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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七 十七之二-毛诗正义
卷十七 十七之二
卷十七 十七之二
《行苇》,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
九族,自已上至高祖,下至玄孙之亲也。黄,黄发也。聇,冻梨也。乞言,从求善言可以为政者,敦史受之。○
行苇,和鬼反。行,道也。苇,草也。聇音苟,《尔雅》云:“寿也。”梨,利知反,又利兮反。《方言》云:“冻梨,老也。”敦如字,本又作“惇”,同。
[疏]“《行苇》八章,章四句”至“福禄焉”。
○
正义曰:作《行苇》诗者,言忠诚而笃厚也。言周家积世能为忠诚笃厚之行,其仁恩及於草木。以草木之微,尚加爱惜,况在於人,爱之必甚。以此仁爱之深,故能内则亲睦九族之亲,外则尊事其黄发之聇,以礼恭敬养此老人,就乞善言,所以为政,以成其周之王室之福禄焉。此是成王之时,则美成王之忠厚矣。不言成王者,欲见先世皆然,非独成王,故即言周家以广之。九族是王近亲,黄聇则及他姓,故言内外以别之。经八章,“仁及草木”,首章是也;“内睦九族”,二章尽四章是也;尊事黄聇,五章尽卒章上二句皆是也;以成其福禄,卒章下二句是也。三王养老,必就乞言,故序因而及之,於经无所当也。首章言苇,唯有草耳,举草则木可知,故序言以足句耳。
○
笺“九族”至“受之”。
○
正义曰:亲睦九族,非直其父祖子孙而已,故言“上至高祖,下及玄孙之亲”,见同出高祖五服之内皆亲之。《文王世子》云“族食世降一等”,则天子所燕及者,非独五服之内。此唯言九族者,言其亲亲以及远,举九族以见同姓皆亲之。黄聇皆是老名,故云“黄,黄发;聇,冻梨”。《释诂》云:“黄发、聇、老,寿也。”舍人曰:“黄发,老人发白复黄也。”孙炎曰:“黄发,发落更生。聇,面冻梨色以浮垢也。”《方言》云:“燕代北鄙,谓聇为梨。”郭璞注:“梨,面色似梨也。”《内则》云:“凡养老,五帝宪,三王又乞言,皆有惇史。”言五帝直养其气体而法效之,三王亦养而法效之,又乞善言,皆有惇史,故知得善言则惇史受之。礼有内外小史大史,无惇史,正以待接老人,择史之惇厚者掌之,惇非官名也,故彼注云:“惇史,史之孝厚者也。”
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方苞方体,维叶泥泥。
敦,聚貌。行,道也。叶初生泥泥。○
笺云:苞,茂也。体,成形也。敦敦然道旁之苇,牧牛羊者毋使躐履折伤之。草物方茂盛,以其终将为人用,故周之先王为此爱之,况於人乎!
○
敦,徒端反。注同。泥,乃礼反。注同。张揖作“苨苨”,云:“草盛也。”为此,于伪反。注内“为设”同。
[疏]“敦彼”至“泥泥”。
○
正义曰:言周之先王忠厚之至,见敦敦然道傍之苇,乃禁牧者,尔所牧牛羊,勿得践履折伤之。何则?此苇方欲茂盛,方欲成体,维其叶泥泥然少而美好,以其将为人用,故爱惜之。言其叶少美,是爱之意。周之先王尚爱及草木,况於人乎,是其忠厚之极也。
○
传“敦聚”至“泥泥”。
○
正义曰:《周礼》以苇好丛生而谓之丛物,故言“敦,聚貌”。禁其勿践,则生必近路,故以行为道也。犹虑牛羊所食,故知是叶之初生泥泥然。
○
笺“体成”至“人乎”。
○
正义曰:成形者,谓至秋乃成为苇,此时未成,故言“方”。以“方”为未至之辞。苇之初生,其名为葭,稍大为芦,长成乃名为苇。“八月萑苇”,是其事也。此禁牛羊勿践,则是春夏时事,而言苇者,此先王爱其为人用,人之所用,在於成苇,作者体其意,故经以成形名之。苇之初生,正是牛羊所食,而禁之者,以牛羊当有牧处,且见先王之意爱之耳。
戚戚兄弟,莫远具尔。或肆之筵,或授之几。
戚戚,内相亲也。肆,陈也。或陈言筵者,或授几者。○
笺云:莫,无也。具犹俱也。尔谓进之也。王与族人燕,兄弟之亲,无远无近,俱揖而进之。年稚者,为设筵而已。老者,加之以几。
○
筵,以然反,席也。铺陈曰筵,藉之曰席。稚,直吏反。
[疏]“戚戚”至“之几”。
○
正义曰:言先王有仁恩之故,能诚心亲戚,其亲戚之兄弟,无远无近,王俱尔而揖进之,与之燕乐。於时王心实悦,铺设促遽,或有陈之筵席者,或有授之以几者,是王能亲其所亲也。
○
传“戚戚”至“几者”。
○
正义曰:戚戚,犹亲亲。然亲其所亲,起於心内,故言内相亲也。相者,两相之辞。族人固当亲王,但若王不亲族人,则族人亦不亲王耳。今王能降心,则族人必亲矣,故以相言之。“肆,陈”,《释诂》文。
○
笺“莫无”至“以几”。
○
正义曰:迩是近义,谓揖而进之,令自近也。《燕礼》曰:“公降立於阼阶之东南,南向迩卿。西面北上迩大夫,大夫皆少进。”注云:“迩,近也。揖而移之近之”,是也。经直言“莫远”,而笺言“无远无近”者,以作者句有所局,不得远近并言,举远则近可知矣。几者,所以安身。少不当凭几,而经“筵”、“几”别文,故知老者加之以几也。
肆筵设席,授几有缉御。
设席,重席也。缉御,踧踖之容也。笺云:缉,犹续也。御,侍也。兄弟之老者,既为设重席授几,又有相续代而侍者,谓敦史也。○
缉,七习反。重,直龙反。下同。踧,子六反。踖,子亦反。
或献或酢,洗爵奠斝。
斝,爵也。夏曰醆,殷曰斝,周曰爵。笺云:进酒於客曰献。客答之曰酢。主人又洗爵酬客,客受而奠之,不举也。用殷爵者,尊兄弟也。○
酢,才洛反。斝,古雅反,又音嫁。夏,户雅反。醆,则简反,字或作“<王戋>”,同。
[疏]“肆筵”至“奠斝”。
○
毛以为,乘上肆筵授几之文,更申其事。言正於族人既为“肆之筵”,上又设重席。其授几之人尊敬老者,则有致敬踧踖之容。既设筵几,族人升堂受燕,或乃主人进酒而献之於宾。宾既受,卒爵,或乃酌而酢答主人。主人卒饮,又洗爵酢以酬宾。宾受而奠此斝,不复举之。王与族燕,以异姓为宾,使宰夫为主人,行此献酢之礼也。
○
郑以上二句特为老者设文。既为老者肆筵,又重设席,授之以几,复有惇史相续代而侍之。馀同。
○
传“设席”至“之容”。
○
正义曰:既言肆筵上又设席,故知重席也,不过下筦上簟而已。《春官》“司几筵”注云:“筵亦席也。铺陈曰筵,藉之曰席。然则言之,筵、席通矣。”彼以在下为铺陈,在上人所蹈藉,故在下者称筵,在上者称席,此当与之同也。以授几以供老人,故以缉御为致敬踧踖之容。传以授几之时有踧踖之容,则肆筵之文不主於老人,当是乘述上文,与郑异耳。
○
笺“缉犹”至“敦史”。
○
正义曰:缉绩者,连续之,故缉犹续也。凡御者皆侍其侧,故御为侍也。上章已云肆筵授几,今肆筵之上复设席,则是主於老者,异於上章少者或单席矣。惇史主侍老人,故知续代而侍者谓惇史。
○
传“斝爵”至“曰爵”。
○
正义曰:礼,主人洗以酬宾,宾得而奠之,所洗所奠犹一物也,而云“洗爵奠斝”,似是异器,故辨之云:“斝,爵也。”爵,酒器之大名,故《仪礼》饮觯者亦云卒爵,是爵为总称。作者因洗奠之别,更变其文耳。“夏曰醆”以下,皆《明堂位》文。引之者,明斝非周器。谓之斝者,彼注谓画禾稼也。
