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二十-新元史
卷一百二十七·列传第二十
耶律楚材铸 希亮有尚
耶律楚材,字晋卿,辽东丹王突欲八世孙。父履,金尚书右丞,通术数,尤邃于太元。楚材生,履私谓所亲曰:“吾年六十而得此子,他日当为异国用。”因取《春秋左氏传》楚材晋用之语,以为名字。楚材三岁而孤,母杨氏教之学。及长,博极群书,援笔为文,如宿构者。金制,宰相子得试补省掾。楚材不就,章宗特敕应试,中甲科,考满授开州同知。
宣宗南渡,完颜承晖留守中都,行尚书省事,表楚材为左右司郎中。太祖克中都,访辽宗室,闻其名,召诣行在。楚材身长八尺,美须髯,音如洪钟。帝伟之,谓曰:“辽金世仇,朕为汝雪之。”对曰:“臣祖父皆北面事金,既为臣子,敢仇君父耶!”帝重其言,处之左右,呼为吾图撒合里而不名,国语长髯人也。
西夏入常八斤善治弓,谓楚材曰:“国家尚武,而明公欲以文进,不亦左乎?”楚材曰:“治弓尚须弓匠,岂治天下不用天下匠耶!”帝闻之甚喜,日见亲用。十四从太祖征西域。二十年,又从征西夏。
明年冬,大军克灵武,诸将争取金帛,楚材独收遣书及大黄雨驼。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黄辄愈,人始叹服。时州县长吏专生杀,燕京留后长官咸得卜尤贪暴,杀人盈市。楚材闻之泣下,即奏请州县不奉玺书,不得擅征发,囚当大辟者,必待服,违者罪死。燕京多盗,未夕,辄劫人财物,不与则杀之,睿宗监国,遣楚材偕中使往穷治其事。楚材诇得盗姓名,捕下狱,皆势家子弟也。其人赂中使求缓之,楚材曰:“信字咫尺未下,不严惩此辈,恐大乱起。”中使惧,从其言,戮十六人于市,民始安堵。
初,太祖尝指楚材谓太宗曰:“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之事当悉委之。”太宗将即位,宗王会议未决。楚材言于睿宗曰:“此宗社大计,宜早定。”睿宗曰:“事未集,宜别择吉日。”楚材曰:“过是无吉日矣。”乃定策,撰礼仪,鲁皇兄察合台曰:“王虽兄,位则人臣,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矣。”察合台然之,率宗王、大臣拜于帐下。既退,察合台抚楚材背曰:“真社稷臣也。”蒙古尊属有拜礼自此始。部长来朝以冒禁应死者众,楚材奏曰:“陛下新登宝祚,愿无污白道子。”从之,国俗尚白,故楚材之言如此。
蒙古无赦令,楚材屡言之。诏自庚寅正月朔以前事勿治。楚材条便宜十八事颁天下:请各路设长史牧民,设万户总兵,使势均力敌,以遏骄横之渐;中原之地,财赋所出,宜存恤其民,州县非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贸易借贷官物者罪之;蒙古、回回等人种地不纳税者死;监主自盗宫物者死;应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命下然后行刑;贡献礼物者禁断。帝悉从之,惟贡献一事不允,曰:“彼自愿奉上者,宜听之。”楚材曰:“蠹害之端,必由于此。”帝曰:“卿所奏,朕无不允,卿不能从朕一事耶?”楚材乃不敢复言。
自太祖有事西域,仓禀府库无尺帛、斗粟,中使别迭等言:“汉人无益于国,宜空其地为牧场。”楚材曰:“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酒、醋、盐、铁、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绢八万疋、粟四十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益?”帝曰:“试为朕行之;”乃奏立十路徵收课税使,凡长贰悉用士人,如陈时可、赵昉等,皆当时之选。因从容进说周孔之教,谓:“天下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之。”帝深然之。由是儒者渐获进用。三年,帝幸云中,十路威进廪籍及银绢。帝笑谓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如此。”乃亲酌大觞赐之。即日拜中书令,事无大小,一委楚材。
宣德路长官太傅秃花失陷官粮万余石,自恃勋旧,密奏乞免。帝问:“中书省知否?”对曰:“不知。”帝取鸣镝,欲射者再,叱之出,使白中书省偿之。仍敕:凡事先白中书,然后奏闻。中使苦木思不花奏拨山后一万户,以为采金银、种蒲萄等户,楚材言:“太祖遣诏,山后百姓与蒙古人无别,缓急可用。不如将河南俘户贷而不诛,使充此役,且以实山后之地。”从之。楚材又奏:“诸路民户疲乏,宜令蒙古、回鹘、河西人分居诸路者,与民户一体应输赋役。”事亦施行。
四年,从帝幸河南。诏:陕、虢等州山林洞穴逃匿之人来降者免死。或谓降民反复,宜尽戮之。楚材奏:“人给一旗执之,使散归田里。”全活无算。国制:凡攻城,域中一发矢石,即为拒命,既克,必屠之。汴京垂拨,大将速不台奏言:“金人抗拒日久,多杀士卒,宜屠城。”楚材驰入奏曰:“将士暴露数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得地无民,将安用之。”帝犹豫未决,楚材曰:“凡工匠及厚藏之家,皆聚于城内,杀之则一无所得矣。”帝始允之,诏除完颜氏一族外;余皆原免。
