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資治通鑑卷第三十三-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三十三
汉纪二十五 起阏逢摄提格,尽旃蒙单阏,凡二年。
孝成皇帝下绥和二年
綏和二年(甲寅、前七)
①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②二月,
〔考異:荀紀云「赦天下」今本紀無之,故不取。〕
壬子,丞相方進薨。
時熒惑守心,
〔心為明堂;熒惑守心,王者惡之。火曰熒惑星。熒惑,天子理也。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見天文志。〕
丞相府議曹平陵李尋
〔議曹,職在論議,自公府至州郡皆有之。〕
奏記方進,言:「災變迫切,大責日加,安得保斥逐之戮!
〔師古曰:言其事重,不但斥逐而已也。〕
闔府三百餘人,
〔師古曰:三百餘人,言丞相之官屬也。〕
唯君侯擇其中,與盡節轉凶。」方進憂之,不知所出。會郎賁麗善為星,
〔善為甘、石之學也。師古曰:賁,姓也。麗,名也。賁,音肥。〕
言大臣宜當之。上乃召見方進。還歸,未及引決,
〔師古曰:引決,自裁也。還,從宣翻。〕
上遂賜冊,責讓以政事不治,災害並臻,百姓窮困,
〔冊,即策書也。說文:冊,符命也,諸侯進受於王也;象其札一長一短,中有二繩之形。程大昌演繁露曰:策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唯用篆書:此漢策拜丞相之制也。至策免,則以尺一木,兩行而隸書,與策拜異矣。治,直吏翻。〕
曰:「欲退君位,尚未忍,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養牛一,君審處焉!」
〔如淳曰:漢儀注,有天地大變,天下大過,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賜上尊酒十斛,牛一頭,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還,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聞。律:稻米一斗得酒一斗為尊,稷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中尊,粟米一斗得酒一斗為下尊。師古曰:稷,即粟也;宜為黍米,不當言稷。且作酒自有澆、淳之異,為上、中、下耳。處,昌呂翻。〕
方進即日自殺。上祕之,遣九節策贈印綬,賜乘輿祕器、少府供張,柱檻皆衣素。
〔乘,繩證翻。祕器,東園祕器也。供,音居用翻。張,音竹亮翻。師古曰:柱,屋柱也;檻,軒前闌版也;皆以白素衣之。衣,音於既翻。〕
天子親臨弔者數至,禮賜異於他相故事。
〔師古曰:漢舊儀云:丞相有疾,皇帝法駕親至問疾,從西門入;即薨,移居第中。車駕往弔,賜棺、棺斂斂具;贈錢、葬地。葬日,公卿已下會葬。數,所角翻。〕
臣光曰:晏嬰有言:「天命不慆,不貳其命。」
〔晏子對齊侯禳彗之辭也。杜預曰:慆,疑也,音他刀翻。〕
禍福之至,安可移乎!昔楚昭王、宋景公不忍移災於卿佐,曰:「移腹心之疾,寘諸股肱,何益也!」
〔左傳:哀六年,有雲如眾赤鳥,夾日而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當王身乎!若禜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移腹心之疾而寘股肱,何益!」遂弗禜。史記:宋景公時,熒惑守心,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仁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候之,果徙三度。〕
藉其災可移,
〔藉之為言借也,假也;設為之言,以發所欲言之意。〕
仁君猶不忍
【章:十四行本「忍」作「肯」;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為,況不可乎!使方進罪不至死而誅之,以當大變,是誣天也;方進有罪當刑,隱其誅而厚其葬,是誣人也;孝成欲誣天、人而卒無所益,
〔卒,子恤翻。〕
可謂不知命矣。
帝素強無疾病,
〔自強以為無疾病也。〕
是時,楚思王衍、梁王立來朝,
〔衍,楚孝王囂之子。〕
明旦,當辭去,上宿,供張白虎殿;又欲拜左將軍孔光為丞相,已刻侯印,;書贊。
〔師古曰:贊,謂延拜之文。贊,進也,延進而拜之也。書贊者,書贊辭於策也。〕
昏夜,平善,鄉晨,傅絝韈欲起,
〔應劭曰:傅,著也。師古曰:鄉,讀曰嚮。傅,讀曰附。絝,古袴字也。韈,音武伐翻。〕
因失衣,不能言,
〔攬衣而失,手緩縱也。〕
晝漏上十刻而崩。
〔司漏之度,有晝漏、夜漏。是時三月,晝漏五十八刻。上者,漏箭浮而上也。上,時掌翻。〕
民間讙譁,咸歸罪趙昭儀。
〔讙,許元翻。〕
皇太后詔大司馬莽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趙昭儀自殺。
班彪贊曰:臣姑充後宮為婕妤,
〔婕妤,音接予。〕
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
〔數,所角翻。為,于偽翻。〕
「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
〔師古曰:不內顧者,儼然端嚴,不迴眄也。不疾言者,為輕肆也。不親指者,為惑下也。此三句者,本論語鄉黨篇述孔子之事,班氏引之。今論語云: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內顧者,說者以為前視不過衡軛,旁視不過蟥較,與此不同。蟥,音於綺翻。余謂此亦成帝學論語而有得於脩容儀者也。夫聖人道德之容,積於中而發於外;帝則因論語之文,而剛制其外而巳。損者三樂,帝何不能服膺斯言乎!嗚呼,豈唯是哉!論語二十篇,脩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盡在是矣。〕
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
【章:十四行本「謂」下有「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穆穆天子之容
【章:十四行本「容」下有「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矣。
〔淵,深;嘿,靜也。師古曰:禮記云: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毛晃 曰:穆穆,和敬貌。朝,直遙翻;下同。〕
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
【章:十四行本「于」作「乎」;乙十一行本同; 孔本同。】
酒色,
〔師古曰:湛,讀曰耽。孔穎達曰:耽者,過禮之樂。〕
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
〔師古曰:於邑,短氣貌,讀如本字。於,又音烏;邑,又音烏合翻。〕
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言不氏之禍,始於成帝。〕
④丙戌,帝崩于未央宮。
〔臣瓚曰:帝年二十即位,即位二十六年,壽四十五。師古曰:即位明年乃改元耳,壽四十六。〕
⑤是日,孔光於大行前拜受丞相、博山侯印綬。
〔大行前,謂大行皇帝柩前。韋昭曰:大行者,不反之辭。恩澤侯表,博山侯,國於南陽順陽。〕
⑥富平侯張放聞帝崩,思慕哭泣而死。
〔放自河東都尉徵為侍中、光祿勳;丞相翟方進奏免放,遣就國。〕
荀悅論曰:放非不愛上,忠不存焉。故愛而忠,仁之賊也!
