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十二 内官宫官内侍省-唐六典
卷十二 内官宫官内侍省
内官
惠妃一人 丽妃一人 华妃一人 淑仪一人 德仪一人 贤仪一人 顺仪一人 婉仪一人 芳仪一人 美人四人 才人七人
宫官
尚宫二人
司记二人 黄记二人 掌记二人 女史六人 司言二人 典言二人 掌言二人 女史四人
司簿二人 典簿二人 掌簿二人 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 典闱六人 掌闱六人 女史四人
尚仪二人
司籍二人 典籍二人 掌籍二人 女史十人 司乐四人 典乐四人 掌乐四人 女史二人 司宾二人 典宾二人 掌宾二人 女史二人 司赞二人 典赞二人 掌赞二人 女史二人 彤史二人
尚服二人
司宝二人 典宝二人 掌宝二人 女史四人 司衣二人 典衣二人 掌衣二人 女史四人 司饰二人 典饰二人 掌饰二人 女史二人 司仗二人 典仗二人 掌仗二人 女史二人
尚食二人
司膳四人 典膳四人 掌膳四人 女史四人 司酝二人 典酝二人 掌酝二人 女史二人 司药二人 典药二人 掌药二人 女史四人 司饎二人 典嬉二人 掌饎二人 女史四人
尚寝二人
司设二人 典设二人 掌设二人 女史四人 司舆二人 典舆二人 掌舆二人 女史二人 司苑二人 典苑二人 掌苑二人 女史二人 司灯二人 典灯二人 掌灯二人 女史二人
尚功二人
司制二人 典制二人 掌制二人 女史四人 司珍二人 典珍二人 掌珍二人 女史六人 司彩二人 典彩二人 掌彩二人 女史六人 司计二人 典计二人 掌计二人 女史四人 宫正一人 司正二人 典正四人 女史四人
内侍省
内侍四人 内常侍六人 内给事八人 主事二人 令史八人 书令史十六人
内谒者
监六人 内谒者十二人 内典引十八人 内寺伯二人 寺人六人 亭长六人 掌固八人
掖庭局
令二人 丞三人 书令史四人 书吏八人 计史二人 宫教博士二人 监作四人 典事十人 掌固四人
宫闱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三人 书吏六人 内阍人二十人 内掌扇十六人 内给使无常员 掌固四人
奚官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三人 书吏六人 典事四人 掌固四人
内仆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二人 书吏四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典事八人 掌固八人
内府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二人 书吏四人 典事六人 掌固四人
内官:
(《春秋左氏传》曰:"不腆先君之嫡,以备内官。"又曰:"内官不及同姓。"杜预曰:"谓嫔御也。"《周官》有夫人、嫔、世妇、女御之位,听天下之内治。汉、晋已来,虽有位号,多不尽备。隋氏法《周官》而悉置焉,则列夫人、嫔、姥妤、美人、才人、宝林、御女、采女等,充百二十位。宫中复有六尚,以备众职,谓之宫官。皇朝因之。今上天溥施,犹防女宠,故省内官,将以垂范,而六尚仍旧焉。)
妃三人,正一品。
(《周官》三夫人之位也。古者,帝誉立四妃,盖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后也。至舜,不立正妃,盖但三妃而已,谓之三夫人。自夏、殷已降,复有立者,视三公位;虽云古制,数颇繁焉。其余沿革,事不经见。隋氏依《周官》,立三夫人。皇朝上法古制,而立四妃,其位:贵妃也,淑妃也,德妃也,贤妃也。今上以为后妃四星,其一后也,既有后位,复立四妃,则失其所法象之意焉。因省嫔妇、女御之数,改定三妃、六仪、美人、才人四等,共二十人,以备内官。其位:惠妃也,丽妃也,华妃也。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可以坐而论礼者则进,无则阙焉。)
夫人佐后,坐而论妇礼者也。其于内则无所不统,故不以一务名焉。
六仪六人,正二品。
