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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七-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七
隋紀一
〔起屠維作噩(己酉),盡重光大淵獻(辛亥),凡三年。〕
〔隋,即春秋隨國,為楚所滅,以為縣。秦、漢屬南陽郡,晉屬義陽郡,後分置隨郡;梁曰隨州,後入西魏。楊忠從周太祖,以功封隨國公;子堅襲爵,受周禪,遂以隨為國號。又以周、齊不遑寧處,去「辵」作「隋」,以辵訓走故也。辵,音綽。〕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
〔諱,堅姓楊氏。隋書云:弘農郡華陰人也,漢太尉震八代孫鉉,生子元壽,後魏時為武川鎮司馬,子孫因家焉。元壽玄孫忠,從周太祖起義關西,寔生帝。自陳宣帝太建十三年至開皇九年,隋有西北八年矣。以通鑑紀年於此九年為隋紀年之始,故書上之上。〕
開皇九年(己酉、五八九)帝以陳高宗太建十三年受周禪,至是年平陳,混壹天下。通鑑紀事,乃以開皇繫年。〕
1春,正月,乙丑朔,陳主朝會群臣,大霧四塞,
〔朝,直遙翻。〕
入人鼻,皆辛酸,陳主昏睡,至晡時乃寤。
〔日加申為晡,晡,奔謨翻。〕
是日,賀若弼自廣陵引兵濟江。
〔若,人者翻。〕
先是弼以老馬多買陳船而匿之,買弊船五六十艘,置於瀆內。
〔先,悉薦翻。艘,蘇漕翻。爾雅:水注澮曰瀆。〕
陳人覘之,以為內國無船。
〔覘,丑廉翻,又丑豔翻。內國,即中國,隋避諱,改曰內。〕
弼又請緣江防人每交代之際,必集廣陵,於是大列旗幟,營幕被野,
〔幟,昌志翻。被,皮義翻。〕
陳人以為隋兵大至,急發兵為備,既知防人交代,其眾復散;後以為常,不復設備。
〔復,扶又翻。〕
又使兵緣江時獵,人馬喧譟。故弼之濟江,陳人不覺。韓擒虎將五百人自橫江宵濟采石,
〔橫江浦,在和州界。采石磯,在今太平州北三十里對岸津渡處。將,即亮翻;下將兵同。〕
守者皆醉,遂克之。
〔德祐甲戌十有二月沙武口之事亦猶此。〕
晉王廣帥大軍屯六合鎮桃葉山,
〔隋志:江都郡六合縣,舊日尉氏,置秦郡,後齊置秦州。後周改州曰方州,改郡曰六合。開皇初,郡廢;四年,改尉氏曰六合。張舜民曰:桃葉山,即今瓜步鎮之地。帥,讀曰率。〕
丙寅,采石戍主徐子建馳啟告變;丁卯,召公卿入議軍旅。戊辰,陳主下詔曰:「犬羊陵縱,侵竊郊畿,蜂蠆有毒,宜時掃定。
〔蠆,丑邁翻。〕
朕當親御六師,廓清八表,內外並可戒嚴。」以驃騎將軍蕭摩訶、護軍將軍樊毅、中領軍魚魯廣達並為都督,
〔驃,匹妙翻。騎,奇寄翻。〕
司空司馬消難、湘州刺史施文慶並為大監軍,
〔去年冬,陳主擢施文慶督湘州,未及之鎮而隋兵渡江。難,乃旦翻。監,工銜翻。〕
遣南豫州刺史樊猛帥舟師出白下,
〔陳南豫州治宣城,時徙鎮姑孰,白下城合白石壘,唐武德移江寧縣於此,名白下縣。帥,讀曰率。〕
散騎常侍皋文奏將兵鎮南豫州。重立賞格,僧、尼、道士、盡令執役。
〔尼,女夷翻。〕
庚午,賀若弼攻拔京口,執南徐州刺史黃恪。
〔南徐州治京口。〕
弼軍令嚴肅,秋毫不犯,有軍士於民間酤酒者,弼立斬之。所俘獲六千餘人,弼皆釋之,給糧勞遣,
〔勞,力到翻。〕
付以敕書,令分道宣諭。
〔令,力丁翻。〕
於是所至風靡。
樊猛在建康,其子巡攝行南豫州事。辛未,韓擒虎進攻姑孰,半日,拔之,執巡及其家口。
〔今太平州當塗縣南二里有姑孰溪,西人大江,蓋因舊鎮而得名。〕
皋文奏敗還。江南父老素聞擒虎威信,來謁軍門者畫夜不絕。
魯廣達之子世真在新蔡,與其弟世雄及所部降於擒虎,
〔侯景之亂,魯悉達糾合鄉人以保新蔡,魯氏遂世襲以事陳。新蔡註見一百六十四卷梁世祖承聖元年。降,戶江翻。〕
遣使致書招廣達。
〔使,疏吏翻。〕
廣達時屯建康,自劾,詣廷尉請罪;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陳主慰勞之,加賜黃金,遣還營。
〔勞,力到翻。〕
樊猛與左衛將軍將軍任忠代之,
〔任,音壬。〕
令蕭摩訶徐諭猛,猛不悅,陳主重傷其意而止。
〔重,如字,難也。〕
於是賀若弼自北道,韓擒虎自南道並進,
〔京口於建康為北,姑孰於建康為南。〕
緣江諸戍,望風盡走;弼分兵斷曲阿之衝而入。
〔曲阿,本雲陽,秦時,人言其地有天子氣,始皇鑿北坑以敗其勢,截直道使阿曲,改曰曲阿。其地在武進、丹徒二縣之間。弼分兵斷其衝,恐三吳之兵 入救建康,掎其後也。斷,音短。〕
陳主命司徒豫章王叔英屯朝堂,摩訶屯樂遊苑,
〔朝,直遙翻。樂,音洛。〕
樊毅屯耆闍寺,
〔闍,視遮翻。〕
魯廣達屯白土 岡,忠武將軍孔範屯寶田寺,
〔忠武將軍,梁置,班十九;陳擬官品第四,秩中二千石,位次四平將軍。〕
己卯,任忠自吳興入赴,
〔去年使任忠出守吳興。〕
仍屯 朱雀門。
〔晉孝武帝建朱雀門,上有兩銅雀,前直大航,謂之朱雀航。〕
辛未,賀若弼進據鍾山,
〔鍾山在今上元縣東北十八里。輿地志:古曰金陵山,縣名因此。又名蔣山,漢末秣陵尉蔣子文討賊死此山下,孫氏都秣陵,以其祖諱鍾,因改名蔣山。〕
頓白土岡之東。晉王廣遣總管杜彥與韓擒虎合軍,步騎二萬屯于新林。
〔新林浦,去今建康城二十里,西直白鷺洲。〕
蘄州總管王世積以舟師出九江,
〔蘄,音機,又音其。王世積,闡熙新鼍人。按班志,廬江郡陽縣,禹貢九江皆在南,東合為大江。應劭曰:江自廬江尋陽分為九。漢之尋縣在今蘄州界。王世積以舟師自蘄水出九江。鼍,古國字。〕
破陳將紀瑱於蘄口,
〔蘄水入江之口。將,即亮翻;下同。瑱,他殿翻,又音鎮。〕
陳人大駭,降者相繼。
〔降,戶江翻。〕
晉王廣上狀,
〔上,時掌翻。〕
帝大悅,宴賜群臣。
時建康甲士尚十餘萬人,陳主素怯懦,不達軍 士,
〔懦,乃臥翻,又奴亂翻。士,讀曰事。〕
【章:乙十一行本正作「事」;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唯日夜泣,臺內處分,一以委施文慶。
〔處,昌呂 翻。分,扶問翻。〕
文慶既知諸將疾己,恐其有功,乃奏曰:「此輩怏怏,
〔怏,於兩翻。〕
素不伏官,迫此事機,那可專信!」由是諸將凡有有啟請,率皆不行。
賀若弼之攻 京口也,蕭摩訶請將兵逆戰,陳主不許。及弼至鍾山,摩訶又曰:「弼懸軍深入,壘塹未堅,
