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九十八


  河渠三】

  運道三

  夫役

  運河夫役、在各泉閘、原額頗多。後或議裁革。或改停役。 【 停役夫候大挑調州。或徵銀一兩六錢為銀差】或改折徵。 【 折徵、每名歲徵銀六兩貯庫】

  沿革不常。今斷自萬曆四年為則。新舊額數備載焉

  宛平縣青龍等閘五。共夫七十五名

  大興縣慶豐等閘三。共夫四十七名

  通州普濟等閘五。共夫九十三名。淺鋪十。小甲十名。夫一百名。修堤小甲八名。夫七十五名

  通州左衛淺鋪二。小甲二名。夫二十名。修堤小甲三名。夫二十六名

  通州右衛淺鋪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小甲四名。夫三十六名

  定邊衛淺鋪二。小甲二名。夫二十名。修堤總甲一名。小甲四名。夫四十五名

  神武中衛淺鋪三。小甲三名。夫三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寶坻縣、修堤小甲四名。夫四十六名

  東安縣、修堤總甲一名。小甲六名。夫七十名

  漷縣淺鋪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總甲二名。小甲八名。夫九十名

  香河縣淺鋪六。小甲六名。 【 舊用老人】 夫六十名。修堤總甲一名。小甲三名夫四十名

  營州前屯衛淺鋪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總甲一名。小甲二名。夫二十四名。看淺夫三名

  武清縣淺鋪十一。小甲十一名。夫一百一十名。看守耍兒渡口等堤五處、總甲一名。小甲五名。夫五十名。修堤老人一名。總甲一名。小甲九名。夫九十二名

  武清衛淺鋪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總甲一名。小甲一名。夫九十九名

  天津衛錢浦十二。 【 舊十一】 小甲十二名。夫一百八名。今存二十四名。軍夫六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天津左衛淺鋪二十四。小甲二十四名。夫二百十六名。今存四十八名。軍夫一百八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天津右衛淺鋪十。小甲十名。夫九十名。今存二十名。軍夫五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霸州蘇家等淺鋪十一。 【 舊一】 老人十一名。夫一百十名。修堤夫二百六十名

  靜海縣淺鋪九。老人九名。夫九十名。修堤夫六百名

  青縣淺鋪六。老人六名。夫六十名。修堤夫六百十六名

  興濟縣淺鋪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 【 內軍夫二十名。民夫五十名】

  滄州淺鋪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

  交河縣淺鋪五。老人五名。夫五十名。修堤夫三百名

  南皮縣淺鋪五。老人五名。夫五十名。修堤夫三百五十名

  景州淺鋪四。老人四名。夫四十名。修堤夫二百名

  吳橋縣淺鋪十。老人十名。夫一百名。修堤夫四百五十名

  故城縣淺鋪三。老人三名。夫三十名。修堤夫八十名

  東光縣淺鋪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

  德州上八里等淺鋪七。 【 舊六】 老人七名。夫一百四十名。 【 後折徵七十名】 今存七十名

  德州衛張家灣等淺鋪十。 【 舊八】 小甲十名。軍夫一百名 【 舊每鋪九名】

  德州左衛鄭家口等淺鋪六。小甲六名。軍夫六十名 【 舊每鋪九名】

  恩縣白馬廟等淺鋪七。 【 舊五】 老人七名。夫七十名。今存三十五名。撈淺夫二十八名。今存十四名。沙灣修堤大戶夫七十五名

  武城縣桑園口等淺鋪二十九。 【 舊二十六】 老人二十九名。夫二百六十一名。 【 後折徵八十七名】 今存一百七十四名。沙灣修堤守口大戶夫二十五名

  夏津縣趙貨郎口等淺鋪八。老人八名。夫八十名。 【 後折徵四十名】 今存四十名。撈淺夫二十名。今存十名。沙灣修堤夫六名

  清河縣二哥營等淺鋪八。老人八名。夫八十名。 【 後折徵三十二名】 今存四十八名

  臨清州南板閘夫四十名。溜夫一百十五名。新開上閘夫四十名。溜夫七十五名。今二閘共夫八十四名。溜夫共存四十名。潘家橋等淺鋪十二。老人十一名。夫一百七十一名。

  【 後折徵七十六名】 今存九十五名。撈淺夫九十名。今存三十九名。橋夫二十八名。今存二十名

  館陶縣尖塚兒等淺鋪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九十六名。 【 後折徵二十四名】 今存七十二名