(《周官》九嫔之位也。夏后氏因三夫人增以三三而九,列九嫔之位。汉初无闻。至武帝,始制婕妤、侄娥、容华、充衣,数不至九,其位在嫔。后魏孝文改定内官。隋氏依《周官》,尽立其名秩。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六仪之位,以备其职焉。)
六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导后之礼仪。
(一、淑仪,二、德仪,三、贤仪,四、顺仪,五、婉仪,六、芳仪。)
美人四人,正三品。
(周官二十七世妇之位也。殷人因九嫔增以三九二十七,列二十七世妇之位。其制增损,累代不恒。前汉十四等。后汉贵人、才人虽列位号,不依世妇之职。隋氏依《周官》,制婕妤等二十七人。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美人之位,以备其职焉。)
美人掌率女官修祭祀、宾客之事。
才人七人,正四品。
(《周官》八十一女御之位也。周人因二十七世妇增以三二十七,列八十一女御之位。旧制沿革,略同于上注。隋氏依《周官》,制宝林、御女、采女等。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才人之位,以备其职焉。)
才人掌序燕寝,理丝臬,以献岁功焉。
宫官:
(《周礼宗伯》:"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郑玄云:"世妇,后宫官也。王后六宫女府、女史、女奴之有才智者。"《魏略》:"魏明帝游宴在内,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为女尚书,省奏事。"《晋令》有崇德毁大监、尚衣·尚食大监,并银章、艾绶,二千石;崇华殿大监、元华食监、都监、上监,铜印、墨绶,千石;女史、贤人、恭人、中使、大使,碧纶绶。宋明帝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置其职。两齐、梁、陈不见。后魏、后周亦拟外官置内职。隋文帝置六尚、六司、六典以掌宫官之职,六尚视从九品,六司视勋品,六典视流外二品。炀帝改置六尚局,职掌略同,皆加其品秩。一、尚官局,管司言,掌宣传启奏;司簿,主名录计度;司正,主格式推罚;司闱,主门合管钥。二、尚仪局,管司籍,主经史教学;司乐,掌音律;司宾,主宾客;司赞,主赞相导引。三、尚服局,管司玺,主琮玺、符节;司衣,掌衣服;司饰,主汤沐、巾栉、玩弄等物;司仗,主仗卫戎器。四、尚食局,管司膳,主膳羞;司酝,主酒醴、醯醢;司药,主医巫、药剂;司饎,主廪饩、柴炭。五、尚寝局,管司设,主床席、帷帐,铺设、洒扫;司舆,主舆、辇、扇、伞,执持羽仪;司苑,主园囿种植,蔬菜、瓜果;司灯,主灯火。六、尚工局,管司制,主营造、裁缝;司宝,主金玉、钱货;司彩,掌缯帛;司织,掌织染。六尚十二人,从五品;司,二十八人,从六品;典,二十八人,从七品;掌,二十八人,从九品;女史,流外,量事而置,多者十人。皇朝内职多依隋制。)
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司言二人,正六品;典言二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司闱二人,正六品;典簿六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司闱六人,正六品;典闱六人,正七品;掌闱六人,正八品。
尚宫掌导引中宫,惣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四司之官属。凡六尚事物出纳文籍,皆印署之。
(六尚须物,外物之司受敕连署牒,仍取尚宫押印,司记录目,为抄出,付内侍省受牒,便移外司。其五尚之印唯于当司宫内行用,不得印出外文牒。)
司记掌印。凡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审而付行焉。典记、掌记佐之。
(余司二佐并准此。)
女史掌执文书。
(余女史准此。)
司言掌宣传启奏之事。
(凡有敕处分,承敕人宣付司言连署、案记,别钞一本,付门司传出。若外司附奏,受事人奏闻,承敕处分,传付外司;仍录事目、旨意,亦连署为案。)
司簿掌宫人名簿、廪赐之事。
司闱掌宫闱管钥之事。
