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四 四之四-毛诗正义
卷四 四之四
卷四 四之四
《毛诗正义》
卷四 四之四
《丰》,刺乱也。婚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
婚姻之道,谓嫁取之礼。○
丰,芳凶反,面貌丰满也,《方言》作“妦”。缺,丘悦反。倡,昌亮反。和,胡卧反。
[疏]“《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至“不随”。
○
正义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一事耳。以夫妇之道,是阴阳之义,故相配言之。经陈女悔之辞。上二章悔已前不送男,下二章欲其更来迎己,皆是男行女不随之事也。
○
笺“婚姻”至“之礼”。
○
正义曰: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嫁,谓女適夫家。娶,谓男往娶女。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嫁娶婚姻,其事是一,故云“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若指男女之身,则男以昏时取妇,妇因男而来。婚姻之名,本生於此。若以妇党婿党相对为称,则《释亲》所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是妇党称婚,婿党称姻也。对文则有异,散则可以通。《我行其野》笺云:“新特,谓外婚。”谓妇为婚也。隐元年《左传》说葬之月数云:“士逾月,外姻至。”非独谓婿家也。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
丰,丰满也。巷,门外也。笺云:子,谓亲迎者。我,我将嫁者。有亲迎我者,面貌丰丰然丰满,善人也,出门而待我於巷中。○
迎,鱼敬反,下“亲迎”同。悔予不送兮!
时有违而不至者。笺云:悔乎我不送是子而去也。时不送,则为异人之色,后不得耦而思之。○
为,于伪反。
[疏]“子之”至“送兮”。
○
正义曰:郑国衰乱,婚姻礼废。有男亲迎而女不从,后乃追悔。此陈其辞也。言往日有男子之颜色丰然丰满,是善人兮,来迎我出门,而待我於巷中兮。予当时别为他人,不肯共去,今日悔恨,我本不送是子兮。所为留者,亦不得为耦,由此故悔也。
○
传“丰丰”至“门外”。
○
正义曰:丰者,面色丰然,故为丰满也。《叔于田》传云:“巷,里涂。”此言门外者,以迎妇自门而出,故系门言之,其实巷是门外之道,与里涂一也。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
昌,盛壮貌。笺云:“堂”当为“枨”。枨,门梱上本近边者。○
堂并如字,门堂也。郑改作“枨”,直庚反。梱本作“阃”,苦本反。近,附如之近。悔予不将兮!
将,行也。笺云:将亦送也。
[疏]“子之”至“将兮”。
○
毛以为,女悔前事,言有男子之容貌昌然盛壮兮,来就迎我,待我於堂上兮,我别为他人,不肯共去,今日悔我本不共是子行去兮?
○
郑以堂为枨,将为送为异,馀同。
○
传“昌,盛壮貌”。
○
正义曰:此传不解堂之义。王肃云:“升于堂以俟。”孙毓云:“礼,门侧之堂谓之塾。谓出俟於塾前。诗人此句故言堂耳。毛无易字之理,必知其不与郑同。”案此篇所陈庶人之事,人君之礼尊,故於门设塾,庶人不必有塾,不得待之於门堂也。《著》云“俟我於堂”,文与《著》“庭”为类,是待之堂室,非门之堂也。《士昏礼》“主人揖宾,入于庙。主人升堂西面,宾升堂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是则士礼受女於庙堂。庶人虽无庙,亦当受女於寝堂,故以王为毛说。
○
笺“堂当”至“边者”。
○
正义曰:笺以《著》篇言“堂”文在《著》“庭”之下,可得为庙之堂。此篇上言於巷,此言於堂,巷之与堂,相去悬远,非为文次,故转堂为枨。枨是门梱上竖木,近门之两边者也。《释宫》云:“柣谓之阈。枨谓之楔。”孙炎曰:“柣,门限也。”李巡曰:“枨,谓梱上两傍木。”上言待於门外,此言待之於门,事之次,故易为枨也。
衣锦褧衣,裳锦褧裳。
衣锦、褧裳,嫁者之服。笺云:褧,襯也,盖以襯縠为之中衣。裳用锦,而上加襯縠焉,为其文之大著也。庶人之妻嫁服也。士妻纟才衣纁袡。○
衣锦如字,或一音於记反,下章放此。褧衣,苦迥反,下如字。襯音丹。縠,户木反。为其,于伪反。大音泰,旧敕贺反。纟才,侧基反,本或作“纯”,又作“缁”,并同“纁”,许云反。袡,如盐反。叔兮伯兮,驾予与行!
