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一-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一
汉纪四十三 起旃蒙赤奋若,尽昭阳作噩,凡九年。
孝安皇帝下
延光四年(乙丑、一二五)
①春,二月,乙亥,下邳惠王衍薨。
甲辰,车驾南巡。
③三月,戊午期,日有食之。
④庚申,帝至宛,不豫。
〔宛,於元翻。書金縢:主有疾,弗豫。孔安國註曰:不悅豫。〕
乙丑,帝發自宛;丁卯,至葉,崩于乘輿。
〔葉,式涉翻。乘,繩證翻。〕
年三十二。
皇后與閻顯兄弟、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
〔賢曰:晏,晚也。臣下不敢斥言帝崩,猶言晚駕而出。道次,猶言路次也。〕
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
〔邂,下廨翻。逅,戶茂翻。〕
乃偽云「帝疾甚」,徙御臥車,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
〔上,時掌翻。〕
驅馳行四日,庚午,還宮。
〔自葉至雒陽六百餘里。〕
辛未,遣司徒劉熹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
〔武王有疾,周公為三壇同墠,因太王、王季、文王以請命于天;後世踵而行之。〕
其夕,
【章:甲十六行本「夕」下有「乃」字;孔本同。】
發喪。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以顯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顯等定策禁中,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為嗣。
〔賢曰:惠王,名壽,章帝子也。濟,子禮翻。考異曰: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今從袁紀、范書。〕
濟陰王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
〔臨,力鴆翻。〕
悲號不食;
〔號,戶刀翻。〕
內外群僚莫不哀之。
⑤甲戌,濟南孝王香薨,無子,國絕。
〔香,濟南安王康之孫。康,光武子也。〕
乙酉,北乡侯即皇帝位。
⑦夏,四月,丁酉,太尉馮石為太傅,司徒劉熹為太尉,參錄尚書事;前司空李郃為司徒。
〔郃,古合翻,又曷閣翻。〕
⑧閻顯忌大將軍耿寶位尊權重,威行前朝,
〔朝,直遙翻。〕
乃風有司奏「寶及其黨與
〔風,讀曰諷。〕
中常侍樊豐、虎賁中郎將謝惲、侍中周廣、野王君王聖、聖女 永等更相阿黨,互作威福,皆大不道。」辛卯,豐、惲、廣皆下獄,死;
〔更,工衡翻。下,遐稼翻。〕
家屬徒比景。貶寶及弟子林慮侯承皆為亭侯,
〔牟平侯耿舒子襲,尚顯宗女隆慮公主。寶嗣,襲封,而弟子承紹公主封為林慮侯。林慮,即隆慮也,避殤帝諱,改「隆」為「林」。慮,音廬。〕
遣就國;寶於道自殺。王聖母、子徙鴈門。於是以閻景為衛尉,耀為城門校尉,晏為執金吾,兄弟並處權要,
〔處,昌呂翻。〕
威福自由。
⑨己酉,葬孝安皇帝于恭陵,
〔賢曰:恭陵,在今洛陽東北二十七里。〕
廟曰恭宗。
⑩九(六)月,乙巳,赦天下。
秋,七月,西域長史班勇發敦煌、張掖、酒泉六千騎及鄯善、疏勒、車師前部兵擊後部王軍就,大破之,
〔敦,徒門翻。鄯,上扇翻。〕
獲首虜八千餘人,生得軍就及匈奴持節使者,將至索班沒處斬之,傳首京師。
〔索班事見上卷永寧元。〕
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巂,音髓。〕
北鄉侯病篤,中常侍孫程謂濟陰王謁者長興渠曰:
〔賢曰:興,姓;渠,名。余按百官志,王國謁者比四百石,其下有禮樂長、衛士長、醫工長、永巷長,而無謁者長。竊意長興,姓也。〕
「王以嫡統,本無失德;先帝用讒,遂玉廢黜。若北鄉侯不起,相與共斷江京、閻顯,事無不成者。」
〔斷,丁亂翻。〕
渠然之。又中黃門南陽王康,先為太子府史,
〔太子府史,掌東宮府藏。〕
及長樂太官丞京兆王國等
〔長樂太官丞,掌太后食膳。樂,音洛。〕
並附同於程。
〔附同者,既相黨附,又與之同謀。〕
江京謂閻顯曰:「北鄉侯病不解,
〔解,散也。言病纏於身而不散也。〕
國嗣宜以時定,何不早徵諸王子,簡所置所!」
〔簡,擇也。置,立也。〕
顯以為然。辛亥,北鄉侯薨;顯白太后,祕不發喪,更徵諸王子,閉宮門,屯兵自守。
十一月,乙卯,孫程、王康、王國與中黃門黃龍、彭愷、孟叔、李建、王成、張賢、史汎、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魏猛、苗光等聚謀於西鍾下,皆截單衣為誓。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程等共會崇德殿上,
〔崇德殿在南宮。水經註:魏文帝於漢崇德殿故處起太極殿,蓋南宮正殿也。〕
因入章臺門。時江京、劉安及李閏、陳達等俱坐省門下,
〔省門,即禁門也。前書謂禁中為省中。〕
程與王康共就斬京、安、達。以李閏權勢積為省內所服,欲引為主,因舉刃脅閏曰:「今當立濟陰王,毋得搖動!」閏曰:「諾。」於是扶閏起,俱於西鍾下迎濟陰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一。召尚書令、僕射以下從輦幸南宮,程等留守省門,遮扞內外。帝登雲臺,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
閻顯時在禁中,憂迫不知所為,
〔顯蓋在北宮。〕
小黃門樊登勸顯以太后詔召越騎校尉馮詩、虎賁中郎將閻崇兵屯平朔門以禦程等。
〔考異曰:宦者傳作「朔平門」。今從袁紀。余按百官志,朔平門,北宮北門也;恐當以宦者傳為是。〕
顯誘詩入省,謂曰:「濟陰王立,非皇太后意,璽綬在此。
〔誘,音酉。璽,斯氏翻。綬,音受。此謂天子璽綬也。〕
苟盡力效功,封侯可得。」太后使授之印曰:「能得濟陰王者,封萬戶侯;得李閏者,五千戶侯。」詩等皆許諾,辭以「卒被召,所將眾少。」
〔卒,讀曰猝。〕
顯使與發迎吏士於左掖門外,詩因格殺登,歸營屯守。
顯弟衛尉景遽從省中還外府,
〔外府,衛尉府也。〕
收兵至盛德門。孫程傳召諸尚書使收景。
〔傳召,傳詔召之也。〕
尚書郭鎮時臥病,聞之,即率直宿羽林出南止車門,逢景從吏士拔白刃呼曰:「無干兵!」鎮即下車持節詔之,景曰:「何等詔!」因斫鎮,不中。
〔呼,火故翻。中,竹仲翻。〕
鎮引劍擊景墮車,左右以戟叉其胸,遂禽之,送廷尉獄,即夜死。
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帝乃幸嘉德殿,
〔按帝紀,嘉德殿在南宮。〕
遣侍御史持簡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執金吾晏,並下獄,誅;
〔下,遐稼翻。〕
家屬皆徙比景。遷太后於離宮。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封孫程等皆為列侯:程食邑為戶,王康、王國食九千戶,黃龍食五千戶,彭愷、孟叔、李建食四千二百戶,王成、張賢、史汎、馬國、王道、李元、楊佗、陳予、趙封、李剛食四千戶,魏猛食二千戶,苗光食千戶:是為十九侯,
〔孫程為浮陽侯,王康為華容侯,王國為酈侯,黃龍為湘南侯,彭愷為西平昌侯,孟宿為中廬侯,李建為復陽侯,王成為廣宗侯,張賢為祝阿侯,史汎為臨沮侯,馬國為廣平侯,王道為范縣侯,李元為褒信侯,楊佗為山都侯,陳予為巂侯,趙封為析縣侯,李剛為枝江侯,魏猛為夷陵侯,苗光為東阿侯。〕
加賜車馬、金銀、錢帛各有差;李閏以先不豫謀,故不封。握孫程為騎都尉。初,程等入章臺門,苗光獨不入。詔書錄功臣,令王康疏名,康詐疏光入章臺門。光未受符策,
〔漢初封王侯皆剖符;至武帝封齊燕、廣陵三王,始作策。〕
心不自安,詣黃門令自告。
〔黃門令,主省中諸宦者,故詣之自告。〕
有司奏康、光欺詐主上;詔書勿問。以將作大匠來歷為衛尉。祋諷、
【章:甲十六行本「諷」下有「劉瑋」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閭丘弘等先卒,皆拜其子為郎。朱倀、施延、陳光、趙代皆見拔用,後至公卿。
〔以來歷等鴻都門之諫也,事見上卷上年。祋,丁外翻,又丁活翻。倀,丑羊翻。〕
徵王男、邴吉家屬還京師,厚加賞賜。
〔男、吉家徙事見上卷上年。〕
帝之見廢也,監太子家小黃門籍建、傅高梵、
〔監,古銜翻。賢曰:梵,音扶汎翻。余按來歷傳:傅,中傅也。梵,又房戎翻。〕
長秋長趙熹、丞良賀、
〔良,姓也。左傳:鄭良霄,穆公子子良之孫。〕
藥長夏珍皆坐徒朔方;
〔長秋長,蓋即大長秋;丞一人,六百石;中宮藥長,四百石:皆皇后宮官。〕
帝即位,並擢為中常侍。
初,閻顯辟崔駰之子瑗為吏,
〔駰,音因。〕
瑗以北鄉侯立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令廢立,而顯日沈醉,
〔說,輸芮翻;下同。沈,持林翻。〕
不能得見,乃謂長史陳禪曰:「中常侍江京等惑蠱先帝,廢黜正統,扶立疏孽。〕孔穎達曰:孽者,孽也,樹木斬而復生謂之孽。以嫡子比根幹,庶子比枝孽,故孽子,枝庶也。中候曰:無易樹子。註云:樹子,適子。玉藻云:公子曰臣孽。註:孽,當為縧。文王曰:本支百世。是適子比樹本,庶子比枝孽也。〕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之勃之徵,於斯復見。
〔賢曰:呂后立惠帝後宮子為少帝,周勃廢之也。〕
今欲與君共求見說將軍,
〔說,式芮翻。〕
白太后,收京等,廢少市,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則將軍兄弟傳祚於無窮;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將以無罪并辜元惡;
〔元惡,大惡也。并辜,謂與之同獲罪也。〕
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也。」
