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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六-元和郡县图志
卷第十六
◎河北道一怀州魏州相州博州卫州贝州澶州怀州,河内。雄。开元户四万三千一百七十五。乡八十九。元和户八千七百四十一。乡三十一。今为河阳三城怀州节度使理所。 管州一:怀州。县十。内河阳、水、温县、济源、河清等五县,事具河南府。 《禹贡》冀州之域,覃怀之地。周为畿内及卫、邢、雍三国。春秋时属晋,七国时属韩、魏二国。秦兼天下,灭韩为三川郡,灭魏为河东郡,今州为三川郡之北境,河东郡之东境。楚、汉之际,项羽立司马为殷王,王河内。高帝二年,降,以其地为河内郡,领县一十八,理怀。後汉世祖南定河内,难其守,邓禹举寇恂。世祖谓恂曰:“河内殷富,吾将因是而起。昔高祖留萧何镇关中,吾今委卿以河内。”惕遂伐淇园之竹,理矢百馀万,养马三千匹,收租四百万斛以给军事,由是东汉之业济焉。晋河内郡,移理野王。隋开皇三年罢郡,置怀州。武德二年陷贼,其年於河清县界柏崖城置怀州。四年讨平王世充,自柏崖城移於今理,今属河阳三城。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七里。南北一百一十五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一十里。西南至东都一百五十里。东至卫州二百六十里。东南渡河至郑州一百九十里。北至泽州一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牛膝。赋:丝,绢,绵。元和贡:平纟由十匹,牛膝。 管县五:河内,武陟,武德,修武,获嘉。 河内县,望。郭下。开元户一万八百五十四。乡二十一。本春秋时野王邑,《左传》曰“晋人执晏弱於野王”,是也。汉以为县,属河内郡。隋开皇十三年,改为河内县,皇朝因之。 太行山,在县北二十五里。《禹贡》曰“太行、恒山,至于碣石”,注曰:“二山连延,东北接碣石”。 太行径,在县西北三十里。连山中断曰陉。《述征记》曰太行山首始於河内,自河内北至幽州,凡百岭,连亘十二州之界。有八陉:第一曰轵关陉,今属河南府济源县,在县理西十一里;第二太行陉,第三白陉,此两陉今在河内;第四滏口陉,对邺西;第五井陉;第六飞狐径,一名望都关;第七蒲阴陉,此三陉在中山;第八军都陉,在幽州。太行陉阔三步,长四十里。 沁水,在县北四里。 丹水,北去县七里。分沟灌溉,百姓资其利焉。 济水,经县西南,去县三十里。 新城垒,在县东北九里。武德三年,刘德威於此置营。 武陟县,望。西北至州一百里。开元户九千九百九十九。乡十六。本汉怀县地,隋开皇十六年分修武县置武陟县,理武德故城,今县东二十里武德故城是也,属殷州。皇朝因之,贞观元年省殷州,属怀州。 沁水,在县东一里。 故怀城,在县西十一里。两汉河内郡并理之,晋移郡理野王。 故殷城,在县东南十里。楚、汉之际,司马为殷王,都在此。 武德县,望。西至州四十七里。开元户一万二百六十二。乡二十。本周司寇苏忿生之州邑也,《左传》曰“周与郑人苏忿生之田州、陉、ㄨ、怀”,注曰“州,今河内州县”,是也。汉以为州县,属河内郡。隋开皇十六年,改州为邢丘县,遥取迸邢丘为名也。大业二年,改邢丘为安昌县,取安昌侯张禹国城为名也。武德二年,改为武德县。 太行山,在县北五十里。 沁水,北去县二里。 安昌故城,在县东十三里。即张禹所封国城也。 故大斛关,在县北一百六里太行山上。 平皋陂,在县南二十三里。周回二十五里,多菱莲蒲苇,百姓资其利。 修武县,紧。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开元户六千七百一十七。