⑧夏,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
⑨ 己卯,葬孝成皇帝于延陵。
〔臣瓚曰:自崩至葬凡五十四日。延陵在扶風,去長安六十二里。考異曰:成紀:「三月,丙戌,帝崩于未央宮。四月,己卯,葬延 陵。」臣瓚曰:「自崩及葬凡五十四日。」漢紀:「三月,丙午,帝崩,四月,己卯,葬延陵。」自崩及葬三十四日。按是年三月己巳朔,無丙午;四月己亥朔,無 己卯。若依成紀,則當云「五月己卯葬」;依荀紀,當云「閏三月丙午崩」。二者各有差舛,未知孰是。按是年閏七月,不當頓差四月。今且從成紀之文。〕
⑩太皇太后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有詔問丞相、大司空:「定陶共王太后宜當何居﹖」
〔共,讀曰恭。〕
丞相孔光素聞傅太后為人剛暴,長於權謀,自帝在襁褓,而養長教道至於成人,
〔養長,知兩翻。道,讀曰導。〕
帝之立又有力;
〔事見上卷元延四年。〕
光心恐傅太后與政事,
〔師古曰:與,讀曰豫。〕
不欲與帝旦夕相近,
〔近,其靳翻。〕
即議以為: 「定陶太后宜改築宮。」大司空何武曰:「可居北宮。」上從武言。北宮有紫房複道通未央宮,
〔長安記:桂宮在未央宮北,亦曰北宮。余按漢書平帝紀,成帝趙皇 后退居北宮,哀帝傅皇后退居桂宮,則北宮、桂宮自是兩宮。〕
傅太后果從複道朝夕至帝所,求欲稱尊號,貴寵其親屬,使上不得由直道行。
〔師古曰:不得依正直之道也。余謂子宗不得間大宗,藩后不得位四長樂,私戚不得妄干恩澤,所謂正道也。〕
高昌侯董宏
〔宏,高昌侯董忠子也。功臣表,高昌侯,國於千乘。〕
希指,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
〔事見六卷秦孝文王元年。上,時掌翻。華,戶化翻。〕
宜立定陶共王后為帝太后。」事下有司,
〔下,遐稼翻。〕
大司馬王莽、左將軍、關內侯、領尚書事師丹劾奏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
〔劾,戶概翻。詿,戶卦翻。〕
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
〔要,一遙翻。〕
上乃白太皇太后,令下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傅太后從弟晏之子也。
〔從,才用翻。〕
詔曰:「春秋,母以子貴。
〔見公羊春秋傳隱元年。〕
宜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
〔應劭曰:成帝母王太后居長信宮。李奇曰:傅姬如長信,丁姬如中宮也。師古曰:中宮,皇后之宮。〕
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父為褒德侯;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子滿為平周侯,皇后父晏為孔卿侯,
〔師古曰:傅父,傅太后之父。丁父,丁太后之父。地理志,汝南郡有陽安縣。恩澤侯表,平周侯,食邑於南陽湖陽。孔卿侯,食邑於沛郡夏丘。〕
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 城侯。
〔地理志,河南郡有新城縣。〕
太皇太后詔大司馬莽就第,避帝外家,莽上疏乞骸骨。帝遣尚書令詔起莽,又遣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左將軍師丹、衛尉傅 喜白太皇太后曰:「皇帝聞太后詔,甚悲!大司馬即不起,皇帝即不敢聽政!」太后乃復令莽視事。
〔太皇太后止稱太后,史省文。復,扶又翻。〕
成帝之世,鄭聲尤甚,
〔周末有鄭、衛之樂:東門、溱洧之詩,鄭聲也;桑中、濮上之音,衛聲也:皆淫聲也。其後凡淫聲通謂之鄭聲。孔子曰:鄭聲淫,是也。〕
黃門名倡丙彊、景武之屬富顯世,
〔倡,音齒良翻。〕
貴戚至與人主爭女樂。
〔蓋王氏五侯、淳于長之屬也。〕
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
〔好,呼到翻。〕
六月,詔曰:「孔子不云乎:『放鄭聲,鄭聲淫。』
〔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鄭國有溱、洧之水,男女亟於其間聚會,故俗亂而樂淫。〕
其罷樂府官;
〔立樂府見十九卷元狩三年。〕
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別
【章:十四行本「別」上有「條奏」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屬他官。」
〔郊祭樂,亦武帝置,今以給 祠南、北郊。大樂鼓、嘉至鼓、邯鄲鼓、騎吹鼓、江南鼓、淮南鼓、巴俞鼓、歌鼓、楚嚴鼓、梁皇鼓、臨淮鼓、茲邡鼓,朝賀置酒,陳殿上,應古兵法,凡鼓十二, 人員百一十八人,郊祭員十三人;諸族樂人兼雲招給祠南、北郊用六十七人,兼給事雅樂用四人,夜誦員五人,剛、別柎員二人,給盛德主調篪員二人,聽工以日 知律冬夏至一人,鍾工、磬工、簫工員各一人;僕射二人,主領諸樂人;皆不可罷。竽工員三人,罷一;琴工員五人,罷三;柱工員二人,罷一;繩弦工員六人,罷 四;鄭四會員六十二人,留一人給事雅樂,餘罷;張瑟員八人,留一;安世樂鼓、沛吹鼓。族歌鼓。陳吹鼓、商樂鼓、東海鼓、長樂鼓、縵樂鼓,凡鼓八,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詔隨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詔隨秦 倡一人;雅大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銚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 九人,蔡謳員三人,齊謳員六人,竽、瑟、鍾、磬員五人,皆鄭聲,可罷。師學百四十四人,其七十二人給太官挏馬酒,其七十二人可罷。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 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奏可。晉灼曰:邡,音方。師古曰:招,讀與翹同。剛及別柎,皆鼓名也。柎,音膚。柱工,主箏瑟之柱者,弦,琴瑟之弦。繩,言主糾合作之也。縵樂,雜樂也,音漫。挏,音動。李奇曰:以馬乳為酒,撞挏乃成。孟康曰:象人,若今戲蝦、魚、師子者也。韋昭曰:著假面者也。〕
凡所罷省過半。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漸,讀曰沾。師古曰:湛,讀曰沈,又讀曰耽。自若,言自如故也。〕
王莽薦中壘校尉劉歆有材行,
〔行,下孟翻。〕
為侍中,稍遷光祿大夫,貴幸;更名秀。
〔歆改名秀,冀以應圖讖。更,工衡翻。〕
上復令秀典領五經,卒父前業;
〔秀父向典校書,見三十卷河平三年。師古曰:卒,終也。復,扶又翻。卒,子恤翻。〕
秀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師古曰:輯略,謂群書之總要。輯,與集同。六藝,六經也。諸子,即下九流是也。詩賦,則自屈原、荀卿至揚雄等所作也。兵書,則權謀、技巧、形勢、陰陽之書也。術數,則天文、曆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之書也。方技,則醫經、經方、房中、神仙之書也。〕
凡書六略,三十八種,
〔種,章勇翻。〕
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其敘諸子,分為九流:曰儒,曰道,曰陰陽,曰法,曰名,曰墨,曰從橫,曰雜,曰農,
〔從,子容翻。〕
以為:「九家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
〔好,呼到翻。惡,烏路翻。〕
是以九家之術倮出並作,
〔師古曰:倮與鋒同。〕
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譬如水火相滅,亦相生也;
〔水滅火而生木,木復生火。〕
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
〔師古曰:下繫之辭。〕
今異家者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
〔師古曰:裔,衣末也。其於六經,如水之下流,衣之末裔。〕
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
〔中,竹仲翻。〕
皆股肱之材已。
〔師古曰:巳,語終辭。〕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
〔師古曰:言都邑失禮,則於外野求之,亦將有獲。〕
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
〔師古曰:索,求也。索,山客翻。〕
彼九家者,不猶愈於野乎!
