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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七
儒林 盧誕 盧光 沈重 樊深 熊安生 樂遜
自書契之興,先哲可得而紀者,莫不備乎經傳。若乃選君德於列辟,觀遺烈於風聲,帝莫高於堯、舜,王莫顯於文、武。是以聖人祖述其道,垂文於六學;憲章其教,作範於百王。自茲以降,三微驟遷,五紀遞襲,損益異術,治亂殊塗。秦承累世之基,任刑法而殄滅;漢無尺土之業,崇經術而長久。彫蟲是貴,魏道所以陵夷;玄風既興,晉綱於焉大壞。考九流之殿最,校四代之興衰,正君臣,明貴賤,美教化,移風俗,莫尚於儒。故皇王以之致刑措而反淳朴,賢達以之鏤金石而彫竹素。儒之時義大矣哉!
自有魏道消,海內版蕩,彝倫攸斁,戎馬生郊。先王之舊章,往聖之遺訓,掃地盡矣。
及太祖受命,雅好經術。求闕文於三古,得至理於千載,黜魏、晉之制度,復姬旦之茂典。盧景宣學通群藝,修五禮之缺;長孫紹遠才稱洽聞,正六樂之壞。由是朝章漸備,學者向風。世宗纂曆,敦尚學藝。內有崇文之觀,外重成均之職。握素懷鈆重席解頤之士,間出於朝廷;圓冠方領執經負笈之生,著錄於京邑。濟濟焉足以踰於向時矣。洎高祖保定三年,乃下詔尊太傅燕公為三老。帝於是服袞冕,乘碧輅,陳文物,備禮容,清蹕而臨太學。袒割以食之,奉觴以酳之。斯固一世之盛事也。其後命輶軒以致玉帛,徵沈重於南荊。及定山東,降至尊而勞萬乘,待熊生以殊禮。是以天下慕嚮,文教遠覃。衣儒者之服,挾先王之道,開黌舍延學徒者比肩;勵從師之志,守專門之業,辭親戚甘勤苦者成市。雖遺風盛業,不逮魏、晉之辰,而風移俗變,抑亦近代之美也。
其儒者自有別傳及終於隋之中年者,則不兼錄。自餘撰於此篇云。
盧誕,范陽涿人也,本名恭祖。曾祖晏,博學善隸書,有名於世。仕燕為給事黃門侍郎、營丘成周二郡守。祖壽,太子洗馬。燕滅入魏,為魯郡守。父叔仁,年十八,州辟主簿。舉秀才,除員外郎。以親老,乃辭歸就養。父母既歿,哀毀六年,躬營墳壟,遂有終焉之志。魏景明中,被徵入洛,授威遠將軍、武賁中郎將,非其好也。尋除鎮遠將軍、通直散騎常侍,並稱疾不朝。乃出為幽州司馬,又辭歸鄉里。當時咸稱其高尚焉。
誕幼而通亮,博學有詞彩。郡辟功曹,州舉秀才,不行。起家侍御史,累遷輔國將軍、太中大夫、幽州別駕、北豫州都督府長史。時刺史高仲密以州歸朝,朝廷遣大將軍李遠率軍赴援,誕與文武二千餘人奉候大軍。以功授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封固安縣伯,邑五百戶。尋加散騎侍郎,拜給事黃門侍郎。魏帝詔曰:「經師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為師。」於是親幸晉王第,敕晉王以下,皆拜之於帝前。因賜名曰誕。加征東將軍、散騎常侍。太祖又以誕儒宗學府,為當世所推,乃拜國子祭酒。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魏恭帝二年,除祕書監。後以疾卒。
盧光字景仁,小字伯,范陽公辯之弟也。性溫謹,博覽群書,精於三禮,善陰陽,解鐘律,又好玄言。孝昌初,釋褐司空府參軍事,稍遷明威將軍、員外侍郎。及魏孝武西遷,光於山東立義,遙授大都督、晉州刺史、安西將軍、銀青光祿大夫。