时城中一百七十万户,楚材奏选工匠及素业儒、释、道、医、卜者迁于河北,官为瞻给。又遣人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伐孙元措,奏袭衍圣公,与以林庙之地。荐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讲于后子。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由是文治兴焉。
军还,遣民被俘者多亡去。诏居停逃民及资给衣食者灭其家,并连坐乡社。逃民无所得食,多踣死道路。楚材从容进曰:“河南平,其民皆陛下赤子,去将安之!岂有因一俘,杀数百人者?”帝悟,立除其禁。金亡,惟秦、巩二十余州久不下,楚材奏曰:“吾民逃罪者,皆聚于此,故冒死拒战,图延命于旦夕。若赦之,则不攻自下矣。”从之。诸城果开门出降。
六年,诏括中原户口。忽都虎等议以丁为户,楚材不可。皆曰:“本朝及西域诸国法如此,岂有舍大朝成法而在袭亡国之政者。”楚材曰:“自古中原之国,未有以不为户者,若行之,丁逃,则赋无从出矣。”卒从楚材议。时将相大臣所得俘户,往往寄留诸郡,几居天下之半。楚材因奏括户口,籍为良民,匿占者罪死。
七年,朝议以回回人伐宋,中原人伐西域。楚材曰:“中原、西域相去数万里,未至敌境,人马疲乏,兼水土异宜,必生疾疫,宜鲁从其便。”争论十余日,议始寝。
八年,有奏行交钞者。楚材曰:“金章宗时初用交钞,与钱并行,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谓之老钞,至以万贯易一饼。今日当为鉴戒,印造交钞,不宜过万定。”从之。
秋七月,忽都虎上户口籍,帝欲裂州县赐亲王、功臣。楚材曰:“裂土分民,异日有尾不大掉之患。不如多以金帛赐之。”帝曰:“朕已许之,奈何?”楚材曰:“请朝廷置吏收其赋税,与之,使毋擅科征可也。”帝然之。始定天下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给国用,五户出丝一斤,给诸王、功臣。地税,上田亩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亩二升,水田亩五升;商税三十分而一;盐价银一两四十斤。永为定额。朝议以为太轻,楚材曰:“异日必有以利进者,则今已为重矣。”
国初,盗贼充斥,周岁不获正贼,令本路民户偿其失物,前后积累万计。又官吏贷回回银本,年息倍之,次年并息又倍之,谓之羊羔利,往往质妻子不能偿。楚材奏请悉以官银代还,凡七万六千锭,仍奏请无论岁月远近,子本相俟,更不生息。
中使脱欢奏选室女,楚材格其事不下,帝怒。楚材曰:“向所刷室女二十八人,足备使令,令又行选刷,臣恐重扰百姓,欲复奏陛下耳。”帝良久曰:“可。”遂罢之。帝欲收民间牡马,楚材曰:“汉地宜蚕桑五彀,非产马之地,异日必为民害。”亦从之。
九年,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效,非积数十年之久,殆末易见也。”帝曰:“可择其人官之。”楚材奏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路校试,以经义、词赋、论分三科,士俘为奴者,亦令应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凡得士四千三百人,免为奴者四之一。又请汰三教冒滥者,僧道中选给碟住寺观,儒中选则复其家。楚材初言僧道中避役者多,合行选试,至是始行之。
时诸路官府,自为符印,僭越无度。楚材奏并仰中书依式铸造,于是名器始重。因奏时务十策,曰:“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封功臣,考殿最,定物力,汰工匠,务农桑,定土贡,置水运。帝虽不能尽用,亦择而行之。”
十年,天下旱蝗。帝问御灾之术,楚材曰:“今年租赋乞权行停阁。”帝恐国用不足,楚材奏仓库之储可支十年,帝允之。初籍天下户得一百四十万,至是逃亡者十四、五,而赋仍不减,天下病之。楚材奏除逃户三十五万,民赖以苏。
富人刘忽笃马等扑买天下课税,楚材曰:“此剥下罔上之奸人,为害甚大。”奏罢之。尝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世称为名言。
先是,楚材定课税之额,每岁银一万锭,后增至二万二千锭。译史安天合谄事左丞相镇海,引回回人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增至四万四千锭。楚材曰:“虽取四十四万亦可得,不过攘夺民利耳,民穷为盗,非国之福也。”帝不听,楚材反复辩论,声色惧厉。帝曰:“汝欲搏斗耶?”楚材力不能夺,乃太息曰:“民之穷困,自此始矣!”楚材每陈天下利病,生民休戚,词气恳切,言与泣下。帝曰:“汝又欲为百姓哭耶?”