〔史記:蔡澤說范睢曰:「君獨不見夫博者乎!或欲大投,或欲分功。今君相秦,坐制諸侯,使天下皆畏,秦,此亦秦之分功之時也。」〕
禪猶豫未敢從。會顯敗,瑗坐被斥;
〔被,皮義翻。〕
門生蘇祗上書言狀,瑗遽止之。時陳禪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弟聽祗上書,
〔賢曰:弟,但也。司馬相如傳曰:弟俱如臨邛。弟,讀如第。〕
禪請為之證。」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
〔屏,必郢翻。於隱屏之處相與私語也。〕
願使君勿復出口!」
〔禪時為司隸校尉,故稱之曰使君。司隸校尉部察三輔、三河、弘農,其職猶十三部使者。鮑永為司隸校尉,光武曰:「奉使如此,何如﹖」復,扶又翻;下同。〕
遂辭歸,不復應州郡命。
己卯,以諸王禮葬北鄉侯。
司空劉授以阿附惡逆,辟召非其人,策免。
〔辟召非人事見上卷延光二年。〕
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為司空。
楊震門生虞放、陳翼詣闕追訟震事;
〔事見上卷上年。〕
詔除震二子為郎,贈錢百萬,以禮改葬於華陽潼亭,
〔賢曰:墓在今潼關西大道之北,其碑尚存。華,戶化翻。〕
遠近畢至。有大鳥高丈餘集震喪前;
〔高,居號翻。〕
郡以狀上。
〔上,時掌翻。〕
帝感震忠,
【章:甲十六行本「忠」下有「直」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詔復以中牢具祠之。
〔中牢,即少牢,羊、豕具也。復,扶又翻;下同。〕
議郎陳禪以為:「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宜徙別館,絕朝見,」
〔朝,直遙翻。見,賢遍翻。〕
群臣議者咸以為宜。司徒掾汝南周舉謂李郃曰:「昔瞽瞍常欲殺舜,舜事之逾謹;
〔瞽瞍使舜塗廩,而自下焚廩;使浚井,既入,從而揜之。其欲殺者屢矣,而舜事瞽瞍彌謹。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掾,俞絹翻。郃,曷閣翻,又古合翻。〕
鄭武姜謀殺莊公,莊公誓之黃泉,秦始皇怨母失行,
〔行,下孟翻。〕
久而隔絕,後感潁考叔、茅蕉
【章:甲十六行本「蕉」作「焦」;乙十一行本同。】
之言,復脩子道,書傳美之。
〔鄭武姜愛少子共叔段,謀襲莊公,公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潁考叔以舍肉遺母感之,遂為母子如初。秦始皇事見六卷九年。〕
今諸閻新誅,太后幽在離宮,若悲愁生疾,一旦不虞,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如從禪議,後世歸咎明公。宜密表朝廷,令奉太后,率群臣朝覲如舊,以厭天心,以答人望!」
〔厭,如字,滿也。〕
郃即上疏陳之。
孝順皇帝上
〔諱保,安帝之子也。諡法:慈和服曰順。伏侯古今註曰:「保」之字曰「守」。〕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①春,正月,帝朝太后於東宮,太后意乃安。
甲寅,赦天下。
辛未,皇太后阎氏崩。
④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以阿黨權貴免。司徒李郃罷。
⑤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
〔賢曰:諡法:謀慮不愆曰思。〕
⑥丙戌,以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
【章:甲十六行本「朱」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
〔臚,陵如翻。樂,音洛。倀,丑羊翻。〕
⑦封尚書郭鎮為定潁侯。
〔以禽閻景功也。定潁侯國,屬汝南郡。〕
⑧隴西鍾羌反,校尉馬賢擊之,戰於臨洮,斬首千餘級,羌眾皆降;由是涼州復安。
〔洮,土刀翻。降,戶江翻。復,扶又翻。〕
⑨六月,己亥,封濟南簡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安帝延光四年,濟南國絕,今紹封。諡法:一德不懈曰簡;又臣諡:恭敬行善曰簡。〕
⑩秋,七月,庚午,以衛尉來正為車騎將軍。
八月,鮮卑寇代郡,太守李超戰歿。
司隸校尉虞詡到官數月,奏馮石、劉熹,免之,又劾奏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詡盛夏多拘繫無辜,為吏民患。」
〔三公欲致詡罪,言盛夏當順天地長物之性,不當違法拘繫無辜。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詡上書自訟
〔考異曰:詡傳云:「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按袁絕,孫程就國在九月,而敦免在十月,蓋帝由此知敦不直,因事免之。不然,何三府共奏而獨免敦也!〕
曰:「法禁者,俗之隄防;刑罰者,民之銜轡。今州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
〔更,工衡翻。遠,于願翻。〕
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臧罪非一。
〔臧,古贓字通。〕
三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
〔韓詩外傳曰:衛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而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退不肖,死不當治喪正堂,殯我於室足矣。」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君乃立召蘧伯玉而貴之,斥彌子瑕而退之,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
帝省其章,乃不罪詡。
〔省,悉景翻。〕
中常侍張防賣弄權勢,請託受取;詡案之,屢寢不報。詡不勝其憤,
〔勝,音升。〕
乃自繫廷尉,奏言:「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交亂嫡統,幾亡社稷。
〔事見上卷安帝延光三年。幾,居希翻。〕
今者張防復弄威柄,
〔復,扶又翻;下同。〕
國家之禍將重至矣。
〔重,直用翻。〕
臣不忍與防同朝,謹自繫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
〔楊震事見上卷延光三年。〕
書奏,防流涕訴帝,詡坐論輸左校;
〔將作大匠有左校令,掌左工徒。輸左校者,免官為徒,輸作左校也。校,戶教翻。〕
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詡自引,
〔自引,謂引分自裁也。傳,株戀翻。〕
詡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
〔謂寧受刑而死於市也。〕
暗嗚自殺,
〔類篇曰:啼泣無聲謂之喑,歎傷謂之嗚。〕
是非孰辨邪!」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相率乞見,
〔浮陽侯國,屬勃海郡。見,賢遍翻。〕
程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
〔賢曰:謂帝被廢,程等謀立之時也。〕
常疾姦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
〔為,于偽翻。〕
而更被拘繫;常侍張防臧罪明正,反搆忠良。今客星守羽林,
〔史記天官書:虛、危南有眾星曰羽林。晉書天文志:羽林四十五星,在營室南。〕
其占宮中有姦臣;宜急收防送獄,以塞天變。」
〔塞,悉則翻。〕
時防立在帝後,程叱防曰:「姦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箱。
〔賢曰:埤蒼云:箱,序也,字或作「廂」。〕
程曰:「陛下急收防,無令從阿母求請!」
〔賢曰:阿母,宋娥也。〕
帝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防善,證詡之罪;帝疑焉,謂程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詡子顗
〔顗,魚豈翻。〕
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入言之,
〔梵,房戎翻,又房汎翻。〕
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程復上書陳詡有大功,語甚切激。
〔復,扶又翻。〕
帝感悟,復徵拜議郎;數日,遷尚書僕射。
詡上疏薦議郎南陽左雄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拱默,
〔拱默,言拱手而默無一言。〕
以樹恩為賢,盡節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後福。』
〔賢曰:容容,猶和同也。言不可為白璧之清潔,常與眾人和同也。〕
伏見議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節,
〔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宜擢在喉舌之官,
〔東都謂尚書為喉舌之官,以其出納王命也。〕
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書。
浮陽侯孫程等懷表上殿爭功,帝怒;有司劾奏「程等干亂悖逆,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悖,蒲沒翻,又蒲內翻。〕