尚仪局:尚仪二人,正五品。司籍二人,正六品;典籍二人,正七品;掌籍二人,正八品。司乐四人,正六品;典乐四人,正七品;掌乐四人,正八品。司宾二人,正六品;典宾二人,正七品;掌宾二人,正八品。司赞二人,正六品;典赞二人,正七品;掌赞二人,正八品。彤史二人,正六品。
(《石氏星经》:"女史一星,妇人之微者。"《周礼》:"女史掌王后之礼职,以诏后理内政,统内官,书内令。后之事,以礼从。"《诗》云:"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毛传》曰:"古者,后、夫人必有女生彤管之法。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之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箸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彤管,以赤心正人也。")
尚仪掌礼仪起居,惣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之官属。
司籍掌四部经籍教授、笔札、几案之事。
司乐掌率乐人习乐、陈县、拊击、进退之事。
司宾掌宾客朝见、宴会赏赐之事。
司赞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
(凡朝会,司赞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赐坐,司赞引升就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
尚服局:尚服二人,正五品。
(《周礼》:"内司服掌王后六服:祎衣、褕翟、阙翟、鞠衣、展衣、褖衣、素纱。"司马彪《续汉志》:"皇后谒庙,服绀上、阜下;蚕,青上、缥下;皆深衣制,隐领、袖缘以条。假结,首饰步摇、簪珥。步摇以黄金为山题,贯白珠为桂枝相掺。八爵、九华、熊、虎、赤罢、天鹿,辟邪、南山丰大特六兽。诸爵、兽皆以翡翠为毛羽。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绶、佩同乘舆。"魏、晋、宋、齐、梁、陈略同。后魏,北齐皇后玺,绶、佩同乘舆,假髻,步摇,十二镆,八爵、九华。助祭、朝会以褖衣,郊、禖以褕翟,小宴以阙翟,亲蚕以鞠衣,见皇帝以展衣,宴居以褖衣,俱有蔽膝、织成绲带。后周皇后衣十二等。翟衣六:从祀、郊、禖,享先皇,服翚衣;祭阴社,朝命妇,服衤衣;献茧,服惊衣;采桑,服鳪衣;听女教,服鵫衣;归宁,服衣,以翚雉为领、褾。临妇学,燕命妇,苍衣;春斋、祭还,青衣;夏斋、祭还,朱衣;采桑斋、采桑还,黄衣;秋斋、祭还,素衣;冬斋、祭还,玄衣;其褾、领以相生色,华皆十二树。隋初,皇后首饰花十二树。袆衣,青纱内单,黼领,罗谷褾、襈,蔽膝,大带,以青衣,革带,青韈、舄,金饰,白玉佩,玄组绶,祭及朝会则服。鞠衣,黄罗为之、蔽膝、大带、舄、革带随衣色,余同袆衣,亲蚕则服。青衣,青罗为之,制同鞠衣,去华、大带、佩、绶,见帝则服。朱衣,绯罗为之,制如青衣,宴宾则服。炀帝令牛弘等制皇后服四等:袆衣,以翚翟,五彩重行,十二等;首饰花十二钿,小花十二树,两博鬓;素纱内单,黼领;罗毅褾、襈,皆以朱;蔽膝随裳色,以为缘,用翟三章;大带随衣色,饰以朱、绿之锦,青绿;革带,青韈、舄,以金饰;白玉佩,玄组绶,章采、尺寸同乘舆,祭及朝会则服。鞠衣,小花十二树。青衣、朱服,皆参准宋太始及梁、陈故事增损用之。皇朝因之。)
司宾二人,正六品;
(凡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之宝皆以金为之,并不行用。其应封令书,太皇太后、皇太后用宫官印,皇后用内侍省印焉。)
典宝二人,正七品;掌宝二人,正八品。司衣二人,正六品;典衣二人,正七品;掌衣二人,正八品。司饰二人,正六品;典饰二人,正七品;掌饰二人,正八品。司仗二人,正六品;典仗二人,正七品;掌仗二人,正八品。
尚服掌供内服用采章之数。