叔伯,迎己者。笺云:言此者,以前之悔。今则叔也伯也,来迎己者,从之,志又易也。○
易,以豉反。
[疏]“衣锦”至“与行”。
○
正义曰:此女失其配耦,悔前不行,自说衣服之备,望夫更来迎己。言己衣则用锦为之,其上复有襯衣矣。裳亦用锦为之,其上复有襯裳矣。言己衣裳备足,可以行嫁,乃呼彼迎者之字云:叔兮伯兮,若复驾车而来,我则与之行矣。悔前不送,故来则从之。
○
传“衣锦”至“之服”。
○
正义曰:知者,以此诗是妇人追悔,原得从男,陈行嫁之事,云己有此服,故知是嫁者之服也。而人之服不殊裳,而经衣裳异文者,以其衣裳别名,诗须韵句,故别言之耳。其实妇人之服,衣裳连,俱用锦,皆有褧。下章倒其文,故传衣锦褧裳互言之。
○
笺“褧襯”至“纁袡”。
○
正义曰:《玉藻》云:“襯为絥。”絥与褧音义同。是褧为襯,衣裳所用,《书传》无文。而妇人之服尚轻细,且欲露锦文,必不用厚缯矣,故云“盖以襯縠为之”。襯衣在外,而锦衣在中,故言“中衣”。裳用锦,而上加襯縠焉。《中庸》引此诗,乃云“为其文之大著也”,故笺依用之。传直言嫁者之服,故又申之云,“庶人之妻嫁服”,若士妻,则“纟才衣纁袡。”《士昏礼》云:“女次纟才衣纁袡,立於房中南面。”注云:“次,首饰也。纟才衣、丝衣。女从者毕袗玄,则此亦玄矣。袡亦缘也。袡之言任也。以纁缘其衣,象阴气上任也。凡妇人之服不常施袡之衣盛,昏礼为此服耳。”是士妻嫁时服纟才衣纁袡也。
○
传“叔伯,迎己者”。
○
正义曰:欲其驾车而来,故斥迎己者也。迎己者一人而已,叔伯并言之者,此作者设为女悔之辞,非知此女之夫实字叔伯,讬而言之耳。笺言“志又易”者,以不得配耦,志又变易於前,故叔伯来则从之也。
裳锦褧裳,衣锦褧衣。兮叔伯兮,驾予与归。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东门之墠》,刺乱也。男女有不待礼而相奔者也。
○
墠音善,依字当作“墠”。此序旧无注,而崔《集注》本有。郑注云:“时乱,故不得待礼而行。”
[疏]“《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至“奔者也”。
○
正义曰:经二章皆女奔男之事也。上篇以礼亲迎,女尚违而不至,此复得有不待礼而相奔者,私自奸通,则越礼相就;志留他色,则依礼不行,二者俱是淫风,故各自为刺也。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
东门,城东门也。墠,除地町町者。茹藘,芧蒷也。男女之际,近则如东门之墠,远而难则茹藘在阪。笺云:城东门之外有墠,墠边有阪,芧蒷生焉。茅蒷之为难浅矣,易越而出。此女欲奔男之辞。○
茹音如,后篇同。藘,力於反。茹藘,茅蒷,蒨草也。后篇阪音反,反又符板反。町,吐鼎反,又徒冷反。茅,貌交反。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迩,近也。得礼则近,不得礼则远。笺云:其室则近,谓所欲奔男之家。望其来迎己而不来,则为远。
[疏]“东门”至“甚远”。
○
毛以为,东门之坛,除地町町,其践履则易。茹藘在阪,则为碍阻,其登陟则难。言人之行者,践东门之坛则易,登茹藘在阪则难越,以兴为婚姻者,得礼则易,不得礼则难。婚姻之际,非礼不可。若得礼,其室则近,人得相从易,可为婚姻。若不得礼,则室虽相近,其人甚远,不可为婚矣。是男女之交,不可无礼。今郑国之女,有不待礼而奔男者,故举之以剌当时之淫乱也。
○
郑以为,女欲奔男之辞。东门之外有坛,坛之边有阪,茹藘之草生於阪上。女言东门之外有坛,茹藘在於阪上,其为禁难浅矣,言其易越而出,兴己是未嫁之女,父兄之禁难亦浅矣,言其易可以奔男。止,自男不来迎己耳。又言己所欲奔之男,其室去此则近,为不来迎己,虽近难见,其人甚远,不可得从也。欲使此男迎己,己则从之,是不待礼而相奔,故剌之。
○
传“东门”至“在阪”。
○
正义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是国门之外见女也。“东门之池,可以沤麻”,是国门之外有池也。则知诸言东门,皆为城门,故云“东门,城东门也”。襄二十八年《左传》云:“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今子草舍,无乃不可乎?’”上言“舍不为坛”,下言“今子草舍”,明知坛者除地去草矣,故云“坛,除地町町者”也。遍检诸本,字皆作“坛”,《左传》亦作“坛”。其《礼记》、《尚书》言坛、墠者,皆封土者谓之坛,除地者谓之墠。坛、墠字异,而作此“坛”字,读音曰墠,盖古字得通用也。今定本作“墠”。