帝嗜酒,楚材屡谏不听,乃持酒槽铁口进曰:“曲蘖能腐物,铁尚如此,况人五脏!”帝悟,语近臣曰:“汝辈爱君忧国之心;有如吾图撒合里者耶。”以金帛赐之,敕近臣曰进酒三钟而止。
楚材初拜中书令,引镇海、粘合重山为同事,权贵不能平。咸得卜尤嫉之,谮于宗王皇叔曰:“楚材多用南朝旧人,必有二心,宜奏杀之。”宗王遣使奏闻,帝察其诬,责使者遣之。后有告咸得卜不法者,帝命楚材鞫之,奏曰:“咸得卜性倨傲,又暱群小,易得谤。令将南伐,他日治之未晚也。”帝私谓左右曰:“楚材不较私仇,真长者,汝辈宜效之,”有道士诬其仇为逃军,结中使及通事杨惟忠执而杀之,楚材按治惟忠,中使诉楚材违制。帝怒,暴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释之,楚材不肯解缚,进曰:“臣备位宰相,陛下以臣有罪而系之,又以臣无罪而释之,反覆轻易如戏小儿,国有大事何以行焉!”众失色,帝曰:“朕宁无过举?”乃温言谢之。转运使吕振、副使刘子振以脏抵罪,帝责楚材曰:“言卿孔之教可行,何故有此辈?”对曰:“孔子之教,万世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岂得缘一人之失,而废发万世常行之道乎!”帝意乃释。
十三年冬十一月,帝崩。皇后以储嗣问,对曰:“此事非外臣所敢议,且有先帝遣诏,遵之则社稷幸甚。”皇后称制,奥都剌合蛮以贿得执政,大臣悉畏附之,惟惮楚材沮其事,以银五万两赂之。楚材不受。皇后以御宝空纸付奥都剌合蛮,使便宜填行。楚材奏曰:“天下者,先帝之天下,号令自先帝出,今如此,臣不敢奏诏。”寻有旨:奥都剌合蛮奏淮事理,令史不书者,断其手。楚材曰:“军国之事,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与焉?若事不合理,死且不避,况断手乎!”因厉声曰:“老臣事太祖、太宗三十余年,不负国家,皇后岂能以无罪杀之。”后虽怒其忤己,亦以先朝勋旧,深加敬惮焉。
皇后称制三年夏五月,卒,年五十五。有谮于后曰:“楚材为宰相二十年,天下贡赋半入其家。”后命中使麻里札覆视之,仅琴阮十余,及古今书画、金石、文字数十卷,无他物。
楚材从释万受佛学。一日,万松造之,楚材方饭,惟以菜根蘸油盐而已。其俭于自奉如此。
旁通天文历算及医卜之书。太祖亲征西域,祃旗之日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此克敌之征。”冬,雷,又问之,对曰:“苏尔滩当野死。”已而果然。苏尔滩,西域王号也。蒙古未有历学,太祖十五年,西域人奏五月望夕月食,楚材曰:“否。”果不食,明年,楚材奏十月望当月食,西域人曰不食,是夜月食八分。帝曰:“汝于天上事尚无不知,况人事乎!”是年八月,长星现西方,楚材曰:“女直将易主矣。”明年而金主殂。帝出兵,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脾以相符应焉。太宗十三年十一月,帝出猎,楚材以太乙数推之,亟言不可。左右皆曰:“不骑射无以为乐。”猎五日而帝崩。皇后称制二年五月,荧惑犯房,楚材奏:“当有驾扰,然无事。”未几亲王斡赤斤引兵至,人心震骇,后欲西迁避之,楚材曰:“朝廷天下根本,岂可动摇,臣观天道,必无患也。”后数日而事定。楚材尝言:西域历五星密于中法,乃作麻答把历,又以日食躔度与中法不同,以《大明历》浸差故也,乃定其父所撰乙未元历以行于世云。