(凡皇后之衣服,一曰袆衣,二曰鞠衣,三曰礼衣;首饰花十二树,小花如大花之数,并两博鬓。袆衣,深青织成为之,文为翚雉之形,素质,五色,十二等;素纱中单,黼领;罗谷褾、襈,皆用朱色;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用翟为章,三等;大带随衣色,朱裹,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绿锦,纽约用青组;以青衣,革带,青韈、舄,舄加青饰;白玉双佩,玄组双大绶,章采、尺寸与乘舆同。受册、助祭、朝会则服之。鞠衣,黄罗为之,其蔽膝、大带及衣革带、韈、舄随衣色;余与袆衣同,唯无翟。亲蚕则服之。钿钗礼衣,十二钿,服通用杂色,制与上同;双佩,小绶;去舄,加履。宴见宾客则服之。内命之服:花钗,施两博鬓,宝钿饰。翟衣,青质,罗为之,绣为翟,编次于衣及裳,重为九等而下。第一品花钗九树;宝钿准花数,下准次;翟九等。第二品花钗八树,翟八等。第三品花钗七树,翟七等。第四品花钗六树,翟六等。第五品花钗五树,翟五等。并素纱中单,黼领;朱褾、襈,亦通用罗壳;蔽膝随裳色,以鲰为领缘,加以文绣,重翟为章二等,一品已下皆同;大带,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绿锦,纽约用青组;以青衣,革带,青韈、舄,佩、绶。内命服受册、从蚕、朝会则服之。钿钗礼衣,通用杂色,制舆上同,加双佩、小绶,絇履;第一品九钿,第二品八钿,第三品七钿,第四品六钿,第五品五钿。内命妇常参见则服之。凡六尚、宝林、御女、采女及女官之服,礼衣通用杂色,制与上同,唯无首饰、佩、绶。七品已上有大事则服之。寻常供奉则公服,去中单、蔽膝、大带。九品已上,大事及寻常供奉并公服。东宫准此。女史则半袖裙襦。)
惣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四司之官属。
司宝掌琮宝、符契、图籍。
(凡神宝、受命宝、铜鱼符及契、四方传符,皆识其行用之别安置,具立文簿。外司请用,执状奏闻,同检出付,仍录案记;符还,朱书记之。)
司衣掌衣服、首饰。
司饰掌膏沐、巾栉、玩弄器物之事。
司仗掌羽仪仗卫之事。
尚食局:尚食二人,正五品。司膳四人,正六品;典膳四人,正七品,掌膳四人,正八品。司酝二人;正六品;典酝二人,正七品;掌酝二人,正八品。司药二人,正六品;典药二人,正七品;掌药二人,正八品。司饎二人,正六品;典饎二人,正七品;掌饎二人,正八品。
尚食掌供膳羞品齐之数,惣司膳、司酝、司药、司馆四司之官属。凡进食,先尝之。
司膳掌割烹煎和之事。
司酝掌酒醴饮之事。
司药掌医方药物之事。
司饎掌给宫人廪饩、饮食、薪炭之事。
尚寝局:尚寝二人,正五品。
(《周礼》:"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司设二人,正六品,典设二人;正七品;掌设二人,正八品。司舆二人,正六品;典舆二人,正七品;掌舆二人,正八品。司苑二人,正六品;典苑二人,正七品;掌苑二人,正八品。司灯二人,正六品;典灯二人,正七品;掌灯二人,正八品。
尚寝掌燕寝进御之次叙,惣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之官属。
司设掌帷帐、茵席,洒扫、张设之事。
司舆掌舆辇、伞扇、羽仪之事。
司苑掌园苑种殖蔬果之事。
司灯掌灯烛膏火之事。
尚功局:尚功二人,正五品。司制二人,正六品;典制二人,正七品;掌制二人,正八品。司珍二人,正六品;典珍二人,正七品;掌珍二人,正八品。司彩二人,正六品;典彩二人,正七品;掌彩二人,正八品。司计二人,正六品;典计二人,正七品;掌计二人,正八品。
尚功掌女工之程课,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之官属。
司制掌衣服裁制缝线之事。
司珍掌金玉宝货之事。
司彩掌彩物、缯锦、丝臬之事。
司计掌支度衣服、饮食、薪炭之事。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四人,正七品。
宫正掌戒令、糺禁、谪罚之事。
(凡宫人已上有不供职事,违犯法式,司正已下起牒,取宫正裁。事小,局司决罚;事大,绿状奏闻。)
司正、典正佐之。
内侍四人,从四品上;