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都,益其驕恣。」帝乃免程等官,悉徙封遠縣;因遣十九侯就國,敕雒陽令促期發遣。
司徒掾周舉說朱倀曰:「朝廷在西鍾下時,非孫程豈立!
〔東都謂天子為國家,又謂為朝廷。說,輸芮翻。倀,丑羊翻。〕
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
〔夭,於紹翻。〕
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指方怒,吾獨表此,必致罪譴。」舉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借身安寵,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議;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採,請從此辭!」倀乃表諫,帝果從之。
程徒封宜城侯;
〔宜城縣,屬南郡,春秋之羅國也。考異曰:袁紀:「秋,七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謗乩大臣,妄造不祥,干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師,益其驕溢。』詔免程等,徙為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范書孫程傳,亦云「坐訟虞詡,呵叱左右,就國。」按虞詡傳,「程言見用,上不以為怒。」周舉傳云,「程坐爭功就國」,今從之。〕
到國,怨恨恚懟,
〔恚,於避翻。懟,直類翻。〕
封還印綬、符策,亡歸京師,往來山中。詔書追求,復故爵土,賜車馬、衣物,遣還國。
冬,十月,丁亥,司空陶敦免。
朔方以西,障塞多壞,鮮卑因此數侵南匈奴;
〔數,所角翻。〕
單于憂恐,上書乞修復障塞。庚寅,詔:「黎陽營兵出屯中山北界;
〔賢曰:黎陽先置營兵;以南單于求復障塞,恐入侵擾亂,置屯兵於中山北界。舊中山郡,今之定州是也。余謂移黎陽營屯中山北界,不過為南部聲援耳。〕
令緣邊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教習戰射。」
以廷尉張皓為司空。
班勇更立車師後部故王子加特奴為王。
〔更,工衡翻;下同。〕
勇又使別校誅斬東且彌王,
〔校,戶教翻。且,子余翻。范書:東且彌國,去洛陽九千二百里。〕
亦更立其種人為王;
〔種,章勇翻。〕
於是車師六國悉平。
〔西域傳:卑陸、蒲類、東且彌、移支、車師前、後王,是為六國。〕
勇遂發諸國兵擊匈奴,呼衍王亡走,其眾二萬餘人皆降。生得單于從兄,勇使加特奴手斬之,以結車師、匈奴之隙。北單于自將萬餘騎入後部,至金且谷;
〔且,子余翻。〕
勇使假司馬曹俊救之,單于引去,俊追斬其貴人骨都侯。於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後車師無復虜跡。
二年(丁卯、一二七)
①春,正月,中郎將張國以南單于兵擊鮮卑其至鞬,破之。
〔鞬,居言翻。〕
②二月,遼東鮮卑寇遼東玄菟;
〔菟,同都翻。〕
烏桓校尉耿曄發緣邊諸郡兵及烏桓出塞擊之,斬獲甚眾;鮮卑三萬人詣遼東降。
〔降,戶江翻;下同。〕
③三月,旱。
④初,帝母李氏瘞在雒陽北,
〔李氏死見上卷安帝元初二年。瘞,於計翻。〕
帝初不知;至是,左右白之,帝乃發哀,親到瘞所,更以禮殯。
〔殯用皇后禮。瘞,於計翻。〕
六月,乙酉,追諡為恭愍皇后,葬于恭陵之北。
⑤西域郭諸國皆服於漢,唯焉耆王元孟未降,
〔元孟,和帝永元六年班超所立也。〕
班勇奏請攻之。於是遣敦煌太守張朗將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
〔敦,徒門翻。〕
因發諸國兵四萬餘人分為兩道擊之,勇從南道,朗從北道,約期俱至焉耆。而朗先有罪,欲徼功自贖,
〔徼,一遙翻。〕
遂先期至爵離關,
〔釋氏西域記:龜茲國北四十里山上有寺,名雀離大清淨。先,悉薦翻。〕
遣司馬將兵前戰,獲首虜二千餘人,元孟懼誅,逆遣使乞降。張朗徑入焉耆,受降而還。朗得免誅,勇以後期徵,下獄,免。
〔夏之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張朗先期以徼功,法所必誅,則班勇非後期也。漢之用刑,不審厥衷,勇免之後,西域事去矣。下,遐稼翻。〕
⑥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⑦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免。庚子,以太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汝南許敬為司徒。光,矩之弟也。敬仕於和、安之間,當竇、鄧、閻氏之盛,無所屈橈;
〔橈,奴教翻。〕
三家既敗,士大夫多染污者,
〔污,烏故翻。〕
獨無謗言及於敬,當世以此貴之。
⑧初,南陽樊英,少有學行,
〔少,詩照翻。行,下孟翻。〕
名著海內,隱於壺山之陽,
〔賢曰:壺山,在今鄧州新城縣北,即張衡南都賦所云「天封、大狐」是也。〕
州郡前後禮請,不應;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安帝賜策書徵之,不赴。是歲,帝復以策書、玄纁,備禮徵英,
〔復,扶又翻。〕
英固辭疾篤。詔切責郡縣,駕載上道。英不得已,到京,稱疾不肯起;強輿入殿,
〔強,其兩翻。〕
猶不能屈。帝使出就太醫養疾,
〔太醫令,屬少府,掌諸醫,有藥丞、方丞。〕
月致羊酒。其後帝乃為英設壇,
〔為,于偽翻。〕
令公車令導,尚書奉引,
〔引,與靷同,音羊晉翻。〕
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
〔考異曰:英傳云:「四年,三月,乃設壇場見英。」黃瓊傳,李固勸書,已云「樊英設壇席。及瓊至,上疏薦英,稱光祿大夫。」則是瓊至之時,英已嘗設壇見之,而為光祿大夫矣。至三年旱,瓊復上疏。若四年方設壇場見英,則都與瓊傳異,知其必不在四年也。〕
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數月,英稱疾篤;詔以為光祿大夫,賜告歸,令在所送穀,以歲時致牛酒。英辭位不受,有詔譬旨,勿聽。
〔有詔書譬曉以上旨,不聽其辭位也。〕
英初被詔命,
〔被,皮義翻;下同。〕
眾皆以為必降志。南郡王逸素與英善,因與其書,多引古譬諭,勸使就聘。英順逸議而至;及後應對無奇謀深策,談者以為失望。河南張楷與英俱徵,謂英曰:「天下有二道,出與處也。
〔處,昌呂翻;下同。〕
吾前以子之出,能輔是君也,濟斯民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
〔賢曰:訾,量也。言無量可比之,貴重之極也。訾,音資。〕
怒萬乘之主,
〔按英傳:英強輿入殿,猶不以禮屈。帝怒,謂英曰:「朕能生君,能殺君;能貴君,能賤君;能富君,能貧君;君何以慢朕命﹖」英曰:「臣受命於天,生盡其命,天也;死不得其命,亦天也。陛下焉能生臣,焉能殺臣!臣見暴君如見仇讎,立其朝猶不肯,可得而貴乎!雖在布衣之列,環堵之中,晏然自得,不易萬乘之尊,又可得而賤乎!陛下焉能貴臣,焉得賤臣!非禮之祿,雖萬鍾不受也,申其志,雖簞食不厭也,陛下焉能富臣,焉能貧臣乎!」帝不能屈而敬其名,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
及其享受爵祿,又不聞匡救之術,進退無所據矣。」
臣光曰:古之君子,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隱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處
〔處,昌呂翻。〕
而害將及身,故深藏以避之。王者舉逸民,揚仄陋,
〔論語曰: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堯典曰:明明揚側陋。〕
固為其有益於國家,
〔為,于偽翻。〕
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被褐懷玉,深藏不市,
〔聖人被褐懷玉;玉,至寶也,被褐而懷之,喻珍美不外見也。良賈深藏若虛;賈有善貨,深藏若無所有者,不得善價則不售。此皆以喻抱道懷才之士。被,皮義翻。〕
則王者當盡禮而致之,屈己以
【章:甲十六行本「以」下有「下之,虛心以」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訪之,克己以從之,然後能利澤施于四表,功烈格于上下。取其道不取其人,務其實不務其名也。
其或禮備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
〔省,悉景翻。強,其兩翻。〕
曰: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亂而不可輔乎﹖群小在朝而不敢進乎﹖誠心不至而憂其之不用乎﹖何賢者之不我從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遠矣,
〔治,直吏翻。遠,于願翻。〕
誠心至矣,彼將扣閽而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蟬者,務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木,無益也。
〔楊倞曰:南方人照蟬,取而食之,禮記有蜩范是也。〕
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則天下歸之,若蟬之歸明火也。」或者人主恥不能致,乃至誘之以高位,脅之以嚴刑。
〔公孫述之待李業諸人政如此。誘,音酉。〕
使彼誠君子邪,則位非所貪,刑非所畏,終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貪位畏刑之人也,烏足貴哉!
若乃孝弟著於家庭,行誼隆於鄉曲,
〔弟,讀曰悌。行,下孟翻。〕
利不苟取,仕不苟進,潔己安分,優游卒歲,