至顺元年,赠经国议制寅亮佑运功臣、太师、上柱国,追封广宁王,谥文正。二子:铉,监开平仓,早卒;铸。
铸,字成仲,幼聪敏,善属文,尤工骑射。楚材卒,领中书省事,上言宜疏禁网,采历代善政之可行者八十一事以进。从宪宗伐宋,领侍卫骁果,属出奇计,赐尚方金锁甲及内厩骢马。
宪宗崩,阿里不哥叛,铸弃妻子自归,世祖召见,赏赐优渥。中统二年,拜中书左丞相,将兵戍北边,从帝败阿里不哥于上都之北。
至元元年,迁右丞相,加光禄大夫,奏定法律三十七章,吏民便之。二年,命行省山东,迁调所部官吏,寻召还。初,太庙雅乐止有登歌,诏铸制宫县备八佾之舞。四年,乐成,表上之,赐名《大成之乐》。六月,改荣禄大夫,平章政事。七年,复拜左丞相。十年,迁平章军国重事。十三年,诏监修国史。十四年冬,无雪,帝问勤民之政,对曰:“縻谷之多,无资曲蘖,祈神赛社费亦不资,宜一切禁止。”从之。十九年,复拜左丞相,奏言:“有司采女扰民,请大州岁取三人,小州岁二人,择可者留之,余遣还,著为令。”从之。二十年冬,坐不纳职印,妄奏东平人谋逆,及党罪囚阿里沙,免官,仍籍家资之年,徙山后。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五。
至顺元年,赠推忠保触宣力佐治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懿宁王,谥文忠。丸子:希征,希勃,希亮,希宽,希素,希固,希周,希光,希逸。
希亮,字明甫。初乃马真皇后命以赤帖古氏归铸,生希亮于和林南之凉楼。皇后遂以其地名之曰秃忽思,后改今名。完宗使铸核钱谷于燕京,铸奏言:“愿携诸子往受学读书。”帝允之,乃命希亮师事北平赵衍。铸扈驾南征,以希亮从。
宪宗崩于蜀,铸护辎重北归,至陕西,世祖即位,阿里不哥叛,遣使召大将浑都海。铸说浑都海等入朝,不听,乃弃妻子挺身归世祖。浑都海知铸去,胁希亮母子至甘州,从阿里不哥将阿蓝答儿于焉支山。既而浑都海、阿难答儿俱败死,其余众北走,推哈剌不花为师。希亮匿于甘州北沙陀中,为所获。初,哈剌不花从宪宗伐蜀,疾病,铸召医诊之,遣以酒肉。至是释希亮缚,谓之曰:“我昔受汝父恩,此图报之时矣。”希亮逾天山,至北庭都护府,明年,至昌八里城,逾马纳思河,抵叶密里城,至于火孛之地。
三年,从定宗幼子火忽大王至忽只儿之地。会宗王阿鲁忽至,诛阿里不哥守将唆罗海,复从火忽及阿鲁忽还叶密里城,王遣以大珠二,使穿耳带之。希亮辞曰:“不敢伤父母之遗体。”王文解金带遗之。后辗转至也里虔城,哈剌不花兵至,希亮从二王还不剌城,哈利不花败死,乃函其头遣使报捷。四年,至可失哈里城,阿里不哥兵复至,希亮又从二王至浑八升城。
先是,铸言于世祖:“臣妻子皆留朔漠。”至是,世祖遣不花出使于二王,因以玺书征希亮赴阙。六月,由苦先城至哈剌火州,道伊州,涉大漠而还。八月,觐世祖于上都,面奏边事及羁旅困苦之状。帝悯之,赐钞千锭、金带一、帛三十匹,命为速古儿达鲁花赤。至元八年,授奉训大夫、符宝郎。
十三年,宋平,帝使希亮问诸降将,日本可伐否。夏贵等皆云可伐。希亮奏曰:“宋、辽、金相攻日久,今海内混一,百姓甫得休息,俟数年后兴师未晚也。”帝然之。太府监令史卢挚言于监官:“各路贡布惟平阳独长,诸集赛台争取之,若截与他路等,则息争,且所截者可为髹漆器皿之用。”从之。后帝闻其事,监官当挚盗截官布罪,帝命斩之,希亮遇挚呼冤,命缓刑,具以实奏。诏董文忠谳之,竟释势而责御史大夫塔察儿等曰:“此事,御史当言而不言,微秃忽思,不枉杀此人耶!”
