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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三-大六壬秘本
卷之十三
五行旺相胎孕休囚论卷之十三
木,立春木旺春分相,立夏木休夏至废,立秋木囚秋分死,立冬木殁冬至胎,此木孕于冬水之中。
火,立夏火相夏至旺,立秋火休秋分废,立冬火囚冬至死,立春火殁春分胎,此火孕于木之中也。
金,立秋金相秋分旺,立冬金休冬至废,立春金囚春分死,立夏金殃夏至胎,此金孕于火土中也。
水,立冬水相冬至旺,立春水休春分废,立夏水囚夏至死,立秋水殃秋分胎,此水孕于金之中也。
土,惟土旺于四季中,三六九月十二月,各月寄旺十八日,金相水死木中囚火休。
五行生克制化有喜害诀
金旺得火成器皿,火旺得水成相济,水旺得土成池沼,土旺得木能疏通,木旺得金成梁栋,
土生金土多埋金。火生土火盛土焦,木生火木多火烈。水生木水多漂木,金生水金多水浊。
水生木木盛水宿,金生水水多金沉。木生火火盛焚木,火生土土多火熄。土生金金多土变,
金克木木坚金缺。木克土土重木断,土克水水涌土流。水克火火猛水乾,火克金金多火灭。
金衰遇火必销熔,火弱水强火倾熄。水懦土强必於塞。土衰见木遭倾陷,木弱逢空被砍削。
强金得水挫其锋,强水得木泄其势。强木得火化其顽,强火望土止其焰。强土得金制其害。
此五行生中有克,克中有生,实造化之机也,学者详之。
壬机秘要法语
始入者,初起而犯上者也。凡四课中惟一下贼上者,名始入。若有一上克,复有下贼,舍克取贼发用,乃谓之重审。
凡上克下名比邻,以其顺理,若邻里之和睦也。下贼上名知一,以其逆理犯分,于两逆之中知择其一,与我力均者制之也。
虎视转蓬者,虎见转蓬,疑为飞矢,怒目仰视;冬蛇掩目者,蛇至冬而俯伏掩目。
自任任其刚,自信信其柔。杜传者,刚柔自刑,中传互取上神,中复自刑,取中冲杜塞也。传,邮也。伏吟无聊,自任自信,以希见用,而乃自刑,莫能前进,是求通而复塞也。
井栏射,《三元经》取马发用,更捷。
别责,如长家者即没,凡百无主,别立一人长家。原相合者,责其肩任也。又曰无淫者,戒之无奢淫也,非淫合之谓。
式例日用之法,当避太岁月建忌。
正五九月卯时,二六十月子时,三七十一月酉时,四八十二月午时。
日忌者,甲乙日酉时,丙丁日子时,戊己日卯时,庚辛日午时,壬癸日辰戌丑未时。
以上忌时日,并不用占事。若误用,当捐占之人也。
凡有所占,先视日干吉凶甘苦。以日为主,日最畏克,却喜合德,日喜用生,却畏冲刑。凡日上见辰旺,辰上见日旺,如甲申日干上酉,支上卯之类;或日辰上自见旺,如甲申日干上卯,支上酉之例,不利谋动,动见罗网,只宜坐家谋为,百事通泰。
凡日上见鬼墓,主诸事暗昧不明,或借姓假名,倚附诡托,占病尤忌鬼墓者,三合墓神克日也。如甲乙日见丑,丑为金之墓神也。余仿此。若年命传课中见子孙,为破墓之神,凶不成凶也。
日辰上逢败气,主身命衰败,宅舍崩颓,不宜追捕及讼人奸私,主遭牵连同罪。败气,木午,火酉,金子,水土卯。
日辰上逢绝气,惟宜结绝旧事。余皆不吉。
干上见旬尾,支上见旬首,名周遍格,主百事成就。占赴试宜代工,占讼宜换司,占交易用事去而复来,惟不宜占解释。如有忧疑,未能决断。首尾者,甲癸所加之支也。
凡干受上神克,支能制者不畏。如丁未日干上子之例。
凡干逢旬鬼,见于传历年命者,主有凶动,以六亲乘神决之。乘勾主官司勾摄,乘死气主亲属死亡,乘贵人主奉上差遣,元武主逃亡失脱,乘蛇雀主血光灾。如有爵者,占之赴任极速。假如庚子、辛丑二日以酉为旬鬼,酉与干比,主兄弟动。庚寅辛卯二日见亥为旬鬼,亥受干生,主子息凶动,余日仿此。
