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父母/ 父/ 母


  父子之间有礼有节
  【原文】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译述】陈亢问伯鱼说:“孔夫子他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呢?”伯鱼回答说:“他老人家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只是有一次我独自侍立,他的儿子鲤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道:‘你学习《诗经》没有?’孔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他说:‘不学《诗经》就没有说话的权利。’孔鲤便下去学习《诗经》。过了几天,我又独自侍立先生于侧,鲤又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你学习《礼》没有?’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说:‘不学习《礼》就不能立身。’孔鲤便下去学习《礼》。”听了这两件事,陈亢出去后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懂得了三个道理:懂得了学《诗经》的道理,懂得了学《礼》的道理,同时又懂得了君子与他的子女之间应该是有礼有节的,不能随随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译述】曾子说:“君子对于他的子女,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脸上,支使他们也不露声色,让他们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强他们。心里虽然很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外边,对待他们要严肃庄重,不能用和言悦色来讨他们喜欢。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会把他们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迫他们做,又会损伤父子之间的和气。因此对待子女只能靠平时言传身教去慢慢引导他们。”

  父子之间,不宜简慢
  【原文】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译述】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在他写的《家训》中说:“父子之间应该严肃,不能随随便便,不能简慢。如果简慢随便,就会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规定做官的人家,父子应该分开居住,这是养成父子之间不随随便便的方法;儿子要为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褥枕头等卧具,这是父子之间不生简慢的道理所在。”

  人爱其子,当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译述】石碏劝谏卫庄公说:“我听说父亲疼爱子女应该教给他们做人的正道,不使他们走上邪路。骄横奢侈,荒淫放纵,就会走上邪路。骄奢淫逸四种习惯都有,这是过分宠爱他们所造成的。”自古以来许多父亲都知道疼爱子女,却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于使他们危害他人,自取灭亡,这样的事例还少吗?疼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培养他们成人。疼爱他们却让他们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爱他们呢?疼爱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说:“孩子小,不懂事,等他们长大后再来教育他们。”这就好比种了一棵不正的树苗,说等到树木长大后再来修剪它,那样费力不更多吗?又像打开鸟笼把鸟放走之后再去捉鸟,解开缰绳把马放走之后再去追它,与其这样,哪如事先就不放开鸟和马呢?
  《礼记·曲礼》说:“对于小孩子,要经常关注教导他,不要让他学会说假话和诳骗。”
  又说:“孩子从小要养成好的习惯,站立的时候一定要中正,不要斜着身子去倾听。”
  又说:“如果有长辈与你握手,你就要用两只手奉长辈的手。如果长辈俯下身和你说话,你要将自己的嘴用手当住一点,然后再恭敬地说话。”

  【原文】《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译述】《礼记·内则》说:孩子会自己吃饭的时候,父母要教给他用右手拿筷子,会说话的时候,要教给他们应答,男孩答“唯”,女孩答“俞”。他们所用的佩囊,男的用皮革,女孩用丝缯,各代表武事和针黹之事。
  六岁的时候,教他们数数与记住东西南北这些方位的名称;七岁的时候,教给他们男女不能同坐,不能在一起吃东西。八岁的时候,告诉他们谦让之礼,出入门户以及上炕进餐,都要在长者之后。九岁的时候,要告诉他们朔望与天干地支的知识。十岁的时候,男孩子就要出去拜师求学,住宿在外边,学习六书九数。十三岁的时候,要学习音乐、诗书和文舞。到了十五岁之后,就要学习武舞、射箭和驾御车马。

