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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藏山雷学
卷三
前两章我们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纳甲预测法的基础理论。从本章起将对纳支法的一些重要的具体断卦法则进行讨论。
地支的五行生克是纳支法断卦的优选基础逻辑,替换成较具体的用事概念就是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和闲神,合称“五神”。本章拟探讨此五神的取用法度和断卦的原则技巧。
第一节 用神逻辑
[一]
用神又称主事爻、用爻,要正确定准用神,首先要规定六亲和世应各自的“指代”。
六亲所主虽然复杂,但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主人际关系,第二大类指代事物。为了论述方便,我们可称前者所对应的用神为“人爻”或“人神”,後者为“事爻”或“事神”。前人对“人爻”和“人爻”的取用有很多矛盾,最有代表意义的有如下几种:
人爻--
人爻中分歧最大的是兄弟爻和财官。
1、兄弟爻:
王洪绪在《卜筮正宗》里说:“又曰占兄弟之妻,妻之姐妹,以财爻为用;占夫之兄弟,以官爻为用,何也?答曰:兄弟之妻,妻之姐妹,与妻子同辈之人也。既夫占妻财爻为用,皆是财爻为用矣;夫之兄弟,与夫同辈人也,既要占夫以官爻为用,皆是官爻为用矣。”
野鹤老人在《增删卜易》中则说:“占姐夫妹夫以世爻为用神予属得验。占表兄弟以兄弟爻为用神而不验,还以应爻为用神。”
廖墨香在《周易预测学指南》里则主张:兄弟、姐妹、妻子兄弟、族中兄弟、姑表姊妹、关系好的朋友、妹夫姐夫,都是以兄弟爻为用神。
以上诸说,孰是孰非?
2、官鬼与妻财:
古以女测婚官为用爻,男测婚财为用爻。近人陈鼎龙先生则有不同看法,他说:女的结婚以後从属男的,为妻,社会往往又将女人的当作男人的财产,故又称妻财。但结婚以前,男的和女的关系并非如此,是男的求女的,好象去见官的一般,故在婚前不能当妻财看,而应以官鬼来论。这两种分歧很有典型意义,它牵涉到两种关系:六亲与人伦辈分有何关系?六亲与社会规范有何关系?
显而易见,父母爻、兄弟爻、子孙爻是据血缘关系而来,即父母为生我之爻,兄弟为同我之爻,子孙为我生之爻,也就是以辈份论六亲。夫妻没有血缘关系,是由社会的伦理关系而来。一般来讲,女人好比是男人所管制的财产,而丈夫则是管制妻子的长官,故女以克我之官鬼为用,而男以我克之妻财为用,也就是以社会关系论。
王洪绪论兄弟爻时,把“辈份”之论加以引伸,初看似乎有道理,但六亲实际上是一个五行生克圈的变体,若随意引伸,怪事就会出现。譬如说:父亲是父母爻,祖母生父亲应为生父母爻的官鬼爻,祖父克祖母应为子孙爻,父亲是祖父的儿子则又变成了妻财爻,父亲克母亲,母亲又就成了父母爻……如是类推,循环无穷。
也许反驳者会说,我们论辈份取用神,只限於“同辈”之人,不同辈者不按此论。
其实,既使添加“同辈”的规定也无济於事。丈夫与妻子不是同辈吗?何以男女论婚不取兄弟爻为用神?我们又退一步,再规定男性取男性的同辈,女性取女性的同辈,那么自己的哥哥弟弟是兄弟爻,而自己的姐姐妹妹是妻子的同辈,那么姐姐妹妹也应是妻财爻了。而诸书中对其他的亲属用神取用虽有分歧,但自己的兄弟姐妹俱以兄弟爻为用却是一致的。可见单纯论辈份取用神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自圆其说的。
对於那些与本人无亲属关系的人,取用神矛盾依然存在。譬如说,与自己关系不密切的人应取应爻为用神,何以盗贼、良将、医生不取应爻?医生治病克制官鬼可视为子孙爻,但他救护病人又何当不是父母爻?忠臣良将杀敌平叛克制官鬼可以是子孙爻,但他们护卫君主可以是父母爻,而受君王的驱使,为何不取妻财爻?类似的矛盾我们还可以推衍出很多。
事爻──
上面讨论的是人际关系,“事神”的取用同样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前人对“事神”的取用,是根据事物本身的主要属性特征对“我”的生克制化关系而定。但事物的主要属性特征是多方面的,人们对它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同时其主要特征的显现也会因事而异、因时而异。
譬如,车辆是私人财产,可视为妻财爻,但车可载人,是庇护人的东西,又可视为父母爻,这是因观察角度不同而异。
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具体环境中,其主要作用往往也有显著的变化。譬如手帕,在平时为使用之物,可视为财爻;下雨时用来遮头,应看成父母爻;用来包扎伤囗,便是子孙爻;若一旦用它上吊,又成了官鬼爻。这又是因事而异。
同一事物在不同时代,观念不同,用神的取用也会有区别。以“官职”为例,中国社会往往是“官本位”观念,一朝及第,便可操士民生杀大权,故为官鬼。在商品社会里,诸大财团之长,也是“官”,但他们主要的权力是把管财源,是否应视为子孙爻? 若在“人民公仆”的观念中,是否应视为妻财?