○
笺“进酒”至“兄弟”。
○
正义曰:此献酢之法,《仪礼》行事之次为然。知用殷斝为尊者,《公羊传》曰:“周公白牡,鲁公髐刚。”《礼运》云:“醆斝及尸君,非礼也。”以大夫用之为僣,明先代之物为尊也。此言先王之事,或在制礼之前,自当正用殷爵。而知必有异意者,此诗成王之时作,纵使追述先代,当以周制言之,不当举殷之爵,故知於时实用之也。《燕礼》“诸侯燕其臣子,宰夫为主人”,则天子亦当然。《文王世子》云“公与族人燕,则异姓为宾”,则宾主皆非兄弟。言尊兄弟者,宾主为兄弟,行礼而有之,其器之设,主为兄弟故也。
醓醢以荐,或燔或炙。嘉殽脾臄,或歌或咢。
以肉曰醓醢。臄,函也。歌者,比於琴瑟也。徒击鼓曰咢。笺云:荐之礼,韭菹则醓醢也。燔用肉,炙用肝,以脾函为加,故谓之嘉。○
醓,他感反,肉酱也。郑注《仪礼》云:“醓汁也。”醢,呼改反。脾,婢支反。臄,渠略反,字或作“醵”。咢,五洛反。毛云:“徒歌曰咢。”《尔雅》云:“徒击鼓谓之咢。徒歌谓之谣。”函,胡南反,何又户感反,本又作“<月函>”,同。《说文》云:“函,舌也。”又云:“口吹肉也。”《通俗文》云:“口上曰臄,口下曰函。”比,毗志反。炙,者夜反。
[疏]“醓醢”至“或咢”。
○
正义曰:言王燕族人,於献酒之时,则用醓醢并韭菹以荐进之也。又复或燔其肉,或炙其肝以为羞。其正馔以外所加善殽,则脾之与臄。酒殽既备,又作乐助欢。於是时,或比於琴瑟而歌,或徒击鼓而咢。以此燕乐族人,是王能内睦之也。定本、《集注》经皆作“嘉”。笺以脾臄为加,故谓之嘉,是为嘉美之加也。
○
传“以肉”至“鼓曰咢”。
○
正义曰:《释器》云:“肉谓之醢。”李巡曰:“以肉作酱曰醢。”《天官·醢人》注云:“醓,肉汁也。”盖用肉为醢,特有多汁,故以醓为名。其无汁者,自以所用之肉鱼雁之属为之名也。以臄为函,盖相传为然。服虔《通俗文》云:“口上曰臄,口下曰函。”或当然也。经传诸言歌者,皆以弦和之,故云“歌者,比於琴瑟”。“徒击鼓曰咢”,《释乐》文。孙炎曰:“声惊咢也。”王肃述毛作“徒击鼓”。今定本、《集注》作“徒歌”者,与《园有桃》传相涉误耳。
○
笺“荐之”至“之嘉”。
○
正义曰:醢所以攋菹。礼,笾豆偶,有醢必有菹,故云“韭菹则醓醢”。《醢人》云:“朝事之豆韭菹醓醢。”是也。燔炙是正馔,以脾函为加助,故谓之嘉。
敦弓既坚,四鎍既钧。舍矢既均,
敦弓,画弓也。天子敦弓。鎍,矢参亭。已均中蓺。笺云:舍之言释也。蓺,质也。周之先王将养老,先与群臣行射礼,以择其可与者以为宾。○
敦音彫。注及下同。徐又都雷反。鎍音候,又音侯,矢名。钧,规旬反。舍音舍。注同。参,七南反。中,丁仲反。下皆同。可与,音预,下“与为”同。一本直云“可者”,无与字。序宾以贤。
言宾客次序皆贤。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射至於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奔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馀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耆耋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盖去者半,处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耄勤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仅有存焉。笺云:序宾以贤,谓以射中多少为次第。○
矍,俱缚反。相,息亮反。圃,布古反,又音布。观,古乱反,又音官。堵,丁古反。奔音奋,覆败也。将,子匠反。点,都箪反。觯,之豉反,爵名,容三升。语,鱼据反。弟音悌。耋,徒节反。好,呼报反。下皆同。者不,弗武反。下同。耄,莫报反,字或作“旄”,同。八十曰耄。勤音其,百年曰期颐。仅,其靳反。
[疏]“敦弓”至“以贤”。
○
毛以为,自此以下,皆说养老之礼。周之先王将欲养老,亲自射以择士。其天子所射之画弓既坚韧矣,其四鎍之矢既钧停矣,其舍放此既均同而中矣,王既射以择宾,莫非贤者。宾次序而为宾客者,以此择之,故而皆是贤人也。
○
郑唯下句为异。谓次序群臣为宾,以射之贤者为次,言以射中多少为差等。馀同。
○
传“敦弓”至“中蓺”。
○
正义曰:敦与彫,古今之异。彫是画饰之义,故云“敦弓,画弓也”。《冬官·弓人》为弓唯言用漆,不言画,则漆上又画之。彼不言画,文不具耳。此述天子择士,宜是天子之弓,故言天子敦弓。此择士之射,与群臣共之,作者主言天子之弓而已。其诸侯公卿宜与射者,自当各有其弓,不必画矣。其等级无文以明之也。定四年《公羊传》何休注云:“天子彫弓,诸侯彤弓,大夫婴弓,士卢弓。”事不经见,未必然也。又解四鎍之义,言鎍是矢参亭者也。参亭,谓三分矢,一在前,二在后,轻重钧亭。四矢皆然,故言“四鎍既钧”。《冬官·矢人》“为鎍矢参分,一在前,二在后”。注云:“三订之而平者,前有铁重也。”矢而谓之鎍者,《释器》云:“金镞翦羽谓之鎍。”孙炎曰:“金镝断羽,使前重也。”《方言》云:“关西曰箭,江淮谓之鎍。”则鎍者,铁镞之矢名也。又解舍矢既均之义,言“已均中蓺”,谓所射之质,四矢皆均中也。案《周礼·司弓矢》:“鎍矢杀矢用诸近射田猎,恒矢痺矢用诸散射。”郑注云:“散射,谓礼乐之射。”此养老即是礼射,而用鎍矢者,此与宾客私宴,不与常射同。或云先王用先代法,不用《周礼》。
○
笺“舍之”至“为宾”。
○
正义曰:舍、释俱是放义,故舍之言释,谓既射放矢也。传言“中蓺”,故又解之,云蓺是质,即所射之物,正鹄之总名。但此说大射,当谓鹄也。以下章言养老之事,而此论射,则知射为养老,故云:“周之先王将养老,先与群臣行射礼,以择其可与者以为宾。”礼称将祭而射,谓之大射。养老与祭相类,而亦射以择宾,则亦为大射。何则?礼射有三,宾射在朝而射以娱宾,燕射因燕而射以为乐,皆无择士之义。《乐记》云:“祀於明堂,以教诸侯之孝。食三老五更於太学,以教诸侯之悌。”是祭与养老为相类之事,故知此射必大射也。王肃以此为养老燕射。案燕射於燕旅酬之后乃为之,不当设文於“曾孙维主”之上。岂先为燕射,而后酌酒也?以此知为大射,毛意亦为大射也。
○
传“言宾”至“存焉”。
○