〔塹,七豔翻。〕
出兵掩襲,可以必克。」又不許。陳主召摩訶、任忠 於內殿議軍,忠曰:「兵法:客貴速戰,主貴持重。今國家足兵足食,宜固守臺城,緣淮立柵,北軍雖來,勿與交戰;分兵斷江路,
〔斷,丁管翻;下同。〕
無令彼 信得通。給臣精兵一萬,金翅三百艘,下江徑掩六合;彼大軍必謂其渡江將士已被俘獲,自然挫氣。
〔被,皮義翻。〕
準南土人與臣舊相知悉,今聞臣往,必皆景 從。
〔師古曰:景從,言如景之從形也。〕
臣復揚聲欲往徐州,斷彼歸路,則諸軍不擊自去。
〔徐州,彭汴之路也。復,扶又翻。斷,丁管翻。〕
侍春水既漲,上江周羅黄待眾軍必沿流赴援。
〔周羅黄時督水軍,在郢漢。〕
此良策也。」陳主不能從。明日,欻然曰:
〔欻,許勿翻。〕
「兵久不決,令人腹煩,可呼蕭郎一出擊之。」任忠叩頭苦請勿戰。孔範又奏:「請作一決,當為官勒石燕然。」
〔孔範以竇憲破匈奴事自詭,姦諂之誤國亡家如此。為,于為翻;下同。燕,於賢翻。〕
陳主從之,謂摩訶曰:「公可為我一決!」摩訶曰:「從來行陳,
〔行,戶剛翻。陳,讀曰陣。〕
為國為身;今日之事,兼為妻子。」陳主多出金帛賦諸軍以充賞。
〔賦,給與也,分畀也。〕
甲申,使魯廣達陳於白土岡,
〔陳,讀曰陣;下同。〕
居諸軍之南,任忠次之,樊毅、孔範又次之,蕭摩訶軍最在北。諸軍南北亙二十里,首尾進退不相知。
賀若弼將輕騎登山,望見眾軍,因馳下,與所部七總管楊牙、員明等
〔將,即亮翻。騎,奇寄翻;下同。員,音運,姓也。〕
甲士凡八千,勒陳以待之。陳主通於蕭摩訶之妻,故摩訶初無戰意;唯魯廣達以其徒力戰,與弼相當。隋師退走者數四,弼麾下死者二百七十三人,弼縱煙以自隱,窘而復振。
〔窘,渠隕翻。復,扶又翻;下同。〕
陳兵得人頭,皆走獻陳主求賞,弼知其驕惰,更引兵趣孔範;
〔趣,七喻翻,又讀曰趨。〕
範兵暫交即走,陳諸軍顧之,騎卒亂潰,不可復止,死者五千人。員明擒蕭摩訶,送於弼,弼牽斬之,摩訶顏色自若,弼乃釋而禮之。
任忠馳入臺,見陳主言敗狀,曰:「官好住,
〔好,宜也;住,止也;今南人猶是言。〕
臣無所用力矣!」陳主之金兩縢,
〔縢,徒登翻。以繩約物曰縢。〕
使募人出戰,忠曰:「陛下唯當具舟楫,就上流眾軍,
〔謂往就周羅黄等。〕
臣以死奉衛。」陳主信之,敕忠出部分,
〔分,扶問翻。〕
令宮人裝束以待之,怪其久不至。時韓擒虎自新林進軍,忠已帥數騎迎降於石子岡。
〔帥,讀曰率。降,戶江翻;下同。〕
領軍蔡徵守朱雀航,聞擒虎將至,眾懼而潰。忠引擒虎軍直入朱雀門,陳人欲戰,忠揮之曰:「老夫尚降,諸軍何事!」
〔「軍」,或作「君」。〕
眾皆散走。於是城內文武百司皆遁,唯尚書僕射袁憲在殿中,尚書令江總等數人居省中。陳主謂袁憲曰:「我從來接遇卿不勝餘人,今日但以追愧。
〔此猶劉禪之於郤正也。〕
非唯朕無德,亦是江東衣冠道盡。」
陳主遑遽,將避匿,憲正色曰:「北兵之入,必無所犯。大事如此,陛下去欲安之!臣願陛下正衣冠,御正殿,依梁武帝見侯景故事。」
〔事見一百六十二卷梁武帝太清三年。〕
陳主不從,下榻馳去,曰:「鋒刀之下,未可交當,吾自有計!」從宮人十餘出後堂景陽殿,將自投于井,憲苦諫不從;後閤舍人夏侯公韻以身蔽井,
〔夏,戶雅翻。〕
陳主與爭,久之,乃得人。既而軍人窺井,呼之,不應,欲下石,乃聞叫聲;以繩引之,驚其太重,及出,乃與張貴妃、孔貴嬪同束而上。
〔祝穆曰:景陽井在法寶寺。或云,白蓮閣下有小池,面方丈餘。或云,在保寧寺覽輝亭側。舊傳云:欄有石脈,以帛拭之,作臙脂痕,一名臙脂井,又名辱井。梁制:有殿中舍人、守舍人。陳制:殿中舍人為三品蘊位,守舍人為三品勳位,在九品之外,後閤舍人,蓋殿中舍人之守後閣者。〕
沈后居處如常。
〔處,昌呂翻。〕
太子深年十五,閉閤而坐,舍人孔伯魚侍側,
〔此太子舍人也。梁制:太子中舍人四人,掌其坊之禁令;舍人十六人,掌文記。中舍人八班,舍人三班。陳制;中舍人六百石,舍人亦如之。〕
軍士叩閤而入,深安坐,勞之曰:
〔勞,力到翻。〕
「戎旅在塗,不至勞也!」軍士咸致敬焉。時陳人宗室王侯在建康者百餘人,陳主恐其為變,皆召入,令屯朝堂,使豫章王叔英總督之,又陰為之備,及臺城失守,相帥出降。
〔朝,直遙翻;下同。守,式又翻。帥,讀曰率。降,戶江翻。〕
賀若弼乘勝至樂遊苑,
〔樂,音洛。〕
魯廣達猶督餘兵苦戰不息,所殺獲數百人,會日暮,乃解甲,面臺再拜慟哭,謂眾曰:「我身不能救國,負罪深矣!」士卒皆流涕歔欷,
〔歔,音虛。欷,音希,又許既翻。〕
遂就擒。諸門衛皆走,弼夜燒北掖門入,聞韓擒虎已得陳叔寶,呼視之,叔寶惶懼,流汗股栗,向弼再拜。弼謂之曰:「小國之君當大國之卿,拜乃禮也。入朝不失作歸命侯,
〔朝,直遙翻。孫哠降晉,封歸命侯。〕
無勞恐懼。既而恥功在韓擒虎後,與擒虎相厪,挺刃而出;
〔厪,苦候翻,罵也。挺,拔也。〕
欲令蔡徵為叔寶作降箋,命乘騾車歸己,
〔騾,盧戈翻。〕
事不果。弼置叔寶於德教殿,以兵衛守。」
高熲先入建康,熲子德弘為晉王廣記室,
〔熲,居永翻。隋制,諸王記室參軍在錄事、功曹之下。〕
廣使德弘馳詣熲所,令留張麗華,熲曰:「普太公蒙面以斬妲己,
〔妲己,有蘇氏之美女,商紂嬖之,武王勝殷,殺紂,并誅妲己。妲,當割翻。己,音紀。〕
今豈可留麗華!」乃斬之於青溪。德弘還報,廣變色曰:「昔人云,『無德不報』,
〔詩大雅抑之辭。〕
我必有以報高公矣!」由是恨熲。
〔使高熲留麗華而廣納之,文帝必怒,安得成他日奪嫡之謀,是誠宜德之也,顧恨之邪!史為廣殺熲張本。〕
丙戌,晉王廣入建康,以施文慶受委不忠,曲為諂佞以蔽耳目,沈客卿重賦厚斂以悅其上,與太市令陽慧朗、刑法監徐析、尚書都令史暨慧皆為民害,斬於石闕下,以謝三吳。
〔斂,力贍翻。暨,戟乙翻。「陽慧朗」一作「惠朗」。「暨慧」之下逸「景」字。〕
使高熲與元帥府記室裴矩
〔帥,所類翻。〕
收圖籍,封府庫,資財一無所取,天下皆稱廣以為賢。矩,讓之之弟子也。
〔裴讓之見一百五十八卷梁武帝大同四年。〕
廣以賀若弼先期決戰,違軍令,收以屬吏。
〔先,悉薦翻。屬,之欲翻。〕
上驛召之,詔廣曰:「平定江表,弼與韓擒虎之力也。」賜物萬段;又賜弼與擒虎詔,美其功。
開府儀同三司王頒,僧辯之子,夜,發陳高祖陵,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
〔報讎也。陳高祖殺僧辯事見一百六十六卷梁敬帝紹泰元年。〕
