕 「執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執」,書鈔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聚珍本無「六安」二字,范曄後漢書竇融傳同。姚本有,類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舊為侯國,安豐、陽泉、蓼、安風四縣皆屬六安國。「陽泉」原誤作「陽原」,「安風」原脫「風」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誤,類聚卷五一引亦不誤,今據校正。
〔九〕 「不許」,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傳子」一句,不知據何書所引輯錄。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亦作「循」。按二字於義皆通。
〔一一〕「願」,原誤作「顯」,聚珍本作「願」,御覽卷四二四引同,今據改正。
〔一二〕「享侯國哉」,此句類聚卷五一引作「享諸侯之國哉」,御覽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覽卷四二四引作「享諸侯國哉」。
〔一三〕「他日會見」,此下五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詔曰」作「迎詔融曰」,餘與此同。路子復藏明抄本書鈔卷四八引此五句與聚珍本同。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一四〕「公」,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0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沮陽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0引作「涇陽公主」。按當作「涅陽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陽公主。」又皇后紀載: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禮,十五年封涅陽公主,適顯親侯大鴻臚竇固,肅宗尊為長公主」。李賢注云:「涅陽,屬南陽郡。」
〔一六〕「東海恭王」,御覽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誤作「東海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穆子勳,尚東海恭王彊女沘陽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學記卷二四、御覽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與並代」,此句原無,初學記卷二四引有,今據增補。
〔一九〕「厩」,初學記卷二四引作「邸」,於義較長。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竇融長子穆,穆子勳,并尚公主」三句,因與上重複,今刪去。
〔二一〕「帝令將家屬歸本郡」,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竇固
竇固,〔一〕字孟孫,少為黃門郎,謙讓有節操。
書鈔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竇固為中郎將,監羽林左騎。破西羌還,〔三〕是時竇氏公、侯、二千石並在朝廷,門內尚三公主,賞賜恩寵榮於當世,親戚功臣無與為等也。
御覽卷四七0
明帝欲征匈奴,竇固議曰:「塞外草美,馬不須穀。」
類聚卷九三
竇固為奉車都尉,〔四〕與駙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滅西域,開通三十六國。在邊數年,羌胡親愛之。羌胡見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之,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為啗,不穢賤之,是以愛之如父母也。〔六〕
御覽卷四七五
竇固,字孟孫,為衛尉,〔七〕奉兩宮宿衛。上而見重當世,仁厚恭謹;下而賑施宗族,甚有名稱。〔八〕
書鈔卷五三
〔一〕 「竇固」,竇融弟竇友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脫「二」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曄後漢書竇固傳云:「中元元年,襲父友封顯親侯。顯宗即位,遷中郎將,監羽林士。」顯宗即位時為中元二年,此時竇固為中郎將。今據范書增補「二」字。
〔三〕 「破西羌還」,此為明帝永平末年時事。按時間順序,當敘於下「竇固為奉車都尉」云云一條之後。
〔四〕 「竇固為奉車都尉」,時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見范曄後漢書明帝紀、竇固傳。
〔五〕 「羌胡見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為啗,不穢賤也,是以親之如父」。凡與此不同處,皆據范曄後漢書竇固傳李賢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愛之如父母也」,羌胡愛竇固事書鈔卷一四五兩引,字句皆較此簡略。
〔七〕 「為衛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馬防為衛尉。見范曄後漢書竇固傳。
〔八〕 「甚有名稱」,此條書鈔卷五三兩引,另一處所引字句較此簡略。
竇憲
竇憲恃宮掖聲勢,〔一〕遂以賤直奪沁水公主園田,〔二〕公主不敢訴。後肅宗駕出過園,指以問憲,憲陰嗚不得對。〔三〕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臣乎!」〔四〕
御覽卷四八三
章帝崩,竇太后臨政,竇憲為大將軍,食邑二萬戶,弟景執金吾,瑰將作大匠、光祿勳。〔五〕
初學記卷一八
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六〕
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
大將軍竇憲封武陽侯,〔七〕食邑二萬戶,憲固辭封。詔曰:〔八〕「大將軍憲前歲出征,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辭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九〕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戶。」
御覽卷二0一
竇憲兄弟並列位,〔一0〕威鎮四海。
書鈔卷三二
竇憲以特進見禮依三公,〔一一〕並未開封。
書鈔卷五二
〔一〕 「竇憲」,字伯度,竇融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沁水公主園田」,原僅存「沁園」二字,今據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增補。「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適高密侯鄧乾。
〔三〕 「陰嗚」,聚珍本作「陰喝」,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同。按「陰嗚」、「陰喝」,義皆為噎塞。范書李賢注云:「喝」字「或作『嗚』」。是李賢時范書有作「喝」者,也有作「嗚」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范曄後漢書竇憲傳作「小人」。
〔五〕 「瑰將作大匠、光祿勳」,此條御覽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曄後漢書竇憲傳云:「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震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陽侯」,原作「舞陽侯」,聚珍本作「武陽侯」,今據校改。范曄後漢書竇憲傳載,和帝永元元年,竇憲出擊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詔使中郎將持節即五原拜憲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通鑑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國志東郡有東武陽縣,泰山郡有南武陽侯國,憲其封南武陽歟?」
〔八〕 「詔曰」,此詔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舊典,並蒙爵土」,西漢時,帝舅一般皆封為侯,故和帝詔中有此語。
〔一0〕「竇憲兄弟並列位」,此句上原有「竇融將兵牧涼州」一句,為竇融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融傳。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見禮」,原誤倒作「禮見」,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竇章〔一〕
時謂東觀為老氏藏室。〔二〕
聚珍本
竇章女初入掖庭為貴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詔史官樹碑頌德,帝自為之辭。〔四〕
書鈔卷一0二
〔一〕 「竇章」,字伯向,竇融玄孫,竇萬全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時謂東觀為老氏藏室」,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竇章傳云:「永初中,三輔遭羌寇,章……講讀不輟。太僕鄧康聞其名,請欲與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時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臧室,道家蓬萊山,康遂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此條上下皆有闕文。
〔三〕 「女」,原誤作「從母」。范曄後漢書竇章傳云:「順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屬文,以才貌選入掖庭,有寵,與梁皇后並為貴人。」今據校正。
〔四〕 「帝自為之辭」,范曄後漢書竇章傳作「章自為之辭」。此條聚珍本未輯錄。
馬援
馬援,〔一〕字文淵,扶風茂陵人。〔二〕