“茹藘,茅蒷”,《释草》文。李巡曰:“茅蒷,一名茜,可以染绛。”陆机《疏》云:“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徐州人谓之牛蔓。”然则今之蒨草是也。男女之际者,谓婚姻之礼,是男女交际之事。《礼记·大传》云“异姓主名治际会”,亦谓婚礼交际之会也。以坛阪者各自为喻,坛是平地,又除治,阪是高阜,又草生焉,人欲践之,则有难易,以喻婚姻之道,有礼、无礼之难易,故云“男女之际,近而易则如东门之坛,远而难则如茹藘在阪”也。阪云远而难,则坛当云近而易,不言“而易”,可知而省文也,坛阪可以喻难耳。无远近之象而云近远者,以坛系东门言之,则在东门外,阪不言所在,则远於东门矣。且下句言“则迩”、“甚远”,故传顾下经,以远近解之。下传云:“得礼则近,不得礼则远”,还与此传文相成为始终之说。
○
笺“城东”至“之辞”。
○
正义曰:笺以下章“栗”与“有践家室”连文,以此章“坛”与“茹藘在阪”连文,则是同在一处,不宜分之为二,故易传以为坛边有阪,栗在室内,得作一兴,共为女辞。阪是难登之物,茅蒷延蔓之草,生於阪上,行者之所以小难,但为难浅矣,易越而出,以自喻己家禁难亦浅矣,易以奔男。是女欲奔男,令迎己之辞也。若然,阪有茹藘,可为小难,坛乃除地,非为阻难,而亦言之者,物以高下相形,欲见阪之难登,故先言坛之易践,以形见阪为难耳,不取易为义也。
○
传“迩近”至“则远”。
○
正义曰:“迩,近”,《释诂》文。室与人相对,则室谓宅,人居室内,而云室近人远。此剌女不待礼,故知以礼为送近。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栗,行上栗也。践,浅也。笺云:栗而在浅家室之内,言易窃取。栗,人所啗食而甘耆,故女以自喻也。○
行上并如字。行,道也。《左传》云:“斩行栗。”啗,徒览反,本又作“啖”,亦作“噉”,并同。耆,常志反。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即,就也。笺云:我岂不思望女乎,女不就迎我而俱去耳。
[疏]“东门”至“我即”。
○
毛以为,东门之外,有栗树生於路上,无人守护,其欲取之则为易。有物在浅室家之内,虽在浅室,有主守之,其欲取之则难。以兴为婚者得礼则易,不得礼则难。婚姻之际,不可无礼,故贞女谓男子云:我岂不於汝思为室家乎,但子不以礼就我,我无由从子。贞女之行,非礼不动。今郑国之女,何以不待礼而奔乎?故刺之。
○
郑以为,女乎男迎己之辞。言东门之外栗树,有浅陋家室之内生之。栗在浅家,易可窃取,喻己在父母之家,亦易窃取,正以栗为兴者。栗有美味,人所啗食而甘之,言己有美色,亦男所亲爱而悦之,故女以自喻。女又谓男曰:我岂可不於汝思望之乎?诚思汝矣。但子不於我来就迎之,故我无由得往耳。女当待礼从男,今欲男就迎即去,故刺之。
○
传“栗行”至“践浅”。
○
正义曰:传以栗在东门之外,不处园圃之间,则是表道树也。故云“栗,行上栗”。行谓道也。襄九年《左传》云:“赵武、魏绛斩行栗。”杜预云:“行栗,表道树。”“践,浅”,《释言》文。此经、传无明解,准上章亦宜以难易为喻,故同上为说也。
《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
《风雨》,思君子也。乱世则思君子,不改其度焉。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
兴也。风且雨,凄凄然,鸡犹守时而鸣,喈喈然。笺云:兴者,喻君子虽居乱世,不变改其节度。○
凄,七西反。喈音皆。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胡,何。夷,说也。笺云:思而见之,云何而心不说?○
说音悦,下同。
[疏]“风雨”至“不夷”。
○
正义曰:言风雨且雨,寒凉凄凄然。鸡以守时而鸣,音声喈喈然。此鸡虽逢风雨,不变其鸣,喻君子虽居乱世,不改其节。今日时世无复有此人。若既得见此不改其度之君子,云何而得不悦?言其必大悦也。
○
传“风且”至“喈喈然”。
○
正义曰:《四月》云“秋日凄凄”,寒凉之意,言雨气寒也。二章“潇潇”,谓雨下急疾潇潇然,与凄凄意异,故下传云:“潇潇,暴疾。”喈喈、胶胶则俱是鸣辞,故云“犹喈喈也”。
○
传“胡,何。夷,说”。
○
正义曰:胡之为何,《书传》通训。“夷,悦”,《释言》文。定本无“胡何”二字。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
潇潇,暴疾也。胶胶,犹喈喈也。○
潇音萧。胶音交。既见君子,云胡不瘳?