既而自縛,歸罪於晉王廣;廣以聞,上命赦之。詔陳高祖、世祖、高宗陵,總給五戶分守之。
上遣使以陳亡告許善心,
〔使,疏吏翻。〕
善心衰服號哭於西階之下, 藉草東向坐三日;
〔去年陳遣善心來聘,留於客館,不遣還,事見上卷。西階,賓階也。衰服、藉草,喪禮也。衰,叱雷翻。號,戶刀翻。藉,慈夜翻。〕
敕書唁 焉。
〔唁,魚戰翻。弔生曰唁。〕
明日,有詔就館,拜通直散騎常侍,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賜衣一襲。
〔衣單複具曰襲。〕
善心哭盡哀,入房改服,
〔改 衰服,服賜服。〕
復出,北面立,
〔復,扶又翻。〕
垂泣,再拜受詔,明月乃朝,
〔朝,直遙翻。〕
伏泣於殿下,悲不能興。上顧左右曰:「我平陳國,唯獲此人。既能懷其舊君,即我之誠臣也。」敕以本官直門下省。
〔通直散騎常侍屬門下省。今敕善心以本官直門下省,何也﹖按唐六典,晉始有門下省,散騎常恃雖隸門下,別為一省,潘岳云「寓直散騎之省」是也,此隋所以命許善心以通直散騎常侍直門下省歟﹖〕
陳水軍都督周羅黄與郢州刺史荀法尚守江夏,
〔江夏,陳郢州治所。夏,戶雅翻。〕
秦王俊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不得進,
〔漢水入江之口,即沔口也。〕
相持踰月。 陳荊州刺史陳慧紀遣南康內史呂忠肅屯岐亭,
〔按楊素傳,忠肅屯岐亭,正據江峽。則岐亭在西陵峽口也。考異曰:隋書作「呂仲肅」,南史作「呂肅」,今從陳 書。〕
據巫峽,
〔按水經,江水出巫峽過秭歸夷陵,逕流頭狼尾灘,而後東逕西陵峽。去年冬,楊素破戚昕,其舟師巳過狼尾而東,呂忠肅所據者,蓋西陵峽也。當 從楊素傳作「江峽」為通。〕
於北岸鑿巖,綴鐵鎖三條,
〔考異曰:南史作「五條」,今從隋書。〕
橫截上流以隋船,忠肅竭其私財以充軍用。楊素、劉仁恩奮兵擊之,四十餘戰,忠肅守險力爭,隋兵死者五千餘人,陳人盡取其鼻以求功賞。既而隋師屢捷,獲陳之士卒,三縱之。忠肅棄柵而遁,素徐去其鎖;
〔去,羌呂翻。〕
忠肅復據荊門之延洲,素遣巴蜑千人,
〔蜑亦蠻也。居巴中者曰巴蜑。此水蜑之習於用舟者也。蜑,徒旱翻。〕
乘五牙四艘,以拍竿碎其十餘艦,
〔艘,蘇遭翻。艦,戶黯翻。〕
遂大破之,俘甲士二千餘人,忠肅僅以身免。陳信州刺史顧覺屯安蜀城,棄城走。
〔梁置信州於巴東,西魏取之,其地時屬隋,故陳信州刺史屯於南蜀城。〕
陳慧紀屯公安,
〔公安,陳荊州治所。〕
悉燒其儲蓄,引兵東下,於是巴陵以東無復城守者。陳慧紀帥將士三萬人,樓船千餘艘,沿江而下,
〔復,扶又翻。帥,讀曰率;下同。將,即亮翻;下同。〕
欲入援建康,為秦王俊所拒,不得前。是時,陳晉熙王叔文罷湘州,還,至巴州,慧紀推叔文為盟主。
〔巴州,治巴陵。〕
而叔文已帥巴州刺史畢寶等致書請降於俊,俊遣使迎勞之。
〔帥,讀曰率。降,戶江翻。使,疏吏翻;下同。勞,力到翻。〕
會建康平,晉王廣命陳叔寶手書招上江諸將,使樊毅詣周羅黄,陳慧紀子正業詣慧紀諭指。時諸城 皆解甲,羅黄乃與諸將大臨三日,
〔將,即亮翻。臨,力浸翻。〕
放兵散,然後詣俊降,陳慧紀亦降,上江皆平。楊素下至漢口,與俊會。王世積在蘄口,聞陳已 亡,
【章:甲十一行本「亡」下有「移書」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告諭江南諸郡,於是江州司馬黃偲棄城走,
〔蘄,音機,又音其。偲,音 思。〕
豫章諸郡太守皆詣世積降。
〔守,式又翻。〕
癸巳,詔遣使者巡撫陳州郡。二月,乙未,廢淮南行臺省。
〔晉王廣於時將凱還也。〕
2蘇威奏請五百家置鄉正,使治民,簡辭訟。
〔治,直之翻;下同。〕
李德林以為:「本廢鄉官判事,為其里閭親識,部斷不平,
〔為其,于偽翻。斷,丁亂翻。〕
今令鄉正專治五百家,恐為害更甚。且要荒小縣,有不至五百家者,
〔令,力丁翻。要,一遙翻。〕
豈可使兩縣共管一鄉!」帝不聽。丙申,制:「五百家為鄉,置鄉正一人;百家為里,置里長一人。」
〔長,知兩翻。〕
3陳吳州刺史蕭瓛能得物情,陳亡,吳人推瓛為主,
〔瓛,戶官翻。〕
右衛大將軍武川宇文述帥行軍總管元契、張默言等討之。落叢公燕榮以舟師自東海至,
【章:甲十一行本「至」下有「亦受述節度」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隋書:宇文述,代郡武川人。地理志:馬邑郡善陽縣,大叢置代郡。順政郡鳴水縣,西魏置落叢縣及落叢郡。順政,西魏之興州也。東海郡,海州。燕榮舟自海道入湖,可至吳州,陳置吳州於吳郡。燕,因肩翻。〕陳永新侯陳君範自晉陵奔瓛,
〔沈約志:永新縣,吳立,屬安成太守。隋廢安成郡為安復縣。晉陵與吳接壤。〕
并軍拒述。述軍且至,瓛立柵於晉陵城東,留兵拒述,遣其將王褒守吳州,自義興入太湖,欲掩述後。述進破其柵,迴兵擊瓛,大破之;
〔柵,測革翻。將,即亮翻。〕
又遣兵別道襲吳州,王褒衣道士服棄城走。
〔衣,於既翻。〕
瓛以餘眾保包山,
〔包山,在太湖中,其地西北距吳縣百二十里,又名洞庭山,四西皆水,地占三鄉,環四十里,土宜橘柚。〕
燕榮擊破之。瓛將左右數人匿民家,為人所執。述進至奉公埭,
〔燕,因肩翻。將,音如字,領也,攜也。埭,徒蓋翻。〕
陳東揚州刺史蕭巖以會稽降,與瓛皆送長安,斬之。
〔以巖等驅江陵士女降陳也,事見上卷陳長城公禎明元年。〕
楊素之下荊門也,遣別將龐暉將兵略地,南至湘州,城中將士,莫有固志
【章:甲十一行本「志」下有「刻日請降」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將,即亮翻;下同。〕刺史岳陽王叔慎,年十八,置酒會文武僚吏。酒酣,叔慎歎曰:「君臣之義,盡於此乎!」
〔按陳湘州刺史陳叔文既去鎮,施文慶實代之阻隋兵,不及至,湘州必有守之者,但未知叔慎何時所命耳。〕
長史謝基伏而流涕。湘州助防遂興侯正理在坐,
〔遂興縣侯也。沈約志:廬陵郡有遂興縣,吳立,日新興,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長,知兩翻。坐,徂臥翻。〕
乃起曰:「主辱臣死。諸君獨非陳國之臣乎!今天下有難,
〔難,乃旦翻。〕
實致命之秋也;縱其無成,猶見臣節,青門之外,有死不能!
