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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四十三-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四十三
汉纪三十五 起柔兆涒滩,尽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二年(丙申、三六)
①春,正月,吳漢破公孫述將魏黨、公孫永於魚涪津,
〔續漢書曰:犍為郡南安縣有魚涪津,在縣北,臨大江。南中志曰漁涪津廣數百步。涪,音浮。〕
遂圍武陽。述遣子伲史興救之,漢迎擊,破之,因入犍為界;諸縣皆城守。詔漢直取廣都,據其心腹。漢乃進軍攻廣都,拔之,
〔武帝元朔二年,置廣都縣,屬蜀郡。〕
遣輕騎燒成都市橋。
〔賢曰:市橋,即七星橋之一橋也。李膺益州記,沖星橋,舊市橋也,在今成都縣西南四里。水經註:成都中,兩江有七橋,西南石牛門外曰市橋。〕
公孫述將帥恐懼,日夜離叛,述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
〔將,即亮翻。帥,所類翻。〕
帝,必欲降之,
〔降,戶江翻;下同。〕
又下詔諭述曰:「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
〔二人受害,見上卷上年。歙,許及翻。〕
今以時自詣,則宗族完全。詔書手記,不可數得。」
〔數,所角翻。〕
述終無降意。
②秋,七月,馮駿拔江州,獲田戎。
③帝戒吳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勿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北
【張:「北」下脫「為」字。】
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為營相去二十餘里。帝聞之大驚,讓漢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
〔比,毗至翻。千條萬端,言詳細也。勃,與悖同。〕
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復相及。
〔復,扶又翻。〕
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即敗矣。幸無他者,
〔言幸而無他虞,不至敗也。〕
急引兵還廣都。」詔書未到,九月,述果使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眾十許萬,
〔十許萬者,約言之也。〕
分為二十餘營,出攻漢,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因圍之。漢乃召諸將厲之曰:
〔厲,勉也。毛晃曰:勉厲之厲,有修飾表起之意。〕
「吾與諸君踰越險阻,轉戰千里,遂深入敵地,至其城下。而今與劉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
〔量,音良。〕
欲潛師就尚於江南,并兵禦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旛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水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晡,
〔日加申為晡;奔謨翻。〕
遂大破之,斬豐、吉。於是引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上,
〔上,時掌翻。〕
而深自譴責。帝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
〔賢曰:略,猶過也。〕
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自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于其郭中。
〔成都郭中也。〕
臧宮拔鼦竹,破涪城,
〔涪縣,屬廣漢郡。賢曰:涪城,今鼦竹縣。宋白曰:鼦州巴西縣本漢涪縣。〕
斬公孫恢;
〔恢,述弟也。〕
復攻拔繁、郫,與吳漢會於成都。
〔賢曰:繁,縣名,屬蜀郡。繁,江名,因以為縣名,故城在今益州新繁縣北。郫,縣名,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郫縣北。郫,音皮。〕
④李通欲避權勢,乞骸骨;積二歲,帝乃聽上大司空印綬,
〔上,時掌翻。〕
以特進奉朝請。後有司奏封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
〔事見三十八卷王莽地皇三年。〕
即日,封通少子雄為召陵侯。
〔召,讀與邵同。〕
⑤公孫述困急,謂延岑曰:「事當奈何﹖」岑曰:「男兒當死中求生,可坐窮乎!財物易聚耳,
〔易,以鼓翻。〕
不宜有愛。」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餘人以配岑。岑於市橋偽建旗得出。漢軍餘七日糧,除具船,欲遁去;蜀郡太守南陽張堪聞之,
〔時成都未破,先署蜀郡太守以招懷蜀人。〕
馳往見漢,說述必敗、不宜退師之策。
〔說,如字〕
漢從之,乃示弱以挑敵。
冬,十一月,臧宮軍咸陽門;
〔臧宮傳作「咸門」。賢曰:成都城北面東頭門。此衍「陽」字。「東」,或作「西」。〕
戊寅,述自將數萬人攻漢,使延岑拒宮。大戰,岑三合三勝,自旦及日中,軍士不得食,並疲。漢因使護軍高午、唐邯將銳卒數萬擊之,
〔邯,戶甘翻。〕
述兵大亂;高午奔陳刺述,
〔陳,讀曰陣。刺,七亦翻。〕
洞胸角馬,左右輿入城。述以兵屬延岑,
〔屬,之欲翻。〕
其夜,死;明旦,延岑以城降。
〔降,戶江潘。〕
辛巳,吳漢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并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宮室。帝聞之怒,以譴漢。又讓劉尚曰:「城降三日,吏民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放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更嘗吏職,
〔更,工衡翻。〕
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
〔韓子曰: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其母隨而呼,秦西巴不忍,放而與其母。孟孫怒而逐西巴;既而復之,使傅其子。戰國策曰:樂羊為將,為魏文侯攻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於幕下而啜之,盡一杯。文侯謂褚師贊曰:「樂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子且食之,其誰不食!」既拔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
良失斬將弔民之義也!」
〔將,即亮翻。〕
初,述徵廣漢李業為博士,業固稱疾不起。
〔業,平帝兀始中除為郎,會王莽居攝,以病去官,杜門不應州郡之命。王莽以業為酒士,病不之官,遂隱藏山谷,絕匿名迹。夫既不仕於莽,其肯為述起乎!〕