  曾子杀猪教子
  【原文】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译述】曾子的妻子到外边去办事,儿子跟着她边走边哭。妻子说:“别哭!
  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猪肉。”妻子回来后,把这件事告诉了曾子。曾子就杀猪煮肉给孩子吃,他说:“我之所以真的给他杀猪吃,是为了教给他不要欺骗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译述】汉朝的贾谊说:古代的帝王教育太子,在太子一生下来的时候,就用符合礼法的行动来给他示范。让人抱着他,经过宫阙的时候就要表示礼貌,经过庙堂的时候就要小步快走,这是培养孝子之道啊!所以,帝王对于后代,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对他进行教育了。在孩子懂事的时候,就要请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少保、少傅、少师三少来教育太子,让他明白孝、仁、礼、义的道理。用道来教育太子,把那些心术不正的小人都赶走,不让太子见到坏事恶行。于是都挑选天下品行端正的人、讲究孝悌的人、学识渊博的人和有德行的人,来辅佐教育他。让这些人一起与太子居住出入。这样,太子从一生下来看到的就都是有德行的事,听到的就都是符合道义的话,走的就是正道,因为在他的周围都是些正人君子。道理很简单,每天和正人君子在一起,自己就自然会成为正人君子。这就好比你从小生长在齐地,就不可能不说齐地的方言;如果每天和那些邪恶的人在一起,你自己也就会成为邪恶的人,这就好比你从小生长在楚地,不能不讲楚地的方言一样。

  教妇初来,教子婴孩
  【原文】《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译述】《颜氏家训》说:古代的帝王圣贤,孩子生下后,很小的时候,就有少师少保来负责教他孝仁礼义了。普通百姓虽然不能和皇家一样,也当在孩子小的时候,他能识人颜色,知人喜怒的时候,就加以教诲,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叫他什么不能做他就不去做。这样几年后,可以不用体罚,父母既威严又有慈爱,子女因畏慎而产生孝心。但我看世上有许多人,只知道爱而不懂得教育,做不到这些。孩子的饮食行为,都随心所欲。做得不对应训诫的时候反而夸奖他,应当诃责的时候反而嘻笑,等孩子长大懂事后,还以为理法就是这样。骄慢的习惯已经养成,这时候大人才来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长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长反而会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长大成人,终是德行不好。孔夫子说:“小时候形成的习惯就好像天性一样,习惯会成为自然。”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俗话说:“教育媳妇要从她初来时开始,教育孩子要从他小的时候开始。“这句话真是说得太正确了。

  纠正孩子缺点,如同有病用药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译述】《颜氏家训》又说: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恶之中;只不过是不愿让子女因自己的责骂而感到脸上不好看,不忍心责打让子女皮肉受苦罢了。拿人生了病来作个比喻,人有病难道能不用汤药和针砭、艾熏来救治吗?我们反过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孩子的人,难道他们真是愿意让孩子受虐待吗?实在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啊。
  《颜氏家训》还说: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太夫人,品性很严正,王僧辩在湓城(九江)担任军职,地位已相当高,年纪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魏太夫人还是要打他,所以最后王僧辩能建功立业。

  爱而不教,反害其子
  【原文】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少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语言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然则爱而不教,适所以害之也。《传》称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至于人,或不能然。《记》曰:父之于子也,亲贤而下无能。使其所亲果贤也,所下果无能也,则善矣。其溺于私爱者,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则祸乱由此而兴矣。
  【译述】《颜氏家训》又说:“梁元帝时有一个士人,从小聪明有才能,很受父亲宠爱,但家里没有很好地教育他。他只要有一句话说得有点理,他父亲就不断地夸奖他,一年到头到处与人谈论;一件事做错了,他父亲就百般为他掩饰,替他找各种借口,希望他自己慢慢能改正。后来这人长大成人之后,不好的品质越发展越严重,待人粗暴傲慢,最后终于因为讲话随便,触犯了有权势的周逖,而被周逖抽肠衅鼓,惨杀而死。”这样看来,家长对子女如果一味溺爱而不懂得去教诲,恰恰是害了孩子。《左传》说:鸤鸠鸟在喂养孩子的时候,早晨从上到下轮流,晚上从下到上轮流,始终能平等对待,没有偏向。人反倒不能这样。《礼记》说:父亲对于子女,一般都是偏亲聪明有才干的,而对于才能差一些的就不太喜欢。如果为父亲的所偏亲的果真有才有德,不喜欢的果真是品行才能很差的,那还算是不错的;然而,有些做父亲的因溺于私爱,往往是偏亲那些无品行无才能的,而疏远品行端正有才能的。那么,家里的不和与祸乱就从此而生发了。