乡十三。本殷之甯邑,《韩诗外传》曰:“武王伐纣,勒兵於甯,改曰修武。”《左传》曰“晋阳处父聘於卫,过甯”,注曰:“汲郡修武县是。”汉以为县,属河内郡。 周武帝以为修武郡,修武县属修武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属怀州。武德初属殷州,贞观元年省殷州,依旧属怀州。 太行山,在县北四十二里。 天门山,今谓之百家岩,在县西北三十七里。以岩下可容百家,因名。上有精舍,又有锻灶处所,即嵇康所居也。 浊鹿故城,在县界东北二十三里。魏文帝受禅,封汉帝为山阳公,居河内山阳之浊鹿城,即此城也。 禅陵,在县北三十五里。献帝陵也,以禅让名。 获嘉县,望。西南至州一百六十里。开元户一万一十四。乡十九。本汉县也,武帝将幸缑氏,至汲县之新中乡,得南越相吕嘉首,因立为获嘉县,属河内郡。 前获嘉县理,在今卫州新乡县西南十里获嘉县故城是也,高齐又移於卫州共城,隋自共城移於今理。 同盟山,在县东北五里。武王伐纣,与诸侯同盟於此山。 七贤祠,在县西北四十二里。嵇、阮祠也。 魏州,魏郡。大都督府。开元户十一万七千五百七十五。乡一百四十。元和户六千九百二十。乡四十五。今为魏博节度使理所。 管州六:魏州,相州,博州,卫州,贝州,澶州。县四十三。都管户垦田《禹贡》冀、兖二州之域。在夏为观扈之国。春秋时为晋地。按沙麓崩,在今元城东南四十里是。战国时为卫、魏二国地。秦灭魏,置东郡,灭赵,置邯郸郡。汉高祖使韩信定河北,以秦邯郸郡之南部东郡之边县置魏郡,即今元城县是也。後汉封曹操为魏王,理邺。前燕慕容都邺,其魏郡并理於邺中也。後魏於今州理置贵乡郡,寻省。周宣帝大象二年,又於贵乡郡东界置魏州。隋炀帝大业三年,罢州为武阳郡。隋乱陷贼,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改置魏州。其年又陷刘黑闼,五年平黑闼,置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贞观六年罢都督,复为州。 州境:东西一百九十六里。南北一百三十八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六百一十里。西南至东都七百五十里。东北至贝州二百一十里。正东微北至博州一百八十里。西至相州二百一十里。西北至州一百六十四里。东南渡河至濮州一百九十里。东南至郓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绵纟由,平纟由。赋:丝,绵,纟,纟由。 管县八:贵乡,元城,魏,馆陶,冠氏,朝城。莘,昌乐。 贵乡县,望。三十。郭下。管西界。本汉元城县地,後魏孝文帝分置贵乡县,属昌乐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魏州。大业三年,改属武阳郡。皇朝因之,武德初割属魏州。 大河故渎,俗名王莽河,西去县三里。 州城,前燕慕容所筑,周宣帝於此置州理焉。 狄仁杰祠,在县东南四里。为魏州刺史,百姓为立生祠。 古堰,今名惬山,在县西九里。成帝时河决金是,河是使者王延世募人塞之,盖运土塞河之处,以其惬当人情,故谓之惬山。 元城县,望。三十。郭下,管东界。本汉旧县,属魏郡。魏武侯公子元食邑於此,因名。魏黄初三年,於此置阳平郡。高齐省元城县入贵乡,隋开皇六年复置。贞观十三年又省入贵乡,圣历元年重置。开元十三年,移在州东北三百步。 沙麓,在县东十二里。即《春秋经》所书“沙麓崩”,《汉书》以为元后兴之祥也。 马陵,在县东南一里。齐将孙膑破魏军,杀庞涓於此。 五鹿墟,在县东十二里。公子重耳乞食於五鹿,野人与之块,即此处也。 王翁孺墓,在县东二百步。元后之祖也。 束墓,在县东二十五里。 