大統六年,攜家西入。太祖深禮之,除丞相府記室參軍,賜爵范陽縣伯。俄拜行臺郎中,專掌書記。十年,改封安息縣伯,邑五百戶。遷行臺右丞,出為華州長史,尋徵拜將作大匠。魏廢帝元年,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除京兆郡守,遷侍中。六官建,授小匠師下大夫,進授開府儀同三司、匠師中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五百戶,轉工部中大夫。大司馬賀蘭祥討吐谷渾,以光為長史,進爵燕郡公。武成二年,詔光監營宗廟,既成,增邑四百戶。出為虞州刺史,尋治陝州總管府長史。重論討渾之功,增邑并前一千九百戶。天和二年卒,時年六十二。高祖少時,嘗受業於光,故贈賻有加恆典。贈少傅。諡曰簡。
光性崇佛道,至誠信敬。嘗從太祖狩於檀臺山。時獵圍既合,太祖遙指山上謂群公等曰:「公等有所見不?」咸曰:「無所見。」光獨曰:「見一桑門。」太祖曰:「是也。」即解圍而還。令光於桑門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瓦缽、錫杖各一。太祖稱歎,因立寺焉。及為京兆,而郡舍先是數有妖怪,前後郡將無敢居者。光曰:「吉凶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幾,光所乘馬忽升廳事,登床南首而立;又食器無故自破。光並不以介懷。其精誠守正如此。撰道德經章句,行於世。子賁嗣。大象中,開府儀同大將軍。
沈重字德厚,〔一〕吳興武康人也。性聰悟,有異常童。弱歲而孤,居喪合禮。及長,專心儒學,從師不遠千里,遂博覽群書,尤明詩、禮及左氏春秋。梁大通三年,起家王國常侍。梁武帝欲高置學官,以崇儒教。中大通四年,乃革選,以重補國子助教。大同二年,除五經博士。梁元帝之在藩也,甚歎異之。及即位,乃遣主書何武迎重西上。及江陵平,重乃留事梁主蕭察,除中書侍郎,兼中書舍人。累遷員外散騎侍郎、廷尉卿,領江陵令。還拜通直散騎常侍、都官尚書,領羽林監。察又令重於合歡殿講周禮。
高祖以重經明行修,迺遣宣納上士柳裘至梁徵之。仍致書曰:
皇帝問梁都官尚書沈重。觀夫八聖六君,七情十義,殊方所以會軌,異代於是率由。莫不趣大順之遙塗,履中和之盛致。及青緗起焰,素篆從風,〔二〕文逐世疏,義隨運舛,大禮存於玉帛之間,至樂形於鐘鼓之外。雖分蛇、聚緯,郁郁之辭蓋闕;當塗、典午,抑抑之旨無聞。有周開基,爰蹤聖哲,拯蒼生之已淪,補文物之將墜。天爵具修,人紀咸理。
朕寅奉神器,恭惟寶闕。〔三〕常思復禮殷周之年,遷化唐虞之世。懼三千尚乖於治俗,九變未協於移風。欲定畫一之文,思杜二家之說。知卿學冠儒宗,行標士則。卞寶復潤於荊陰,隨照更明於漢浦。是用寤寐增勞,瞻望軫念。爰致束帛之聘,命翹車之招。所望鳳舉鴻翻,俄而萃止。明斯隱滯,合彼異同。上庠弗墜於微言,中經罔闕於逸義。近取無獨善之譏,遠應有兼濟之美。可不盛歟。
昔申涪鮐背,〔四〕方辭東國;公孫黃髮,始造西京。遂使道為藝基,功參治本。今者一徵,諒兼其二。若居形聲而去影響,尚迷邦而忘觀國,非所謂也。
又敕襄州總管、衛公直敦喻遣之,在途供給,務從優厚。保定末,重至于京師。詔令討論五經,并校定鐘律。天和中,復於紫極殿講三教義。朝士、儒生、桑門、道士至者二千餘人。〔五〕重辭義優洽,樞機明辯,凡所解釋,咸為諸儒所推。六年,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露門博士。仍於露門館為皇太子講論。〔六〕