〔召平,秦時東陵侯,秦亡為民,種瓜青門外。正理自謂陳亡之後,不能編於民伍以求活。〕
今日之機,不可猶豫,後應者斬!」眾咸許諾。乃荊牲結盟,仍遣人詐奉降書於龐暉。
〔降,戶江翻。〕
暉信之,克期入城,叔慎伏甲侍之,暉至,執之以狥,并其眾皆斬之。叔慎坐于射堂,招合士眾,數日之中,得五千人。衡陽太守樊通、武州刺史鄔居業皆請舉兵助之。
〔隋志:長沙郡衡山縣,舊置衡陽郡。武陵郡,舊置武州。鄔姓,其先仕晉為鄔大夫,子孫因以為氏。鄔,烏古翻。守,式又翻。〕
隋所除湘州刺史薛冑將兵適至,與行軍總管劉仁恩共擊之;叔慎遣其將陳正理與樊通拒戰,
〔將,即亮翻。〕
兵敗。冑乘勝入城,禽叔慎、仁恩,破鄔居業於橫橋,亦擒之,俱送秦王俊,斬於漢口。
嶺南未有所附,數郡共奉高涼郡太夫人洗氏為主,
〔高涼縣置高涼郡。洗,又音線。〕
號聖母,保境拒守。詔遣柱國韋洸等安撫嶺外,陳豫章太守徐璒據南康拒之,
〔徐璒自豫章退保南康。南康郡治贛縣。洸,古黃翻。守,式又翻。璒,都滕翻。〕
洸等不得進。晉王廣遣陳叔寶遺夫人書,
〔遺,于季翻。〕
諭以國亡,使之歸隋。夫人集首領數千人,盡日慟哭,遣其孫馮魂帥眾迎洸。
〔洗氏嫁馮融見一百六十三卷梁簡文帝大寶元年。帥,讀曰率。〕
洸擊斬徐璒,入,至廣州,說諭嶺南諸州皆定;
〔說,式芮翻。考異曰:隋帝紀:「十年八月壬申,遣洸等巡撫嶺南, 百越皆服。」按陳以九年正月亡,至來年八月,并閏計二十一月,豈有洗氏猶不知者!洗氏傳又云晉王遣陳主遺夫人書,則事在九年三月前也,帝紀所云,蓋謂百越已服,奏到朝廷之日也。〕
表馮魂為儀同三司,冊洗氏為宋康郡夫人。
〔宋文帝元嘉九年,分高涼,立宋康郡。隋志:高涼郡杜原縣,舊有永寧、宋康二郡。〕
洸,敻之子也。
〔韋敻見一百六十七卷陳高祖永定三年。敻,休正翻。〕
衡州司馬任瓖勸都督王勇據嶺南,
〔隋志:梁置衡州於廣州含渥縣。任,音壬。瓖,古回翻。〕
求陳氏子孫,立以為帝;勇不能用,以所部來降,
〔降,戶江翻。〕
瓖棄官去。瓖,忠之弟子也。
〔任瓖志趣如此,宜其能自表見於唐元也;蕭摩訶兒豚犬耳。〕
於是陳國皆平,
〔陳高祖受梁禪,歲在丁丑,至是而亡,凡五主, 三十三年。得州三十,郡一百,縣四百。按隋志:陳境當時有揚、東揚、南徐、吳、閩、豐、湘、巴、武、江、郢、廣、陳衡、衡、高、羅、新、瀧、建、成、桂、 東寧、靜、南定、越、南合、崖、安、交、愛,凡三十州。〕
詔建康城吧宮至,並平蕩耕墾,更於石頭置蔣州。
〔以蔣山名州也。〕
晉王廣班師,留王韶鎮石頭城,委以後事,三月,己巳,陳叔寶與其王公百司發建康,詣長安,大小在路,五百里纍纍不絕。帝命權分長安士民宅以俟之,內外脩整,遣使迎勞;陳人至者如歸。
〔使,疏吏翻。勞,力到翻;下同。〕
夏,四月,辛亥,帝幸驪山,
〔驪山在新豐縣。〕
親勞旋師。乙巳,(「巳」似應作「卯」。)諸軍凱入,
〔奏凱樂而入也。〕
獻俘于太廟,陳叔寶及諸王侯將相并乘輿服御、天下圖籍等以次行列,
〔將,即亮翻。相,息亮翻。乘,繩證翻;下同。行,戶剛翻。〕
仍以鐵騎圍之,
〔騎,奇寄翻。〕
從晉王廣、奏王俊入,列于殿庭。拜廣為太尉,賜輅車、乘馬、袞冕之服、玄圭、白璧。丙辰,帝坐廣陽門觀,
〔廣陽門之觀闕也。觀,古玩翻。〕
引陳叔寶於前,及太子、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馬消難以下至尚書郎凡二百餘人,
〔難,乃旦翻。〕
帝使納言宣紹勞之;
〔勞,力到翻。〕
次使內史令宣詔,責以君臣不能相輔,乃至滅亡。叔寶及其群臣並愧懼伏地,屏息不能對。
〔屏,必郢翻。〕
既而宥之。
初,武元帝迎司馬消難,
〔見一百六十七卷陳高祖永定二年。皇考忠,諡武元帝。〕
與消難結為兄弟,情好甚篤,
〔好,呼到翻。〕
帝每以叔父禮事之。及平陳、消難至,特免死,配為樂戶,二旨而免,猶以舊恩引見;尋卒於家。
〔見,賢遍翻。卒,子恤翻。〕
庚
【章:甲十一行本「庚」上有「魯廣達追傷本朝淪覆,得疾不療,憤慨而卒」十七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戌,帝御廣陽門
〔廣陽門,大興 宮城正南門也。唐六典曰:隋曰廣陽門,開皇二年作,仁壽元年,改曰昭陽門,唐武德元年,改曰順天門,神龍元年,改承天門。〕
宴將士,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
〔將,即亮翻。積,子賜翻。凡指所聚之物曰積則去聲,取物而積疊之則入聲。〕
達于南郭,班賜各有差,凡用三百餘萬段。故陳之境內,給復十年,
〔復,方目翻。〕
餘州免其年租賦。
樂安公元諧進曰:「陛下威德遠被,
〔被,皮義翻。〕
臣前請以突厥可汗為候正,
〔厥,九勿翻。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陳叔寶為令史,今可用臣言矣。」帝曰:「朕平陳國,本以除逆,非欲誇誕。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寶昏醉,寧堪驅使!」諧默然而退。
辛酉,進楊素爵為越公,
〔按隋書,楊素自清河郡公進封郢國公。素言:「逆人王誼前封於郢,不願與之同。」改封越公。〕
以其子玄感為儀同三司,玄獎為清河郡公;賜物萬段,粟萬石。命賀若弼登御坐,
〔坐,徂臥翻。〕
賜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國,進爵宋公。仍各加賜金寶及陳叔寶妹為妾。
賀若弼、韓擒威武,遂平陳國;韓擒虎略不交陳,
〔陳,讀曰陣。〕
豈臣之此!」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與弼同時合勢以取偽都,弼乃敢先期,
〔先,悉薦翻。〕
逢賊遂戰,致令將士傷死甚多。臣以輕騎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蠻奴,
〔騎,奇寄翻。降,戶江翻。任,音壬。〕
執陳叔寶,據其府軍,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門,臣啟關而納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與臣相比!」帝曰:「二將俱為上勳。」於是進擒虎位上柱國,賜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縱士卒,淫汙陳宮;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汙,烏路翻。〕
坐此不加爵邑。
加高熲上柱國,進爵齊公,
〔熲,居迴翻。熲自勃海郡公進爵齊國公。〕
賜物九千段。帝勞之曰:「公伐陳後,人言公反,朕已斬之。君臣道合,非青蠅所能間也。」
〔勞,力到翻。青蠅以諭讒言。間,古莧翻。〕
帝從容命熲與賀若弼論平陳事,
〔從,千容翻。〕
熲曰:「賀若弼先獻十策,後於蔣山苦戰破賊。臣文吏耳,焉敢與大將論功!」
〔焉,於虔翻。將,即亮翻;下同。〕
帝大笑,嘉其有讓。
帝之伐陳也,使高熲問方略於上儀同三司李德林,以授晉王廣;至是,帝賞其功,授柱國,封郡公,賞物三千段。已宣槉訖,或說高熲曰:「今歸功於李德林,諸將必當憤惋,
〔說,輸芮翻。惋,烏貫翻。〕
且後世觀公有若虛行。」熲入言之,乃止。
以秦王俊為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晉王廣還并州。
晉王廣之戮陳五佞也,
〔五佞,謂施文慶、沈客卿、陽慧朗、徐析、暨慧景。〕
未知都官尚書孔範、散騎常侍王瑳、王儀、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長安,事並露,乙未,帝暴其過惡,投之邊裔,以謝吳、越之人。瑳刻薄貪鄙,忌害才能;儀傾巧側媚,獻二女以求親昵;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瑳,倉何翻。昵,尼質翻。〕
瓘險慘苛酷,發言邪諂,故同罪焉。
帝給賜陳叔寶甚厚,數得引見,班同三品;每預宴,恐致傷心,為不奏吳音。