述羞不能致,使大鴻臚尹融奉詔命以劫業,「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以毒酒。」融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于今七年,四時珍御,不以忘君;
〔珍御,謂食珍之供進者。〕
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
〔為,于偽翻;下同。〕
身名俱全,不亦優乎!」業乃歎曰:「古人危邦不入,亂邦不居,
〔論語載孔子之言也。〕
為此故也。君子見危授命,
〔論語載子張言也。〕
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
〔誘,音酉。〕
融曰:「宜呼室家計之」業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
〔斷,丁亂翻。〕
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述恥有殺賢之名,遣使弔祠,賻贈百匹,業子翬逃,辭不受。
〔翬,音暉。〕
述又聘巴郡譙玄,
〔姓譜:曹大夫食采於譙,因氏焉。玄,平帝元始四年為繡衣使者,分行天下,觀省風俗。會莽居攝,棄使者車,歸家隱遁。〕
玄不詣;亦遣使者以毒藥劫之,太守自詣玄廬,勸之行,玄曰:「保志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玄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
〔為,于偽翻。〕
述許之。述又徵蜀邵王皓、王嘉,
〔平帝時,皓為美陽令,嘉為郎。王莽篡位,並棄官西歸。〕
恐其不至,先擊其妻子,使者謂嘉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
〔言身為漢臣,豈不念故主乎!〕
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
〔刎,武粉翻。〕
述怒,遂誅皓家屬。王嘉聞而嘆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劍而死。犍為費貽不肯仕述,漆身為癩,陽狂避之。
〔犍,居言翻。費,音祕,又父沸翻。〕
同郡任永、馮信皆託青盲以辭徵命。
〔青盲者,其瞳子不精明,不能睹物。任,音壬。〕
帝既平蜀,詔贈常少為太常,張隆為光祿勳。
〔少、隆死見上卷上年。〕
譙玄已卒,祠以中牢,
〔師古曰:中牢,即少牢,謂羊、豕也。〕
敕所在還其家錢,而表李業之闆。徵費貽、任永、馮信,會永、信病卒,獨貽仕至合浦太守。
〔郡國志:合浦郡,在雒陽南九千一百九十一里。〕
上以述將程烏、李育有才幹,皆擢用之。於是西土咸悅,莫不歸心焉。
初,王莽以廣漢文齊為益州太守,
〔郡國志:益州郡,在雒陽西五千五百里。〕
齊訓農治兵,
〔治,直之翻。〕
降集群夷,甚得其和。
〔降,戶江翻;下同。〕
公孫述時,六固守拒險,述拘其妻子,許以封侯,齊不降。聞上即位,間道遣使自聞。
〔間,古莧翻。使,疏吏翻。〕
蜀平,徵為鎮遠將軍,封成義侯。
⑥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
⑦是歲,參狼羌與諸種寇武都,
〔參狼羌,無弋爰劍之後也。爰劍孫邛,將其種人南出賜支河曲之西數千里,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或為氂牛種,越巂羌是也;或為白馬種,廣漢羌是也;或為參狼種,武都羌是也。爰劍曾孫忍及弟舞留湟中,是為湟中諸種羌。種,章勇翻。〕
隴西太守馬援擊破之,降萬餘人,於是隴右清靜。援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寺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 何足相煩!
〔百官志:郡守有丞一人,有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餘有議曹、法曹、賊曹、決曹、金曹、倉曹等。掾, 俞絹翻。〕
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吏不從令,
〔黠,下八翻。〕
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嘗有報讎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狄道長詣門,請 閉城發兵。
〔賢曰:狄道縣,屬隴西郡,今蘭州縣。余據隴西郡治狄道,故得詣門白太守。長,知兩翻。〕
援時與賓客飲,大笑曰:「虜何敢復犯我!曉狄道長,歸 守寺舍。
〔賢曰:曉,喻也。寺舍,官舍也。〕
良怖急者,可牀下伏!」
〔怖,普布翻。〕
後稍定,邵中服之。
⑧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
〔賢曰:漢法,軍行逗留畏譩者斬。追虜或近或遠,量敵進退,不拘以軍法,直取勝敵為務。〕
⑨山桑節侯王常、牟平烈侯取況、東光成侯取純皆薨。
〔諡法:好廉自克曰節;有功安民曰烈。賀琛曰:佐相克終曰成;惇龐淳固曰成。〕
況疾病,乘輿數自臨幸,復以弇弟廣、舉並為中郎將。
〔乘,繩證翻。數,所角翻。復,扶又翻。〕
弇兄弟六人,
〔弇、舒、國、廣、舉、霸,兄弟六人。〕
皆垂青紫,省侍醫藥,
〔省,悉景翻。〕
當世以為榮。
⑩盧芳與匈奴、烏桓連兵,數寇邊。帝遣驃騎大將軍杜茂等將兵鎮守北邊,治飛狐道,
〔治飛狐道以通趙、魏應援北邊之兵。〕
築亭障,修烽燧,凡與匈奴、烏桓大小數十百戰,終不能克。
上詔竇融與五郡太守入朝。融等奉詔而行,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
〔乘,繩證翻。兩,音亮。被,皮義翻。〕
既至,詣城門,上印綬。
〔上,時 掌翻。〕
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賞賜恩寵,傾動京師。尋拜融冀州牧。
〔冀州部魏郡、鉅鹿、常山、中山、信都、河間、清河、趙國、勃海。〕
又以梁統為太中大夫,姑臧長孔奮為武都郡丞。姑臧在河西最為富饒,
〔姑臧縣,屬武威郡。劉昫曰:姑臧縣,秦月氏戎所處,匈奴名蓋藏城,語訛為姑臧城。長,知兩翻。〕
天下未定,士多不修檢操,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奮在職四年,力行清潔,為眾所笑,以為身處脂膏不能自潤。
〔說文:戴角者脂,無角者膏。處,昌呂翻。〕
及從融入朝,諸守、令財貨連穀,彌竟川澤;
〔穀,古谷翻。〕
唯奮無資,單車就路,帝以是賞之。
帝以睢陽令任延為武威太守,
〔睢,音雖。任,音壬。〕
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不和,和臣不忠。
〔考異曰:延傳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
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曲禮曰:毋雷同。鄭氏註曰: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當各由己,不當然也。〕
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歎息曰:「卿言是也!」
十三年(丁酉、三七)
①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②戊子,詔曰:「郡國獻異味,其令太官勿復受!