  父母对待子女,不宜偏亲偏爱
  【原文】《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谓灵龟明鉴。此通论也。
  【译述】人们爱自己的儿子,很少能做到没有偏爱。从古代到现在,这种偏爱的毛病非常多,聪明懂事的孩子自然讨人喜爱,顽皮愚鲁的孩子也应当怜爱。偏爱虽然是喜欢他,盼他好,而事实上却是害了他。共叔的死,实际上是他母亲的过错;赵王后来被杀,也是他父亲偏宠偏爱造成的恶果;刘表和袁绍最终家破人亡,都可以作为偏爱子女的前车之鉴。

  曾子终身不娶后妻
  【原文】曾子出其妻,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译述】曾子休掉了他的妻子,终身没有再娶。曾子的儿子曾经劝父亲再娶后妻,曾子对儿子说:“殷高宗武丁因为后妻进谗言,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孝己;周宣王尹吉甫也因为娶了后妻的缘故,放逐了自己的儿子伯奇。我上比不上殷高宗,中比不上尹吉甫,怎么能保证娶了后妻而不发生祸乱呢?”  续娶后妻,极易败家
  【原文】后汉尚书令朱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得不以先贤为鉴乎!
  【译述】东汉尚书令朱晖,五十岁的时候死了妻子。兄长想为他续弦,他叹息道:“现在,因为续娶后妻败家的事例很多。”于是不再续娶。如今那些年事已高且子孙满堂的人,难道能不以前代的贤人为榜样吗?

  子不孝父不慈,其罪恶均等
  【原文】《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译述】《内则》说:“儿子和媳妇不孝顺不恭敬,也不用怨恨,应该耐心地教育他们。如果不听教育,然后再去指责他们。指责了也不改正,就将儿子和媳妇赶出家门但不去明说他们违背了孝道。”  【原文】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译述】君子对待儿子和媳妇的办法,就是这么个道理。如今世俗之人中的那些柔弱无能的父辈,在儿子、媳妇的过错还小的时候,不能及时教育,而是尽力去遮掩。等到他们的过失越来越大的时候,父母又不能发怒去责备他们。等到子女罪大恶极,不能遏制的时候,父母就忧愁苦闷,甚至有人积郁成病,含恨而死。如果这样,有子女还不如没子女好。另一方面,也有那些不仁不义的父亲,放纵自己的情性,残忍暴戾地对待子女,有的听信后妻的谗言,有的用亲信的计谋,对儿女过分捶打,或者把子女赶出家门,让他们挨饥受饿,必欲置之死地才肯罢休。《康诰》说:“子女不能孝顺父亲,就会大大伤害父亲的心;父亲不能够养育他的子女,就是仇恨子女。”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大恶人,这段话大概是说子女不孝顺和父亲不慈祥,他们的罪恶一样大。

  母慈母败子
  【原文】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译述】为人之母,不怕不慈祥,怕的是只知道疼爱子女而不懂得去教育子女。古人说:“慈母败子。”母亲溺爱子女却不能教育子女,使子女沦为坏人,陷入恶迹劣行,最终受到惩罚,引出祸乱,自取灭亡。毁他的并非他人,恰恰是做母亲的害了他。从古到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可胜数。

  古代圣贤重胎教
  【原文】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圣,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能胎教。古者妇人任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况已生乎!
  【译述】周文王的母亲怀周文王的时候,眼睛不看不好的颜色,耳朵不听淫荡的声音,嘴里不说戏虐调笑的语言。因此,文王生下来就明白贤圣,最终成为开创周代工业的一代圣主。有才德的人认为妇女在怀孕的时候可以胎教,古代的妇女在怀孕的时候,睡觉不侧卧,不在靠边的地方坐,不一只脚站立,不吃乱七八糟的东西。食物切得不端正不吃,炕席铺得不正不坐,眼睛不看不好的颜色,耳朵不听淫荡的声音。晚上让盲人朗诵诗,谈论正事。这样,生下的孩子相貌体形端正,才能出众。人家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就已经开始教育了,而况出生之后呢?