正义曰:言序宾以贤者,谓次序为宾,以此择之而皆贤也。然则非贤不得为宾,故言宾客次序皆贤也。自“孔子射於矍相之圃”以下,皆《射义》文。彼於“圃”下云“盖观者如堵墙”,此引之略也。矍相,地名。树菜蔬曰圃。於矍相之地有此圃,孔子射於中。以圣人行礼,故观射者众如垣堵之墙焉。将射,先行饮酒之礼。其礼立一人为司正,使主饮酒之事。至於将射,则变司正为司马,故言“射至於司马”。立司马,是将射之始也。於此之时,使子路执弓矢出圃外,以延进射者,令欲射也。子路延射,则子路为司射矣。执弓矢者,明其为射之事也。告观者曰:若尝为奔败军众之将,谓与人为将,抚御无方,致使己军丧败。或尝为亡国之大夫,谓与人为臣,不能匡辅,令使其国灭亡。及与为人后,谓他人已自有后,复往奇而后之,则是贪财之人。若有此行者,不得入。其馀无此行者,皆入。子路言此之后,盖去者半,入者半。子路所陈三事,皆是人之恶行者。观者终不半为此行,但见其言,畏其义,故去者半耳。既已半入於圃,又使公罔之裘及序点二人扬觯爵而为语。公罔裘先语於众曰:今射之所取之者,唯十年而幼,三十而壮,於时能行孝悌之行,及六十之耆,七十之耋,尚能好礼,不从流失之俗,修饰己身,以待其死而不变者,可留於此。若无此行者,不得在此射位。此说既讫,所入之人於中盖又去者半,而处留者亦半也。序点又扬举此觯,以语说於众曰:今射所取,唯是好学不厌倦,好礼不变慝,至八十九十之耄,而能勤行称举其道不为乱者。若无此行,不得在此射位。於是皆去,盖仅有存焉。郑於彼注,其意为然。传言此者,见在射位如此为难,故先射择之,则宾客皆贤。知子路为司射者,以《乡射》云:“司射袒决,遂取弓矢於西阶,乃告请射事。”今子路执弓矢延射,故知为司射也。司射与司马别,而先目言之,明子路延射之节,立司马时也。主射一人而已,故子路独出延射。语说必须二人,故罔裘、序点相对而言也。必扬觯者,将以令众,故执爵以自表也。二人语意相类,而子路之言全与别者,子路出圃外延入,令众人皆入,就大众之内简去恶者,故言恶者不入,为威肃之辞。其已入圃,则是宾客将欲与之同射,故使裘、点就众人之中简取好者,是故二人之言皆陈善事。前言好礼而已,后令好之不变。前言耆耋好之,后言耄亦不乱。是先易后难,使弥简弥精,故再言之后盖仅有存焉。盖者,谓语辞也。子路言恶事,其末当云:有此行者不入。裘、点言善事,其末当云:无此行者,不在此位。以意在可知,故不设此言,是作文之常势也。孔子此射,盖为大夫时也。大夫射礼有五:大射,宾射,燕射,乡射,主皮之射。此射先行饮酒之礼,则孔子用乡射礼。何则?大射自择其臣,非外人得入。宾射则与宾为之,无询众之义。燕射与所燕者射,不得有外人观之。且燕在於寝,不当处矍相之圃。主皮之射,则求中而已,不在於礼。而此射行礼,又非主皮射,明孔子此射用乡射礼矣。《射义》上又云:“古者天子诸侯将射必行燕礼,卿大夫之射必行乡饮酒之礼。”其下则说孔子射事,明孔子射前饮酒者,是乡饮酒之礼;射者,即是乡射也。故《地官·乡大夫职》云:“三年则兴贤者能者,以礼宾之。厥明,献贤能之书於王,退而以乡射之礼询众庶。”注引孔子射於矍相之圃,使序点扬觯而语众庶之义,引证乡射,明孔子用乡射之礼也。
○
笺“序宾”至“次第”。
○
正义曰:投壶数筭云:“某党贤於某若干纯。”谓中多者为贤。此射择之为宾而云贤,明以射中多少为次,故易传也。
敦弓既句,既挟四鎍。
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笺云:射礼搢三挟一个,言已挟四鎍,则已徧释之。○
句,古豆反,《说文》作“彀”,云:“张弓曰彀。”挟,子协反,又子合反。个,古贺反,亦作“介”。徧音遍。
四鎍如树,
言皆中也。
序宾以不侮。
言其皆有贤才也。笺云:不侮者,敬也。其人敬於礼,则射多中。
[疏]“敦弓”至“不侮”。
○
毛以为,又说择士为射之事。言王之敦画之弓既挽其弦而句然,既挟此四鎍之矢徧释之矣,其四鎍皆中於质,如手就树之然。王既为此善射,以择贤者为宾,故其次序为宾者以此择之,故皆不有侮慢者也。言为宾者皆是恭敬之贤人。
○
郑唯下句为异,言其次序宾以不侮慢多少为次第。馀同。
○
传“天子”至“成规”。
○
正义曰:皆《冬官·弓人》文也。又云:“往体寡,来体多,谓之王弧。”注云:“王弓合九而成规,弧弓亦然。”则此敦弓即彼王弧也。传言此者,明既句是引满之时也。以合九成规,此弓体直。今言既句,明是挽之。《说文》云:“彀,张弓也。”《二京赋》曰:“彫弓既彀。”彀与句,字虽异,音义同。
○
笺“射礼”至“释之”。
○
正义曰:射礼搢三挟一个,大射礼然也。搢者,插也。挟,谓手挟之。射用四矢,故插三於带间,挟一以扣弦而射也。射礼每挟一个,今言挟四鎍,故知已徧释之也。案《大射礼》搢三挟一个,谓卿大夫。若其君,则使人属矢,不亲挟也。
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酌以大斗,以祈黄聇。
曾孙,成王也。醹,厚也。大斗,长三尺也。祈,报也。笺云:祈,告也。今我成王承先王之法度,为主人,亦既序宾矣,有醇厚之酒醴,以大斗酌而尝之而美,故以告黄聇之人,徵而养之也。饮酒之礼曰:“告於先生君子,可也。”○
醹,如主反,《说文》“厚酒也”,《字林》同,音女父反。斗字又作“枓”,都口反,徐又音主。三尺,谓大斗之柄也。醇音淳。
[疏]“曾孙”至“黄聇”。
○
毛以为,宾射既中,可以助行养老。曾孙成王於是承先王之法度,维为主人矣。其为主人,酒醴维醹厚矣,故今酌之以大斗而献之,以报养黄聇之老人。
○
郑以此章始告老人,下章乃言其养。成王养老为主人,酒醴维醹厚,酌以大斗而尝之,以告黄聇将养之也。
○
传“曾孙”至“祈福”。
○
正义曰:以《信南山》经、序准之,知曾孙为成王也。醹厚,谓酒之醇者。《说文》云:“醹,厚酒也。”大斗长三尺,谓其柄也。《汉礼器制度》注“勺五升,径六寸,长二尺”,是也。此盖从大器,挹之以樽,用此勺耳。其在樽中,不当用如此之长勺也。祈训为求,但从求善言而报养之,故以祈为报也。
○
笺“祈告”至“君子”。
○
正义曰:“祈,告”,《释诂》文。序言周家忠厚,则此篇所陈,周之先王与今王皆能亲亲而敬老也。四章以上,言亲睦九族之事,故笺於首章言先王。五章以下,言养老之事,故笺又言先王,以明周之先王尽能然也。至於此章,指言曾孙,则是主言成王,故云“今成王承先王之法度为主人”,明先王亦然矣。此先王指文王、武王,以其行天子礼故也。若太王、王季,追王耳,未能用天子法。上言先王射以择宾,则成王亦然,故知即以文王之事接之,云“亦既序宾矣”。“酌”文在“祈黄聇”之上,未告黄聇,故知酌者酌而尝之也。饮酒之礼曰:“告於先生君子,可也。”是乡饮酒之礼。宾贤能,明日之事也。彼注云:“先生,大夫之致位者。不以筋力为礼,於是可以来君子。国中有盛德者,可召,唯所欲。”引此者,证祈为告义。言养老之礼,亦当豫告老人矣。
黄聇台背,以引以翼。
台背,大老也。引,长。翼,敬也。笺云:台之言鲐也,大老则背有鲐文。既告老人,及其来也,以礼引之,以礼翼之。在前曰引,在旁曰翼。○
台,汤来反,徐又音台,《尔雅》云:“寿也。”鲐,汤来反,鱼名。一音夷。
寿考维祺,以介景福。
祺,吉也。笺云:介,助也。养老人而得吉,所以助大福也。○
祺音其。介音戒,毛“大也”。后皆放此。
[疏]“黄聇”至“景福”。
○
毛以为,成王之养老人也,非止一时而已。言此黄聇鲐背之老人,成王以立长养事之,以此常恭敬之。由其尊聇老之人,故得寿考,维有吉庆,以受大大之福。
