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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七 太仆寺-唐六典
卷十七 太仆寺
太仆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十七人 史三十四人 兽医六百人 兽医博士一人 学生一百人 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八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羊车小史八人 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 丞二人 府四人 史八人 主乘六人 典事八人 执驭一百人 驾士八百人 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 丞四人 府四人 史八人 监事八人 典事十六人 主略七十四人 驾士一百六十人 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四人 驭士一百七十五人 掌固六人
诸上牧监
监各一人 副监二人 丞二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八人 掌固四人
中牧监副监丞府各减一人史典事减二人
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
沙苑监
监一人 副监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四人 掌固二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
(《周礼》有太仆下大夫二人。穆王命伯冏为太仆正。《汉书百官表》云:"太仆,秦官,掌舆马,秩中二千石,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厩、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騊驹、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苑令,各三丞。又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汉官仪》云:"天子驾出,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乘。"后汉有车府、未央厩、长乐厩令·丞、魏因之。晋太仆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品第四;丞一人,部丞五人;置功曹、主簿、五官等员;统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牧官都尉、左·右·中典牧都尉、典牧令、诸羊牧丞、乘黄·骅骝·龙马三厩令。过江省,其后又置。成帝永和七年,省并宗正。盖有事则权置,无事则省。宋因晋不置,若如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省。齐亦如之。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太仆与太府、少府为夏卿,统南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班第十。陈因之。后魏太仆卿第二品上,又置少卿;太和二十二,九卿并第三品。北齐太仆寺统骅骝、左·右龙、左·右牝、驼牛、司羊、乘黄、车府等署。后周依《周官》。隋太仆寺统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羊等署。炀帝降卿为从三品,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改龙厩曰典厩署,又有左、右駮皂二厩,加置主乘、司库、司廪官,罢牛羊署。皇朝因之,而省駮皂等诸官。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正卿,成亨中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仆寺,神龙元年复故。)