〔數,所角翻。見,賢遍翻。為, 于偽翻。〕
後監守者奏言:「叔寶云,『既無秩位,每預朝集,願得一官號。』」帝曰:「叔寶全無心肝!」監者又言:「叔寶常醉,
〔監,古銜翻。朝,直遙 翻。〕
罕有醒時。」帝問:「飲酒幾何﹖」對曰:「與其子弟日飲一石。」帝大驚,使節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爾,何以過日!」
〔嗚呼,此陳叔寶所以得死 於枕席也!〕
帝以陳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為非,乃分置邊州,給田業使為生,歲時賜衣服以安全之。
詔以陳尚書令江總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僕射袁憲、驃騎蕭摩訶、領軍任忠皆為開府儀同三司,
〔射,寅謝翻。驃,匹妙翻。騎,奇寄翻。任,音壬。〕
吏部尚書吳興姚察為祕書丞。上嘉袁憲雅操,下詔,以為江表稱首,授昌州刺史。
〔隋志:舂陵郡,後魏置南荊州,西魏改曰昌州。〕
聞陳散騎常侍袁元友數直言於陳叔寶,擢拜主爵侍郎。
〔散,悉亶翻。騎,奇寄翻。隋志:主爵侍郎,屬吏部尚書。〕
謂群臣曰:「平陳之初,我悔不殺任蠻奴。受人榮祿,兼當重寄,不能橫尸徇國,乃云無所用力,與弘演納肝何其遠也!」
〔衛懿公與狄人戰于熒澤,為狄人所殺,弘演納肝以殉之。〕
帝見周羅黄,慰諭之,許以富貴。羅黄垂泣對曰:「臣荷陳氏厚遇,
〔荷,下可翻。〕
本朝淪亡,無節可紀。
〔朝,直遙翻;下同。〕
得免於死,陛下之賜也,何富貴之敢望!」賀若弼謂羅黄曰:「聞公郢、漢捉兵,
〔若,人者翻。捉,把也。〕
即知揚州可得。王師利涉,果如所量。」
〔量,音良。〕
羅黄曰:「若得與公周旋,勝負未可知。」
〔周羅黄何以得此於賀若弼哉!史家溢美耳。〕
頃之,拜上儀同三司。先是,陳將羊翔來降,
〔先,悉薦翻。降,戶江翻。〕
伐陳之役,使為鄉導,
〔鄉,讀曰嚮。〕
位至上開府儀同三司,班在羅黄上。韓擒虎於朝堂戲之曰:「不知機變,乃立在羊翔之下,能無愧乎!」
〔朝,直遙翻。〕
羅黄曰:「昔在江南,久承令問,
〔令,力定翻,美也。〕
謂公天下節士,今日所言,殊非所望。」擒虎有愧色。
帝之責陳臣也,陳叔文獨欣然有得色。
〔得色,自得其意而形於色。〕
既而復上表自陳:
〔復,扶又翻。〕
「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異常例!」帝雖嫌其不忠,而欲懷柔江表,乃授叔文開府儀同三司,拜直州刺史。
〔宜州置於京兆華原縣。〕
初,陳散騎常侍韋鼎聘于周,
〔韋鼎傳:陳太建中聘。散,悉亶翻。騎,奇寄翻。〕
遇帝而異之,謂帝曰:「公當大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
〔歲星,木星也,十二年一周天。〕
老夫當委質於公。」
〔質,如字。〕
及至德之初,
〔陳長城公即位,改元至德。〕
鼎為太府卿,盡賣田宅,大匠卿毛問其故,鼎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
〔王,于況翻,又音如字。〕
吾與爾當葬長安。」及陳平,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鼎,叡之孫也。
〔韋叡著功名於梁武帝之時。〕
壬戌,詔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民,澡身浴德,家家自脩,人人克念。
〔書曰:惟狂克念作聖。〕
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專行。禁衛九重之餘,
〔重,直龍翻。〕
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世路既夷,群方無事,武力之子,俱可學經;民間甲仗,悉皆除毀。頒告天下,咸悉此意。」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
〔若,人者翻。,士免翻,述也。上,時掌翻。〕
謂為御授平陳七策。帝弗省,
〔省,悉井翻,視也。〕
曰:「公欲發揚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載家傳。」
〔傳,直戀翻。〕
弼位望隆重,兄弟並封郡公,為刺史、列將,家之珍玩,不可勝計,
〔將,即亮翻。勝,音升。〕
婢妾曳羅綺者數百,
〔羅,交眼;綺,細綾。〕
時人榮之。其後突厥來朝,
〔厥,九勿翻。朝,直遙翻。〕
上謂之曰:「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對曰:「聞之。」上命左右引突厥詣韓擒虎前曰:「此是執得陳國天子者。」擒虎厲色顧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視。
左衛將軍龐晃等短高熲於上,上怒,皆黜之,
〔龐晃自結納於潛躍之辰,與上情契甚密,而與高熲有隙,與廣平王雄挾舊屢言熲之短,故皆被黜。熲,居永翻。〕
親禮逾密。因謂熲曰:「獨狐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初,熲父賓為獨狐信僚佐,賜姓獨狐氏,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
〔按獨孤信之誅,妻子徙蜀,獨孤后以賓父之故吏,每往來其家。熲之遭遇,豈專以才略哉!外得君而內蒙君母親禮也。及夫外則見忌於君,內則失愛於君母,隋見疏棄,君臣之際,可無謹乎!〕
4樂安公元諧,性豪俠,有氣調,
〔調,徒釣翻。〕
少與上同學,甚相愛,及即位,累歷顯仕。諧好排詆,不能取媚左右。
〔少,詩照翻。好,呼到翻。〕
與上柱國王誼善,誼誅,
〔王誼誅見一百七十六卷陳長城曰:公至德三年。〕
上稍疏忌之。或告諧與從父弟上開府儀同三司滂、臨澤侯鸞、
〔隋志:毗陵邵義興縣舊有臨澤縣。從,才用翻。〕
上儀同三司祈
【章:甲十一行本「祈」作「祁」;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下同。】
緒等謀反,
〔祈姓,出於黃帝,黃帝之子得姓者十四人,祈其一也。又曰:晉獻侯四世孫曰奚,食邑於祈,孫以為氏。〕
下有司按驗,奏「諧謀令祈緒勒党項兵斷巴、蜀。
〔下,遐嫁翻。令,力丁翻。斷,音短。〕
又,諧嘗與滂同謁上,諧私謂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賊也。』因令 滂望氣,滂曰:『彼雲似蹲狗走鹿,
〔蹲,慈尊翻。〕
不如我輩有福德雲。』」上大怒,諧、滂、鸞、緒並伏誅。
〔考異曰:李德林傳云:「德林以梁士彥,元諧頻 有逆意,江南抗衡上國,乃著天命論上之。」諧傳云:「平陳後數歲,人告諧謀反。」按諧請以叔寶為內史,則陳亡時猶在。楊雄方用事,諧欲譖去之,則雄未為司空,故附於此。按「內史」當依正文作「令史」;按通鑑上正文亦書元諧言,請以陳叔寶為令史。按內史隋之要官,元諧安敢請以陳叔寶為是官邪!〕
5閏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右僕射。
〔射,寅謝翻。〕
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
6朝野皆稱封禪,
〔朝,直遙翻;下同。「稱」,當作「請」。又竊謂稱,舉也;言朝野舉封禪事為言也。〕
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干上帝,非朕攸聞。而今而後,言及封禪,宜即禁絕!」
7左衛大將軍廣平王雄,貴寵特盛,與高熲、虞慶則、蘇威稱為四貴。雄寬容下士,
〔下,遐嫁翻。〕
朝野傾屬,
〔屬,之欲翻。〕
上惡其得眾,
〔惡,烏路翻。〕
陰忌之,不欲其典兵馬;八月,壬戌,以雄為司空,實奪之權。雄既無職務,乃杜門不通賓客。
〔雄以是能保其身於猜忌之朝。〕
