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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通义-(清)章学诚
文史通义目录:
简介
卷一 内篇一
卷二 内篇二
卷三 内篇三
卷四 内篇四
卷五 内篇五
卷六 外篇一
卷七 外篇二
卷八 外篇三
简介
章学诚(1738-1801年),字实斋,号少岩,浙江会稽(今绍兴市)人,是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一位杰出的史学评论家。他的代表作《文史通义》和刘知几的《史通》一直被视作我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双璧。《文史通义》是章学诚对史学贡献最大的著作。他35岁开始撰写此书,并立下要"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此书分内篇、外篇和杂篇三部分。其中《浙东学术》一篇,成于逝世前一年。可见该书撰述几乎历30年之久。严格地说,直到逝世,全书并未完成,像很重要的《圆通》、《春秋》等篇,虽早有计划,终未撰成。而今天人们看到的也仅是内外两篇。由于该书无严格义例,而全书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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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内篇一
○易教上
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或曰:《诗》、《书》、《礼》、《乐》、《春秋》,则既闻命矣。《易》以道阴阳,愿闻所以为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曰:闻诸夫子之言矣。"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各有其象与数,各殊其变与占,不相袭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传》所谓庖羲、神农与黄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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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内篇二
○原道上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固谆谆然命之乎?曰:天地之前,则吾不得而知也。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后起者也。
人生有道,人不自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於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尊之别形矣。至於什伍千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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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内篇三
○史德
才、学、识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难,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职是故也。昔者刘氏之玄,盖以是说谓足尽其理矣。虽然,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有似之而非者也。记诵以为学也,辞采以为才也,击断以为识也,非良史之才、学、识也。虽刘氏之所谓才、学、识,犹未足以尽其理也。夫刘氏以谓有学无识,如愚估操金,不解贸化。推此说以证刘氏之指,不过欲於记诵之间,知所决择,以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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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内篇四
○说林
道,公也。学,私也。君子学以致其道,将尽人以达於天也。人者何?聪明才力,分於形气之私者也。天者何?中正平直,本於自然之公者也。故曰道公而学私。
道同而术异者,韩非有《解老》、《喻老》之书,《列子》有《杨朱》之篇,墨者述晏婴之事,作用不同,而理有相通者也。术同而趣异者,子张难子夏之交,荀卿非孟子之说,张仪破苏秦之从,宗旨不殊,而所主互异者也。
渥洼之驹,可以负百钧而致千里,合两渥洼之力,终不可致二千里。言乎绝学孤诣,性灵独至,纵有偏阙,非人所得而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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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内篇五
○申郑
子长、孟坚氏不作,而专门之史学衰。陈、范而下,或得或失,粗足名家。至唐人开局设监,整齐晋、隋故事,亦名其书为一史;而学者误承流别,不复辨正其体,於是古人著书之旨,晦而不明。至於辞章家舒其文辞,记诵家精其考核,其於史学,似乎小有所补;而循流忘源,不知大体,用功愈勤,而识解所至,亦去古愈远而愈无所当。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见於古人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词采为文,考据为学也。於是遂欲匡正史迁,益以博雅,贬损班固,讥其因袭,而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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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外篇一
○方志立三书议
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徵。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惧人以谓有意创奇,因假推或问以尽其义。
或曰:方志之由来久矣,未有析而为三书者。今忽析而为三,何也?曰:明史学也。贾子尝言古人治天下,至纤至析。余考之於《周官》,而知古人之於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而行人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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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外篇二
○永清县志皇言纪序例
史之有纪,肇於《吕氏春秋》十二月纪。司马迁用以载述帝王行事,冠冕百三十篇,盖《春秋》之旧法也。厥后二十一家,迭相祖述,体肃例严,有如律令。而方州之志,则多惑於地理类书之例,不闻有所遵循;是则振衣而不知挈领,详目而不能举纲,宜其散漫无章,而失国史要删之义矣。夫古者封建之世,列国自有史书;然正月必系周王,鲁史必称周典,
(韩宣子见《易象》、《春秋》,以谓《周礼》尽在於鲁是也。)
盖著承禀所由始也。后世郡县,虽在万里之外,制如古者畿甸之法,乃其分门次类,略无规矩章程,岂有当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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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外篇三
○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
文安宰币聘修志,兄於史事久负,不得小试,此行宜踊跃。仆有何知,乃承辱询。抑盛意不可不复,敢於平日所留意者,约举数条,希高明裁择!有不然处,还相告也。
一、州郡均隶职方,自不得如封建之国别为史,然义例不可不明。如传之与志,本二体也。今之修志,既举人物典制而概称曰志,则名宦乡贤之属,不得别立传之色目。传既别分色目,则礼乐兵刑之属,不得仍从志之公称矣。窃思志为全书总名,皇恩庆典,当录为外纪;官师铨除,当画为年谱;典籍法制,则为考以著之;人物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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