建德末,重自以入朝既久,且年過時制,表請還梁。高祖優詔答之曰:「開府漢南杞梓,每軫虛衿;江東竹箭,亟疲延首。故束帛聘申,蒲輪徵伏。加以梁朝舊齒,結綬三世,沐浴榮光,祗承寵渥,不忘戀本,深足嘉尚。而楚材晉用,豈無先哲。方事求賢,義乖來肅。」重固請,乃許焉。遣小司門上士楊(注)〔汪〕送之。〔七〕梁主蕭巋拜重散騎常侍、太常卿。大象二年,來朝京師。開皇三年,卒,年八十四。隋文帝遣舍人蕭子寶祭以少牢,贈使持節、上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
重學業該博,為當世儒宗。至於陰陽圖緯,道經釋典,靡不畢綜。又多所撰述,咸得其指要。其行於世者,周禮義三十一卷、〔八〕儀禮義三十五卷、〔九〕禮記義三十卷、〔一0〕毛詩義二十八卷、〔一一〕喪服經義五卷、周禮音一卷、儀禮音一卷、禮記音二卷〔一二〕、毛詩音二卷。
樊深字文深,河東猗氏人也。早喪母,事繼母甚謹。弱冠好學,負書從師於三河,〔一三〕講習五經,晝夜不倦。魏永安中,隨軍征討,以功除蕩寇將軍,累遷伏波、征虜將軍,中散大夫。嘗讀書見吾丘子,遂歸侍養。
魏孝武西遷,樊、王二姓舉義,為東魏所誅。深父保周、叔父歡周並被害。深因避難,墜崖傷足,絕食再宿。於後遇得一簞餅,欲食之;然念繼母年老患痹,或免虜掠,乃弗食。夜中匍匐尋母,偶得相見,〔一四〕因以饋母。還復遁去,改易姓名,遊學於汾、晉之間,習天文及算曆之術。後為人所告,囚送河東。屬魏將韓軌長史張曜重其儒學,〔一五〕延深至家,因是更得逃隱。
太祖平河東,贈保周南郢州刺史,歡周儀同三司。深歸葬其父,負土成墳。尋而于謹引為其府參軍,令在館教授子孫。除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遷開府屬,轉從事中郎。謹拜司空,以深為諮議。大統十五年,行下邽縣事。
太祖置學東館,教諸將子弟,以深為博士。深經學通贍,每解書,嘗多引漢、魏以來諸家義而說之。故後生聽其言者,不能曉悟。皆背而譏之曰:「樊生講書多門戶,不可解。」然儒者推其博物。性好學,老而不怠。朝暮還往,常據鞍讀書,至馬驚墜地,損折支體,終亦不改。後除國子博士,賜姓万紐于氏。〔一六〕六官建,拜大學助教,遷博士,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天和二年,遷縣伯中大夫,加開府儀同三司。建德元年,表乞骸骨,詔許之。朝廷有疑議,常召問焉。後以疾卒。
深既專經,又讀諸史及蒼雅、篆籀、陰陽、卜筮之書。學雖博贍,訥於辭辯,故不為當時所稱。撰孝經、喪服問疑各一卷,撰七經異同說三卷、義(經)〔綱〕略論并(月)〔目〕錄三十一卷,〔一七〕並行於世。
熊安生字植之,長樂阜城人也。少好學,勵精不倦。初從陳達受三傳,又從房虯受周禮,並通大義。後事徐遵明,服膺歷年。東魏天平中,受禮於李寶鼎。遂博通五經。然專以三禮教授。弟子自遠方至者,千餘人。乃討論圖緯,捃摭異聞,先儒所未悟者,皆發明之。齊河清中,陽休之特奏為國子博士。
時朝廷既行周禮,公卿以下多習其業,有宿疑礩滯者數十條,皆莫能詳辨。天和三年,齊請通好,兵部尹公正使焉。與齊人語及周禮,齊人不能對。乃令安生至賓館與公正言。公正有口辯,安生語所未至者,便撮機要而驟問之。安生曰:「禮義弘深,自有條貫。必欲昇堂睹奧,寧可汩其先後。但能留意,當為次第陳之。」公正於是具問所疑,安生皆為一一演說,咸究其根本。公正深所嗟服,還,具言之於高祖。高祖大欽重之。〔一八〕