魏县,望。三十六。东至州四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後魏孝文帝分魏县置昌乐,高齐省魏县属昌乐县。隋开皇六年,又分昌乐置魏县,属魏州,皇朝因之。 旧漳河,在县西北十里。 新漳河,在县西北二十里。 盖宽饶墓,在县东南八里。 馆陶县,紧。二十五。西至州五十里。本春秋时晋地冠氏邑,陶氏在县西北七里。《尔雅》曰“再成为陶丘”。赵时置馆於其侧,因为县名。汉属魏郡,魏文帝改属阳平郡。石赵移阳平郡理此。周大象二年置屯州,以近屯河为名。隋大业二年废屯州,以县属魏州。 大河故渎,俗名王莽河,在县东四里。 屯氏河,俗名屯河,在县西二里。 白沟水,本名白渠,隋炀帝导为永济渠,亦名御河,西去县十里。 冠氏县,紧。二十四。西至州六十里。本汉馆陶县地,隋开皇六年分馆陶东界置冠氏县,因古冠氏邑为名,属屯州。大业二年废屯州,县属魏州。 王莽河,北去县十八里。 冉仲弓墓,在县北二十五里。 朝城县,紧。三十。西北至州一百里。本汉东武阳郡,在武水之阳,故曰武阳,其後为县,属魏郡。隋开皇十六年属莘州,大业二年废莘州,属魏郡。贞观十七年废,永昌元年置,改名武圣,开元七年改为朝城。 武河,在县东十步。 黄河,在县东二十九里。 武阳台,在县西南一里。 扁鹊墓,在县罗城西北隅。 莘县,上。二十一。西至州一百里。本卫地,汉为阳平县,属东郡。魏改属阳平郡。隋开皇六年,又於乐平故城置阳平县,属魏州,八年改阳平为清邑县,大业二年改为莘县,因县北古莘亭为名。皇朝因之。 莘亭,在县北十三里。《传》曰“卫宣公使太子之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二子、寿争相为死”,即此地也。 昌乐县,望。二十四。北至州五十里。本汉旧县,属东郡,後汉省。後魏孝文帝於汉书昌乐城置昌乐郡及昌乐县,周武帝改属魏郡,隋罢郡,改属魏州。皇朝因之。 王莽河,西去县十六里。 相州,邺郡。望。开元户七万八千。乡一百五十一。元和户三万九千。乡二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又为殷盘庚所都,曰殷墟,项羽与章邯盟於洹水南殷墟是也。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魏文侯使西门豹守邺是也。秦兼天下,为上党、邯郸二郡之地。汉高帝分置魏郡,理邺。後汉末,冀州理之,韩馥为冀州牧,居邺。其後袁绍、曹操因之。建安十七年,册命操为魏公,居邺。黄初二年,以广平、阳平、魏三郡为“三魏”,长安、谯、许、邺、洛阳为“五都”。石季龙自襄国徙都之,仍改太守为魏尹。慕容隽平冉闵,又自蓟徙都之,仍置司隶校尉。 苻坚平邺,以王猛为冀州牧,镇邺。後魏孝文帝於邺立相州。初,孝文帝幸邺,访立州名,尚书崔光对曰:“昔河甲居相。圣皇天命所相,宜曰相州。”孝文帝从之,盖取内黄东南故殷王河甲居相所筑之城为名也。至东魏孝静帝又都邺城,高齐受禅,仍都於邺,改魏尹为清都尹。周武帝平齐,复改为相州。大象二年,自故邺城移相州於安阳城,即今州理是也。隋大业三年,改相州为魏郡。武德元年,复为相州。後或为总管,或为都督。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四里。南北一百六十九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四百四十里。西南至东都五百八十里。北至慈州六十五里。东北至州一百八十里。东取临县北至邢州二百六十五里。东至魏州二百一十里。西至潞州三百五十里。东南至滑州一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纱,凤翮席,胡粉,知母。