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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四-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紀六
〔起玄黓敦牂(壬午),盡柔兆閹茂(丙戌),凡五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中
元嘉十九年(壬午、四四二)
1春,正月,甲申,魏主備法駕,詣道壇受符籙,騎幟盡青。自是每帝即位皆受籙。
〔此所受者,今道士所謂法籙也。隋志曰:道士受道之法,初受五千文籙,次受三洞籙,次受洞玄籙,次受上清籙。籙皆素書,紀諸天曹官屬佐吏之名。又有諸符錯在其間,文章詭怪,世所不識。籙,龍玉翻。〕
謙之又奏作靜輪宮,
〔水經註:靜輪宮在道壇東北,道壇在平城東灅水之左。〕
必令其高不聞雞犬,欲以上天神。崔浩勸帝為之,功費萬計,經年不成。天子晃諫曰:「天人道殊,卑高定分,
〔分,扶問翻。〕
不可相接,理在必然。今虛耗府庫,疲弊百姓,為無益之事,將安用之!必如謙之所言,請因東山萬仞之高,
〔謂平城之東山也。〕
為功差易。」
〔易,以鼓翻〕
帝不從。
2夏,四月,沮渠無諱將萬餘家,棄敦煌西就沮渠安周。未至,鄯善王比龍畏之,將其眾奔且末,
〔沮,子余翻。將,即亮翻。敦,徒門翻。鄯,上扇翻。且末,漢故國,在鄯善西,去代八千三百二十里。且,子餘翻。〕
其世子降於安周。
〔降,戶江翻。〕
無諱遂據鄯善,其士卒經流沙渴死者太半。
李寶自伊吾帥眾二千入據敦煌,
〔帥,讀曰率。〕
繕脩城府,安集故民。
沮渠牧犍之亡也,
〔見上卷十六年。犍,居言翻。〕
涼州人 爽據高昌,自稱太守。唐契為柔然所逼,擁眾西趨高昌,
〔犍,苦濫翻。守,手又翻。趨,七喻翻。〕
欲奪其地。柔然遣其將阿若追擊之,契敗死。
〔營陽王景平元年,契與李寶同奔伊吾。〕
契弟和收餘眾奔車師前部王伊洛。時沮渠安周屯橫截城,和攻拔之,又拔高寧、白力二城,
〔李延壽曰:高昌國有四十六鎮,交河、田地、高寧、白刃、橫截等,餘不具載。「白力」,當作「白刃」。〕
遣使請降於魏。
〔使,疏吏翻。〕
3甲戌,上以疾愈,大赦。
4五月,裴方明等至漢中,與劉真道等分兵攻武興、下辯、白水,皆取之。
〔「下辯」,漢書作「下辨」。並,音皮莧翻。〕
楊難當遣建節將軍符弘祖守蘭皋,
〔元豐九域志:階州將利縣有蘭皋鎮。按五代志,將利縣,後魏武興郡之石門縣也。蕭子顯曰:武興西北有蘭皋戍,去仇池二百里。「符」,恐當作「苻」;楊氏、苻氏,皆氐種也。〕
使其子撫軍大將軍和將重兵為後繼。方明與弘祖戰于濁水,
〔濁水城在上錄縣東南,武街城西北。酈道曰:濁水即白水也。武街城故下辨縣治。〕
大破之,斬弘祖;和退走,追至赤亭,又破之。難當奔上邽;獲難當兄子建節將軍保熾。難當以其子虎為益州刺史,守陰平,聞難當走,引兵還,至下辨;方明使其子蕭之邀擊之,擒虎,送建康,斬之;仇池平。以輔國司馬胡崇之為北秦州刺史,鎮其地;立楊保熾為楊玄後,使守仇池。
〔楊難當廢玄子保宗而自立,見一百二十一卷六年。〕
魏人遣中山王辰迎楊難當詣平城。秋七月,以劉真道為雍州刺史,
〔雍,於用翻。〕
裴方明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方明辭不拜。
〔考異曰:真道傳,此事在胡崇之沒後;氐胡傳,崇之沒在明年二月;即真道傳誤。〕
丙寅,魏主使安西將軍古弼
〔考異曰:宋索虜傳作「吐奚愛弼」,氐胡傳作「吐奚弼」,蓋其舊姓。今從後漢書。〕
督隴右諸軍及殿中虎賁
〔賁,音奔。〕
與武都王楊保宗自祁山南入,
〔保宗奔魏見上卷十六年。〕
征西將軍漁陽皮豹子與琅邪王司馬楚之督關中諸軍自散關西入,俱會仇池。又使譙王司馬文思督洛、豫諸軍南趨襄陽,
〔營陽王景平二年,魏取河南,置洛州於洛陽,豫州於虎牢。趨,七喻翻;下同。〕
征南將軍刁雍東趨廣陵,
〔雍,於容翻。〕
移書徐州,稱為楊難當報仇。
〔為,于偽翻。〕
5甲戌晦,日有食之。
6唐契之攻闞爽也,
〔考異曰:宋氐胡傳作「闞爽」。今從後魏書。〕
爽遣使詐降於沮渠無諱,欲與之共擊契。
〔使,疏吏翻。〕
八月,無諱將其眾趨高昌;比至,
〔將,即亮翻;下同。比,必利翻,及也。〕
契已死,爽閉門拒之。 九月,無諱將衛興奴夜襲高昌,屠其城,
〔考異曰:宋書,「衛興奴」作「衛嶚」,今從後魏書。〕
爽奔柔然。無諱據高昌,遣其常侍氾雋奉表詣建康。
〔氾,音 凡。〕
詔以無諱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涼州刺史、河西王。
〔考異曰:宋本紀,封爵在六月,傳在九月末。今從傳。〕
7冬,十月,己卯,魏立皇子伏羅為晉王,翰為
〔秦王,譚為燕王,建為楚王,余為吳王。〕
甲申,柔然遣使诣建康。
9十二月,辛巳,魏襄城孝王盧魯元卒。
10丙申,詔魯郡脩孔子廟及學舍,蠲墓徹五戶課役以供灑掃。
〔灑,所賣翻,又所買翻。掃,素報翻,又蘇老翻。〕
11李寶遣其弟懷達、子承奉表詣平城;魏人以賣為都督西垂諸軍事、
〔遠邊日垂。〕
鎮西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沙州牧、敦煌公,
〔敦,徒門翻。〕
四品以下聽承制假授。
雍州刺史晉安襄侯劉道產卒。道產善為政,民安其業,大小豐贍,由是民間有襄陽樂歌。
〔雍,於用翻。贍,時豔翻。卒,子恤翻。樂,音洛。〕
山蠻前後不可制者皆出,緣沔為村落,戶口殷盛。及卒,蠻追送至沔口。未幾,群蠻大動,
〔道產卒未幾而群蠻作亂,後之人不能容義之也。沔,瀰兗翻。幾,居豈翻。〕
征西司馬朱脩之討之,不利;詔建威將軍沈慶之代之,殺虜萬餘人。
魏主使尚書李順差次群臣,賜以爵位;順受賄,品第不平。是歲,涼州人徐桀告之,魏主怒,且以順保庇沮渠氏,面欺誤國,
〔事見上卷十六年。〕
賜順死。
二十年(癸未、四四三)
1春,正月,魏皮豹子進擊樂鄉,將軍王奐之等敗沒。魏軍進至下辯,將軍強玄明等敗死。
〔強,其兩翻。〕
二月,胡崇之與魏戰於濁水,崇之為魏所擒,餘眾走還漢中。將軍姜道祖兵敗,降魏,
〔降,戶江翻。〕
魏遂取仇池。楊保熾走。
2丙午,魏主如恆山之陽;
〔恆,戶登翻。〕
三月,庚申,還宮。
3壬戌,烏洛侯遣使如魏。
〔烏洛侯國在地豆干國北,去代四千五百餘里。地豆干在室韋四千餘里,室韋當勿吉之北,勿吉在高麗之北,則烏洛侯東夷也。使,疏吏翻。〕
初,魏之居北荒也,鑿石無廟,在烏洛侯西北,以祀其先,高七十尺,深九十步。
〔度高曰高,音居號翻。度深曰深,音式禁翻。〕
及烏洛侯使者至魏,言石廟具在,魏主遣中侍郎李敞詣石廟致祭,刻祝文於壁而還,去平城四千餘里。
4魏河間公齊與武都王楊保宗對鎮雒谷,
〔雒谷,即雒谷,北史作「駱」。〕
保宗弟文弟文德說保宗,令閉險自固以叛魏。
〔說,輸芮翻。〕
或以告齊,夏四月,齊誘執保宗,送平城,殺之。前鎮東司符達、
〔「司」上當有「軍」字;否則「司」下當有「馬」字。〕
【章:十二行本「司」下正有「馬」字;孔本同;張校同。】
征西從事中郎任朏等
〔符達等皆楊氏官屬也。任,音壬。朏,敷尾翻。〕
遂舉兵立楊文德為主,據白崖,
〔今大安軍東北八十里有白崖。大安軍,古葭萌地也。考異曰:宋氐胡傳云:「拓跋齊聞兵起,遁走,達追擊斬齊,因據白崖。」按後魏河間公齊傳云:「文德求援於宋,宋遺房亮之、符昭、啖龍等帥眾助文德,斬龍,禽亮之,氐遂平,以功拜內都大官,卒。」然則宋書誤也。〕
分兵取諸戍,進圍仇池,自號征西將軍、秦,河,梁三州牧、仇池公。
〔考異曰:宋書在三月;魏書在四月,今從之。〕
5甲午,立皇子誕為廣陵王。
6丁酉,魏大赦。
7己亥,魏主如陰山。
8五月,魏古弼發上邽、高平、岍城諸軍擊楊文德,
〔「岍城」,意當作「汧城」。汧,口堅翻。〕
文德退走。皮豹子督關中諸軍至下辯,聞仇池解圍,欲還;弼遣人謂豹子曰:「宋人恥敗,必將復來。
