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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六-恒春县志
卷十六
水利
射藔港,在西门外十二里,为龙銮潭尾闾,会保力溪入海。光绪三年,知县黄延昭、委员周有基奉台湾道夏公献纶亲诣踩勘,饬于该港筑造横坝一道,堵蓄潭水,以利民田,共享经费银三千四百二十余两。坝工甫竣,风雨骤来,溪流溢坝面三、四尺,冲倒坝身并附近田园民房;水势以壅而愈恶,非但无益,而又害之。据湛湛等庄民以港底及两岸皆系沙性,断难筑坝,不如于保力、网纱、出火三溪截流为埤。据实禀明,经蔡令麟祥转奉批停修,今废。
西门河道,自西门钓桥起,西向经光顺沟,越四沟庄前至射藔坝上,共五百七十五丈,均面阔一丈五尺,底宽一丈,深一丈二尺,冀通竹排小船运道;并城内水井五口。猴洞山下大小水池二个,共享银一千二百四十五两有奇。嗣以西门地高射藔一丈有余,射藔坝上不能经久,则河如建瓴,涓滴皆罄,海亦不能上灌。现在夏、秋稍积行潦,冬、春涸如陆地。猴洞山两池同坐此病,盖地系沙性,易漏难储。惟五井日久资利焉。
槺榔埤,在县西南五里,灌田五百亩。光绪九年,知县陈文纬劝业户陈清江等建。
车城清港溪,在县城西十二里。自牡丹、加芝来等番山发源,会于石门;至四重溪以下,一南行为保力溪,一西南行为清港溪。缘溪之田,皆资利也。光绪十六年水灾,在车城庄上游向西直冲,一溪到(此处疑有脱误)。历年愈冲愈坍,近日溪流距庄不及半里。地系沙性,水势汹涌,庐舍庄基岌岌可危。光绪十九年,知县陈文纬劝经该庄殷绅董兰香铺户、业户等集款一千一百六十余缗,于前被冲决溪口,用极大竹筐,每筐实以石块,砌堤一道,计长一百五十丈。垩来水仍行故道。一面通详立案,并请奖在事人等,以资鼓励,而昭激劝。
顶枫港圳,在县城西北四十里灌双熟田五顷。光绪十九年,总理林廷仪建。
刺桐溪(亦名枋山溪)
枫港溪
保力溪
率芒溪
统埔溪
--以上五溪源流,详见「山川」门。沿溪各庄社皆资灌溉。
网纱圳埤,在县城北七里。溉田园五千八百余亩,计用经费洋四千一百二十元;除禀借外,余皆由县捐补。光绪十九年,知县陈文纬建。
网纱圳埤章程
一、网纱溪大埤一座,左右分圳二道:左曰网纱圳,溉宣化里田二千五百三十余亩、园一千一百四十余亩。右曰麻仔圳,溉仁寿里田一千四百三十余亩;内除自有水井者五百二十余亩,实溉田九百一十亩、园一千二百六十亩。以中稔之年计之,每田一亩获稻二石。照章什一收水租榖二斗,园则减田之半。查恒邑田稻,正、二月种,五、六月收者,谓之小冬;六、七月种,九、十月收者,谓之大冬。小冬非水不种,大冬须防风雨之灾。现在网纱蓄水,小冬十九可靠,大冬如无风雨,一年两稔,约可收水租一千八百余石。立有业户花名、田亩水租清册二本,一发管事、一存县檔。
一、管事三人,应由地方绅耆公同保举公正殷实之人,禀县给谕充当。以一人专司稽查各业户田园卖买,每届造具租册送交收租之管事,照册收租;并督同埤长启闭闸板、疏浚圳闸各处水道以及上面抵御木石、栅阑、应修、应补等事,每年给薪榖五十石。惟现经官开之大圳,将来巡查、修浚统归管事办理。其业户帮开之大圳,应由管事巡查、业户修理。各处分水小圳,均由佃业各户自行巡修,弗使淤塞。又以二人作为一正、一副,专司收卖租榖并一切银钱、工程帐目等项,每年各给薪榖四十石。凡埤长应为之事,该管事等均须督同办理,勿得互相推诿。
一、埤长二人,亦由地方公举保充。长住闸旁庙内,专司中闸及两圳门:夏、秋水大,则启间板以泄水;冬、春水小,则闭中闸以通两圳。圳水务须均流,不得此多彼少、彼多此少,致有纷争。如遇大水,务于上面栅阑随时巡看;倘有大木大石停积其间,即用铁钓钓住岸侧,勿使流下撞坏闸身以及堵御中流水道。至闸身及坦水圳道等处,淤泥秽物,随时清理。如大有损坏,该埤长立即报县查看,饬管事赶紧修复,勿得稍缓。每年每人给榖六十石,与管事薪榖均分作两届提给。
一、杨泗将军神庙一座,计石墙瓦屋三间,中堂供奉神牌;左右两间,各住埤长一人,并安放闸板及一切应用对象。该埤长务须常年居住,兼司神前香火、洒扫,春、秋祈赛之事;不得远出久离,致有疏忽。