[二]
事实上,六亲在本质上还是五行生克的一种变体,而五行生克是一个无限循环的圆圈,欲使此循环产生功用,就必须使它产生破缺,形成一个逻辑的起点,此逻辑的起点是“我”,而“我”在六亲中就象是一种“中宫奇点”,这个中宫奇点必须“寄宫”入六亲之中--在六亲中,此奇点就是与兄弟爻,兄弟爻实际上就是“我”。
[图]
由於六亲关系源於人伦关系,故生兄弟〔即“我”〕者为父母,兄弟〔即“我”〕所生者为子孙。但人伦中的夫或妻与“我”〔即兄弟〕是无血缘关系的,我们可以取兄弟〔即“我”〕所克之爻为妻,而克兄弟之爻〔即“我”〕为官鬼;也可以作相反的规定,即兄弟所克为夫,克兄弟者为妻。但为什么取前者而不取後者呢?这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六亲关系是无法得到解释的,此答案必须从六亲的互补逻辑中去找。
卜筮体系是扶阳而抑阴的--为男、为阳,故取克兄弟〔即“我”〕之官鬼为丈夫,兄弟〔即“我”〕所克之妻财为妻。这才是男官女财的本源。
无庸置疑,扶阳抑阴的“逻辑取向”,反映到六亲关系中的确带上了父系社会的烙印,实际上这是用单边逻辑描述现实的结果。但是作为一种抽象化的逻辑系统,它是可以消除这种烙印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的,因为六亲系统也是一种遁甲系统。
在遁甲系统中,作为奇点的“我”是可以与六爻任何一亲同体的--“我”就如同是“甲木”,“世爻”就是如同是“戊土”,而能土寄生於四季,“我”也跟随“世爻”与任何“一亲”同体。父爻持世则父爻即为“我”,子爻持世“我”即为子孙,馀可类推。
表面上看,妻财受“我”克,而丈夫克“我”,但由於“我”可以与任何一亲同体,所以此逻辑系统可以反映出夫妻之间的任何一种相互关系:夫妻恩爱者,是世爻与用神相生而并非“我”去克妻财,或官鬼来克“我”;夫妻关系恶劣者则反映为世爻与用神相克,妻子欺侮丈夫的是妻财爻克世,丈夫欺侮妻子的则是官鬼爻克世。此外,若抛开具体婚姻状况,从纯理论角度考察,代表妻子的财爻和表丈夫的官爻也是相生关系而非相克关系,也不存在着什么男尊女卑的气息。
我们还可以反过来再说,如果易学逻辑的取向改成“扶阴抑阳”,岂不成了女尊男卑?作为有边逻辑,必然是扶阳抑阴或扶阴抑阳,二者必居其一,决不可能阴阳平等,若阴阳平等就没有了区别,逻辑系统便不复存在。
[三]
明白了六亲的逻辑本原,六亲所主就不难处理了。我们分析六亲所主,必须掌握三条原则:
1、人伦关系是六亲的逻辑本原,而“我”则是逻辑的起点。
2、六亲所主是有层次性的。凡与“我”的相互关系明显的,则以“我”为参照系定六亲;其中丈夫、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是特指,是第一个层次,而其馀的人际关系则为泛指,是下一个层次。当具体人和事与“我”的关系不清晰时,就要从第一层次中选择辅助的参照系。而人伦关系中的夫妻则是最基本的关系,故财官是“我”之後的条二个参照系。
3、有常规,亦可权变。
我们可按此三原则分析常规中的六亲所主。
官鬼──特指女占丈夫。泛指凡能拘束“我”、克制“我”的人和事物,如占官吏、上司、领导、乱臣、盗贼、敌军、工作、功名、疾病、祸患、邪崇、鬼神等,俱以官鬼为用。
妻财──特指男占妻。凡受“我”驱使、制约的人和事物,如占奴仆、部下、学徒、钱财、粮食、器皿等,俱以妻财为用神。
父母──特指父亲、母亲。凡能庇护“我”的人和事物,如一切长辈、老师、房屋、舟车、雨具、衣服、天地、池墙俱以父母为用神。
兄弟──特指“我”的亲兄弟姐妹。泛指除妻子、丈夫、情人以外的任何一切与“我”同辈的人。故姑表兄弟、姐夫妹夫、大舅小姨、联襟妯娌、同事、朋友〔包括丈夫妻子的朋友〕,都可视为兄弟爻。
子孙爻──子孙为“我”生之爻,特指儿女。泛指一切晚辈,如媳妇女婿、甥男侄女、孙辈的一切人、学生、信徒等等。
有些人和事物,与“我”的关系不明或模棱两可,如忠臣良将、医生、盗贼等则以“官鬼”和“妻财”作为辅助参照系定用神:
1、忠臣、良将、士卒、公安人员、医生、僧道、医药等与“我”之关系暧昧不明,因他〔它〕们的主要职能是分别制伏乱臣贼子、敌军、盗贼、伤病、邪崇,故取制伏官鬼的子孙为用神。
2、六畜是财之源,故六畜取子孙为用神,取其能生妻财之义。又兄可劫财,故与我争财的商业竞争对手,可取兄弟爻。此外,盗贼骗子一方面是我之祸患,可取为官鬼,又劫我之财,亦可视为兄弟,故官动临玄武、兄动临玄武,都可断为盗贼骗子。
虽然财官都可作为辅助参照系,但在阳手征逻辑中,阳为主而阴为辅,故一般以官鬼为辅助参照系,只有连“我”和“官鬼”都不容易判断属性的“六畜”之类,才以妻财为参照系定为子孙。
3、传统用神中最特殊的是与文书有关的父母爻。这一用神的取用亦源於官鬼爻的推论,因父母爻在四柱命理中称为“印”,“印”是“官印、印绶”的意思,当了官就有“印信”在身,而“印信”便能庇护自己行使职权,故“印信”就是“父母”,印信离不开文字,故与文字有关的书信、文章、调令、文契、考试〔文试〕都被定为父母爻。故四柱推命中最讲究“财官印”俱全而且得地,所谓“官系福身之物,财是养命之源,印乃资生之本,在人最为切要”,因财能生官、官能生父,父可生“我”,连续相生,有钱有权又能庇护“我”,为何不是好命?
上面的规定是一般的常规,但由於六亲是五行生克的循环圈,而“我”又可以同任何五行之地支同体,加之卜筮是一种临机巧合预测系统,我们只要“意在卦先”,那么,一切都可以权变。比如,设有一件易成之婚,无论男女,若均以财为用神,则有官爻或子爻持世的卦象与之对应;若均以官为用神,则有父爻或财爻持世的卦象与之对应;若均以兄为用神,则有子孙或父母持世与之对应……总之,只要是用神生世或世生用神之卦象都可表示同样的吉凶状态。这就是前人对同一种事物取用神的标准不同,但都可以测得准的根本原因。
作者对此也深有体会,试举二例以说明:
例37A,1993年7月27日,作者孙则鸣接到小姨子病危的长途电话,占得京房式“困”之“解”:
断:
当时未假思索,以妻财为用神。财爻寅木,日辰克之,兄动劫之,太岁制之,又休囚於月建,一派有克无生之象,且久病逢合则死。目前寅木旬空暂不受克,寅卯之日出空病将加剧。寅木出空後尚有应爻亥水生合用神,尚不至危,辰日亥水入墓必殆矣。
作为亲人,总希望这一卦未必准确,小姨正值壮年,何得早夭?转念想到小姨乃自己的同辈人,情同手足,复以兄弟爻为用神占得“颐”之“革”:
例37B,京房式
断:
兄弟寅木旬空,动而入墓,且日辰克之,亦主大凶。有父母子水动而生之,忌神不现,本应有救,但两财动而克制原神,一手难敌双拳,尽管有人救护而回天乏力;又原神入动墓辰土,辰日原神入墓,忌神官鬼被飞神提起,用神有克无生必殆。後果死於七天後之丙辰日未时。