〔復,扶又翻。〕
軍還之後,再舉為難,不如練兵蓄力以持之。不出秋冬,宋師必至,以逸待勞,無不克矣。」豹子從之。魏以豹子為仇池鎮將。
楊文德遣使來求援。
〔使,疏吏翻。〕
秋,七月,癸丑,詔以文德為都督北秦,雍二州諸軍事、征西大將軍、北秦州刺史、武都王。
〔雍,於用翻。〕
文德屯葭蘆城,
〔五代志:武都郡盤堤縣,西魏之南五部縣也。魏又置武陽郡及茄蘆縣,後周皆併入盤堤。祝穆曰:盤池山在階州福津縣東南七十里。郡縣志:魏將鄧艾與蜀將姜維相持於此,置茄蘆戍,後於此置縣。〕
以任朏為左司馬;武都、陰平氐多歸之。
9甲子,前雍州刺史劉真道、梁,南秦二州刺史裴方明坐破仇池減匿金寶及善馬,下獄死。
〔宋人捨功錄過,自戮良將,宜其為魏人所窺。下,遐稼翻。〕
10九月,辛巳,魏主如漠南。甲辰,捨輜重,
〔重,直用翻。〕
以輕騎襲柔翻,
〔騎,奇寄翻;下同。〕
分軍為四道:樂安王範、建寧王崇各統十五將出東道,樂平王丕督十五將出西道,魏主出中道,中山王辰督十五將為後繼。
〔將,即亮翻。〕
魏主至鹿渾谷,
〔鹿渾谷即鹿渾海之谷也,本高車袁紇部所居,其地直平城西北,其東即弱洛水。〕
遇敕連可汗。
〔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太子晃言於魏主曰:「賊不意大軍猝至,宜掩其不備,速進擊之。」尚書令劉絜固諫,以為賊營中塵盛,其眾必多,出至平地,恐為所圍,不如須諸軍大集,
〔須,待也。〕
魏主疑之,不急擊。柔然遁去,追至石水,不及而還。
〔石水在 根河北。還,從宣翻,又如字。〕
既而獲柔然候騎曰:「柔然不覺魏軍至,上下惶駭,引眾北走,經六七日,知無追者,乃始徐行。」魏主深恨之。
〔為魏誅劉絜、中山王辰等張本。〕
自是軍國大事,皆與太子謀之。
司馬楚之別將兵督軍糧,鎮北將軍封沓亡降柔然,說柔然令擊楚之以絕軍食。
〔降,戶江翻。說,輸芮翻。〕
俄而軍中有告失驢耳者,諸將莫曉其故,楚之曰:「此必賊遣姦人入營覘伺,
〔覘,丑廉翻,又丑豔翻。伺,相吏翻。〕
割驢耳以為信耳。賊至不久,宜急為之備。」乃伐柳為城,以水灌之令凍;城立而柔然至,冰堅滑,不可攻,乃散走。
11十一月,將軍姜道盛與楊文德合眾二萬攻魏濁水戍,魏皮豹子、河間公齊救之,道盛敗死。
甲子,魏主還,至朔方,詔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
〔考異曰:宋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譖之。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佛貍夢其祖父並慈,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貍驚爵,下偽詔曰:『王者大業,篡承為重, 儲宮嗣紹,百王舊例。自今以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
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隨時朝請,饗宴朕前,論 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
〔朝,直遙翻。復,扶又翻。〕
更舉賢俊以備百官。」十二月,丁
【章:十二行本「丁」作「辛」;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 校同。】
卯,魏主還平城。
〔自伐柔然還也。〕
二十一年(甲申、四四四)
1春,正月,己亥,帝耕藉田,大赦。
〔藉,秦昔翻。考異曰:宋略「辛酉,藉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今從宋書。〕
2壬寅,魏太子始總白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
〔據北史古弼傳:「時上谷人上書,言苑囿過度,人無田業,宜減太半以賜貧者。」蓋上谷距代都甚遠,魏末嘗置苑囿於其地。而道武帝起鹿苑於南臺陰,北距長城,東苞白登,屬之西山,廣輪數十里。天興六年,幸南平城,規度灅南夏屋山背黃瓜堆以建新邑。至天賜三年,遂築灅南宮闕,引溝穿池,廣苑囿,所謂太廣者此也,不在上谷。當以北史為正。見,賢遍翻。〕
帝方與給事中劉樹圍碁,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
〔坐,徂臥翻。〕
忽起,猝樹頭,
〔猝,昨沒翻。〕
掣下牀,搏其背,
〔掣,尺列翻。毆,烏口翻。〕
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
〔治,直之翻。〕
帝失容,捨碁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帝皆可其奏。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出詣公車,免冠徒跣請罪。帝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
〔蜀註曰:跛蹇而顛蹶也。〕
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茍可以利社稷,便百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太子課民稼穡,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
〔為,于偽翻。〕
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為是率。使民各標姓名於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於是墾田大增。
3戊申,魏主詔:「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 於家者,
〔男曰巫,女曰覡。覡,刑狄翻。〕
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 死,主人門誅。」
〔門誅者,闔門盡誅之。〕
庚戌,又詔:「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白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
〔賈,音古。〕
毋得私立學校;
〔校,戶教翻。〕
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4二月,辛未,魏中山王辰、內都坐大官薛辨、
〔魏置中都大官、外都大官、都坐大官,皆掌折獄,謂之三都。坐,徂臥翻。〕
尚書奚眷等八將
〔將,即亮翻;下同。〕
坐擊柔然後期,斬於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絜,久典機要,
〔宋高祖永初末,魏明元帝寢疾,魏主監國,劉絜與古弼等選侍東宮,對綜機要,至是二十餘年矣。〕
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
〔惡,烏路翻。〕
及將襲柔然,絜諫曰:「蠕蠕遷徒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
〔絜之言蓋指太延四年魏主伐柔然至白阜時也。蠕,人兗翻。〕
不如廣農積穀以待其來。」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絜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