  清平縣戴家灣閘夫三十名。魏家灣等淺鋪九。老人九名。夫八十一名。 【 後折徵三十六名】 今存四十五名。撈淺夫一百三十二名。 【 後折徵六十六名】

  今存六十六名

  堂邑縣土橋梁家鄉二閘、各夫三十名。梁家鄉等淺鋪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今存三十五名。撈淺夫二百名。今存六十六名

  博平縣梭堤等淺鋪六。老人六名。夫五十四名。 【 後折徵二十四名】 今存三十名。撈淺夫一百三十二名。【 後折徵六十六名】 今存六十六名

  聊城縣通濟橋李海務周家店三閘、各夫三十名。官窯口等淺鋪二十三。老人二十三名夫二百七名。 【 後折徵九十二名】

  今存一百一十五名。撈淺夫二百名。今存八十五名

  陽榖縣七級阿城荊門六閘、舊各夫二十名。今共夫一百五十名。荊門上下二閘月河修壩夫各五十名。管驛灣等淺鋪十二。 【 舊十】 老人十二名。夫一百八名。 【後折徵四十八名】 今存六十名。撈淺夫四百八十七名。 【 後折徵二百四十三名】 今存二百四十四名

  東阿縣沙灣等淺鋪九。 【 舊八】 老人九名。夫八十名。 【 後折徵三十五名】 今存四十五名。撈淺夫一百五十八名。 【 後折徵七十九名】 今存七十九名

  壽張縣大家廟等淺鋪五。老人五名。夫四十五名。 【 後折徵二十名】 今存二十五名。撈淺夫九十二名。 【後折徵四十六名】

  今存四十六名。渡夫四名。今存二名

  東平州戴家廟安山二閘、各夫三十名。靳家等淺鋪十三。老人十三名。夫一百一十七名。 【 後折徵四十二名】 今存七十五名。撈淺夫一百八十二名。 【後折徵九十一名】 今存九十一名。戴村修壩老人四名。 【 舊一】 夫一百五十名。 【 後革四十八名又伕役十二名。銀差二十名。後又折徵四十六名】

  今存二十四名。安圈等泉、老人二名。 【 存一名今革】 夫六十五名。 【 後折徵二十六名】 今存三十九名

  東平守禦千戶所安山等淺鋪四。小甲四名。軍夫四十名

  平山衛第五等淺鋪五。軍夫五十名

  汶上縣開河寺前鋪袁家口靳家口四閘、各夫三十名。 【 袁靳二口有溜夫、并各閘夫、俱於撈淺夫內改編】

  南旺上下二閘、共夫四十名。南旺寺前鋪二處溜夫各九十名。 【 後各折徵四十五名】 今各存四十五名。界首等淺鋪十四。老人十四名。夫一百二十六名。 【後折徵五十六名】 今存七十名。撈淺夫四百五十二名。 【 後折徵二百二十六名】 今存二百二十六名。戴村修壩夫一百五十名。 【後革四十八名。又停役十二名。折徵六十六名】 今存二十四名。蒲灣泊武家湖共老人一名。夫三十名。龍?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四十二名。 【後停役六名。又折徵十四名】 今存二十二名

  嘉祥縣大長溝等淺鋪四。老人四名。夫三十六名。 【 後折徵十六名】 今存二十名。撈淺夫一百三十七名。【 後折徵六十八名】 今存六十九名

  鉅野縣大頭灣等淺鋪五。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 後停役折徵二十名】 今存二十五名。撈淺夫二百四十五名。 【 後停役折徵一百二十二名】

  今存一百二十三名。蓬子山壩夫三十名

  濟寧衛永通閘夫二名。曹井橋等淺鋪五。小甲五名。軍夫五十名。撈淺夫一百八十二名。 【 舊二百名。隆慶三年減。後折徵九十一名】 今存九十一名

  濟寧州天井、在城、趙村、石佛、新店、新閘、仲家淺、師家莊、魯橋、棗林閘、各夫三十名。上新、中新、下新三閘、各四名。在城閘溜夫三百名。 【後折徵九十名。撥補天井閘二十三名】 今存六十七名。天井閘溜夫九十名。 【 後折徵四十五名】

