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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卷 三七、雷震后妻-坐花志果
下卷 三七、雷震后妻
临终就识后妻心 嘱托殷殷泪亦淋
何忍伤心下毒药 天雷断臂戒之深
某甲中年丧妻,遗一子,仅数龄。甲不耐鳏居〖鳏,音关,无妻之谓。〗,闻同巷某氏女有美色,纳为继妻,生二子。氏阴险,仇视前妻之子,幸某甲阳纲尚振,氏未敢遽逞〖逞,放纵也。〗。虽心有偏向,而于某甲前保抱抚育,反若逾于所生。
不数年,某甲亦卒。濒死〖濒,犹临也。〗,执前妻子手谓氏曰:“我薄产三分分之,尚敷温饱。是子幼即丧其母,微卿抚育〖微,无也。〗,安能长成?今我死矣,幸卿终善视之,弗令失所。”恋恋而卒〖恋,音练。恋恋,不忍于貌。〗。卒后,氏顿萌恶念,奴视前妻子〖犹言视前妻子如奴之谓。〗。衣服饮食,皆弗令与己子并。芦花黑心〖芦花,用闵子骞事。(清异录)莱州于义方著(黑心符)一卷,以传后,(注)所言皆防继妻之虐待前妻子也。〗,无是恶也。尝梦其夫严训之,犹弗悛〖悛,改也。〗。顾其子颇孝,每事思得后母欢。及年稍长,学业于钱肆,有所得,辄以奉母,而氏忌之益甚。
一日手蒸年糕,唤长子归,将以食之。忽霹雳一声,提氏跪于院中,手执是糕,自言中有毒药,将药死前妻之子,俾己子得尽据遗产,被夫及前妻奔诉于神,致遭雷殛。其长子闻之,急归,亲率二弟号呼,祷天求赦其母。历一周时,雷复大震,折氏一臂,始能起立。自是洗心改行,视三子如一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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