少卿二人,从四品上。
(后魏太和十五年,九卿各置少卿一人,品第三上;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上。北齐因之。隋加至二员,炀帝降为从四品上,皇朝因之。龙朔、咸亨、光宅、神龙随寺改复。)
太仆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之官属,少卿为之贰。凡国有大礼、大驾行幸,则供其五辂属车之属。凡监、牧所通羊、马籍帐,则受而会之,以上于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从六品上;
(秦、汉太仆有两丞,秩千石。后汉一人,魏、晋并因之,东晋或省或置,宋、齐省。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各有丞;列卿丞通视朝请,班第三。陈因之。后魏列卿丞从五品中,太和末,降为七品下。北齐丞一人,正七品下。隋太仆丞三人,品同北齐;大业五年,加为从五品。皇朝复为从六品上。武德中减置二人,永徽中加一人,开元初又加一人。领兽医博士、学生等。)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位不登十八班者别置七班,主簿班第三。陈因之。北齐置一人,隋置二人,皇朝因之。武德中,品正第八,贞观中,加至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丞掌判寺事。凡补兽医生皆以庶人之子,考试其业,成者补为兽医,业优长者,进为博士。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
(乘黄,古神马名,亦曰飞黄,背有角,日行万里。《六韬》云:"乘黄震死。"《淮南子》云:"天下有道,飞黄伏皂。"然车马职仝。后汉有未央厩令、长乐厩丞。至魏,遂改为乘黄厩,晋因之。宋太常属官有乘黄令一人,掌乘舆金根车及安车、追锋诸马车。《齐职仪》云:"乘黄,兽名也,龙翼马身,黄帝乘之而仙,因以名厩。乘黄令品第七,秩四百石,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梁太常属官有乘黄令、丞,三品勋位。陈因之。后魏有乘黄令、丞。北齐掌诸辇辂。隋太仆寺统乘黄署令、丞,皇朝因之,领驾士、羊车小史等。)
丞一人,从八品下。
(魏有乘黄丞,晋因之。宋、齐并有乘黄令,无丞。梁、陈、后魏、北齐、隋并有乘黄丞,皇朝因之。)
乘黄令掌天子车辂,辨其名数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
(《周礼》:"巾车氏掌王五辂。"有玉、金、象、革、木之制。至秦,唯乘金根车。汉承秦制,以为乘舆。晋武帝始备五辂,为天子法车。宋、齐、梁、陈相因不绝。后魏五辂各依方色,并驾五马。后周设六官,置司辂之职。皇帝之辂十有二等:一曰苍辂,二曰青辂,三曰朱辂,四曰黄辂,五曰白辂,六曰玄略,七曰玉辂,八曰碧辂,九曰金辂,十曰象辂,十一曰革辂,十二曰木辂。后阅视武库,得魏旧物,有乾象辇,驾二十四马;又有大楼辇车,驾二十牛;又有象辇,初驾二象,后以六驼代之,皆魏天兴中之所制也。宣帝以来,皆服御之,兼以赐皇后。隋开皇元年,以魏、周舆辇非古之制,皆废毁,改造五辂也。)
一曰玉辂,祭祀、纳后则乘之;二曰金辂,飨射、郊征还、饮至则乘之;三曰象辂,行道则乘之;四曰革辂,巡狩、临兵事则乘之;五曰木辂,田猎则乘之。
(凡玉辂青质,以玉饰诸末,驾六苍龙;金辂赤质,以金饰诸末,驾六赤骝;象辂黄质,以黄饰诸末,驾六黄骝;革辂白质,挽之以革,驾六白骆;木辂黑质,漆之,驾六黑骝也。五辂皆重舆,左青龙,右白兽,金凤翅,画苣文鸟兽;黄屋,左纛,金凤一,在轼前;十二銮,在衡;二铃,在轼;龙辀前设鄣尘;青盖三层,里黄,绣饰,上设博山方镜,下圆镜。)
树羽轮,金根、朱班、重牙;左建旗十有二旒,皆画升龙,其长曳地,青绣绸杠;右载闟戟,长四尺,广三尺,黻文,旗首金龙,头衔锦结绶及緌带,垂铃;金鍐、方釳,插翟尾五焦;镂锡,鞶缨十二就。旌旗、盖、鞶、缨皆从辂质。耕根车青质,三重盖,余如玉辂。安车金饰;重舆曲壁;八銮在衡;紫油通幰,紫油纁朱里,朱丝络网,朱鞶缨,朱覆发具络。四望车制同安车,金饰;八銮在衡;青油通幰,青油纁朱里,朱丝络网。