○
郑以上言告老人,此言养之事。黄聇鲐背之老人,既告之而来,成王乃使人以礼在前导引之,以礼在傍赞翼之,以此故得寿考维吉,以助其受大福。
○
传“台背”至“翼敬”。
○
正义曰:《释诂》云:“鲐背、聇、老,寿也。”舍人曰:“老人气衰,皮肤消瘠,背若鲐鱼也。”《尔雅》作“鲐”,以其似鲐鱼,而此经作“台”,故笺申之云:“台之言鲐也,大老则背有鲐文。”是依《尔雅》为说也。刘熙《释名》云:“九十曰鲐背,背有鲐文。”或当然也。“引,长。翼,敬”,《释诂》文。
○
笺“在前”至“曰翼”。
○
正义曰:引者,牵引之义,故云“在前曰引”,谓在前相导之。翼者,如鸟之翼在身之两傍,故云“在傍曰翼”,谓在傍扶持之。以此引、翼是导引、扶持之义,则老人於是始来,故易传以上章为始告,此章为正养。
○
传“祺,吉”。
○
正义曰:《释言》文。
《行苇》八章,章四句。故言七章,二章章六句,五章章四句。
《既醉》,大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
成王祭宗庙,旅酬下徧群臣,至于无筭爵,故云醉焉。乃见十伦之义,志意充满,是谓之饱德。○
大平,音泰。后“大平”皆放此。行,下孟反。第四章以下注皆同。徧音遍。下同。见,贤遍反。
[疏]“《既醉》八章,章四句”至“行焉”。
○
正义曰:作《既醉》诗者,言太平也。谓四方宁静而无事,此则平之大者,故谓太平也。成王之祭宗庙,群臣助之。至於祭末,莫不醉足於酒,厌饱其德。既荷德泽,莫不自修,人皆有士君子之行焉。能使一朝之臣尽为君子,以此教民大安乐,故作此诗以歌其事也。士者,事也,言其才可以理庶事,人行之成名,公卿以下总称之。“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其文兼公卿也。君子者,言其德可以君上位,子下民,虽天子亦称之。《易·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谓天子是也。公卿以下有德者亦称之。言人有德者,谓人人皆有德,以显太平之验。经八章。首章上二句,是醉酒饱德也。四章下二句,言相摄以威仪。五章,言君子有孝行,是有士君子之行。此二事是太平之实,故序特言之。但醉酒饱德,本因祭蒙神福,则远被子孙,故作者因言祭而得福禄,泽及后世之事,非诗所主意,故序者略之。本或云“告太平”者,此与《维天之命叙》文相涉,故遂误耳。今定本无“告”字。
○
笺“成王”至“饱德”。
○
正义曰:以经言祭事,故云成王祭宗庙,至於旅酬,乃以酒次序相酬,不遗微贱,下徧於群臣,至於无筭爵,爵行无数,以此故云醉焉。酌酒始於旅酬,爵行终於无筭,以醉必在祭末,故先以无筭结之。又从祭初至於祭末,乃见十等伦理,於是志意充满,如食饱足,是以谓之饱德也。《祭统》云“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也”。彼陈目於上,又历说其事,於下文多不可尽载,略举其意。以为筵几依神,诏室出於祊,为交神明,一也。君迎牲而不迎尸,为尸在庙门外疑於臣,别嫌而迎,是明君臣之义,二也。孙为王父尸,己北面而事子,则为父尸之故,此父子之伦,三也。尸饮五,献卿;尸饮七,献大夫;尸饮九,献士与有司,是明贵贱,四也。群昭群穆咸在,别远近亲疏之序,是亲疏之杀,五也。赐爵禄於太庙,此施爵赏,为六也。君在阼,夫人在房,不相授受,酢必易爵,此别夫妇,为七也。祭末归俎,贵者不重,贱者不虚,是政事之均,八也。赐爵,昭穆及有司皆以齿,是长幼有序,九也。有畀、韗、胞、狄、阍、寺,君在上而惠下,是上下之际,十也。此十义,祭必有之。唯爵赏之施,或有或无,举其有者而为十耳。若然,此十义,祭则有之。独言成王之时为太平事者,人有士君子之行,自由王化之深,实非祭末始然。但作者因事见义,以祭有饱德之事,而臣有士君子之行,以为政由於神,化从神感,是故因祭祀而美其人有德行,以示世之太平耳。
既醉以酒,既饱以德。
既者,尽其礼,终其事。笺云:礼,谓旅酬之属。事,谓惠施先后及归俎之类。○
施,式豉反。
君子万年,介尔景福。
笺云:君子,斥成王也。介,助。景,大也。成王,女有万年之寿,天又助女以大福,谓五福也。
[疏]“既醉”至“景福”。
○
毛以为,成王之祭宗庙,群臣助之,至旅酬而酌酒,终无筭爵,而皆醉。言成王既醉之以酒矣,又於祭末见惠施先后归俎之事,差次二者之德,志意充满,又是既饱以德矣。君子成王,德能如此,当有万年之寿,天又大与汝大福也。
○
郑唯以介为助。馀同。
○
传“既有”至“其事”。
○
正义曰:《春秋》日食尽者谓之既,故解之云:“既者,尽其礼,终其事。”尽礼、终事,其义一也。以经有二事,故分之耳。
○
笺“礼谓”至“之类”。
○
正义曰:以传解为二,故亦分而申之。传以礼解酒,故云:“礼,旅酬之属。”言“之属”,谓下及无筭爵也。传以事解德,故云“事,谓惠施先后”。谓尸饮五,献卿,尸饮七,献大夫,以贵贱为先后也。及“归俎”者,贵者得贵骨,贱者得贱骨,贵者先而贱者后。言之类,见理兼十伦,故笺略举以包通之。
○
笺“君子”至“五福”。
○
正义曰:何知君子非上醉酒饱德之人,而以为成王者,以与万年连文。六章、七章“万年”之下,以“祚胤”、“景命”接之,故知君子万年,宜斥成王也。六章“万年”之下云“永锡祚胤”,即乘之云“天被尔禄”,明永锡者,是天锡之也。此“介尔景福”,亦在“万年”之下,其文与彼相值,明亦大也,故云“天助汝以大福”也。此祭宗庙而言天助者,以人死魂归於天,虽人鬼所助者,皆归之於天焉。《少牢》嘏辞亦云“使汝受禄於天”,是也。福谓五福者,《洪范》云:“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注云:康宁,人平安也。攸好德,人皆好有德也。考终命,考,成也;终性命,谓皆生佼好以至老也。此五者皆是善事,自天受之,故谓之福。福者,备也。备者,大顺之总名。《诗》言“景福”多矣,以此篇福事数备於五,故就此以明之,见诸言“景福”,义皆然也。此篇言“君子万年”,是为寿也。“天被尔禄”,是富也。“室家之壸”,是康宁也。“昭明有融”,是攸好德也。“高朗令终”,“景命有仆”,即考终命也。为下具此五者,故笺於是言之,明此篇“景福”之言,为下总目也。
既醉以酒,尔殽既将。
将,行也。笺云:尔,女也。殽,谓牲体也。成王之为群臣俎实,以尊卑差次行之。
君子万年,介尔昭明。
笺云:昭,光也。
[疏]“既醉”至“昭明”。
○
毛以为,成王之祭宗庙,群臣助之,终於无筭爵,而皆醉。言成王既醉之以酒矣,尔王之殽羞牲体既差次而行之,礼事终备,女君子成王当有万年之寿。天又光大汝成王,与之以昭明之道,谓使之政教常善,永作明君也。
○
郑唯以介为助。馀同。
○
笺“殽谓”至“行之”。
○
正义曰:归俎者,以牲体实之於俎,故又谓俎实。以尊卑差次行之者,谓“贵者得贵骨,贱者得贱骨”,是也。