8帝踐阼之初,柱國沛公鄭譯請脩正雅樂,詔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博士何妥等議之,積年不決。
〔妥,他果翻。〕
譯言:「古樂十二律,旋相為宮,各用七聲,世莫能通。」譯因龜茲人蘇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為十二均、八十四調,以校太樂所奏,例皆乖越。譯又於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宣示朝廷。
〔隋志:譯云:「考尋樂府,鍾石律呂,皆有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之名,七聲之內,三聲乖應,每恆求訪,終莫能通。」先是周武帝時,有龜茲人蘇祇婆從突厥皇后入國,善胡琵琶,聽其所奏,一均之中,間有七聲,因而問之, 調有七種,以其七調勘校七聲,冥若合符。一曰婆妷力,華言平聲,即宮聲也。二曰雞識,華言長聲,即南呂聲也。三曰沙識,華言質直聲,即角聲也。四曰沙侯加 濫,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五曰沙臘,華言應和聲,即徵聲也。六曰般贍,華言五聲,即羽聲也。七曰俟利鼡,華言斛牛聲,即變宮聲也。譯因習而彈之,始得七聲之正。然其就此七調,又有五旦之名,旦作七調,以華言譯之,旦者則謂均也,其聲亦應黃鍾、太簇、林鍾、姑洗五均,已外七律,更無調聲。譯遂因其捻琵琶,絃柱相飲為均,推演其聲,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應十二律,律有七音,音立一調,故成七調。十二律合八十四調,旋轉相交,盡皆和合。仍以其考校太樂所奏,林鍾之宮,應用林鍾為宮,乃用黃鍾為宮,應用南呂為商;乃用太簇為商;應用應鍾為角,乃取姑洗為角。故林鍾一宮,七聲三聲並戾,其十一宮七十七音,例皆乖越,莫有通者。又以編縣有八,因作八音之樂,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二十餘篇,以明其指。龜茲,音丘慈。賢曰:今音丘勿翻。茲,音沮惟翻,蓋急言耳。〕
與邳公世子蘇夔議累黍定律。
時人以音律久無通者,非譯、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悅學,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恥宿儒反不逮譯等,常欲沮壞其事,
〔沮,在呂翻。壞,音怪。〕
乃立議,非十二律旋相為宮及七調,
〔調,徒釣翻;下同。〕
競為異議,各立朋黨;或欲令各造樂,待成,擇其善者而從之。妥恐樂成善惡易見,
〔易,弋豉翻。〕
乃請帝張樂試之,先白帝云:「黃鍾象人君之德。」及奏黃鍾之調,帝曰:「滔滔和雅,甚與我心會。」妥因奏止用黃鍾一宮,不假餘律。帝悅,從之。
時又有樂工萬寶常,
〔萬,姓也。孟子門人有萬章。〕
妙達鍾律。譯等為黃鍾調成,奏之,帝召問寶常,寶常曰:「此亡國之音也。」帝不悅。寶常請以水尺為律,以調樂器,上從之。
〔以調,如字。〕
寶常造諸樂器,其聲率下鄭譯調二律,損益樂器,不可勝紀。
〔勝,音升。〕
其聲雅淡,不為時人所好,
〔好,呼到翻。〕
太常善聲者多排毀之。蘇夔尤忌寶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樂者皆附之而短寶常,寶常槳竟為威所抑,寢不行。
及平陳,獲宋、齊舊樂器,并江樂工,帝令廷奏之,歎曰:「此華夏正聲也。」乃調五音為五夏、二舞、登歌、房內十四調,賓祭用之。
〔五夏、昭夏、皇夏、諴夏、需夏、肆夏。二舞,文、武二舞。登歌,升堂上而歌,匏竹在下,貴人聲也。帝龍潛時,倚琵琶作歌二首,名曰地厚天高,託言夫妻之義,因即取之為房內曲。十四調,後周故事,懸鍾、磬法七正七倍,合為十四,蓋準變宮、變徵,凡為七聲,有正有倍,為十四也。夏,戶雅翻。〕
仍詔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時天下既壹,異代器物,皆集樂府。牛弘奏:「中國舊音多在江左,
〔典午南渡,未能備樂,石氏之亡,樂人頗有鄴而南者。苻堅淮淝之敗,晉始獲樂工,備金石。慕容垂破西燕,盡獲苻氏舊樂。子寶喪敗,其鍾律令李佛等將太樂細伎奔慕容德。德子超獻之姚秦以贖其母。宋武平姚泓,收歸建康,故云多在江左。〕
前克荊州得梁樂,
〔克荊州見一百六十五卷梁元帝承聖三年。〕
今平蔣州又得陳樂,史傳相承
〔傳,直戀翻。〕
以為合古,請加脩緝以備雅樂。其後魏之樂及後周所用,雜有邊裔之聲,皆不可用,請悉停之。」冬,十二月,
【章:甲十一行本「月」下有「甲子」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詔弘與許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也基參定雅樂。
〔按煬帝始置通直郎,從六品,屬謁者豪。虞世基傳云,以通直郎直內史省。其通直散騎侍郎歟﹖品從五。〕
世基,荔之子也。
〔虞荔見一百六十八卷陳世祖天嘉二年。荔,力制翻。〕
9己巳,以黃州總管周法尚為永州總管,
〔隋志:永安郡,後齊置衡州,開皇五年,改曰黃州。零陵郡,平陳初置永州總管府。〕
安集嶺南,給黃州兵三千五百人為帳內,陳桂州刺史錢季卿等皆詣法尚降。
〔始安郡,梁置桂州。降,戶江翻。〕
定州刺史呂子廓,
〔鬱林郡,梁置定州。〕
據山洞,不受命,法尚擊斬之。
10以駕部侍郎狄道辛公義為岷州刺史。
〔隋志:駕部侍郎,屬兵部尚書。狄道縣,屬金城郡。臨洮郡溢樂縣,西魏置岷州。〕
岷州俗畏疫,一人病疫,闔家避之,病者多死。公義命皆輿置己之聽事。
〔輿,羊茹翻。〕
暑月,病人或至數百,聽廊皆滿,
〔聽,與廳同。〕
公議設榻,畫夜處其間,
〔處,昌呂翻。〕
以秩祿具醫藥,身自省問。
〔省,悉景翻。〕
病者既愈,乃召其親戚諭之曰:「死生有命,豈能相染!若相染者,吾死久矣。」皆慚謝而去。其後人有病者,爭就使君,
〔使,疏吏翻。〕
其家親戚固留養之, 始相慈愛,風俗遂變。後遷并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露坐,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遣咸盡,方還聽事受領新訟。事皆立決;若有未盡,必須禁者,公義即宿聽 事,終不還閤。
〔還,音如字,又從宣翻。〕
或諫曰:「公事有程,使君何自苦!」公義曰:「刺史無德,不能使民無訟,豈可禁人在獄而安寢於家乎!」罪人聞之,咸自款服。
〔款,誠也;款服,猶言誠服也。〕
後有訟者,鄉閭父老遽曉之曰:「此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使,疏吏翻。〕
十年(庚戌、五九○)
1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
〔華,戶化翻。〕
昭,廣之子也。
2二月,
【章:甲十一行本「月」下有「庚申」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上幸晉陽,命高熲居守。
〔熲,居永翻。守,手又翻。〕
夏,四月,辛酉,至自晉陽。
3成安文子李德林,
〔成安,縣名。文,諡也。子,爵也。成安縣,屬魏郡。〕
恃其才望,論議好勝,
〔好,呼到翻。〕
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元功,十年不徙級。德林數與蘇威異議,高熲常助威,奏德林狠戾,
〔數,所角翻。狠,戶墾翻。〕
上多從威議。上賜德林莊店,使自擇之,德林請逆人高阿那肱衛國縣市店,
〔高阿那肱與王謙舉兵誅。衛國縣,本漢觀縣,屬東郡,光武改曰衛國,魏收地形志屬頓丘郡;隋開皇六年改曰觀城,屬武陽郡。〕
上許之。及幸晉陽,店人訴稱高氏強奪民田,於內造店賃之。
〔賃,乃禁翻。〕