一、水租,由县烙给官斛两口、官秤一支,该管事于收成时即按册向各业户照章抽收。田稻每石,收租榖一斗,园则照田减半。其榖务须干燥洁净,即存该管事家;将来察看情形,或另建仓积储。倘租榖有折银钱者,亦存该管事处。一切榖石银钱及岁修并随时应用经费数目,夏、秋两届,每届详细开单报县,由县通报各宪,以凭查考。所有本县禀蒙上宪借拨库平银一千二百一十两,现已禀请分作三年归还;如蒙恩准,即由租榖内自光绪二十一年夏收起,归还三分之一,由县缴解。以后按年归农;如能多收水租,则一年二届,每届亦可归还一次,终以从速清款为是。又高前任借领一千两,原禀分作五年归还;本县察看恒民连年灾歉,困苦异常,现经代乞宪恩俯念民艰,宽免归还。去年闸内尚未储水,本年小冬栽种无多,且各业户踊跃帮工,并牛车经费减半给发,合省经费洋五百元;本县念该业户等急公好义,连本年大冬,亦经乞恩免收。如均蒙批准,其水租即应自光绪二十一年小冬起。该管事等务须实心实力,洗手办公,毋稍舞弊,致干革究。
一、岁修,其启闭圳板片、清厘各处水道淤积,皆系埤长之事,管事会同督办;如有大工及添买各物,款在五千文以上者,务须管事、埤长会同妥商,禀县请示遵行,不得擅自主张。
以上六条,系属粗定规模;如有未尽事宜,应再补列。
光绪二十年四月,奉抚宪批:『仰台湾道迅即委员验收具报。至本年秋收水租,准其免收一届,以示体恤。余如所议办理,并即饬知,仍移藩司查照。缴!图册章程存』。又奉道宪批:『所禀颇有条理,拟立章程亦妥;具见尽心民事,甚属可嘉!惟既据径禀,仰台南府饬候抚宪核示遵行,暨候台藩司善后局批示。缴』!等因在案。
车城埤,在县城西北十五里。溉田三十埒,产榖五千余石。
三底厝圳,在枫港溪旁。溉田十五甲。
竹脚埔圳,在枫港溪旁。溉田十五甲。
刺桐脚圳,在县城西北五十五里。光绪十九年,垦民陈碧、上十八社外文社头人加拉密定建。
保力埤,在县城北十里。
可是埤,在县城南十里。
龙銮大沟,在〔县城〕西南三里。旧有沟一道,阔仅三、四尺,深二、三尺不等;旱则涸,涝则溢。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劝经粤人郑万违等循旧沟路,开宽一丈六尺,深八尺,计长五百七十丈。南衔龙銮潭尾,西达射藔港一带,首尾建斗门各一,以资启闭。沟之两旁,浍道鳞次,起泥两岸为堤,高各三尺,长与沟埒。计经费洋一千元,溉双稔田二千亩。准如向例,由郑万达等什一抽收水租,以昭激劝。
龙銮埤,在龙銮潭东南,距县城南六里。两山对峙,中开一旷,天然潴水之区;建闸处,阔仅二丈余尺。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劝经庄民陈福抟等集款兴工,约经费洋八百元。事竣,得溉双熟田一千余亩;准照章收租。
文率埤,在县城东□□里。会揽仁坑、罗佛、响林等溪为河,荫榖二千余石。
伯公背埤,距文率埤东北三里。荫榖一千石。
罗鼓潭,在县城东十八里,与文率埤同源。荫八姑角、新厝庄两处田约千亩。新厝庄在上、八姑角在下,如新厝庄将埤水绝流,则八姑角田禾无水可荫;历经八姑角庄民藩甲丁等。与新厝庄民曾乌龙等缠诉多年。光绪二十年,知县陈文纬勘明八姑角田少、新厝田多,断令八姑角得水十分之四、新厝庄得水十分之六。即于本年十月,收成以后,在罗鼓潭建筑土堤一道,高五尺,厚一丈,长接两岸:南留霪洞一个,高三尺,阔一尺六寸,以为八姑角资水门;北留霪洞一个,高三尺,阔二尺四寸,为新厝庄资水之门。并给谕派大股头人潘文杰为八姑角埤长,二股头人潘阿冷为新厝庄埤长,查照酌定尺寸,筑堤留洞,各资灌溉;以后两造,不得再有争执,并不得偷穴水路,以杜讼根,而俾遵守。
出火溪,在东门外三里。源出仙人、抛网诸涧溪,来水甚盛;取而用之,利与网纱溪埒。惟彼则建闸以蓄水,此宜顺流以筑堤,经费亦不在网纱下,当次第以为之。
龙銮潭,在南门外五里。受环潭诸山之水而为潴,周围七、八里,深不可寻尺计,洵恒邑之巨浸也。溢则疏之、旱则资之,傍湖之田皆成膏腴。潭之中,鱼虾结队而游、凫鹜成群而飞,蕴藏宜田,芦苇可绹;且昔有菱、藕、芹、芋之属,鸡头、鸭脚之类。自然美利,不可殚述。
草潭,在龙銮潭之侧。受水逊之,旱则涸而为两,水则合而为一,其利用相若。除荫田外,果能合龙銮潭筑为鱼塭,莳以菱、藕、水产之类,未始非致富之道。设有鸱夷子皮其人者,当亦顾而乐之。
后山大溪,发源于牡丹、高仕佛等番山西南,曲折流五、六十里;沿途诸溪之水注之,为一大水源,出大港口,可通小舠、竹筏。所过各庄社,皆当流横埤,蓄水以资灌溉。因溪底系沙性,水由地中行,一二潺湲复起,以故下游田畴,不患焦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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