〔師古曰:愈,勝也。〕
若能脩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
〔舍,讀曰捨。〕
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河間惠王良能脩獻王之行,
〔行,下孟翻。〕
母太后薨,服喪如禮;詔益封萬戶,以為宗室儀表。
〔師古曰:儀表者,言為禮儀之表率。余謂有儀可象謂之儀,四外望之以取正謂之表。〕
初,董仲舒說武帝,
〔說,輸芮翻。〕
以「秦用商鞅之法,除井田,
〔事見二卷周顯王十九年。〕
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
〔亡,讀與無同。〕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雖難卒行,
〔卒,讀曰猝。〕
宜少近古,
〔少,詩沼翻。〕
限民名田以贍不足,
〔師古曰: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可使貧弱之家足也。〕
塞并兼之路;去奴婢,除專殺之威;
〔服虔曰:不得專殺奴婢也。塞,悉則翻。去,羌呂翻。〕
薄賦斂,省繇役,
〔斂,力贍翻。繇,讀曰傜。〕
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
〔治,直吏翻。〕
及上即位,師丹復建言:
〔復,扶又翻。〕
「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鉅萬,
〔訾,與貲同。〕
而貧弱愈困,宜略為限。」 天子下其議,
〔下,遐稼翻。〕
丞相光、大司空武奏請:「自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奴婢毋過三十人,
〔據哀帝紀: 有司條奏:「諸侯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得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 三十人。」與此少異。食貨志亦與紀同。〕
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
〔賈,讀曰價。〕
貴戚近習皆不便也,
〔皆不以為便於己也。〕
詔書且須後,
〔師古曰:須,待也。〕
遂寢不行。又詔:「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齊三服官及諸織官,皆無作難成之物以輸送也。如淳曰:紅,亦工也。其所作已成、未成,皆止無復作,皆輸所近官府也。師古曰:如說非也,謂未成者不作,已成者不輸耳。余謂如說固非,顏說亦未若余說之為簡易明白也。〕
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
〔應劭曰:任子令者,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不以德選,故除之。師古曰:任,保也。詆,誣也。〕
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
〔重絕人道也。〕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益吏三石以下俸。」
上置酒未央宮,內者令為傅太后張幄,坐於太皇太后坐旁。
〔百官志:內者令,屬少府,以宦者為之,掌中布張諸衣物。為,于偽翻。師古曰:坐,音材臥翻;下同。〕
大司馬莽按行,
〔行,下孟翻。〕
責內者令曰:「定陶太后,藩妾,何以得與至尊並!」徹去,更設坐。
〔去,羌呂翻。更,工衡翻。〕
傅太后聞之,大怒,不肯會,重怨恚莽;
〔師古曰:會,謂至酒所也。重,音直用翻。〕
莽復乞骸骨。
〔復,扶又翻。〕
秋,七月,丁卯,上賜莽黃金五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
〔考異曰:公卿表:「十一月,丁卯,大司馬莽免。庚午,師丹為大司馬。四月,徙。」又曰:「十月,癸酉,丹為大司空。」又曰:「太子太傅師丹為左將軍,五月遷。」荀紀:「七月,丁巳,大司馬莽免。」按丹若以十一月為司馬,四月徙官,不得以十月為司空也。七月丁卯朔,無丁巳。年表月誤,荀紀日誤。〕
公卿大夫多稱之者,上乃加恩寵,置中黃門,為莽家給使,
〔蘇林曰:使黃門在其家為使令。〕
十日一賜餐。又下詔益封曲陽侯根、安陽侯舜、新都侯莽、丞相光、大司空武邑戶各有差。
〔益封根二千戶;舜五百戶,舜,音子也;莽三百五十戶;光千戶;武更以南陽犨之博望鄉為氾鄉侯國,益封千戶。〕
以莽為特進、給事中,朝朔望,見禮如三公。
〔朝,直遙翻。〕
又還紅陽侯立於京師。
〔立就國見上卷去年。〕
傅太后從弟右將軍喜,好學問,有志行。
〔從,才用翻。好,呼到翻。行,下孟翻;下同。〕
王莽既罷退,眾庶歸望於喜。初,上之官爵外親也,
〔外親,外家之親。〕
喜獨執謙稱疾;傅太后始與政事,數諫之;
〔與,讀曰豫。數,所角翻。〕
由是傅太后不欲令喜輔政。庚午,以左將軍師丹為大司馬,封高鄉亭侯;
〔按丹傳及恩澤侯表,皆云封高樂侯,國於東海。〕
賜喜黃金百斤,上右將軍印綬,以光祿大夫養病;以光祿勳淮陽彭宣為右將軍。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潔,忠誠憂國,內輔之臣也。
〔言可為內朝輔弼之臣。〕
今以寢病一旦遣歸,眾庶失望,皆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於定陶太后,故退,』百寮莫不為國恨之。
〔為,于偽翻。〕
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
〔師古曰:謂季氏亡則魯不昌。治,直吏翻。〕
楚以子玉輕重,
〔師古曰:謂楚殺子玉而晉侯喜可知。〕
魏以無忌折衝,
〔事見上卷秦莊襄王三年。〕
項以范增存亡。
〔事見高帝紀。〕
百萬之眾,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間廉頗,
〔事見五卷周赧王五十五年。間,古莧翻。〕
漢散萬金以疏亞父。
〔事見十卷高帝三年。疏,與捤同。〕
喜立於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
〔如淳曰:傅喜顯則傅氏興,其廢亦如之。晉灼曰:用喜於陛下有光明,而傅氏之廢復得興也。師古曰:如說是。余謂晉說未可厚非。〕
上亦自重之,故尋復進用焉。
〔明年,復進用喜。復,扶又翻。〕
建平侯杜業上書詆曲陽侯
【章:十四行本「侯」下「有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根、高陽侯薛宣、安昌侯張禹而薦朱博。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
〔少,詩照翻。〕
心不能善,以初立,故且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
〔解,戶買翻。〕
奏:「曲陽侯,先帝山陵未成,公聘取
【章:十四行本「取」下有「故」字;乙十一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掖庭女 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
〔如淳曰:五官,官名也。外戚傳云:五官,視三百石。〕
及根兄子成都侯況,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
〔況,商子也。〕
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於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恩忘義!」
〔背,蒲妹翻。〕
以根嘗建社稷之策,
〔師古曰:謂立哀帝為嗣也。事見上卷元延四年。〕
遣歸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
〔王氏,故魏郡元城人。〕
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以其黨也。〕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師到北邊郡國三十餘處,壞城郭,
〔壞,音怪。〕
凡壓殺四百餘人。上以災異問待詔李尋,
〔考異曰:尋傳云:使侍中、衛尉傳喜問尋。按公卿表:「傅喜為衛尉」;二月,遷右將軍;十一月,罷。」地震在九月,當是時,喜己不為衛尉矣。〕
對曰:「夫日者,眾陽之長,
〔長,知兩翻。〕
人君之表也。君不修道,則日失其度,晻昧亡光。
〔師古曰:晻,與暗同;又音烏感翻。〕
間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奪失色,邪氣珥、蜺數作;
〔孟康曰:暈適、背鐍、抱珥、虹蜺,皆日旁氣也。珥,形點黑也。如淳曰:雄為虹,雌為蜺。凡氣在旁相對為珥,在旁如半鐶向日為抱,向外為背。有氣刺日為鐍,鐍,映傷也。適者,日之將食,先有黑之變也。蜺,讀日齧。珥,音仍吏翻。數,所角翻;下同。〕
小臣不知內事,竊以日視陛下,志操衰於始初多矣。唯陛下執乾剛之德,強志守度,
〔謂守法度也。〕
毋聽女謁、邪臣之態,諸保阿、乳母甘言卑
【章:十四行本「卑」作「悲」;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辭之託,斷而勿聽,勉強大義。
〔斷,丁管翻。強,其兩翻。〕
絕小不忍;良有不得已,
〔良,甚也。〕
可賜以貨財,不可私以官位,誠皇天之禁也!