世說新語言語篇、御覽卷二六0
遠祖徙茂陵成懽里。〔三〕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通生賓,〔四〕宣帝時以郎持節,號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馬;仲生援。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三兄,〔五〕況字長平,〔六〕余字聖卿,員字季主。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受齊詩,師事潁川滿昌。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以況出為河南太守,次兩兄為吏京師,見家用不足,乃辭況欲就邊郡畜牧。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外類倜儻簡易,而內重禮,事寡嫂,雖在閫內,〔七〕必幘然後見之也。〔八〕
書鈔卷一二七
馬援為郡督郵,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亡命北地,遇赦留。
御覽卷六四二
馬援歎曰:「凡殖產,〔九〕貴其能施民也,〔一0〕否則守錢奴耳。」〔一一〕乃盡散以班昆弟故舊,身衣羊裘皮蔥。
書鈔卷一二九
隗囂甚重馬援,以為綏德將軍。時公孫述稱帝,囂使援往觀之。援素與述同鄉里,相善,以為至當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陳陛衛,〔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禮畢,就館,更為援製荅布單衣、交讓冠,〔一四〕會百官於宗廟,立舊交之位。述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禮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一五〕賓客皆樂留,援曉之,因而辭歸,謂囂曰:「子陽井底蛙耳,〔一六〕不如專意東方。」囂乃使援奉書洛陽。〔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黃門引入,時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上迎,笑謂之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使人慚。」援頓首謝曰:「當今之世,非獨君擇臣,臣亦擇君。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後進臣。今臣遠來,〔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簡易如此?」於是上復笑曰:「卿非刺客,顧說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今見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壯之。〔二一〕
御覽卷七七八
援說囂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見。開心見誠。」〔二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書鈔卷九
馬援與楊廣書曰:〔二三〕「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二四〕一月九遷為丞相者,知武帝恨誅衛太子,上書訟之。」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征隗囂,〔二五〕至漆,諸侯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未決。會召馬援,因說隗囂側足無所立,〔二六〕將帥土崩之勢,兵進必破之狀,於上前聚米為山川,指畫地勢,〔二七〕上曰:「虜在吾目中矣。」〔二八〕囂眾大潰。〔二九〕
御覽卷二七五
馬援為隴西太守,〔三0〕擊羌,中矢貫腓脛,〔三一〕上聞,賜羊三千、牛三百頭以養病。
御覽卷三七二
帝從援議,詔武威太守梁統,悉還金城客民。〔三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字文淵,扶風人。為隴西太守,務開寬信,恩以待下,〔三三〕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輒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御覽卷二六0
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三五〕
御覽卷二四一
馬援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三府凡十三難,〔三六〕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三七〕
類聚卷六六
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援長七尺五寸,〔三八〕色理髮膚眉目容貌如畫。閑進對,〔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輔長者至閭里少年皆可觀,皇太子、諸王聞者,莫不屬耳忘倦。
御覽卷三七九
馬援擊尋陽山賊,上書曰:「除其竹木,譬如嬰兒頭多蟣蝨而剃之,蕩蕩然蟣蝨無所復依。」書奏,上大悅,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四0〕因出小黃門頭有蝨者,皆剃之。〔四一〕
御覽卷九五一
光武以馬援為伏波將軍。〔四二〕
御覽卷二四0
援上書:「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犬』外嚮。城皋令印,『皋』字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為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四三〕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見冬筍名笣筍,上言:「禹貢『厥笣橘柚』,疑謂是也,其味美於春夏筍。」〔四五〕
御覽卷九六三
馬援擊交阯,〔四六〕從容謂官屬曰:「吾從弟少遊嘗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澤車,〔四七〕御款段馬,〔四八〕為郡掾吏,守墳墓,鄉里稱為善人,斯可矣。致求盈餘,〔四九〕但自苦耳。』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五0〕虜未滅之時,下潦上霧,毒氣熏蒸,〔五一〕仰視烏鳶跕跕墮水中,〔五二〕臥念少遊平生時語,何可得也!」
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與兄子嚴敦書云:〔五三〕「學龐伯高不就,〔五四〕猶為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五六〕
御覽卷九一九
馬援平交阯,上言太守蘇定張眼視錢,〔五七〕〈目枼〉目討賊,〔五八〕怯於戰功,宜加切敕。後定果下獄。
御覽卷四九一
馬援於交阯鑄銅馬,奏曰:「臣聞行天者莫如龍,行地者莫如馬。臣援師事楊子阿。〔五九〕孝武帝時,善相馬者東門京鑄作銅馬法獻之,立馬於魯班門外,更名曰金馬門。臣既備數家骨法,以所得駱越銅,鑄以為馬,高二尺五寸,〔六0〕圍四尺五寸,謹獻。」詔置馬德陽殿下。
類聚卷九三
馬援振旅還京師,賜衣服、酒、床、什器,粟五百斛,侯車一乘,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六一〕
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尸還墓耳,〔六二〕何能臥床上在兒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此矣!」〔六三〕
御覽卷四三八
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詔書賜援鉅鹿縑三百疋。
御覽卷八一八
馬援,字文淵,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將軍劉尚擊武陵五谿蠻夷,〔六四〕深入,軍沒。援因復請行。時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許之。援自請曰:「臣尚能被甲上馬。」帝令試之。援據鞍顧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鑠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
御覽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臨鄉。〔六六〕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馬援」,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扶風茂陵人」,世說新語言語篇引東觀漢記云:「馬援,字文淵,茂陵人」云云。又御覽卷二六0引云:「馬援,字文淵,扶風人」云云。此條即據二書所引輯錄。
〔三〕 「遠祖徙茂陵成懽里」,原無「遠祖」二字。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其先趙奢為趙將,號曰馬服君,子孫因為氏。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焉。」其下李賢注引東觀漢記「徙茂陵成懽里」一語作注。為使文義完足,今據范書大意增補「遠祖」二字。此條姚本、聚珍本作「遠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茂陵成懽里」,亦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四〕 「通」,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馬何羅反,通受牽連被誅。
〔五〕 「援三兄」,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係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增補。為使文義完足,今亦補入。
〔六〕 「長平」,姚本、聚珍本作「君平」。
〔七〕 「閫」,御覽卷六八七、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閨」。
〔八〕 「必幘然後見之也」,御覽卷六八七引同,惟無「也」字。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後入見」。