〔分,扶問翻。卒,子恤翻。〕
雖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脩之吉士也;王者當褒優安養,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韓福,
〔昭帝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教鄉里。」令郡縣嘗以正月賜羊酒;其有不幸者,賜衣一襲,祠以中牢。〕
光武之遇周黨,
〔事見四十一卷建武五年。〕
以勵廉恥,美風俗,斯亦可矣,固不當如范升之詆毀,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
至於飾偽以邀譽,釣奇以驚俗,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名與實反,心與迹違,斯乃華士、少正卯之流,
〔韓非子曰:太公封於齊,東海上有任矞、華士昆弟二人,太公殺之。周公急傳而問曰:「二子皆賢人,殺之何也﹖」太公曰:「是昆弟立議曰:『不臣天子』,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諸侯』,是望不得而友也;『耕而食之,掘而飲之,無求於人』,是望不得以賞罰勸禁也。且聖王所以使人,非爵賞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誰為君乎!是以誅之也。」荀以曰:孔子為魯相,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其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
其得免於聖之誅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⑨時又徵廣漢楊厚、江夏黃瓊。瓊,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陳漢有三百五十年之繍以為戒,
〔賢曰:春秋命歷序曰:四百年之間,閉四門,聽外難,群異並賊,官有孽臣,州有兵亂,五七弱暴漸之效也。宋均註云:五七,三百五十歲,當順帝漸微,四方多逆賊也。〕
拜議郎。瓊將至,李固以書逆遺之曰:
〔遺,于季翻。〕
「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間,
〔孟子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與不恭,君子不由也。賢曰:論語,孔子曰:伯夷、叔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謂柳下惠、降志辱矣。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鄭玄註云:不為夷、齊之清,不為惠、連之屈,故曰異於是也。〕
聖賢居身之所珍也。誠欲枕山棲谷,
〔枕,之鴆翻。〕
擬迹巢、由,斯則可矣;若當輔政濟民,今其時也。自生民以來,善政少而亂俗多,必待堯、舜之君,此為士行其志終無時矣。嘗聞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汙。』
〔嶢嶢,山之高也。皦皦,玉石之白也。嶢,倪幺翻。易,以豉翻。〕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近魯陽樊君被徵初至,
〔被,皮義翻。〕
朝廷設壇席,猶待神明,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亦無所缺;
〔行,下孟翻。〕
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
〔言其名譽折減也。折,食列翻。〕
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
〔言其聲名之盛,素動人之觀聽,故所望者深也。〕
是故俗論皆言『處士純盜虛聲』。
〔處,昌呂翻。〕
願先生弘此遠謨,令眾人歎服,一雪此言耳!」瓊至,拜議郎,稍遷尚書僕射。瓊昔隨父在臺閣,
〔瓊父香,和帝時為尚書令。〕
習見故事;及後居職,達練官曹,
〔達,明也。練,習也。言明習尚書諸曹事也。〕
爭議朝堂,莫能抗奪。
〔莫能抗言以奪其議也。朝,直遙翻。〕
數上疏言事,
〔數,所角翻。〕
上頗采用之。
李固,郃之子,
〔郃,曷閣翻,又古今翻。〕
少好學,
〔少,詩照翻。好,呼到翻。〕
常改易姓名,杖策驅驢,
〔策,馬策也。〕
負笈從師,不達千里,
〔笈,極曄翻,書箱也。不遠千里,不憚千里之遠也。〕
遂究覽墳籍,為世大儒。每到太學,密人公府,定省父母,
〔記曰:凡為人子,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孔穎達曰:安定其牀礮也。省問其安否何如。省,悉景翻。〕
不令同業諸生知其為郃子也。
三年(戊辰、一二八)
①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
②夏,六月,旱。
③秋,七月,茂
【章:甲十六行本「茂」上有「丁酉」二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陵園寢災。
④九月,鮮卑寇漁陽。
⑤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
车骑将军来历罢。
⑦南單于死,弟休利立,為去特若尸逐就單于。
帝悉召孙程等还京师。
四年(己巳、一二九)
①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
③夏,五月,壬辰,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脩政,太官減膳,珍玩不御。
〔御,進也。〕
而桂陽太守文礱,
〔郡國志:桂陽郡,在雒陽南三千九百里。礱,音力公翻。〕
不惟竭忠宣暢本朝,
〔言不思宣暢本朝遇災脩省之意也。朝,直遙翻。〕
而遠獻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還之!」
〔不罪礱而但封還其珠,非所以昭德塞違也。〕
五州雨水。
⑤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⑥尚書僕射虞詡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險阨,沃野千里,土宜畜牧,水可溉漕。
〔既可溉田,又可通漕也。畜,許六翻。〕
頃遭元元之災,
〔洪氏隸釋曰:東漢書鄧騭傳「元二之災」,註云:元二,即元元也。古書字當再讀者,於上字之下為小「二」字,當兩度言之。後人不曉,遂讀為元二,或同之陽九,或附之百六,良由不悟,致斯乖舛。岐州石鼓銘,凡重言者皆為「二」字,明驗也。趙氏云:楊孟文石門碑,漢威宗建和二年立,其文有曰:中遭元二,橋梁斷絕。若讀為元元,則為不成文理。疑當時自有此語,漢註未必然也。予按漢刻如北海相景君及翊夫人碑之類,凡重文皆以小「二」字贅其下。此碑有烝烝、明明、蕩蕩、世世、勤勤,亦不再出上一字,然非若元二,遂書為二大字也。又孔耽碑云:遭元轗軻,人民相食。若作元元,下文不應言人民。漢註之非明矣。王充論衡曰:今上嗣位,元二之間,嘉德布流;三年,零陵生芝草五本;四年,甘露降五縣。則論衡所云元二者,蓋謂即位之元年、二年也。鄧君傳云:永初元年夏,涼部叛羌搖蕩西州,詔騭將羽林五校士擊之。冬,徵騭班師,迎拜為大將軍。帝紀班師在二年十一月,傳有脫字也。又云:時遭元二之災,人士荒飢,盜賊群起,四夷侵叛。騭崇節儉,罷力役,進賢士,故天下復安。則此傳所云元二者,亦謂元年、二年也。安帝紀書兩年之間,萬民飢流,羌、貊叛戾。又與傳同。此碑所云西戎虐殘,橋梁斷絕,正是鄧騭出師時,則史傳、碑碣皆與論衡合。建初者,章帝之始年。永初者,安帝之始年。乃知東漢之文所謂元二者如此。〕
眾羌內潰,郡中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捐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
〔離,力智翻。〕
守無險之處,難以為固。今三郡未復,園陵單外,
〔賢曰:園陵,謂長安諸陵園也。單外,謂守固。余謂西漢諸陵園不皆在長安,單外,言無蔽障。〕
而公卿選懦,容頭過身,
〔賢曰:前書音義曰:選懦,柔怯也。懦,音而掾翻。〕
張解設難,
〔張解者,開張其說以為解。設難者,鋪設其辭以發難。難,乃旦翻。〕
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聽,考行所長。」九月,詔復安定、北地、上郡還舊土。
〔安帝永初五年,三郡內徙。〕
⑦癸酉,以大鴻臚龐參為太尉、錄尚書事。
〔臚,陵如翻。龐,皮江翻。〕
太常王龔為司空。
⑧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許敬免。
鲜卑寇朔方。
⑩十二月,乙卯,以宗正弘農劉崎為司徒。
〔崎,丘宜翻。〕
是歲,于窴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立其子為拘彌王,
〔拘彌王居寧彌城,去長史所居柳中城四千九百里。〕
而遣使者貢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
〔敦,徒門翻。上,時掌翻。〕
帝赦于窴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五年(庚午、一三○)
①夏,四月,京師旱。
京师及郡国十二蝗。
③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
〔公主,清河孝王之女。陰縣,屬南陽郡。宋白曰:陰城縣,在今穀城縣北;宋乾德二年置光化軍。〕
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六年(辛未、一三一)