〔百官志、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御膳飲食。復,扶又翻。〕
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制。」
〔漢官儀曰:口實,膳羞之事也。〕
時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里,又進寶劍,價值百金。詔以劍 賜騎士,馬駕鼓車。
〔輿服志:乘輿法駕後有金鉦、黃鉞、黃門鼓車。〕
上雅不喜聽音樂,
〔喜,許既翻。〕
手不持珠玉。嘗出獵,車駕夜還,上東門候汝南郅惲拒關 不開。
〔賢曰:上東門,洛陽城東面北頭門也。惲,於粉翻。〕
上令從者見面於門間,
〔見,賢遍翻。〕
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上乃回,從東中門入,
〔賢曰:東面中門也。〕
明日,惲上書諫曰:「昔文王不敢槃于遊田,以萬民惟正之供。
〔尚書無逸之辭。槃,樂也。〕
而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書奏,賜惲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
〔雒陽十二城門,每門候一人,秩六百石。參封縣,屬琅邪郡。〕
③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屯虖沱河以備匈奴。
〔虖,讀曰呼。〕
④盧芳攻雲中,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芳來降;芳知之,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眾盡歸隨昱,昱乃詣闕降。詔拜昱五原太守,封鐫胡侯。
〔鐫,子全翻。〕
⑤朱祜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丙辰,詔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間王邵、中山王茂皆降爵為侯:
〔高帝封諸侯王,其子孫無有與漢俱存亡者。文帝封梁王、城陽、菑川,景帝封河間、長沙、中山、常山、昭帝封廣陽、廣陵、高密,此數國至王莽篡漢而廢。但封長沙、真定、河間、中山者,與帝同出於景帝也。長沙,舂陵之大宗;真定,常山王憲之後改封者,今復降篾為侯,以服屬已疏也。〕
丁巳,以趙王良為趙公,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
〔良,帝叔父;章、興,帝兄子也。〕
是時,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富平侯張純,安世之四世孫也,歷王莽世,以敦謹守約保全前封;建武初,先來詣闕,為侯如故。於是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復國。」上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賢曰:武始縣,屬魏郡;富平縣,屬平原郡。〕
⑥庚午,以紹嘉公孔安為宋公,承休公姬常為衛公。
〔平帝元始四年,改紹嘉公曰宋公,承休公曰鄭公,今又改鄭曰衛。〕
⑦三月,章未,以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
〔郡國志,沛郡在雒陽東南一千二百里。〕
⑧丙子,行大司空馬成復為揚武將軍。
⑨吳漢自蜀振旅而還,至宛,
〔宛,於元翻。〕
詔過家上冢,賜穀二萬斛;
〔上,時掌翻。〕
夏四月,至京師。於是大饗將士、功臣,增邑更封
〔更,工衡翻。〕
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定封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
〔禹食昌安、夷安、淳于、高密四縣。賢曰:高密,國名,今密州縣。余據西漢以高密為王國,東漢為侯國,屬北海國,賢所云蓋侯國也。〕
李通為固始侯;賈復為膠東侯,食六縣;
〔固始侯國,屬汝南郡;故寢縣也,帝更名。史記正義曰:孫叔敖以寢丘土寢薄,取為封邑。李通又慕叔敖受邑,光武嘉之,改名困始。膠東,西漢以為王國,帝以為侯國,併屬北海,食郁秩、壯武、下密、即墨、挺胡、觀陽,凡六縣。〕
餘各有差。已歿者益封其子孫,或更封支庶。
帝在兵間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嘗復言軍旅。
〔樂,音洛。復,扶又翻。〕
皇太子嘗問攻戰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
〔論語: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陳,讀曰陣。〕
此非爾所及。」鄧禹、賈復知帝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去甲兵,敦儒學。
〔去,羌呂翻。〕
帝亦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
〔恐其以職事有過而失爵邑也。〕
遂罷左、右將軍官。耿弇等亦上大將軍、將軍印綬,
〔上,時掌翻。〕
皆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奉朝請。
〔朝,直遙翻。請,才性翻,又如字。〕
鄧禹內行淳備,
〔行,下孟翻。〕
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
〔凡用度皆資於國邑,不事生產、作業及營利也。〕
賈復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既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祜等薦復宜為宰相,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帝雖制御功臣,而每能回答,
〔回容,猶今言回護也。賢曰:回,曲也,曲法以容也。〕
宥其小失。遠方貢珍甘,必先偏賜諸侯,而太官無餘,故皆保其福祿,無誅譴者。
⑩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
〔賢曰: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審也。郊廟之器,樽彝之屬也。樂器,鍾磬之屬也。葆車,謂上建羽葆也;合聚五采羽,名為葆。孔穎達曰:羽葆者,以鳥羽注於柄頭如蓋,謂之羽葆,謂蓋也。輿者,車之總名也。輦者,駕人以行。法物,謂大駕鹵簿儀式也。時草創未暇,今得之始備。余謂法物,即上樂器、葆車、輿輦之類。傳,直戀翻。〕
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
〔調,徒弔翻。〕
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以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
〔朝,直遙翻;下同。〕
在功臣之右,每朝
【章:十二行本「朝」作「召」;乙十一行本同。】
會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融小心,久不自安,數辭爵位,
〔數,所角翻。〕
上疏曰:「臣融有子,朝夕教導以經藝,不令觀天文,見讖記,
〔讖,楚譖翻。〕
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守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復請間求見,
〔復,扶又翻。間,古莧翻。見,賢遍翻;下以意 推。〕
帝不許。後朝罷,逡巡席後,
〔逡巡,郤退貌。〕
帝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
〔傳旨使融出也。〕
他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
〔賢曰: 日者,猶往日也。〕
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他事,勿得復言。」融不
【章:十二行本「不」上有「乃」字;孔本同。】
敢重陳請。
〔重,直用翻。〕
五月,匈奴寇河東。
十四年(戊戌、三八)
①夏,邛穀王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即授越巂太守。
〔郡國志:越巂郡,在雒陽西四千八百里。巂,音髓。邛,渠容翻。任,音壬。上,時掌翻。〕
②秋,會稽大疫。
〔郡國志:會稽郡,在雒陽東二千八百里。會,古外翻。〕
③莎車王
【張:「莎」上脫「冬」字。】
賢、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獻。
〔莎,素禾翻。鄯,時戰翻。〕
西域苦匈奴重斂,
〔斂,力贍翻。〕
皆願屬漢,復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④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之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
〔易,以豉翻。〕
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
〔去,羌呂翻。〕
刑罰在衷,無取於輕。
〔衷,中心;適也。〕
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
〔高帝入關,約法三章,後蕭何定律九章。〕
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
〔文帝元年,除數孥相坐法;十三年,除肉刑。〕
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
〔斷,丁亂翻。〕
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
〔按嘉傅及刑法志並無其事,統與嘉時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載也。〕
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厭民心,
〔厭,於葉翻。〕
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
〔體,政體也。傅,音附。〕
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
〔下,遐嫁翻。〕
光祿勳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
〔孝子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
〔賢曰:遁,猶回避也。前書曰:上下相匿,以文避法焉。〕
臣愚以為宜如舊制,不合翻移。」統復上言曰:
〔復,扶又翻。〕
「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
〔尚書呂刑之言。〕
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于孝宣,海內稱治,
〔治,直吏翻。〕
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
〔易,以豉翻。〕
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姦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十五年(己亥、三九)
①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免。歆好直
〔好,呼到翻。〕
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饑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里。帝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
〔復,扶又翻。〕
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
〔厭,一葉翻。〕
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賢曰:成禮,具禮也;言不以非命而降其葬禮。〕
臣光曰:昔高宗命說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
〔說,傳說也,音悅。孔安國曰:如服藥必瞑眩極,其病乃除,欲其出切言以自警。陸德明音瞑,莫遍翻。眩,玄遍翻;徐:又呼縣翻。瞑眩,困極也。〕
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日夜求之,唯懼弗得聞。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韓歆用直諫死,豈不為仁明之累哉!