  今存六十八名。內借撥在城閘二十三名。趙村、石佛、新店、新閘、仲家淺、魯橋、棗林七閘、溜夫各一百三十三名。師家莊閘、溜夫一百三十六名。 【後趙村等四閘、各折徵六十六名】 今存六十七名。仲家淺改編一百一十三名。 【 折徵十名】 今存十名。師家莊改編七十名。 【 折徵三十三名】

  今存三十三名。硯瓦等淺鋪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一百八名。 【 後折徵四十八名】 今存六十名。撈淺夫四百三十五名。 【 後折徵二百一十七名】

  今存二百一十八名。南門橋草橋夫二十名。 【 舊橋五夫五十】 盧溝等泉老人一名。 【 今革】 夫二十六名。 【 後革四名。折徵十三名】 今存九名

  滋陽縣金口壩老人四名。修壩夫一百八十名。 【 後革二十八名。改停役銀差一百三十二名。折徵十名】 今存十名。洸河淺鋪十。夫四十名。 【後革十三名。又折徵十四名】 今存十三名。濟河淺鋪五。夫二十五名。 【 後革三名又折徵十名】 今存十二名。沙灣中口大戶夫廿五名。東北新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二十六名。 【 後革四名。折徵十三名】 今存十三名

  平陰縣柳溝泉老人一名。 【 今革】 夫十名

  寧陽縣堽城壩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二百一十五名。 【 後革一百八十三名。停役三十一名】 今存一名。龍魚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一百八十七名。 【 後革十八名。停役六十九名】 今存一百名

  魚臺縣南陽利建二閘、各夫三十名。南陽閘溜夫一百三十四名。 【 後改堤夫一百二十名。折徵七名】 今存七名。利建閘溜夫一百五十一名。 【後折徵七十五名】 今存七十六名、改新河堤夫。張家林等淺鋪二十一。老人二十一名。夫一百八十九名。 【後折徵八十四名】

  今存一百五名。撈淺夫二百二十名。 【 後折徵一百十名】 今存一百十名。東龍等泉、老人三名。 【 今革】 夫五十五名。 【 後革十三名。折徵二十五名】

  今存十七名

  鄒縣撈淺夫十名。鱔眼等泉、老人六名。 【 今革】 夫一百二十八名。 【 後革十名。又改堤夫五十名。又折徵四十六名】 今存三十一名

  曲阜縣橫溝等泉、老人一名。 【 今革】 夫六十七名。 【 後折徵三十三名】 今存三十四名

  泗水縣趵突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一百五十七名。 【 後折徵七十八名】 今存七十九名

  滕縣北石橋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二百九十九名。 【 後革三十七名。改停後役六十名。堤夫五十名。後又折徵九十名。革三十一名】

  今存三十一名。東邵等壩五。夫一百一十名

  嶧縣許有等泉、老人一名。 【 今革】 夫六十三名。 【 後革九名。改堤夫三十名。折徵十四名。又革五名】 今存五名

  泰安州板橋灣等泉、老人四名。 【 今革】 夫三百二十三名。 【 後折徵一百三十名】 今存一百九十三名

  新泰縣南陳等泉、老人二名。 【 今革】 夫二百六名。 【 後折徵八十六名。革二十一名】 今存九十九名

  肥城縣清泉等泉、老人一名。 【 舊三名。今革】 夫七十九名。 【 後折徵三十二名】 今存四十七名

  萊蕪縣小龍灣等泉、老人一名。 【 今革】 夫二百三名。 【 後折徵八十三名】 今存一百二十名

  沛縣珠梅閘夫三十名。守堤夫三十六名。夏鎮閘夫四十名。溜夫一百十五名。留城、滿家橋、西柳莊、馬家橋、楊莊閘、各夫三十名。溜夫各一百二十五名。 【以上七閘夫、俱以舊運河孟陽泊等七閘夫改撥】 金溝等淺鋪十九。老人十九名。夫三百八十名。 【 後革一百六十八名】