①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帒很不奉法,
〔很,下墾翻。〕
帝以侍御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
〔侍御史,秩六百石。擢為王國相,秩二千石。相,息亮翻。〕
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贊拜,景峙不為禮,
〔賢曰:崎,立也。〕
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
〔賁,音奔。〕
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凓而更服,
〔別,彼列翻。更,工衡翻。〕
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
〔漢諸王國有太傅,至成帝時更曰傅。〕
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
〔見,賢遍翻。〕
以王不恭,相使檢督。諸叵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
〔治,直之翻。〕
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姦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政遂為改節,悔過自脩。
〔為,于偽翻。〕
②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
〔近,其靳翻。鈔,楚交翻。〕
三月,辛亥,復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
〔見四十七卷和帝永元二年。〕
置伊吾司馬一人。
③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復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穨敝,鞠為園蔬,
〔穨,徒回翻。賢曰:詩小雅曰:鞠為茂草。註云:鞠,窮也。〕
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
〔蕘豎,刈草者也。蕘,如招翻。〕
將作大匠翟酺上疏請脩繕,誘進後學,帝從之。
〔翟,直故翻。酺,薄乎翻。誘,音酉。〕
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④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曄,與曅同。〕
⑤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
〔兩河,謂賜支河及逢留大河也。〕
皓坐事徵,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
〔近,其靳翻。〕
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
〔詛,莊助翻。〕
續上移
【章:甲十六行本「移」下有「屯」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田還湟中,
〔上,上奏也,音時掌翻。〕
羌意乃安。
⑥帝欲立皇后,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
〔書四人姓氏於籌,禱之於神而探之,得之為入選。探,他南翻。〕
尚書僕射尚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后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 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嘗有也。恃神卜
【章:甲十六行本「卜」作「任」;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筮,既未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 德選。夫岐嶷形自於,
〔賢曰:詩云:克岐克嶷。鄭註云:岐岐然意有所知,其貌嶷嶷然有所識別也。嶷,魚力翻。〕
俔天必有異表,
〔賢曰:俔,音苦見翻。說文 曰:俔,譬論也。詩云:文王嘉止,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聞太姒之賢則美之,言大邦有子女,譬天之有女弟,故求為配焉。〕
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德。」
〔斷,丁亂翻。〕
帝從之。
恭懷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
〔恭懷皇后,和帝母梁貴人也。乘氏縣,屬濟陰郡,春秋之乘丘也。乘,繩證翻。〕
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御,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
〔被,皮義翻。從,千容翻。施,式智翻。〕
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
〔言后妃不勡忌,若螽斯,則子孫眾多而百福興矣。〕
願陛下思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帝由是賢之。
陽嘉元年(壬申、一三二)
①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后。
京师旱。
③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揚州部九江、丹楊、廬江、會稽、吳、豫章等六郡。妖,於驕翻。長,知兩翻。〕
庚寅,赦天下,改元。
⑤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⑥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
〔范書鮮卑傳作「戎末廆」。章:乙十一行本正作「廆」;張校同。賢曰:廆,音胡罪翻。鈔,楚交翻。〕
鮮卑復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復,扶又翻。郡國志:遼東屬國,故邯鄉西部都尉,安帝時以為屬國都尉,領昌遼、賓徒、徒河、無慮、險瀆、房六城;在雒陽東北三千二百六十里。無慮,因毉無慮山以名縣。慮,音廬。〕
⑦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教化;其金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
〔謂尹翁歸、韓延壽、朱邑、龔遂、黃霸之屬也。事業見宣帝紀。數,所角翻。治,直吏翻。稱,尺證翻。〕
今典城百里,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
〔斂,力贍翻。〕
以治己安民為劣弱,
〔治,直之翻。〕
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眦;
〔師古曰:睚眦,舉目眦也,猶言顧瞻之頃也。睚,音箧。眦,音才賜翻。字書曰:睚,牛懈翻,怒視也。監,古銜翻。背,音輩。〕
與同疾疢,
〔言同有此病也。疢,丑刃翻。〕
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翆月;
〔言郡縣長吏,飾亭傳以夸過,使客監司亦以是觀政也。賢曰:翆,匝也,謂一歲。傳,株戀翻。〕
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
〔賢曰:離,遭也。譽,音余。〕
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
〔因有罪而先自棄官以為高。論語曰:色斯舉矣。此言見上之人顏色不善,則舉而去之,以求見幾之名 也。〕
州宰不覆,
〔覆,審也。〕
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赻等踰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復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姦猾枉濫,輕忽去 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特選、橫調,
〔曰特、曰橫,皆出於常賦之外者也。賢曰:調,徵也,徒鈞翻。〕
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
〔守,式又翻。相,息浪翻。長,知兩翻。〕
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
〔賢曰:式,用也。〕
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
〔賢曰:任,堪也,音人林翻。〕
寬其負算,
〔賢曰:負,欠也。算,口錢也。儒生未有品秩,故寬之。〕
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
〔塞,悉則翻。〕
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復申無故去官之禁,
〔先已有此禁,今復申嚴之。復,扶又翻。〕
又下有司空吏治真偽,詳所施行;
〔下,遐稼翻。治,直吏翻。〕
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