〔敗,補邁翻。〕
魏主與諸將期會鹿渾谷,絜矯詔易其期。帝至鹿渾谷
【章:十二行本「谷」下有「欲擊柔然,絜留鹿渾谷」十七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六日,諸將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絜陰使人驚魏軍,勸帝委軍輕還,帝不從。絜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
〔治,直之翻;下同。〕
帝曰:「諸將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絜矯詔事白帝,帝至五原,收絜,囚之。帝之北行也,絜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嵩曰:「有姓無名。」帝聞之,命有司窮治,索嵩家,得讖書。
〔索,山客翻。〕
事連南康公狄鄰,絜、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絜在勢要,好作威福,
〔好,呼到翻。〕
諸將破敵,所得財物皆與絜分之。既死,籍其家,財巨萬,帝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丕以憂卒。初,魏主築白臺,高二百餘尺。
〔魏主嗣泰常二年秋七月乙酉,起白臺於平城南,高二十丈。〕
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當依附勸以忠孝。
〔漢嚴君平卜筮於成都也,〕
人有邪惡非正之間,則依著龜為言利害,與人子言依著龜為言利害,與人子依於孝,與人弟依於順,與人臣言依於忠;各因勢道之以善。高允之言。祖君平之術也。〕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
〔易乾上九及文言之辭。亢,苦浪翻。〕
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如此,則王安於上,身全於下矣。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5庚辰,魏主幸廬。
〔自南、北國分治,人主所至,例不書幸,此必誤也。〕
6己丑,江夏王義恭進位太尉,領司徒。
〔夏,戶雅翻。〕
7庚寅,以侍中、領右衛將軍沈演之為中領軍,左衛將軍范曄為太子詹事。
8辛卯,立皇子宏為建平王。
9三月,甲辰,魏主還宮。
10癸丑,魏主遣司空孫道生鎮統萬。
〔長,知兩翻。〕
11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帥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徒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杜佑曰:魏道武天興中,詔採漏戶,令輸綸綿。自後諸逃戶占為紬繭羅穀者甚眾,於是雜營戶率徧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同;景穆皇帝一切罷之,以屬郡縣。孤帥,讀曰率,渠帥,所類翻。相,息亮翻。〕
吐谷渾王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
〔緯世,即阿柴之長子緯代也,北史避唐太宗諱,改「世」為「代」。使,疏吏翻。降,戶江翻。〕
慕利延殺之。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14沮渠無諱卒,
〔沮,子余翻。〕
弟安周代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眾。崔浩請存合於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
〔重,直龍翻。〕
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隋志:絳郡,後魏置東雍州,後周改曰絳州。雍,於用翻。〕
八月,乙丑,魏主畝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
〔守,手又翻。〕
詔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
〔騎,奇寄翻。量,音良。〕
朕還臺,先斬此奴!」弼頭銳,故帝常以筆目之。弼官屬惶怖,恐并坐誅,
〔怖,普布翻。〕
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遊畝,
〔盤,樂也。〕
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機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
〔為,于偽翻。〕
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帝聞之,歎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賜衣一襲,
〔衣一稱為一襲,猶今言一副衣服也。〕
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復畝於山北,
〔山北,平城北山之北。復,扶又翻。〕
獲糜鹿數千頭。詔尚書發車五百乘以運之。
〔觀下載弼表,蓋發民車也。乘,繩證翻。〕
詔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以馬運之。」遂還。行百餘里,得弼表曰:「今秋穀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烏鴈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
〔言夕之所收,較於朝之所得失三倍,收穫不可以不速,載糜鹿猶可緩。〕
乞賜矜緩,使得收載。」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為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以南譙王義宣為荊州刺史。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
〔會稽公主,高祖長女,帝深加禮敬,家事大小必咨之。會,工外翻。〕
先賜中詔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
〔詔自中出,不經門下者,謂之中詔,今之手詔是也。敕,戒也。義季,小字師護。〕
比表求還,
〔比,毗至翻,頻也。〕
今欲聽許,以汝代之。師護雖無殊績,絜己節用,
〔絜,與潔同。〕
通懷期物,不崰恣群下,聲著西土,為土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
〔為,于偽翻。〕
欲各試其能。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於西夏交有巨礙,
〔江左六朝以荊楚為西夏。夏,戶雅翻。〕
遷代之譏,必歸責於吾矣。
〔言遷代之際,所任非人也。〕
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復生評論也!」