类似的验卦我们经常遇到〔可参见第八章〕,从这个意义出发,纳支法还可以取消六亲,直接取应爻为用神,根据纯地支的运算以断吉凶,本书下册第七章“六支法”就是这样的方法。
当然,我们并不主张纳支法全部改成六支法,对于经验丰富者来说,二者各有其短长,相互不可替代。
另外,我们也不主张不按法度随意取用神,有法度是常轨,不拘成法是从权--我们只有在心理恍惚无凭之时才用。
[四]
最後,我们谈一谈如何灵活取用神的一些体会,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大凡用神与“我”的关系不清楚时,可以用妻财、官鬼和应爻统摄之。
如果是测人,男性统统取官鬼为用,女性以妻财为用;如果是测事,偏向於个人之私事则取妻财为用,偏向於公事则取官鬼为用。此说首见於麻衣道长《火珠林》论“公私用事”:
阴阳男女,次第推排;
公用取官,私用取财。
占病鬼崇,占失看贼,占求官事,占官问讼,占婚问夫,以上皆看官爻。占买卖财,占家事,占婚婢事,占求财事,占婚姻事,以上皆看财爻。或问:言公私用事,只言财官,而不及父子兄弟,何也?答曰:天下之事,散而言之,纷若物色;总而言之,不出财官二字。占官必用父母,占财必用子孙。兄弟是破财之人,不为主、不为辅,何必看也。凡卜筮者,但用心於财官,则括天下之理,此法简而最捷,若分支劈脉、琐碎求之,则万物纷然,无以折衷,用心多,功力少。《元龟》“六神”之类是也。故吾捷法,惟以财官伏五乡而定吉凶,自然神妙。
此论可推广到任何不便取用神的人和事。
除了财官二爻外,还可以应爻统之。王洪绪在《卜筮正宗》里说:“凡占无尊卑之称呼,未曾深交之朋友、九流术士、仇人、敌国、或实指某处地头、或实指此山此水、此寺此墙等类,俱以应爻为用神也。”
这两种方法都可测准,试举二例:
例38a,93年9月14日,友人汽运公司邓先生测同事出差何时归,因其为女性,便以妻财为用神,得京房式“损”之“中孚”:
断:
妻财子水动而合世,後天〔子日〕可归。
例38b,9月17日,邓复来作者家玩,言及上一卦不准未见同事回来,因再测一卦,作者又以应爻为用神占得京房式“既济”之“遁”:
断:
用神应爻兄弟又临子水而动,子日必已动身,既济卦主事已结束,遁主归隐,主卦父兄子同动连续相生,是母子相会,家人团聚;应化官不作回头克论,是夫妻团圆,昨天子日一定回了益阳,只不过没到单位上来,是径直回家与家人团聚去了。後邓告之,果於所测。
按:此二卦用两种不同的方案取用神而主象完全一致。
第二点,大凡用神取用两可时,取与常规断卦法度不相矛盾的用神为隹。比如测失物,有些失物如车辆、票据等,可看成私人财产而取妻财爻,又可依它们本身的特征而取父母爻,这两种方法都可测准,试举二例:
例39,辰月丙辰日某人测丢失支票能找到否?得地天泰卦。〔见廖墨香《周易与现代经济预测》〕
原断:
“支票、票据为文书,取父母爻为用神……用神巳火父母伏藏於二爻寅木之下,二爻为宅,失物就在家中……卦中带合〔包括六合卦〕,失物在盒形之器具内;用神有气生世爻,伏於寅木,又是飞生伏,得长生,此物定可找到,在木制的’大盒形‘家俱内。〔後记〕此人果於下午申时在书厨的书中找到了支票。应申时者,申冲寅木而合巳火,此为冲飞神,合伏神,而用神引拨而出。”
例40A,1990年10月16日,万某失粮票一扎,测能找回否。摇得“鼎”之“ “〔见王为民《六爻预测学》〕
原断:
用神伏子孙,但小孩只三岁,拿不到;世应相生,物失是假,财临日辰,失物未散,又长生於飞,财得出;财在内卦家中找。我说,粮票未失,在家中,可找到。复起问事时间卦验证。得”大壮“之”恒“〔例37B〕:
原断:
财在内卦,失於家中;用克世,本易寻,但值空化空物难找;腾蛇临世,自己忘记。她说:“物未失,就是记不起放在何处。”三个月後,无意在抽屉内发现。
按:同为票据,一取父母,一取妻财,都可测准。但是,失物一般在观念中是财物失散,兄弟持世之象多主失财,故取父母为用时多造成分析中的混乱。试举二例:
例41A,邵伟华先生测赵某失车,得“坎”之“比”:
原断:
“不用急,车子明天下午申时定会找到。”赵听後高兴地上班去了,第二天下午四点钟〔申时〕,果然在路边找到了车子。
解:《坎》为车,父母申金为用神,用神临日建而生世,妻财午火又化子孙卯木回头生,是不失之象。卦中官鬼辰土动是人偷,第二天酉金之日,辰与酉合化金临用神,生世爻子水,也是不失之象。
例41B,邵又测刘某失自行车,得“既济”之“屯”卦:
原断:
《既济》卦,本主成事之卦,但求财失物遇此多不利。……“这次丢的车子也找不回来。”我说。後果未找到。
解:父母申金为用神,空化空,又逢死绝和墓於月建,是不回之象。卦中兄弟二重,兄弟亥水持世旺地临动。兄世兄动主劫财,破财,车子难以找到。
按:这两卦虽然都测得很准,但分析中时有矛盾。两卦都以父母为用神,又似乎同时又以财爻为用;同为兄弟持世,大象吉则不言兄劫财,而大象不吉就说兄劫财。须知,失物若取父母为用神,最宜兄弟持世,因父能生世故也。後卦之所以不吉,并非兄持世而劫财。恰恰是世持兄弟化回头之克的缘故。所以,凡失物俱取妻财为用则不易产生判断中的恍惚。当然,只要明理,各种取用法都是一样。
第三点,同样的人和事,取不同的用神时,一般必须意在卦先,不能成卦之後再去游移不定地选择用神,因为有时用神取用不同,同一卦的大象吉凶截然相反。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按自己常用的用神取用法断卦而卦象恍惚,此时若心有所动,灵活变换用神亦可得验。试举一例:
例42,94年1月20日某先生测婚,得藏山卜“鼎”之“蒙”:
断:
婆媳不和,夫妻不睦,妻有外遇,两人已分居。全如所测。
解:财爻酉金动而冲克父母,是婆媳不和,四爻子孙丑土动而冲克世爻,且世应相克,是夫妻不睦。财爻化退而应落空亡,本可断已离异,但有两子动而生财,故仅为分居。何以断妻有外遇?一则世爻子孙未土和四爻子孙丑土俱动而生财且丑未相冲,是本人和另一男子争妻之象,加之官鬼亥水伏於财下,按传统的断法是官伏财下为男方有外遇,此卦却表现为妻之背後暗中有情人;若执古法,则会错判。又如:
例43,1992年3月2日,老同学李女士测子婚,得京房式“豫”之“坤”:
断:
世为男方,应为女方,应爻子孙动而克官,官又空亡,儿子之婚有变,是女方变心;应爻动化丑土,去年丑月女方又找了新朋友,儿子尚无新朋友。全如所测。
此卦之用神较灵活,若拘泥于子孙为儿子,就会据子孙动化妻财丑土而误判儿子丑月找了新朋友了。
第二节 代测疑难
[一]
