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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倩霞-夜谭随录
卷一 倩霞
汀镇右营游击李锦,为予言:耿精忠封闽时,骄奢淫佚。有林青者,年二十,为耿府护卫。独承眷爱,不啻子侄,以故得出入藩邸不禁,虽耿之爱妃宠妾,皆得见之。合府呼为小林。
值七夕,耿与诸妃夜宴,见林侍侧,戏问曰:“汝娶室乎?”对曰:“尚未。”耿笑曰:“吾贵为藩王,日与诸姬极床第之乐,视双星之一年一会,代为寡欢。今汝少年稚齿,正当行乐及时,乃游泳似鳏,其何能耐?吾侍女如云,容汝自择一人,以为佳偶。”林跪曰:“承恩命,但得倩霞为妻,平生愿足矣。”耿笑顾诸姬曰:“谁谓小蛮子选色不精哉!倩霞方龆龀,即从吾于沈阳,学作内家妆。迄今又十年,年十九矣。吾非不欲纳之,特以吾子欲之故也。今吾子殁矣,诸子过稚,吾又将老,诚不可老夫女妻,蹈枯肠之咎。若以归此子,洵属佳偶。虽然,谈何易也!吾思得一法,翌日当令窥窗自选,视其福厚薄耳。”遂尽欢而罢。
次日,耿命以红锦为步幛,长数寻,周布于广厅,每相去尺余,穿一穴如碗大。共选艳女三十人,各出一掌于穴外,而全身悉隐幛中。使内监导林入,嘱曰:“此三十人中,有倩霞在,汝自识之,择定即书名于其裳,吾将亲验焉。”林受命,往复审视,莫不纤纤如玉,实难分辨。方踟蹰间,猛忆倩霞左手无名指有爪长二寸许,盍执以为证?于是还阅至十六掌,果符所见,亟取笔书名,回白于耿。耿验之,果倩霞也。愕然曰:“岂有是哉!”呼倩霞出其手,反复视之,见指爪,乃大笑曰:“弊窦在此矣!汝姑退,明日更有良法,必使尽善无弊而后可。”林怏怏而出。归寓祷诸大士。是夜梦一女奴,持白绢一片,赠林,上有花纹,作川字形,林拜受而寤。不解何意,辗转不能复寐,披衣待晓。 晨起,方盥漱,即有传王命召林者。急衣冠趋府,耿已坐斋中。谕曰:“步幛复设,汝可复去接天婚矣。”一监导而入。及厅内,锦帐布置如故,但每一穴出一白足。林骇然欲避,监挽之曰:“王以手有弊,故示以脚耳。依旧五指一掌,特无二寸爪甲。汝其细认之。”林不得已,乃依次阅视,但见踦春妍,趾拇玉润者,不一而足。卒见一足,洁白细腻,异于他足,且隐隐有川字纹在趾间,宛然梦中所见于缯上者。恍然悟,即书名焉。白耿验之,倩霞也。大惊叹曰:“天缘也。”遂以倩霞妻之,更赐千金为妆奁之费。
林青得倩霞,出于意表。深感耿恩德,欲图厚报,每形诸颜色,徵诸话言。倩霞说之曰:“王之有恩于君,固矣。然王之行事,类此者甚多,未可谓以国士遇君也。且君以弱冠补黑衣,一年之间,得至护卫。诚以王为冰山之靠也。而王淫虐已极,及身必致奇祸。皮之不存,毛将安附?不如去此他适,庶几为全身远害之道。”林曰:“一官萦绊,去将安之?”倩霞曰:“君意未决耳,意果决,莫虑无栖止处。儿有姨在京师,盍往投之?”林亦知耿将为逆,无计遐举,闻倩霞言殊喜,急打叠细软,市两骏马,与霞乘夜北遁。依托姨家,入籍宛平,出资贩茶,遂为富室。
霞固开元人。耿为总兵时,尝统兵过宁远,路见霞牧豕于田畔,一老妪坐户下缉苎麻。霞时才九岁,虽乱头粗服,脂粉不施,而眉目如画。耿问老妪,云是孙女。耿出白金十两欲取之,妪不从。耿大怒,掠之以归。及长,修短得衷,纤秾合度,玉肌花貌,艳丽殊常。耿屡欲纳之,而袁姬不容,故迟至十九,忽归林。倩霞在耿府十年,府中事无巨细,悉能言之。其姨及诸女眷,逐日于绣窗茶榻间听其追术,以广新闻。略记数则,比诸媚猪艾豭之条,为逆藩秽史。