赋:绵,绢,丝。 管县十:安阳,邺,成安,内黄,尧城,洹水,临漳,临河,汤阴,林虑。 安阳县,紧。郭下。本七国时魏宁新中邑,秦昭襄王拔之,改名安阳。汉初废,以其地属汤阴县。晋於今理西南三里置安阳县,属魏郡,後魏并入汤阴。隋开皇十年置安阳县,属相州。皇朝因之。 韩陵山,在县东北十五里。东魏丞相高欢破尔朱兆众於此山。 洹水,西南自林虑县界流入。虑,音闾。 邺县,紧。二。南至州四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晋以怀帝讳,改邺为临漳县,石季龙徙都之,复改为邺县。冉闵及慕容隽洎东魏、高齐并都於此,其县名直至隋氏不改,皇朝因之。浊漳水,在县北五里。西门豹为邺令,引漳水以富魏之河内。後史起为邺令,又引漳水溉邺,人歌之曰:“邺有贤令,号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泻卤生稻粱。”今天谷井堰,即其遗址也。 故邺城,县东五十步。本春秋时齐桓公所筑,自汉至高齐,魏郡邺县并理之。 今按魏武帝受封於此,至文帝受禅,呼此为邺都。 西门豹祠,在县西十五里。 魏武帝西陵,在县西三十里。 成安县,上。四。西南至州一百五十里。本汉斥丘县地,属魏郡。土地斥卤,故曰斤丘。其地旧属邺县,高齐文宣帝分邺县置成安县,属清都尹。周平齐,属魏郡。隋开皇三年,改属相州。皇朝因之。 浊漳水,西自滏阳县界流入。 斥丘故城,在县东南三十里。本春秋时乾侯邑,汉以为斥丘县。《左传》曰:“公如晋次於乾侯。” 内黄县,紧。三。西北至州八十里。本汉旧县,属魏郡。河以北为内,南为外,故此有内黄,陈留有外黄。後魏省,隋开皇六年重置内黄县,属相州。武德二年,於黎阳县置黎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州,县属相州。 荡水,南去县七里。 黄泽,在县西北五里。 故殷城,在县东南十里。殷王河甲居相,因筑此城。 永济渠,本名白渠,隋炀帝导为永济渠,一名御河,北去县二百步。 尧城县上。西至州四十里。本汉内黄县地,晋於此置长乐县,高齐省长乐入临漳县。隋开皇十年,分临漳洹水二县於此重置长乐县,十八年改为尧城,因所理尧城为名也。 洹水,在县北四里。 丹朱墓,在县东一里。 洹水县,上。三。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内黄县地,晋於此置长乐县,属魏郡。後魏省,孝文帝复置长乐县,高齐省入临漳县。周武帝分临漳置洹水县,因洹水流入,即以为名,属魏郡。隋开皇三年割属相州,皇朝因之。 洹水,西自尧城县界流入。 鸬鹚陂,在县西南五里。周回八十里,蒲鱼之利,州境所资。 永济渠,西去县二里。 临漳县,上。西南至州六十里。本汉邺县地,东魏孝静帝分邺县之地,於邺城中置临漳县。周武帝平齐,自邺城移临漳县於今理,属魏郡。隋开皇三年,改属相州。皇朝因之。 东山池,在县西南十五里。东魏相高澄所筑,引万金渠水为池,作游赏处。 鸬鹚陂,在县东南三十里。与洹水县同利。 袁绍墓,在县西北十六里。 临河县,上。二。西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本汉黎阳县地,隋开皇六年分置临河县,属卫州。其城本春秋时卫新筑城,十六年改属黎州,大业二年又改属卫州。 武德二年,重置黎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废黎州,以县属相州。 黄河,南去县五里。 汤阴县,上。二。北至州四十里。本七国时魏汤阴邑也,汉以为县,属河内郡,县有荡水,因取名焉。晋属魏郡,後魏省。隋开皇六年重置汤阴县,属相州,十六年改属黎州。