凡父母同文书、印绶,妻妾同财物,尊贵同官长,子息同卑幼断,庚辛二日同旬,丙亦为鬼,但支不同,不便同说。
三传之中一阳二阴,以阳主事;一阴二阳,以阴主事。三传皆阳,以日上神主事;皆阴,以辰上神主事。视神将旺相休囚死决之。旺克日神主官司事,相克日辰主财帛事,死克日辰主丧事,囚克日神主刑狱事,休克日辰主疾病事。凡克日贵人君子当,克辰女子小人当。
三传俱宜为日财、日印、日之生旺,不宜为日子、日鬼、日之墓空。
凡三传之有克日者,即以此传为为吉凶之主。若日与余传及月将贵人能克泄者,仍作吉断。
凡占凶事,取初传冲处所临之神为散期。占吉事,取初传合处所临之神为成期。妙在占者变通。
中末为制鬼墓诸凶,故宜克不腚顺,克顺则吉不吉,凶益凶;逆则吉愈昌,凶自息。
凡发用犹为呈象,妙在用之阴神。如捕盗,则观元武之阴神,乃知盗贼胜负。如访人则观日德之阴,乃见彼之长短。如占婚则观天后之阴,乃识女之情性。如求财观青龙之阴,乃验财之得失。是知日辰有阴阳,乃成传课;事物有阴阳,乃见机微。如酉日求财,青龙在午,又观地盘午上丑为贵人,主得官贵财物之例。
凡三传与日辰互换三合,递相牵连,占事覆来翻去,须为全脱、全鬼、全生以定吉凶。此例见全财、全比、全脱,主互相赚脱,占谋事主无了结,求财费力中得,占病绵延。如庚辰日干上子,三传辰申子之例。金鬼占事,主挟我制我,又不结局。如己亥日干上亥,三传未亥卯之例。全生占事,主彼此和合谋干,但事属牵绵,终无完日。如癸酉日干上酉,三传巳酉丑之例。凡得此课,要视天将吉凶。又要视年命日神辰四处决之。如全鬼本凶,若四处有子孙则能制鬼,有父母则能脱鬼,与夫日干旺相,鬼气休囚。
凡三传逆生克日,而日复生其传相制者,有苦尽甜来之意。如戊寅日干上寅,三传寅亥申之例。凡初传为日之长生而三传又逆生克日,凡占有乐处生悲之应。如庚申日干上巳,三传巳寅亥之例。
凡初克中,中克末,末克日而初又生日,名两面刀格。凡占有起灭之应。如六戊日伏吟,三传巳申寅之例。
凡三传生日而天将复来伤日,或干支上俱得长生而彼此又相脱者,皆主甘中有苦,喜里藏忧。如庚寅日干上巳,支上亥,俱得长生,而巳盗寅气,亥盗庚气,反为互脱之例。如癸酉日支加干,三传巳酉丑金局生日,若贵逆用事,则贵勾常入传克日之例。
行年群书起例互异,《集要》以男一岁起丙寅,二岁起丁卯顺行;女一岁起壬申,二岁起辛未逆行。《心镜》以人命审属何旬,即以男一岁起旬前丙上顺行,女一岁起旬后壬上逆行。《照胆经》以六甲旬中起男丙女壬,如甲申男起丙戌,女起壬辰之例。《壬课指掌》男以甲子起于寅上顺行至本生年止,即从止处起一岁顺数;女以甲午起于申上逆行,至本生年止,即从止处起一岁逆数。《鬼灵经》注男阳命一岁起午宫丙上顺行,阴命寅宫逆行;女阳命一岁起亥宫壬上逆行,阴命申宫顺行。余谓皆非也,夫男命起寅,女命起申者,从先天震巽之位起于阴阳始生之地也,其占孕加丙壬二干者,从丙火生于寅,壬水生于申也。从震巽者所以别男女也,从水火者所以证阴阳也。若纷纷无定论,则非阴阳之理矣。
凡月建加天后、神后,主妇人怀孕。
凡日之禄又作日之上神,若不逢空,即以旺禄临身断之。主君子进禄,常人得喜,不必照管传课。若一一照管,反恐杂乱,无所适从。惟逢空,始宜别审,如乙卯日午将未时,干上卯为日禄,又为日之旺神,就作旺禄临身立断。即三传丑子亥为印为财,亦不及临身旺禄。
凡辰上见禄,主受屈于人。若在仕途,主权摄不正,或遥授职衔,自食其禄。此课每日一见,如甲子日寅加子,乙丑日卯加丑之例。其中非止一端,有禄神投墓者,如辛丑日酉加丑也;有禄神脱气者,如乙巳日卯加巳是也。禄投墓占官占病两凶,禄受克主因宅舍事贫穷,禄脱气主干禄被辱、求谋多费。