十四年,转礼部尚书,寻迁吏部尚书。帝驻跸察纳儿台之地,希亮自大都至,奏对毕,董文忠部近事。希亮曰:“囹圄多囚耳。”帝欹枕卧,忽悟,问其故。对:“近奉旨,汉人盗钞六文者死,故囚多。”帝惊问:“孰传此语?”左右曰:“脱儿察言:陛下在南坡,以告蒙古人者。”帝曰:“朕戏言,乃著为令耶!”命希亮返大都,谕中书省除之。
十七年,以足疾致仕。至大三年,武宗访求旧臣、除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希亮类次世祖言行以进,英宗命取其书置禁中。泰定四年,卒,年八十一。希亮性至孝,在北庭,藏祖父画像,四时奠祭穹庐中,曲尽诚敬。朔漠之人,咸来聚观,叹曰:“此中华之礼也。”著有《愫轩集》三十卷。赠推忠辅义守正功臣、资善大夫、集贤学士、上护军。追封漆水郡公,谥忠嘉。
有尚,字伯强。
祖思忠,字天祐,楚材仲兄也,从金宣宗南渡,累官都水监使,充镇抚军民都弹压。太宗四年,楚材奉诏索思忠北还。金哀宗召见于宣德殿,思忠不欲往,哀宗冀和议可成,赐金帛而遣之。思忠自投于内东城濠中而死。
父钧,仕蒙古,提领东平路工匠长官,佩金符。赠昭文馆大学士、漆水郡公,谥庄慎。
有尚资禀绝人,受业许衡,为高第弟子。其学以诚为本,仪容辞令,动中规矩。
至元八年,衡授集贤大学士、国子祭洒,奏以有尚及王梓、韩国永、苏郁、孙安、高凝、姚燉、刘季伦、吕端善、刘安中、白栋等十二人为伴读,皆衡之弟子也。十圻,衡乞疾归,诸生祖饯于都门外。衡谓诸生曰:“他日能尊严师道者,耶律君也。汝等当以事我之礼事之。”未几,朝廷复以有尚等为助教,领学事。久之,拜监察御史,不赴,除秘书丞。
二十年,出为苏州知州,为政以宽简得民。州无职田,岁征于民,有尚独不取。裕宗在东宫,召为詹事院长史。有尚既去国学,事颇废,廷议以谓非有尚不足以继衡,授国子监司业。时学馆未建,师弟子皆僦而屋而居,有尚屡以为言,二十四年,始设国子监官,增广弟子员,建学舍居之。擢有尚国子祭洒,阶奉议大夫。二十六年,乞养归。
大德元年,复召为国子祭洒。寻除集贤学士,兼前职。累迁太常卿、集贤学士。八年,丁父忧归。朝廷思用宿儒,以安车召之,累辞不允。又明年,拜昭文馆学士,兼祭洒。丞相哈剌合孙令使者述朝廷伫望之意,勿以老病辞,乃就职。武宗即位,大臣奏有尚久列三品,宜叙迁。帝曰:“是儒学旧臣也。”拜昭文馆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进中奉大夫。
有尚前后五居国学,其教士以义理为本,凡文词小技,破裂圣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后以年老致仕,使者护送归乡里。延祐六年,遣使者,赐上樽,士论荣之,七年,卒于家,年八十六。赠资德大夫、河南行省右丞、上护军,追封漆水郡公,谥文正。
史臣曰:“蒙古初入中原,政无纪纲,遗民惵惵不保旦夕。耶律楚材以民爱物之心,为直寻枉尺之计,委贽仇邦,行其所学,卒使中原百姓不至践刈于戎狄,皆夫人之力也。传所谓,自贬损以行权者,楚材其庶几欤。”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战国鲁·孟轲
清人 原著
(清)梁章钜
宋·严羽
宋·陆游
孟森
明·罗贯中
清·沈谦
清·夏鼎
清·顾景星
宋·王栐
孙光祖
春秋·范蠡
唐·令狐楚
(清)丁紹儀
宋·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