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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后汉书
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传第四十
孝明皇帝九子:贾贵人生章帝;阴贵人生梁节王畅;余七王本书不载母氏。
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无子,国除。
陈敬王羡,永平三年封广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羡与巨鹿王恭、乐成王党俱就国。肃宗性笃爱,不忍与诸王乖离,遂皆留京师。明年,案舆地图,令诸国户口皆等,租入岁各八千万。羡博涉经书,有威严,与诸儒讲论于白虎殿。七年,帝以广平在北,多有边费,乃徙羡为西平王,分汝南八县为国。及帝崩,遗诏徙封为陈王,食淮阳郡,其年就国。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钧嗣。
钧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礼。性隐贼,喜文法,国相二千石不与相得者,辄阴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仪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杀仪家属。吏捕得久,系长平狱。钧欲断绝辞语,复使结客篡杀久。事发觉,有司举奏,钧坐削西华、项、新阳三县。十二年,封钧六弟为列侯。后钧取掖庭出女李娆为小妻,复坐削圉、宜禄、扶沟三县。永初七年,封敬王孙安国为耕亭侯。
钧立二十一年薨,子怀王竦嗣。立二年薨,无子,国绝。
永宁元年,立敬王子安寿亭侯崇为陈王,是为顷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宠嗣。熹平二年,国相师迁追奏前相魏愔与宠共祭天神,希幸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验。是时,新诛勃海王悝,灵帝不忍复加法,诏槛车传送愔、迁诣北寺诏狱,使中常侍王酺与尚书令、侍御史杂考。愔辞与王共祭黄老君,求长生福而已。无他冀幸。酺等奏愔职在匡正,而所为不端,迁诬靠其王,罔以不道,皆诛死。有诏赦宠不案。
宠善弩射,十发十中,中皆同处。中平中,黄巾贼起,郡县皆弃城走,宠有强弩数千张,出军都亭。国人素闻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陈独得完,百姓归之者众十余万人。及献帝初,义兵起,宠率众屯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国相会稽骆俊素有感恩,时天下饥荒,邻郡人多归就之,俊倾赈赡,并得全活。后袁术求粮于陈而俊拒绝之,术忿恚,遣客诈杀俊及宠,陈由是破败。
是时,诸国无复租禄,而数见虏夺,并日而食,转死沟壑者甚众,夫人姬妾多为丹陵兵乌桓所略云。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赐号灵寿王。十五年,封为臣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改南郡为国。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师正南,不可以封,乃徙为六安王,以庐江郡为国。肃宗崩,遗诏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国。恭敦厚威重,举动有节度,吏人敬爱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为竹邑侯。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有司奏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今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死。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为乡侯,恭孙顺为东安亭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顷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丧陵次,毁胔过礼。傅相以闻。桓帝诏使奉牛、酒迎王还宫。和敬贤乐施,国中爱之。初平中,天下大乱,和为贼昌务所攻,避奔东阿,后得还国。
立六十四年薨,孙祗嗣。立七年,魏受禅,以为崇德侯。
乐成靖王党,永平九年赐号重熹王,十五年封乐成王。党聪惠,善《史书》,喜正文字。与肃宗同年,尤相亲爱。建初四年,以清河之游、观津,勃海之东光、成平,涿郡之中水、饶阳、安平、南深泽八县益乐成国。及帝崩,其年就国。党急刻不遵法度。旧禁宫人出嫁,不得适诸国。有故掖庭技人哀置,嫁为男子章初妻,党召哀置入宫与通,初欲上书告之,党恐惧,乃密赂哀置姊焦使杀初。事发觉,党乃缢杀内侍三人,以绝口语。又取故中山简王傅婢李羽生为小妻。永远七年,国相举奏之。和帝诏削东光、鄡二县。
立二十五年薨,子哀王崇嗣。立二月薨,无子,国绝。
明年,和帝立崇兄脩侯巡为乐成王,是为釐王。立十五年薨,子隐王宾嗣。立八年薨,无子,国绝。