武德四年,分安阳置汤源县,属卫州,六年改属相州,贞观元年改为汤阴,从汉旧名。 荡水,西去县三十五里。 牖里,一名里,在县北九里。纣拘西伯之所也。 林虑县,上。一。东至州一百一十里。本汉隆虑县,属河内郡,以隆虑山在北,因以为名。後避殇帝讳,改曰林虑,属朝歌郡。晋属汲郡。後魏太武帝省入邺县,文帝立,复属魏郡。周武帝置林虑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相州。武德二年又置岩州,五年废,县又属相州。 林虑山,在县西二十里。山多铁,县有铁官。南接太行,北连恒岳。 博州,博平。上。开元户三万七千四百七十。乡七十四。元和户二千四百三十。乡一十五。 《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齐之西界聊摄地也。战国时为齐地。秦兼天下,今州即秦东郡地也。在汉为东郡聊城县之地。後魏明元帝於此置平原镇,孝文帝罢镇置平原郡。葛荣之据冀州也,又於今理置冀州,寻废。孝武帝复置平原郡。 隋开皇三年置郡,十六年於今理置博州,大业三年省。隋乱,宇文化及弑逆,自江都举兵至此。窦建德攻陷其城,复自据。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重置博州。 州境:东南一百五十七里。南北一百六十六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七百九十里。西南至东都九百三十里。西南至魏州一百八十里。西北至贝州一百九十里。东北至德州二百六十里。东渡河至郓州一百八十里。东渡河至齐州二百九十里。 贡、赋:开元贡:平纟由十匹。赋:绵,绢。 管县六:聊城,武水,堂邑,清平,博平,高唐。 聊城县,紧。三。郭下。本春秋时聊摄地,晏子对景公曰:“聊摄以东,其为人多矣。”汉以为县,属东郡。晋属平原郡。高齐改属济州。隋开皇三年改属冀州,十六年置博州,县属焉。 黄河,南去县四十三里。 茌平故城,在县东五十三里。在茌山之平地。石勒之贱也,卖在茌平人师欢家为奴。 四口故关,在县东南八十里。隋置。 武水县,上。八。东北至州六十里。本汉阳平县地,属东郡。隋开皇八年,改阳平为清邑县,十六年分清邑置武水县,属莘州,即今博州武水县理是也。在武水沟之南,因名之。大业三年废莘州,改属魏州。贞观元年,改属博州。 黄河,南去县二十二里。 堂邑县,上。二。东至州六十里。本汉清县、发干二县之地,属东郡。隋开皇六年,於此置堂邑县,属屯州,因县西堂邑故城为名。大业二年,改属魏州。 武德四年又属屯州,贞观元年废屯州,改属博州。 乐平故城,本汉清县,在县东三十里。《後赵录》曰:“东海王使征东将军苟击汲桑、石勒,勒与相持战於平原、阳平,为所败,勒奔乐平。” 堂邑故城,在县西北二十七里。高帝五年,陈婴为堂邑侯,婴孙午继封,尚馆陶公主。 清平县,上。二。东南至州八十里。本汉清阳县地,属清河郡。隋开皇六年自今贝州清河县界移贝丘县於今理,属贝州。十六年,改贝丘为清平县,属博州。 大业二年省博州,改属贝州。隋乱废,武德四年重置,属博州。 博平县,上。二。西南至州七十里。本齐之博陵邑也,《史记》曰“齐威王伐晋,至博陵”,是也。汉以为县,属东郡。晋属平原国。隋开皇三年改属屯州,十六年改属博州。 故摄城,在县西南二十里。晏子曰“聊摄以东,其为人多矣”,即此城也。 高唐县,上。二。西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齐邑,《春秋》夙沙卫奔高唐以叛。《史记》齐威王曰:“君臣有分子者,使守高唐,赵人不敢东渔於河。” 汉以为县,属平原郡。後魏属济州,高齐改属平原郡。隋开皇十六年,改属博州。 皇朝因之。长寿二年改为崇武县,神龙二年复旧名。 黄河,在县东四十五里。 