蘇威因奏德林誣罔,妄奏自入,司農卿李圓通等復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戶,請計日追贓。」上自是益惡之。
〔復,扶又翻;下同。惡,烏路翻。〕
虞慶則等奉使關東巡省,還,
〔使,疏吏翻。省,悉景翻。還,從宣翻,又如字。〕
皆奏稱「鄉正專理辭訟,黨與憎,公行貨賄,不便於民。」上令廢之。德林曰:「茲事臣本以為不可,然置來始爾,
〔置鄉正見上年。〕
復即停廢,政令不一,朝成暮毀,深非帝王設法之義。臣望陛下自今群臣於律令輒欲改張,即以軍法從事;不然者,紛紜未已。」上遂發怒,大詬云:「爾欲以我為王莽邪!」
〔上以權數得國,猜疑群下,以王莽篡漢,變更法令而亡,疑德林以況己,故怒。詬,苦候翻。邪,音耶。〕
先是,德林稱父為太尉諮議以取贈官,給事黃門侍郎猗氏陳茂等密奏:「德林父終於校書,妄稱諮議。」上甚銜之。
〔德林之父蓋仕於魏、齊之間。後齊之制公府諮議參軍,從第四品。校書郎,第九品。猗氏縣,屬河東郡。〕
至是,上因數之
〔數,所具翻,又所主翻。〕
曰:「公為內史,典朕機密,比不可豫計議者,
〔比,毗至翻。〕
以公不弘耳,寧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今當以一州相遣耳。」因出為湖州刺史。
〔烏程縣,舊置吳興郡,隋置湖州。宋白曰:湖州,古防風氏之國,漢烏程縣之地,隋置湖州,因太湖而名。長安東南三千四百四十一里。〕
德林拜謝曰:「臣不敢復望內史令,請但預散參。」
〔復,扶又翻,又音如字。散參,謂散官無職務而預朝參者。散,悉亶翻。〕
上不許,遷懷州刺史
〔河內郡,舊置懷州。〕
而卒。
〔卒,子恤翻。〕
李圓通,本上微時家奴,有器幹;及為隋公,以圓通及陳茂為參佐,由是信任之。梁國之廢也,
〔梁國廢見上卷陳長城公禎明元年。〕
上以梁太府卿柳莊為給事黃門侍郎。莊有識度,博學,善辭令,明習典故,雅達政事,上及高熲
【章:甲十一行本「熲」下有「蘇威」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子同;張校同。】
皆重之。與陳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譖之於上,上為疏之,山為饒州剌史。
〔隋志:鄱陽郡,梁置吳州,陳廢,隋平陳,置饒州。〕
上性猜忌,不悅學,既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恆令左右覘視內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
〔恆,戶登翻。覘,丑廉翻,又丑豔翻。〕
又患令史贓汙,私使人以錢帛遺之,
〔遺,于季翻。〕
得犯立斬。每於殿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
〔問事者,行杖之人也。楚,荊也,以之箠人。箠,止橤翻。〕
即命斬之。尚書左僕射高熲、治事侍御史柳彧等諫,
〔治,直之翻。彧,於六翻。〕
以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決罰之地。」上不妠。熲等乃盡詣朝堂請罪,
〔朝,直遙翻。熲,居水翻。〕
上顧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
〔後齊之制,有領左、右府,將軍之下置正副都督,隋蓋因之。煬帝改領左、右府為備 身府。〕
「吾杖重乎﹖」元曰:「「重。」帝問其狀,元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百,故多死。
〔捶,止橤翻;下同。〕
上不懌,乃令殿內 去杖,
〔去,羌呂翻〕
卻有決罰,各付所由。
〔所由,猶言所主也〕
後楚州行參軍李君才
〔隋志:江都郡山陽縣舊置山陽郡,開皇十二年置楚州。隋置,州置剌史、 長史、司馬參軍事行參軍。〕
上言曰:「上寵高熲過甚﹖」
〔上言之上,時掌翻。〕
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內無杖,遂以馬捶殺之,
〔捶,止橤翻。〕
自是殿內復置杖。〕未幾,怒甚,又於殿廷殺人;
〔復,扶又翻。居豈翻。〕
兵部侍郎馮基固諫,
〔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曹,各置侍郎。〕
上不從,竟於殿廷殺之。上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群臣不諫者。
4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軍人權置坊府,
〔元魏之季,兵制有六坊,後齊因之,亦曰六府。喪,息浪翻。〕
南征北伐,居處無定,
〔處,昌呂翻。〕
家無完堵,地肝包桑,
〔包桑多根,植桑至於根多,民安其居之驗。〕
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5六月,辛酉,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6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為內史令。
7冬,十一月,辛丑,上祀南郊。
〔南隋郊為壇於國之南,太陽門外道西一里,去宮十里。壇高七尺,廣四丈。孟春上辛,祠所感帝赤熛怒於其上,以太祖武元皇帝配。〕
8江表自東晉已來,刑法疏緩,世族陵駕寒門;平陳之後,牧民者盡更變之。
〔更,工衡翻。〕
蘇威復作五,教使民無長幼悉誦之,士民嗟怨。民間復訛言隋欲徙之入 關,
〔復,扶又翻。〕
遠近驚駭。於是婺州汪文進、越州高智慧。蘇州沈玄捏皆舉兵反,
〔隋志:東陽郡,平陳置婺州。會稽郡,梁置東楊州,陳改曰困州,平陳改 吳州,後改越州。吳郡,陳置吳州,平陳改蘇州。捏,烏外翻。〕
自稱天子,署置百官。樂安蔡道人、蔣山李嵶、
【章:甲十一行本「嵶」作「稜」;乙十一行本 同;孔本同。】
饒州吳世華、溫州沈孝徹、泉州王國慶、杭州楊寶英、交州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
〔考隋志無樂安,下曰陳之故境,則當於陳境求之。沈約志;鄱陽太守有樂安縣,吳立。新唐志;台州大樂安縣,唐初,析臨海置。以下文江〔汪〕
文進令蔡道人守樂安觀之,蓋台州之樂安。蔣山,在蔣州江寧縣。永嘉郡,開皇九年置處州,十二年改栝州,唐高宗上元年,始析栝州之永嘉、安固置溫州。安陸郡京山縣有溫州,非陳境,當是永嘉之溫州,史追書耳。建安郡,陳置閩州,平陳改曰泉州。餘杭郡,平陳置杭州。交趾郡,舊曰交州。嵶,力膺翻。〕攻陷州縣。陳之故境,大抵皆反,大者有眾數萬,小者數千,共相影響,執縣令,或抽其腸,或臠其肉食之,曰:「更能儂誦五教邪﹗」
〔邪,音耶。〕
詔以楊素為行軍總管以討之。
素將濟江,使始興麥鐵杖戴束笹,夜,浮渡江
〔隋志;南海郡始興縣,南濟置衡州,平陳,權置廣州總管府。姓苑:高要、始興有麥姓〕
覘賊,還而復往,為賊所擒,
〔覘,丑廉翻,又丑豔翻。復,扶又翻。還,從宜翻。〕
遣兵三十人防之。鐵杖取賊刀,亂斬防者,殺之皆盡,割其鼻,懷之以歸;素大奇之,奏授儀同三司。
素帥舟自楊子津入,
〔子津在今真州子縣南。帥,讀曰率。〕
擊賊帥棨莫問於京口,破之。
〔京口,今鎮江府。帥,類翻;下同。〕
進擊晉陵賊帥顧世興。無錫賊帥葉略,皆平之。
〔隋志;晉陵、無錫二縣皆屬常州。考異曰:北史楊素傳作「葉皓」,今從隋書。〕
沈玄捏敗走,素追擒之。高志慧據浙江東岸為營,周亙百餘里,船艦被江;
〔艦,戶黯翻。被,皮義翻。〕
素擊之。子總管南陽來護兒
〔子總管,裨將也,領兵,屬總管。南陽郡,舊置荊州,開皇初改為鄧州。姓苑:郲,子姓,商之支孫,食采於來郲,因以為氏,後避難去吧。漢功臣表有軑侯來蒼。〕
言於素曰:「吳人輕銳,利在舟楫,必死之賊,難與爭鋒,公宜嚴陳以待之,
〔陳,讀曰陣。〕
勿與接刃。請假奇兵數千潛渡江,掩破其壁,使良無所歸,進不得戰,此韓信破趙之策也。」