〔累,力瑞翻。〕
②丁未,有星孛於昴。
〔昴七星,西方之宿也,主獄事;又為旄頭,胡星也。昴、畢間為天街,黃道之所經也。孛,蒲內翻。〕
③以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郡國志:汝南郡,在雒陽南六百五十里。歙,許及翻。〕
④匈奴寇鈔日盛,
〔鈔,楚交翻。〕
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吳漢率馬成、馬武等北擊匈奴,徙鴈門、代郡、上谷吏民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以避胡寇。
〔郡國志:鴈門郡,在雒陽北一千五百里。代郡,在雒陽東北一千五百里。前書曰:「代郡有常山關。上谷郡居庸縣有關。〕
匈奴左部遂復轉居塞內,
〔復,扶又翻。〕
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部數千人。
〔每部各數千人也。〕
⑤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
〔濟,子禮翻。〕
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
〔邪,音耶。〕
癸丑,追諡兄縯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帝感縯功業不就,
〔事見三十九卷更始元年。〕
撫育二子章、興,恩愛甚篤;以其少貴,
〔少,詩照翻。〕
欲令親吏事,使章試守平陰令,興緱氏今;
〔平陰、緱氏二縣,皆屬河南尹。緱,工侯翻。〕
其後章遷梁郡太守,
〔梁郡,在雒陽東南八百本十里。〕
興遷弘農太守。
〔郡國志:弘農郡,在雒陽西南四百五十里。〕
⑥帝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
〔占,之贍翻。〕
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覈。
〔覈者,考其實也。下,戶稼翻。〕
於是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并度廬屋、里落,民遮道啼呼;
〔度,徒洛翻。呼,火故翻。〕
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
〔羸,倫為翻。〕
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
〔宋白曰:漢割秦南陽、河南二郡之西境置弘農郡,義取弘大農桑為名。〕
帝詰吏由趣,
〔由,從也,問是書之所從來也。趣,向也,問是書之意,其所向為何如也。〕
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
〔抵,欺也。賢曰:長壽街在雒陽城中。〕
帝怒。時東海公陽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邵敕,
〔敕,教戒也。〕
當欲以墾田相方耳。」
〔敕,教也,戒也。相方,求問其墾田之數以相比也。〕
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
〔虎賁將,虎賁中郎將也。將,即亮翻。〕
吏乃實首服,如東海公對。
〔首,式救翻。〕
上由是益奇愛陽。
〔為立陽為太子張本。〕
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長,知兩翻。〕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
〔下遐稼翻。〕
歙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
〔自歐陽生傳伏生尚書,至歙八世,皆為博士。〕
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
〔為,于偽翻。〕
至有自髡剔者。
〔毛晃曰:剃髮曰髡,盡及身毛曰剔。〕
平原禮震,年十七,
〔禮,姓也。左傳,衛有大夫禮孔。〕
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獄中。
⑦十二月,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
⑧盧芳自匈奴復入居高柳。
〔復,扶又翻。〕
⑨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代茂,繕治障塞,十里一候,以備匈奴。
〔治,直之翻。〕
使騎都尉張堪領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
〔杜佑曰:雲州,治雲中縣,縣界有高柳城。闞駰曰:高柳,在狋氏縣北百三十里。酈道元曰:高柳縣故城,舊代郡治。 高柳在代中,其山重巒疊巘,霞舉雲高,連山隱隱,東出遼塞。〕
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秀兩岐。
【章:十二行本「秀」作「穗」,「岐」從「止」;乙十一行本均同。蠶月既採桑,斫去繁枝,留其特長者,則來年桑葉茂盛。麥率一莖一穗,罕有兩岐者,故以為瑞。】
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樂,音洛。〕
交趾麊泠縣雒將女子徵側,甚雄勇,
〔師古曰:麊泠,音麋零。交州外域記曰:交趾昔未有郡縣之時,土地有雒田,民墾食其田,因名為雒民,設雒王、雒侯,主諸郡縣。縣有雒將,銅印青綬。宋白曰:峰州,漢麊泠縣地。〕
交趾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徵側忿怨。
十六年(庚子、四○)
①春,二月,徵側與甚未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
〔郡國志:日南郡,秦象郡地,在雒陽南萬三千四百里。賢曰:俚,蠻之別號,今呼為俚人。未白曰:愛州,漢九真郡,治胥浦縣。驩州,漢日南郡,治朱吾縣。〕
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都麊泠。交趾刺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②三月,辛丑晦,日有食之。
③ 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
〔武帝置期門郎,掌執兵送從;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置中郎 將。漢儀:虎賁騎,鶡冠,虎文單衣。度,徒洛翻。從,千容翻。賁,章奔。〕
「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
〔守,式又翻。相,息亮翻。〕
對曰:「死得其罪,何 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也!」
〔復,扶又翻。〕
上大笑。
④郡國群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
〔下,遐稼翻。〕
聽群盜自相糾擿,
〔賢曰:擿,猶發也,他狄翻。〕