(《石氏星经》:"宦者四星,在帝座西。"《周礼》有内小臣、阍人、寺人。郑玄云:"今谓之宦人。"《诗》有《巷伯》,寺人孟子之作。春秋时皆谓之寺人。战国时,赵有宦者令缪贤。《汉书百官表》云:"少府,泰官。属官有中书谒者等令、丞,诸仆射署官皆属焉。"又云:"詹事,掌皇后、太子家,属官有中长秋、私府,诸宦官皆属焉。成帝省,并属大长秋。"又云:"将行,秦官。景帝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秩二千石。"后汉常用宦者,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谒见关通之,出则从。属官有丞、中宫仆、谒者·私府署令。又少府属官有中常侍、画室·玉堂等署长、冗从仆射、掖庭·永巷·御府·祠祀·钩盾等令、暴室·永安丞,皆宦者。又太后所居宫卿少府,职如长秋;位在同名卿上。魏改在九卿下。晋大长秋卿有后则置,无后则省。宋、齐因之。梁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陈氏亦同。后魏有大长秋,又置内侍长四人,掌顾问、拾遣、应对。北齐中侍中省有中侍中二人、中常侍四人,掌出入门合;长秋寺,掌诸宫合,卿、中尹各一人,领掖庭、晋阳·中山宫、中官仆、奚官等令。后周六官有司内上士、小司内中士、巷伯中士等官。隋内侍省署内侍二人、内常侍二人,内侍则旧长秋,内常侍则旧中常侍也。炀帝大业三年,改内侍省为长秋监,置令一人,正四品;少令一人,从五品;丞二人,正七品;并用士人。罢内谒者员,又省内仆、内谒音局,所领惟掖庭、宫闱、奚官三署而已,亦参用士人。大业五年,又置内谒者员。皇朝依开皇,复为内侍省,置内侍二人,今加至四人。龙朔二年改为内侍监,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宫台,神龙元年复为内侍。中官之贵,极于此矣。若有殊勋懋绩,则有拜大将军者,仍兼内侍焉。)
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
(秦有中常侍,汉因之,银珰左貂,给事殿省,秩千石,并用士人。后汉悉用宦官,掌侍左右,入内宫,赞导内外事。永平中,始置员数,中常侍四人。和帝幼冲,窦宪执政,钩盾令郑众等专谋禁中,遂收宪印绶,超迁大长秋,封鄛乡侯。由是宦官用事,其员稍增,中常侍至十人,改以金珰左貂。邓后临朝,委用渐大,兼领卿署,非复掖庭、永巷之职。顺帝已下,迭居端要。献帝末,有董卓之难,自是诸宦署悉用士人焉。后魏有中谒者仆射等官员。至太武帝时,有宦人宗爱。文明冯后时,宦官用事,大者令、仆,小者卿、守;赵默为选曹尚书,张祐封异姓王。北齐中侍中省有中常侍四人,掌出入门禁。隋内侍省内常侍二人,炀帝改为内承奉,正五品。皇朝复为内常侍。)
内侍之职,掌在内侍奉,出入宫掖,宣传制令。惣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五局之官属。内常侍为之贰。凡季春吉日,皇后亲蚕于功桑,享先蚕于北郊,则升坛执仪。
(《周礼内宰》云:"仲春,诏王后帅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续汉志》:"三月,皇后帅公、卿、列侯夫人亲蚕,祀先蚕于柬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晋武杨皇后蚕于西郊,依汉故事。东晋阙。宋孝武大明四年,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殿七间及蚕观。历齐、梁、陈,并有其礼。后魏无闻。北齐置蚕坊于城北。后周皇后乘翠辂,帅三妃等至蚕所,以少牢规祭,进奠先蚕西陵氏。惰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帅三夫人、九嫔、内外命妇,以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祭讫,亲桑,位于坛,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而止;世妇于蚕母受切桑,洒讫,皇后乃还。皇朝因用其礼。)
凡中宫大驾出入,则为之夹引焉。
(大驾内谒者四人、内给事二人、内常侍二人、内侍二人,并骑,分左、右。内寺伯二人,领寺人六人,分夹重翟车。)
内给事八人,从五品下;