  孟母三迁教子
  【原文】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
  孟母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衒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所以居之也。”乃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孟子幼时问东家杀猪何为,母曰:“欲啖汝。”既而悔曰:“吾闻古有胎教,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乃买猪肉食。既长就学,遂成大儒。彼其子尚幼也,固已慎其所习,况已长乎!
  【译述】孟轲的母亲家住在靠近墓地的地方,孟轲小时候就常玩些挖墓埋死人的游戏,而且玩得非常起劲。母亲就说:“此处不适合居住。”于是将家搬走,迁居到集市旁边,于是孟轲又以学习商贩吆喝叫卖为游戏。
  孟母又说:“这里也不适合居住。”就又举家迁徙,搬到学校旁边的房舍里,这样孟子就玩些祭祀、揖让、进退的有关礼仪方面的游戏。孟母高兴地说:“这里才是居住的好地方。”于是就在这里安居。孟子小时候问母亲邻居为什么要杀猪,母亲回答说:“给你吃肉。”说完又后悔了,心想:“我听说古人就很注重胎教,现在孩子刚懂事,我就欺骗他,这是教他不讲信用。”因此为了证明自己说话算数,孟母就买猪肉给孟子吃。孟子长大后读书学习,终于成为博学多才的大学问家。孟母在孩子小的时候,就认真培养儿子的好习惯,何况在儿子长大之后呢?

  为子待客,其母断发
  【原文】汉丞相翟方进继母随方进之长安,织履,以资方进游学。
  晋太尉陶侃,早孤贫,为县吏番阳,孝廉范逵尝过侃,时仓卒无以待宾。其母乃截发,得双髲以易酒肴。逵荐侃于庐江太守,召为督邮,由此得仕进。
  【译述】汉代的丞相翟方进求学的时候,他的继母跟随他到长安,靠编草鞋赚钱来资助方进拜师求学。
  晋代太尉陶侃,从小丧父,家里很穷,他担任番阳县吏之时,孝廉范逵来家探访。一时间家里没有东西招待客人,他的母亲就剪掉头发,用头发换来酒肴招待客人。后来,范逵向庐江太守推荐陶侃,太守就任命陶侃为督邮,陶侃从此进身仕途。

  儿子交友不善,母亲拒绝吃饭
  【原文】后魏钜鹿魏缉母房氏,缉生未十旬,父溥卒。母鞠育不嫁,训导有母仪法度。缉所交游,有名胜者,则身具酒馔。有不及己者,辄屏卧不餐,须其悔谢乃食。
  【译述】后魏时候钜鹿魏缉的母亲房氏,魏缉刚生下来还不到十旬,他的父亲魏溥就死了。魏缉的母亲为了养育魏缉,不再改嫁,魏母教育孩子颇知礼仪法度。魏缉在外边结交的人如果是有好名声的,来家做客,魏母就亲自准备酒食,款待客人。如果是品德修养差的人,她就睡在屏风后面,不出来吃饭,一定要在事后儿子表示悔恨,向她谢罪,她才肯吃饭。不以肥鲜所动,教子勤学读书

  【原文】唐侍御史赵武孟,少好田猎,尝获肥鲜以遗母。母泣曰:“汝不读书,而田猎如是,吾无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学,遂博通经史,举进士,至美官。
  【译述】唐代侍御史赵武孟,少年的时候喜欢打猎。有一次捕获了一些又肥又鲜的猎物,他将猎物献给母亲。母亲不但没有高兴,反而哭着说:“你不读书,却去无休止地打猎,我没有指望了!”于是不吃饭。武孟为母亲的教诲所感动,开始勤奋学习,终于博通经史,考中进士,当了大官。劝子苦读,口含黄连

  【原文】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常粉苦参、黄连和以熊胆以授诸子,每夜读书使噙之,以止睡。
  【译述】天平节度使柳仲郢的母亲韩氏,常常浸泡苦参、黄连和熊胆,交给几个儿子,儿子们每天晚上读书的时候,她就让他们将这些东西含在嘴里,用这个办法来制止他们打瞌睡。

