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敷传


  刘中敷,大兴人,初名中孚。燕王举兵时,他作为生员,以守城之功,被任为陈留县丞。后来升为工部员外郎。仁宗监国时,命他代理工部事,赐给今名,升为江西右参议。宣德三年(1428),升为山东右参政,再升为左布政使。他朴实正直,廉洁清静,吏民都敬畏他,诚心归附。农作物严重欠收,中敷向巡抚请求,得减去三分之二的税收。

  正统改元后,他遭父丧,被夺情留任,不久召他回京任户部尚书。皇上幼龄登基,担心臣下欺骗自己,所以统治从严。而宦官王振借此来立威,屡次抓住大臣小过,引导皇上用重刑,每年都有大臣被交给司法官员处罪。三年(1438),王振暗示给事中和御史弹劾中敷和左侍郎吴玺等人,将他们投进监狱,不久释放复职。

  六年(1441),言官弹劾中敷专权。诏令法司在内廷全面审理。论罪应当流放,允许出资赎罪。皇上特别宽宥了他。这年冬,中敷、吴玺和右侍郎陈纋请将供御用的牛马分给民间牧养。言官弹劾他们变乱成法,他们并被下狱论斩。诏令将他们枷在长安门外,十六天后才释放。瓦剌来朝贡,皇上下诏问他马驼和草料豆类的数量,中敷答不上来,又把他和吴玺、陈纋论斩,关进监狱。中敷因母亲有病,特许回家省亲。第二年冬,应当处理刑狱案件,法司请示皇上。皇上命吴玺、陈纋戍边,中敷等他母亲去世后再具奏。后来,把他释放为民。

  景帝即位后,起用他为户部左侍郎兼太子宾客。当时正在用兵,每天都在论功行赏。中敷说府库财物有限,应节制以备缓急之用。皇上嘉许采纳了他的建议。景泰四年(1453),中敷去世。赠尚书。

  中敷个性淡泊,食不重味,为官五十年,家无余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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