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譩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
〔賢曰:委守,謂棄其所守也。負,罪負心。譩,而戀翻,又奴亂翻。〕
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
〔殿,丁甸翻。〕
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
〔更,工衡翻。〕
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他郡,賦田受稟,
〔稟,給也。帥,所類翻。〕
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⑤盧芳與閔堪使使請降,帝立芳為代王,堪為代相,賜繒二萬匹,
〔繒,慈陵翻。〕
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謝,自陳思望闕庭;詔報芳朝明年正月。
〔朝,直遙翻;下同。〕
初,匈奴聞漢購求芳,貪得財帛,故遣芳還降。既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于復恥言其計,
〔復,扶又翻;下同。〕
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⑥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
〔廢五銖錢事見三十七卷王莽始建國元年。〕
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十七年(辛丑、四一)
①春,正月,趙孝公良薨。
〔諡法:慈惠愛親曰孝。〕
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殺人,懷令趙熹窮治其姦,
〔熹,許記翻,又讀曰熹。治,直之翻。〕
二孫自殺,收擊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
〔為,于偽翻。〕
熹終不聽。及良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良曰:「素與李子春厚,令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史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他所欲。」良無復言。
〔復,扶又翻。〕
既薨,上追思良,乃貰出子春。
〔貰,時夜翻,赦也。〕
遷熹為平原太守。
〔郡國志:平原郡,在雒陽北千三百里。〕
②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
③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
〔章陵,故春陵,帝更名。〕
五月,乙卯,還宮。
④六月,癸巳,臨淮懷公衡薨。
⑤妖賊李廣攻沒皖城,
〔賢曰:皖,縣名,屬廬江郡,故城在今舒州;有皖水。妖,於驕翻。皖,音下板翻。〕
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志討之。秋,九月,破皖城,斬李廣。
⑥郭后寵衰,數懷怨懟,
〔數,所角翻。懟,直類翻。〕
上怒之。冬,十月,幸巳,廢皇后郭氏,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詔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郅惲言於帝曰:「臣聞夫婦之好,
〔好,呼到翻。〕
父不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
〔賢曰:得,猶制御也。司馬遷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臣,父不能得之子,況卑下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量,音良。〕
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賢曰:左右,猶向背也;言其齊等。〕帝進郭后子右翊公輔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國,
〔郡國志:中山國,在雒陽北一千四百里。〕
郭后為中山太后;其餘九國公皆為王。
⑦甲申,帝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
〔少,詩照翻。〕
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治,直之翻。〕
十二月,還自章陵。
⑧是歲,莎車王賢復遣使奉獻,請都護;
〔復,扶又翻。〕
帝賜賢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郭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
〔唐氏族志:但益之封於属鄉,因以為氏;後徙封解邑,乃去「邑」從「衣」。郡國志,敦煌郡,在雒陽西五千里。敦,徒門翻。〕
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數還都護印綬,更賜賢以漢大將軍印綬;其使不肯易,遵迫奪之。賢由是始恨,而猶詐稱大都護,移書諸國,諸國悉服屬焉。
⑨匈奴、鮮卑、赤山烏桓數連兵入塞,
〔鮮卑,亦東胡也,別依鮮卑山,故因號焉。漢初為冒頓所破,遠竄遼東塞外,與烏桓相接,未嘗通中國,至是始入塞為寇。烏桓傳: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數,所角翻;下同。〕
殺略吏民;詔拜襄賁令祭肜為遼東太守。
〔賢曰:襄賁,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南。賁,音肥。郡國志:遼東郡,在雒陽東北三千六百里。祭,則介翻。「肜」,當作「彤」。〕
肜有勇力,虜每犯塞,常為士卒鋒,數破走之。肜,遵之從弟也。
〔從,才用翻。〕
⑩徵側等寇亂連年,詔長沙、合浦、交趾具車船,修道橋,通障谿,
〔障,與嶂同,山也。山谿為阻,則治橋道以通之。〕
儲糧穀。拜馬援為伏波將軍,以扶樂侯劉隆為副,
〔賢曰:扶樂,縣名,屬九真郡。余謂賢說誤矣,九真郡未嘗有扶樂縣。隆初封亢父侯,以度田不實免,次年,封為扶樂鄉侯。則扶樂乃鄉名,非縣名,賢考之不詳也。水經註:扶樂城在扶溝縣,砂水逕其北。〕
南擊交趾。
十八年(壬寅、四二)
①二月,
【張:「二月」上脫「春」字。】
蜀郡守將史歆反,攻太守張穆,穆踰城走;宕渠楊偉等起兵以應歆。
〔宕渠縣,屬巴郡。宕渠故城,在今渠州流江縣東北七十里。賢曰:宕渠,山名,因以名縣,故城在今渠州流江縣東北,俗名車騎城是也。師古曰:宕,音徒浪翻。〕
帝遣吳漢等將萬餘人討之。
②甲寅,上行幸長安;三月,幸蒲坂,
〔蒲坂縣,屬河東郡。〕
祠后土。
③馬援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里,至浪泊上,