  苟得钱财,不如正己立名
  【原文】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亲教诸子。久雨,宅后古墙颓陷,得钱满缸。奴婢喜,走告郑。郑焚香祝之曰:“天盖以先君余庆,愍妾母子孤贫,赐以此钱。然妾所愿者,诸子学业有成,他日受俸,此钱非所欲也。”亟命掩之。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译述】太子少保李景让的母亲郑氏秉性严明,年轻时就守了寡,家里也很贫穷,她就亲自教育子女。一次,因为下了很久的雨,房屋后面的古墙倒塌,露出满满一缸钱。奴婢发现后非常高兴,连忙跑去告诉郑氏。郑氏烧香祈祷:“大概是因为孩子的父亲生前积下阴德,上帝可怜我们母子孤寡贫穷,赐给我们这些钱。然而我所希望的只是孩子们学业有成,将来做官得到傣禄,这些钱并不是我想要的。”祈祷毕,她立刻命令奴婢将钱掩埋。郑氏这样做就是担心子女将来不能立名。

  【原文】齐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矣。”稷子遂惭而出,反其金而自归于宣王,请就诛。宣王悦其母之义,遂赦稷子之罪,复其位,而以公金赐母。
  【译述】齐国丞相田稷子接受了部下送给他的一百镒金子,回家之后他把这些金子交给母亲。母亲说:“做为人的臣子而不忠诚,就等于是为人之子而不孝顺。你这些不义之财,我不要。你这个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你走吧!”田稷子十分羞愧地离开家,将那一百镒金子还给部下,自己到齐宣王那里请求皇上杀头治罪。宣王欣赏他母亲的深明大义,于是就赦免了他的罪过,让他仍任原职,而且还从国库里拿出一些金子赏赐给他的母亲。

  隽母教子:为吏不可贪残
  【原文】汉京兆尹隽不疑,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于它时。或亡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译述】汉代京兆尹隽不疑,每次下去验收登记囚徒返回来的时候,母亲总要询问隽不疑,这次有没有平反的囚徒,你救了几个被冤枉的人?如果隽不疑平反得多,母亲就高兴,有说有笑地吃饭,说起话来也与平时不一样。有时,隽不疑说没有囚徒得到平反,母亲就不高兴,拒绝用餐。
  正因为这样,隽不疑做为官吏,虽然严厉,但并不残酷。

  教子为官廉洁
  【原文】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译述】三国时东吴的司空孟仁曾经担任监鱼池官,他亲自结网捕鱼,将捕获的鱼制成腌鱼,然后寄给母亲。母亲退还给他说:“你身为鱼官,却把腌鱼寄给你的母亲,你没有做到当官应该避嫌疑!”

  【原文】晋陶侃为县吏,尝监鱼池,以一坩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译述】晋代陶侃担任县吏,曾经监管鱼池,他将一些腌鱼送给母亲,母亲不接受,还责备他说:“你将公家的东西送给我,不但对我没有好处,相反还会增加我的忧虑。”