瘳,愈也。○
瘳,敕留反。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晦,昏也。笺云:已,止也。鸡不为如晦而止不鸣。○
不为,于伪反。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矜》,刺学校废也。乱世则学校不脩焉。
郑国谓学为校,言可以校正道艺。○
衿音金,本亦作“襟”,徐音琴。“世乱”,本或以世字在下者,误。校,力孝反,注及下注同。注传云“郑人游於乡校”是也。公孙弘云:“夏曰校。”沈音教。
[疏]“《子衿》三章,章四句”至“不脩焉”。
○
正义曰:郑国衰乱,不脩学校,学者分散,或去或留,故陈其留者恨责去者之辞,以刺学校之废也。经三章,皆陈留者责去者之辞也。定本云“刺学废也”,无“校”字。
○
笺“郑国”至“道艺”。
○
正义曰:襄三十一年《左传》云:“郑人游於乡校。”然明谓子产毁乡校,是郑国谓学为校,校是学之别名,故序连言之。又称其名校之意,言於其中可以校正道艺,故曰校也。此序非郑人言之,笺见《左传》有郑人称校之言,故引以为证耳,非谓郑国独称校也。《汉书》公孙弘奏云:“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是古亦名学为校也。礼:“人君立大学小学。”言学校废者,谓郑国之人废於学问耳,非谓废毁学宫也。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笺云:学子而俱在学校之中,己留彼去,故随而思之耳。礼:“父母在,衣纯以青”。○
青如字。学子以青为衣领缘衿也,或作菁,音非纯、章允反,又之闰反。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嗣,习也。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笺云:嗣,续也。女曾不传声问我,以恩责其忘己。○
嗣如字,《韩诗》作“诒”。诒,寄也,曾不寄问也。传声,直专反。
[疏]“青青”至“嗣音”。
○
毛以为,郑国学校不修,学人散去,其留者思之言:青青之色者,是彼学子之衣衿也。此青衿之子,弃学而去,悠悠乎我心思而不见,又从而责之。纵使我不往彼见子,子宁得不来学习音乐乎?责其废业去学也。
○
郑唯下句为异。言汝何曾不嗣续音声,传问於我。责其遗忘己也。
○
传“青衿,青领”。
○
正义曰:《释器》云:“衣皆谓之襟。”李巡曰:“衣皆,衣领之襟。”孙炎曰:“襟,交领也。”衿与襟音义同。衿是领之别名,故云“青衿,青领也”。衿、领一物。色虽一青,而重言青青者,古人之复言也。下言“青青子佩”,正谓青组绶耳。《都人士》“狐裘黄黄”,谓裘色黄耳,非有二事而重文也。笺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是由所思之人父母在,故言青衿。若无父母,则素衿。《深衣》云:“具父母衣纯以青,孤子衣纯以素。”是无父母者用素。
○
传“嗣习”至“舞之”。
○
正义曰:所以责其不习者,古者教学子以诗乐,诵之谓背文闇诵之,歌之谓引声长咏之,弦之谓以琴瑟播之,舞之谓以手足舞之。学乐学诗,皆是音声之事,故责其不来习音。《王制》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太师诏之。”注云:“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诗。”是学诗学乐,皆弦诵歌舞之。
○
笺“嗣续”至“忘己”。
○
正义曰:笺以下章云“子宁不来”,责其不来见己,不言来者有所学。则此云“不嗣音”,不宜为习乐,故易传言留者责去者,子曾不传续音声存问我,以恩责其忘己。言与彼有恩,故责其断绝。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佩,佩玉也。士佩瓀珉而青组绶。○
鶗,本又作“瓀”,如兖反。珉,亡巾反。组音祖。绶音受。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不来者,言不一来也。
[疏]传“佩,佩玉”至“组绶”。
○
正义曰:《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於玉比德焉。”故知子佩为佩玉也。礼不佩青玉,而云“青青子佩”者,佩玉以组绶带之。士佩瓀珉而青组绶,故云青青谓组绶也。案《玉藻》“士佩瓀玟而缊组绶”,此云青组绶者,盖毛读《礼记》作青字,其本与郑异也。学子非士,而传以士言之,以学子得依士礼故也。
○
传“不来者,言不一来”。
○
正义曰:准上传,则毛意以为责其不一来习业。郑虽无笺,当谓不来见己耳。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挑达,往来相见貌。乘城而见阙。笺云:国乱,人废学业,但好登高见於城阙,以候望为乐。○
挑,他羔反,又敕彫反,《说文》作“叟”。达,他末反,《说文》云:“达,不相遇也。”好,呼报反。乐音洛。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言礼乐不可一日而废。笺云:君子之学,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故思之甚。
[疏]“挑兮”至“月兮”。
○
毛以为,学人废业,候望为乐,故留者责之云:汝何故弃学而去?挑兮达兮,乍往乍来,在於城之阙兮。礼乐之道,不学则废。一日不见此礼乐,则如三月不见兮,何为废学而游观?