〔浪泊,在交趾封溪縣界。按馬援既平交趾,奏分西里置封溪、望海二縣。水經曰:葉榆水過交趾麊泠縣北,分為五水,絡交趾郡中,其南水自麊泠縣東,逕封溪縣北,又東逕浪泊。馬援以其地高,自西里進屯焉。未白曰:馬援自九真以南,隨山刊木,至日南。〕
與徵側等戰,大破之,追至禁谿,
〔「禁谿」,水經註及越志皆作「金溪」。其地蓋在麊泠縣西南。水經註曰:徵側走入金谿究,三歲乃得之。竺芝扶南記曰:水溪瀨中謂之究。賢曰:其志枔岑州新昌縣也。余按唐志:新昌縣屬豐州,「岑」字誤。〕
賊遂散走。
④夏,四月,甲戌,車駕還宮。
⑤戊申,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
⑥五月,旱。
⑦盧芳自昌平還,內自疑懼,遂復反,
〔復,扶又翻。〕
與閔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出塞。芳留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⑧吳漢發廣漢、巴、蜀三郡兵,
〔郡國志:廣漢郡,在雒陽西三千里。巴郡,在雒陽西二千七百里。蜀郡,在雒陽西三千一百里。〕
圍成都百餘日,秋,七月,拔之,斬史歆等。漢乃乘桴
〔編竹木以渡水,大曰筏,小曰桴。〕
沿江下巴郡,楊偉等惶恐解散。漢誅其渠帥,徒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帥,所類翻。還,從宣翻,又奴字。〕
⑨冬,十月,庚辰,上幸宜城;
〔賢曰:宜城縣,屬南郡,楚之鄢邑也,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
還,祠章陵;十二月,還宮。
⑩是歲,罷州牧,置刺史。
〔置州牧事始見三十二卷成帝綏和元年;至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刺史;元籌二年,復為牧。〕
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
〔昭,讀為続;音韶。〕
十九年(癸卯、四三)
①春,正月,庚子,追尊宣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
〔賢曰:漢官儀曰:光武第雖十二,於父子之次,於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至元帝於光武為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故河圖云:赤九會昌,謂光武也。然則宣帝為祖,昭帝為曾祖,故追尊及祠之。〕
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以於 章陵;其長安、章陵,皆太守、令、長侍祠。
〔祭祀志曰:時詔曰:「宗廟處所未定,且祫祭高廟,其成、哀、平且祠祭長安故高廟。其南陽舂陵,歲時且各因故園 廟祭祀。園廟去太守治所遠者,在所令、長行太守事侍祠。」如淳曰:宗廟在章陵者,南陽太守稱使者往祭;不使侯王祭者,諸侯不得祖天子。凡臨祭宗廟,皆為侍祠。〕
②馬援斬徵側、徵貳。
③妖賊單臣、傳鎮等相聚入原武城,
〔妖,於驕翻。單,音善。原武縣屬河南尹。〕
自稱將軍。詔太中大夫臧宮將兵圍之,數攻不下,
〔數,所角翻。〕
士卒死傷。帝召公卿、諸侯王問方略,皆曰:「宜重其購賞。」東海王陽獨曰:「妖巫相劫,勢無久立,其中必有悔欲亡者,但外圍急,不得走耳。宜小挺緩,令得逃亡,
〔賢曰:挺,解也。余據禮記月令,挺重囚。挺,寬也,音待鼎翻。〕
逃亡,則一亭長足以禽矣。」帝然之,即敕宮徹圍緩賊,賊眾分散。夏四月,拔原武,斬臣、鎮等。
④馬援進擊徵側餘黨都陽等,至居風,降之;
〔賢曰:居風,縣名,屬九真郡,今愛州。交州記曰:居風有山,出金牛,往往夜見,光耀十里。山有風門,常有風。〕
嶠南悉平。
〔賢曰:嶠,嶺嶠也。爾雅曰: 山銳而高曰嶠;居廟翻。考異曰:援傳作「都羊」,帝紀作「都陽」,今從紀又帝紀:「十八年四月,遣援擊交趾。十九年四月,斬側、貳等,因擊都陽等,降之。」援傳:「十七年,拜伏波將軍,討側、貳。十八年春,軍至浪泊,明年正月,斬側、貳。」蓋紀之所書者,援奏破側、貳及傳側、貳首至雒之時也。沈懷遠南越志云:「徵側奔入金溪穴中,二年乃得之。」援傳近是,今從之。〕
援與越人申明舊制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
〔賢曰:駱者,越別名。林邑記曰:日南、盧容、浦過、銅鼓外越。銅鼓即駱越也;有銅鼓,因得其名。馬援取其鼓以鑄銅馬。〕
⑤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公爵皆為王。
⑥郭后既廢,太子彊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
〔說,輸芮翻。處,昌呂翻。近,其靳翻。〕
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太子從之,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
〔數,所角翻。〕
上不忍,遲回者數歲。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
〔春秋公羊傳曰: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公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貴,予以母貴,母以予貴。〕
東海王陽,皇后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
〔重,難也。〕
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袁宏論曰:夫建太子,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漢業,宜遵正道以為後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嫡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于之情愈篤;
〔論語:孔子曰:惟孝友于兄弟。〕
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
〔間,古莧翻。處,昌呂翻。〕
亦何以過乎!
⑦帝以太子舅陰識守執金吾,陰興為衛尉,皆輔導太子。識性忠厚,入雖極言正議,及與賓客語,未嘗及國事。帝敬重之,常指識以敕戒貴戚,激厲左右焉。興雖禮賢好施,而門無遊俠,
〔西都之季,萬章、樓護、陳遵等皆俠遊於貴近之門,至於此時,亦有杜保、王磐之徒。好,呼到翻。施,式豉翻。俠,戶頰翻。〕
與同郡張宗、上谷鮮于裒不相好,
〔姓譜:鮮于,本子姓,周武王封箕子於朝鮮,支子仲食采於于,因以鮮于為民。裒,蒲侯翻。〕
知其有用,猶稱所長而達之;友人張汜、杜禽,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俱
【章:十二行本「但」;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私之以財,終不為言;
〔少,詩沼翻。為,于偽翻。〕
是以世稱其忠。
上以沛國桓榮為議郎,