昭明有融,高朗令终。
融,长。朗,明也。始於飨燕,终於享祀。笺云:有,又。令,善也。天既助女以光明之道,又使之长。有高明之誉,而以善名终,是其长也。
令终有俶,公尸嘉告。
俶,始也。公尸天子以卿,言诸侯也。笺云:俶,犹厚也。既始有善令,终又厚之。公尸以善言告之,谓嘏辞也。诸侯有功德者,入为天子卿大夫,故云“公尸”。公,君也。○
俶,尺叔反。嘏,古雅反。
[疏]“昭明”至“嘉告”。
○
毛以为,天既光大汝成王以昭明之道,甚有长也。言与之明道,未有极已之时。以是之故,王德高明而有善终。礼莫重於祭,飨燕是礼之始,享祀是礼之终,言王能善於祭也。王之善终又有始,言王於飨燕之礼亦善为之。由其终始皆善,故於祭之时,有诸侯之公与王为先祖之尸,始以善告王,使受福也。由此祭而使群臣饱德,故因述王之祭祀焉。
○
郑以为,天既助汝王以光明之道,不但一时而已,又使之长远也。所以为长者,使王有高明之誉,而以善名终,是其长也。既以善名而终,又使之笃厚,是故公尸以善言告王也。
○
传“融长”至“享祀”。
○
正义曰:“融,长”,《释诂》文。《释言》云:“明,朗也。”反覆相训,故朗为明也。此言“令终”,下云“有俶”,则是始终相对。下云“公尸”,此论祭事。《祭统》曰:“礼有五经,莫重於祭。”是以祭礼为重。礼终於是,故谓之终。以事神之礼为终,则与人交接者为始,故以飨燕为始,享祀为终。王者先成民而后致力於神,故始於飨燕,终於享祀。
○
笺“有又”至“其长”。
○
正义曰:以说一人之事,宜为相亚,故以“有”为“又”。“令,善”,《释诂》文。天既助汝以光明之道,令其无有穷已,是又使之长也。光明之道,自在己身,行之於人则有名誉。此高朗令终,还述“有融”之言,故云“有高明之誉,而以善名终,是其长也”。易传者,此昭明还乘上文而申之,未有祭事在其间,故易之也。
○
传“俶始”至“诸侯”。
○
正义曰:“俶,始”,《释诂》文。天子以卿,谓以卿为尸也。卿而谓之公者,言此卿之尊,比下土诸侯也。诸侯称公,故亦谓卿为公也。《白虎通》引曾子曰:“王者宗庙,以卿为尸,射以公为耦。不以公为尸,避嫌三公尊近天子,亲稽首拜尸,故不以公为尸。”然则当时传记有此说,故知宗庙之尸必以卿也。卿六命,出封则为侯伯,故得以公言之。此传据卿非诸侯者为说耳。若诸侯入为卿,则称公,是常矣。
○
笺“俶犹”至“公君”。
○
正义曰:笺以此文从“介尔昭明”以来,转相乘述,则是终有俶亦是介尔之事,俱为神祐,受之於天,非言王之祭燕行事始终故,不从俶为始。以“令终”已是善名,故以俶为厚。《释诂》云:“俶,作也。”作事所以厚生,故云“俶犹厚也”。言天祐成王,既始使以善名,终又使厚之,见天意殷勤之至也。尸告主人,唯嘏辞耳,故知“公尸嘉告”谓嘏辞也。传言以卿为非诸侯者,故又言诸侯入为卿大夫,以申足传说也。诸侯有功德者,入为天子之卿。大夫谓侯,伯为卿,子男为大夫,五等在国,臣皆称之曰公,故言公尸也。“公,君”,《释诂》文。明国君而称公,非必公爵也。此宗庙宜以卿为尸,但因解公而连言大夫耳。《祭统》云:“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彼说天子诸侯之法,则天子诸侯宗庙之祭,其尺用同姓也,於同姓之中用其適者,故《祭统》注云:“必取同姓之適。”知者,《士虞记》云:“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注云:“异姓,妇也。”尸配尊者,必使適也。虽虞时男女别尸,既祔则夫妇,其尸唯此为异,其用適则同也。《曲礼》曰:“为人子者不为尸。”注云:“然则尸必卜筮无父者。”然则尸又用適而无父者也。非其宗庙之祭,则其尸不必同姓。《石渠论》云:“周公祭天,用太公为尸。”是用异姓也。《白虎通》又云:“周公祭太山,用召公为尸。”盖天地山川得用公也。
其告维何?笾豆静嘉。
恒豆之菹,水草之和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於神明者,言道之遍至也。笺云:公尸所以善言告之,是何故乎?乃用笾豆之物,絜清而美,政平气和所致故也。○
亵,息列反。清如字,又才性反。
朋友攸摄,摄以威仪。
言相摄佐者,以威仪也。笺云:朋友,谓群臣同志好者也。言成王之臣,皆有仁孝士君子之行,其所以相摄佐威仪之事。○
好,呼报反。
[疏]“其告”至“威仪”。
○
正义曰:案乘上“公尸嘉告”,又问而说之。言其此公尸以善言告者,维何所为乎?乃由王之所祭,笾豆之物,絜清而美,又其时王之群臣同志好之朋友,皆有士君子之行,所以相摄敛而佐助之。其所以相摄佐者,以威仪之事也。由祭馔则絜清而美,助者又善於威仪,当神之意,故公尸以善言告王也。
○
传“恒豆”至“遍至”。
○
正义曰:自“交於神明”以上,皆《郊特牲》文。所异者,唯彼“和”下有“气”,此略之耳。既引其文,又云“言道之遍至”,以解其间用水土之意。豆谓恒常正祭之豆,菹用水草之和气所生者而为之,若昌本与凫葵也。其醢则用陆地所产之物,若纴麋之等也。朝事为正,故谓之恒。其加豆菹用陆产之物,若葵菹与豚拍也。其醢则别用水物,若蠃与鱼。谓馈食之豆,以其亚朝事,故谓之加。此笾豆之荐,用水土所生之品者,以不敢用寻常亵美之味而贵其多品数,故加桓豆。所以交接于神明者,言道之遍而至於水土故也。彼注云:“此谓诸侯也。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舖、茆菹、麏舖,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其馀则有杂错云也。”《记》言恒豆、加豆,郑引朝事、馈食,则以朝事为恒,馈食为加,取其水陆相配与《记》同者,而证之以恒加相亚,宜为朝事与馈食,故不为馈外之加焉。其馀错杂者,於《天官·醢人》云“朝事之豆”,有韭菹、青菹,非水草也。“馈食之豆”,有蜃蚳醢。蜃非陆产,蚳非水物,故言杂错也。此皆言豆而并言笾者。笾与豆相配,故连言之也。此皆天子之礼,而引诸侯法者,取水土之品是静加之义,故引之。其杂错犹自不同也。
○
笺“公尸”至“致故”。
○
正义曰:维何者,问之辞。静嘉者,答之意。言政平气和,因解水陆之物得美之意。此经意言“其告维何”,由“笾豆静嘉”。下云“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其胤维何?天被尔禄”,更自申说类胤之事,文势虽与此异,俱问而自说,故同言维何也。
○
笺“朋友”至“之事”。
○
正义曰:言朋友则非一人,论祭事而言攸摄,则是群臣相摄以助之。友者同志之名,故云“朋友,谓群臣同志好者”。摄者,收敛之言,各自收敛,以相助佐为威仪之事,则《祭义》所谓“济济漆漆”是也。
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