〔見論語。〕
禮稱強仕。
〔曲禮曰:四十曰強,而仕。〕
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
〔賢曰:儒有一家之學,故稱家法也。〕
文吏課箋奏,
〔周成雜字曰:牋,表也。漢雜事曰:凡群臣之書,通於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議。章者需頭,稱「稽首以聞」,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奏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言」,下言「稽首以聞」,其中有所請告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臺,即校送謁者臺也。表者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芋甲、乙上」。〕
副之端門,
〔宮之正南門曰端,尚書於此受天下章奏;令舉者先詣公府課試,以副本納之端門,尚書審覈之。〕
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異行,
〔行,下孟翻。茂林,即秀才。賈公彥曰:漢光武諱秀,改為茂才。〕
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駮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
〔陳平六出奇計以佐高帝。子產相鄭。擇能而使之,內無國中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說苑曰:晏子化東阿三年,景公召而數之。晏子請改道易行。明年上計,景公迎而賀之。晏子對曰:「臣前之化東阿也,屬託不行,貨賂不至,君反以罪臣;今則反是,而更蒙賀。」景公下席而謝。駮,北角翻。〕
甘、奇顯用,年乖強仕,終、賈揚聲,亦在弱冠。
〔史記曰:秦欲與燕伐趙,以廣河間之地。甘羅年十二使於趙,趙王立割五城以廣河間;秦乃封羅為上卿。說苑:子奇年十八,齊君使主東阿,東阿大化。前書:終軍年十八,自請願以長纓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武帝大悅,擢為諫大夫。賈誼年十八,揚聲漢庭,文帝超遷之。〕
前世以來,貢舉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爕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
〔回,轉也,反也。賢曰:爕,削也。戾,乖也。厭,滿也。爕,楚限翻。〕
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
〔下,遐稼翻;下同。剝,與駮同。〕
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
〔言若附同雄言而駮議者異,則朝政為不重;若與駮議者同而以雄言為非,則上已從雄言而行之矣。朝,直遙翻。〕
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
〔衷,陟仲翻;下同。〕
帝不從。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衷能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臺郎詰之,
〔臺郎,尚書郎也。詰,去吉翻。〕
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
〔幾,居豈翻。〕
淑無以對;乃罷欲止。郡守坐免。
袁宏論曰:夫謀事作制,以經世訓物,必使可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
〔師古曰:彈冠,言入仕也。〕
以為可仕之時在於強盛,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為格,豈不偏乎!
然雄公直精明,能審覈真偽,決志行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后,
〔濟,子禮翻。〕
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慄,莫敢輕舉。迄于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⑧閏月,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賢曰:廡,廊屋也。說文:堂下周屋曰廡。廡,音武。〕
⑨上聞北海郎顗精於陰陽之學,
〔姓譜:魯懿公孫費伯城郎,因居之,子孫以為氏。顗,魚豈翻。〕
二年(癸酉、一三三)
①春,正月,詔公車徵顗,問以災異。顗上章曰:「三公上應台階,下同元首,
〔賢曰:春秋元命包曰:魁下六星,兩兩而比,曰三台。前書音義曰:泰階,三台也。又黃帝泰階六符經曰:泰階者,天之三階也。上階為天子,中階為諸侯、公卿、大夫,下階為士、庶人。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尚書曰:君為元首,作股肱。言三公上象天之台階,下與人君同體也。〕
政失其道,則塞陰反節。今之在位,競託高虛,納累鍾之奉,
〔奉,與俸同,音扶用翻。〕
亡天下之憂。
〔亡,古無字。〕
棲遲偃仰,
〔小雅北山之詩曰:或棲遲偃仰。毛公曰:棲遲,遊息也。偃仰,臥也。〕
寢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即復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
〔被,皮義翻。復,扶又翻。易,以豉翻。〕
以此消伏災眚,興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選牧、守,委任三府;長吏不良,既咎州、郡,
〔守,式又翻。長,知兩翻。〕
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
〔賢曰:謂緩於三公,切於州郡也。數,趨玉翻,密也。孟子曰:數罟不入污池。〕
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亡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臣書不擇言,死不敢恨!」因修便宜事:「一,園陵火災,宜念百姓之勞,罷繕脩之役。二,立春以後陰寒失節,宜采納良臣,以助聖化。三,乞年少陽之歲,
〔少,詩照翻。〕
春當旱,夏必有水,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四,去年八月,熒惑出入軒轅,
〔晉書天文志:軒轅十七星,廣帝之神,黃龍之體也,后妃之主女職也。〕
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五,去年閏十月,有白氣從西方天苑參左足,入玉井,
〔續漢志曰:時客星氣白,廣二尺,長五丈,起天苑西南。晉書天文志曰:天苑十六星在昴、畢南,天子之苑囿,養獸之所也。參十星,白虎之體;其中三星,橫列三將也,東北曰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曰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曰右足,主偏將軍。玉井四星在參左足下,主水漿以給廚。參,所今翻。〕
恐立秋以後,將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告諸郡,嚴為備禦。六,今月十四日乙卯,白虹貫日,
〔顗曰:凡日氣色白而純者,名為虹。貫日中者,侵太陽也。晉志曰:凡白虹者,百殃之本,眾亂所基。〕
宜令中外官司,並須立秋然後考事。七,漢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時三翆,
〔賢曰:謂以三翆之法推之也。〕
宜大蠲法令,有所變更。
〔更,工衡翻。〕
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也。
〔春服春,夏服絳,各隨時之色。〕
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
〔賢曰:自文帝十三年除肉刑,至順帝陽嘉二年,合三百年也。〕
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江、河,當使易避而難犯也。」
二月,顗復上書薦黃瓊、李固,以為宜加擢用。又言:「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
〔賢曰:春當東風也。復,扶又翻。數,所角翻。〕
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
〔董仲舒春秋繁露曰:春旱,以甲乙日為蒼龍一,長八丈,居中央,為小龍,各長四丈,皆東向;其間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夏以丙丁日為赤龍,服赤衣。季夏以戊己日為黃龍,服黃衣。秋以庚辛日為白龍,服白衣;冬以壬癸日為黑龍,服黑衣。龍長與舞童各依其行數,牲各依其方色;皆燔雄雞、茘豭豬尾於里北門及市中以祈焉。禮記:歲旱,魯穆公問於縣子。縣子曰:「為之徙市可也。」〕
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
〔為,于偽翻。〕
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并,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止也!」書奏,特拜郎中;辭病不就。