臣聞月者,眾陰之長
〔長,知兩翻。〕
妃后、大臣、諸侯之象也。間者月數為變,此為母后與政亂朝
〔與,讀曰豫。朝,直遙翻;下同。〕
陰陽俱傷,兩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竊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己不足杖矣。
〔師古曰:杖,謂倚任也。〕
唯陛下親求賢士,無強所惡,
〔師古曰:邪佞之人,誠可賤惡,勿得寵而異之,令其盛強也。惡,烏路翻。〕
以崇社稷,尊強本朝!
臣聞五行以水為本,
〔五行,一曰水。水者,天一所生。〕
水為準平,王道公正脩明,則百川理,落脈通;
〔師古曰:落,謂經絡也。〕
偏黨失綱,則涌溢為敗。今汝、潁漂涌,
〔地理志,潁川郡陽城縣陽乾山,潁水所出,東至沛郡下蔡縣入淮,過郡三,行千五百里。汝水出汝南郡定陵縣高陵山,東南至新蔡入淮,過郡四,行千三百四十里。〕
與雨水並為民害,此時所謂『百川沸騰』,咎在皇甫卿士之屬。
〔師古曰:詩小雅十月之交之詩也。皇甫卿士,周室女寵之族也。〕
唯陛下少抑外親大臣!
臣聞地道柔靜,陰之常義也。間者關東地數震,
〔數,所角翻。〕
宜務崇陽抑陰以救其咎,固志建威,
〔固志以用英俊,建威以黜姦邪。建,立也。〕
閉絕私路,拔進英雋,退不任職,以強本朝!夫本強則精神折衝;
〔師古曰:言有欲衝突為害者,則折挫之。〕
本弱則招殃致凶,為邪謀所陵。聞往者淮南王作謀之時,其所難者獨有汲黯,以為公孫弘等不足言也。
〔事見十九卷武帝元狩元年。〕
弘,漢之名相,於今無比,而尚見輕,何況亡弘之屬乎!故曰朝廷亡人,則為賊亂所輕,
〔亡,讀曰無。〕
其道自然也。」
騎都尉平當使領河隄,
〔師古曰:為使而領其事。使,音疏吏翻。〕
奏:「九河今皆窴滅。
〔窴,與填同。〕
按經義,治水有決河深川
〔師古曰:決,分泄也。深,浚治也。治,直之翻;下同。〕
而無隄防壅塞之文。
〔塞,悉則翻。〕
河從魏郡以東多溢決;水迹難以分明,四海之眾不可誣。
〔爾雅: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孔穎達曰:東方曰夷者,風俗通云:東方人好生,萬物觝觸地而出;夷者,觝也。其類有九。依東夷傳:一曰玄菟,二曰樂浪,三曰高麗,四曰滿飾,五曰鳧臾,六曰索家,七曰東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南方曰蠻者,風俗通云:君臣同川而浴,極為簡 慢;蠻者,慢也。其類有八。李巡註爾雅云:一曰天竺,二曰咳首,三曰僬僥,四曰跛踵,五曰穿胸,六曰儋耳,七曰狗軹,八曰旁舂。西方曰戎者,風俗通云:斬 伐殺生,不得其中。戎者,兇也。其類有六。李巡註爾雅云:一曰僥夷,二曰戎央,三曰老白,四曰耆羌,五曰鼻息,六曰天剛。北方曰狄者,風俗通云:父子、嫂 叔同穴無別;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類有五。李巡註爾雅云:一曰月支,二曰穢貊,三曰匈奴,四曰單于,五曰白屋。諸儒之說略有異同。然平當所謂四海之眾,但言四海之內之人耳。〕
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上從之。
待詔賈讓奏言:「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
〔師古曰:遺,留也。度,計也。言川澤水所流聚之處,皆留而置之,不以為居邑而妄墾殖,必計水之所不及,然後居而田之也。分,音扶問翻。度,音大各翻。〕
大川無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為汙澤,
〔師古曰:停水曰汙;音一胡翻。〕
使秋水多得其所休息,左右游波寬緩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猶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猶止兒啼而塞其口,豈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
〔塞,悉則翻。師古曰:遽,速也,音其庶翻。〕
故曰:『善為川者決之使道,善為民者宣之使言。』
〔國語召公諫厲王監謗之辭。師古曰:道,讀曰導。導,通引也。〕
蓋隄防之作,近起戰國,雍防百川,各以自利。
〔師古曰:雍,讀曰壅。〕
齊與趙、魏以河為竟,
〔竟,讀曰境。〕
趙、魏瀕山,
〔師古曰:瀕山,猶言以山為邊界也。瀕,音頻,又音賓。余謂趙、魏之地,一邊接山,則地勢高,非邊界也。〕
齊地卑下,
〔齊地瀕海,故卑下也。〕
作隄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隄則西泛趙、魏;趙、魏亦為隄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游盪。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
〔淤,依據翻。〕
民耕田之;或久無害,稍築宮
【嚴:「宮」改「室」。】
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隄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澤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
〔師古曰:湛,讀曰沈,音持林翻。〕
今隄防,涖者去水數百步,
〔涖,與狹同。〕
遠者數里,於故大隄之內復有數重,
〔復,扶又翻。重,直龍翻。〕
民居其間,此皆前世所排也。河從河內黎陽至魏郡昭陽,東西互有石隄,激水使還,百餘里間,河再西三東,迫阨如此,不得安息。
〔地理志,黎陽縣屬魏郡。晉灼曰:黎山在其南,河水經其東,其山上碑云:縣取山之名,取水之陽,以為名。按溝洫志其載讓奏曰:河從河內北至黎陽,為石隄,激使抵東郡平剛;又為石隄,使西北抵黎陽觀下;又為石隄,使東北抵東郡津北;又為石隄,使西北抵魏郡昭陽,又為石隄,激使東北。〕
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當水衝者,決黎陽遮害亭,
〔遮害亭,布淇口東十八里,有金隄,隄髙一丈;自淇口東地稍高,至遮害亭西五丈。水經註曰:舊有宿胥口,河水於此北入。〕
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東薄金隄,勢不能遠,泛濫翆月自定。
〔薄,伯各翻。〕
難者將曰:『若如此,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萬數,百姓怨恨。』
〔難,乃旦翻。壞,音怪。敗,補邁翻。〕
昔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故鑿龍門,闢伊闕,析厎柱,破碣石,墮斷天地之性;
〔師古曰:闢,開也。析,分也。墮,毀也,音火規翻。斷,丁管翻。〕
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
〔人功所造,謂城郭、田廬、冢墓也。〕
今瀕河十郡,治隄歲費 且萬萬;
〔河南、河內、東郡、陳留、魏郡、平原、千乘、信都、清河、勃海,凡十郡。〕
及其大決,所殘無數。如出數年治河之費以業所徙之民,遵古聖之法,定山川之位,
〔謂依禹迹也。〕
使神人各處其所而不相奸;
〔神,謂川瀆之神。人,謂居人也。處,昌呂翻。師古曰:奸,音干。〕