〔韓信破趙見十卷漢高帝三年。〕
素從之。護兒以輕舸數百
〔舸,古我翻。〕
直登江岸,襲破其營,因縱火,煙焰漲天。賊顧火而懼,素因縱兵擊,大破之,賊遂潰。智慧逃入海,素躡之至海曲,召行軍記室封德彝計事,
〔姓苑:封姓,夏時封父之後。〕
德彝墜水,人救,獲免,易衣見素,竟不自言。素後知之,問其故,曰:「私事也,所以不白。」素嗟異之。德彝名倫,以字行,隆之之孫也。
〔封隆之,高齊佐命臣。〕
汪文進以蔡道人為司空,守樂安,素進討,悉平之。
素遣總管史萬歲帥眾二千,自嬮州別道踰嶺越海,攻破溪洞,不可勝數。
〔帥,讀曰率。勝,音升。〕
前後七百餘戰,轉鬬千餘里,寂無聲問者十旬,遠近以萬歲為沒。萬歲置書竹筒中,浮之於水,汲者得之,言於素。素上其事,
〔上,時掌翻。〕
上嗟歎,賜萬歲十萬。
素又破沈孝徹於溫州,步道向天台,指臨海,
〔按新唐志,天台山在台州唐興縣,唐興本晉始豐縣,始豐本吳之始平縣。唐志云:武德四年,析臨海置始豐,高宗上元二年,更名唐興。則吳之始豐,隋已併入臨海,天台山此時固屬臨海界。〕
逐捕遺逸,前後百餘戰,高智慧走保閩、越。上以素久勞於外,令馳傳入朝。
〔傳,株戀翻;下同。朝直遙翻。〕
素以餘賊未殄,恐為後 患,復請行,遂乘傳至會稽。
〔素既入朝後,自安乘傳至會稽。復,扶又翻。傳,株戀翻。會,工外翻。〕
王國慶自以海路艱阻,非北人所習,不設備;素泛海奄 至,國慶惶遽棄州走。餘黨散入海鳥,或守溪洞,素分遣諸將,水陸追捕。密令人說國慶,使斬送智慧以自贖;國慶乃執送智慧,斬於泉州,餘黨悉降。
〔將,即亮 翻。說,輸芮翻。降,戶外翻。〕
江南大定。
素班師,上遣左領軍將獨孤陀至浚儀迎勞;比到京師,問者日至。
〔陀,徒何翻。勞,力到翻。比,必寐翻。〕
拜素子玄獎同三司,賞甚厚。陀,信之子也。
〔獨孤信,皇后之父,後周功臣。〕
楊素用兵多權略,馭眾嚴整,每將臨敵,輒求人過失而斬之,多者百餘人,少不下十數,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對陳,先令一二百人赴敵,陷陳則已,
〔少,詩沼翻。陳,讀曰陣。令,力丁翻。〕
如不能陷而還者,無問多少,悉斬之;又令二三百人復進,
〔還,從宜翻。復,扶又翻。〕
還如向法。將士股慄,有必死之心,由是戰無不勝,稱為名將。素時貴幸,言無不從,其從素行者,微功必錄,至他將
〔將,即亮翻。〕
雖有大功,多為文吏所譴卻,故素雖殘忍,士亦以此願從焉。
9以并州總管晉王廣為楊州總管,鎮江都,復以奏王俊為并州總管。
〔復,扶又翻。〕
10番禺夷王仲宣反,
〔廣州舊治番禺縣,隋為南海縣。時廣州治始興,仲宣所圍者南海也。番禺,音潘愚。〕
嶺南首領多應之,引兵圍廣州。韋洸中流矢卒,
〔洸,古黃翻。〕
沼以其副慕容三藏檢校廣州道行軍事。又詔給事郎裴矩巡撫嶺南,
〔唐六典云:隋開皇六年,始置六品已下散官,並以郎為正階,尉為從階。正六品上為朝議郎,下為武騎尉;從六品上為通議郎,下為屯騎尉;正七品上為朝請郎,下為驍騎尉;從七品上為朝敵郎,下為游尉;正八品上為給事郎,下為飛騎尉;從八品上為承奉郎,下為旅騎尉;正九品上為儒林郎,下為雲騎尉;從九品上為文林郎,下為羽騎尉。隋志:煬帝減給事黃門侍郎員,去給事之名,移吏部給事郎名為門下之職,位次黃門下,此時裴矩蓋為吏部給事郎。〕
矩至南康,得兵數千人。仲宣遣別將周師舉圍東衡州,
〔東衡州亦治如興。將,即亮翻。〕
矩與大將軍鹿愿擊斬 之,
〔鹿,姓也。風俗通:後漢有巴都太守鹿旗。〕
進至南海。
高涼洗夫人遣其孫馮暄將兵救廣州,暄與賊將陳佛智素善,逗留不進;夫人知之,大怒,遣使執暄,擊州獄,
〔洗,悉典翻,又先薦翻。將,即亮翻。使,疏吏翻。〕
更遣孫盎出討佛智,斬之。 進會鹿愿於南海,與慕容三藏合擊仲宣,
〔藏,徂浪翻。〕
仲宣眾潰,廣州獲全。洗氏親被甲,乘介馬,張錦繖,
〔繖,蘇旦翻。〕
引彀騎衛,從裴矩巡撫二十餘 州。
〔彀,古候翻。騎,奇寄翻。從,才用翻。〕
蒼悟首領陳坦等皆來謁見,
〔隋志:蒼梧郡,梁置成州,隋置封州。〕
矩承制署為剌史、縣令,使還統其部落,嶺表遂定。
矩復命,上謂高熲、楊素曰:「韋洸將二萬兵不能早度嶺,朕每患其兵少。
〔將,即亮翻。少,詩沼翻。〕
裴矩以三千弊卒徑至南海,有臣若此,朕亦何憂﹗」以矩為民部侍郎。
〔民部侍郎屬戶部尚書。〕
拜馮盎高州剌史,
〔高涼郡,舊置高州。〕
追贈馮寶廣州總管、譙國公。冊洗氏為譙國夫人,開譙國夫人幕府,置長史以下官屬,官給印章,聽發部落六州兵馬,若有機急,便宜行事。仍敕以夫人誠鹈之故,特赦暄逗留之罪,拜羅州剌史。
〔宋白曰:「羅州,本招義郡,奏屬象郡,二漢屬合浦郡,元嘉三年,檀道濟於綾羅江口築石城,因置羅州。〕
皇后賜夫人首飾乃宴服一襲,夫人並盛於金篋,
〔盛,時征翻。〕
并梁、陳賜物,各藏一庫,每歲時大會,陳之於庭,以示子孫,曰:「我事三代主,惟用一忠順之心,今賜物具存,此其報也;汝曹皆念之,盡赤心於天子﹗」
番州總管趙訥貪虐,
〔按隋志廣州治南海,仁壽元年,置番州。趙訥貪虐,必非是年事,史因書之。〕
諸俚、獠多亡叛。
〔俚,音里。獠,魯皓翻。〕
夫人遣長史張融上寺事,論安撫之宜,并言訥罪,不可招懷遠人。上遣推訥,得其贓賄,竟致於法;委夫人招慰亡叛。夫人親載詔書,自稱使者,歷大餘州,宣述上意,諭諸俚、獠,所至皆降。
〔使,疏吏翻。降,戶江翻。〕
上嘉之,賜夫人臨振縣湯沐邑,
〔臨振縣,漢朱崖地,隋煬帝置臨振郡,今吉陽軍。〕
贈馮僕崖州總管。
〔隋志:朱崖郡,梁置崖州。〕
平原公。
〔平原郡公也。〕
十一年(辛亥、五九一)
1春,正月,
【章:甲十一行本「月」下有「丙午」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皇太子妃氏薨。
〔為帝與皇后怒太子而廢之張本。〕
2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入貢。吐谷渾可汗夸呂聞陳亡,大懼,
〔吐,從暾入聲。谷,音浴。使,疏吏翻。可,從刊入聲。汗,音寒。〕
遁逃保險,不敢為寇。夸呂卒,子世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素稱藩,并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上謂無素曰:「若依來請,他國聞之,必當相傚,何以拒之﹗朕情存安養,各令遂性,豈可聚斂子女以實後宮乎﹗」竟不許。
3平鄉令劉曠有異政,
〔平鄉縣屬襄國郡。〕
以義理曉諭,訟者皆引咎而去,獄中草滿,庭可張羅;遷臨熲令。
〔臨熲縣屬熲川郡,煩川郡時為許州。〕
高熲薦曠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上召見,勞勉之,
〔見,賢遍翻。〕
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為勸﹗」丙子,優詔榁為莒州剌史。
〔隋志:琅邪郡沂水縣,舊置南青州,後周改為莒州。〕
4辛巳晦,日有食之。
5初,帝微時,與滕穆王瓚不協。帝為周相,以瓚為大宗伯,瓚恐為家禍,陰欲圖帝,帝隱之。
〔隋書瓚傳:瓚美姿儀,好書愛士,有令名於當世。周宣帝崩,帝入禁中,將總朝政,令世子勇召之,欲有計議。瓚素與帝不協,聞召不從,曰:「作隨公國,恐不能保,何乃更為族滅事邪﹗」帝相周,瓚拜大宗伯。瓚見群情未一,恐為家禍,陰有圖帝之計。以是言之,固周之忠臣也。瓚,藏旱翻。〕
瓚妃,周高祖妹順陽公主也,與獨孤后素不平,陰為菷詛;
〔菷,職救翻。詛,莊助翻。〕
帝命出之,瓚不可。秋八月,
【章:甲十一行本「月」下有「壬申」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瓚從帝幸栗園,
〔栗園在長安南。〕
暴薨,時人疑其遇鴆。乙亥,帝至自栗園。
6沛公鄭譯卒。
〔卒,子恤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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