(大驾,则太仆卿驭;五辂驾士各三十二人,并平巾帻、青衫、大口裤;千牛将军一人陪乘。)
五辂皆有副车。
(按:蔡邕《独断》云:"五格之外,复设五色安车、立车各一乘,皆驾四马,是为五时副车。"故张良击始皇,中副车。魏志云:"天子命太祖驾金根,六马,设五时副车。"江左乃阙,至梁始备。隋开皇十四年始造五辂及副,皇朝因之。)
又有指南车、
(崔豹《古今注》云:"指南车,旧说云周公所作也。周公理致太平,越裳氏重译来献,使者迷其归路,周公锡以軿车五乘,皆为司南之制,使越裳氏载之,周年而至其国。故常为先导,示服远人,而正四方也。"秦、汉其制无闻。后汉张衡始复创造,汉末丧乱,其法不存。沈约《宋书》云:"魏明帝始令博士马钩造之,晋乱又亡。石虎使解飞、姚兴使令狐生又造,宋武平关中,得之。其制如鼓车,设木人于车上,举手指南。车骤回转,所指微差。"至齐,祖冲之又造之。历梁、陈、隋,无所变改,皇朝因之。驾四马,正道,先启而行。匠一人,驾士十四人。)
记里鼓车、
(崔豹《古今注》云:"车上为二层,皆有木人执槌。行一里,下一层击鼓;行十里,上一层击镯。亦名大章车,所以识道里也。")
白鹭车、
(《隋志》名鼓吹车。上施层楼,楼上有翔鹭栖焉。)
鸾旗车、
(《晋志》云:"鸾旗车,先格所载也。鸾旗者,谓析羽旄而编之,十二旒,列系幢傍也。")
辟恶车、
(崔豹《古今注》云:"秦制也,桃弓、苇矢,所以禳祓不祥。"太卜令一人在车,执弓箭,平巾帻、绯祢裆、大口裤。)
皮轩车、
(《晋志》:"以兽皮为轩。"左金吾卫队正一人在车,执弩,服同太卜令。自指南车皆驾四马,正道,匠一人,驾士一十四人。)
耕根车、
(《晋志》云:"建赤旗十有二旒,天子亲耕所乘也。一名芝车,一名三盖车。置耒耜于轼上。"驾六马,驾士三十二人。)
安车、
(《晋·舆服志》云:"座乘谓之安车,倚乘谓之立车,各一乘,名五时车,俗谓之五帝车。"驾四马,驾士二十四人。)
四望车、
(《晋志》云:"阳遂四望、穗窗、皂轮、小形车,驾牛。"《晋中朝大驾卤簿》曰:"御四望车,驾牛,中道。"皇朝驾四马也。)
羊车、
(《周迁舆服杂事》曰:"羊车,一名辇车,其上如轺,伏兔箱,漆画轮轭。小儿衣青布裤褶,紫碧青耳屩,五辨鬓,数人引之,今代名为羊车小史。而汉代或以人牵,或以驾果下马。"《晋志》曰:"武帝乘羊车于后宫,恣意所之,宫女挂竹叶、杨条,候帝之来。")
黄钺车、
(崔豹《古今注》云:"黄钺,三代通用以断斩,今以黄钺为乘舆之饰。武王以黄钺斩纣,故王者以为戒。"驾二马,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执之,武弁、朱衣、革带。驾士一十二人。)
豹尾车,
(崔豹《古今注》云:"豹尾车,周制也,所以象君子豹变。尾,言谦也。古军正建之,今唯乘舆得建焉。"《汉书》曰:"成帝以幸姬赵飞燕置属车间豹尾中。"驾二马,右武卫队正一人在车执之,武弁、朱衣、革带。驾士十二人也。)
属车一十有二,
(属车一曰副车,一曰贰车,一曰佐车。汉因秦制:大驾属车八十一乘,行则中央、左、右分之;法驾属车三十六乘,最后车悬豹尾,皆皂盖、朱里。蔡邕《独断》曰:"古者,诸侯贰车九乘。秦灭九国,兼其车服,故为八十一乘。溪武祠太乙、甘泉皆尽用之,明帝上原陵又用之。法驾三十六乘,小驾一十二乘。"大业初,备八十一乘;三年,帝嫌其多,问阎毗,毗曰:"此起于秦,遂为后式。宋孝建时,议准旗旒之数,设十二乘。今宪章往古,大驾依秦,法驾依汉,小驾依宋。"帝曰:"大驾宜三十六,法驾宜用十二,小驾除之可也。"皇朝因之,置十二乘,驾牛,驾士各八人。自指南车驾士皆平巾帻、绯衫、大口裤,唯耕根车青衫,羊车服则殊也。)
大驾则用之。若法驾,则减五副车、白鹭、辟恶、安车、四望车,四分属车之一,余同大驾。若小驾,又减象辂、革辂、木辂、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皮轩、耕根、羊车、属车、黄钺、豹尾等车,余同法驾。若有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既事,则受而藏之。
凡将有事,尤期四十日,尚乘供马,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等车亦如之。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