倩霞言:耿内宠甚多,自妻以下,曳罗绮如夫人者二十余人。唯袁姬齿稚色妖,宠冠诸妾,而淫妒性成,耿爱而惮之。袁冶容诲淫,闽中夏热,袁晚浴后,着蝉纱雾毂,肌体隐约可见。耿少子,别姬所出,最佻达,为见惯之司空,遂蒸焉。每交接,不避婢媵,丑声外扬,不知者,惟耿与其妻耳。
藩下有卢大眼者,质直而能事,耿倚之为左右手。一日,侍耿闲话,适少子趋过于前,衣服华异,腰间杂佩甚多。耿顾而乐之,谓卢曰:“诚翩翩一美少年也!使宰河阳,当为万花主人。此间风俗不美,当防闲其出,勿近娈童。”卢曰:“佩玉蕊兮,王无所系之。”耿曰:“何谓也?”卢对曰:“昔日臣猎于野,鞲鹰嗾犬,不遗狡兔,而一矢外地,有介鹿而不之顾也,岂臣见其小而不见其大哉?亦以神之有注有不注耳。王见世子不服饰,而不叹其妖,是犹臣之见兔而不见鹿也,所失不亦多乎?夫冠者所以壮其首,服者所以章其身。故冠以触邪也,冠蝉以洁操也;衣豹示服猛也,袭貂昭美德也;志道则佩环也,修德则佩琨也;玦以决疑,以解纷也。所以见其佩而知其能也。今世子衣服炫异,是谓不衷;修饰容仪,是谓阶厉。臣恐秽德之彰,在萧墙之内,不在寝门之外也。”耿大怒,选事杖杀之。
藩府多梨园子弟,皆极一时之选。有贴旦名珍儿者,尤姣媚。耿少子与结断袖之契。耿入觐,辄出宿其家。袁姬廉知其事,大恨曰:“儇薄子!敢如此妄作耶!”亟率侍女十数人,联灯列炬,潜出府后门,掩其不备。王子大惊,肘行以逆之,叩头求免,珍儿伏地战栗,不敢仰视。袁叱令举首,烛之美甚,遽慰之曰:“汝无恐,吾非噬人者。”竟与偕归,亦留其乱。是夜袁即脱阴而死。死后府中有鬼怪为厉,往往形现,俨然一白猴。耿闻之,泣曰:“吾固知其为巴山老猿所化也。”以珍儿殉之,怪乃绝。
又耿每盛怒时,往往剥人皮,岁以十数。侍女玉笙者误碎玉斝,耿怒,命剥其皮。甫缚之,已惊仆而死。舁出,将瘗郊外,中路复苏。舁者匿为义女,嫁于庠生李某。李及第,授山东一县令,玉笙今为孺人矣。
又,王子喜为夜游。时有刘参将者,新任城守营,立法严肃。代鼛击柝,终宵戒严。适夜巡,王子微服过所欢,为刘所执,问何事夜行,叱令通名。王子不以实告,刘怒,即街头褫衣笞二十,血肉狼藉,卧月余始瘥。此事无知者,惟我等侍婢知之最审耳。 耿平居喜食鸡翠,每下箸,非数百不餍。袁姬犹嗜榛栗及熊白,耿为百方致之。庖人胹之失饪,往往获死。侍女灵芝,忽被狐祟,喜近男子。耿怒,亟选藩下少年二十人,命次第裸呈以淫之。阅人已遍,而灵芝不惫。耿笑曰:“丘壑可盈,是不可厌也。”旋释之。
又自言在府时,独耿妻钟爱至,共寝床。耿妻好佛,罕与耿相见,故得始终自保,不然,亦难免于服役诸婢,同罹祸患污辱矣。第于众目之前,白足听选,终觉抱惭于一生耳。女伴闻之,遂相传说。耿死,林携倩霞仍归福清,子孙繁盛,至今不绝。
兰岩曰:热闹场中,抽身远避,士君子之所难也。倩霞以一女,见逆藩凶暴,遂知祸不旋踵,劝林勇退,何其识之精,行之决哉!吁!巾帼也,胜大丈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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