代测是实测中最常见的形式,然而前人对於代测的论述最模糊,尤其是代测的用神如何取用尚无清晰的论述。本节则探讨代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一般卜筮书都只含糊提到,代测取用神关系密切者按六亲取用,关系疏远者取应爻。然而,代测之用神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只要取代人之用神,即人爻,如问某人何时归、某人疾病之吉凶,不牵涉到被代测之人与其他事件的关系,这一类代测较好办,只看人爻本身之吉凶即可。
第二种,要同时取人神和事神,如代人测婚姻、求财、升学等,矛盾就出现了。如果人神恰好是事神的忌神,则会出现两难的局面。
例如,代兄弟测求财,以兄弟爻代兄弟而财爻代财喜。兄弟爻不能衰,衰则不能胜财,受克则兄弟有灾;然而兄弟爻若旺则克财,财不能求。其他如代子测升学求职,代兄弟测婚,代妻测寿元评职称、代父辈测子嗣都会遇到这种两难局面。
此外,这些代测项目中,怎样看待世爻呢?是表示求测者本人呢,还是表示其他什么呢?这些问题前人都没有明确论述过。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并不太困难。我们在前面已经多次论证了,纳支法中的六亲所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预测者的预置。例如测失物,你把支票证券规定为父母爻,则卦象就以父母爻论吉凶的面貌出现;你把它们规定为妻财爻,妻财爻就取代了父母爻--换言之,六亲所指在一定程度上是预测者主观规定的产物。
同样,我们也可以在预测之前规定代测的人神就是世爻即可,也就是说,代谁测,谁就是世爻。它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测,只不过改由别人代为摇卦罢了。如例42中,李女士代子测婚,我们就是把世爻当成李女士的儿子。我们在代测中,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这么处理的。
事实上,前人早已这么作了,只是没有从理论上澄清,在解析中理法不明罢了。试举几则验卦以说明:
例44,1986年二月二十五日酉时,邵伟华先生为刘大夫测其子下半年能考上大学否,得《比》之《萃》卦:
原断:
官鬼卯木临月建,旺而持世,又化官星,父母旺也。子孙申金处死地,动化水,为泄气之象,不但无妨,反得水生官星,今年定能考上。后刘见我高兴地说:“邵师傅,我儿子考上大学,又叫你算准了,谢谢你呀。”
按:本卦实际上把世爻看成了其儿子。分析卦时虽提到“子孙申金处死地,动化水,为泄气之象”,但此子孙不能是指刘大夫的儿子,而是忌神。否则,其子“处死地,又泄气”,其子不吉了。
例45a,1990年8月13日下午6时15分,龚为幼儿园老师胡某测考学成绩能及格否。摇得“豫”卦〔本卦例和下一卦例见王为民《六爻预测学》〕
原断:
测同事,兄弟为用,用临青龙,但休囚旬空,不吉;测考试,看官父。官旺;父伏,但长生於月旺相得出,可是飞得日拱旺而克伏,伏又不得出,按日重於月论,父爻无用;又虎临财爻持世,“难登黄甲”。结论是“不及格”。〔10月14日知,考试不及格。〕
按:测考学“兄为夺标之忌”,为竞争对手,宜衰宜静宜空,旺动反而不利考学。此卦兄弟爻休囚旬空本为吉象,主无竞争对手,事实上老师参加考试不比升学,也的确不存在竞争对手。之所以考试不及格,是父母爻伏藏,且受日建和飞神世爻所克的缘故。故兄弟爻不能看成是同事,同事应当是世爻。王先生还有几则代测的验卦,则根本不再提被代测人的用神问题,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把世爻看成是被代测之人了。现举一例:
例45b、c,1990年8月13日下午7时55分和8时25分,某还代张某和李某摇卦测考试,时为六〔申〕月二十三〔庚戊〕日:
张得“困”之“小过”:
李得《艮》之《大畜》。
原断:
两卦情况基本相同:官父均衰,世爻空破。前者虽逢六合,但用神世爻不吉,亦无用。均不及格。10月14日知,均不及格。
按:此两卦同样是为同事代测,已明言“用神世爻”了。此外,前面的例子里,兄弟爻旬空,与不吉之大象恰好相同,则把它当成卦不吉的理由;而代张所测之卦兄弟爻得月建之拱扶,且得官父动而连续相生,不为不旺,代李测之卦中,兄弟爻亦动,且得父动而生之,也是旺相之爻,正因为兄旺而父母泄气,是考不及格的因素之一。
从这三个卦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兄弟爻无论是旺是衰,均不代表被测之人,而其正代被测人的则是世爻。我们在实测中,此类代测项目均按自测的方法只取“事神”,不另取“人神”,断卦就省去了许多犹豫。
[二]
用世爻指代被代测之人,虽然可以解决人神与事神之间的矛盾,但此法所测得之卦象有时既反映出被代测人的事件,同时往往又反映出求测者本人的某些信息。例如:
例46,1994年3月25日,某先生测女儿的婚事,得藏山卜“既济”:
断:
1、一般情况下女方测婚以世为女方,官鬼为用神,此卦逢六合本来是婚姻易成之象,但应爻子孙寅木逢空,官爻辰土暗动不合世而合父母酉金,不能拘泥於成法:当是此婚男方很主动,父母也趁心,唯女儿还心存犹豫,问之果然;
2、由於代女儿之爻明显地落到了应爻上,寅木不合官鬼而合兄弟亥水,女儿之婚要到今冬明春寅亥之月方许成功;
3、作者又试以世爻指代某先生断他本人之事:逢六合而兄弟持世,本人工作很顺心,但无职无权;父爻月破为阴爻,卯酉相冲,87年〔卯年〕母亲或岳母亡故〔实为87年岳母亡故〕。
例47,1994年1月20日,胡女士测女儿身运,得藏山卜“泰”之“明夷”:
断:
1、子孙持世,为人乐观,逍遥快乐;
2、财官不现,目前还没有参加工作,运势不开;财伏父下,靠父母养育在家;官鬼空伏兄下,因竞争激烈,一直找不到工作;
3、卦变六冲,世化回头之生,九二子孙爻临马星动而化进,立秋之后女儿将出外谋生,且有人相助。〔胡女士告之,女儿已应亲友之请,下半年将去外省谋职〕;
4、子月冲开飞神午火,丑月冲开飞神未土,财官得出,届时可找到较称心的工作;
5、鬼伏兄爻未土之下,兄又化鬼,91年〔辛未年〕她的哥哥或姐姐曾有大的灾难。〔实为姐姐91年遭祸。〕以上是其女儿的运势,下面则是断求测者本人的情况:
6、卦中兄弟爻叠见,其女儿应当是手足甚多;转而从胡女士的角度看,因卦见三子,当是子女三人;
7、父爻午火化回头之克,90年〔庚年年〕父亲或公公有重病。〔实为公公90年大病一场〕;
8、父母爻临三六爻,三爻临日建,本人家住三楼。
以上8条,除第4条未反馈信息外,其馀全验。