②三月,使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兵出塞擊鮮卑,破之。
③初,帝之立也,乳母宋娥與其謀,
〔與,讀曰豫。〕
帝封娥為山陽君,又封執金吾梁商子冀為襄邑侯。
〔襄邑縣,屬陳留郡。〕
尚書令左雄上封事曰:「高
【章:甲十六行本「高」下有「皇」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
〔事見上卷安帝建光元年。〕
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
〔不見于史。〕
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咸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饑虛,盜賊未息,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詔大聽。
雄復諫曰:「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讒諛,然而歷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讒諛蒙倖者,蓋聽忠難,從諛易也。
〔復,扶又翻。好,呼到翻。惡,烏路翻;下同。易,以豉翻。〕
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惡,貴寵,人情之所甚欲,是以時俗為忠者少而習諛者多;故令人主數聞其美,稀知其過,迷而不悟,以至於危亡。臣伏見詔書,顧念阿母舊德宿恩,欲特加顯賞。按尚書故事,
〔漢故事,皆尚書主之。〕
無乳母爵邑之制,唯先帝時阿母王聖為野王君,聖造生讒賊廢立之禍,
〔事見上卷安帝延光三年。〕
生為天下所咀嚼,
〔咀,在呂翻。〕
死為海內所歡快。桀、紂貴為天子,而庸僕羞與為比者,以其無義也;夷、齊賤為匹夫,而王侯爭與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蹈儉約,以身率下,群僚蒸蒸,莫不向風;
〔蒸,眾也。〕
而與王聖並同爵號,懼違本操,失其常願。臣愚以為凡人之心,理不相遠,
〔遠,于願翻。〕
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懲王聖傾覆之禍,民萌之命危於累卵,
〔萌,與氓同。〕
常懼時世復有此類,
〔復,扶又翻;下同。〕
怵惕之念未離於心,
〔怵惕,悚懼也,上尺律翻,下他歷翻。離,力智翻。〕
恐懼之言未絕於口。乞如前議,歲以千萬給奉阿母,
〔蓋雄先已有此議,今乞行之也。〕
內足以盡恩愛之歡,外可不為吏民所怪。梁冀之封,事非機急,宜過災繍之運,然後平議可否。」於是冀父商讓還冀封;書十餘上,
〔上,時掌翻。〕
帝乃從之。
夏,四月,乙亥,京師地震。五月,庚子,詔群公、卿士各直言厥咎,仍各舉敦樸士一人。左雄復上疏曰:「先帝封野王君,漢陽地震,
〔安帝延光二年封王聖, 是歲,京師及郡國三地震,漢陽蓋其一也。〕
今封山陽君而京城復震,專政在陰,其災尤大。臣前後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宜還阿母之封以塞災異。
〔塞,悉則翻。〕
今冀已高讓,山陽君亦宜崇其本節。」雄言切至,娥亦畏懼辭讓;而帝戀戀不能已,卒封之。
〔卒,子恤翻。〕
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召詣尚書,傳呼促步,
〔促步,催使速行也。被,皮義翻。〕
又加以捶撲。
〔捶,止蕊翻。撲,普卜翻。〕
雄上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節,
〔禮記曰: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緇組綬。詩曰:雜佩以贈之。毛氏註云:珩、璜、琚、瑀、衝牙之類。月令章句曰:佩上有雙珩,下有雙璜,琚、瑀以雜之,衝牙、蠙珠以納其間。玉藻曰:左徵、角,右宮、羽,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瑲嗚也。至漢明帝乃為大佩,衝牙、雙瑀、璜皆以白玉,乘輿落以白珠,公卿諸侯以采絲。孔穎達曰:凡佩玉必上繫於衡,下垂三道,穿以蠙珠,下端前後以懸於璜,中央下端懸以衝牙,動則衝牙前後觸璜而為聲;所觸之玉,其形似牙,故曰衝牙。〕
動則
【章:甲十六行本「則」字;乙十一行本同。】
有庠序之儀。
〔庠序之儀,謂濟濟蹌蹌。〕
孝明皇帝始有撲罰,皆非古典。」帝納之,是後九卿無復捶撲者。
〔撲,蒲卜翻。捶,止蕊翻。〕
④戊午,司空王龔免。六月,辛未,以太當魯國孔扶為司空。
⑤丁丑,雒陽宣德亭地斥,長八十五丈;
〔按續漢志,宣德亭,近郊地,光武立郊兆於雒陽城南,亭蓋在平城門外。長,直亮翻。〕
帝引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天下喁喁,
〔喁,魚容翻。師古曰:喁喁,眾口向上貌。〕
屬望風政。
〔屬,之欲翻。〕
積敝之後,易致中興,
〔易,以豉翻。〕
誠當沛然,思惟善道,
〔賢曰:沛然,寬廣之意。〕
而論者猶云『方今之事,復同於前』;
〔復,扶又翻。〕
臣伏在草澤,痛心傷臆!實以漢興以來三百餘年,賢聖相繼十有往,
〔高、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光、明、章、和、殤、安至帝,凡十八主。〕
豈無阿乳之恩,豈忘貴爵之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和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夫妃、后之家所以少完全者,
〔少,詩沼翻。〕
豈天性當然﹖但以爵位尊顯,顓總權柄,天道惡盈,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惡,烏路翻。〕
天知自損,故致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
〔安帝建光元年,諸鄧得罪,閻氏始盛。延光四年,閻氏誅,蓋不能于稔也。〕
老子曰:『其進銳者其退速也。』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
〔禮,不臣妻之父母。〕
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從,榮顯兼加,
〔從才用翻。〕
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
〔休,美也。〕
又,詔書所以禁侍、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託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子弟祿任,曾無限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
〔謂州郡阿私宦官,進舉其子弟也。〕
今可為設常禁,
〔為,于偽翻;下同。〕
同之中臣。
〔此中臣,謂中朝臣也。〕
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不許,賜錢千萬,
〔事見四十五卷永平十八年。為,于偽翻。〕
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 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
〔百官志:北軍五營校尉各有司馬,秩千石。〕
開陽城門候羊迪等,
〔雒陽城十二月,每門候一人,秩六百石。開陽門位 在巳。應劭漢官曰: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來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愴然,遂堅縛之,刻記其歲月,因以名焉。〕
無他功德,初拜便真,
〔漢制,初拜官稱守,滿歲為真。續漢書曰:中都官千石、六百石,故事,先守一歲,然後補真。〕
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
〔壞,音怪。〕
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故政教一跌,百年不復,
〔跌,徒結翻。〕
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
〔凡伯,刺周厲王之詩。賢曰:板,反也。卒,盡也,音子恤翻。癉,病也。癉,音當但翻。〕
今陛下之有當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乎四時;
〔天文志曰:斗為帝車,運乎中央,臨制四;方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斗。〕
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
〔賢曰:賦,布也。〕
權尊勢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災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
〔毗,輔也。〕
今與陛下共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
〔此等議論,發之嬖倖盈朝之時,謂之曲而當可也。猶以直而不見容,嗚呼!〕
刺史、二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潔,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由此言之,本朝號令,豈可蹉跌!