华歆墓,在县东二十里。 卫州,汲郡。望。开元户三万六百六十六。乡六十七。元和户二千七百七十七。乡一十九。 《禹贡》冀州之域。後为殷都,在今州东北七十三里卫县北界朝歌故城是也。 今州理,即殷牧野之地,周武王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国风邶》、《》、《卫》是也。邶封纣子武庚,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人,谓之三监。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封康叔为卫侯,今郡及魏郡之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皆卫之分。其後十五叶,懿公为狄所灭,更封於楚丘,今滑州卫南县是也。河内殷墟,更属於晋,後又属齐,战国时属魏。秦属河东郡。 在汉为汲县,属河内郡。魏黄初中置朝歌郡,属冀州。晋武帝改朝歌为汲郡,仍属冀州。後魏孝静帝移汲郡理枋头城,在今卫县界,又於汲县置义州以处归附之人。周武帝改义州为卫州,隋大业三年改为汲郡。武德元年又改为卫州,二年陷窦建德,四年讨平,仍旧名焉。 州境:东西二百三十六里。南北一百四十一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二百五十里。西南至东都三百九十里。东北至相州一百九十里。东渡河至滑州一百一十五里。正西微南及怀州二百六十里。正南渡河至郑州二百三十里。东北至澶州二百五十里。西北逾山至泽州陵川县二百四十里。 贡、赋:开元贡:绢。赋:绵,绢。 管县五:汲,新乡,卫,共城,黎阳。 汲县,紧。郭下。本汉旧县,属河内郡。後魏於此置义州及伍城郡伍城县,周改义州为卫州,伍城县属卫州。隋开皇六年改伍城县为汲县,大业三年改属汲郡。武德元年重置义州,汲县属焉。四年废义州,县属卫州。 黄河,西自新乡县界流入,经县南,去县七里谓之棘津,亦谓之石济津。 《左传》“晋伐曹,曹在卫东。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是也。宋元嘉中,遣宣威将军垣护之以水军守石济,亦是此处也。 比干墓及庙,在县北十里。 太公庙,在县西北二十五里。太公,即河内汲人也。 新乡县,紧。十九。东至州四十八里。本汉获嘉县、汲县二县地,隋开皇六年於两县地古新乐城中置新乡县,属卫州。武德四年属殷州,贞观元年废殷州,县属卫州。 清水,在县北一里。 获嘉故城,在县西南十里。本汉旧县,越相吕嘉反,武帝将幸缑氏,至汲县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 卫县,紧。十九。西南至州六十八里。本汉朝歌县,属河内郡。魏黄初中,朝歌县又属朝阳歌郡,晋武帝改为汲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卫州。大业三年,改朝歌为卫县,属汲郡。皇朝因之。 黑山,在县北五十五里。汉末眭固白绕等起黑山,聚众十馀万,号黑山贼。 苏门山,在县西北十一里。孙登所隐,阮籍、嵇康所造之处。 延津,在县西二十六里。魏曹公遣于禁渡河守延津,即此地也。 枋头故城,在县东一里。建安九年,魏武帝在淇水口下大枋木为堰,遏淇水令入白渠,以开运漕,故号其处为枋头。晋太和四年,桓温北伐,慕容时亢旱,水道不通,乃凿钜野三百馀里,以通舟运。自清水入河,将慕容垂率众八万来拒,温大破之,遂至枋头。军粮竭尽,温焚舟步退,垂以八千骑追温,战败於襄邑,亦谓此也。後苻氏克邺,改枋头为永昌县。《十六国春秋》曰:“晋刘牢之救苻丕,慕容垂率师至枋头以拒之,知晋军盛,乃退。”後魏尝移汲郡理此。 