且大漢方制萬里,豈其與水爭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載無患,故謂之上策。
〔載,子亥翻。〕
若乃多穿漕渠於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殺水怒,
〔殺,所介翻;減也。〕
雖非聖人法,然亦救敗術也。可從淇口以東為石隄,
〔地理志:淇水出河內共縣北,東至黎陽入河。水經註曰:魏、晉之枋頭,古淇口也。共,音恭。〕
多張水門。恐議者疑河大川難禁制,滎陽漕渠足以卜之。
〔如淳曰:今礫谿口是也。言作水門流水,流不為害也。師古曰:礫谿,谿名,即水經所云濟水東過礫谿者。〕
冀州渠首盡,當仰此水門,
〔仰,牛向翻。〕
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
〔如淳曰:肢,支別也。據如說,股當作肢。〕
旱則開東方下水門,溉冀州;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民田適治,河隄亦成。此誠富國安民、興利除害,支數百歲,故謂之中策。
若乃繕完故隄,增卑倍薄,勞費無已,數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讓所畫治河三策,自漢至今,未有能行之者。大率古人論事,畫為三策者,其上策多孟浪駭俗而難行,其中策則平實合宜而可用,其下策則常人所知也。數,所角翻。〕
孔光何武奏:「迭毀之次當以時定,
〔自元帝時貢禹建毀廟之議。韋玄成、匡衡皆踵其說,以為太祖以下五廟,其親廟四,親盡而迭毀。迄于成帝,終莫能定。今二府復奏。〕
請與群臣雜議。」於是光祿勳彭宣等五十三人皆以為「孝武皇帝雖有功烈,親盡宜毀。」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議曰:「禮,天子七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
〔禮記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廟而七。〕
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
〔師古曰:言非常數,故云變也。〕
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
〔立世宗廟,見二十四卷宣帝本始元年。〕
上覽其議,制曰:「太僕舜、中壘校尉歆議可。」
何武後母在蜀郡,
〔武,蜀郡郫縣人。〕
遣吏歸迎;會成帝崩,吏恐道路有盜賊,後母留止。
〔止,不行也。〕
左右或譏武事親不篤,
〔師古曰:左右,謂天子側近之臣。〕
帝亦欲改易大臣,冬,十月,策免武,以列侯歸國。癸酉,以師丹為大司空。丹見上多所匡改成帝之政,乃上書言:「古者諒闇不言,聽於冢宰;
〔師古曰:論語云: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諒,信也。闇,默然也。鄭玄曰:周之六官,皆總屬於冢宰。冢宰於百官,無所不主。爾雅曰:冢,大也。冢宰,太宰也。乃上,時掌翻。〕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師古曰:論語稱孔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前大行屍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親屬,赫然皆貴寵,封舅為陽安侯,皇后尊號未定,豫封父為孔 鄉侯。出侍中王邑、射聲校王邯等,
〔王邑、王邯,太皇太后親屬也。邯,戶甘翻。〕
詔書比下,變動政事,卒暴無漸。
〔師古曰:比,頻也。比,毗至翻。卒,讀 曰猝;下倉卒同。〕
臣縱不能明陳大義,復曾不能牢讓爵位,
〔師古曰:牢,堅也。復,扶又翻。曾,才登翻。〕
相隨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過。間者郡國多地動水出,流殺人民,日月不明,五星失行,此皆舉錯失中,號令不定,法度失理,陰陽溷濁之應也。
〔錯,音千故翻。師古曰:溷,音胡頓翻。〕
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取而廣求。
〔師古曰:取,讀曰娶。〕
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獨知至德,
〔師古曰:燭,照也。至德,指謂哀帝。〕
以壯年克己,
〔己者,有我之私。克,去也。〕
立陛下為嗣。先帝暴棄天下,
〔暴者,言無疾而崩。〕
而陛下繼體,四海安寧,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臣聞『天威不違顏咫尺』,
〔左傳齊桓公對宰孔之言。師古曰:言常若在前,宜自肅懼也。〕
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群下之從化。天下者,陛下之家也,胏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若是,其不久長矣。」丹書數十上,
〔上,時掌翻。〕
多切直之言。
傅太后從弟子遷在左右,尤傾邪,
〔從,才用翻。〕
上惡之,
〔惡,烏路翻。〕
免官,遣歸故郡。
〔傅氏,本河內溫人。〕
傅太后怒;上不得已,復留遷。
〔復,扶又翻;下同。〕
丞相光與大司空丹奏言:「詔書前後相反,天下疑惑,無所取信。臣請歸遷故郡,以銷姦黨。」卒不得遣,
〔卒,子恤翻;終也。〕
復為侍中。其逼於傅太后,皆此類也。
〔哀帝之時,傅氏固為驕橫,然史家所記如此等語,意其出於王氏愛憎之口。〕
議郎耿育上書冤訟陳湯
〔成帝永始二年,陳湯徙邊。冤訟,訟其冤也。〕
曰:「甘延壽、陳湯,為聖漢揚鉤深致遠之威,
〔言湯等深入康居,遠誅郅支,雖其竄伐荒外,能揚威而鉤致之也。為,于偽翻。〕
雪國家累年之恥,討絕域不羈之君,
〔不羈,言不可羈屬也。〕
係萬里難制之虜,豈有比哉!先帝嘉之,仍下明詔,宣著其功,改年垂曆,
〔師古曰:謂改年為竟寧也;不以此事,蓋當其年,上書者附著耳。余按元紀,詔曰:「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辜,呼韓邪單于修朝保塞,邊垂長無兵革之事,其改元為竟寧。」則改年亦以此事,非附著也。〕
傳之無窮。應是,南郡獻白虎,
〔白虎,西方之獸,主威武,故以為湯等之應。〕
邊垂無警備。會先帝寢疾,然猶垂意不忘,數使尚書責問丞相,趣立其功;
〔數,所角翻。趣使丞相、御史立議以序其功也。師古曰:趣,讀曰促。〕
獨丞相匡衡排而不予,
〔予,讀曰與。〕
封延壽、湯數百戶,
〔事見二十九卷元帝竟寧元年。〕
此功臣戰士所以失望也。孝成皇帝承建業之基,乘征伐之威,兵革不動,國家無事,而大臣傾邪,欲專主威,排妒有功,
〔妒,與勡同。〕
使湯塊然被見拘囚,
〔師古曰:塊然,獨處之意,如土塊也。塊,音口內翻。被,皮義翻。〕
不能自明,卒以無罪老棄,敦煌正當西域通道,
〔通道,通行之路也。卒,子恤翻。敦,徒門翻。〕
令威名折衝之臣,旋踵及身,
〔謂罪及其身也。〕
復為郅支遺虜所笑,誠可悲也!
〔復,扶又翻;下同。〕
至今奉使外蠻者,未嘗不陳郅支之誅以揚漢國之盛。夫援人之功以懼敵,
〔師古曰:援,引也;音爰。〕
棄人之身以快讒,豈不痛哉!且安不忘危,盛必慮衰,今國家素無文帝累年節儉富饒之畜,又無武帝薦延
〔畜,讀與蓄同。如淳曰:薦延,使群臣薦士而延納之。〕
梟俊禽敵之臣,獨有一陳湯耳!
