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燕宋衛中山 戰國策卷二十六


  自此卷復有錢本。

  韓一鮑本韓分晉得南陽及潁川之父城、定襄、襄城、穎陽、潁陰、長社、陽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正曰:鄭,今河南之新鄭及成皋、榮陽,潁川之崇高、城陽。鮑引漢地理志為言,鄭亦韓地,而獨遺不取,誤矣。

  三晉已破智氏三晉已破智氏,將分其地。段規謂韓王曰:「分地必取成皋〔一〕。」韓王曰:「成皋,石溜〔二〕之地也,寡人無所用之。」段規曰:「不然,臣聞一里之厚,而動千里之權者,地利也。萬人之眾,而破三軍者,不意〔三〕也。王用臣言,則韓必取鄭矣〔四〕。」王〔五〕曰:「善。」果取成皋。至韓之取鄭也,果從成皋始。

  〔一〕鮑本補曰:見秦策。

  〔二〕鮑本溜,言其無積潤。補曰:溜,言多山石,水所溜也。

  〔三〕鮑本言地薄,鄭人不備。正曰:言地險,寡足破眾。

  〔四〕鮑本正曰:取鄭在哀侯二年。

  〔五〕鮑本諸稱王,皆非當時語。  大成午從趙來〔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三晉已破智氏》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大成午〔一〕從趙來,謂申不害〔二〕於韓曰:「子以韓重我於趙,請以趙重子於韓,是子有兩韓,而我〔三〕有兩趙也。」

  〔一〕鮑本「大」字在上篇《三晉已破智氏》末「果從成皋始」下。○札記丕烈案:吳讀亦如此,然誤也。當以「大」字下別為一章。此策文亦見韓子內儲說下,可證也。大成午又見趙世家、古今人表。

  〔二〕鮑本補曰:史,申不害者,荊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用為相。

  〔三〕札記今本「我」誤「子」。  魏之圍邯鄲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於王也。王問申子曰:「吾誰與而可〔一〕?」對曰:「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二〕而苦思之。」乃微謂趙卓、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