(《周礼》有校人、圉师、趣马,掌天子十有二闲之马。汉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厩令。后汉太仆属官有未央厩令,主乘舆及宫中诸马;其后,置左骏厩令,别主乘舆御马。魏有骅骝厩令。晋太仆统乘黄、骅骝、龙马等厩令,过江之后,或省或置;哀帝时,省骅骝为门下之职。宋、齐因之。梁太仆统龙厩、内外厩,陈因之。后周有左、右厩,各上士一人。北齐太仆寺统骅骝、左·右龙等署。隋太仆寺统龙厩署,皇朝改为典厩署令,领执驭、驾士等。)
丞二人,从八品下;
(隋有龙厩丞,皇朝改为典厩丞,武德中四人,今减二人。)
主乘六人,正九品下。
(隋置,皇朝因之。)
典厩令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凡象一给二丁,细马一、中马二、驽马三、驼·牛·骡各四、驴及纯犊各六、羊二十各给一丁,
(纯谓色不杂者。若饲黄禾及青草,各准运处远近,临时加给也。)
乳驹、乳犊十给一丁。凡象日给藁六围,马、驼、牛各一围,羊十一共一围,
(每围以三尺为限也。)
蜀马与骡各八分其围,驴四分其围,乳驹、乳犊五共一围;青刍倍之。凡象日给稻、菽各三斗,盐一升;马,粟一斗、盐六勺,乳者倍之;驼及牛之乳者、运者各以斗菽,田牛半之;施盐三合,牛盐二合;羊,粟、菽各升有四合,盐六勺。
(象、马、骡、牛、驼饲青草日,粟、豆各减半,盐则恒给;饲禾及青豆者,粟、豆全断。若无青可饲,粟、豆依旧给。其象至冬给羊皮及故毡作衣也。)
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
(《周礼》:"牧师下士四人,掌牧马而颁之。"秦、汉太仆属官有牧师苑令,皆在边郡。历魏、晋已下,皆牧监之职。隋太仆寺统典牧署、牛羊署等令、丞,皇朝因之。武德中二人,今加置三人,领主辂、驾士等。)
丞四人,正九品上;
(隋置,皇朝因之。武德史三人,今加至四人。)
监事八人,从九品下。典牧令掌诸牧杂畜给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于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
(秦置车府令,以赵高为之。汉太仆属官有车府令、丞,后汉主乘舆诸车,魏、晋因之。宋、齐、梁、陈并尚书驾部领。后魏阙文。北齐太仆寺领车府令、丞,遂舆乘黄令分职;隋因之。皇朝因隋。)
丞一人,正九品下。
(秦、汉已来,车府署并有丞一人,隋车府丞二人,皇朝省置一人。)
车府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王公已下车辂:一曰象辂,二曰革辂,三曰木辂,四曰轺车。
(象辂以象饰诸末;朱班轮;八銮在衡;左建旗,画龙,一升一降;右载闟戟。革辂以革饰诸末,左建通帛为旃,余同象辂。木辂以漆饰之,余同革辂。三辂皆朱质,朱盖,朱旗旃。一品九旒,二品八旒,三品七旒,四品六旒,其鞶缨就数亦如之。轺车,曲壁、青通幰、碧里也。)
凡春秋二时谒陵、册命王公及内外职事四品已上拜官、正·冬朝会、婚葬、奉使,皆视其品秩而给之:亲王以象辂,三品已上以革辂,五品已上以木辂。京县令以轺车,道大驾及初上给之。其婚葬则从京官三品已上给其驭。
(给驾士:亲王十有八,一品十有六,二品十有四,各驾以马、骆四,辂车一;三品十有二,四品、五品十,京县令六也。)
凡辂车之马率驭士预调习之,然后入辂及车;以牛驾者亦如之。
上牧,监一人,从五品下;
(《汉旧仪》:"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择取教习,给六厩;牛、羊无数,以给牺牲。中兴省。汉阳有牧马苑令,羽林郎监领。"魏置牧官都尉,晋因之。宋、齐阙文。梁太仆统南牧、左·右牧等丞,陈因之。后魏阙文。北齐太仆寺统左·右牝、驼牛、司羊等署令、丞。后周有典牡、典牝上士一人·中士一人;又有典驼、典羊、典牛,各有中士一人。隋太仆寺统典牧署、牛羊署等令、丞。皇朝因分为牧监。)
副监二人,正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
(并皇朝置。)
中牧,监一人,正六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下牧,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