(《周礼》有内小臣之职,掌王后之命。后出入则前驱,后有好事于四方则使往,有好令于公卿大夫亦如之。后汉少府有给事黄门,六百石,常侍左右,止在内宫门,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自魏、晋至于梁、陈无其职。后魏有中给事中,太和二十二年改为中给事。北齐中侍中省有中给事中四人。炀帝改为内承直,从五品。皇朝复为内给事。)
主事二人,从九品下。
(隋内侍省主事二人;开皇十六年,加置内侍主事二十员,以承门合。皇朝置二人,掌付事勾稽省抄也。)
内给事掌判省事。凡元正、冬至群官朝贺中宫,则出入宣传。凡宫人之衣服、费用,则具其品秩,计其多少,春、秋二时,宣送中书。
(若用府藏物所造者,每月终,门司以其出入历为二簿闻奏。一簿留内,一簿出付尚书比部勾之。)
内谒者,监六人,正六品下;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
(后汉大长秋属官有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主报中章。后魏、北齐有中谒者仆射。隋内侍省有内谒者监六人,内谒者十二人。炀帝三年,罢内谒者;五年,又置。皇朝因之。)
内典引十八人。
(皇朝置,流外。)
内寺伯二人,
(正七品下;《周礼》:"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禁令。"隋内侍省有内寺伯二人,皇朝因之。)
寺人六人。
(隋置,皇朝因之,流外。掌中宫驾出入则执御刀。)
内谒者监掌内宣传。凡诸亲命妇朝会,所司籍其人数,送内侍省。
(命妇下车,则引入朝堂,然后奏闻。)
内谒者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内典引掌命妇朝参出入监引之事。
内寺伯掌糺察诸不法之事。岁大雠,则监其出入。
掖庭局:令二人,从七品下;
(《诗》之巷伯也,至秦为永巷,汉武帝更名掖庭,有令、丞。后汉掖庭令一人,六百石,左·右丞、从丞各一人,掌后宫贵人聚采女事。魏、晋并有掖庭令、黄门令,而非宦者。后魏有掖庭监。北齐长秋寺统掖庭署令、丞。隋内侍省统掖庭令、丞各二人,皇朝因之。)
丞三人,从八品下。
(汉掖庭有左、右丞。北齐有掖庭丞。隋掖庭丞三人,皇朝因之。)
计史二人。
(掌料功程事。)
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北齐掖庭、中山、晋阳署各有宫教博士二人,隋掖庭有宫教博士十三人,皇朝置二人。)
监作四人,从九品下。
(皇朝置,监宫中杂作之事。)
典事十人。
(皇朝置,流外。)
掖庭局令掌宫禁女工之事。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功桑养蚕,会其课业。丞掌判局事。计史掌料功程。博士掌教习宫人书、筭、众艺。监作掌监当杂作。典事典诸工役。
宫闱局:令二人,从七品下;
(《周礼》有阍人,王宫每门四人,掌王宫中门之禁,凡内外命妇出入则为之辟。隋置,皇朝因之。)
丞二人,从八品下。
(隋置,皇朝因之。)
内阍人二十人。
(周礼有阍人之职,皇朝因而置之。)
内掌扇十六人。
(皇朝置。)
内给使,无常员。
(北齐内职有散给使五十人,皇朝因之。)
宫闱令掌侍奉宫闱,出入管籥。凡大享太庙,帅其属诣于室,出皇后神主,置于舆而登座焉;既事,纳之。凡宦人无官品者,称内给使;
(亲王府名散使。)
若有官及经解免应叙选者,得令长上。其小给使学生五十人。
(其博士取八品已上散官有艺业者充。)
皆惣其名籍,以给其粮廪。丞掌判局事。内阍人掌承传诸门管龠。内掌扇掌中宫伞扇。内给使掌诸门进物、出物之历。
奚官局:令二人,正八品下;
(《周礼》酒人、浆人、篷人、醢人、醯人、盐人、幂人、女祝、内司服、缝人、守祧,并奄官所职也,皆有女奴、奚、隶焉。郑玄云:"古者,男、女没入县官,皆曰奴;少有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官女也。汉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就此室,其皇后、贵人有罪亦如之。梁、陈大长秋寺统奚官署,北齐大长秋寺统奚官署令、丞,隋内侍省统奚官局令、丞,皇朝因之。)
丞二人,正九品下;
(隋置,皇朝因之。)
典事四人。
(皇朝置之。)