及高祖入鄴,安生遽令掃門。家人怪而問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將見我矣。」俄而高祖幸其第,詔不聽拜,親執其手,引與同坐。謂之曰:「朕未能去兵,以此為愧。」安生曰:「黃帝尚有阪泉之戰,況陛下龔行天罰乎。」高祖又曰:「齊氏賦役繁興,竭民財力。朕救焚拯溺,思革其弊。欲以府庫及三臺雜物散之百姓,公以為何如?」安生曰:「昔武王克商,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陛下此詔,異代同美。」高祖又曰:「朕何如武王?」安生曰:「武王伐紂,縣首白旗;陛下平齊,兵不血刃。愚謂聖略為優。」高祖大悅,賜帛三百匹、米三百石、宅一區,并賜象笏及九環金帶,自餘什物稱是。又詔所司給安車駟馬,隨駕入朝,并敕所在供給。至京,敕令於大乘佛寺參議五禮。宣政元年,拜露門學博士、下大夫,其時年已八十餘。尋致仕,卒於家。
安生既學為儒宗,當時受其業擅名於後者,有馬榮伯、張黑奴、竇士榮、孔籠、劉焯、劉炫等,皆其門人焉。所撰周禮義疏二十卷、禮記義疏四十卷、〔一九〕孝經義疏一卷,並行於世。
樂遜字遵賢,河東猗氏人也。年在幼童,便有成人之操。弱冠,為郡主簿。魏正光中,聞碩儒徐遵明領徒趙、魏,乃就學孝經、喪服、論語、詩、書、禮、易、左氏春秋大義。尋而山東寇亂,學者散逸,遜於擾攘之中,猶志道不倦。
永安中,釋褐安西府長流參軍。大統七年,除子都督。九年,太尉李弼請遜教授諸子。既而太祖盛選賢良,授以守令。相府戶曹柳敏、行臺郎中盧光、河東郡丞辛粲相繼舉遜,稱有牧民之才。弼請留不遣。十六年,加授建忠將軍、左中郎將,遷輔國將軍、中散大夫、都督,歷弼府西閤祭酒、功曹諮議參軍。
魏廢帝二年,太祖召遜教授諸子。在館六年,與諸儒分授經業。遜講孝經、論語、毛詩及服虔所注春秋左氏傳。魏恭帝二年,授太學助教。孝閔帝踐阼,以遜有理務材,除秋官府上士。其年,治太學博士,轉治小師氏下大夫。自譙王儉以下,並束脩行弟子之禮。遜以經術教授,甚有訓導之方。及衛公直鎮蒲州,以遜為直府主簿,加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
武成元年六月,以霖雨經時,詔百官上封事。遜陳時宜一十四條,其五條切於政要。
其一,崇治方,曰:
竊惟今之在官者,多求清身克濟,不至惠民愛物。何者?比來守令年期既促,歲責有成。〔二0〕蓋謂猛濟為賢,未甚優養。此政既代,後者復然。夫政之於民,過急則刻薄,傷緩則弛慢。是以周失舒緩,秦敗急酷。民非赤子,當以赤子遇之。宜在舒疾得衷,不使勞擾。頃承魏之衰政,人習逋違。先王朝憲備行,民咸識法。但可宣風正俗,納民軌訓而已。自非軍旅之中,何用過為迫切。至於興邦致治,事由德教,漸以成之,非在倉卒。竊謂姬周盛德,治興文、武,政穆成、康。自斯厥後,不能無事。昔申侯將奔,楚子誨之曰「無適小國」。言以政狹法峻,將不汝容。敬仲入齊,稱曰「幸若獲宥,及於寬政」。然關東諸州,淪陷日久,人在塗炭,當慕息肩。若不布政優優,聞諸境外,將何以使彼勞民,歸就樂土。
其二,省造作,曰:
頃者魏都洛陽,一時殷盛,貴勢之家,各營第宅,車服器玩,皆尚奢靡。世逐浮競,人習澆薄,終使禍亂交興,天下喪敗。比來朝貢,器服稍華,〔二一〕百工造作,務盡奇巧。臣誠恐物逐好移,有損政俗。如此等事,頗宜禁省。記言「無作淫巧,以蕩上心」。傳稱「宮室崇侈,民力彫弊」。漢景有云:「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彫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功者也。」以二者為饑寒之本源矣。然國家非為軍戎器用、時事要須而造者,皆徒費功力,損國害民。未如廣勸農桑,以衣食為務,使國儲豐積,大功易舉。
其三,明選舉,曰:
選曹賞錄勳賢,補擬官爵,必宜與眾共之,有明揚之授。使人得盡心,如睹白日。其材有升降,其功有厚薄,祿秩所加,無容不審。即如州郡選置,猶集鄉閭,況天下選曹,不取物〔望。若方〕州〔列〕郡,自可內除。〔二二〕此外付曹銓者,〔二三〕既非機事,何足可密。人生處世,以榮祿為重,修身履行,以纂身為名。〔二四〕然逢時既難,失時為易。其選置之日,宜令眾心明白,然後呈奏。使功勤見知,品物稱悅。
其四,重戰伐,曰:
魏祚告終,天睠在德。而高洋稱僭,先迷未敗,擁逼山東,事切肘腋。譬猶棋劫相持,爭行先後。若一行非當,或成彼利。誠應捨小營大,先保封域,不宜貪利在邊,輕為興動。捷則勞兵分守,敗則所損已多。國家雖彊,洋不受弱。詩云:「德則不競,何憚於病!」唯德可以庇民,非恃彊也。夫力均勢敵,則進德者勝。君子道長,則小人道消。故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彼行暴戾,我則寬仁。彼為刻薄,我必惠化。使德澤旁流,〔二五〕人思有道。然後觀釁而作,可以集事。
其五,禁奢侈,曰:
按禮,人有貴賤,物有等差,使用之有節,品類之有度。馬后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所以率下也。季孫相三君矣,家無衣帛之妾,所以勵俗也。比來富貴之家,為意稍廣,無不資裝婢隸,作車後容儀,服飾華美,昡曜街衢。仍使行者輟足,路人傾蓋。論其輸力公家,未若介冑之士;然其坐受優賞,自踰攻戰之人。縱令不惜功費,豈不有虧厥德。必有儲蓄之餘,孰與務恤軍士。〔二六〕魯莊公有云:「衣食所安,不敢愛也,必以分人。」詩言:「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皆所以取人力也。
又陳事上議之徒,亦應不少,當有上徹天聽者。未聞是非。陛下雖念存物議,欲盡天下之情,而天下之情猶為未盡。何者?取人受言,貴在顯用。若納而不顯,是而不用,則言之者或寡矣。
保定二年,以訓導有方,頻加賞賜。遷遂伯中大夫,授驃騎將軍、大都督。四年,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五年,詔魯公贇、畢公賢等,〔二七〕俱以束脩之禮,同受業焉。天和元年,岐州刺史、陳公純舉遜為賢良。五年,遜以年在懸車,上表致仕,優詔不許。於是賜以粟帛及錢等,授湖州刺史,封安邑縣子,邑四百戶。民多蠻左,未習儒風。遜勸勵生徒,加以課試,數年之間,化洽州境。蠻俗生子,長大多與父母別居。遜每加勸導,多革前弊。在任數載,頻被褒錫。秩滿還朝,拜皇太子諫議,復在露門教授皇子,增邑一百戶。宣政元年,進位上儀同大將軍。大象初,進爵崇業郡公,增邑通前二千戶,又為露門博士。二年,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二八〕出為汾陰郡守。遜以老病固辭,詔許之。乃改授東揚州刺史,仍賜安車、衣服及奴婢等。又於本郡賜田十頃。儒者以為榮。隋開皇元年,卒於家,年八十二。贈本官,加蒲、陝二州刺史。