○
郑以下二句为异。言一日不与汝相见,如三月不见兮。言己思之甚也。
○
传“挑达”至“见阙”。
○
正义曰:城阙虽非居止之处,明其乍往乍来,故知挑达为往来貌。《释宫》云:“观谓之阙。”孙炎曰:宫门双阙,旧章悬焉,使民观之,因谓之观。如《尔雅》之文,则阙是人君宫门,非城之所有,且宫门观阙不宜乘之候望。此言在城阙兮,谓城之上别有高阙,非宫阙也。乘城见於阙者,乘犹登也,故笺申之,登高见於城阙,以候望为乐。
○
笺“君子”至“之甚”。
○
正义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文。“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记》文。由其须友以如此,故思之甚。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闵无臣也。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而作是诗也。
[疏]“《扬之水》二章,章六句”至“是诗”。
○
正义曰:经二章,皆闵忽无臣之辞。忠臣、良士,一也。言其事君则为忠臣,指其德行则为良士,所从言之异耳。“终以死亡”,谓忽为其臣高渠弥所弑也。作诗之时,忽实未死,序以由无忠臣,意以此死,故闵之。《有女同车》序云:“卒以无大国之助,至於见逐。”意亦与此同。
扬之水,不流束楚。
扬,激扬也。激扬之水,可谓不能流漂束楚乎?笺云:激扬之水,喻忽政教乱促。不流朿楚,言其政不行於臣下。○
漂,匹妙反。终鲜兄弟,维予与女。
笺云:鲜,寡也。忽兄弟争国,亲戚相疑,后竟寡於兄弟之恩,独我与女有耳。作此诗者,同姓臣也。○
鲜,息浅反,注下同。无信人之言,人实迋女。
迋,诳也。○
迋,求往反,徐又居望反。诳,九况反。
[疏]“扬之水”至“迋女”。
○
毛以为,激扬之水,可谓不能流漂一束之楚乎?言能流漂之,以兴忠臣良士,岂不能诛除逆乱之臣乎?言能诛除之。今忽既不能诛除逆乱,又复兄弟争国,亲戚相疑,终竟寡於兄弟之恩,唯我与汝二人而已。忽既无贤臣,多被欺诳,故又诫之,汝无信他人之言。被他人之言,实欺诳於汝。臣皆诳之,将至亡灭,故闵之。郑唯上二句别,义具笺。
○
笺“激扬”至“臣下”。
○
正义曰:笺言激扬之水,是水之迅;疾言不流束楚,实不能流,故以喻忽政教乱促,不行臣下。由政令不行於臣下,故无忠臣良士与之同心,与下势相连接,同为闵无臣之事。毛兴虽不明,以《王》及《唐·扬之水》皆兴,故为此解。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
二人同心也。笺云:二人者,我身与女忽。
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焉。
“公子五争”者,谓突再也,忽子、亹子、仪各一也。○
争,争斗之争,注同。亹,亡匪反,又音尾,庄公子。
[疏]“《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至“室家焉”。
○
正义曰:作《出其东门》诗者,闵乱也。以忽立之后,公子五度争国,兵革不得休息,下民穷困,男女相弃,民人迫於兵革,室家相离,思得保其室家也。兵谓弓矢干戈之属。革谓甲胃之属,以皮革为之。保者,安守之义。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若散则通。民人分散乖离,故思得保有室家,正谓保有其妻,以妻为室家。经二章皆陈男思保妻之辞,是思保室家也。其公子五争,兵革不息,叙其相弃之由,於经无所当也。俗本云“五公子争”,误也。
○
笺“公子”至“各一”。
○
正义曰:桓十一年《左传》云:“祭仲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郑庄公,生厉公。故宋人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是一争也。十五年传曰:“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雍姬知之,以告祭仲。祭仲杀雍纠。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二争也。十七年传曰:“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弑昭公而立公子亹。”是三争也。