此二例之兼测尚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项,下例就不同了。
例48a,1994年9月22日友人宫先生测母亲健康情况,得藏山卜“大畜”之“小畜”:
断:
测母而父母爻动,动在五爻午火,当是心有疾〔实有心脏病〕。用神受日建克之而不旺,动而泄气,虽有病,但无妨,因忌神不上卦,不足为害。
例48B,宫先生又测自己的工作情况,得“巽”之“归妹”叠老阳:
断:
据卦断了他一些身运方面的事,又看到叠爻父母未土动化未土,为伏吟之象,未土又冲应爻父母丑土,加之五爻父化鬼,暗自沉吟:“此爻所主何事?联系上卦父母午火动而泄气,此卦叠爻又现此象,且叠爻多主近期意外的变化”。故说:“下星期五〔未日〕一定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但拿不准是什么事,可能是母亲得病,也许是接到什么意外的信件,不妨注意,反正只有一天”。
宫先生回去后,留心照看母亲,未日没有什么意外,不料次日凌晨〔申日〕本人高血压心脏病发而入院,病了一个多月。复查此二卦,恍然大悟:前卦父动克世爻申金,第二卦叠爻未土动而伏吟,而世爻亦是未土化鬼,分明是本人有疾病而呻吟不安之象。
此卦虽未测准,但也给我们以启示:藏山纳甲系统本来就是一个牵一发可动全身系统;既然自测可以兼测六亲,代测六亲亦可兼测自己,这是联带效应的体现之一,类似的卦例并不少见。
第三节 原仇闲忌
[一]
纳支法中,生用神之爻为原神,克用神之爻为忌神,生忌神之爻为仇神,此外还有用神所生之爻没有名称,我们称之为“闲神”,取闲时作用不大,有用时则不闲之意,合称五神。五神生克关系如下图:
[图,五神生克图]
前人对于用神、原神、忌神的用法论述较多,仇神的用法论述较少,闲神的用法则更少提到。本节将从新的角度全面地讨论它们的相互关系及用法,其中五神多现多用则是本节的重点。
前人讨论用神的用法多以“吉凶”论之,这种提法很不严谨,因为所谓吉凶,在常规中对求测人有利者为吉,反之为凶,但是就用神本身而言就有吉神凶神之分,用神本身的吉凶对求测人的吉凶有不同的判断。如测功名时官鬼为吉神,而测疾病盗贼时官鬼就成了凶神。对于求测者来说吉神得生为吉受克则凶,而凶神得生反为凶而受克反成吉。所以最严谨的说法是“有用”、“无用”,此一术语可以普适于五神。此外,原神不一定是吉神,忌神、仇神也不一定是凶神;若用神本身是吉神,自然原神为吉神而仇忌为凶神;若用神本身是凶神,那么原仇忌的吉凶名称就要互换了。
五神之吉凶总法则是:吉神宜有用,凶神宜无用;吉神宜得生而忌冲克,凶神宜受冲克而忌得生。
五神之有用无用取决于生、克、冲、合。其总法度是得生有用而受克无用;有克有生则视生克之多少,生多克少是有用,克多生少则无用。
能够生克五神的对象,按传统的说法是月建、日建、动爻和相对于动爻的变爻。根据我们的观点是:
1、日建能生克冲合五神,无论动静;
2、动爻能生克冲合安静的五神;
3、五神变出的变爻能回头生克冲合五神;
4、占近事月建在月内能生克冲合五神,出月之后或占远事,月建可不论,只把月建当成流年流月使用。
以上前四条,若全来生合五神,此神有用;若两生一克有用,两克一生无用。此原则适用于五神,但由于用神是生克的判断中心,故我们的综合判断主要以用神为作用点来进行分析。
[二]
用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用神,是泛指预测中牵涉到的主要事项所指代之爻。以测病为例,病人的用神是人神,自己测病以世爻为用,代占则根据其人与求测者的关系按六亲取用,如父病以父爻为用。其他有关的因素或人也称用神,如病因以官鬼为用神,医生或医药以子孙爻为用。狭义的用神是指生克的判断中心。
不同的事项有不同的生克判断中心。一般来说,关系到所测之人的生命安危的预测项目,则以此人之人神为判断中心,例如测病人安危,行人吉凶、何时回家等等。断吉凶则主要以此判断中心之“人神”所受生克冲合以论之。例如,测行人何时归,日月动爻对世爻的生克冲合是不予考虑的,我们只论行人之用神得生受克以论吉凶;若自测病、测官讼、避祸等,这才论世爻所受生克冲合。
当所测之事主要是考察此事能否成功时,吉凶判断中心则在主事爻上,而日月动爻对世爻的生克一般是不予考虑的。例如占求官而父母持世,卦中官鬼安静,若日月动爻为财爻,我们只考虑财生官而官可得,并不考虑财克世而断世爻逢凶;至于因联带效应而兼断的其他事项,并且是与主测之事无直接关系的,那么,将不影响主测之事的成败。
原神、忌神、仇神是否能对原神产生作用,取决于它们的力量强弱,总原则是一样的。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
单独动──
原神独动而不化回头克,能生原神而有用;化回头生、化进、得日建之生助更有力;若被日建克制,生原神之力减弱;若化回头克,则先有用后无用。忌神独动克制用神,有用无用与上相同。
仇神独动,不克用神而克制原神,虽不利用神,但为害比忌神独动为轻。以求财为例,父动克子,但不克财,主求财艰难,因财源受制之故也;虽难亦有所得。仇神之有用无用与上同。闲神一般情况下不宜动,因其动而泄用神之气;只有忌神动时,它才宜动而制服忌神。
两神动──
原忌两动,连续相生,用神更有力。仇忌两动,忌得仇之生而克用神之力最强,故求财有“父兄同动,水中捞月”之说。仇原两动,原神动而受制,先有用而后无用。闲忌两动,忌神受制,忌神先有用而后无用。闲仇两动,闲神生助仇神而克制原神,仇神克制原神之力更强。
以上是两爻动的主要格局,其他情况可依此类推,灵活分析占断。
三神动、四神动和五神动──
我们先讨论三神同动。爻若多动的原则是动爻生克动爻先于生克静爻。但若三爻以上多动,就很难说清楚谁先谁后了。
比如说,忌神、原神、用神同动,忌神是先去克用神呢还是先去生原神呢?能不能以“贪生忘克”论之呢?我们认为不能;若此论能成立,那么闲神、仇神、忌神、原神用神同动应当是顺次连续生到用神身上,不存在着什么“六爻乱动事难明”了。故大凡三爻以上同动的卦象我们只能以用神为生克判断中心,看用神所受生克之多少以论大象之吉凶了,所谓贪生忘克只适用于两爻动的卦象。此外,多爻动既使是大象偏吉,也是事情复杂麻烦、周折甚多的局面。试举一例:
例53,94年1月6日,卜先生测财运得藏山卜“观”之“蛊”:
断:
1、多爻动,求财遇到了不少波折。无鬼无气,竞争激烈。兄临太岁而动,93〔癸酉〕年一年求财不利。因酉金动而冲克财爻,丑土动而克制原神,立秋之后财运更差;
2、世持子孙亥水,财为卯木而临日建,亥水动而生财,春节以后为亥年,卯月之后方可转隹,但无官鬼制兄,终难大富;