  今存一百三十三名豐縣大黃堤鋪十七。鋪夫三百六名

  碭山縣縷堤鋪九。鋪夫一百六十八名

  徐州黃家、梁境、內華、古洪四閘、各夫三十名。黃家閘溜夫一百三十名。 【 後革三十二名】

  今存九十八名。徐州洪夫九百一名。今存七百五十一名。呂梁洪夫一千五百五十名。今存一千三百名。雙溝等淺鋪四十三。 【 舊三十六】

  老人四十三名。夫四百三十名。 【 舊每鋪四十名。後止七名】 今存三百一名。堤鋪二十二。守堤夫六百六名

  睢寧縣龍岡等淺鋪十一。老人十一名。夫二百二十名。 【 舊每鋪一百五十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數】 今存一百九十八名。 【 改堤夫】

  堤鋪二十七。守堤夫七百四十一名

  邳州蔡家莊等淺鋪十一。 【 舊十】 老人十一名。夫二百二十名。 【 舊每鋪一百五十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數。後又革二十二名】 今存一百九十八名。 【改堤夫】 堤鋪二十八。守提夫四百七十三名

  邳州衛東城安淺鋪夫二十名。 【 後革二名】 今存一十八名

  宿遷縣武家溝等淺鋪二十一。 【 舊三】 老人二十一名。夫四百二十名。 【 舊每鋪一百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數】 今存二百三十名。 【 改堤夫】

  堤鋪十四。守提夫六十四名。歸仁集遙堤鋪十三。守堤義官一員。夫二百七十九名

  桃源縣汊河南等淺鋪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二百四十名。 【 舊每鋪一百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數。後又減停七十四名】

  今存一百六十六名。堤鋪二十七。守提夫三百三十一名

  清河縣通濟閘夫三十名。李家橋等淺鋪五。老人五名。夫六十名。 【 舊每鋪十二名。後各減二。內吳城淺二十名】 今存五十三名。堤鋪五。守提夫六十五名

  山陽縣福興閘夫四十名。 【 後革十名。停役六名】 今存二十四名。清江閘夫四十名。 【 後革十名。停役六名。改撥天妃閘五名】

  今存二十一名。板閘夫三十名。 【 後革六名。停役十四名】 今存十名。龍汪等三閘、即以福興清江舊閘官夫改撥。黃家等淺鋪十五。老人十五名。夫七十五名。

  【 後革七名。後又復板閘等停役夫三十二名】 今一百名。清江浦西橋守提夫五十名。高家堰堤鋪六十七名。守提夫八百八名

  寶應縣子嬰溝等淺鋪九。淺官九員。 【 舊老人塘長各九名】 夫四百四十三名。 【 後革二百五名】

  今存二百八十八名。舊有子嬰溝第一淺夫二十五名。瓦店等二淺夫十名 【 今革】

  高郵州王琴新河等淺鋪十七。夫二百七十名。 【 後革一百二十四名】 蛤蜊壩夫七名。 【 原設永充壩夫十五名。弘治末年逃絕。存前數】

  舊有丁家灣等淺鋪十一。老人十一名。夫一百九十名。康濟河淺鋪六。老人六名。夫六十名 【 今俱革】

  江都縣廣惠通惠二閘、各夫六十名。城南北等淺鋪十一。老人十七名。 【 舊老人塘長各十一名】 夫二百五十四名。 【 舊二百二十名】 □洲十壩夫三百七名。

  【 後革二十八名。又停役□百五十九名】 今存一百二十名、於閘夫內撥用。三年一次挑港夫二千四百九十二名

  儀真縣通濟閘夫五十七名。響水羅泗攔潮三閘、各五十五名。麻線港等淺鋪三。老人三名。夫二十七名。六壩夫、於閘夫內撥二名看守。三年一次挑港夫九千二百二十名

  運河錢糧

  通惠河郎中所屬

  通州東安等七州縣、樁草銀五百三兩六錢五分

  通州左右神武等九衛、樁草銀六百十六兩

  北河郎中所屬

  兗州府屬州縣、並衛所、石灰十三萬八千斤。(榮去木改林)麻九十六斤。樁草(榮去木改林)麻銀五千五百三十五兩六錢八分。副磚銀二百五十七兩七錢六分。安山南旺等湖租銀三千三百三十五兩二錢四釐八毫。各州縣裁革折徵撈淺淺鋪等夫二千二百八十名。

