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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回-两晋秘史
第十一回
乙巳太康六年初,陈群奏帝,以吏部不能审核天下之士,故令郡国各置中正之官,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土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为之,使诠次等级,以为九品。有言行修着则升之,道义亏缺则降之。吏部凭之,以补百官。行之渐久,中正或非其人,好弊日滋。太尉刘毅入朝上疏曰:今陛下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公无考校之资,私无告奸之忌,因心百态,营求万端,廉让之风灭,争讼之俗成,窃为天朝耻之。中正之设,损政有八:高下遂强弱,是非随兴衰。一人之身,旬日异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一也;重其任而轻其人,使驳论横于州里,嫌隙结于大臣,二也;优劣异地,首尾倒置,三也;禁人诉讼,使受枉不获上闻,四也;彩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五也;抑功实而隆虚名,长浮华而废考绩,六也;不问才之所宜,而但第为九品,七也;各任爱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锐人事,八也。由此论之,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臣愚以为宜罢中正面除九品,摒魏氏之弊法,更立一代之美制也。
晋武帝览之,大悦。虽善其言,终不能改也。
却说侍中王济因谏武帝宜亲齐王之事,免官久之。今齐王已薨,武帝因谓何峤曰:“我将骂王济而后官之,何如?”峤曰:“王济俊爽,恐不可屈。”武帝使人宣至,责让之曰:“卿知愧否?”王济曰:“尺布斗粟之谣,常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亲者疏,臣不能令亲者疏,以此愧陛下耳。”武帝默然泪下,以王济为侍中。 却说齐王攸死,天咎屡见:河南荆扬大水;八月朔日食;冬,慕容廆兵五万寇辽西,辽西郡守章明以兵拒战败死,失去州郡。太庙殿陷,星陨如雨。或者以为齐王死屈,故有是变。
慕容廆既寇辽西,武帝甚忧之。群臣奏宜下诏招安,封其为鲜卑都督,则彼自降。武帝从之,使使捧诏往辽西,令东夷校尉以节封慕容廆为鲜卑都督,令来降。使人领诏,入辽西,见东夷校尉何龛,使人以书通知慕容廆。廆大悦,即以士大夫礼巾衣诣府门降何龛。龛恐其诈,乃严军以见之,廆即出,乃改服戎衣而入。左右问其故,廆曰:“主人不以礼待客,客何为哉?”龛闻,甚惭焉。于是,龛持节,开诏读之。廆跪听宣讫,谢恩而起。于是廆降晋,受鲜卑都督印绶,收兵徙居徒河西山去讫。
却说武帝极意声色,遂致成疾。时杨骏秉权,忌诸王有变,心生一计,密奏帝曰:“陛下龙体不安,自是主弱臣强,倘不豫,何以制之?宜封建诸王,都督各镇,此万全之计也。”帝从之,以汝南王司马亮为大司马,都督豫州诸军事,使镇许昌;又徙皇子南阳王司马柬为秦王,使其都督关中;以司马玮为楚王,使其都督荆州;以司马允为淮南王,使其都督扬、江二州诸军事,并假节,令其归国,非宜唤不许入朝。又立皇子司马义为长沙王;立司马颖为成都王;司马晏为吴王;司马炽为豫章王;司马演为代王;立皇孙司马遹为广陵王。 武帝以才人谢玖赐太子司马衷,衷纳之,生皇孙司马通。
年五岁,宫中曾夜失火,武帝大惊,登楼以望。时皇孙司马遹乃牵武帝裾入,暗中而言曰:“暮火仓卒,宜避非常,不可令照见人主。”武帝闻言,由是奇之。次日,武帝领皇孙司马遹观豕牢,遹言于武帝曰:“豕甚肥,何不杀以享士而使久费五谷?”武帝嘉其说,遂使烹之。因抚其背,谓廷尉傅祗曰:“此儿当兴我家。”次日早朝,会武帝谓群臣曰:“朕皇孙司马遹聪敏非常,前观失火之戒,后上烹豕之言,好似吾太祖宣帝之才也。朕观太子不才,意欲废之。今见皇孙如此明慧,故不易之。”于是群臣上贺,皆称万岁。
武帝乃大会群臣于凌云台。尚书卫瓘知太子司马衷庸才,不堪政事,每欲陈启废之事,未敢发言。因此朝会佯醉,入跪武帝牀前曰:“臣欲有所启。”武帝曰:“卿所言何耶?”欲言而止者三,乃以手抚牀曰:“此座可惜。”武帝意悟,因谬曰:“卿真大醉。”于是瓘不敢复言,而武帝了然在心,乃闷闷归宫,密谓皇后杨氏曰:“今太子不堪大统,此事若何?” 杨后对曰:“古来神器立嫡以长,不问贤愚,岂可动乎?”时武帝疾甚,知太子不才,然恃皇孙司马遹明敏,故无废立之心。 先用王佑谋,以太子母弟柬、玮、允,分镇要害。又恐杨氏之逼,以王佑为北军中侯,典禁兵。又与皇孙遹高选僚佐,以散骑常侍刘寔志行清素,命为之傅,以辅皇孙。又封宗室数人。
淮南相刘颂疏曰:陛下以法禁素宽,未可遽革。然矫时救弊,亦宜以渐。譬犹行舟,维不横截迅流,当渐靡而往,稍向所趋,然后得济也。
臣闻为社稷计,莫如封建亲贤。然宜审量事势,使诸侯率义而行者,其力足以维持京邑;包藏祸心者,其势不足以有为。陛下宜与通达古今之士共筹之。周之诸侯有罪,身诛而国存;汉之诸侯有罪,或无子者,国随以亡。今宜反汉循周,则下固而上安矣。天下至大,万事至众,是以圣王执要于上,委务于下,非恶劳而好逸,诚以政体宜然也。夫以居事别能否,甚难也;以成败论功罪,甚易也。今陛下精于进始而略于考终,此政之所以未善也。人主诚能居大执要,考功罪于成败之后,则上下各得其所安矣。古者六卿分职,冢宰为正。自汉氏以来,凡列、执事,丞相都总。今尚书制断,诸卿奉成,于古制为太重,使出家事付外寺,使得专之。尚书统领纲纪,岁终考功,校簿而行赏罚,斯亦可矣。今动皆受成于上,故上之所失,不得复以罪下。岁终事功不建,不知所责也。夫细故谬妄,人情之所必有,而悉苛以法,则朝野无完人矣。近世为监司者,类大纲不振,而微纤必举,尽由畏避豪强而又惧职事之旷,则谨密纲以啰微,使奏效相接,状似尽公,实则挠法。是以圣主不善碎密之案,必责凶猾之奏,则政之奸自然擒矣。夫创业之勋在于立教定制,使遗风系人心,余烈匡幼弱,后世凭之,虽昏犹明,虽愚若智,乃足尚也。至夫修饰官署,凡诸作役,此将来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今动所不须,以伤所凭,窃以为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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