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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文献丛刊061 新竹县志初稿-未知
台湾文献丛刊061 新竹县志初稿目录:
書籍簡介
弁言
鄭序
自序
凡例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書籍簡介
本書(二冊二五九面一五五、四○○字)今編六卷,鄭鵬雲、曾逢辰纂輯。接清季「新竹縣志」初成於光緒十九年,為陳朝龍(新竹縣廩生)、鄭鵬雲(臺北府學廩生)所纂修;惜因甲午、乙未之變,舊稿散佚。日人據臺後第三年(光緒二十三年),復由鄭鵬雲、曾逢辰採集原修殘稿等資料重加編輯;翌年又因「地方官制」變更(縣廳廢止)而匆匆結束,未及蕆事。本書,即為其「草稿」所整編。新竹縣疆域,前後有所不同。原修「縣志」時。經光緒初年臺北設府與十三年建省時淡新、新苗兩度分治,定為南至中港,與苗粟縣鄰;北及土牛溝,與淡水縣界;西濱海,而東人山地。「初稿一所指,乃日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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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清季「新竹縣志」,初成於光緒十九年,為陳朝龍(新竹縣廩生)、鄭鵬雲(臺北府學廩生)所修纂;惜因甲午、乙未之變,舊稿散佚。日人據臺後之三年(光緒二十三年),復由鄭鵬雲、曾逢辰兩氏採集原修殘稿等資料重加編輯;翌年(光緒二十四年),又因「地方官制」變更(縣廳廢止)而匆匆結束,未及蕆事。所留「草稿」,即為這本「新竹縣志初稿」耳。「初稿」稿本,現藏新竹縣文獻委員會;承錄副郵寄,經加整理、標點,予以印行。
「初稿」稿本已編纂完成者計有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典禮志、職官表、選舉表、風俗考諸篇;餘如前面的「沿革」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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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序
「周官」:『小史掌邦國之志』。蓋志之體例與史同,故隸於史。
新竹舊隸淡水廳,向無志乘;自道光三年先伯父祉亭公通藉南宮,始創修廳志。迨同治六年,嚴司馬金清聘同安林卓人孝廉(豪)續修,仍未付梓。同治九年春,閩省楊雪滄中翰(浚)館於吾家,陳司馬培桂聘入郄幕,重加編纂;經九閱月,而「淡水廳志」成。光緒十八年,臺灣巡撫邵友濂開設臺灣通志總局,各縣、廳均設有采訪局。新竹葉明府意深爰聘陳上舍朝龍、吾宗上舍鵬雲編輯「新竹志」,經一閱寒暑竣事;呈之纂修總局,縉紳先生均以為善本。惜乎!戎馬烽煙,所有纂修舊稿渺矣無存;其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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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光緒二十三年冬、十二月,承新竹縣櫻井知事命,委以「事務囑託」兼修志乘。生等自顧拙才,慚難勝任。第念徵文考獻,責在儒生;爰竭拙才,共襄志事。計五閱月,采訪「廳志」及光緒十九年「新竹縣志」殘稿計五十餘件。因縣、廳廢止,匆匆撤辦;所有山川、里程、水利、物產各門,未經纂輯者尚多。唯冀博雅君子,匡我不逮云。
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鄭鵬雲、曾逢辰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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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是書體例仿照「淡水廳志」及光緒十九年臺灣省志采訪冊式。
一、是書考據,多從「彰化縣志」、「淡水廳志」、光緒十九年「新竹縣志」殘稿采入;其餘圖書典籍、公文案卷半淪兵燹,無從稽考,不無抱缺之處。
一、是書祗載新竹縣事。其有「廳志」所載系屬淡水縣管轄者,概不采入。
一、是書纂輯祗數月,因縣、廳廢止之議,所有草稿未及謄真校對;魯魚虛虎,舛錯良多。閱者諒之!
一、「廳志」所載先正、列女及「文徵」繫屬新竹縣者,例應采入。因匆匆截止,未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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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封域志
建置志
·封域志·
沿革
經緯方里
四至八到
沙汕港汊
山川(按山缺)
八景
·沿革
新竹縣,舊隸淡水廳。
淡水廳之設,始雍正元年;其前隸於諸羅(即今嘉義縣)。雍正元年,御史吳達禮奏請諸羅北路增設一縣,曰彰化;並設淡水廳,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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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賦役志
·賦役志·
從來有田必有賦,有丁必有役,分而為二。而臺地則寓役於賦,合而為一,則僅言賦可矣;而仍存役之名者,溯其始也。考「諸羅舊志」(周宣子、陳少林所編)云:『臺地田賦與內地異者三:內地只有田,而此則兼有園:內地俱納米,而此只納粟;內地有改折,而此徵本色。諸羅田少園多,計其田有五等(上上、中上、中中、下中、下下)、園有二等(以肥磽為上下)。田園之主有四:曰官莊(設縣之後,文武官報墾,因而遞受於後官者也)、曰業戶(紳衿、土民自墾納賦,或承買收租而自賦於官者)、曰管事(業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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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學校志
典禮志
·學校志·
風俗不能皆醇,以人才化之;人才不能常盛,以學校陶之。自淡水廳開創學校百有餘年,屢經賢良陶鑄,設學宮、廣學額,輔以書院、加以義塾,無非為培養人才起見。然猶慮其見聞之未廣也,凡國家造士之規、「會典」禮儀,悉為節錄,以匡不逮。嗣因菁莪化久,薈萃成林。臺北增設知府,將舊廳轄內劃為淡、新兩縣;除淡水而外,所有學校屬新竹者仍歸新竹,奮興有基,蒸蒸日上。良有司鼓而舞之,則濟濟多士,皆為國家有用之才,知學校之揚庥遠也。遂作學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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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職官表
選舉表
列傳
·職官表·
新竹縣前隸淡水廳,淡水廳前隸諸羅縣;雍正元年始設淡水廳,光緒四年始改新竹縣。其間廳、縣更易,品級攸殊;分合同異,各敘大略於前。將文、武職官臚列二表,止載蒞任年歲;至政績有可紀者,則別載「列傳」。作職官表。
官制
文職
武職
·官制
雍正元年,御史吳達禮奏請諸羅(即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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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考一 風俗
考二 古蹟
考三 兵燹
·考一風俗·
風俗云者,蓋俗所尚,相習成風。苟無大戾乎政教,盡可俯聽諸民情。新竹前隸淡水,富饒雖不如,而醇美則過焉。其間土著者,有閩俗、粵俗、番俗之分。謹將嗜啫、習尚逐一臚陳,他日輶軒到此採風問俗,諒不廢斯篇。作風俗考。
一、士習為風化之原,故教先膠庠而後民庶。守斯土者,類皆尊儒重道,設塾延師。百餘年間,人文蔚起,饒有海濱鄒魯風(「舊志」稱為全臺之冠)。四方結社,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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