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明史纪事本末-清·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目录:
序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
卷四十八
卷四十九
卷五十
卷五十一
卷五十二
卷五十三
卷五十四
卷五十五
卷五十六
卷五十七
卷五十八
卷五十九
卷六十
卷六十一
卷六十二
卷六十三
卷六十四
卷六十五
卷六十六
卷六十七
卷六十八
卷六十九
卷七十
卷七十一
卷七十二
卷七十三
卷七十四
卷七十五
卷七十六
卷七十七
卷七十八
卷七十九
卷八十
卷八十
○甲申殉难 怀宗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丁未,贼李自成陷京师,帝崩于煤山,大学士兼工部尚书范景文死之。初,贼犯都城,景文知事不可为,叹曰:“身为大臣,不能从疆场少树功伐,虽死奚益!”十八日 召对,已不食三日矣。饮泣入告,声不能续。翌日城陷,景文望阙再拜自经,家人解之,乃赋诗二首,潜赴龙泉巷古井死,其妾亦自经。 户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倪元璐闻难,曰:“国家至此,臣死有余责。”乃衣冠向阙,北谢天子,南谢母。索酒招二友为别,酬汉寿亭侯像前,遂投缳。题几案云:“南都尚可为。死,吾分也。慎勿棺衾以志吾痛。”因诏家人曰:“若即欲殓,必大行殓,方收吾尸。”
...更多
上一页
5
6
7
8
9
可能你会感兴趣
前蜀·杜光庭
清·周凯
抱瓮老人
(晋)崔豹
清·柳华阴
清·笠翁先生
(唐)李鼎祚
明·方孝孺
唐·玄嶷
(宋)华岳
明·袁了凡
清·洪秀全
(唐)李延寿
晋·范宁
明·陈师
安·惟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