阳河水,出县西北平地,即纣朝涉之胫处。 朝歌故城,在县西二十一里。殷之故都也。 鹿台,在县西。殷纣营之,七年乃成。大三里,高千尺。 共城县,上。二。东南至州六十二里。本周共伯国,厉王无道,流崩於彘,共伯奉王子靖立为宣王,共伯复归於国。汉以为县,属河内郡。晋属汲郡。高齐省。隋开皇四年加“城”字,於此置共城县,属卫州。皇朝因之。 白鹿山,在县西五十四里。 天门,在县西五十里。 淇水,源出县西北沮洳山,至卫县入河,谓之淇水口。 故凡城,在县西二十里。古凡伯国也。 百门陂,在县西北五里。方五百许步,百姓引以溉稻田,此米明白香洁,异於他稻,魏、齐以来,常以荐御。陂南通漳水。 黎阳县,上。二。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古黎侯国,汉以为黎阳县,在黎阳山北,属魏郡。後魏属黎阳郡。隋开皇三年属卫州,十六年又属黎州。大业二年省黎州,县属卫州。皇朝武德二年重置黎州,县属焉。贞观十七年黎州废,复属卫州。 大亻丕山,正南去县七里。即黎山也,《尚书》云“东过洛,至于大亻丕”,注曰:“山再成曰亻丕。” 枉人山,在县西北四十二里。或言纣杀比干於此。 黎阳镇故城,在县东南一里。古翟辽城也,翟辽於此僭号。皇朝改曰白马镇。 袁谭故城,在县西南百步。 曹公故城,在县西南一里。是曹公攻谭时所筑。 白马故关,在县东一里五步。郦食其说高祖曰“杜白马之津”,即此地也。 後更名黎阳津。慕容德自邺将徙滑台,至黎阳津,风飘船没,魏军垂至,三军色惧,昏而冰合,是夜济讫,旦而魏军至,冰亦消泮。德大悦,改黎阳津为天津津。 高齐文襄征颍城,仍移石济关於此,即造桥焉,改名白马关。周又改名黎阳关。 贝州,清河。上望。开元户八万四千四百。乡一百七十七。元和户二万一百二。乡三十五。 《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晋,七国时属赵。秦兼天下,以为钜鹿郡。 汉文帝又分钜鹿置清河郡,以郡临清河水,故号清河。後汉以为清河国。周武帝建德六年平齐,於此置贝州,因邱以为名。隋大业三年,又为清河郡。隋末陷贼,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复置贝州。 州境:东西二百四十九里。南北一百九十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八百二十里。西南至东都九百六十里。南至魏州二百一十里。正东微北至德州二百三十里。北至冀州二百一十里。西至邢州二百三十里。东至博州一百九十里。 贡、赋:开元贡:白毡。赋:绵,绢。 管县十:清河,清阳,历亭,东武城,宗城,经城,漳南,临清,夏津,永济。 清河县,紧。四。郭下。本汉信成县地,属清河郡。後汉省信成县置清河县,至隋不改。皇朝因之。 故末丕城,在县东北五十里。《十六国春秋》曰:“鲜卑段末丕自称辽西公,於此筑城,与石勒相持,因为名。” 永济渠,东南去县十里。 清阳县,紧。四。郭下。本汉旧县也,属清河郡。後汉省清阳县,其地属甘陵县。隋开皇六年重置,皇朝因之。 甘陵,在县城内。後汉清河王庆陵,庆即安帝父也。 历亭县,上。三。西南至州一百里。本汉东阳县地,属清河郡。後汉省东阳县,其地属俞阝县。〔俞阝,音输。〕隋开皇十六年於此置历亭县,遥取汉历县为名。皇朝因之。 东阳故城,在县西十八里。汉高祖以张相如为东阳侯。 东武城县,上。二。西南至州四十二里。本七国时赵邑也,《史记》曰赵平原君胜封东武城,即此地也。盖以定襄有武城,同属赵,故此加“东”字以辨之,属清河郡。隋开皇三年改属贝州,皇朝因之。自後魏以来,山东贵族清河诸崔,即此邑人,为天下甲族。 宗城县,望。五。东北至州六十里。本後汉章帝分立广宗县,属钜鹿郡。後魏改属广宗郡。