〔九〕 「凡殖產」,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貨財產」,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賑」,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一〕「奴」,姚本作「鹵」,聚珍本作「虜」。「鹵」、「虜」二字通。陳禹謨刻本書鈔作「虜」,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書鈔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荅布」,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都布」,李賢注云:「東觀漢記『都』作『荅』。」今據聚珍本和李賢注改。漢書貨殖傳云:「荅布皮革千石。」顏師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將軍位」,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陽」,公孫述字子陽。
〔一七〕「囂乃使援奉書洛陽」,時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幘坐」數句原無,而有「援至,引見於宣德殿」二句。今刪去原有二句,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補入「援初到」至「但幘坐」數句。聚珍本有此數句,「但」誤作「袒」。御覽卷六八七引云:「馬援初見,帝令中黃門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與范書李賢注所引文字微異。
〔一九〕「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原無「同縣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臣」,原無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一〕「帝甚壯之」,原無此句,世說新語言語篇引有,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四、卷八、卷九,初學記卷二六,御覽卷九0、卷六八四,事類賦卷一二亦引,字句極為簡略。
〔二二〕「開心見誠」,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建武四年冬,囂使援奉書洛陽。……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西歸隴右,……援說囂曰:『前到朝廷,上引見數十,每接讌語,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敵也。且開心見誠,無所隱伏,闊達多大節,略與高帝同。經學博覽,政事文辯,前世無比。』」「上引見數十」句下李賢注云:「東觀漢記曰凡十四見。」書鈔卷九引云:「開心見誠。」此條即據李賢注和書鈔卷九所引,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
〔二三〕「馬援與楊廣書曰」,隗囂遣子恂入質於漢,援攜家屬隨恂歸洛陽。後隗囂狐疑,發兵拒漢。援為漢謀畫滅囂,游說囂將叛囂,又為書與囂將楊廣,使廣勸囂歸漢。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二四〕「車丞相高祖園寢郎」,「車丞相」即車千秋。漢書本傳云:「千秋為高寢郎,會衛太子為江充所譖敗,久之,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當笞;天子之子過誤殺人,當何罪哉!臣嘗夢見一白頭翁教臣言。』是時,上頗知太子惶恐無他意,乃大感悟,召見千秋。……立拜千秋為大鴻臚。數月,遂代劉屈氂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備載援與楊廣書,然無「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曄所刪。
〔二五〕「上自征隗囂」,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說隗囂側足無所立」,「側足」五字原無。文選卷二0曹植五言詩送應氏李善注引東觀漢記云:「馬援曰:『隗囂側足無所立。』」今據文義摘取「側足」五字補綴於此。此句聚珍本作「因說囂側足而立」。
〔二七〕「於上前聚米為山川,指畫地勢」,此二句原脫「川」字、「地勢」二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類聚卷七二引云「聚米為山川地勢」,有「川地勢」三字,然「地」字上又脫「指畫」二字。
〔二八〕「上曰,虜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文選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虜在吾目中。』」
〔二九〕「囂眾大潰」,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囂,至漆,諸將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冘豫未決。會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群議質之。援因說隗囂將帥有土崩之勢,兵進有必破之狀。又於帝前聚米為山谷,指畫形勢,開示眾軍所從道徑往來,分析曲折,昭然可曉。帝曰:『虜在吾目中矣。』明旦,遂進軍至第一,囂眾大潰」。與此可以互參。
〔三0〕「馬援為隴西太守」,時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脛」,原誤作「脹」,聚珍本作「脛」,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援中矢貫脛。」
〔三二〕「悉還金城客民」,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塗遠多寇,議欲棄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則為害不休,不可棄也。帝然之,於是詔武威太守,令悉還金城客民。」「於是詔武威太守」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梁統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輯錄。
〔三三〕「務開寬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從文義來看,聚珍本為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舊刻本亦作「務開寬信,恩以待下」,中華書局點校本已改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云:「不從之貌。」王先謙集解云:「旅距,聚眾相拒耳。注非。」
〔三五〕「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馬援為隴西太守六年,徵入為虎賁中郎將。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三六〕「三府凡十三難」,此句至「帝從之」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寑。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也。』」此數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增補。
〔三七〕「天下賴其便」,此條聚珍本連綴為「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天下賴其便。三府以為未可,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天下賴其便」句不應置於「宜如舊鑄五銖錢」句下,當移在本條末。
〔三八〕「援長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為人明白,眉目如畫」,今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引校改。類聚卷一七、永樂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云:「馬援眉目如畫。」御覽卷三六五引云:「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為人鬚髯眉目如畫。」
〔三九〕「閑」,聚珍本作「嫺」。按二字通,義為熟練。
〔四0〕「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此三句原無,御覽卷五九四引,今據增補。「出尚璽書」句有訛誤。聚珍本作「出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訛誤。後漢書馬援傳王先謙集解引作「出付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出付尚書」一句,文義可通,似無誤。
〔四一〕「皆剃之」,此條記纂淵海卷一00、合璧事類別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異。
〔四二〕「光武以馬援為伏波將軍」,建武十七年,以援為伏波將軍,南擊交阯徵側。事詳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通鑑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條書鈔卷一三一、御覽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東漢會要卷九亦引,字句稍異。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五〕「其味美於春夏筍」,此條記纂淵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較略。
〔四六〕「擊交阯」,此三字原無,類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引有,今據增補。
〔四七〕「下澤車」,利於在澤間行走的短轂車。周禮冬官考工記云:「車人為車,……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