  【 每名歲徵銀十二兩】 渡夫二名、 【 每名歲徵八兩】

  共該銀二萬七千三百七十六兩。萬曆四年議定、每名連椿草歲徵銀六兩、著為例、每歲共該銀一萬三千六百九十二兩

  東昌府屬州縣、並帶管德州德州左二衛、及清河縣、副磚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二箇。石灰九千二百斤。樁草(榮去木改林)麻磚灰銀二千四百八十兩六錢四分。各州縣裁革折徵撈淺淺鋪夫八百六十二名。萬曆四年議定、每名連椿草歲徵銀六兩。每歲共該銀五千一百七十八兩

  河間府屬州縣、並衛所、樁草銀二百五十八兩五錢六分。葦革銀二百三十五兩三錢六分。(榮去木改林)麻副磚銀各五十三兩四分。石灰銀二十六兩五錢二分

  南河郎中所屬 【 今天妃閘以北改屬中河郎中以南仍屬南河郎中】

  淮安府屬天妃閘以北、邳州清桃睢宿五州縣、並邳州衛、樁草磚灰銀四百六十九兩八分

  廬鳳二府、並滁和二州、徵解邳州河堤防守夫銀一萬二千九十六兩

  徐州並屬縣、樁草磚灰銀八百七十九兩八分

  廬鳳二府、並揚州府屬州縣、徵解徐州停役夫協助河工銀一千三百九十九兩二錢

  徐州庫收支徐州洪稅、協濟河工錢糧。歲徵無定額。約萬餘兩不等

  管泉主事所屬

  濟兗二府有泉州縣、額徵泉壩錢糧、樁草銀四百五十三兩一錢二分。壩夫銀二百十一兩二錢。裁革泉夫折徵銀九千二十四兩。裁革壩夫折徵銀一千五百四十四兩。裁革洸濟河淺夫折徵銀二百八十八兩。萬曆四年議定、每名連樁草歲徵銀六兩