〔沛國,即沛郡,建武二十年,中山王輔徙封沛,始為國。續漢志: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衛諸殿門,出充車騎;惟議郎不在直中。議郎,秩六百石。〕
使授太子經。車駕幸太學,會諸博士論難於前,
〔難,乃旦翻。〕
榮辨明經義,每以禮讓相厭,
〔厭,服也,一葉翻。〕
不以辭長勝人,儒者莫之及,特加賞賜。又詔諸生雅砍擊磬,盡日乃罷。帝使左中郎將汝南鍾興授皇太子及宗室諸侯春秋,
〔鍾興為公羊春秋,嚴氏學也。〕
賜興爵關內侯。興辭以無功,帝曰:「生教訓太子及諸王侯,非大功耶﹖」興曰:「臣師少府丁恭。」於是復封恭,
〔復,扶又翻。〕
而興遂固辭不受。
⑧陳留董宣為雒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出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
〔雒陽十二城門,夏門位在亥。蔡質漢儀曰:雒陽十二城門,門一亭。賢曰:夏門,雒陽城北面西頭門,門外有萬壽亭。乘,繩證翻。〕
駐車叩馬,
〔叩,近也。〕
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
〔數,所具翻。〕
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
〔箠,止蕊翻。〕
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
〔治,直之翻。〕
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
〔楹,柱也。〕
流血被面。
〔被,皮義翻。〕
帝令小黃門持之。
〔小黃門,宦者也,屬少府。〕
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
〔強,其兩翻。〕
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
〔亡,謂亡命;死,謂犯死罪者。〕
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
〔賢曰:強項,言不低屈也。〕
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慓。
〔「慓」,當作「慓」。慓,音匹妙翻。前書音義曰:慓,疾也;非此義。章:十二行本正作「慄」;孔本同。〕
⑨九月,壬申,上行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民,復南頓田租一歲。
〔復,芳目翻;下同。〕
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舍,
〔賢曰:光武嘗從皇考至南頓,故識知官府舍字。風俗通曰: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續於其中也。又曰: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
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
〔任,音壬,勝也。〕
日復一日,
〔日復之復,扶又翻;下復增同。〕
安敢遠期十歲乎!」吏民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梁、沛。
⑩西南夷棟蠶反,殺長吏;詔武威將軍劉尚討之。路由越巂,
〔巂,音髓。〕
邛穀王任貴恐尚既定南邊,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縱;即聚兵起營,多釀毒酒,欲先勞軍,
〔勞,力到翻。〕
因襲擊尚。尚知其謀,即分兵先據邛都,
〔越巂郡治邛都,任貴所據。未白曰:漢邛都縣,唐為巂州越巂縣。〕
遂掩任貴,誅之。
二十年(甲辰、四四)
①春,二月,戊子,車駕還宮。
②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坐入故太倉令奚涉罪,下獄死。
〔無罪加之以罪曰入。百官志:太倉令屬大司農,主受郡國漕轉穀,秩六百石。下,遐稼翻。〕
帝以三公連職,策免大司空竇融。
③廣平忠侯吳漢病篤,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知識,惟願陛下慎無赦而已。」五月,辛亥,漢薨;詔送葬如大將軍霍光故事。
〔事見二十四卷宣帝地節二夫。〕
漢性強力,每從征伐,帝未安,常側足而立。諸將見戰陳不利,
〔陳,讀曰陣。〕
或多惶懼,失其常度,漢意氣自若,方整厲器械,激揚吏士。帝時遣人觀大司馬何為,還言方修戰攻之具,乃歎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
〔賢曰:隱,威重之貌,言其威重若敵國。〕
每當出師朝受詔,夕則引道,初無辨
【章:十二行本「辨」作「辦」;乙十一行本同。】
嚴之日。
〔辨,皮莧翻,具也。賢曰:嚴,即裝也,避明帝諱改之。〕
及在朝廷,斤斤謹質,形於體貌。
〔爾雅曰:明明、斤斤,察也。李巡曰:斤斤,精詳之察也。孫炎曰:謹慎之察也。斤,音靳。〕
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故能任職以功名終。
④匈奴寇上黨、天水,遂至扶風。
〔郡國志:上黨郡,在雒陽北一千五百里;天水郡,在雒陽西二千里。〕
⑤帝苦風眩,疾甚,以陰興領侍中,受顧命於雲臺廣室。
〔賢曰:尚書曰:成王將崩,命召公作顧命。孔安國註云:臨終之命曰顧命。顧,音古。雒陽南宮有雲臺、廣德殿。余謂廣室者,寢殿也。據晉書元帝紀有司奏太極殿廣室施絳帳,帝令夏施青練帷,冬施青布,則廣室之為寢殿明矣。〕
會疾瘳,召見興,
〔見,賢遍翻。〕
欲以代吳漢為大司馬,興叩頭流涕固讓,曰:「臣不敢惜身,誠虧損聖德,不可苟冒!」至誠發中,感動左右,帝遂聽之。太子太傅張湛,自郭后之廢,稱疾不朝,帝強起之,欲以為司徒,湛固辭疾篤,不能復任朝事,
〔強,其兩翻。復,扶又翻。任,音壬。朝,直遙翻。〕
遂罷之。
六月,庚寅,以廣漢太守河內蔡茂為大司徒,太僕朱浮為大司空。壬辰,以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⑥乙未,徙中山王輔為沛王。以郭況為大鴻臚,帝數幸其第,賞賜金帛,豐盛莫比,
〔況,郭后弟也,數恩況者,以慰后心耳。數,所角翻。〕
京師號況家為「金穴」。
⑦秋,九月,馬援自交趾還,平陵孟冀迎勞之。
〔勞,力到翻。〕
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尸還葬耳,何能臥牀上在兒女子手中邪!」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是矣!」
⑧冬,十月,甲午,上行幸魯、東海、楚、沛國。
〔皆諸皇子封國也,後東海王彊兼食魯郡而都於魯,時猶為魯王興國。〕
⑨十二月,匈奴寇天水、扶風、上黨。
壬寅,车驾还宫。
馬援自請擊匈奴,帝許之,使出屯襄國,
〔賢曰:襄國,縣名,屬趙國,今邢州龍岡縣。詔百官祖道。〕
援謂黃門郎梁松、竇固曰:「凡人富貴,當使可復賤也;如卿等欲不可復賤,
〔復,扶又翻。〕
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松,統之子;固,友之子也。
劉尚進兵與棟蠶等連戰,皆破之。