〔四八〕「款段」,馬行遲緩貌。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款猶緩也,言形段遲緩也。」
〔四九〕「致求盈餘」,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餘」,類聚卷九三引同。
〔五0〕「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無,御覽卷三九0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書鈔卷一五一,類聚卷二、卷九二,御覽卷一五、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異。此句原脫「西」字、「烏」字。按姚本云:「吾在浪泊、西里、烏間。」聚珍本云:「吾在浪泊、西里、塢間。」書鈔卷一五一引云:「吾在浪泊、西里、塢間。」類聚卷二引云:「吾在浪泊、西里、烏閒。」今據增補「西」字、「烏」字。四庫全書考證云:「馬援謂官屬曰:『吾在浪泊、西里、烏間。』按『烏間』,太平御覽及范書本傳俱無『烏』字。恐是地名。」考證所謂太平御覽,係指御覽卷一五。卷一五引云:「吾在浪泊、西里間。」
〔五一〕「熏」,類聚卷九二、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烏鳶」,書鈔卷一五一引作「鳶飛」,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飛鳶」。「跕跕」,范書李賢注云:「墮貌也。」
〔五三〕「馬援與兄子嚴敦書云」,馬援兄子嚴、敦並喜譏議,交通俠客。援時在交阯,遂遣書相誡。
〔五四〕「龐伯高」,聚珍本作「龍伯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范書馬援傳載援書云:「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效之。」據范書馬援傳,伯高名述,京兆人,為山都長,後擢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書云:「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清濁無所失,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為越騎司馬,見范書馬援傳。
〔五六〕「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此條御覽卷七五0亦引,字句較略。
〔五七〕「蘇定」,為交阯太守,逼反交阯女子徵側,事見范曄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
〔五八〕「〈目枼〉目」,眇目細視。「討」,原誤作「計」,聚珍本作「討」,今據改正。
〔五九〕「臣援師事楊子阿」,此文義未完,其下當有闕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表云:「臣援嘗師事子阿,受相馬骨法。」此句下當據范書增補「受相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六一〕「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脫「列」字。此條聚珍本作「援振旅還京師,賜車一乘」。書鈔卷一九引作「馬援振旅京師,賜車一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建武「二十年秋,振旅還京師,軍吏經瘴疫死者十四五。賜援兵車一乘,朝見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覽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葬」。
〔六三〕「當」,原誤作「尚」,聚珍本作「當」,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改正。
〔六四〕「劉尚」,原誤作「劉向」。聚珍本作「劉禹」。按類聚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引皆作「劉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又范書光武帝紀、公孫述傳、來歙傳、祭遵傳、馬成傳、宋均傳、南蠻西南夷傳,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後漢紀卷八亦皆作「劉尚」。然范書來歙傳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尚』字並作『禹』。」
〔六五〕「矍鑠哉是翁也」,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李賢注云:「東觀記作『〈日蒦〉哉是翁』。」聚珍本從之。然類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鑠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臨鄉」,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建武二十四年,援率軍擊武陵五谿蠻,「明年春,軍至臨鄉」。是此「二月」當在建武二十五年。
馬廖〔一〕
廖少習易經,清約沈靜。援擊武谿無功,卒于師,廖不得嗣爵。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廖傳李賢注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二〕
御覽卷二四一
馬廖上疏長樂宮曰:〔三〕「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過半額。〔五〕城中好廣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覽卷三六四
司隸校尉梁松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並受爵土,榮顯冠世,多買京師膏腴美田,作大廬,近帶城郭,妨困小民。
御覽卷八二一
〔一〕 「馬廖」,字敬平,馬援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范曄後漢書馬廖傳云:「少以父任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為羽林左監、虎賁中郎將。」「任傀」,即任隗,事詳范曄後漢書本傳。
〔三〕 「長樂宮」,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過」,聚珍本作「且」,范曄後漢書馬廖傳同。
〔六〕 「城中好廣袖」,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一八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廖傳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隸校尉梁松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范書梁松歿於顯宗永平四年,馬氏之敗在肅宗建初八年,於時松歿已久,此文有誤。」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無,御覽卷五00引云:「司隸校尉梁松奏特進馬防兄廖、廖子孫三家奴婢千人。」今據增補。「兄」當為「光」之訛,「孫」當為「豫」之訛。所謂「三家」,係指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云:「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覽卷四七0引東觀漢記馬防傳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征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為塞外草美,可不須馬穀,〔三〕其各以。〔四〕固等將兵到燉煌,當出塞上,請馬穀。上以固言前後相違,怒不與穀。皆言按軍出塞,無穀馬故事。馬防言:「當與穀。」〔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征,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馬當與穀。」上善其用意微緻,〔七〕敕下調馬穀,防遂見親近。〔八〕
御覽卷八九四
馬防征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頌,頌其功伐。
書鈔卷一0二
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馬防為車騎將軍、城門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絕席,班同三事。〔一二〕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為潁陽侯,〔一三〕特以前參醫藥,懃勞省闥,綏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戶增防,〔一五〕身帶三綬,寵貴至盛。〔一六〕
御覽卷六八二
馬防,字公平,〔一七〕為光祿勳,宿衛宮省。上數幸防府,賞賜飲食,行每日出。〔一八〕
書鈔卷五三
大予丞鮑鄴等上作樂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鄴上言,天子食飲,必順於四時五味,而有食舉之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求福應也。今官雅樂獨有黃鍾,而食舉樂但有太簇,皆不應月律,恐傷氣類。可作十二月均,各應其月氣。公卿朝會,得聞月律,乃能感天,和氣宜應。詔下太常評焉。太常上言,作樂器直錢百四十六萬,奏寢。今明詔復下,臣防以為可須上天之明時,因歲首之嘉月,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一九〕
隋書音樂志
馬防,字孝孫,拜執金吾,〔二0〕性矜嚴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議多見用。〔二二〕
書鈔卷五四
馬防子鉅,為常從小侯,六年正月齋宮中,上欲冠鉅,夜拜為黃門侍郎,〔二三〕御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
御覽卷五四0
馬防多牧馬畜,賦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數加譴敕,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勢稍損,賓客亦衰。