凡禄马互临干支之上,名真富贵格。贵者占,加官进禄;应举占之,得名膺爵;若常人占之,反主病讼,宅移身动。如丙寅日干上申,支上巳是也。
空亡天盘为游神空,占主七分不应;地盘为坐地空,占主十分不应。
凡岁建年命四者不论空亡,即入传亦不论。凡传逢空落空,又值天空,名空空格,凡事无成。
凡日生上神,上神又生天将,名脱脱格,与空空同。
凡三传皆空,名三空格。如癸卯日支上辰发用,初中逢空,末落空之例。四课皆空,名四尽格。如壬戌日干上丑,支干阳神逢空,阴神落空之例,主事事虚耗无成。
凡占以正时为主,或为日之德合鬼墓,或为辰之破害刑冲,传课未成,吉凶先露,故曰先锋门。
月将加正时分四课之阴阳,别三传之生克,非神不能决事之祸福,非将不能知神之吉凶,故曰直事门。
凡占以日干为人,动作谋为皆主乎日,生克制化皆应乎干,故曰外事门。
以支辰为宅之盛衰,审辰休旺事之祸福察支吉凶,故曰内事门。
以初传为事之始应,吉则吉,凶则凶,祸福皆从此发,故曰发端门。
中传为事之中应,中凶,吉变,中吉凶变,谓之移易门。
末传为事之终应,末吉终有成,末凶终有悔,曰归计门。
凡占以年命为事之变易,传有一定之吉凶,人有各殊之年命,传财本吉,年命见官鬼成凶,传鬼本凶,年命见子孙成吉,故曰变体门。
凡德加干发用为鬼,仍作德断,不可作鬼断。盖德为化鬼为吉也。惟寅巳申、乙巳辛亥丁四课。
德用下贼,得贵人生扶,仍作全吉。若无生扶,又见克泄,主喜庆生忧。如乙未日申加午发用,申为乙德受制于午,但阴阳贵人属土脱午生申,仍作全吉之例。
凡德神归日,又会合带鬼,主有意外之喜,惟忌占病。如丁酉日阳贵,干上亥之例。
德发用又用下神克日,名德鬼格,主邪正同途。如乙酉日遥克申加酉发用,申为酉挟,化德为鬼。
凡德作官星又临朱雀,名文德格,主应举得官,在官得荐。如己巳日寅加巳发用作官星,顺贵,朱临寅之例。
凡合与德入传,百事皆吉,即会凶神,亦主凶中和合。
凡寅亥合为破合,申巳合为刑合,主谋事合而不合,成而不成。若得贵龙德禄乘之,仍主顺利。
合克日乘蛇虎朱雀,主合中有害,不可托人谋干,恐以直信人反招不足。
三等合神,以干合为主,支合次之,行合又次之,要与德神禄喜并临,方为合吉,可制诸凶,若乘凶神无吉助,则又与凶合,反为凶矣。宜详之。
干与支上神相合,支与干上神相合,名交车格,主交关、交易、交加、交换成合之事。凡值此课,惟利合谋,不利解散。此例有十种,亦分长生、财、脱、害、空、刑、冲、克、三交、交会十者以断吉凶。
阳克阳,阴克阴为鬼,昼鬼主公讼是非,夜鬼主神祗妖祟。凡鬼入传,若日旺相及传中命上见子孙,亦不为凶。凡占病讼,忌鬼入传临日,见子孙为救神,减凶;占盗,鬼入传自相冲,或与盗神相冲,其盗自败。若落空带合,反难捕捉。
凡干上鬼发用,事多不美。若用见德合,犹可望事求官。
凡传鬼带合,又克日之上神,主求事反覆,进退而后成。
鬼宜衰败,不宜生旺,若鬼当时,亦不为凶。若甲为戊鬼,在仲春木贪生发,反不制土之例。防过时为凶。
凡支上神发用为日鬼,占事有两重不美,即遇救神,惟解其一。如庚辰日午加巳发用例。
凡鬼多有制,反不为凶。占事未免先值惊危,终乃无畏。若闻人谋害,但是商量,不能为祸。惟白虎发用,大有畏忌,要年命上有制虎之神。如壬辰日遥克,戌加未发用,三传戌丑辰,上下六鬼,干上寅木制之。
凡鬼发用是支上神,又引中末入鬼乡,谓之家鬼弄家人,有救无祸,无救有祸。如己丑日支上寅发用,三传寅卯辰皆归木乡,引课干上申制鬼有救。
凡鬼临日干,得支上神救者,主一切事自外来,要家内人救解。如癸亥日辰加干发用,支上寅制之例。
凡鬼发用生末传作干长生,名鬼脱生格。主一切先凶后吉。如丙子日干上子发用之例。