  黃河錢糧

  山東管河道副使所屬

  兗州府屬州縣堤鋪夫銀九千八百六十兩

  河南管河道副使所屬

  開封等八府并汝州、河堡夫銀三萬二千八百五十三兩

  凡運河職官。永樂初年、差主事一員疏導寧陽縣等處泉源以濟運河。後又差通政郎中各一員

  ○又差主事一員專管閘河。臨清閘、則令提督衛河提舉司主事兼管。皆三年更代

  ○十二年議罷海運。令工部尚書一員及都督一員疏濬運河

  ○十五年、令伯一員充總兵官、創行漕事

  ○又遣都督侍郎各一員、及尚書一員、伯二員、往來提督。以本部員外郎主事二員分理

  ○又遺侍郎提督。監察御史錦衣衛千戶等官巡視

  ○十九年、遣侯伯各二員分理濟寧等閘、及徐州呂梁二洪通州等處河道。徐州洪、差御史一員、又差郎中一員。呂梁洪、差少卿一員、又差河南按察司官一員、又差郎中一員。

  【 今二洪各差主事一員專管、三年更代。遂為定制】

  ○宣德中、設濟寧管閘主事

  ○正統四年、定巡視河道部屬官六員。提督侍郎都御史各一員。以濟寧為界、其南屬侍郎。其北屬都御史。又以都督一員遞相提督

  ○景泰元年、令提督河道、專屬都御史

  ○二年、減巡視河道主事一員。復減巡河御史二員、以巡鹽御史兼理

  ○三年、設山東府州縣管河官

  ○六年、令總督漕運都督兼理河道

  ○天順元年、減淮安臨清沙灣巡河主事三員。仍差主事一員、管揚州一帶河道

  ○成化初、定設主事一員、專管寧陽縣等處泉源

  ○七年、始分河道為三節。北自通州至德州、南自沛縣至儀真、各屬郎中一員、中自德州至濟寧、屬山東按察司官一員。又以侍郎一員總理。罷主事御史。惟管洪閘主事如故

  ○八年、復令長蘆巡鹽御史兼理通州臨清一帶河道。又御史一員、兼理濟寧至南京河道

  ○十三年奏准、管河郎中兼理河道驛傳捕盜夫役等事

  ○又令河道自通州至濟寧、濟寧至儀真、仍以郎中二員分理

  ○十九年、令沛縣沽頭等閘、別差主事一員提督

  ○二十一年、罷河南布政司管河沁二水官。添設主事一員

  ○弘治元年、罷沽頭閘主事。令濟寧以南河道、屬巡鹽御史兼理

  ○又罷管河沁二水主事、令徐州洪主事提調

  ○三年、令山東勸農參政、兼理山東河道

  ○又令各府州縣管河官、帶領家口、專在該管去處住坐、管理河道。不許私回衙門、營幹他事

  ○七年、復差沽頭主事

  ○八年、因治河工完。奏准、仍以河道分三節、設官三員理之

  ○革淮揚二府山陽等縣管河通判主簿

  ○十八年、令浙西水利僉事濬常鎮河道以便糧運

  ○正德二年、革河南新鄉獲嘉武陟等縣管河主簿

  ○八年、設大名府通判一員、東明長垣武城曹縣主簿各一員、專管河道

  ○嘉靖二年、復罷沽頭閘主事、並罷湖陵沽頭上中下金溝射溝新興黃家等八閘官吏。令徐州洪主事帶管

  ○又議准、遣都御史一員提督河道事務。山東河南南北直隸巡撫三司等官、俱聽節制。仍添註郎中員外郎各一員分理

  ○七年、罷提督衛河提舉司主事、令管磚主事帶管閘座

  ○又以修濬大通河成。設郎中一員、駐劄通州、往來督理、兼管天津一帶河道

  ○八年、罷戶部督運官、令管河郎中兼理

  ○又令徐州兵備副使兼理曹沛徐淮一帶黃河

  ○十三年、復設沽頭閘主事、並新興黃家湖陵等七閘官吏人夫

  ○十四年復設直隸景州滄州管河通判

  ○十五年、設兗州府同知一員、疏濬泉源聽管泉主事提調

  ○又令清江浦抽分主事、兼管移風等五閘

  ○二十年、設南旺管閘主事

  ○置境山鎮閘、及官吏人夫

  ○又令濬南旺安山馬場昭陽四沛、築堤開渠、添置閘壩斗門。仍照地界、分隸本部郎中帶管

  ○二十四年、革南旺管閘主事、令管泉主事帶管

  ○添設歸德府通判一員、商丘縣主簿一員、專管河道

  ○二十五年、改兗州府管泉同知為管河同知、駐劄曹縣。添設單縣管河主簿一員

  ○隆慶元年、移沽頭主事於夏鎮駐劄、管理新河一帶

  ○三年、革棗林魯橋利建各閘官、以南陽閘帶管。革師家莊新閘閘官、以仲家淺帶管

  ○六年、添設河南副使一員、給敕、專管黃河修築堤岸

  ○又題復夏津魚臺二縣各主簿一員、專管新河石堤閘壩

  ○設廣惠閘官吏、帶管通惠閘

  ○萬曆元年題准、蘇常鎮三府運河、責之蘇松兵備副使、浙西運河、責之浙江水利僉事、照所轄地方時加疏濬。如有疏濬不早、致誤糧運者、俱聽總理河道侍郎、並儹運御史參究

  ○革移風閘帶管板閘官吏

  ○三年、革兗州府南旺管河通判。令本府管河同知帶管、仍兼管泉。

  【 濟寧衛管河指揮一員】

  ○四年、添設山東督濬官、東平濟寧二州、各判官一員。泰安州吏目一員。汶上曲阜鄒滕四縣、各縣丞一員。泗水魚臺二縣、各主簿一員。新泰萊蕪肥城平陰寧陽滋陽嶧七縣、各典史一員。鉅野嘉祥共典史一員每州縣設管泉義官一員。或兼管壩。惟魚臺平陰不設泉官、以濟寧東平帶管。又泰安州泉官二員革一員。鄒嶧二縣各泉官俱革、以濟寧滕縣帶管。其各州縣管泉老人、並革