御覽卷六二七
〔一〕 「馬防」,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馬穀」,聚珍本作「穀馬」,御覽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脫文,無從校補。
〔五〕 「當與穀」,此句至「對曰」諸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當」字原誤作「常」,依文義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無,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類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緻」,原作「微動」,不成辭。御覽卷八三七引作「微緻」,當是,今據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見親近」,此條類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較簡略。
〔九〕 「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肅宗即位,拜防中郎將,稍遷城門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隴西羌皆反,拜防行車騎將軍事,率軍擊羌。明年,詔徵防還,拜車騎將軍,城門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無,書鈔卷五二引云:「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為車騎將軍,班同三事。」翰苑新書卷三六引云:「馬防班同三事。」今據增補。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脫。水經注卷二二引云:「漢封車騎將軍馬防為侯國,防城門校尉,位在九卿上,絕席。」字句省略頗多。
〔一三〕「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為潁陽侯」,原無「兄弟二人各六千戶,防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云:建初「四年,封防潁陽侯,光為許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戶」。此二句類聚卷五一引作「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戶,防為潁陽侯」,御覽卷一九九引作「封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戶,為潁陽侯」,卷四七0引作「詔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戶,防為潁陽侯」,卷五一五引作「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戶」,皆有訛脫。
〔一四〕「綏定西羌」,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覽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類聚卷五一引同,今從改。水經注卷二一云:汝水又東南流徑不羹城南,其地為亭,「東觀漢記曰:『車騎馬防以前參藥,勤勞省闥,增封侯國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戶。』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戶」,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戶」,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同。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作「千三百五十戶」。
〔一六〕「身帶三綬,寵貴至盛」,記纂淵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云防字江平,書鈔卷五四、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東觀漢記又云防字孝孫。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脫誤。其下原有「上征討四方,令防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數句。按書鈔卷五三下條注文云:「續漢書:『李通字次元,為光祿勳。時上征討四方,令通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是書鈔卷五三所引東觀漢記「上征討四方」云云,係由下條誤入,今刪去不錄。
〔一九〕「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因歲首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今據增補。「十月迎氣樂」,范書馬防傳作「十二月迎氣樂」。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據范書章帝紀李賢注所引輯錄。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條文字,卷六據隋書音樂志引,卷一二所引與范書李賢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賢注,然又略有增補。
〔二0〕「拜執金吾」,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防未曾拜執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騎校尉遷執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訛誤。御覽卷二三七引作「上事處」,亦有誤。
〔二二〕「議多見用」,「議」原誤作「義」,今據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改正。此條姚本作「馬防,字孝孫,拜金吾,性矜嚴公正,數言政事,多見採用」,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聚珍本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補「防」字。萬花谷續集卷三亦引此條,字句較略。
〔二三〕「黃門侍郎」,原無「侍」字,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據增補。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七0引有此句,僅無「防」字。此條書鈔卷五八、初學記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五〕「賦歛羌胡」,書鈔卷四一僅引此一句。
馬光〔一〕
光遭母喪,哀慟感傷,形骸骨立。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馬光,字叔山,為衛尉,上以光謹敕畏慎,特親異之。〔二〕
書鈔卷五三
馬光,字叔山,監越騎校尉。視事,帥厲吏士,〔三〕教習有方。〔四〕時五校尉令在北軍營中,光以為五校尉主禁兵武備,〔五〕所以宿衛兩宮,不宜在一處,表請二校尉附北宮。詔書許越騎、射聲等治北宮。〔六〕
書鈔卷六一
章帝與舅馬光詔曰:「朝送鹿膾,寧用飯也。」
御覽卷八六二
馬光,字叔山,拜太僕,視事減省諸費,歲千萬以上。
書鈔卷五四
光前坐黨附竇憲,〔七〕歸國,為憲客奴所誣告。奴名玉當。初,竇氏有事,玉當亡,私從光乞,不與。恨去,懷挾欲中光。官捕得玉當,因告言光與憲有惡謀,光以被誣不能自明,乃自殺。光死後,憲他奴郭扈自出證明光、憲無惡言,光子朗上書迎光喪葬舊塋,詔許之。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一〕 「馬光」,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馬防傳略載其事。
〔二〕 「特親異之」,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三〕 「視事,帥厲吏士」,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凡四引東觀漢記馬光傳,其中兩引亦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 「教習有方」,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作「教習吾兵」。按姚本、聚珍本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五〕 「主禁兵武備」,此五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東觀漢記亦有此五字,今據增補。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黨附竇憲」,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三句下李賢注尚引有「乃自殺」一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據范書和帝紀,光自殺於永元六年二月。
馬客卿〔一〕
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來過,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訥而內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為將相器,故以客卿字焉。
御覽卷三八四
〔一〕 「馬客卿」,馬援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附載其事。客卿為字,依史例當以名標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後漢紀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謀議之士集於門下。客卿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為壯大必任將相,故以秦時官號字焉。」