〔易,以鼓翻。復,扶又翻。〕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事亦脩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長,知兩翻。卒,子恤翻。〕
吐谷渾叱力延等請師於魏以討吐谷渾王慕利延,魏主使晉王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將襲柔然,柔然敕連可汗遠遁,乃止。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號處羅可汗。
〔魏收曰:處羅,魏言唯也。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魏晉王伏羅至樂都,
〔樂,音洛。〕
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
〔間,古莧翻。〕
至大母橋。吐谷渾王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慕利延從弟伏念等帥萬三千落降於魏。
〔慕利延背阿柴折箭之誡,使之招引外寇,至於眾叛親離,固其宜也。從,才用翻。帥,讀曰率。降,戶江翻。〕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將軍徐瓊為兗州刺史,大將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徒兗州鎮須昌,
〔沈約曰:武帝定河南,以兗州治滑臺,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鄒山,又寄治彭城;此又自彭城徒須昌也。〕
冀州鎮歷下。
〔歷下,即歷城。〕
恬,謨之弟也。
十二月
【章:十二行本「月」下有「丙戌」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魏主還平城。
是歲,沙州牧李寶入朝于魏,魏人留之,以為外都大官。
〔為李氏貴盛張本。朝,直遙翻。〕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撰元嘉新曆,表上之。
〔更,工衡翻。上,時掌翻;下所上同。〕
以月食之衝知日所在。
〔日與月對衝,光相揜而知之。〕
又以中星檢之,知堯時冬至日在須女十度,
〔此以堯典日短星昂」推之。〕
今在斗十七度。又測景校二至,差三日有餘,
〔此亦用周禮測日至之景之法也。〕
知今之南至日應在斗十三四度。於是更立新法,冬至徒上三日五時,日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前曆合朔,日食不在朔望;
〔「日食」上當有「日」字。〕
今皆以贏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望之日。
〔「贏」或作「盈」。曆法有大餘、小餘。史記曆書曰:大餘者,日也;小餘者,月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日行一度,十二月而一周天。歲十二月,凡三百五十四日,以六除之,五六三百日,餘五十四日為大餘。周天三百六十五日度,以六甲除之,六六三百六十,餘五為大餘,小餘即四分之一未滿日之分數也。其分,每滿三十二則成一日。蓋奇日為大餘,奇分為小餘,積而成閏也。〕
詔付外詳之。太史令錢樂之等奏,皆如承天所上,唯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乖異,謂宜仍舊。詔可。
二十二年(乙酉、四四五)
1春,正月,辛卯朔,始行新曆。初,漢京房以十二律中呂上生黃鍾,不滿九寸,更演為六十律。
〔中,讀曰仲。更,工衡翻;下同。〕
錢樂之復演為三百六十律,
〔復,扶又翻。〕
日當一管。何承之立議,以為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古人簡易之法,
〔易,以鼓翻。〕
猶如古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乃更設新律,林鍾長六寸一釐,則從中呂 還得黃鍾十二,旋宮聲韻無失。
〔長,直亮翻。中,讀曰仲。律曆志:黃鍾律九寸;三分損一,下生林鍾,律六寸;三分林鍾益一,上生太簇;三分太簇損一,下生 南呂;三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三分姑洗損一,下生應鍾益一,上生蕤賓;三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三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三分夷則損一,下生夾鍾;三分 夾鍾益一,上生無射,三分無射損一,下生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八八為伍。孟康註曰:從子數至未得八,下生林鍾;數未至寅得八,上生太簇。律上下相生,皆以此為率。伍,耦也。八八為耦然月令註:中呂律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若上生黃鍾,當不止九寸。故孔穎達考其同異於月令疏曰:十二律有上生、下生、同位、異位、長短分寸之別,故鄭註周禮太師職云:其相生則以陰陽六體,黃鍾初九,下生林鍾之初六,林鍾又上生太簇之九二,太簇又下生南呂之六二,南呂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應鍾之六三,應鍾又上生蕤賓之九四,蕤賓又上生大呂之六四,大呂又下生夷則之九五,夷則又上生夾鍾之六五,夾鍾又下生無射之上九,無射又上生中呂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異位者,象子母;所謂律娶妻而呂生子也。同位象夫妻者,則黃鍾之初九下生林鍾之初六。同是初位,故為夫婦,又是律娶妻也。異位為子母者,謂林鍾上生太簇。林鍾是初位,太簇是二位,故云異位為子母,又是呂生子也。云五下、六上者,鄭註云:五下、六上,乃一終矣,謂林鍾、夷則、南呂、無射、應鍾,皆被子午以東之管,三分減一,而下生之;大呂、太簇、夾鍾、姑洗、中呂、蕤賓,皆被子午以西之管三分益一,而上生之。子午皆上生,應云六上者,以黃鍾為諸律之首,物莫之先,似若無所稟生者,故不數黃鍾也。其實十二律終於中呂,反歸黃鍾,生於中呂,三分益一,大略得應黃鍾九十之數也。律曆志云:黃鍾為天統,林鍾為地統,太簇為人統,故數整;餘律則各有分數,隨其相生之次。每辰各自為官,各有五聲:黃鍾為第一宮,下生林鍾為徵,上生太簇為商,下生南呂為羽,下生姑洗為角。林鍾為第二官,上生太簇為徵,下生南呂為商,上生姑洗為羽,下生應鍾為角。太簇為第三宮,下生南宮為徵,下生姑洗為商,下生應鍾為羽,上生蕤賓為角。南呂為第四宮,上生姑洗為徵,下生應鍾為商,上生蕤賓為羽,下生大呂為角。姑洗為第五宮,下生應鍾為徵,上生蕤賓為商,上生大呂為羽,下生夷則為商,上生夾鍾為羽,下生無射為角。大呂為第八宮,下生中呂為羽,上生黃鍾為角。夾鍾為第十宮,下生無射為徵,上生中呂為商,上生黃鍾為羽,下生林鍾為角。無射為第十一宮,上生中呂為徵,上生黃鍾為商,下生林鍾為羽,下生太簇為角。中呂為第十二宮,上生黃鍾為徵,下生林鍾為商,上生太簇為羽,下生南宮為角。是十二宮各有五聲,凡六十聲。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減,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呂),而六十律畢矣。矣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六十四也。六十律之名,詳見續漢書補志。〕