  郑母有节操,儿子为清官
  【原文】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夫郑诚讨尉迟迥战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夫为无礼。”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堂,蒙袂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惭汝家耳。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爱无威,使汝不知礼训,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汝自童稚袭茅土,汝今位至方岳,岂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缘骄乐,堕于公政,内则坠尔家风,或失亡官爵;外则亏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母恒自纺绩,每至夜分而寝。善果曰:“儿封侯开国,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吁!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天子报汝先人之殉命也,当散赡六姻,为先君之惠,奈何独擅其利,以为富贵乎?又丝枲纺绩,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
  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门。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善果历任州郡,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考为天下最。
  【译述】隋代大理寺卿郑善果的母亲翟氏,丈夫郑诚征讨尉迟迥时战死。翟氏年方二十岁就守了寡,父亲想让她改嫁,翟氏抱着儿子善果说:“郑君虽然已死,但是幸亏还有一个儿子。抛弃儿子就是不慈爱,背叛死去的丈夫就是无礼。”于是不再嫁人。善果因为父亲为国而死,年仅几岁就被封为持节大将军,袭开封县公的爵位,四十岁就担任沂州刺史,不久又为鲁郡太守。善果的母亲秉性贤良,颇有节操,博览书史,通晓政事。善果每次出去处理公事,母亲就坐在胡床上,躲在屏障后暗中观察。听到儿子分析裁断合理,回家就非常高兴,让儿子坐在身旁,母子俩说说笑笑。如果儿子办事不公允,或者无端发怒,母亲回到屋里,就蒙面而哭,整天不吃饭。善果跪在母亲床前不敢起来。母亲这才起来,对他说:“并不是我对你发怒,只是为你家感到羞愧。我是你家的媳妇,能在你家洒扫侍奉,知道你父亲是个忠诚勤奋的人,为官清廉,未尝营私,最终以身殉国,我也指望你继承你先父的遗志。你年幼丧父,我丧夫守寡,有慈无威,使你不懂得礼训,你又怎能胜任忠臣的事业?你自孩童之时就承袭封位,如今位至地方官,这难道是你自己努力所获得的吗?
  不去想想这些事情,却妄加发怒,心里想着骄奢取乐,怠于公务。对于家里你是败坏家风,甚至会导致失去官位袭爵;在外则违背天子的王法,自取灭亡。我死后,你又有何脸面去见你的父亲呢?”善果的母亲经常纺纱织布,直至深夜方才睡觉。善果便问:“我封侯开国,位至三品,俸禄丰厚,母亲为何还要如此勤劳?”母亲回答说:“唉!你已长大,我以为你懂得道理了。如今听你这话,才知道你还是不懂道理。你这个样子,又怎么能干好公事呢?你现在的俸禄,是皇帝对你父亲为国捐躯的厚报,应当将这些好处散发给六亲,以示你父亲的恩惠,为何你只想着独享其利,谋求个人的富贵呢?再说纺纱织布,是妇人的本职,上自王后,下至士大夫之妻,各有应该干的事。如果停止纺纱织布,就是贪图安逸。我虽然不懂得礼法,可是怎么能败坏郑家的名声呢?”翟氏从守寡开始,就不再涂脂抹粉,经常穿粗布衣服。她秉性节俭,除了祭祀或宴请宾客,吃饭一般不摆放酒肉。平时只静静地独自呆在家里,未曾离开房门一步。内外亲戚有什么吉凶事情,她都要赠送厚礼,但从不亲自不登门。不是亲手制作的东西,以及庄园出产或皇上赏赐给的东西,即便是亲戚朋友赠送的礼品,她都一概不许拿进家门。善果担任各地州郡长官,都由自己家提供饮食,他拿到衙门里去吃,官署所提供的,都不接受,都用作修理官舍,或者分给下边的官员僚属。善果也因此克己奉公,被称为清廉的官吏,被考评为全国最好的官员。

  为官贪赃,与强盗无异
  【原文】唐中书令崔玄,初为库部员外郎,母卢氏尝戒之曰:“吾尝闻姨兄辛玄驭云:‘儿子从官于外,有人来言其贫窭不能自存,此吉语也;言其富足,车马轻肥,此恶语也。’吾尝重其言。比见中表仕宦者,多以金帛献遗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悦,不问金帛所从来。若以非道得之,此乃为盗而未发者耳,安得不忧而更喜乎?汝今坐食俸禄,苟不能忠清,虽日杀三牲,吾犹食之不下咽也。”玄由是以廉谨著名。
  【译述】唐代中书令崔玄,起初担任库部员外郎,母亲卢氏经常告诫他说:“我曾经听姨兄辛玄驭对我说:‘儿子在外边做官,如果有人来说他贫穷不能自存,这是好事儿;如果说他十分富裕,车轻马肥,那就是坏话。’我很重视姨兄的这些话。常见那些做官的表兄表弟,多拿回金银布帛送给他们的父母。父母只知道高兴,却不问金银布帛从何而来。若是他们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得来,那就好比做了强盗未被发现一样,这怎么能叫人不发愁反倒高兴呢?你现在拿了国家的俸禄,如果不能忠诚、清廉,即便是每天给我杀猪宰羊,我也吃不下去啊!”玄在母亲的教育下,以为官清廉、谨慎闻名于当时。  母亲高义,感动三军
  【原文】李景让,宦已达,发斑白,小有过,其母犹挞之。景让事之,终日常兢兢。及为浙西观察使,有左右都押牙忤景让意,景让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母闻之。景让方视事,母出,坐厅事,立景让于庭下而责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国家刑法,岂得以为汝喜怒之资,妄杀无罪之人乎?万一致一方不宁,岂惟上负朝廷,使垂老之母衔羞入地,何以见汝先人乎?”命左右禠其衣坐之,将挞其背。将佐皆至,为之请。不许。将佐拜且泣,久乃释之。军中由是遂安。此惟恐其子之入于不善也。
  【译述】李景让,在官场上已很显赫了,而且头发已花白,年纪也很大了,然而,只要稍有过错,母亲仍旧要鞭挞他。景让侍奉母亲,整天战战兢兢。景让担任浙西观察使时,有个部下违背了他的意愿,他就将其杖责致死。军士愤怒,眼看就要哗变。母亲听说了这件事后,景让处理公务的时候,母亲就走出来坐在厅堂之上,命景让站在庭下,然后斥责说:“皇帝将一方的军政事务交给你,国家刑法,怎么能作为你随意发泄喜怒哀乐的资本而去枉杀无罪之人呢?万一引起一方的动乱,何止是上负朝廷,而且使你垂老之母含羞入地,我又有何面目去见你的先人呢?”
  就命手下剥去他的衣服,摁翻在地,准备鞭打他。这时,军中将领都来了,都为他求情,母亲不答应。将领们一边拜一边哭泣哀求,过了很久母亲方才同样释放李景让。军中因此才安定下来。李母这样做是担心儿子走上不仁不善的邪路。

