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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红姑娘-夜谭随录
卷一 红姑娘
京城敌楼,内外凡五十座,高大深遂,往往为狐鼠所栖。内城东北隅角楼内,有一狐,化而为女子,红衫翠裙,年可十六七,艳丽绝伦。守城兵往往见之,咸知其非人,而罔不狂惑失志。以其衣红,共以红姑娘称之。间有儇薄少年,或际良宵薄醉,一动色心,至楼下薄言往挑,即闻娇音曰:“尔勿妄为也。”归辄头痛难忍,否则唇忽肿起如桃,必哀恳悔过,适乃已。以此群畏之,无敢戏言者。
步军校赫色,年六十余矣。一夕,上城值宿,独坐铺中,思酒不得。三更后,门外闻弹指声,亟问不答,启户视之,则二八佳丽人也,五色并驰,不可殚形。详而视之,夺人目睛,后随二双鬟婢,捧酒壶,立月下。校素有胆,惊定,即悟其为狐。询其那得深夜来此高城?答曰:“儿洪氏,行三,知翁思酒,谨以家酿相贻。”校大喜,延之入室。即以其携来之酒肴,借以款仓卒客。醉后兴高,问:“三姐有所求乎?”女曰:“以狐媚惑人者,皆有求于人者也。翁一身贫病,且老,儿何求于翁?所以亲近翁者,以翁有大恩于儿故也。”校茫然不解所谓。女曰:“翁乃忘松亭赎儿之事耶?”翁始大悟,叹惋者久之,遂认为义女。
自是必当值宿,校必多方散其侪伍,独扶筇至角楼下,告曰:“致语三姑娘,我今日上班矣。”至晚女果至,二婢随进酒馔,珍美错陈。校夜夜餍之。每心有所欲,未发,女已先知,无不咄嗟立办。校尝以玉环赠,女再拜以受,什袭藏之。校与语谈时,自念皤然一翁,将旦夕犯雾露,泣数行下。女曰:“勿伤,儿视爹尚可三十年活也。”乃授校以导引之术,行之颇效。
女无他异处,惟喜面,一夜恒四五次。校少子方娶,苦无杯盘,将赁诸市。女曰:“是无庸,儿当为爹假之。”至期,果有金银器物,杂然陈于房中,不测所自。家人怪之,校以实告,始各欣喜。事毕,已皆失去矣。校次子为护军,闻女美,潜上城至值所,从窗隙窃窥,竟无所见,但翁一人自言自笑自饮而已。校酒后,偶匿其玉斝,归家旋失。果有急需,女必周以巨金,则尽朱提也。如是者十余年。 女一夕忽泫然惨泣曰:“缘已尽矣,从此永别。”校惊问之,不答。五更后,哽咽而去。校亦酸恻,然未知所云所以永别者。翌日,执金吾以校年老,请于朝,勒令休致,校乃叹悟。
先是校当壮岁时,为骁骑校,从征葛尔丹,凯旋至松亭,同人捕得一黑狐,欲杀之以取其皮,狐向校哀鸣,校心动,以金二两赎而纵之。事三十年矣,不意至是乃获其报,后校年至九十余,无疾而终,狐亦徙去,不知所之。
兰岩曰:
狐以异类,犹知酬恩报德,贞静自守,不甘以媚惑人。奈何世间以七尺之躯,胁肩谄笑,干求于人,恬不为怪,而及以守正不阿者为庸人,因自居为识时务之俊杰,比比是也。吁,可慨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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