隋开皇三年改属贝州,仁寿元年改宗城县。皇朝因之。 张甲河,在县南二十五里。 漳水,东去县二十七里。 经城县,上。四。东至州六十里。本後汉分前汉堂阳县,於今县西北二十里置经城县。後魏省并入南宫县,孝文帝又於今理置经城县,又置广宗郡。高齐省郡及县,仍置武强县於此。隋开皇六年,移武强县於此,置经城县,属贝州。皇朝因之。 张甲枯河,东去县十里。 漳南县,上。二。西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汉东阳县之地,隋开皇六年置东阳县,属德州,取汉东阳之名。十六年改属贝州,十八年改为漳南县,以漳水在县北,故名也。皇朝因之。 永济渠,在县东五十里。 漳水,在县北四十六里。 临清县,紧。五。东北至州六十里。本汉清泉县地,後魏孝文帝於此置临清县,属魏郡。高齐省。隋开皇六年复置临清县,属贝州。皇朝因之。贝丘城,在县东南五十里。汉贝丘县城也。城内有丘,高五丈,周回六十八步,城因此为名。 《春秋》“公田于贝丘”,是齐州地,与此异也。 永济渠,在县城西门外。 夏津县,上。二。西北至州九十里。本汉俞阝县地,吕佗、栾布皆为俞阝侯,田奉邑亦在俞阝,属清河郡。隋大业二年改属贝州,天宝元年改为夏津县。 屯氏河,在县北。 永济县,紧。四。东北至州一百一十里。本汉贝邱县地,临清县之南偏,大历七年,田承嗣奏於张桥行市置,西井永济渠,故以为名。 永济渠,在县西郭内。阔一百七十尺,深二丈四尺。南自汲郡引清、淇二水东北入白沟,穿此县入临清。按汉武帝时,河决馆陶,分为屯氏河,东北经贝州、冀州而入渤海,此渠盖屯氏古渎,隋氏修之,因名永济。 澶州,顿丘。上。元和户三千二百六十九。乡一十七。 本汉顿丘县地,武德四年分魏州之顿丘、观城二县,於今理置澶州,因澶水为名,又分置澶水县。贞观元年废澶州,以澶水县属黎州。今卫州黎阳县理是也,非成都管内黎州。大历七年,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又奏置澶州。 州境:东西一百二十九里。南北七十里。 八到:西南至上都一千五百里。西南至东都六百三十里。西南至卫州二百五十里。北至魏州一百一十里。南至濮州濮阳县三十六里。东至濮州范县一百一十里。西至相州内黄县七十里。西至相州临河县八十里。东北至魏州朝城县九十四里。 贡、赋:开元贡:平纟由,绢。赋:纟,绵,绢,粟。 管县四:顿丘,临黄,观城,清丰。 顿丘县,望。郭下。本汉旧县,因县东北顿丘以为名,属东郡。晋属顿丘郡。 隋废郡,属魏州。武德初割属澶州,州废还属魏州,大历初又属澶州。 秋山,在县西北三十五里。 黄河,在县南三十五里。 颛顼陵,在县西北三十五里。 帝喾陵,在县北三十里。 卫康叔墓,在县东北九十里。 临黄县,上。西至州六十七里。本汉观县地,後汉改观县为卫县。後魏孝文帝分卫县置临黄县,以北临黄沟,因以为名,属顿丘郡。隋改属魏郡。武德初割属澶州,州废还属魏州,大历初又割属澶州。 黄河,南去县三十六里。 卢津关,古高陵津,县东南三十五里。 魏长贤墓,在县北十五里。贞观七年追赠定州刺史,即徵父也。 观城县,紧。西至州二十四里。汉观县,古之观国。《左传》曰虞有三苗,夏有观扈。《国语》注曰:“观国,夏启子太康之第五弟所封也,在卫县,夏相灭之。”汉以为县,属东郡。後汉改观县为卫国县,属东郡。隋开皇六年改卫国县为观城县,属魏州。武德四年,以观城属澶州,州废还属魏州,大历初隶澶州。 卫灵公墓,在县东南四十二里。 清丰县,上。东至州二十五里。本汉内黄县地,大历七年於清丰店置,因以为名。 黄河,在县南五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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