奚官局令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丞为之贰。凡宫人有疾病,则供其医药;死亡,则给其衣服,各视其品、命,仍于随近寺、观为之修福。虽无品,亦如之。凡内命妇五品已上亡,无亲戚,于墓侧三年内取同姓中男一人以时主祭;无同姓,则所司春、秋以一少牢祭焉。
内仆局:令二人,正八品下;
(后汉大长秋属官有中宫仆一人,千石,主驭。北齐长秋寺统中宫仆署令、丞。隋内侍省统内仆局令、丞,炀帝大业三年废内仆局,皇朝复置。)
丞二人,正九品下;
(隋置三人,皇朝置二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皇朝置之。)
典事八人。
(皇朝置之。)
内仆令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丞为之贰。凡中宫有出入,则令居左,丞居右,而夹引之。
凡皇后之车有六:
一曰重翟,受册、从祀、享庙则供之。
(青质,金饰诸末;朱轮,金根、朱牙;其箱饰以重翟羽;青油通幰,青油纁朱裹,朱丝络网,绣紫络带,绣紫帷;八鸾在衡;镂锡鞶缨十有二就;金钲方釳,插翟尾;朱总;驾苍龙。皆隋所制,皇朝因之。)
二曰厌翟,公桑则供之。
(赤质,金饰诸末;轮书朱牙;其箱饰以次翟羽;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裹,朱丝络绸,红锦络带,红锦帷;余如重翟;驾赤骝。内命妇一品已下以次乘之。)
三曰翟车,归宁则供之。
(黄质,金饰诸末;轮画朱牙;其车侧饰以翟羽;黄油通幰,黄油须纁黄裹,白红锦络带,白红锦帷,朱丝络绸;余如重翟;驾黄骝。诸鞶缨之色,皆从车质也。)
四曰安车,临幸则供之。
(赤质,金饰;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裹,锦惟,锦络带,朱丝络网;驾四马。)
五曰四望车,拜陵、临吊则供之。
(朱质,青油通幰,青油纁朱裹,织成帷,锦络带,朱丝络网;驾赤骝。)
六曰金根车,常行则供之。
(朱质;紫油通幰,紫油纁朱裹,织成帷,锦络带,朱丝络纲。周礼:"王后五辂:一、重翟,二、厌翟,三、安车,四、翟车,五、辇车。"司马彪《续汉志》:"皇后法驾,御重翟金根车,交络帷裳;非法驾,乘紫罽軿车,云桢画辀,黄金涂,驾三马。贵人油画拼车。"魏因之。《晋舆服志》:"皇后法驾,乘重翟羽盖金根车,驾青骆,青帷裳,云处画斡;常乘,画轮车;先蚕,乘油盖画云母车,驾六騩马,油画两辕安车为副,金薄石山耕车、紫绛罽軿车为副。"晋令:"三贵人曲盖,九嫔直盖,皆信幡。"宋、齐、梁、陈略同。后魏皇后从祭御金根车,亲桑御云母车,驾四马;归宁御紫罽车,游行御安车,吊问御绀罽軿车,驾三马。内命妇一品乘油色朱络网车,车、牛饰用金涂及纯银;二品、三品乘卷通幰车;四品乘偏幰车。北齐因之。后周皇后车十二等:重翟以从祀、享,厌翟以祭阴社,翟辂以采桑,翠辂以从见宾客,雕辂以归宁,篆辂以临道法门,皆锡面、朱总、金钩;苍辂、青辂、朱辂、黄辂、白·玄等辂,五时出入则供之,制同皇帝。三妃之辂九:篆辂、朱辂、黄·玄·白等辂,皆勒面、缋总;夏篆、夏缦、墨车、栈车、辂车,皆雕面、惊总。三自朱辂而下,六嫔自黄辂而下,上媛自玄辂而下,下媛自夏篆而下也。)
典事掌检校车乘。驾士掌调习马,兼知内御车舆杂畜。
内府局:令二人,正八品下;
(汉少府属官有内者令、丞。后汉长秋属官有中宫私府令,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皆主之。后魏有内者令。北齐中侍中省有内者丞一人。隋内侍省统内者局令、丞各二人。皇朝改置内府令、丞。)
丞二人,正九品下。 内府令掌中宫藏宝货给纳名数; 丞为之贰。凡朝会五品已上赐绢及杂彩、金银器於殿庭者,并供之。诸将有功,并蕃酋辞还,赐亦如之。
《唐六典》 唐·张九龄、李林甫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天忏生
梁漱溟
清·吕震名
清·陈其瑞
宋·辛弃疾
薛调
南朝宋·范晔
唐·孙广
明·徐元
(宋)郭彖撰
元·李翀
唐·刘轲
(魏)潘岳著
明·宋应星
(金)张师颜
(清)李鶴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