  ○添設淮安府管河同知一員

  ○五年、添設總理河漕都御史一員。後以治河工完停工

  ○革提督河道都御史。其事務、併歸各該巡撫、照地分管

  ○又革呂梁洪主事。添設中河郎中一員、駐劄呂梁、兼管洪事

  ○六年、革徐州洪主事、併屬中河郎中兼管。其鈔務、歸併戶部分司

  ○七年議准、山東河南南北直隸各巡撫銜內、添兼管河道四字、給與專敕

  ○添設高堰柳浦二堤大使一員。歸仁集遙堤義官一員

  ○八年、革土橋李海務二閘閘官、以梁家鄉周家店官各帶管

  ○十一年議准、淮安府管河同知二員、原駐邳州者、改於甘羅城、專管清桃山鹽等處河道。原駐徐州者、改於邳州、管徐州至宿遷河道

  ○設梁境古洪各閘官一員。內華閘、以古洪帶管

  ○十三年、令山東濟青登萊四府管糧通判、及所屬州縣管糧官、俱帶管水利。

  【 凡漕河正閘、各設閘官一員、吏一名。其無官吏者、以別閘帶管】

  凡運河禁令。宣德八年、令沿河無軍衛處、免其民雜泛征科、專修河道

  ○景泰六年奏准、修河人戶免養馬

  ○天順二年、令河道三年一次挑濬

  ○成化十年令、凡故決南旺陽湖堤岸、及阻絕泰山等處泉源者、為首之人發充軍、軍人發邊衛。凡侵占河岸牽路為房屋者、撤去治罪。凡漕河事、悉聽掌管官區處、他官不得侵越。凡所徵樁草、並折徵銀錢備河道之用者、毋得以別事擅支。凡府州縣添設通判判官主簿閘壩官、專理河防、不許別委。有犯、行巡河御史等官問理。別項上司、不許徑自提問

  ○又令、諸閘壩洪淺夫、官員過者不許拘令拽船

  ○弘治二年、令各處河堤、每年增高一尺、闊一尺、管河官年終具數奏聞

  ○十三年奏准、河南地方盜決、及故決河防、毀害人家、漂失財物、渰沒田禾、犯該徒罪以上。為首者、若係旗捨餘丁民人、俱發附近充軍。係軍調發邊衛

  ○又題准、運河一帶、用強包攬閘夫溜夫二名之上、俱問罪、旗軍發邊衛、民並軍丁人等發附近、各充軍。其攬當一名、不係用強生事者、問罪、枷號一箇月發落

  ○十五年議准、凡故決厲山湖安山積水湖堤岸者、照故決南旺等湖事例、用草捲閣板盜洩水利得財、該徒罪以上者、照盜決河防事例、各問罪

  ○嘉靖十五年奏准、山東河南南北直隸凡臨河州縣、各造上中下三等船隻、並置鐵扒尖鋤、疏濬淤淺

  ○又議准、昭陽諸湖各該管河官員、將一應湖陂、逐一查勘、果係小民侵占、就令退出還官。其餘堤岸淤淺、從宜修濬。合用工料、於河道銀內支給

  ○二十年、令於沙灣龍岡陸家墎武家營等淺、置木閘四座

  ○又奏准、野雞岡孫繼口等處、各置船隻器具、管河官於河水未發之前、督率人夫挑濬。若推調誤事、聽總理河道都御史究問

  ○隆慶元年題准、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等泉、乃衛河發源、及小灘一帶運河、賴以接濟。如有豪橫、阻絕泉源、引灌私田、照依山東阻絕泉源事例問罪

  ○五年題准、徐邳上下盜決故決河防、比照河南山東河防事例問罪

  凡閘壩禁令。宣德四年令、凡運糧及解送官物、並官員軍民商賈等船到閘、務積水至六七板、方許開放。若公差內外官員人等、乘坐馬快船、或站船、緊急公務、就於所在驛分給與馬驢過去、不許違例開閘、進貢緊要、不在此例

  ○成化十年令、凡閘、惟進鮮船隻隨到隨開。其餘務待積水。若豪強擅開、走洩水利、及閘開不依幫次爭鬥者、聽閘官拏送管閘並巡河官究問。因而閣壞船隻、損失進貢官物、及漂流官糧、並傷人者、各依律例從重問罪。干礙豪勢官員、參奏究治。其閘內船已過、下閘已閉、積水已滿、而閘官大牌、故意不開、勒取客船錢物者、亦治以罪

  ○萬曆七年題准、往來船隻、俱照例築壩盤壩。如有勢豪人等阻撓者、拏問治罪、於該地方枷號三箇月發落。干礙職官、參奏處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