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监,已下为下监。凡马、牛之群以百二十,驼、骡、驴之群以七十,羊之群以六百二十,群有牧长、牧尉。
(补长,以六品已下子、白丁、杂色人等为之;补尉,以散官八品已下子为之。品子八考,白丁十考,随文、武简试舆资也。)
凡马有左、右监以别其粗良,以数纪为名,而著其簿籍;细马之监称左,粗马之监称右。
(其杂畜牧皆同下监,仍以土地为其监名。)
凡马各以年、名籍之,每岁季夏造。至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
(诸群牧别立南使、北使、西使、东使,以分统之。)
常以仲秋上于寺。
凡马以季春游牝。
(《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
其驹、犊在牧,三岁别群。
(若与本群同牧,不别给牧人。)
马牧牝马四游五课,驼四游六课,牛、驴三游四课,羊三游四课。
(四、三者,皆言其岁而游牝也,羊则当年而课之。其课各有率,谓:牛、马、驴之牝百,而岁课驹、犊各以六十;马二十岁则不课;三岁游牝而生驹者,仍别簿申;骡驹半之。若马从外蕃而至者,初年课以四十,二年五十,三年全课。牝驼百而三年之课七十。羔羊之白者七十,羖者八十。)
凡监牧孳生过分则赏;
(谓马剩驹一,则赏绢一匹;驼、骡之剩倍于马,驴、牛之剩三,白羊之剩七,羖羊之剩十,皆与马同。共赏物二分入长,一分入牧子。牧子谓长上专当者。其监官及牧尉各通计所管长、尉赏之。通计谓尉官管十五长者,剩驹十五匹,赏绢一匹;监官管尉五者,剩驹七十五匹,赏绢一匹之类。计加亦准此。应赏者,准印后定数,先填死耗足外,然后计酬之。)
其有死耗者,每岁亦以率除之。
(谓驼,马百头以七头马耗,骡以六,牛、驴、羖羊以十,白羊以十五。从外蕃而新至者,马、牛、驴、羖羊皆除二十,二年除十五;驼除十四,二年除十,骡除十二,二年除九;白羊除二十五,二年除二十;三年,皆同耗也。)
若岁疫,以私畜准同者以疫除。
(准牧侧近私畜疫死数,同则听以疫除。马不在疫除之例。即马、牛一十一岁以上,不入耗除限。若缘非时霜雪死多者,录奏。)
凡官畜在牧而亡失者,给程以访,过日不获,估而徵之。
(谓给访限百日,不获,准失处当时估价徵纳,牧子及长各知其半。若户奴无财者,准铜,依加杖例。如有阙及身死,唯徽见在人分。其在厩失者,主帅准牧长,饲丁准牧子。其非理死损,准本畜徵纳也。)
凡在牧之马皆印。
(印右膊以小"官"字,右髀以年辰,尾侧以监名,皆依左、右厢。若形容端正,拟送尚乘,不用监名。二岁始春,则量其力,又以"飞"字印印其左髀、膊。细马、次马,以龙形印印其项左;送尚乘者,尾侧依左、右闲印以"三花"。其余杂马送尚乘者,以"风"字印印左膊,以"飞"字印印左髀。骡、牛、驴则官名志其左膊,监名志其右髀。驼、羊则官名志其颊,羊仍割耳。若经印之后简入别所者,各以新入处监名印其左颊。官马赐人者,以"赐"字印;配诸军及充传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左、右颊也。)
凡每岁进马粗良有差。使司每岁简细马五十匹、敦马一百匹进之。若诸监之细马生驹,以其数申所由司次入寺。其四岁以下粗马,每年简充诸卫官马。凡马、牛皮·脯及筋·角之属,皆纳于有司。
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课之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焉。
沙苑监:监一人,从六品下;
(沙苑在同州。)
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之贰。
(凡屠宰,国忌废务日、立春前后一日、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每岁正月·五月·九月皆罢之。诸杂畜及羖羊有孕者,虽非其日月,亦免之。)
若百司应供者,则以时皆供之。凡羊毛及杂畜皮、角皆具数申送所由焉。
(□本云:"太仆属官有沙苑监,开元二十三年省。")
《唐六典》 唐·张九龄、李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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