2壬辰,以武陵王駿為雍州刺史。
〔雍,於用翻。〕
帝欲經略關、河,故以駿鎮襄陽。
3魏主使散騎常侍宋愔來聘。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愔,於今翻。〕
4二月,魏主如上黨,西至吐京,
〔酈道元曰:吐京即漢西河郡吐軍縣,夷、夏俗音訛也。後魏置吐京郡。隋隰州石樓縣,魏吐京郡地。〕
討陡叛胡,出配郡縣。
5甲戌,立皇子禕為東海王,昶為義陽王,
〔禕,吁韋翻。昶,丑兩翻。〕
6三月,庚申,魏主還宮。
7魏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以經義量決。」
〔量,音良。〕
8夏,四月,庚戌,魏主遣征西大將軍高涼吐谷渾王慕利延於白蘭,秦州刺史代人封敕文、安遠將軍乙鳥頭擊慕利延兄子什歸枹罕。
〔枹,音膚。〕
9河西之亡也,鄯善人以其地與魏鄰,大懼,
〔鄯,上扇翻。〕
曰:「通其使人,知我國虛實,取亡必速。」乃閉斷魏道,
〔閉斷魏通西域之道也。使,疏吏翻;下同。斷,丁管翻。〕
使者往來,輒鈔劫之。
〔鈔,楚交翻。〕
由是西域不通者數年。魏主使散騎常侍萬度歸發涼州以西兵擊鄯善。
10六月,壬辰,魏主北巡。
11帝謀伐魏,罷南豫州入豫州,以
【章:十二行本「以」上有「辛亥」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南豫州刺史南平王鑠為豫州刺史。
〔高祖永初二年,分淮東之地為南豫州,治歷陽;淮西為豫州,或治壽陽,或治汝南。鑠,式約翻。〕
秋,七月,己未,以尚書僕射孟顗為左僕射,
〔顗,魚豆翻。〕
中護軍何尚之為右僕射。
武陵王駿將之鎮,時緣沔諸蠻猶為寇,
〔沔,彌兗翻。〕
水陸梗礙;駿分軍遣撫軍中兵參軍沈慶之掩擊,大破之。駿至鎮,蠻斷驛道,
〔斷,丁管翻。〕
欲攻隨都;隨郡太守河東柳元景得六七百人,邀擊,大破之。遂平諸蠻,獲七萬餘口。溳山蠻最強,
〔水經註云:水出蔡陽縣東南大洪山,山在隨郡之西南,竟陵之東北,槃基所跨,廣圓一百餘里。溳水出于其山之陰,時人以為溳水所導,亦曰溳山。溳,音云。〕
沈慶之討平之,獲三萬餘口,徒萬餘口於建康。
16魏主如陰山之北,發諸州兵三分之一,各於其州戒嚴,以須後命。
〔須,待也。〕
徒諸種雜民五千餘家於北邊,
〔種,章勇翻。〕
令就北畜牧,以餌柔然。
17壬寅,魏高涼王那軍至寧
【嚴:「寧」改「曼」。】
頭城,
〔寧頭城當在白蘭東北。〕
吐谷渾王慕利延擁其部落西度流沙。吐谷渾慕踭之子被曩逆戰;那擊破之;被曩遁走,中山公社豐帥精騎追之,
〔踭,古回翻。帥,讀曰率。〕
度三危,至雪山,
〔酈道元曰:三危山在敦煌縣南。〕
生擒被曩及吐谷渾什歸、乞伏熾盤之子成龍,皆送平城。
〔乞伏成龍蓋因赫連定之敗沒于吐谷渾。〕
慕利延遂西入于闐,
〔闐,徒賢翻,又徒見翻。〕
殺其王,據其地,死者數萬人。
裴子野論曰:善乎太祖之訓也!夫侈興於有餘,儉生於不足。欲其隱約,莫若貧賤!習其險艱,利以任使;為
【章:十二行本「為」作「達」;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其情偽,易以躬臨。
〔易,以鼓翻。〕
太祖若能率此訓也,難其志操,卑其禮秩,教成德立,然後授以政事,則無怠無荒,可播之於九服矣。
〔周制九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蠻服、夷服、鎮服(藩服),每服五百里。謂之服者,責以服事天子為職也。〕
高祖思固本枝,崇樹襁褓;後世遵守,迭據方岳。
〔謂義真、義康、義恭、義宣皆迭居方面。襁,居兩翻。褓,音保。〕
及乎秦始之初,升明之季,絕咽於衾衽者動數十人。
〔謂明帝殺孝武諸子,而宋、齊禪代之際蕭氏夷劉氏也。咽,音煙。〕
國之存亡,既不是繫,早肆民上,
〔左傳:晉師矌曰:「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
非善誨也。
19魏民間訛言「滅魏者吳」,盧水胡蓋吳聚眾反於杏城,諸種胡爭應之,
〔種,章勇翻。〕
有眾十餘萬;遣其黨趙綰來,上表自歸。冬,十月,戊子,長安鎮副將拓跋紇帥眾討吳,紇敗死。
〔上,時掌翻。將,即亮翻。紇,下沒翻。〕
吳眾愈盛,民皆渡渭奔南山。
〔長安南山也。〕
魏主發高平敕勒騎赴長安,命將軍叔孫拔領攝并、秦、雍三州兵屯渭北,
〔騎,奇寄翻。雍,於用翻。〕
21蓋吳遣別部帥白廣平
〔帥,所類翻。〕
西掠新平,安定諸胡皆眾應之。又分兵東掠臨晉巴東,
〔「巴」當作「巳」。〕
將軍章直擊破之,溺死於河者三萬餘人。
〔溺,奴狄翻。〕
吳又遣兵西掠,至長安,將軍叔孫拔與戰於渭北,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
河東蜀薛永宗聚眾以應吳,
〔蜀人遷居河東者,謂之河東蜀,居絳郡者謂之絳蜀,居關中赤水者謂之赤水蜀。〕
襲擊聞喜。
〔聞喜縣,屬河東郡;春秋時晉武公所居之曲沃也,秦改為左邑;漢武帝於此聞南越破,改曰聞喜,後魏分屬絳郡。〕
聞喜縣無兵仗,令憂惶無計;縣人裴駿帥厲鄉豪擊之,
〔帥,讀曰率。〕
永宗引去。
魏人命薛謹之子拔糾合宗、鄉,
〔宗謂薛之宗族,鄉謂鄉人。〕
壁於河際,以斷二寇往來之路。
〔二寇,謂薛永宗、蓋吳。斷,丁管翻。〕
庚午,魏主使殿中尚書拓跋處直等將二萬騎薛永宗,殿中尚書乙拔將三萬騎討蓋吳,
〔晉置殿中尚書,與吏部、五兵、田曹、度支、左民為六曹。杜佑曰:後魏初,有殿中、樂部、駕部、南部、北部五尚書。殿中掌殿內兵馬、倉庫,樂部掌伎樂及角使、伍伯,駕部掌牛馬、驢騾,南部掌南邊諸州郡,北部掌北邊諸州郡。魏書官氏志:內入諸姓,乙弗氏改為乙氏。處,昌呂翻。將,即亮翻騎,奇寄翻。;下同。〕
西平公寇提將萬騎討白廣平。
〔官氏志:內入諸姓,若口引氏為寇氏。〕
吳自號天台王,蜀置百官。
22辛未,魏主還宮。
〔自陰山還也。〕
23魏選六州驍騎二萬,
〔六州,冀、定、相、并、幽、平。驍,堅堯翻。〕
使永昌王仁、高涼王那分將之為二道,掠淮、西以北,徒青、徐之民以實河北。
24癸未,魏主西巡。
25初,魯國孔熙先博學文史,兼通數術,有縱橫才志;
〔縱,子容翻。〕
為員外散騎侍郎,不為時所知,憤憤不得志。父默之為廣州刺史,以贓獲罪,大將軍彭城王義康為救解得免。
〔為,于偽翻。〕
及義康遷豫章,
〔義康遷,見上卷十七年。〕
熙先密懷報 。且以為天文、圖蓒讖,
〔讖,楚玥譖翻。〕
帝必以非道晏駕,由骨肉相殘;江州應出天子。以范瞱所重。太子中舍人謝綜,瞱之甥也。
〔太子中舍人,晉咸寧四年置,以舍人才學美者為之,為中庶子共掌文翰,職如黃門侍郎,在中庶子下,洗馬上。〕
熙先傾身事之,綜引熙先與瞱相識。
熙先家饒於財,數與瞱博,故為拙行,以物輸之。
〔數,所角翻。凡博、奕,以計數誘人謂之行,拙行者,偽為不能為。行,下孟翻。〕
瞱既利其財,又愛其文藝,由是情好款洽。熙先乃從容說瞱曰:「大將軍英斷聰敏,
〔好,呼道翻。從,千容翻。斷,丁亂翻。大將軍,謂義康。〕
人神攸屬,
〔屬,之欲翻。〕
失職南垂,
〔謂遷豫章也。〕
天下憤怨。小人受先君遺命,以死報大將軍之德。頃人情騷動,天文舛錯,此所謂時運之至,不可推移者也。若順天人之心,結英豪之士,表裏相應,發於肘腋;
〔腋,音亦。〕
然後誅除異我,崇奉明聖,號令天下,誰敢不從!小人請以七尺之軀三寸之舌,立功立事而歸諸君子,丈人以為何如﹖」瞱其愕然。熙先曰:「昔毛玠竭節於魏武,張溫畢議於孫權,彼二人者,皆國之俊父,豈言行玷缺,然後至於禍辱哉﹖皆以廉直勁正,不得久容。
〔毛玠見六十七卷漢獻帝建安二十一年。張溫事,見六十九卷魏文帝黃初五年。行,下孟翻;下內行同。玷,多忝翻。〕
丈人之於本朝,不深於二主,人間雅譽,過於兩臣,讒夫側目,為日久矣,比肩競逐,庸可遂乎!