3、兄弟酉金化父,兄为阴爻,癸酉年姐妹迁了新居;
4、初爻父母未土月破而化鬼,91〔辛未〕年母亲患重病;
5、兄弟酉金动而冲克财爻,癸酉年兄弟夫妻不睦,关系恶劣;
6、父母丑土临君爻又值月建而化官,父亲有一定的官职,非普通工作人员。
以上6条全验。
按:此卦父兄子、原忌仇三神同动,且俱化回头之生,其力俱强,若执“贪生忘克”而论之,父动而生兄,兄动而生子,子动又生财,连续相生,财又临日建,酉年必发大财。似此类多动之格局,必须以财爻卯木为判断中心综合论之;换言之,贪生忘克必须是两动一静构成稳定的三角形结构方能生效。此外,多爻动多有其他事件与之相应,可分而断之。
[三]
用神多现,取何为用?前人有不同的意见。
一般的看法是:舍其闲爻而用持世,舍其无权而用日月,舍其安静而用动爻,舍其月破而用不破,舍其旬空而用不空。如上述情况都不出现,选其靠近世爻的为用神。
王洪绪在《卜筮正宗》中的主张略有差异:“予屡验者,舍其闲爻而用持世,舍其无权而用月日,舍其安静而用动爻,舍其不破而用月破,舍其不空而用旬空。天机尽泄于有病之间,断法总在医药之处。”
两种主张的区别主要在空与不空,破与不破之上。无庸置疑,两种取法都有验案,何以这两种主张都能测准?其实道理很简单,用神多现必有多现的现象与之相对应,多现可以多用,各有各的派场。用神多现多用,前人早已在个别预测项目的论述和实践中这么作了。例如:
测婚──《黄金策》曰:“财官叠见,重为一度之新人。注云:男占女卦有两财,女占男卦有两鬼,必是断弦再续,重为一度新人。两财皆无损,必一正一偏,若一旺一空,则前妻已丧;两鬼发动,必有两家争娶,如一旺一空,则前夫已亡。”
产育──《黄金策》曰:“双胎双福必双生。注云:卦有两子又有胎爻,皆双生之象也,若二爻一阴一阳,则一男一女;一旺一空,则一生一死。”
疾病──《黄金策》曰:“官化官,新旧两病。”
求名──《黄金策》曰:“身官化鬼月扶,则鹏程连步蟾宫。注云:官临身发动又化官爻,而得月建生合者,大吉之兆,必主联科及第,非特京省一捷而已。”
官讼──《黄金策》曰:“内外有官,事涉一司终不了;上下有父,词兴两度始能成。注云:官不上卦,无官主张。内外有官,权不归一,主事件反复,必经两司然后了事;不然则有旧事再发,或被他人又告。官化官亦然,空则勿断。官父二爻不宜重见,主有转变不定之象,其事必主缠绵,率难了结。如告状遇有此象,再告方成。若月日动变,诸爻俱带文书,重叠太过者,虽告数次亦难成。”
……
若用神两现于主卦,且一空破一不空破,那么此两现的用神所主之事有如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都主过去;第二种可能是都主未来;第三种可能是:一主过去一主未来;或空破主过去;或空破主未来。
若用神两现于主卦和之卦,则主卦主过去,而之卦主未来。
若用神三现或四现,俱可类推。
正因为用神多现所反映的事件有如此复杂的情况,而若只专测目前之一事,我们一般只取一个用神,那么有时空破之爻反映此事,有时不空不破之爻反映此事,那么,就导致两种相反的用神取用法都能测准了。
我们在实测中,对于用神多现一般按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求测者不指定专测特定的一人或一事时,则用神多现多用〔指广义的用神〕试举几例:
例54,1993年11月11日某先生测婚得京房式“解”之“未济”:
断:
1、卦见两财,财爻持世而落空,第一个妻子非死则离;上爻戌财动而冲世且生应爻官鬼,第二妻已离且下嫁他人;世爻化出第三财,现在是第三次论婚。卦无父母,世爻又空,尚无头绪;
2、世爻空化空,且寅木暗动而克世克财,此婚恐难成功。
果如所测。
按:此卦主卦两财俱不吉,可能是第二次论婚,也可能是第三次论婚,全靠直觉辅助判断,不可以此为实,机械套用。此例是狭义的用神多现多用。
例55,1993年11月10日,新星汽车修理厂姚先生工具箱被盗而求测,得京房式之“山泽损”:
断:
失物以妻爻为用神,工具又是财之源,子孙爻亦可辅助判断。偷盗之人以官鬼为用,这是广义的用神。
1、卦见两鬼寅木卯木,两人所偷。外贼逃必动,此卦安静,必是家贼;
2、从字形上看,“卯”形长而“寅”形方,一为瘦高个,一为方形脸;
3、子孙爻伏世下,工具箱藏地距厂房不远,子临三爻,又财爻距世爻是两爻,估计只有两三里路之遥,在东南方,该处曾有牛棚或放过牛。东南方者,断时心神一恍把申金判为东南;牛棚者,丑为牛也,金之库也;
4、世爻丑土暗动而提起伏神申金,且财爻子水与世爻相合,俱为能回之象。今日可回厂查询,明天子孙值日可回。
姚先生据提供的线索,当日回厂找两个有嫌疑的工人,一瘦高个,一方形验,经说服,次日送回了工具箱。据供,确放在东南方约两三里路之处,唯该处是否放过牛或有牛棚不肯说明。
按:“心神一恍”,误判反得验,这也是断卦的操作状态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常说的心易。此卦官鬼两现两用。
例56A,1994年1月3日,益阳县某公司贺先生测货船何时到,得藏山卜“师”之“困”:
断:
测货船可以货物为主,取妻财为用。应财化鬼,子又化财,当是两船货。卦逢六合,且妻财巳火化鬼,事有勾连,鬼动亦主出了麻烦。五爻子孙动而克制官鬼且子化财爻巳火,元月7日〔巳日〕有一船可至。
例56B,元月6日船尚未到,贺光生心急如焚,再测一卦,得藏山卜“随”卦:
断:
此卦财爻又两现,上爻未土财爻空破而临腾蛇,出了意外之灾,日建兄弟克之,可能是遭扣遭抢。二爻丑土用克世可归。虽有意外,但官不上卦且六爻安静,当无大碍。未日〔元月9日〕冲动丑土,一船可归。
后元月7日回来了一条船,元月9日又回来一条船,此船确遭人骚乱,货物稍有损失,故拖延了几天。
按:这两卦用神两现两用,前一卦变爻巳火应未日遇灾之船,而后一卦应第二条船,此船有灾,在第一卦里有反应,第一条船无恙在第二卦中也表现出来了。此外,车船一般以父母为用,我们根据具体情况作了调整亦验,于此可悟预制条件的作用。本卦还有一些非常规的处理,读者可自行分析。
第二种情况:当求测特指某人某事而用神多现时,方存在用神选用的问题。我们一般按《卜筮正宗》之法,因为求测大都是有事而来,而卦中信息最强的爻就是所测的对象,而所谓信息最强的无非是世爻、动爻、应爻、临日月建之爻和空破之爻。但在具体情况中也可不拘泥此法。试举几例:
例57,93年3月22日友人杨先生测工厂前景如何,得京房式“恒”之“师”:
断:
办厂以官鬼为用神,妻财为原神。
1、卦见两鬼,以世爻官鬼为用。官爻酉金月破目前工厂不景气面临危机,卦中忌神子孙动而克世,且世又化回头克,工厂必倒毙。午火旬空,午月出空后工厂难能为继了。
