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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回 许巡检女鸣冤-海公案
第十八回 许巡检女鸣冤
海公任淳安,宿上官驿,明烛独坐,忽闻窗外有如女人声者吟,曰:“夜月悬金镜,春风扬锦帆。江花如有意,飞点绣衣衫。”又曰:“旭日转洪钧,园林万树新。画屏朝弄色,彩槛外移春。巢雀俱堪托,人家尽不贫。独怜寒谷底,黄叶尚凝尘。”公大诧,曰:“有是哉?女乎,何以至此?”女曰:“妾非人,有沉冤欲诉耳。”公令前,即跪灯下,泣曰:“妾,钦州许巡检女也。五年前,从父赴任至此驿。驿夫魏昭,悦妾貌,毒杀妾父犯妾。妾固不从,罗巾缢死。尸犹痊,园中浅土才覆面耳。惟老爷怜察。”忽不见。明早,公集驿夫庭下,曰:“五年前,有许巡检负重罪逃至此,有能捕获者,厚赏。”魏昭曰:“曾有人杀之矣。”公大怒曰:“杀者,即汝也。”一讯即吐实。发女尸园中,面如生。命具棺殓,移葬之。
海公判
许巡检任上官驿,止带一女,而娇貌可堪。乃驿夫魏昭,知女姿色,淫心炽然,欲偕不能,辄起谋害,置药毒死许巡检。将谓必期其女之偕。岂女之贞,坚固不从,自缢而死。夫二命之死,实出无辜,应知灵魂必不瞑目于地下矣。而其女乃含冤于九泉之间,悲泣而陈其冤,非鬼之能言,亦昭之罪不容逭也。详其情,律实难容;察其行,罪实难逋。合拟大辟,以惩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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