〔師古曰:梟,謂斬其首而縣之也。俊,謂敵之魁率,郅支是也。春左氏傳曰:得俊曰克。仲馮曰:梟俊禽敵之臣,宜與薦延通為一句,則與上文相配,而下言「獨有一陳湯耳」自不妨。梟善鬭,故云梟俊,猶云梟將也。梟,堅堯翻。〕
假使異世不及陛下,尚望國家追錄其功,封表其墓,以勸後進也。湯幸得身當聖世,功曾未久,
〔曾,才登翻。〕
反聽邪臣鞭逐斥遠,
〔遠,于願翻。〕
使亡逃分竄,死無處所。
〔師古曰:分,謂散離也。舜典曰:分北三苗。〕
遠覽之士,莫不計度,以為湯功累世不可及,而湯過人情所有,
〔師古曰:言湯所犯之罪過,人情共有不能免者,非特詭異,深可誅責也。度,徒洛翻。〕
湯尚如此,雖復破絕筋骨,暴露形骸,猶復制於脣舌,為嫉妒之臣所係虜耳。
〔言湯功如此之偉,猶不免於罪徙,繼今者雖復捐身為國,終制於吏議,陷於係虜之罪也。復,扶又翻。〕
此臣所以為國家尤戚戚也。」
〔為,于偽翻。〕
書奏,天子還湯,卒於長安。
〔卒子恤翻。〕
孝成皇帝下
〔諱欣,定陶恭王康之子也,成帝立以為嗣。荀悅曰:諱「欣」之字曰
「喜」。應劭曰:諡法,恭仁短折曰哀。〕
建平元年(乙卯,公元前六年)
①春,正月,隕石于北地十六。
②赦天下。
③司隸校尉解光奏言:「臣聞許美人及故中宮史曹宮
〔史,女史也。中宮,皇后宮也。趙皇后傳:宮屬中宮,為學事史,通詩,授皇后。〕
皆御幸孝成皇帝,產子;子隱不見。
〔見,賢遍翻。〕
臣遣吏驗問,皆得其狀:元延元年,宮有身;其十月,宮乳掖庭牛官令舍。
〔師古曰:乳,產也,音而具翻;下皆類此。〕
中黃門田客
〔續漢志:中黃門,比百石,掌給事禁中,以宦者為之。〕
持詔記與掖庭獄丞籍武,令收置暴室獄。
〔掖庭令,屬少府,有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皆宦者為之。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籍姓,晉大夫籍氏之後,其先有孫伯黶,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
『毋問兒男、女,誰兒也!』宮曰:『善臧我兒胞。
〔臧,古藏字通。師古曰:胞,謂胎之衣也;音苞。〕
丞知是何等兒也!』
〔師古曰:意言是天子兒耳。〕
後三日,客持詔記與武,問:『兒死未﹖』武對:『未死。』客曰:『上與昭儀大怒,
〔趙昭儀也。〕
柰何不殺!』武叩頭啼曰:『不殺兒,自知當死;殺之,亦死!』
〔不殺,則為違詔命,故知當死。殺之,則後人以害皇子之罪加之,故知亦死。〕
即因客奏封事曰:『陛下未有繼嗣,子無貴賤,唯留意!』奏入,客復持詔記取兒,付中黃門王舜、舜受詔,內兒殿中,為擇乳母,
〔復,扶又翻。為,于偽翻。〕
告『善養兒,且有賞,毋令漏泄!』舜擇官婢張棄為乳母。
〔宮婢,蓋以罪沒入掖庭,男為官奴,女為官婢。鄭玄曰:古者從坐男女沒入縣官為奴,其少才知以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謂之奚官女。〕
後三日,客復持詔記并藥以飲宮。
〔師古曰:飲,音於禁翻。〕
宮曰:『果也欲姊弟擅天下!我兒,男也,雒上有壯髮,類孝元皇帝。
〔師古曰:壯髮當雒前侵下而生,今俗呼為圭頭者是也。雒,鄂格翻。〕
今兒安在﹖危殺之矣!
〔師古曰:危,險也,猶今人言險不殺耳。〕
梧何令長信得聞之﹖』
〔師古曰:長信,謂太后。〕
遂飲藥死。棄所養兒,
〔師古曰:棄,謂張棄也。〕
十一日,宮長李南以詔書取兒去,
〔晉灼曰:漢儀注,有女長御,比侍中,宮長豈此邪﹖余謂宮長者,蓋老於宮中諸女御,因稱之為宮長;猶三署諸郎,謂久次者為郎署長也。前持詔記,此以詔書書之,與記有以異乎﹖曰:有。詔記,手記也,後世謂之手記。光武所謂「詔書、手記不可數得」。手記出於上手;詔書則下為之,以璽為信。長,知兩翻。〕
不知所置。
〔師古曰:終竟不知置何所也。〕
許美人元延二年懷子,十一月乳。
〔乳,如注翻;虮乳也。〕
昭儀謂帝曰:『常紿我言從中宮來。即從中宮來,許美人兒何從生中!許氏竟當復立邪』
〔晉妁曰:昭儀前要帝不得立許美人以為皇后,而今有子中,許氏竟當復立為皇后邪!此前約之言也。師古曰:此說非也。言美人在內中,何從得兒而生也。故言何從生中次。此下乃始言約耳。〕
懟,以手自擣,
〔師古曰:懟,怨怒也。擣,築也。懟,音直類翻。〕
以頭擊壁戶柱,從牀上自投地,啼泣不肯食,曰:『今當安置我,我欲歸耳!』帝曰:『今故告之,反怒為,
〔師古曰:故以許美人生子告汝,何為反怒。〕
殊不可曉也!』
〔殊,異甚也。〕
帝亦不食。昭儀曰:『陛下自知是,不食何為!陛下嘗自言:「約不負女!」
〔師古曰:女,讀曰汝。〕
今美人有子,竟負約,謂何﹖』帝曰:『約以趙氏故不立許氏,使天下無出趙氏上者,毋憂也!』後詔使中黃門靳嚴從許美人取兒去,盛以葦篋,
〔靳,居焮翻。盛,時征翻。葦,葭類也;織以為篋也。〕
置飾室簾南去。
〔飾室,室之以金玉為飾者,昭陽舍是也。師古曰:簾,戶簾也,音廉。〕
帝與昭儀坐,使御者于客子解篋緘,未已,
〔御者,侍者也。師古曰:緘,束篋之繩,音古咸翻。〕
帝使客子及御者皆出,自閉戶,獨與昭儀在。須臾開戶,吔客子
〔吔,古呼字。〕
使緘封篋,及詔記令中黃門吳恭持以與籍武曰:『告武,篋中有死兒,埋屏處,
〔屏處,有遮蔽處,人所不見者。屏,必郢翻。〕
勿令人知!』武穿獄樓垣下為坎,埋其中。
〔獄,掖庭獄也。〕
其他飲藥傷墮者無數事,皆在四月丙辰赦令前。
〔考異曰:趙后傳作「丙辰」。按哀帝紀,「四月丙午即位,赦天下」。蓋傳誤也。或者即位十日後赦也。〕
臣謹 按:永光三年,男子忠等發長陵傅夫人冢,事更大赦,
〔更,工衡翻。〕
孝元皇帝下詔曰:『此朕所不當得赦也!』窮治,盡伏辜。天下以為當。
〔當,丁浪翻。〕
趙昭儀傾亂聖朝,親滅繼嗣,家屬當伏天誅。而同產親屬皆在尊貴之位,迫近帷幄,
〔近,其靳翻。〕
天下寒心,請事窮竟!