笺云:孔,甚也。言成王之臣威仪甚得其宜,皆君子之人,有孝子之行。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匮,竭。类,善也。笺云:永,长也。孝子之行,非有竭极之时,长以与女之族类,谓广之以教道天下也。《春秋传》曰:“颖考叔,纯孝也,施及庄公。”○
匮,求位反。道音导。施,以豉反。
[疏]“威仪”至“尔类”。
○
毛以为,成王之臣既相摄佐以威仪,故威仪甚得其適时之中,皆为君子之人,皆有孝子之行。既有孝子之行,又不有竭极之时,能以孝道转相教化,则天长赐汝王以善道矣。
○
郑唯长与汝之族类为异。馀同。
○
笺“孔甚”至“其宜”。
○
正义曰:“孔,甚”,《释言》文。时谓时节。前事而量度之,使己举措合宜,故云“威仪甚得其宜”。《宾之初筵》笺以时为心所尊敬,意亦类於此也。
○
传“匮,竭。类,善”。
○
正义曰:“匮,竭”俱是尽之义,故以匮为竭。“类,善”,《释诂》文。
○
笺“永长”至“庄公”。
○
正义曰:“永,长”,《释诂》文。《祭义》云“大孝不匮”,言“博施备物”。当谓天子诸侯行孝不匮也。此“孝子不匮”,乘上“朋友”之文,亦谓群臣行孝,与彼异也。以言群臣之孝,则知“永锡尔类”为长与尔之族类,谓转相教导也。各教其类,则可以遍及天下,故云“谓广之教导天下”。近从朝廷而至於天下,是其无竭极之时也。所引《春秋传》者,隐元年《左传》文。彼言颖考叔之孝延及庄公,亦使孝,以证有孝行者能转相教导也。纯孝者,杜预云:“纯犹笃也。”谓孝之笃厚也。
其类维何?室家之壸。
壸,广也。笺云:壶之言梱也。其与女之族类云何乎?室家先以相梱致,已乃及於天下。○
壸,苦本反,郑“梱致也”。梱,苦本反。致,直置反。
君子万年,永锡祚胤。
胤,嗣也。笺云:永,长也。成王女有万年之寿,天又长予女福祚至于子孙。
[疏]“其类”至“祚胤”。
○
毛以为,乘上锡王善道,故又问而说之。天与王以善道者,维是云何乎?正谓以此善道施於室家之内,以此室家之善广及於天下,此所谓长与之也。能使善道之广如此,则君子成王当有万年之寿。天又长与汝之福祚,至於胤嗣之子孙。言天深祐之,使福及后世也。
○
郑亦乘上问而说之,言群臣以孝行与其族类者,维云何乎?使在室家之内,皆自先相致恩亲,乃后及於天下。使皆室家相亲,是谓与族类也。馀同。
○
传“壸,广”。
○
正义曰:《释宫》云:“宫中巷谓之壸。”以宫中巷路之广,故以壸为广。王肃云:其善道施於室家,而广及天下。《周语》单靖公之老送叔向,叔向告其老而美单子,引此章乃云:“壸也者,广裕民人之谓也。”王肃据彼文以述毛传,彼言“壸者,广裕民人”,故以壸为广也。
○
笺“壸之”至“天下”。
○
正义曰:笺以言室家之壸,则壸即是室家之事。若言室家之广,则於文不类,故易之云:“壸之言梱。”以孝行与族类者,室家先以相梱逼而密致,言其相亲,然后以此相亲之道与其族类,亦使之室家相亲,故言乃及於天下也。毛据《外传》为说。《外传》正解此文,而笺必易之者,笺之此意不违《外传》也。室家梱致则可以化天下,则是广裕民人也。孝昭皆取此笺以解《外传》,是其不违矣。但不训壸为广,与毛异耳。
其胤维何?天被尔禄。
禄,福也。笺云:天予女福祚至于子孙,云何乎?天覆被女以禄位,使录临天下。○
被,皮寄反。注同。
君子万年,景命有仆。
仆,附也。笺云:成王女既有万年之寿,天之大命又附著於女,谓使为政教也。○
著,直略反。下同。
[疏]“其胤”至“有仆”。
○
毛以为,乘上“祚胤”问而说之。其言祚及后胤者,维是云何乎?正谓天覆被汝以福禄,使之长保王位,录临天下。言既得福禄如此,君子成王常有万年之寿,天之大命有所附著,言常归於汝,传之子孙也。
○
郑唯以“有”为“又”。馀同。
○
传“仆,附”。
○
正义曰:以仆御必附近於人,故以仆为附。传不训“有”为“又”,故知不与郑同。
其仆维何?釐尔女士。
釐,予也。笺云:天之大命附著於女云何乎?予女以女而有士行者,谓生淑媛使为之妃。○
釐,力之反。媛,于眷反。妃音配,又芳非反。
釐尔女士,从以孙子。
笺云:从,随也。天既予女以女而有士行者,又使生贤知之子孙以随之,谓传世也。○
知音智。传,直专反。
[疏]“其仆”至“孙子”。
○
正义曰:乘上“景命有仆”问而说之。言其大命所附之事,维是云何乎?乃与汝以女而有士行者,使与汝为配耦。既与汝女而有士行者,又随之以生贤智之子孙,使之传世,是得天之大命附著也。
○
传“釐予”。
○
正义曰:《释诂》云:“釐、予,赐也。”俱训为赐,故釐得为予。
○
笺“天之”至“之妃”。
○
正义曰:自六章至此,其文有次,因孝子之臣,化族类以固王室,故先言“永锡祚胤”为远之辞,但乘其句末而转之,故云“其胤维何”,不言其祚耳。其实七章所言“天被尔禄”,“景命有仆”,即祚也。此章云“釐尔女士”,“从以孙子”,是胤也。六章举其目,因而分说之。
○
郑以七章言祚,故笺云“天覆被汝以禄位”。“天之大命又附著於汝”,指王之身,是解祚也。以此章言胤,故下笺云“使生贤智之子孙以随之,谓传世”,指其子孙,是解胤也。但以理得相因,故言“其胤维何”,而以祚答之,见其生贤胤乃可以保国祚,故其言相起发也。下言“釐尔女士”,“从以孙子”,则孙子是此士女所生,故知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文母为十乱之一,是女而有士行者也。成王之妃,《书传》无文,其子则康王也。昭二十六年《左传》曰“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则康王亦明王也。
《既醉》八章,章四句。
《凫鹥》,守成也。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君子,斥成王也。言君子者,大平之时则皆然,非独成王也。○
凫音符。鹥,於鸡反,《苍颉解诂》云:“鹥,鸥也。一名水鸮。”祇,祁支反。乐音洛。篇末注同。
[疏]“《凫鹥》五章,章六句”至“乐之”。
○