〔二〕 「子」,原誤作「字」,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三〕 「內」,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客卿「外若訥而內沉敏」。
〔四〕 「援」,原誤作「兄」,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亦作「援」,今據改正。
馬嚴〔一〕
余卒時,嚴七歲,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復終,會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孫右扶風曹貢為梧安侯相,迎嚴歸,養視之。至四年,叔父援從車駕東征,過梧安,乃將嚴兄弟西。嚴年十三至雒陽,留寄郎朱仲孫舍,大奴步護視之也。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劍,習騎射。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三〕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帝詔馬嚴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注記。〔四〕
御覽卷一八四
顯宗拜馬嚴持兵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衛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敕嚴過武庫,〔五〕祭蚩尤,帝親御阿閣,〔六〕觀其士眾,時人榮之。
御覽卷五二六
馬嚴拜御史中丞,〔七〕賜冠幘衣服車馬。嚴為司馬,職典蘭臺,外營州牧,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八〕
書鈔卷六二
馬嚴,字威卿,為五官中郎將,邊境每有事,輒下嚴處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納嚴,敕有所聞見輒言。帝令自今以往,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詣省門,帝自勞以手書。
書鈔卷六三
馬嚴為陳留太守。〔九〕建初中,嚴病,遣功曹史李龔奉章詣闕。上親召見龔,〔一0〕問疾病形狀,以黃金十斤、葛縛佩刀、書刀、革帶付龔,〔一一〕賜嚴,遣太醫送方藥。〔一二〕
類聚卷六0
〔一〕 「馬嚴」,字威卿,馬援兄馬余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據漢書元后傳載,成帝河平二年,王譚被封為平阿侯。譚卒,子仁嗣。仁卒,子術嗣,時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與「王術」為一人。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從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則王述當為馬嚴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據。
〔三〕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范曄後漢書馬嚴傳云:嚴「從平原楊太伯講學,專心墳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從司徒祭酒陳元受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范書輯錄。
〔四〕 「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注記」,原脫「郎」字,聚珍本未脫,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嚴傳云:「明德皇后既立,嚴乃閉門自守,猶復慮致譏嫌,遂更徙北地,斷絕賓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陽。顯宗召見,……有詔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此條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異。
〔五〕 「武庫」,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曄後漢書馬嚴傳李賢注云:「曲也。」
〔七〕 「馬嚴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類後集卷二五、翰苑新書卷一三引作「馬嚴,字威卿,拜中丞」。范曄後漢書馬嚴傳云:「肅宗即位,徵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憚之」,此條姚本未輯錄,聚珍本作「拜中丞,嚴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脫漏頗多。
〔九〕 「馬嚴為陳留太守」,時在建初二年。
〔一0〕「親」,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一〕「書刀」,姚本、聚珍本作「書帶」,誤。御覽卷三四五引云:「以黃金十斤、佩刀、書刀、革帶付龔。」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書刀賜馬嚴。」又引云:「建初中,以書刀賜馬嚴。」皆可證「書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醫送方藥」,原無此句,御覽卷三四五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書鈔卷一九引云:「馬嚴病,并送方藥。」
馬融〔一〕
馬融與伯世書曰:〔二〕「憒憒愁思,猶不解懷。思在竹間,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蒼出籠。〔三〕黃棘下菟,芼以乾蔡。以送餘日,茲樂而已。」
御覽卷九二六
馬融才高博洽,為通儒,教養諸生,常有千數。涿郡盧植、北海鄭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達生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居宇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四〕
御覽卷四九三
〔一〕 「馬融」,字季長,馬嚴第五子,范曄後漢書卷六0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一九亦略載其事。
〔二〕 「伯世」,謝伯世。類聚卷九一載馬融與謝伯世書。
〔三〕 「大蒼」,謂鷹。
〔四〕 「鮮有入其室者」,此條御覽卷八一六,記纂淵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馬棱〔一〕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二〕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棱傳李賢注
馬棱,字伯威,為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穀,穀價貴。棱有威德,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興復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三〕
書鈔卷七五、類聚卷一00、御覽卷九四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棱傳李賢注
馬棱為會稽太守,詔詰會稽車牛不務堅強,車皆以桃枝細簟。〔四〕
御覽卷七0八
〔一〕 「馬棱」,馬援族孫,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
〔二〕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范曄後漢書馬棱傳云:棱「少孤,依從兄毅共居業,恩猶同產」。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毅,張掖屬國都尉。」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從兄」二字輯錄。
〔三〕 「增歲租十餘萬斛」,書鈔卷七五引云:「馬援為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穀,援有威德,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援」乃「棱」字之訛。類聚卷一00引云:「馬棱為廣棱太守,郡連有蝗蟲,穀價貴。棱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御覽卷九四三引云:「馬棱,字伯威,為廣陵太守,奏罷鹽官,賑貧羸,薄賦稅,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范曄後漢書馬棱傳李賢注引云:「棱在廣陵,蝗蟲入江海,化為魚蝦,興彼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此條即綜合各書所引輯錄。事文類聚前集卷五,合璧事類卷二0、別集卷八七、別集卷九四,記纂淵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四〕 「車皆以桃枝細簟」,「枝」字下書鈔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陽,〔二〕年十二能誦詩、書。常候馬援兄況。勃衣方領,能矩步,〔三〕辭言嫻雅。援裁知書,見之自失。況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盡此耳,卒當從汝稟學,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風請試守渭城宰。〔五〕及援為將軍,封侯,而勃位不過縣令。援後雖貴,常待以舊恩而卑侮之,勃愈自親。及援遇讒,唯勃能終焉。
御覽卷五一五
朱勃上書理援曰:「八年,車駕討隗囂,豪強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獨狄道為國堅守,士民飢饉,乃噉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謀如涌泉,勢如轉圓。〔九〕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一0〕飛鳥跱衡,〔一一〕馬驚觸虎,物類相生,亦無不有。」
書鈔卷一五六