〔謂窮治其獄而竟其情。〕
丞相以下議正法,
〔令外朝大議以正其罪。〕
帝於是免新成侯趙欽、欽兄子咸陽癸訢皆為庶人,
〔訢,臨之子也。〕
將家屬徙遼西郡。
議郎耿育上疏言:「臣聞繼嗣失統,廢適立庶,
〔師古曰:適,讀曰嫡;下同。〕
聖人法禁,古今至戒。然太伯見歷知適,
〔師古曰:歷,謂王季,即文王之父也。知適,謂知其當為適嗣也。適,丁歷翻。〕
逡循固讓,委身吳、粵,
〔謂太伯逃之吳、粵以避季歷。〕
權變所設,不計常法,致位王季,以崇聖嗣,
〔聖嗣,謂文王。〕
卒有天下,
〔師古曰:卒,終;卒,子恤翻。〕
子孫承業,七八百載,
〔載,子亥翻,年也。爾雅曰:唐、虞曰載,取物終更始。〕
功冠三王,
〔冠,古玩翻。〕
道德最備,是以尊號追及太王。
〔太王,古公亶父也。武王克商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
故世必有非常之變,然後乃有非常之謀也。孝成皇帝自知繼嗣不以時立,念雖末有皇子,萬歲之後未能持國,
〔師古曰:末,晚暮也。萬歲,言晏駕也。余謂人之生也,以死為諱,故常人以死後為百年之後,天子曰千秋萬歲後。〕
權柄之重,制於女主,女主驕盛則耆欲無極,
〔如武帝為鉤弋夫人慮者是也。師古曰:耆,讀曰嗜。〕
少主幼弱則大臣不使,
〔師古曰:不使,不可使從命也。〕
世無周公抱負之輔,恐危社稷,傾亂天下。知陛下有賢聖通明之德,仁孝子愛之恩,懷獨見之明,內斷於身,
〔斷,丁亂翻。〕
故廢後宮就館之漸,絕微嗣禍亂之根,
〔師古曰;微嗣者,謂幼主也。〕
乃欲致位陛下以安宗廟。愚臣既不能深援安危,定金匱之計,
〔師古曰:愚臣,謂解光等也。金匱,言長久之法,可藏於金匱石室者。援,音爰。〕
又不知推演聖德,
〔師古曰:演,廣也,音弋善翻。〕
述先帝之志,乃反覆校省內,暴露私燕,
〔師古曰:私燕,謂成帝閒燕之私也。覆,音方目翻。余謂私燕,礮席之私,所謂專房燕,即此燕也。〕
誣汙先帝傾惑之過,
〔汙,烏故翻。〕
成結寵妾勡媢之誅,
〔媢,莫報翻。〕
甚失賢聖遠見之明,逆負先帝憂國之意!夫論大德不拘俗,立大功不合眾,
〔用衛鞅語意。〕
此乃孝成皇帝至思所以萬萬於眾臣,陛下聖德盛茂所以符合於皇天也,豈當世庸庸斗筲之臣所能及哉!
〔筲,竹器也,容斗二升,音所交翻。〕
且褒廣將順君父之美,匡救銷滅既往之過,古今通義也。事不當時固爭,防禍於未然,各隨指阿從以求容媚;晏駕之後,尊號已定,萬事已訖,乃探追不及之事,訐揚幽昧之過,此臣所深痛也!
〔耿育之言是也。春秋為尊者諱,義正如此。探,吐南翻。師古曰:訐,音居謁翻。〕
願下有司議,
〔下,遐稼翻。〕
即如臣言,宜宣布天下,使咸曉知先帝聖意所起。不然,空使謗議上及山陵,下流後世,遠聞百蠻,
〔聞,音問。〕
近布海內,甚非先帝託後之意也。蓋孝者,
【章:十四行本「者」作「子」;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唯陛下省察!」
〔省,悉井翻。〕
帝亦以為太子頗得趙太后力,
〔事見上卷成帝元延四年。〕
遂不竟其事。傅太后恩趙太后,
〔師古曰:恩,謂以厚恩接遇之、一曰:恩,謂銜其立哀帝嗣之恩也。余謂一說是。〕
趙太后亦歸心,故太皇太后及王氏皆怨之。
〔為趙后自殺張本。〕
④丁酉,光祿大夫傅喜為大司馬,封高武侯。
〔恩澤侯表:高武侯,國於南陽杜衍縣。考異曰:公卿表:「綏和二年,十一月,庚午,師丹為大司馬,四月,徙。建平元年,四月,丁酉,傅喜為大司馬。」喜傳云:「明年正月,徙師丹為大司空,而拜喜為大司馬。」荀紀亦在正月。按長曆此年四月癸亥朔,無丁酉,今從喜傳、漢紀。〕
⑤秋,九月,甲辰,隕石于虞二。
〔地理志,虞縣,屬梁國。〕
⑥郎中令泠褒、
〔師古曰:泠,音零。古者樂工謂之泠人,因以為氏。周有泠州鳩。原父曰:按此時無郎中令。余謂「令」字衍。〕
黃門郎段猶等復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藩國之名,以冠大號;
〔復,扶又翻。共,讀曰恭。冠,古玩翻。〕
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
〔師古曰:皇者,至尊之號,其服御宜皆副稱之也。稱,音尺孕翻。〕
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職;
〔師古曰:謂詹事、太僕、少府等眾官也。〕
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
〔為,于偽翻;下故為同。〕
上復下其議,
〔復,扶又翻。下,遐稼翻。〕
群下多順指言:「母以子貴,宜立尊號以厚孝道。」唯丞相光、大司馬喜、大司空丹以為不可。丹曰:「聖王制禮,取法於天志。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
〔易繫辭曰: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又履卦大象曰:上天下澤,履,加子以辯上下、定民志。履者,禮也。〕
今定陶並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
〔共皇太后之號,為母從子。共皇后之號,為妻從夫。〕
欲立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后並,非所以明『尊無二上』之義也。定陶共皇號諡已前定,義不得復改。
〔復,扶又翻。〕
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引禮記喪服小記之言。古者祭祀必有尸,服以生時之服,事亡如事存也。鄭玄曰:祭以天子,養以子道也。尸服士服,父本無爵,不敢以己爵加之,嫌於卑之。〕
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
〔斬衰,用麤布,其下斬之不緶。衰,音七雷翻。〕
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
〔本祖,所後之祖。〕
孝成皇帝聖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後,
〔事見上卷成帝綏和元年。〕
奉承祭祀,令共皇長為一國太祖,
〔前稱共王,後稱共皇,隨其時之所稱而稱之也。諸侯之國,以始封之君為國太祖。〕
萬世不毀,恩義已備。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可復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廟。
〔復,扶又翻;下同。〕
今欲立廟於京師,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又,親盡當毀,
〔禮,太祖以下親廟四,親盡而迭毀。匡衡曰:孝莫大於嚴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異,子不敢同。禮,公子不得為母信。為後,則於子祭,於孫止。李奇曰:不得信,尊其父也。父子去其所而為大宗後,尚得私祭其母;為孫則止,不得祭公子母也,明繼祖不復顧其私祖母。此皆親盡當毀之義也。師古曰:信,讀曰申。〕
空去一國太祖不墮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
〔共皇立廟於定陶,則為一國太祖之廟,萬世不毀。立廟於京師,則其祭莫適為主;又親盡當毀,而於禮又為不正也。墮,讀曰隳。〕
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
〔貝,博蓋翻,海介蟲也;居陸名贆,在水名函蜬。古者貨貝而寶龜,周有泉,至秦廢貝而行錢。其後王莽以龜貝為貨,蓋祖此說也。埤雅:獸為友,貝二為朋。貝中肉如科斗而有首尾,貝之字從目從八,言貝,目之所背也。鹽鐵論曰:教與俗改,敝與世易,夏后氏以玄貝,殷人以紫石。孔穎達曰:爾雅:貝,居陸猋,在水蜬,大者讴,小者鰿。今之細貝亦有紫色者,出日南。玄貝,胎貝黑色者。餘蚳,黃白文。餘泉,白黃文,白質黃文也。詩成貝錦,則紫貝也。紫貝,以紫為質,黑為文點也。蚆博而頯,中廣,兩頭銳。蜠大而儉。鰿小而惰,惰狹而長。贆,音標。蜬,音含。讴,音況。鰿,音積。蚳,音治。蚆,音葩。頯,匡軌翻。蜠,音囷。〕
民以故貧,宜可改幣。」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章下有司議,
〔下,遐稼翻;下同。〕
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
〔師古曰:卒,讀曰猝。〕
丹老人,忘其前語,
〔年老神識衰減則健忘。忘,音巫放翻。〕
復從公卿議。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
〔上,時掌翻。〕
行道人偏持其書。」上以門 口將軍、中朝臣,
〔朝,直遙翻。〕
皆對曰:「忠不顯諫。大臣奏事,不宜漏泄,宜下廷尉治。」
〔下,遐稼翻。〕
事下廷尉,劾丹大不敬,
〔承丁、傅風旨也。 劾,戶概翻。〕
事未決,給事中、博士申咸、炔欽上書
〔蘇林曰:炔,音桂,姓也。〕
言:「丹經、行無比,
〔行,下孟翻。師古曰:比,音必寐翻。余謂讀如字, 義自通。〕
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發憤懣,奏封事,
〔懣,音滿,又莫困翻。〕
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
〔漢三公府皆有主簿,錄省眾事。簿,文籍也,以版書之。〕
漏泄之過不在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
〔師古曰:厭,音一膽翻。〕
上貶咸、欽秩各二等;
〔博士秩比六百石,貶二等,則比四百石。〕
遂策免丹曰:「朕惟君位尊任重,懷諼迷國,
〔師古曰:諼,詐也;音虛爰翻。〕
進退違命,反覆異言,甚為君恥之!