二十一年(乙巳、四五)
①春,正月,追至不韋,
〔孫盛蜀譜曰:初,秦徙呂不韋子弟宗族於蜀;漢武帝開西南夷,置郡縣,徙呂氏以充之,因置不韋縣。華陽國志曰:武帝通博南山,置不韋縣,徙南越相呂嘉子孫、宗族實之,因名不韋,以章其先人惡行也。郡國志:本屬益州郡,明帝永平二年,分置永昌郡,治不韋。史記正義:不韋縣,北去葉榆六百里。〕
斬棟蠶帥,西南諸夷悉平。
〔帥,所類翻。〕
②烏桓與匈奴、鮮卑連兵為寇,代郡以東尤被烏桓之害;
〔被,皮義翻。〕
其居止近塞,
〔近,其靳翻。〕
朝發穹廬,暮至城郭,五郡民庶,家受其辜,
〔五郡,謂代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也。〕
至於郡縣損壞, 百姓流亡,邊陲蕭條,無復人迹。秋,八月,帝遣馬援與謁者分築堡塞,稍興立郡縣,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烏桓居上谷塞外白山者最為強富,援將三千騎擊之,無功而還。
〔考異曰:劉昭註補後漢書志亦謂之續漢志,其郡國志註云「中郎將馬援」,誤也。帝紀「冬十月,遣援出塞擊烏桓」,援傳:「十二月,出屯襄國,明年秋,將三千騎出高柳。」袁紀在八月祭肜事前。今從之。〕
③鮮卑萬餘騎寇遼東,太守祭肜率數千人迎擊之,自被甲陷陳;
〔被,皮義翻。陳,讀曰陣。〕
虜大奔,投水死者過,遂窮追出塞;虜急,皆棄兵裸身散走。是後鮮卑震怖,畏肜,不敢復闚塞。
〔裸,郎果翻。怖,普布翻。復,扶又翻。〕
④冬,匈奴寇上谷、中山。
⑤莎車王賢浸以驕橫,欲兼并西域,數攻諸國,
〔橫厏孟翻。數,所角翻。〕
重求賦稅,諸國愁懼。車師前王、鄯善、焉耆等十八國俱遣子入侍,獻其珍寶;及得見,皆流涕稽首,
〔鄯,上扇翻。稽,音啟。〕
願得都護。帝以中國初定,北邊未服,皆還其侍子,
〔史所謂量時度力也。〕
厚賞賜之。諸國聞都護不出,而侍子皆還,大憂恐,乃與敦煌太守檄,
〔郭,徒門翻。〕
「願留侍子以示莎車,言侍子見留,都護尋出,冀且息其兵。」裴遵以狀聞,帝許之。
二十二年(丙午、四六)
①春,閏正月,丙戌,上幸長安;二月,己巳,還雒陽。
②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③秋,九月,戊辰,地震。
④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以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
初,陳留劉昆為江陵令,縣有火災,昆向火叩頭,火尋滅;
〔江陵縣,屬南郡。〕
後為弘農太守,虎皆負子渡河。帝聞而異之,徵昆代林為光祿勳。帝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對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帝歎曰:「此乃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策。
〔策,簡策,編簡為之。漢制:天子策書,長二尺。國史亦用簡策。此書諸策,即史策也。尚書古文書以八寸策。〕
⑤是歲,青州蝗。
〔青州部濟南、平原、樂安、北海、東萊、齊國。〕
⑥匈奴單于輿死,子左賢王烏達鞮侯立;復死,
〔鞮,丁奚翻。〕
弟左翻王蒲奴立。匈奴中連年旱蝗,赤地數千里,
〔赤地,言在地之物皆盡。〕
人畜饑疫,死耗太半。
〔賢曰:三分損二為太半。〕
單于畏漢乘其敝,乃遣使詣漁陽求和親;帝遣中郎將李茂報命。
〔考異曰:「是歲匈奴日逐王比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茂報命。按明年又有「比遣使詣西河內附。」然則茂所報者,非比也。今從南匈奴傅。〕
⑦烏桓乘匈奴之弱,擊破之,匈奴北徙數千里,幕南地空。詔罷諸邊郡亭候、吏卒,以幣帛招降烏桓。
〔降,戶江翻。〕
⑧西域諸國侍子久留敦煌,皆愁思亡歸。莎車王賢知都護不至,擊破鄯善,攻殺龜茲王。
〔龜茲,前書音丘茲。賢曰:今龜,音丘勿翻;茲音沮惟翻;蓋急言耳。〕
鄯善王安上書:「願復遣子入侍,
〔復,扶又翻;下同。〕
更請都護;都護不出,誠迫於匈奴。」帝報曰:「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
〔任其所從。〕
於是鄯善、車師復附匈奴。
班固論曰:孝武之世,圖制匈奴,患其兼從西國,結黨南羌,
〔南羌,即湟中諸羌。從,子容翻。〕
乃表河曲列四郡,
〔四郡:武威、張掖、酒泉、敦煌也。〕
開玉門,通西域,以斷匈奴右臂,隔絕南羌、月氏;
〔斷,丁管翻。氏,音支。〕
單于失援,由是遠遁,而幕南無王庭。遭值文、景玄默,養民五世,
〔高、惠及呂后、文、景為五世。〕
財力有餘,士馬強盛,故能睹犀布、艢瑁,
〔艢,音代。瑁,音妹。〕
則建珠箧七郡;感蒟醬、竹杖,則開牂柯、越巂;
〔蒟,音矩。牂,音臧。巂,音髓。〕
聞天馬、蒲陶,則通大宛、安息;自是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於是開苑囿,廣宮室,盛帷帳,美服玩,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
〔觀,古玩翻。師古曰:視,讀曰示,觀視之者,示之令觀也。〕
及賂遺贈送,
〔遺,于季翻。〕
萬里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
〔勝,音升。〕
至於用度不足,乃榷酒酤,
〔椎,古岳翻。酤,古暮翻。〕
筦鹽鐵,鑄白金,造皮幣,算至車船,租及六畜。
〔畜,許救翻。〕
民力屈,
〔屈,其勿翻。〕
財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盜並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衣繡杖斧,斷斬於郡國,
〔使,疏吏翻。衣,於既翻。斷,丁亂翻。〕
然後勝之。是以末年遂棄輪臺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
〔事並見武帝紀。〕
且通西域,近有龍堆,遠則蔥嶺,身熱、頭痛、懸度之阨,淮南、杜欽、揚雄之論,皆以為此地所以界別區域,絕外內也。
〔別,彼列翻。〕
西域諸國,各有君長,兵眾分弱,無所統一,雖屬匈奴,不相親附;匈奴能得其馬畜、旃罽而不能統率,與之進退。
〔畜,許救翻。〕
與漢隔絕,道里又遠,得之不為益,棄之不為損,盛德在我,無取於彼。故自建武以來西域思漢威德,咸樂內屬,數遣使置質于漢,
〔樂,音洛。數,所角翻。質,音致,謂侍子也。〕
願請都護。聖上遠覽古今,因時之宜,辭而未許;雖大禹之序西戎,周公之讓白雉,太宗之卻走馬,義兼之矣!
〔禹貢曰:西戎即序。即,就也;序,次也。禹就而序之,非尚威服,致其貢物也。師古曰:昔周公相成王,越裳氏重九譯而獻白雉。成王問周公,公曰:「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遠;吾何以獲此物也﹖」譯曰:「吾受命、國之黃耇曰:『久矣天之無烈雨也,意者中國有聖人乎﹖』」然後歸之王,稱先王之神所致,以薦宗廟。卻走馬事見十三卷文帝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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