〔言與時貴比肩競逐,榮利所在,眾所共爭,將不得遂其志也。朝,直遙翻。〕
近者殷鐵一言而劉班碎言,
〔見上卷十七年。〕
彼豈父兄之讎,百世之怨乎﹖所爭不過榮名勢利先後之間耳。及其末也,唯恐陷之不深,發之不早;戮及百口,猶曰未厭。是可為寒心悼懼,豈書籍遠事也哉!今建大勳,奉賢哲,圖難於易,
〔易,以鼓翻。〕
以安易危,享厚利,收鴻名,一旦苞舉而有之,豈可棄置而不取哉!」瞱猶疑未決。熙先曰:「又有過於此者,愚則未敢道耳。」瞱曰:「何謂也﹖」熙先曰:「丈人奕葉清通,
〔瞱曾祖汪、祖寧、父秦,皆有名行。〕
而不得連姻帝室,人以犬豕相遇,而丈人會不恥之,欲為之死,不亦惑乎!」為,于偽翻。〕瞱門無內行,故熙先以此激之。瞱默然不應,反意乃決。
瞱與沈演之並為帝所知,瞱先至,必待演之俱入,演之先至,嘗獨被引,
〔被,皮義翻。引,引見也。〕
瞱以此為怨。瞱累經義康所佐,中間獲罪於義康。謝綜及父述,皆為義康所厚,綜弟約娶義康女。綜為義康記室參軍,自豫章還,申義康意於瞱,求解晚隙,復敦往好。
〔復,扶又翻。好,呼道翻。〕
大將軍府史仲承祖,有寵於義康,聞熙先有謀,密相結納。丹楊尹徐湛之,素為義康所愛,承祖因此結事湛之,告以密計。道人法略、尼法靜,皆感義康舊恩,並與熙先往來。法靜妹夫許曜,領隊在臺,
〔江南謂禁中為臺。〕
許為內應。法靜之豫章,熙先付以牋書,陳說圖讖。於是密相蜀置,及索所不善者,並入死目。
〔條分名目,凡素所不善者,皆欲置之死地。〕
熙先又使弟休先作檄文,稱:「賊臣趙伯符肆兵犯蹕,禍流儲宰,
〔趙伯符時為領軍將軍,故欲以弒逆之罪歸之。言暢流儲宰,蓋欲併殺太子劭。〕
湛之、瞱等投命奮戈,即日斬伯符首及其黨與。今遣護軍將軍臧質奉璽綬迎彭城王正位辰極。」
〔北辰為天極,故以帝位為辰極。璽,斯氏翻。綬,音受。〕
熙先以為舉大事宜須以義康之旨諭眾,瞱又詐作義康與湛之書,令誅君側之惡,宣示同黨。
帝之燕武帳岡也,瞱等謀以其日作亂。許曜侍帝,扣刀目瞱,
〔拔刀徵出削為扣刀。〕
瞱不敢仰視。俄而座散,徐湛之恐事不濟,密以其謀白帝。帝使湛之具探取本末,
〔探,吐南翻。〕
得其檄書、選蜀姓名,上之。
〔上,時掌翻。〕
帝乃命有司收掩窮治。
〔治,直之翻。〕
其夜,呼瞱置客省,
〔客省,凡四方之客入見者居之,屬典客令。〕
先於外收綜及熙先兄弟,皆款服。帝遣使詰問瞱,瞱猶隱拒;
〔詰,去吉翻。〕
熙先聞之,笑曰:「凡處分、符檄、書疏,皆范所造,
〔處,昌呂翻。分,扶問翻。〕
云何於今方作如此抵蹋邪﹖」帝以瞱墨迹示之,乃具陳本末。
明日,仗士送付廷尉。
〔廷士,士之執兵仗者。〕
熙先望風吐款,辭氣不橈。
〔橈,奴教翻。〕
上奇其才,遣人慰勉之曰:「以卿之才而滯於集書省,
〔散騎侍郎,集書省官也。蕭子顯曰:自散騎侍郎及通直員外、給事中、奉朝請、駙馬都尉,皆集書省職也。〕
理應有異志,此乃我負卿也。」又責前吏部尚書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將三十作散騎郎,那不作賊!」熙先於獄中上書謝恩,且陳圖讖,深戒上以骨肉之禍,
〔讖,楚譖翻。〕
曰:「願勿遺棄,存之中書。若囚死之後,或可追錄,庶九泉之下,少塞釁責。」
〔少,詩沼翻。塞,悉則翻。釁,許覲翻。〕
瞱在獄為詩曰:「雖無嵇生琴,庶同夏侯色。」
〔嵇康為晉文帝所殺,臨命,顧視日影,索琴而彈。夏侯玄為晉景王所殺,及赴東市,顏色不變。〕
瞱本意謂入獄即死,而上窮治其獄,遂經二旬,瞱更有生望。獄吏戲之曰:「外傳詹事或當長繫。」瞱聞之,驚喜。綜、熙先笑之曰:「詹事疇昔攘 瞋目,躍馬顧盼,自以為一世之雄;今擾攘紛紜,畏死乃爾!
〔瞱為太子詹事,故稱之。瞋,七人翻。〕
設令賜以性命,人臣圖主,何顏可以生存!」
謝約不預逆謀,見兄綜與熙先遊,常諫之曰:「此人輕事好奇,不近於道,果銳無檢,
〔言無檢束也。好,呼到翻。近,其靳翻。〕
未可與狎。」綜不從而敗。綜母以子弟自蹈逆亂,獨不出視。瞱語綜曰:「姊今不來,勝人多矣。」
裴子野論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
〔沖,與翀同,上飛也。古語云「一飛沖天。」〕
蓋俗之量,則僨常均之下。
〔常均,猶言平常也。〕
其能守之以道,將之以禮,殆為鮮乎!