十八年传曰:“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齐人杀子亹,而辳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服虔云:“郑子,昭公弟子仪也。”是四争也。庄十四年传曰:“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舍之。六月,傅瑕杀郑子而纳厉公。”是五争也。忽亦再为郑君,前以太子嗣立,不为争篡,故唯数后为五争也。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如云,众多也。笺云:有女,谓诸见弃者也。如云者,如云从风东西南北,心无有定。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思不存乎相救急。笺云:匪,非也。此如云者,皆非我思所存也。○
思如字,注及下皆同;沈息嗣反,毛音如字,郑息嗣反。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缟衣,白色,男服也。綦巾,苍艾色,女服也。原室家得相乐也。笺云:缟衣綦巾,己所为作者之妻服也,时亦弃之,?兵革之难,不能相畜。心不忍绝,故言且留乐我员。此思保其室家。穷困不得有其妻,而以衣巾言之,恩不忍斥之。綦,綦文也。○
缟,古老反,又古报反。綦,巨基反。乐音洛,注并同,一音岳。或云:“笺留乐,又音岳。”员音云,本亦作云,《韩诗》作“魂”。魂,神也。为,干伪反。难,乃旦反。
[疏]“出其”至“我员”。
○
毛以为,郑国民人不能保其室家,男女相弃,故诗人闵之。言我出其郑城东门之外,有女被弃者众多如云。然女既被弃,莫不困苦。诗人闵之,无可奈何,言虽则众多如云,非我思虑所能存救。以其众多,不可救拯,唯原使昔日夫妻更自相得,故言彼服缟衣之男子,服綦巾之女人,是旧时夫妻,原其还自配合,则可以乐我心云耳。诗人闵其相弃,故原其相得则乐。云、员古今字,助句辞也。
○
郑以为,国人?於兵革,男女相弃,心不忍绝,眷恋不已。诗人述其意而陈其辞也。言郑国之人,有弃其妻者,自言出其东门之外,见有女被弃者,如云之从风,东西无定。此女被弃,心亦无定如云。然此女虽则如云,非我思虑之所存在,以其非己之妻,故心不存焉。彼被弃众女之中,有着缟素之衣、綦色之巾者,是我之妻,今亦绝去,且得少时留住,则以喜乐我云。民人思保室家,情又若此。迫於兵革,不能相畜,故所以闵之。
○
传“思不存乎相救急”。
○
正义曰:言其见弃既多,困急者众,非己一人所以救恤,故其思不得存乎相救急。
○
传“缟衣”至“相乐”。
○
正义曰:《广雅》云:“缟,细绘也。”《战国策》云:“强弩之馀,不能穿鲁缟。”然则缟是薄绘,不染,故色白也。《顾命》云:“四人綦弁。”注云:“青黑曰綦。”《说文》云:“綦,苍艾色也。”然则綦者,青色之小别。《顾命》为弁,色故以为青黑。此为衣巾,故为苍艾色。苍即青也。艾谓青而微白,为艾草之色也。知缟衣男服、綦巾女服者,以作者既言非我思存,故原其自相配合,故知一衣一巾,有男有女,先男后女,文之次也。传以“聊”为“愿”,故云“愿室家得相乐”。室家即缟衣綦巾之男女也。
○
笺“缟衣”至“綦文”。
○
正义曰:笺以序称民人思保其室家,言夫思保妻也。经称“有女如云”,是男言有女也。经、序皆据男为文,则缟衣綦巾是男之所言,不得分为男女二服。衣巾既共为女服,则此章所言,皆是夫自言妻,非他人言之,故首尾皆易传。则诗人为诗,虽举一国之事,但其辞有为而发,故言缟衣綦巾所为作者之妻服也。己谓诗人自己,既相弃,又原且留,是心不忍绝也。训“聊”为“且”,故言且留可以乐我云也。笺亦以綦为青色,但綦是文章之色,非染缯之色,故云“綦,綦文”,谓巾上为此苍文,非全用苍色为巾也。
出其闉瘏,有女如荼。
闉,曲城也。瘏,城台也。荼,英荼也。言皆丧服也。笺云:瘏读当如“彼都人士”之“都”,谓国外曲城之中市里也。荼,茅秀,物之轻者,飞行无常。○
闉音因。瘏,郑、郭音都。孙炎云:“积土如水渚,所以望气祥也。”徐止奢反,又音蛇。荼音徒。秀,本或作“莠”,音同。刘昌宗《周礼音》莠音酉。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笺云:“匪我思且”,犹“非我思存”也。○
且音徂,《尔雅》云:“存也。”旧子徐反。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茹藘,茅蒷之染女服也。娱,乐也。笺云:茅蒷,染巾也。“聊可与娱”,且可留与我为乐。心欲留之言也。○