  儿为正义死,慈母不落泪
  【原文】汉汝南功曹范滂坐党人被收,其母就与诀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译述】汉代汝南功曹范滂受党人牵连被收执,他的母亲于是与他诀别,说:“你为正义而死,得以与李杜齐名,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你既已获得了名节,还怎么去追求长寿呢,这二者岂可都占全呢?”范滂跪地领受教诲,向母亲拜了两拜,辞别而去。  【原文】魏高贵乡公将讨司马文王,以告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沈、业出走告文王,经独不往。高贵乡公既薨,经被收。辞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
  【译述】魏高贵乡公准备征讨司马文王,他把这个打算告诉了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王沈和王业出来后,就跑到司马文王那儿告了密,惟独王经没有去。后来,高贵乡公去世,王经于是被收执。王经去和母亲告别,母亲脸色不变,笑着说:“人哪有不死的,只怕死得不值得,你为正义而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

  为成子名,母不避祸
  【原文】唐相李义府专横,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先白其母曰:“义方为御史,视奸臣不纠则不忠,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杀身以成子之名,汝能尽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爱其子,惟恐其子为善之不终也。然则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当养其德使不入于邪恶,乃可谓之慈矣!
  【译述】唐朝宰相李义府专横跋扈,侍御史王义方想弹劾他,先告诉母亲说:“我身为御史,看见奸臣而不去弹劾是对皇上不忠;若弹劾他,那么自己危险又会使亲人担忧,这是对母亲不孝。这两者我无法作出决断,怎么办才好呢?”母亲说:“昔日王陵的母亲自杀以成全儿子的名声,你能以忠诚事君报国,我死而无恨。”这并不是不喜爱儿子,是担心儿子不能至始至终做好事。为人之母,她的责任并非只是抚养儿子长大,使他不遭水、火之灾,还应当培养他的品德,使他不走上邪路,这才称得上是慈母。

  慈爱之道,义感人神
  【原文】汉明德马皇后无子,贾贵人生肃宗。显宗命后母养之,谓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后于是尽心抚育,劳瘁过于所生。
  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古今称之,以为美谈。
  【译述】汉明德马皇后自己没生儿子,贾贵人生下了肃宗。显宗命后母抚养肃宗,并且说:“人不一定只有自己生的孩子才感情好,只怕你爱护养育的恩情不够啊!”后母于是尽心竭力地抚养肃宗,其辛劳的程度超过了亲生子。肃宗对待后母也非常诚恳孝顺,自然就产生了养育之恩,他们母子慈爱,始终没有一点隔阂。这件事古今传诵,成为美谈。