凡三传入局为鬼,反生起干上神生干者,主一切事反凶为吉。如庚午日干上辰例。
凡贵德临身制鬼者,反吉。如乙丑乙巳,酉加巳发用,蛇制鬼例。
凡传鬼被贵人盗气,亦能免祸。如辛巳日,午加辛发用之例。
凡传虽脱干,能制暗鬼,名借益格。犹有人来赚我,恰值我祸患,欲借其力,姑遂其意,用之反有益也。暗鬼者,贵克干也。其凶甚于明鬼。如壬子日未加卯发用,贵人受制。
五行墓于四季,有阴阳生死之分。阳干死地,即阴干生地,故未为甲癸墓,丑为庚丁己墓 ,辰为辛壬墓,戌为丙戊乙墓,壬课重日,惟从日干墓,不从五行墓。五行墓者,未木戌火丑金辰水土。
凡未辰为日墓,丑戌为夜墓。日刚速夜柔迟。凡墓入传临日,蒙昧昏暗。若夜墓临日,自暗投明,诸凶有救。日墓临夜,自明投暗,愈见模糊。
凡寅加戌,巳加丑,申加辰,亥加未,自生入墓,如人堕井中呼天,占病必死,贼难获,行人不来。
凡辰加申,戌加寅,丑加巳,未加亥,以墓覆生,如人羁暗室,占讼断而复讯,病安而复危,事成而又败,仇和而怒。
凡寅加未,申加丑,巳加戌,亥加辰,以生投墓,主颠倒错乱,凡事见凶。惟四孟月无妨。
凡辰加亥,戌加巳,丑加申,未加寅,以墓求生,占事绝而复举。
凡中传见墓,百事不顺,进退有悔。
凡破临日入传,惟宜散凶,不宜成吉,主不完全。
凡午破卯,主门户破败。辰破丑,墙墓倾颓。酉破子,阴小灾晦。
戌破未,人物刑伤。亥破申,又寅破巳,破中有合,败而复成。
凡害事多阻滞。
凡刑入传临日,必主刑伤。
刑干忧男,刑支忧女,刑时忧事。时刑日忧小人,日刑时忧君子。
凡旺刑衰则福过,死刑旺则祸起。凡用刑月建不可对讼,刑日阴不可远行。
凡冲主动移反覆不宁。
凡岁月日支干皆不宜冲。如甲子岁干上申,支上午例。月日皆仿此。
冲岁岁中不足,冲月月中不足。
凡见生不生者,占父母病难救,文书迟滞,官无印,赴考又思旋。如甲日亥加甲,亥自落空亡之利。
凡见鬼不鬼者无凶。如丙日子加辰,鬼自受克之例。见财不财者,费财。如壬日午加辰,财为鬼脱是也。
见救不救者,若子加辰寅,自盗克之例。
凡占动众有四等,辰戌为部领之众,返吟、连茹为牵连之众,三合为兄弟朋友之众,同类为三党亲族之众。
凡占事吉凶应期,以发用决之。太岁发用,应在一年;月建发用,应在一月;旬首发用,应在一旬;节气发用,应在一气;日干发用,应在当日。其所应之事,以乘神决之。如勾用主田宅事。又乘贵人,主贵人扶助之例。
凡死气发用克干,主有凶丧;囚气主有官讼;休气主病患。如木月土死金囚水休例。
凡寅卯发用,以辰上神为应期;申酉发用,以戌上神为应期;亥子发用,以丑上神为应期,巳午发用,以未上神为应期。辰发用,以未上神为应期;戌发用,以丑上神为应期。丑发用,以辰上神为应期。未发用,以戌上神为应期。如发用值岁月旬节之支,仍如前例断云。
凡干支之阳神发用,以绝日为应期。阴神发用,以墓日为应期。
凡辰加子午为关,戌加子午为隔。辰加卯酉为罗,戌加卯酉为网。发用见关隔阻塞,见罗网暗昧。
干合:甲日未,乙日申,丙日戌,丁日亥,戊日丑,己日寅庚日辰,辛日巳,壬日未,癸日巳。
占时发动,庚辰金旺,得岁月日传相合一。三爻下伏错卦酉金鬼相合,旺极之象,所射之物必活。本卦外悔为兑,兑为口,得年月日俱金相比,则不作为兑之废缺论。上互巽变乾,巽为股,乾为头;下互艮变巽有艮止巽入,风土相化之象。内贞震变离,有震足离目之象。但体下伏阴,金太旺,此物主水湿而生,多动少静。此物属土,时长时典,色紫带绿,形体备足。蜈蚣一条也。
壬机法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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