娱,本亦作“虞”。
[疏]“出其”至“与娱”。
○
毛以为,诗人言我出其郑国曲城门台之外,见有女被弃者众多,皆着丧服,色白如荼。然虽则众多如荼,非我思所存救,以其众多,不可救恤,惟原昔日夫妻更自相得。彼服缟衣之男子,服茹藘之女人,是其旧夫妻也,愿其还得配合,可令相与娱乐。闵其相弃,故愿其相乐。
○
郑以为,国人有弃其妻者,自言出其曲城都邑市里之外,见有女被弃者如荼,飞扬无所常定。此女被弃,心亦无定如荼。然此女虽则如荼,非是我之所思。以非己妻,故不思之。其中有著缟素之衣、茹藘染巾者,是我之妻,今亦绝去,且得少时留住,可与之娱乐也。情深如此,而不能相畜,故闵之。
○
传“闉曲”至“丧服”。
○
正义曰:上言“出其东门”,此文亦言“出其闉阇”,字皆从门,则知亦是人所从出之处。《释宫》云:“阇谓之台。”是阇为台也。出谓出城,则阇是城上之台,谓当门台也。阇既是城之门台,则知闉是门外之城,即今之门外曲城是也,故云“闉,曲城”,“阇,城台”。《说文》云:闉阇,城曲重门。谓闉为曲城。《释草》有“荼,苦菜”,又有“荼,委叶”。《邶风》“谁谓荼苦”,即苦菜也。《周颂》“以薅荼蓼”,即委菜也。郑於《地官·掌荼》注及《既夕》注与此笺皆云“荼,茅秀”,然则此言“如荼”,乃是茅草秀出之穗,非彼二种荼草也。言“荼,英荼”者,《六月》云:“白旆英英”,是白貌。茅之秀者,其穗色白,言女皆丧服,色如荼然。《吴语》说“吴王夫差於黄池之会,陈兵以胁晋,万人为方陈,皆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砫,望之如荼”。韦昭云:“荼,茅秀。”亦以白色为如荼,与此传意同。女见弃,所以丧服者,王肃云:“见弃,又遭兵革之祸,故皆丧服也。”
○
笺“阇读”至“无常”。
○
正义曰:以《尔雅》谓台为瘏,不在城门之上。此言“出其”,不得为出台之中,故转为“彼都人士”之“都”。都者,人所聚会之处,故知谓国外曲城中之市里也。以诗说女服,言綦巾茹藘,则非尽丧服,不得为“其色如荼”,故易传以荼飞行无常,与上章相类为义也。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於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
“不期而会”,谓不相与期而自俱会。○
蔓音万。
[疏]“《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至“会焉”。
○
正义曰:作《野有蔓草》诗者,言思得逢遇男女合会之时,由君之恩德润泽不流及於下,又征伐不休,国内之民皆穷困於兵革之事,男女失其时节,不得早相配耦,思得不与期约而相会遇焉。是下民穷困之至,故述其事以刺时也。“男女失时”,谓失年盛之时,非谓婚之时月也。毛以为,君之润泽不下流,二章首二句是也。“思不期而会”,下四句是也。郑以经皆是思不期而会之辞,言君之润泽不流下,叙男女失时之意,於经无所当也。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兴也。野,四中之外。蔓,延也。漙,漙然盛多也。笺云:零,落也。蔓草而有露,谓仲春之时,草始生,霜为露也。《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
漙,本亦作“团”,徒端反。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適我原兮。
清扬,眉目之间婉然美也。邂逅,不期而会,適其时原。○
婉,於阮反。邂,户懈反。遘,本亦作“逅”,胡豆反。
[疏]“野有”至“原兮”。
○
毛以为,郊外野中有蔓延之草,草之所以能延蔓者,由天有陨落之露,漙漙然露润之兮,以兴民所以得蕃息者,由君有恩泽之化养育之兮。今君之恩泽不流於下,男女失时,不得婚娶,故於时之民,乃思得有美好之一人,其清扬眉目之间婉然而美兮,不设期约,邂逅得与相遇,適我心之所愿兮。由不得早婚,故思相逢遇。是君政使然,故陈以刺君。
○
郑以蔓草零露记时为异,馀同。
○
传“野四”至“盛多”。
○
正义曰:《释地》云:“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是野在四郊之外。此唯解文,不言兴意。王肃云:“草之所以能延蔓,被盛露也。民之所以能蕃息,蒙君泽也。”
○
笺“零落”至“夫家”。