〔鮮,息淺翻。〕
劉弘仁,范蔚宗,
〔劉湛,字弘仁。范瞱,字蔚宗。蔚,於勿翻。〕
皆忸志而貪權,
〔忸,女九翻,驕也,玩也,狎也。〕
矜才以徇逆,累葉風素,一朝而隕。嚮之所謂智能,翻為亡身之具矣。
26徐湛之所陳多不盡,為瞱等辭所連引,上赦不問。臧質,熹之子也,
〔臧熹之弟,質在戚里,於帝為中表之親。〕
先為徐、兗二州刺史,與瞱厚善,瞱敗,以為義興太守。
有司奏削彭城王義康爵,收付廷尉治罪。
〔治,直之翻。〕
丁酉,詔免義康及其男女皆為庶人,絕屬籍,徒付安成郡;以寧朔將軍沈卲為安成相,領兵防守。
〔相,息亮翻。〕
卲,璞之兄也。義康在安成,讀書,見淮南厲王長事,廢書歎曰:「自古有此,我乃不知,得罪為宜也。」
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趙伯符為護軍將軍伯符,孝穆皇后之弟子也。
〔高祖母趙氏追諡孝穆皇后;后弟倫之。〕
棊魏安南、平南府移書兗州,
〔安南、平南二將軍府。〕
以南國僑置諸州多濫北境名號;又欲遊獵具區。
〔周官職方氏:揚州藪曰具區。師古曰:具區在吳。〕
兗州 答移曰:「必若因土立州,則彼立徐、揚,豈有其地﹖復知欲遊獵具區,
〔復,扶又翻。〕
觀化南國。開館飾邸,則有司存:呼韓入漢,厥儀未泯,饋閧之秩,每存豐厚。」
〔饋,餉也。饋閧,餉客以生食及芻米。詩傳曰:牲腥曰閧。閧,許既翻。〕
2戊辰,魏主軍至東雍州,
〔雍,於用翻。〕
臨薛永宗壘,崔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來,眾心縱弛。今北風迅疾,宜急擊之。」魏主從之,庚午,圍其壘。永宗出戰,大敗,與家人皆赴汾水死。
〔據南史薛安都傳,諸薛家于河東汾陰,世為強族。〕
其族人安都先據弘農,棄城來奔。
辛未,魏主南如汾陰,濟河,至洛水橋。
〔此華陰之洛水。史記秦孝公之元年所謂「魏築長城自鄭濱洛」者也。〕
聞蓋吳在長安北,帝以渭北地無穀草,欲渡渭南,循渭而西;以問崔浩,對曰:「夫擊蛇者先擊其昌,首破則尾不能掉。
〔掉,徒弔翻。〕
今蓋吳營此去六十里,輕騎趨之,
〔騎,奇寄翻。趨,七喻翻。〕
一日可到,到則破之必矣。破吳,南向長安亦不過一日,一日之乏,未至有傷。若從南道,則吳徐入北山,猝未可平。」帝不從,自渭南向長安,庚辰,至戲水。
〔戲,許宣翻。〕
吳眾聞之,悉散入北地山,
〔「地」字衍,〕
軍無所獲。帝悔之。二月,丙戌,帝至長安,丙申,如盩厔,
〔盩厔,音丹窒。〕
歷陳倉,還,如雍城,
〔雍,於用翻;下同。〕
所過誅民、夷與蓋吳通謀者。乙拔等諸軍大破蓋吳於杏城。
吳復遣使上表求援,
〔使,疏吏翻,下以義翻。〕
詔以吳為都督關,隴諸軍事、雍州刺史、北地公,使雍、梁二州發兵屯境上,為吳聲援;遣使賜吳印一百二十一紐,使吳隨宜假授。
3初,林邑王范陽邁,雖進
【章:十二行本「使」作「所」;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貢亦薄陋:帝遺交州刺史檀和之討之。南陽宗愨;家世儒素,
〔愨叔父少文,高尚不仕;諸子群從,皆愛好墳典。〕
愨獨好武事,
〔好,呼到翻。〕
常言「願乘長風破萬里浪」。及和之伐林邑,愨自奮請從軍,詔以愨為振武將軍,和之遣愨為前鋒。陽邁聞軍出,遣使請還所掠日南氏,輸金一萬斤,銀十萬斤。帝詔和之:「若陽邁果有款誠,亦許其歸順。」和之至朱梧戍,
〔朱梧縣,自漢以來屬日南郡,時於其地置戍。宋白曰:漢日南郡治朱吾,又南行四百餘里至林邑國。〕
遣府戶參軍姜仲基等詣陽邁,
〔府者,交州刺史府。〕
陽邁執之;和之乃進軍林邑將范扶龍於區栗城。
〔水經註:盧容水出自南盧容縣區栗城南高山,東逕區栗城北,林邑兵器戰具悉在城中。將,即亮翻。〕
陽邁遣其將范毗沙達救之,宗愨潛兵迎擊毗沙達,破之。
4魏主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奉其道。浩素不喜佛法,
〔喜,許記翻。〕
每言於魏主,以為佛法虛誕,為世費害,宜悉除之。及魏主討蓋吳,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室,
〔飲,於鳩翻。從,才用翻。〕
見大有兵器,出以白帝,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必與蓋吳通謀,欲為亂耳。」命有司按誅闔寺沙門,閱其財產,大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
〔守,式又翻。〕
又為窟室以匿婦女。
〔窟,苦骨翻。〕
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
〔說,輸芮翻。〕
帝從之。寇謙之與浩固爭,浩不從。先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并敕留臺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
〔魏主出征,太子居守,故謂平城為留臺。下,遐稼翻。〕
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以亂天常,
〔佛法自漢明帝時入中國,楚王英最先好之,至桓帝始事浮屠。〕
自古九州之中,未嘗有此。夸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
〔目無常主,不辯白黑,謂之眩。〕
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九服之內,鞠為丘墟。
〔鞠,窮也。〕
朕承天緒,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
〔治,直吏翻。〕
其一切盪除,減其蹤跡。自今已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執能去此歷代之偽物!