正义曰:作《凫鹥》诗者,言保守成功,不使失坠也。致大平之君子成王,能执持其盈满,守掌其成功,则神祇祖考皆安宁而爱乐之矣,故作此诗以歌其事也。上篇言太平,此篇言守成,即守此太平之成功也。太师次篇,见有此义,叙者述其次意,故言太平之君子,亦乘上篇而为势也。王者之驭天下,太平是功之所极。物极则反,或将丧之。成之既难,守亦不易,故所以美其能守之也。执而不释谓之持,主而不失谓之守。持是手执之,守是身护之。盈者如器实满,故言持。成者如物积聚,故言守。持守之义,亦相通也,故《易》注云:“持一不惑曰守。”是守亦持也。神祇以人为主,故能守成,则神祇祖考安乐之矣。神者天神,祇者地神,祖考则人神也。经五章,毛以为皆祭宗庙,则是祖考耳。而兼言神祇者,以推心事神,其致一也。能事宗庙,则亦能事天地,因祖考而广言神祇,明其皆安乐之也。安者,神意自安,即“来燕来宁”、“来宜”、“来处”、“来宗”,是也。乐者,谓爱乐。主人飨其祭祀,降之福禄,即“来成”、“来为”、“来下”、“来崇”,无有后艰是也。其持盈守成,言神祇所以得安之意,於经无所当也。郑於神祇祖考,经皆有之。三章祭天地,是神祇也。卒章七祀,亦神之别也。二章四方百物,四章社稷山川,於《周礼》皆地祇也。首章宗庙,即祖考也。不言鬼而言祖考,复其文以足句。经、序例者,序以天地人为尊卑之次,以统其小者;经以鸟至为次,故不同也。毛於首章传曰,太平则万物众多,则不以凫鹥所在兴祭处也。二章传曰“厚为孝子”,则是於祖考也。卒章传曰“不敢多祈”,则是述孝子之情,非尸有尊卑也。然则毛以五章皆为宗庙矣。郑以首章祭宗庙,二章祭四方百物,三章祭天地,四章祭社稷山川,卒章祭七祀,皆以首章一句言正祭,次句以下言燕尸。宗庙燕尸以祭之明日,其馀皆同日也。如此为章次者,以凫鹥水鸟,居水是常,故先言“在泾”。既以水为主,然后从下而渐至於高,鸟不常处,或出水傍,故次“在沙”。而水中高地,鸟亦往焉,故次“在渚”。水外高地,鸟又时往,故次“在潀”。山之绝水,鸟往最稀,故以为末。因以鸟之所在,取其象类为喻,故不依尊卑之次焉。
凫鹥在泾,公尸来燕来宁。
凫,水鸟也。鹥,凫属。太平则万物众多。笺云:泾,水中也。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祭祀既毕,明日又设礼而与尸燕。成王之时,尸来燕也,其心安,不以己实臣之故自谦。言此者,美成王事尸之礼备。
尔酒既清,尔殽既馨,公尸燕饮,福禄来成。
馨,香之远闻也。笺云:尔者,女成王也。女酒殽清美,以与公尸燕乐饮酒之故,祖考以福禄来成女。○
闻音问,或如字。
[疏]“凫鹥”至“来成”。
○
毛以为,成王之时,天下太平,万物众多,莫不得所。其凫鹥之鸟,在於泾水之中,得其处也。既天下太平,成王祭宗庙之神,以其明日绎而燕尸。此时公尸之来与王燕也,其来心则安宁,不以己实臣之故而不安,由王诚心敬之故也。其燕之时,尔王酒既清絜矣,尔王之殽既馨香矣,乃用之以公尸燕乐而饮之,则为神所悦,以此致福禄而来成。汝孝子是为神所安乐之也。
○
郑唯上句为异,言凫鹥在泾水之中,以兴公尸在宗庙之内。馀同。
○
传“凫水”至“众多”。
○
正义曰:《释鸟》:“鹙,沈凫。”某氏曰:“《诗》云:‘弋凫与雁。’”郭璞曰:“似鸭而小,长尾,背上有文,今江东亦呼为鹙。”陆机《疏》云:“大小如鸭,青色,卑脚短喙,水鸟之谨愿者也。”鹥与凫俱在泾,故知“凫属”。《苍颉解诂》云:“鹥,鸥也。一名水鸮。”太平则取之以时,不妄大杀,故万物众多。万物多而独言凫者,举鸟之得所,则馀者皆然,可知。
○
笺“泾水”至“礼备”。
○
正义曰:欲言水鸟居中,故云“泾,水名也”。以凡喻皆取其象,故以水鸟之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故以喻焉。此谓正祭,故云“在宗庙”。若绎祭之礼,则《郊特牲》注云:“祊当於庙门之外西室,绎又於其堂,不专在庙门。”明在庙为正祭也。言公尸来燕,则是祭后燕尸,非祭时也。燕尸之礼,大夫谓之宾尸,即用其祭之日,今《有司彻》是其事也。天子诸侯则谓之绎,以祭之明日。《春秋》宣八年言:“辛巳,有事於太庙。壬午,犹绎。”是谓在明日也。此公尸来燕,是绎祭之事,故云“祭祀既毕,明日又设礼而与公尸燕也”。其尸以卿大夫为之,於王实为其臣,但孝子以父象事之,故其心安,不以己实臣之故自嫌。由王事之尽敬,故不嫌也。若人遇己薄,则不敢自安。今言尸之安,明王礼之备也。
凫鹥在沙,公尸来燕来宜。
沙,水旁也。宜,宜其事也。笺云: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其来燕也,心自以为宜,亦不以己实臣自嫌也。
尔酒既多,尔殽既嘉,
言酒品齐多而殽备美。○
齐,才细反。公尸燕饮,福禄来为。
厚为孝子也。笺云:为,犹助也,助成王也。○
为,于伪反。注同。协句如字。
[疏]“凫鹥”至“来为”。
○
毛以为,时既太平,凫鹥之鸟在於水傍之沙而得其所。於此之时,成王祭其祖考,而明日燕尸。公尸之来燕也,自以其来为宜其事,不以臣故而自嫌。言王事尸之礼备也。其燕之时,尔王之酒既多矣,尔王之殽既善矣,王用之以与公尸燕乐而饮之,故致福禄来而厚为孝子也。
○
郑以凫鹥在沙,喻祭四方百物,即以其日燕尸,福禄来助成王,以此为异。馀同。
○
传“沙水”至“其事”。
○
正义曰:上言在泾,此云在沙,则在泾水之傍沙也,故云“沙,水傍”。《易·需卦》“九二,需于沙”。注云:“沙,接水者。”亦是水傍矣。《说文》云:“沙,水中散石也。水少则沙见,故字从水少耳。”因以为宜,故知宜其事也。
○
笺“水鸟”至“自嫌”。
○
正义曰:笺以序言“神祇祖考”,其言遍说诸神,则经之所陈尽有之矣,非独祭宗庙而已,故以每章各为一祭。而诗之取喻,皆以为象庙中之有神,犹泾水之有鸟,故以在泾为喻宗庙。今鸟出在水傍,犹似神居国外。国外之祭,唯是四方百物之神矣,故云“水鸟而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傍,喻祭四方百物之尸”。由四方百物祭在国外,故以出水为喻也。《大宗伯》“疈辜祭四方百物”。言四方,则其祭在国之外者,各祭其方也。言百物,则遍祭百种之神也。祭在四方,其神百种,唯蜡祭耳,故注云:“疈,畐牲胸也。辜,磔也。畐而磔之,谓桀禳及蜡祭也。”即引《郊特牲》曰:“八蜡以记四方。年不顺成,则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又曰:“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是八蜡之祭,在四方祭百种也。言百种者,举成数耳。《郊特牲》曰:“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注云:“万物有功加於民者,神使为之,故祭以报焉。”既言百种,又言万物,是其遍祭天下群神也。而谓之八蜡者,以蜡者主於为田报祭,其八者於田功尤多,故以为主耳。其祭非徒八神而已。其神虽众,总而祭之。《郊特牲》又曰:“伊耆氏始为蜡。”注又云:“造者配之。”盖诸神共立一尸,而以伊耆氏配也。《曾子问》云:“尝秂郊社,尊无二上。”注云:“神虽多,犹一一而祭之。”此得总祭群臣者,彼据常法,故一一祭之。蜡之与祫,皆有以而然,故为总祭。然蜡以先啬为主,祫以后稷为主,亦尊无二上也。《郊特牲》说蜡之辞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无作,草木归其泽。”注云:“此蜡祭祝辞也。”若辞同,则同处可知,是诸神总祭之事也。《郊特牲》又曰:“顺成之方,其蜡乃通。”则四方,方为一祭,故谓之四方也。此笺言“祭四方百物之尸”,谓正祭时也。“来燕来宜”者,谓祭末燕尸也。上笺宗庙之祭,言“明日又设礼而与公尸燕”,此及下章皆不言明日有事。《祭义》曰:“周人祭日,以朝及闇。”既言终日有事,明其即燕尸矣。《春官·神士职》曰:“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祇物魅。”注云:“盖用祭天地之明日。”既别有事,明其不复燕尸,故知燕尸即以其祭之日也。天地尚以其日,明其馀诸神亦以其日也,故笺於此及下章皆不言明日也。其心自以为宜,为宜与来宁意同,故云“亦不以己实臣之故自嫌也”。