章帝下詔曰:「告平陵令、丞:縣人故雲陽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將軍爵土不傳,上書陳狀,不顧罪戾,懷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風。詩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其以縣見穀二千斛賜勃子若孫,勿令遠詣闕謝。」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朱勃」,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略載其事。
〔二〕 「字叔陽」,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風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覽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當作「矩步」,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即作「矩步」,李賢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規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覽卷四四二引同。
〔五〕 「試守」,暫時署理某官,以試其才能。漢制,一縣之宰可試守,試守一歲,如果稱職,則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書鈔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長殺吏」,御覽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殺吏」。
〔七〕 「噉弩煮履」,御覽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書鈔卷一三六引與聚珍本同。御覽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無此句,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九〕 「援謀如涌泉,勢如轉圓」,此二句原無,御覽卷四四八、文選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誄李善注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圓」作「規」。
〔一0〕「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增補。
〔一一〕「飛鳥跱衡」,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一四顏延之赭白馬賦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據增補。「衡」,聚珍本誤作「衝」。
樊重
樊重,〔一〕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二〕
御覽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產業,起廬舍,高樓連閣,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雜果,〔三〕檀漆桑麻,閉門成市。〔四〕
類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雲,南陽人。家素富,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五〕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餘終。〔六〕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七〕遺令焚削文契。債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
御覽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為壽張敬侯。
書鈔卷四七
〔一〕 「樊重」,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樊宏傳、袁宏後漢紀卷七略載其事。
〔二〕 「好貨殖」,此條類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雜果」,此下二句原無,御覽卷八二七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下二句。
〔四〕 「閉門成市」,初學記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閉門成市。」
〔五〕 「訟」,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六〕 「終」,此字上御覽卷四九一引有「臨」字,以「臨終」二字作一句讀。
〔七〕 「素」,此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0四、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祿大夫,位特進。〔二〕
御覽卷四三0
樊宏封長羅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謝侯。十五年,徙封壽張侯,薨。〔五〕
書鈔卷四八
樊宏為人謙慎,常誡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天道惡滿而好謙,〔六〕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豈不樂哉!」每當朝會,〔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帝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車駕臨問其所欲言,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願還壽張,食小鄉亭。」上悲傷其言而不許。
御覽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此為光武帝即位時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為人謙慎,每當朝會,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上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三〕 「樊宏封長羅侯」,時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從」。
〔五〕 「薨」,姚本、聚珍本無此字。據范曄後漢書樊宏傳載,宏卒於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惡滿而好謙」,此句至「豈不樂哉」數句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數句,惟「前世貴戚皆明戒也」句脫「皆」字。
〔七〕 「每當朝會」,此句至「勿令豫到」數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二四三引「每當朝會」句脫「當」字,「敕騶臨朝乃告」句脫「騶」字,而御覽卷四三0引皆未脫。
樊鯈
樊鯈,〔一〕字長魚,事後母至孝,〔二〕母常病癰,鯈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為吮癰。〔三〕
御覽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終,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四〕
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獻甘膠、膏餳,每作大發,〔五〕吏以為饒利。樊鯈知之,臨薨奏焉。
御覽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初學記卷一七引云:「雍儵,字長魚,事母至孝,母嘗病癕,儵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為吮癕。」姚本、聚珍本把「儵」字正作「鯈」,然不知改「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誤以樊鯈、雍鯈為二人。姚本於雍鯈傳注云:「范書闕。」聚珍本亦置雍鯈於時代不可考之列。
〔二〕 「後」,原脫,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脫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曄後漢書樊鯈傳同,今據增補。
〔三〕 「癰」,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覽卷七四二、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四〕 「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范曄後漢書樊鯈傳云:鯈「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發」,此句范曄後漢書樊鯈傳作「每輒擾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為尚書郎,〔二〕每當直事,〔三〕常晨駐車待漏。〔四〕雖在閑署,冠劍不解於身。每齋祠,恐失時,乃張燈俯伏。〔五〕為郎二十三歲,〔六〕未嘗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
御覽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曄後漢書樊鯈傳略載其事。
〔二〕 「尚書」,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當」,原誤作「嘗」,姚本、聚珍本作「當」,書鈔卷三六、卷六0,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卷四三0,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據改正。