〔去,羌呂翻。〕
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浮圖形像及胡經,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阬之!」
〔少,詩照翻。長,知兩翻。〕
太子晃素好佛法,
〔好,呼到翻。〕
屢諫不聽;乃援宣詔書,使遠近豫聞之,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復孑遺。
〔復,扶又翻。〕
5魏主徒長安工巧二千家於平城。還,至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6太原顏白鹿私入魏境,
〔太原郡本屬并州,江左以郡人南徒者僑立太原郡。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太原縣,屬泰山郡。元嘉十年,割濟南泰山為太原郡境,屬青州。〕
為魏人所得,將殺之,詐云「青州刺史杜驥使其歸城。」魏人送白鹿詣平城,魏主喜曰:「我外家也。」
〔魏主母杜氏,故謂驥為外家。〕
使崔浩作書與驥,且命永昌王仁、高涼王那將兵迎驥,攻冀州刺史申恬於歷城;杜驥遣其府司馬夏侯祖歡等將兵救歷城。魏人遂寇兗、青、冀三州,至清東而還,
〔清東,清水之東也。〕
殺掠甚眾,北邊騷動。
〔考異曰: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兗、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仁至高平,禽劉義隆將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於河北。高涼王那至濟南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於河北。」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宋索虜傳又云:「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夸張其數故不同耳。〕
帝以寇為憂,咨訪群臣。御史中丞何承天上表,以為:「凡備匈奴之策,不過二科:武夫盡征伐之謀,儒生講和親之約。今欲追蹤衛、霍,自非大田淮、泗,內實青、徐,使民有贏儲,野有積穀,然後發精卒十萬,一舉蕩夷,則不足為也。若但欲遣軍追討,報其侵暴,則彼必輕騎奔走,不肯會戰;
〔騎,奇寄翻。〕
徒興巨費,不損於彼,報復之役,將遂無已,斯策之最末者也。安邊固守,於計為長。臣竊以曹、孫之霸,江、淮之間,不居各數百里。
〔曹、孫、謂曹操、孫權也。〕
何者﹖斥候之郊,非耕牧之地,故堅壁清野以俟其來,整甲繕兵以乘其弊;保民全境,不出此塗。要而歸之其策有四:一曰移遠就近。今青、兗舊民及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三萬餘家,可悉徒置大峴之南,以實內地。
〔峴,戶典翻。〕
二百多築城邑以居新徒之家,假其經用,春夏佃牧,
〔佃,讀曰田。〕
秋冬入保。寇至之時,一城千家,堪戰之士,不下二千,其餘贏弱,猶能登陴鼓譟,足抗群虜三萬矣。
〔贏,倫為翻。陴,音疲。〕
三曰篡偶軍牛以載糧械。
〔篡,綜集也。〕
計千家之資,不下五百耦牛,為車五百兩,
〔兩,力讓翻。〕
參合鉤連以衛其眾;設使城不可固,平行趨險,
〔趨,七喻翻。〕
賊所不能干,有急徵發,信宿可聚。四曰計丁課仗。凡戰士二千,隨其便能,各自有仗,素所服習,銘刻由己,還保輸之於庫,出行請以自新。
〔請器仗,各自磨礪使精新。〕
弓簳利鐵,民不得者,官以漸充之。
〔簳,古旱翻。〕
數年之內,軍用粗備矣。
〔粗,坐五翻,〕
近郡之師,遠屯清、濟,
〔近郡,謂南徐州所領諸僑郡及三吳,近在邦域之中者。濟,子禮翻。〕
功費既重,嗟怨亦深,以臣料之,未若即用彼眾之易也。
〔易,弋鼓翻。〕
今因民所利,導而師之,
〔帥,讀曰率。〕
兵強而敵不戒。國富而民不勞,比於優復隊伍,
〔復,方目翻〕
坐食糧廩者,不可同年而校矣。」
7魏金城邊固、
【嚴:「固」改「冏」;下同。】
天水梁會,與秦、益雜民萬餘戶據上邽東城反,攻逼西城。秦、益二州刺史封敕文拒卻之。氐、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萬餘人
〔休官、屠各二種,屠,直於翻。〕
皆起兵應固、會,敕文擊固,斬之,餘眾推會為主,與敕文相攻。
8夏,四月,甲申,魏主至長安。
10仇池人李洪聚眾,自言應王;梁會求救於氐王楊文德,文德約曰:「兩雄不並立,若須我者,宜先殺洪。」會誘洪斬之,
〔誘,音酉。〕
送首於文德。五月,癸亥,魏主遣安豐公閭根帥騎赴上邽,
〔帥,讀曰率。騎,奇寄翻。〕
未至,會棄東城走。敕文先掘重塹於外,
〔重,直龍翻。〕
嚴兵守之,格 從夜至旦。敕文曰:「賊知無生路,致死於我,多殺傷士卒,未易克也。」
〔易,以鼓翻。〕
乃以白虎幡宣告會眾,降者敕之,
〔降,戶江翻。〕
會眾逐潰;分兵追討,悉平之。略陽人王元達聚眾屯松多川,
〔水經註:松多水出隴山,西南流,逕降隴城北,又西南注秦水。〕
敕文又討平之。
11蓋吳收兵屯杏城,自號秦地王,聲勢復振。
〔復,扶又翻。〕
魏主遣永昌王仁、高涼王那督北道諸軍討之。
〔北道諸軍,謂魏兵分屯長安以北者。〕
12檀和之等拔區栗,斬范扶龍,乘勝入象浦;
〔象浦即盧容浦。盧容縣即其秦象林縣地,故亦謂之象浦。〕
林邑王陽邁傾國來戰,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
〔馬甲謂之具裝被,皮義翻。〕
宗愨曰:「吾聞外國有師子,威服百獸。」
〔師子似虎,正黃,有徴耏,尾端茸毛大如斗。爾雅冀曰:穆天子傳:狻猊日走五百里,其為物最猛,雖虎豹亦畏之。象至,以鼻捲自塗數尺,數數噴鼻隅立,師子直搏而殺之。〕
乃製其形,與象相拒,象果驚走,林邑兵大敗。和之逐克林邑,
〔水經註:林邑國都治典沖,在壽泠縣阿賁暴浦,西去海岸四十里。考異曰: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當是六月當檀和之等。今從傳。〕
陽邁父子挺身走。所獲未名之寶,不可勝計,宗愨一無所取,還家之日,衣櫛蕭然。
〔勝,音升。櫛,側瑟翻梳枇總名。〕
13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15帝築北隄,立玄武湖,
〔以其地在臺城之後,故名玄湖,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北十里。祝穆曰:朔今為後軍寨。〕
築景陽山於華林園。
16秋,七月,辛未,以散騎常侍杜坦為青州刺史。坦,驥之兄也。初,杜預之子耽,避晉亂,居河西仕張氏。前秦克涼州,子孫始還關中。高祖滅後秦,坦兄弟從高祖過江。時江東主、謝諸族方盛,北人晚渡者,朝廷悉以傖荒遇之,
〔傖,助耕翻;南人呼北人為傖。荒,言其自荒外來也。〕
雖復人才可施,皆不得踐清塗。上嘗與坦論金日磾,曰:「恨今無復此輩人!」
〔復,扶又翻。磾,丁奚翻。〕
坦曰:「日磾假生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
〔量,,音良。〕
坦曰:「請以臣言之:臣本中華高族,晉氏喪亂,
〔喪,息浪翻。〕
播遷涼土,世業相承,不殞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乃超登內侍,齒列名賢。
〔金日磾事見二十二卷漢武帝後元二年。〕
聖朝雖復拔才,臣恐未必能也。」上默然。
17八月,魏高涼王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將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將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
〔將,即亮翻。忮,支義翻,狼也。〕
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眾以追一人,又非長策。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諸將咸曰:「今賊黨眾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
〔斷,丁管翻。〕
吳天性凶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諸將曰:「公言是也。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逐往不返,將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
〔為,于偽翻。任,音壬。〕
高涼王那亦以俟計為然,逐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及期,吳叔不至,諸將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
〔伺,相吏翻。傳,知戀翻,又直戀翻。考異曰:宋索虜傳云:「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失所中死。吳弟吾生率眾入木面山,尋皆破散。」今從後書。〕
永昌王仁討吳黨白廣平、路那羅,悉平之。以陸俟為內都大官。
會安定盧水胡劉超等聚眾萬餘人反,魏主以俟威恩於關中,復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
〔復,扶又翻;下復選、復還同。〕
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
〔魏主平夏始得關中。〕
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
〔數,所角翻。〕
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
〔易,以鼓翻。〕
若兵少,則不能制賊;
〔少,詩沼翻。〕
卿當自以方略取之。」俟乃單馬之鎮。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諭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 超自恃其眾,猶無降意。俟乃帥其帳下親往見超,
〔誘,音酉。降,戶江翻。帥,讀曰率。〕
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
〔從,才用翻。〕
當以弓馬相待; 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俟乃將二百騎詣超。
〔將,即亮翻。騎,奇寄翻。〕
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
〔還,而宣翻,又如字。〕
頃之,俟復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
〔復,扶又翻。〕
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
〔呼,火故翻。〕
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逐平之。魏主徵俟還,為外都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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