又,五爻官鬼暗动而化父,本人有另谋他就之心。杨先生说广东友人辨厂,请我去当技术厂长,你看此行如何?作者仍以前卦兼断:
2、五爻暗动化父母文书,正应去担任技术厂长之行。此卦动变之两子孙不仅克工厂〔官鬼〕,又克自己〔世爻〕,此行不利,卦又变归魂卦,不久就会打道回府。
杨说:你说工厂会倒毙到有可能,但我去广东却是万无一失。对方是朋友,每月给薪金两仟元,产品设计成功了还可分红;分红且不说,这两仟元一月的工资是跑不了的。
后该工厂果于午月倒毙,杨去广东不久亦返乡了,因对方的种种允诺变卦,工资减至每月一仟元。回来后,两人言及大笑。
按:此卦专指一事而测,用神自然有取舍,但未取的另一用神仍有别的用途。此卦是主测之事取破爻而舍其不破。
例58,1994年1月6日,某女士测女儿下落,得藏山卜“遁”卦:
断:
1、卦见两子,一子临世,一子临应爻之外的上爻,当有二子,一子在家,一子已失散;
2、戍土父母暗动而克子,是戍年或戍月被人拐走;
3、六爻安静,其子无恙。但日辰克之,暗动之爻亦克之,难以找回。子水为北,可往北方或对冲之南方寻其下落。
该女士告之。壬戍〔82〕年甲辰月辛已日辰时在医院生一双胞胎,医院告之死一留一。后得知被抱走一个,现在南方某处,已知去处。彼生长良好。因无真实凭证,不便索回。
按:卦有两子,按古法应取世爻之子为用神,若拘此法,则不能如此契合。又预测时并不知为双胞胎,而卦象上两子孙爻都为子水,两子两财两父,双胞胎分属两个家庭之象亦十分明显。另卦中两父因暗动而相冲,并不明冲,也符合实际情况。若卦技过硬,理应断得更加精细准确。
[三]
不仅用神多现可多用,原神、忌神、仇神、闲神多现亦可多用。试举例说明。
例59,93年9月8日,校友刘先生测财运,得京房式“解”之“升”:
断:
1、财爻辰土持世而临日建,上六妻财戍土暗动,两子孙午火明动而生财,子孙为财源,最近有两笔财进;
2、四爻子孙动而化财,三爻子孙动而化官,此二财一笔是私人交易,一笔是因公而得财;子化财主私人之交易可全归己,子化官则财大部分归公;
3、子孙午火旬空,后天〔午日〕出空即有财可得。
刘先生笑道:“我又不做生意,哪来的财喜?你这一卦肯定不准。要真准了我请客。”
9月9日刘先生后来告之:“昨日果进两笔财,一是我女儿调至深圳农业银行,我代交了五仟元城市增容费,昨天女儿打电话告诉我这五仟元已退回;二是昨天帮单位联系了一笔业务,得到了部分酬劳。”二人因进餐馆对酌。
按:此是用神、原神两现两用;若无两子午火同动。也断不出一日连进二财。
例60a,93年11月25日,好友陈先生测一笔业务能成否,得京房式“鼎”之“履”:
断:
1、财动化回头之生而生世,且两子同动而生财,此业务可成,其财可得;
2、巳酉丑合财局而生世,巳日可成交易。三合局者,是三方合伙求财;
3、原神子孙两动,财源出自两个单位,本人从中得利;
4、两子爻遥冲,日后此两家单位将有冲突,但对己无碍。
陈告之,广东某商业公司需一批蓝色玻璃,是本人联系的业务,本市一公司聘请本人处理,由市玻璃厂供货,事成后自己可得到部分酬劳。
按:此例原神两动两用。
例60b,11月30日,陈先生告知,业务已联系好,但货车一直没有安排好,问何时可以发车,得京房式“既济”之“节”:
断:
1、世为心而应为足,心动而遭回头克,足因二爻官鬼动而合之不能动,为有事牵绊不能动身;
2、三天后〔午日〕方可动身,因午日冲动子水而足可动也;
3、不过世化回头之克,又有二爻官鬼动而克世,出外要分外小心;二爻动临朱雀,三爻动临勾陈,恐是经济纠纷和口舌是非;幸喜鬼动遭回头之克,世化之鬼有日辰克之,可逢凶化吉。总之小心为妙;
4、世持兄弟而动本为无财可求之象,有两鬼制兄,财又贴世下,反可进财。不过兄持世且动,此财有分散。
后果于12月2日〔巳日〕联系好了货车装好了货,以应上卦之巳日可成,12月3日〔午日〕出发,12月7日回家。所得酬劳与另一联系人共分。
例60c,陈先生此行去广东一路平安,无任何纠葛。谁知后来广东购货单位将玻璃卖给某厂家,安装后发现质量不符,要拆掉重装,损失严重。该购货单位与玻璃厂打官司,最后牵连到了介绍人陈的头上,并状告陈先生。1994年9月26日陈再求测此官司结局,得藏山卜“丰”之“小过”:
断:
1、鬼爻持世而日辰克之,官司缠身之征;父母酉金暗动,今日当有信至〔实为当日陈得到四川法院传票〕;
2、初爻鬼动主有官司,但鬼化回头之克,且日辰克之,此官司对己无碍;
3、鬼虽动而与世比和,且世应相生,对方并非找你的麻烦,只是通过你作见证人把真像澄清;
4、卦变小过,主卦兄爻与财爻相冲,小有破耗可保无虞。
后陈聘请律师澄清事情原委,对方只要求陈出示旁证材料,此事已与陈无关。其间经济小有破耗。
按:此三卦历时近一年,三卦中五神多动之象各有所主,且一一应验。
第一卦两财一为回头生,一为回头克,有得有失之象已显,生多而克少故得多失少;财源两子相冲,已潜伏危机,莫单谓子动可生财;
第二卦鬼爻三现,一明动、一回头克、一被日辰合起,事涉三家,有两家找陈之麻烦;
第三卦又是鬼爻三现,出面找麻烦的只有一家。因事关复杂,用神屡变,说不清是何神多现,反正是各爻各有其用。
例60d,陈先生也知易,94年7月30日自己排卦测吉凶,得京房式“巽”之“坤”:
断:
陈先生见六冲变六冲,外卦爻之反吟,主卦官鬼动而冲克世爻,世又化回头冲克,鬼为酉金,担心自己申酉之月日有祸,故又来求作者为其预测,摇得藏山卜“大过”之“困”,例60e。
断:
此卦又见兄弟持世,官鬼酉金动而冲克世爻。不过官鬼化退,又有日辰克之而无大祸。申酉日特别是酉日还是小心为妙,兄爻持世恐有财退,仅退财不多而已。
第三四天就是申酉日,陈上班时不骑自行车,小心翼翼傍屋而行,尤其是酉日中午早早归家不准备再出去,心想再无祸患可生。谁知椅子还没有坐热,有人报信,儿子突然横马路,一辆三轮机动车急驰而至,见有人横路猛拐弯撞在电线杆上,车已被撞坏,其子已随其去修理车子去了。陈急忙赶去,赔了修理费这才了事。
当时断卦时注意力都集中在陈先生自己是否有祸,没有考虑其他因素,现在冷静地分析这两个卦象,种种预兆俱在其中。
其一,前一卦世爻兄弟卯木动是退财,有官鬼动而克之,退财不多;
其二,官虽克世,但一则有日建制鬼,又有父动生世,自己并无大祸,且六冲变六冲,有祸也散得快;
其三,父动冲克子孙爻,子孙又化回头之克,是儿子有祸,而且是车祸,但兄动生子,子临日建,故可逢凶化吉。
后卦,鬼动冲克世爻而化退,有日辰制鬼,初爻子孙巳火化回头之克,大象与第一卦全部类似。
另外,此二卦中兄弟卯木受伤最历害,按我们平常的断卦习惯,会顺便提及防兄弟有灾,当时没有引起重视。今年2月24日〔乙亥年戊寅月丙戌日〕陈先生的兄长突发脑溢血而不幸病故。
回过头来看,前后5卦俱巳暗藏杀机。