〔四〕 「常晨駐車待漏」,原無「常晨」二字,書鈔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駐車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常晨駐馬待漏」,御覽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二十三歲」,書鈔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歲」。按「二十三歲」是。范曄後漢書樊鯈傳云:「梵字文高,為郎二十餘年。」
〔七〕 「三署」,范曄後漢書和帝紀云:「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李賢注引漢官儀云:「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書鈔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為州從事,〔二〕臨職公正,〔三〕不發私書,世稱冰清。〔四〕
書鈔卷三七
樊准見當世學者少懼,〔五〕先王道術陵遲,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興之初,〔七〕群雄擾於冀州,旌旗亂於大澤,然猶投戈講學,息馬論道。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八〕稽合圖讖,封師太常桓榮為關內侯,親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禮畢,〔九〕正坐自講,諸儒並聽,四方欣欣。是時學者尤盛,〔一0〕冠帶搢紳遊辟雍,觀化者以億計。」
御覽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為御史中丞,執憲御下,舉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
書鈔卷六二
樊准拜尚書令,沈深博雅,〔一三〕明習漢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
書鈔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准」作「準」。李賢注云:「『準』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準誤分為二人,樊准列於卷四,樊準列於卷七,謬甚。
〔二〕 「為州從事」,書鈔卷七三、御覽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為別駕從事」,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三所引輯錄。
〔三〕 「臨職」,書鈔卷七三引作「堅直」。
〔四〕 「世稱冰清」,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三引同,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七七亦引,字句較為簡略。
〔五〕 「懼」,聚珍本作「憫」。
〔六〕 「乃上疏曰」,鄧太后臨朝,儒學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經藝,刪定乖疑」。
〔九〕 「畢」,原脫,依文義當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誤作「初陵」,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皆不誤,今據改正。
〔一二〕「悚」,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慄」,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六所引輯錄。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無此句。
〔一四〕「明習漢家故事」,原脫「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一、類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據增補。「故」字姚本、聚珍本作「舊」,類聚卷四八引亦作「舊」,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五九、初學記卷一一、御覽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陰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貴人父睦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
書鈔卷四七
〔一〕 「陰睦」,南陽新野人,光烈陰皇后父,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后紀略載其事,「睦」字作「陸」。李賢注云:「東觀記:『有陰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后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陸』。」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據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建武九年,下詔追尊陰陸為宣恩哀侯。
陰識
陰識為執金吾,〔一〕居位數十年,與賓客語,不及國家,其重慎如此。〔二〕
御覽卷四三0
陰識為執金吾,入則造也。〔三〕
書鈔卷五四
〔一〕 「陰識」,字次伯,陰睦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條書鈔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則造也」,此句有脫文。姚本、聚珍本皆無此條。
陰興
陰興,〔一〕字君陵,為期門僕射,從上出入,常操小蓋,疾風暴雨,屏翳左右,泥塗隘狹,自投車下,脫蔥解履,涉淖至膝。〔二〕
御覽卷三八六
上欲封陰興,〔三〕置印綬於前,興固讓曰:「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並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不願。」〔四〕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五〕
御覽卷四二四
陰興,字君陵,盡忠竭思,其無益於國,雖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義。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薦之。〔七〕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八〕以其華而少實,私貨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平。
御覽卷四二九
興夫人薨,會葬,詔使五官中郎將持節至墓賜印綬,詔追封加謚興曰鮦陽翼侯。
書鈔卷四七
初,陰氏世奉管仲之祀於邑,謂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積恩德,為神所饗,臘日晨炊於灶,神見,再拜受慶。時有黃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萬,田至七百頃。後世子孫,常以臘日奉祠灶神以黃羊。〔九〕
類聚卷八0
〔一〕 「陰興」,陰睦次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陰興」,原誤作「樊興」。
〔四〕 「誠不願」,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陰興傳作「至誠不願」。袁宏後漢紀卷七作「臣誠不願」。
〔五〕 「不奪其志」,此條書鈔卷四八、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六〕 「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與同郡張宗、上谷鮮于褒不相好」,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善」字原誤作「喜」,書鈔卷三七引云「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今據改。
〔七〕 「薦」,書鈔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達」,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八〕 「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書鈔卷三七引同,惟「與興」二字作「興與」。「張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九〕 「常以臘日奉祠灶神以黃羊」,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按風俗通義祀典篇云:「漢記:『南陽陰子方積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見,再拜受神,時有黃羊,因以祀之。其孫識,執金吾,封原鹿侯;興,衛尉,鮦陽侯。家凡二侯,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灶以黃羊。』」「漢記」,即指東觀漢記。所引與類聚卷八0略有不同。
陰傅
陰傅封隱強侯。〔一〕七年,以隱強屬西,〔二〕徙封於丹陽,為期思侯。〔三〕
書鈔卷四八
〔一〕 「陰傅」,陰興第二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陰興傳略載其事。「傅」字范書作「博」。「隱強侯」,姚本、聚珍本作「〈氵隱〉強侯」,范書同,李賢注云:「〈氵隱〉強,縣屬汝南郡,在〈氵隱〉水之北。」陰傅於永平元年封隱強侯。
〔二〕 「以隱強屬西」,此下有闕文。
〔三〕 「徙封於丹陽,為期思侯」,聚珍本注云:「司馬彪郡國志〈氵隱〉強、期思並屬汝南郡,丹陽無期思地,此文有誤。」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宣鼎
张机
清·张景星
明·真空
(清)無名氏
明·万全
(宋)唐庚 强行父
宋·胡太初
(清)赵吉士
(明)陳子龍等 選輯
宋·释惠洪
明·蒋德璟
(清)罗惇曧
元·刘秉忠
清·袁氏
周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