〔為,于偽翻;下為賢同。〕
以君嘗託傅位,
〔謂嘗傅上於東宮也。〕
未忍考于理,
〔理,理官也;謂廷尉也。言未召致廷尉而考問之也。〕
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綬,罷歸!」
〔上,時掌翻;下同。〕
尚書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
〔春秋之義,為賢者諱。〕
丹,經為世儒宗,
〔言經學為當世儒者所宗也。〕
德為國黃耇,
〔師古曰:黃耇,老人之稱也。黃,謂白髮落盡,更生黃者也。耇,老人面色不淨如垢也。〕
親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內未見其大過。事既以往,
〔丹傳「以」作「巳」。〕
免爵太重;京師識者咸以為宜復丹爵邑,使奉朝請。
〔朝,直遙翻。師古曰:識者,謂有識之人也。請,音材性翻。成帝尊禮張禹,使奉朝請,後遂以為官名。沈約曰:奉朝會請召而已。請,讀如字。〕
唯陛下裁覽眾心,有以尉復師傅之臣!」
〔尉,與慰同,安也。復,報也。〕
上從林言,下詔,賜丹爵關內侯。
〔自蕭望之以讒間免官,賜爵關內侯,其後周堪等皆用此比,雖曰以恩師傅,其實倚閣之,使之優閒耳。〕
上用杜業之言,召見朱博,起家復為光祿大夫;
〔朱博免官,見上卷成帝綏和元年。按杜業傳:帝初即位,業上書言王氏世權日久,薛宣、張禹惑亂朝廷而薦朱博。見,賢遍翻。〕
遷京兆尹。冬,十月,壬午,以博為大司空。
⑦中山王箕子,幼有眚病,
〔箕子,中山王興之子。孟康曰:災眚之眚,謂妖病也。服虔曰:身盡青也。蘇林曰:名為肝厥,發時,脣口手足十指甲皆青。師古曰:下云「禱祠解舍」,孟說是也。眚,音所領翻,字不作「青」。服〔蘇〕
說誤矣。〕祖母馮太后自養視,數禱祠解。
〔數,所角翻。師古曰:解,音懈。余按韻書,解音懈者,釋除也,禱祠以除災也。但顏註上云「禱祠解舍」,則以解為廨舍之廨,其說拘矣。賈公彥曰:求福曰禱,禱禮輕;得求曰祠,祠禮重。〕
上遣中郎謁者張由將醫治之。
〔續漢志:常侍謁者,主殿上時節威儀,比六百石;給事謁者,四百石;灌謁者郎中,比三百石,掌賓贊受事及上章報問。中郎謁者,蓋即灌謁者郎中也。治,直之翻;下同。〕
由素有狂易病,
〔師古曰:狂易者,狂而變易常性也。〕
病發,怒去,西歸長安。尚書簿責由擅去狀,
〔師古曰:簿責,以文簿一一責問也。〕
由恐,因誣言中山太后祝詛上及傅太后。
〔中山太后,馮太后也,即元帝馮昭儀。祝職救翻。詛,莊助翻。〕
傅太后與馮太后並事元帝,追怨之,因是遣御史丁玄按驗;數十日,無所得。更使中謁者令史立治之;
〔師古曰:官為中謁者令,姓史,名立。續漢志:中宮謁者令,主報中章,宦者為之。更,工衡翻。〕
立受傅太后指,冀得封侯,治馮太后女弟習及弟婦君之,
〔據馮昭儀傳,君之,寡弟婦也。〕
死者數十人,誣奏云:「祝詛,謀弒上,立中山王。」責問馮太后,無服辭。立曰:「熊之上殿何其勇,今何怯也!」
〔當熊事,見二十九卷元帝建昭元年。之上,時掌翻。〕
太后還謂左右:「此乃中語,
【章:十四行本「語」下有「前世事」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師古曰:中語,謂宮中之言語也。〕
吏何用知之﹖欲陷我,效也!」
〔師古曰:效,徵驗也。〕
乃飲藥自殺。宜鄉侯參、君之、習及夫、子
〔按馮昭儀傳,習夫及子也。〕
當相坐者,或自殺,或伏法,
〔伏法,謂受刑而死。〕
凡死者十七人。眾莫不憐之。
司隸孫寶奏請覆治馮氏獄,傅太后大怒曰:「帝置司隸,主使察我!馮氏反事明白,故欲擿抉以揚我惡,
〔師古曰:剔抉,謂挑發之也。擿,音他歷翻。抉,音一決翻。挑,音他聊翻。〕
我當坐之!」上乃順指,下寶獄。
〔下,遐稼翻。〕
尚書僕射唐林爭之,上以林朋黨比周,
〔比,毗至翻。〕
左遷敦煌魚澤障候。
〔師古曰:敦煌效穀縣,本魚澤障也。〕
大司馬傅喜、光祿大夫龔勝固爭,上為言太后,出寶,復官。
〔為,于偽翻。〕
張由以先告,賜爵關內侯;史立遷中太僕。
〔張由、史立以此受賞,豈知乃以此賈禍邪!〕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宋)李昉等
(清)孙学勤
宋·谈钥
清·纪昀
明·张岱
宋·陈敬
宋·唐积
宋·洪氏
明·朱有燉
(清)钮琇
清·张经田
(元)郑元祐撰
(清)裕德菱
(清)嬛山樵
宋·陈思
宋·孟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