○
正义曰:灵作零字,故为落也。仲春、仲秋俱是昼夜等温凉中。九月霜始降,仲秋仍有露,则知正月犹有霜,二月始有露,故云蔓草生而有露,谓仲春时也。所引《周礼·地官·媒氏》有其事,取其意,不全取文,与彼小异。郑以仲春为媒月,故引以证此为记时。言民思此时而会者,为此时是婚月故也。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瀼瀼,盛貌。○
瀼,如羊反,徐又乃刚反。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皆臧。
臧,善也。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
救,犹止也。乱者,士与女合会溱、洧之上。○
溱洧,侧巾反,下于轨反。《说文》“溱”作“潧”,云:“潧水出郑,溱水出桂阳也。”
溱与洧,方涣涣兮。
溱、洧,郑两水名。涣涣,春水盛也。笺云:仲春之时,冰以释,水则涣涣然。○
涣,呼乱反,《韩诗》作“洹”。洹音丸,《说文》作“汎”。汎音父弓反。士与女,方秉蕳兮。
蕳,兰也。笺云:男女相弃,各无匹偶,感春气并出,讬采芬香之草,而为淫泆之行。○
蕳,古颜反,字从草,《韩诗》云:“莲也。”若作竹下是简策之字耳。泆音逸。行,下孟反。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笺云:“女曰观乎”,欲与士观於宽閒之处,既,已也。士曰已观矣,未从之也。○
且音徂,往也,徐子胥反,下章放此。閒音闲。处,昌虑反。“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
訏,大也。笺云:洵,信也。女情急,故劝男使往观於洧之外,言其土地信宽大又乐也。於是男则往也。○
洵,息旬反,《韩诗》作“恂”。訏,况于反,《韩诗》作“盱”,云:“恂盱,乐貌也。”乐音洛,注下同。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勺药,香草。笺云:伊,因也。士与女往观,因相与戏谑,行夫妇之事。其别,则送女以勺药,结恩情也。
[疏]“溱与洧”至“勺药”。
○
正义曰:郑国淫风大行,述其为淫之事。言溱水与洧水,春冰既泮,方欲涣涣然流盛兮。於此之时,有士与女方適野田,执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气,讬采香草,期於田野,共为淫泆。士既与女相见,女谓士曰:“观於宽閒之处乎?”意原与男俱行。士曰:“已观矣。”止其欲观之事,未从女言。女情急,又劝男云:“且复更往观乎?我闻洧水之外,信宽大而且乐,可相与观之。”士於是从之。维士与女,因即其相与戏谑,行夫妇之事。及其别也,士爱此女,赠送之以勺药之草,结其恩情,以为信约。男女当以礼相配,今淫泆如是,故陈之以刺乱。
○
传“蕳,兰”。
○
正义曰:陆机《疏》云:“蕳即兰,香草也。《春秋》传曰‘刈兰而卒’,《楚辞》云‘纫秋兰’,孔子曰‘兰当为王者香草’,皆是也。其茎叶似药草泽兰,广而长节,节中赤,高四五尺。汉诸池苑及许昌宫中皆种之。可著粉中,藏衣著书中,辟白鱼。”
○
传“訏,大”。
○
正义曰:《释诂》文。
○
笺“洵信”至“则往”。
○
正义曰:“洵,信”,《释诂》文。以“士曰既且”,是男答女也。“且往观乎”,与上“女曰观乎”文势相副,故以女劝男辞。言其宽且乐,於是男则往也。下句是男往之事。
○
传“勺药,香草”。
○
正义曰:陆机《疏》云:“今药草勺药无香气,非是也。未审今何草。”
○
笺“伊,因”。
○
正义曰:因观宽閒,遂为戏谑,故以伊为因也。
溱与洧,浏其清矣。
浏,深貌。○
浏音留,《说文》“流清也”,力尤反。士与女,殷其盈矣。
殷,众也。
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笺云:将,大也。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郑国二十一篇,五十三章,二百八十三句。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蔡希综
黄石公
汉·公孙宏
宋·希麟
宋·洪芻
唐·玄嶷
清·吴楚
守朴翁
西晋·炖煌三藏
清·赵濂
清·邓苑
韩愈
清·刘悟元
清·李春芳 编次
缪荃孙
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