明年,复立济北惠王子苌为乐成王后。苌到国数月,骄淫不法,愆过累积,冀州刺史与国相举奏苌罪至不道。安帝诏曰:"苌有靦其面,而放逸其心。知陵庙至重,承继有礼,不惟致敬之节,肃穆之慎,乃敢擅损牺牲,不备苾芬。慢易大姬,不震厥教。出入颠覆,风淫于家,娉取人妻,馈遗婢妾。殴击吏人,专己凶暴。愆罪莫大,甚可耻也。朕览八辟之议,不忍致之于理。其贬苌爵为临湖侯。朕无'则哲'之明,致简统失序。罔以尉承大姬,增怀永叹。"
延光元年,以河间孝王子得嗣靖王后。以乐成比废绝,故改国曰安平,是为安平孝王。
立三十年薨,子续立。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为所劫质,囚于广宗。贼平复国。其年秋,坐不道被诛。立三十四年,国除。
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衍有容貌,肃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初冠,诏赐衍师傅已下官属金、帛各有差。四年,以临淮郡及九江之钟离、当涂、东城、历阳、全椒合十七县益下邳国。帝崩,其年就国。衍后病荒忽,而太子卬有罪废,诸姬争欲立子为嗣,连上书相告言。和帝怜之,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立子成为太子。
衍立五十四年薨,子贞王成嗣。永建元年,封成兄二人及惠王孙二人皆为列侯。
成立二年薨,子愍王意嗣。阳嘉元年,封意弟八人为乡、亭侯。中平元年,意遭黄巾,弃国走。贼平复国,数月薨。立五十七年,年九十。
子哀王宜嗣,数月薨,无子,建安十一年国除。
梁节王畅,永平十五年封为汝南王。母阴贵人有宠,畅尤被爱幸,国土租入倍于诸国。肃宗立,缘先帝之意,赏赐恩宠甚笃。建初二年,封畅舅阴棠为西陵侯。四年,徙为梁王,以陈留之郾、宁陵、济阴之薄、单父、己氏、成武,凡六县,益梁国。帝崩,其年就国。
畅性聪惠,然少贵骄,颇不遵法度。归国后,数有恶梦,从官卞忌自言能使六丁,善占梦,畅数使卜筮。又畅乳母王礼等,因此自言能见鬼神事,遂共占气,祠祭求福。忌等谄媚,云神言王当为天子。畅心喜,与相应答。永元五年,豫州刺史、梁相举奏畅不道,考讯,辞不服。有司请征畅诣廷尉诏狱,和帝不许。有司重奏除畅国,徙九真,帝不忍,但削成武、单父二县。畅惭惧,上疏辞谢曰:
臣天性狂愚,生在深宫,长养傅母之手,信惑左右之言。及至归国,不知防禁。从官侍史利臣财物,荧惑臣畅。臣畅无所昭见,与相然诺,不自知陷死罪,以至考案。肌栗心悸,自悔无所复及。自谓当即时伏显就,魂魄去身,分归黄泉。不意陛下圣德,枉法曲平,不听有司,横贷赦臣。战栗连月,未敢自安。上念以负先帝而令陛下为臣收污天下,诚无气以息,筋骨不相连。臣畅知大贷不可再得,自誓束身约妻子,不敢复出入失绳墨,不敢复有所横费。租入有余,乞裁食睢阳、穀孰、虞、蒙、宁陵五县,还余所食四县。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其无子者愿还本家。自选择谨敕奴婢二百人,其余所受虎贲、官骑及诸工技、鼓吹、仓头、奴婢、兵弩、厩马皆上还本署。臣畅以骨肉近亲,乱圣化,污清流,既得生活,诚无心面目以凶恶复居大宫,食大国,张官属,藏什物。愿陛下加大恩,开臣自悔之门,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蒙恩,得去死就生,颇能自悔。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恶诏书常置于前,昼夜诵读。臣小人,贪见明时,不能即时自引,惟陛下哀臣,令得喘息漏刻。若不听许,臣实无颜以久生,下入黄泉,无以见先帝,此诚臣至心。臣欲多还所受,恐天恩不听许,节量所留,于臣畅饶足。
诏报曰:"朕惟王至亲之属,淳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纷纷有言。今王深思悔过,端自克责,朕恻然伤之。志匪由王,咎在彼小子。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王其安心静意。茂率休德。《易》不云乎:'一谦而四益。小有言,终吉。'强食自爱。"畅固让,章数上,卒不许。
立二十七年薨,子恭王坚嗣。永元十六年,封坚弟二人为乡、亭侯。
坚立二十六年薨,子怀王匡嗣。永建二年,封匡兄弟七人为乡、亭侯。
匡立十一年薨,无子,顺帝封匡弟孝阳亭侯成为梁王,是为夷王。
立二十九年薨,子敬王元嗣。
立十六年薨,子弥嗣。立四十年,魏受禅,以为崇德侯。
淮阳顷王昞,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建初四年,徙为淮阳王,以汝南之新安、西华益淮阳国。
立十六年薨,未及立嗣,永元二年,和帝立昞小子侧复为常山王,奉昞后,是为殇王。
立十三年薨,父子皆未之国,并葬京师。侧无子,其月立兄防子侯章为常山王。和帝怜章早孤,数加赏赐。延平元年就国。
立二十五年薨,是为靖王。子顷王仪嗣。永建二年,封仪兄二人为亭侯。
仪立十七年薨,子节王豹嗣。元嘉元年,封豹兄四人为亭侯。
豹立八年薨,子暠嗣。三十二年,遭黄巾贼,弃国走。建安十一年国除。
济阴悼王长,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东郡之离狐、陈留之长垣益济阴国。立十三年,薨于京师,无子,国除。
论曰:晏子称"夫人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谓之幅利"。言人情须节以正其德,亦由布帛须幅以成其度焉。明帝封诸子,租岁不过二千万,马后为言而不得也。贤哉!岂徒俭约而已乎!知骄贵之无厌,嗜欲之难极也,故东京诸侯鲜有至于祸败者也。
赞曰:孝明传胤,维城八国。陈敬严重,彭城厚德。下邳婴疴,梁节邪惑。三藩夙龄,党惟荒忒。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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