遜性柔謹,寡於交游。立身以忠信為本,不自矜尚。每在眾中,言論未嘗為人之先。學者以此稱之。所著孝經、論語、毛詩、左氏春秋序論十餘篇。又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二九〕辭理並可觀。
史臣曰:前世通六藝之士,莫不兼達政術,故云拾青紫如地芥。近代守一經之儒,多暗於時務,故有貧且賤之恥。雖通塞有命,而大抵皆然。
嘗論之曰:夫金之質也至剛,鑄之可以成器;水之性也柔弱,壅之可以壞山。況乎肖天地之貌,含五常之德,朱藍易染,薰蕕可變,固以隨鄒俗而好長纓,化齊風而貴紫服。若乃進趣矜尚,中庸之常情;高秩厚禮,上智之所欲。是以兩漢之朝,重經術而輕律令。〔三0〕其聰明特達者,咸勵精於專門。以通賢之質,挾黼藻之美,大則必至公卿,小則不失守令。近代之政,先法令而後經術。其沉默孤微者,亦篤志於章句,以先王之道,飾腐儒之姿,達則不過侍講訓冑,窮則終於弊衣簞食。由斯言之,非兩漢棟梁之所育,近代薪樗之所產哉,蓋好尚之道殊,遭遇之時異也。
史臣每聞故老,稱沈重所學,非止六經而已。至於天官、律曆、陰陽、緯候,流略所載,釋老之典,靡不博綜,窮其幽賾。故能馳聲海內,為一代儒宗。雖前世徐廣、何承天之儔,不足過也。
校勘記
〔一〕 字德厚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八二沈重傳)云:『字子厚。』」
〔二〕 素篆從風 冊府卷九八「從」作「移」。
〔三〕 恭惟寶闕 冊府卷九八「闕」作「圖」。按「寶闕」在這裏用不貼切,且與上句「寅奉神器」作對偶,「器」應對一平聲字,疑作「圖」是。
〔四〕 昔申涪鮐背 張森楷云:「『申涪』字罕見,疑誤,俟考。」按申涪即魯申培公,見漢書卷八八儒林傳序。「涪」應作「培」。冊府卷九八正作「培」。
〔五〕 二千餘人 冊府卷九八「二」作「三」。
〔六〕 仍於露門館為皇太子講論 北史本傳「論」下有「語」字。
〔七〕 遣小司門上士楊(注)〔汪〕送之 張森楷云:「北史『注』作『汪』。據楊汪問禮於沈重,見隋書本傳(卷五六)。此外別無楊注其人,蓋刻誤也。」按張說是,今據改。
〔八〕 周禮義三十一卷 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作「周官禮義疏四十卷」。
〔九〕 儀禮義三十五卷 隋志不載。冊府卷六0六作「二十五卷」。
〔一0〕禮記義三十卷 隋志作「禮記義疏四十卷」。
〔一一〕毛詩義二十八卷 隋志「義」下有「疏」字。
〔一二〕禮記音二卷 冊府卷六0六作「一卷」。
〔一三〕負書從師於三河 北史卷八二樊深傳「三河」作「河西」。
〔一四〕夜中匍匐尋母偶得相見 北史卷八二樊深傳作「夜中匍匐尋覓母得見」,冊府卷七五五作「夜中匍匐尋覓母遇得相見」。御覽卷八六0同冊府,但「遇」作「過」。按冊府、御覽採自周書,而有「覓」字與北史同,疑本有此字。「遇」「過」「偶」皆可通。未知孰是。
〔一五〕屬魏將韓軌長史張曜重其儒學 北史本傳「魏」上有「東」字。按韓軌是東魏將,北齊書卷一五、北史卷五四有傳。周書以西魏為魏,這裏疑脫「東」字。