〔蹉,倉何翻。〕
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也。夫人君之有政,猶水之有隄防;隄防完全,雖遭雨水霖潦,不能為變;政教一立,蹔遭凶年,
〔蹔,與暫同。〕
不足為憂。誠令隄防穿漏,萬夫同力,不能復救;政教一壞,賢智馳騭,不能復還;
〔復,扶又翻。〕
今隄防雖堅,漸有孔穴。
〔諭嬖倖之門也。當此之時,不可以言漸矣,固特婉其辭耳。〕
譬之一人之身,本朝者,心腹也,州、郡者,四支也,心腹痛則四支不舉。故臣之所憂,在腹心之疾,非四支之患也。苟堅隄防,務政教,先安心腹,整理本朝,雖有寇賊、水旱之變,不足介意也;誠令隄防壞漏,心腹有疾,雖無水旱之災,天下固可以憂矣。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閒雅者給事殿中。
〔范曄曰:漢承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參其選,皆銀璫、左貂,給事殿省。及高后稱制,乃以張卿為大謁者,出入臥內,受宣詔命。文帝時,有趙談、北宮伯子,頗見親倖。至於武帝,亦愛李延年。帝數宴後庭,或潛遊離館,故請奏機事,多以宦人主之。至元帝之世,史游為黃門令,勤身納忠,有所補益。其後弘恭、石顯以佞險自進,卒有蕭、周之禍,損穢帝德焉。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他士。至永平中,始置員數,中常侍四人,小黃門十八。和帝即祚幼弱,竇憲兄弟專總威樣,所與居者閹宦而已;故鄭眾得專謀禁中,終除大憝,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公卿之位,於是中官始盛矣。自明帝之後,迄于延平,委用漸大,其員稍增,中常侍至有十人,小黃門二十人,改以金璫、右貂,兼領卿署之職。鄧后以女主臨政,萬機殷遠,朝臣國議,無由參斷,不得不委用刑人,寄之國命;手握王爵,口銜天憲,非復掖庭永巷之職,閨牖房闥之任也。去,羌呂翻。省,悉景翻。〕
如此,則論者厭塞,升平可致也!」
〔塞,悉則翻。〕
扶風功曹馬融對曰:「今科脩品制,四時禁令,所以承天順呡者,備矣,悉矣,不可加矣。然而天猶有不平之效,民猶有咨嗟之怨者,百姓屢聞恩澤之聲而未見惠和之實也。古之足民者,非能家贍而人足之,量其財用,為之制度。
〔量,音良。〕
故嫁娶之禮儉,則婚者以時矣;喪祭之禮約,則終者掩藏矣;不奪其時,則農夫利矣。夫妻子以累其心,
〔累,力瑞翻。〕
產業以重其志,舍此而為非者,有必不多矣!」
〔馬融之對,不詭於聖人,蓋有得於經學,故其辭氣和平而切於政體也。舍,讀曰捨。〕
太史令南陽張衡對曰:
〔百官志:太史令,屬太常,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曆。〕
「自初舉孝廉,迄今二百歲矣,
〔武帝元光元年,初舉孝廉,至是凡二百七年。〕
皆先孝行;行有餘力,始學文法。辛卯詔書,以能章句、奏案為限;
〔去年冬十一月辛卯詔書也。孝行,下孟雖。〕
雖有至孝,猶不應科,此棄本而取末。曾子長於孝,然實魯鈍,文學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觀,內必有闕,則違選舉孝廉之志矣。且郡國守相,剖符寧境,為國大臣,一旦免黜十有餘人,
〔謂濟陰太守胡廣等也。〕
吏民罷於送迎之役,
〔罷,讀曰疲。〕
新故交際,公私放濫,或臨政為百姓所便而以小過免之,是為奪民父母使嗟號也。
〔號,戶刀翻。〕
易不遠復,論不憚改,
〔易曰:不遠復,無祗悔。論語曰:過則勿憚改。〕
朋友交接且不宿過,況於帝王,承天理物,以天下為公者乎!中間以來,妖星見於上,
〔古今註曰:是年四月壬寅,太白晝見;五月癸巳,又晝見。見,賢遍翻。〕
震裂著於下,
〔謂永建三年京師地震,今年宣德亭地裂也。〕
天誡詳矣,可為寒心!明者銷禍於未萌,今既見矣,
〔為,于偽翻。見,賢遍翻。〕
脩政恐懼,則禍轉為福矣。」
上覽眾對,以李固為第一,即時出阿母還舍,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而阿母、宦者皆疾之,詐為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
〔從中下者,不經尚書。下,遐稼翻。〕
大司農南郡黃尚等請之於梁商,僕射黃瓊復救明其事。
〔復,扶又翻。〕
久得釋,出為洛令,
〔「洛」,當作「雒」。雒縣屬廣漢郡。〕
固棄官歸漢中。融博通經籍,美文辭;對奏,亦拜議郎。衡善屬文,
〔屬,之欲翻。〕
通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
〔驕者,以才驕人也。尚者,以才尚人也。〕
善機巧,尤致思於天交、陰陽、曆算,
〔致,極也。思,相吏翻。〕
作渾天儀,著靈憲。
〔蔡邕曰:言天體者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惲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數術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唯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體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黃道,以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萬世不易之道也。衡著靈憲曰: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之靈軌,尋緒本元,先準之於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慈以生心,故靈憲作興。王蕃曰:天地之體,狀如雞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故曰惲天。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露地上,半在地下,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北極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亦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強。繞北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五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赤道帶之絃,去兩極各九十一度少強。黃道,日之所 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道內;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弱,西交於奎十四少強。其出赤道外極遠者,去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也。其入赤道內極遠者,亦二十四 度,井二十五度是也。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極百一十五度少強是也。日最南,去極最遠,故遠最長。黃道斗二十一度,出辰入申,故日亦出辰入申。日晝行地 上百四十六度強,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長。自南至之後,日去極稍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度稍多,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稍北,故日稍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十七度稍強是也。日最北去極最近,景最短。黃道井二十五度,出寅入戌,故日亦出寅入戌。日晝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強,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去極稍遠,故景稍長。日晝行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長。日所在度稍南,故日出入稍南,以至於南至而復初焉。斗二十一,井二十五,南北相覺四十八度。春分日在奎十四稍強,秋分日在角五稍弱,此黃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極俱九十一度少強,南北處斗二十一、井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短長之中。奎十四、角五,出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度半強,故日見之漏,晝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刻,而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入日入為分,人之晝夜以昏明為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未入二刻半而昏,故損夜五刻五益晝,是以春、秋之漏,晝五十五刻。洛書甄耀度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
性恬憺,
〔憺,杜覽翻。〕
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
⑥太尉龐參,在三公中最名忠直,數為左右所毀。會所舉用忤帝旨,
〔數,所角翻。忤,五故翻。〕
司隸承風案之。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稱疾不會。
〔被,皮義翻。〕
廣漢上計掾段恭因會上疏曰:
〔漢郡國歲舉茂才、孝廉,與上計吏皆至京師。受計之日,公卿皆會于廷,茂、孝豫焉。〕
「伏見道路行人、農夫、織婦皆曰:『太尉參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心,孤立群邪之間,自處中傷之地。』
〔處,昌呂翻。中,竹仲翻。〕
夫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人臣
【章:甲十六行本「臣」作「主」;乙十一行本同。】
之至誡也!昔白起賜死,諸侯酌酒相賀;
〔白起死事見五卷周赧王五十年。〕
季子來歸,魯人喜其紓難。
〔賢曰:紓,緩也。季子,魯公子季友也。閔公之時,國家多難,以季子忠賢,故請齊侯復之。公羊傳曰:季子來歸。其言季子何﹖賢也。其言來歸,喜之也。難,乃旦翻。〕
夫國以賢治,君以忠安;
〔治,直吏翻。〕
今天下咸欣陛下有此忠賢,願卒寵任以安社稷。」
〔卒,子恤翻。〕
書奏,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太醫致羊酒。後參夫人疾前妻子,投於井而殺之;雒陽令祝良奏參罪。秋,七月,己未,參竟以災異免。
⑦八月,己巳,以大鴻臚施延為太尉。
⑧鮮卑寇馬城,代郡太守擊之,不克。頃之,其至犍
【章:甲十六行本「犍」作「鞬」;乙十一行本同。】
死。
〔鞬,居言翻。〕
鮮卑由是抄盜差稀。
〔抄,楚交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丁绍仪
宋·薛居正 等
清·陈弘谋
清·康有为
清·讷斋道人
(明)凌濛初
王芗斋
坐花散人
清·心禅
(清)嚴可均 輯
元魏·昙摩流支
清·恽格
元·李翀
清·魏裔介
明·陈鉴
宋·方逢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