○
传“言酒”至“备美”。
○
正义曰:郑於《周礼》差之,唯大事於太庙,备五齐三酒。毛於此义虽为宗庙之祭,其大事与时祭不明,但言品齐多耳,未必五齐三酒皆俱也。殽称既嘉,可言美而已矣。而传兼言备者,见苟可荐者,莫不咸在之义。笺以此章为蜡祭,则言多者,以其神多故也。
○
传“厚为孝子”。
○
正义曰:言此福禄之来,厚为孝子,而其意亦与笺同,以为助之也。但不以为宗庙之祭,不得言孝子,故变言成王也。
凫鹥在渚,公尸来燕来处。
渚,沚也。处,止也。笺云: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天地之尸也,以配至尊之故,其来燕似若止得其处。○
渚,之与反。沚音止。
尔酒既湑,尔殽伊脯。公尸燕饮,福禄来下。
笺云:湑,酒之泲者也。天地之尸尊,事尊不以亵味,泲酒脯而已。○
湑,息汝反。泲,子礼反,字又作“{罒齐}”,同。
[疏]“凫鹥”至“来下”。
○
毛以为,时既大平,凫鹥之鸟来在水中之渚,得其常处。於此之时,成王祭其宗庙,而明日燕尸。公尸之来燕也,其来似若止得其处。其燕之时,尔王之酒既湑然而泲之,尔王之殽维是脯矣。王用此酒脯与尸燕乐而饮之,为神所飨,福禄来下而与之。
○
郑以“凫鹥在渚”,喻祭天地之神於丘,即以其曰燕尸为异。馀同。
○
笺“水中”至“其处”。
○
正义曰:喻取其象水中高地谓之渚,渚之高於水,犹捕之高於地,故云“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喻祭天地之尸也”。《春官·大司乐》曰:“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乐八变,则地祇皆出。”是祭天地之神皆在丘也。天地之祭,唯二至在丘耳。其夏正郊天,与迎气四郊及北郊祭地,为坛而祭,不於丘也。此以渚为喻,唯喻二至之祭,其文不及郊也。尸为神象,故公尸配至尊。上云“来宁”、“来宜”,此言“来处”,义亦同也。上言其来心安,心安宜据尸意为说。此云似若止得其处,谓外人观之。彼言其心,此据其貌为异耳。定本云“以若止其处”,《集注》云“似若止得其处”。《集处》是也。
○
笺“湑酒”至“而已”。
○
正义曰:笺以上言酒多殽美,今酒言湑,变殽言脯,明其因文立义,故知天地之尸尊,事尊者不敢以亵美之味,直以所泲之酒及乾脯而已,因此示义举酒脯为言。其实天地之祭,更有殽馔也。
凫鹥在潀,公尸来燕来宗。
潀,水会也。宗,尊也。笺云:潀,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堙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其来燕也,有尊主人之意。○
潀,在公反,《说文》云:“小水入大水也。”徐云:“郑音在容反,水外之高者也。”瘗,於例反。埋,亡皆反,字亦作“{艹貍}”,同。
既燕于宗,福禄攸降。公尸燕饮,福禄来崇。
崇,重也。笺云:既,尽也。宗,社宗也。群臣下及民,尽有祭社之礼而燕饮焉,为福禄所下也。今王祭社,又以尸燕,福禄之来,乃重厚也。天子以下其社神同,故云然。○
降,户江反。重,直龙反。下同。
[疏]“凫鹥”至“来崇”。
○
毛以为,时既太平,凫鹥之鸟在於潀水之会,得其常处。於此之时,成王祭宗庙,明日而与尸燕。公尸之来燕也,其来有尊敬孝子之心。既来与王燕於宗庙,则福禄从此尸所而下与王也。於时王与公尸燕乐饮酒,故致福禄而来,重与王也。
○
郑以为,凫鹥之鸟在水外之潀,喻公尸之居,在瘗埋之祭,谓祭社稷山川之神。至其祭毕而燕尸,公尸之来燕也,其来有尊主人之意。於此天子祭社稷之时,群臣下及众民尽至,而燕饮於其社宗,为福禄所下而与之。此时天子用酒殽而与公尸燕乐而饮之,故致福禄之来,乃重而厚也。自天子至於庶人,同得社之福禄,故言重也。
○
传“潀,水会。宗,尊”。
○
正义曰:潀音如丛,则丛是聚义,且字从水、众,知是水之会聚之处。《说文》云:“潀,小水入於大水也。”庙以尊重称宗庙,故宗为尊也。王肃云:“言尊敬孝子也。”
○
笺“潀水”至“之意”。
○
正义曰:笺以水会亦在水中,与在泾无异,不宜别文。其义既别,则潀非水矣。此诗之次从水,而次沙、次渚,则是渐乡高地。此承渚下,则亦是地矣。渚既是水中高地,潀当是水外之高地。潀者,地高之貌,水外之地潀然而高,盖涯涘之中,复有偏高之处,以为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释天》云:“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曰瘗埋。”孙炎曰:“瘗者,翳也。既祭,翳藏地中。”然则瘗埋牲者,其上以土覆之,微高於平地,故以潀为喻也。《尔雅》以祭地为瘗埋。《祭法》云:“瘗埋於泰折,祭地也。”《春官·司巫》:“凡祭事,掌守瘗。”注云:“瘗,谓若祭地祇,有埋牲玉者守之。”然则瘗埋者,唯谓祭地耳。此以瘗埋为祭社稷山川者,上以渚喻丘,其文可以兼天地,则此非地之大祇,当是地之别神耳。《大宗伯》社稷山川皆在地神之条,则其祭亦埋,与祭地同也。若然,《大宗伯》云:“以血祭祭社稷五岳,以埋沈祭山林川泽。”注云:“不言祭地,此皆地祇,祭地可知也。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祭山林曰理,川泽曰沈,顺其性之含藏。如彼之注,唯山用埋耳。社稷与川,似不用埋。而此言社稷山川皆瘗埋者,《郑志》张逸问曰:“以血祭祭五岳,以埋沈祭山川,不审五岳亦当埋否?”答曰:“五岳尊,祭之从血腥始,何嫌不埋?”如郑此言,祭五岳有埋,明社稷亦埋矣。然则川泽曰沈,盖亦沈而复埋。何者?《释天》云:“祭山曰庪悬。”不言埋。张逸亦引以问,而郑答曰:“《尔雅》之文杂,非一家之注,不可尽据以难。”《周礼》虽不可尽据,而於《校人》、《玉人》之注有庪沈之言,是郑意亦以祭山有庪悬之法。郑虽不解庪悬之义,要庪悬似非埋也。祭山得庪悬而复埋,明祭川亦得沈而复埋,故以社稷山川皆言埋也。李巡以埋为埋玉,而《礼运》云:“瘗缯帛。”注云:“埋牲曰瘗。”则牲玉币帛皆埋之也。孙炎曰:“既祭,埋之。”郑於《司巫》注云:“守瘗者,以祭礼未毕,若有事然。祭礼毕则去之矣。”即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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