〔一六〕賜姓万紐于氏 原作「萬紉于氏」。張森楷云:「『紉』當作『紐』,見唐瑾傳(卷三二)及通志氏族略。」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勿忸于氏後改為于氏」,廣韻十虞引後魏書作「万忸于氏」。姚氏北朝胡姓考于氏條據碑刻證魏書官氏志作「勿」,周書和他書作「萬」,都是「万」之訛。本條「萬紉」二字皆誤,今逕改。
〔一七〕義(經)〔綱〕略論并(月)〔目〕錄三十一卷 張森楷云:「『月』疑當作『目』。」冊府卷六0六、卷六0八作「義綱略論并目錄三十卷」。按「月」是「目」之訛無疑。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有「七經義綱二十九卷,樊文深撰」,舊唐書卷四六經籍志一、新唐書卷五七藝文志甲部作「七經義綱略論三十卷」。自即此書。隋志不計目錄,如果加上目錄一或二卷,則也是三十或三十一卷。北史本傳末於所撰書中無此書,卻接上「子義綱」三字,當是北史此傳「綱」字下殘缺,後人以不可通,妄加「子」字。但也可證其書名「義綱」,非「義經」,今據改。三十卷或三十一卷,既不知目錄是一卷或二卷,無從斷定。
〔一八〕高祖大欽重之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重」都作「遲」。殿本當是依北史卷八二熊安生傳改,局本從殿本。
〔一九〕禮記義疏四十卷 北史本傳作「三十卷」。按舊唐書卷四六經籍志一、唐書卷五七藝文志甲部都作「四十卷」。
〔二0〕歲責有成 宋本「責」作「貴」,南本作「貢」,百衲本據諸本修作「責」。按作「貴」亦可通。
〔二一〕比來朝貢器服稍華 冊府卷五三0「貢」作「廷」。通鑑卷一六七作「貴」。「貢」乃「貴」之訛,「廷」「貴」不知孰是。
〔二二〕況天下選曹不取物〔望若方〕州〔列〕郡自可內除 宋本「物」下空四字。諸本「物」下注「以下闕」。今據冊府卷五三0、通典卷一六選舉四補。通典「物望」作「人物」,通鑑卷一六七亦同冊府作「物望」,今從冊府。
〔二三〕此外付曹銓者 冊府卷五三0「銓」下有「敘」字。通典卷一六作「此外付選曹銓敘者」。疑「銓」下脫「敘」字。
〔二四〕修身履行以纂身為名 冊府卷五三0「修」作「檢」,下「身」字作「修」。通典卷一六作「修身履行,以慕聲名」。按一句內不應重出「身」字,但冊府和通典也不同,今不改。
〔二五〕使德澤旁流 宋本「旁」作「滂」,較長。
〔二六〕孰與務恤軍士 冊府卷五三0「務」作「矜」。
〔二七〕詔魯公贇畢公賢等 宋本、南本、北本、汲本「贇」都作「與」。北史卷八二樂遜傳作「斌」。按宣帝名贇,初封魯公。殿本當是依北史改,但改「斌」作「贇」。局本從殿本。張元濟云:「魯公後為宣帝,故不書名。」按張說是,周史舊文如此,唐修周書因襲不改。疑本作「與」。
〔二八〕二年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 北史卷八二樂遜傳無「三司」二字。按建德四年十月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將軍,見卷六武帝紀。「三司」二字衍,今據刪。
〔二九〕發杜氏違 冊府卷六0六「違」作「微」。
〔三0〕兩漢之朝重經術而輕律令 宋本、汲本「律」作「法」。按下云:「近代之政,先法令而後經術」,前後相應。疑作「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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