卦A中,6爻兄弟巳火月破且化墓戌土,应亥年戌日有难;
卦B中,兄弟亥水动化官鬼丑土回头之克,旁爻丑土官鬼亦动而克兄,应亥年兄故;
卦C中,兄弟又为亥水,初爻官鬼动而克之,兄又化鬼爻戌土,亥年戌日的信息又出现;
卦D和卦E都有鬼动克兄弟卯木,也暗藏寅卯月兄弟有厄。
这一组卦象提示我们,同一人前前后后的筮例综合在一起,的确可成为观察各种事件的相互影响的一个好办法,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关联效应的理解。
例61,1994年1月10日,王先生测生意成败,得藏山卜“升”之“解”叠阳爻:
断:
1、财爻丑土持世而临月建,目前业务量较大;
2、旁爻丑土财爻化鬼而临腾蛇,且叠爻兄弟寅木暗动而劫财,子孙又旬空无力生财,腾蛇主怪异,叠爻暗动也主意外事故,七天前〔丑日〕必有意外之灾而退财;
3、世爻丑财又动而化鬼且临白虎,本人又准备出门求财,明日鬼爻酉金值日,不可轻举妄动,否则又会出类似的事故。
王先生告知,七天前长途贩运香烟,被稽查队没收了七万多元货物;明日准备再次出行,想捞回老本,将听从劝告而放弃此行。
按:财为用神,官为闲神,此处两现两用。有时候多爻动,我们也不管它是什么“神”,多动多用也有得验。
例62,1993年10月26日,航运公司徐老师测行人〔同事之子〕,得京房式“泰”之“未济”:
断:
取应爻子孙为用神。
1、子孙旬空而动化父母回头之克且临腾蛇,初爻白虎亦动,一派凶象,幸喜之四爻兄弟动而生合子孙,为危中有救,克用神者为父母为车,当是车祸。徐告之,已出车祸受伤;
2、初、三、四、上爻同动,足、腰、头都受伤,上爻遭回头克而空亡,头部受伤最重--主昏迷不醒〔实为此三处受伤,头部受伤最重,至今昏迷不醒〕;
3、巳酉丑合子孙局,子孙爻在局内,日月和两动爻生合用神,可保无虞。但卦逢六合,一时难愈。
果如所测。
按:古法有近病逢合则死之说,亦不可一概而论,还要兼看用神之吉凶。此卦虽逢六合,但动而合用神局,且多得生扶,故可逢凶化吉。此外,爻动反应了受伤的部位,此亦多爻多用之一法。
我们在上面分开来分析五神多现多用,是为了说明多现多用之功能,而在实际运用中则没有必要详分何神多现,我们根据六亲多现多用的相互关系逐爻实断即可。
另,有时候用神多现,而所测之事又有专指实指,如何取用神?据我们的体会,大致上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两个用神吉凶相同,无选用神的必要。例如:
例63,1993年8月29日,友人熊先生所在之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伙收购苎麻,问财喜如何,得京房式“无妄”之“履”:
断:
1、卦逢六冲,求财不利,事有周折;
2、兄动化进而劫财,且父爻暗动生兄,劫财之力更力,父兄同动无异于水中捞月;
3、幸子孙持世,兄动生世而不生应,对方亏大本,自己亏小本。
熊说:“对方出资金请我们帮忙收购,我们又不出本钱,何来亏损之有?”后因收购的苎麻价格猛跌,对方大亏其本,己方也耗费了来往旅差、交际方面的费用。
按:卦见两财辰土和戌土,大象无异,不需挑选用神。
第二种,用神两现而安静,有空破与否之分,取两种用神都有可能应验,究竟以取何爻为准?一是要靠自己的直觉判断,二是卦中其他迹象往往可以辅助判断。例如:
例64,1991年7月18日,友人危先生测子分配,得京房式“恒”之“小过”:
断:
分配工作以官爻为用,此卦官鬼两现,午火空亡。若取午火为用,则将分配到南方;若取巳火,则分配到东南方。卦中二爻化出午火,且子孙爻又伏在午火之下,故应取午火为用。
1、儿子分配在东南方一厂家,自己希望到南方之厂家去;
2、世应比和,双方愿意,且财动而生官,可速去联系,定可成功;
3、官爻午火旬空,午日出空厂方可接收。子孙亥水伏在厂方官鬼午火下,空飞下之伏易得出,巳日亥水逢冲可上班。
危先生去南方之灯泡厂联系,7月23日〔甲午日〕厂方同意接收,8月1日〔癸卯日〕报到,8月3日〔乙巳日〕上班。
按:旬空之午火为接收单位,但官鬼巳火不空亦应有所主,故断其先分配在东南方,而南方仅为希望去的单位。另,本卦也排错了地支和宫,到写书时才发现,此亦“错有正应”之理。又,危之子在灯泡厂工作了一段时间,次年又到广东深圳去学制版技术去了。原卦官爻两现,初爻官鬼化父母,“官化父,文书许”,已明显卦中,可见用神之多现,大都并非空穴来风。
[四]
五神之说,是对一卦中主测之事而言。当我们一卦多断时,用神不断转换,是否每兼测一事时都要通盘考虑原、仇、闲、忌?
我们的实测经验是:主测之事应当用原仇闲忌五神综合判断,而兼测之事则只需看用神与同它生克冲合关系十分明显的另一支即可。从理论上看,五神本来是为了预测出主测之事的复杂关系而设;若对兼测之事亦考虑通盘的生克制化,则不是短短一卦所能面面俱到地相互契合的。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例,说明五神的两种用法。
例65,1994年3月11日同事杨女士测纠纷,得藏山卜“随”之“小过”:
断:
先看主测之事:
1、巳火鬼动冲世,卯木财动而化退,本人遭骗而退财,就在本月,因财临月建而退;
2、世虽持子孙,但应克世,且世遭回头之克,虽欲告而难胜诉,且财化退,四爻财又化回头之克,此财难索回。
验:杨托人买金器,谁知此金器为走私品,被官方没收。五爻官动冲世,一方面体现了遭骗,又体现了官方没收财物以及上告无门之象。此卦里的用神妻财、原神子孙、忌神兄弟、仇神父母、闲神官鬼都派上了用场。
再看兼测之事。
3、应克世,官冲世,夫妻时有囗角;
4、五爻官鬼巳火化父母,89〔己巳〕年随夫一道搬了新居〔89年未搬新居,但旧房扩建〕;
5、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孙子水而子丑相合,子为阴爻,84年〔乙丑年〕父亲添孙女,本人添侄女;
6、四爻卯木妻财化兄弟酉金,卯酉相冲,去年为酉年,兄长夫妻不和,冲突激烈。
按: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孙子水相合,灵机一动,断其父母抱孙女而得验,以后常以此法占断,准确率较高。本书所介绍的一些新断法〔如断家中兄弟几何,子女多少,所住几楼,五神多现多用,等等〕都是这样模索得来。可见,学易者不应过分拘泥成法,而应伺机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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