  【原文】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坐赃当死。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咽,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除名。”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译述】隋朝刺史陆让的母亲冯氏,生性仁爱,有慈母的风范。陆让是她的庶子,犯了贪赃枉法的罪,应当被处死,即将受刑的时候,冯氏蓬头垢面来到朝堂,首先数落陆让的罪行,流涕痛哭,亲自捧着一碗粥劝陆让吃,接着上书皇上哀求,言词悲哀,情真意切。皇上怜悯而为之改变了态度,于是召集京城的士庶官员来到朱雀门,由舍人宣读诏书:“冯氏以非亲生母亲的身份善待庶子的品德,足以成为世人的典范,她的慈爱之道,义感人神。应当嘉奖勉励,以净化风俗。陆让可以免去死罪,予以除名。”又下诏褒奖冯氏,赏赐五百段布帛,还召集那些有身份的妇女与冯氏认识,以示对她的特殊恩宠。  母亲心存大义,以己子救人子
  【原文】齐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吏讯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问之。
  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舍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受命,召其母问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今欲杀之,何也?”
  其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耶?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失言忘约,已诺不信,何以居于世哉?予虽痛子,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之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其子,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译述】齐宣王的时候,有人打架斗殴,死在路上,官吏前来调查。有兄弟二人站在旁边,官吏询问他们。哥哥说:“人是我杀死的。”弟弟说:“不是哥哥,是我杀的。”整整一年,官吏不能决断,就把这事告知宰相,宰相也无法决断,就禀报了齐宣王。宣王说:“如果放过他们,就是放纵犯罪的人;如果都杀掉,就会妄杀无辜之人。我估计他们的母亲能知道谁好谁坏。问问他们的母亲,听听她对谁死谁活的意见。”宰相受命,召见他们的母亲,说:“你的儿子杀了人,兄弟两人都想相互代替赴死,官吏不能决断,告知宣王,宣王很仁义,让我来问问你想杀谁活谁?”母亲哭着说:“杀掉年纪小的。”宰相听后,反问说:“小儿子是父母最疼爱的,而你却想杀掉他,这是为什么呢?”母亲回答说:“年少的,是我亲生的儿子,年长的是丈夫前妻的儿子,丈夫得病临死之时将他托付给我说:‘好好地抚养他。’我答应说‘是’。既然受人之托,答应了人,又怎能忘人之托而失信于自己的诺言呢?再说杀兄活弟,是以个人私爱败坏公义道德;背言失信,是欺骗死去的丈夫。既然失言忘约,不守信用,又怎能在社会上立身处世呢?我虽然疼爱自己的儿子,却怎么能不顾道义德行呢?”说罢痛哭流涕。宰相入朝后把情形禀报了齐宣王。宣王赞叹这位母亲的德行高义,于是赦免了她的两个儿子。不但不杀她的儿子,还尊崇这位母亲,称这位母亲为“父母”。  后母贤惠,后子也孝顺
  【原文】魏芒慈母者,孟杨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之子齐衣服、饮食。进退、起居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子不爱母至甚矣,何为忧惧勤劳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人?且其父为其孤也,使妾而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妾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赦其子乎?”乃赦其子而复其家。自此之后,五子亲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礼义渐之,率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
  【译述】魏时的芒慈母,是孟杨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她与芒卯生了三个孩子。芒卯的前妻留下五个孩子,他们都不爱戴后母。尽管芒慈母对他们五人非常好,但他们仍然不爱戴她。于是,芒慈母让自己的三个孩子不能与前妻的五子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食,即便是起居、进退也对前妻的五子给予特殊的照顾。可是前妻的孩子仍然不能与她慈爱相处。正在这时,前妻的一个孩子违犯了魏王的命令,要被处死。芒慈母为此忧愁悲哀,消瘦了许多。她一天到晚奔波,想办法拯救这个孩子。有人对芒慈母说:“儿子不爱他的母亲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你为什么还这样为他忧愁勤劳呢?”芒慈母说:“假如是我的亲生子的话,他即使不爱我,我也肯定会救他与危难之中。单单对非亲生子不能这样,那与不懂礼数的一般人有什么区别呢?况且他们的父亲因为他们失去了母亲,才把他们托付给我。继母就是母亲,做为人的母亲却不能爱自己的孩子,这能算得上是慈爱之举吗?亲自己的亲生子,而偏废前妻的孩子,这能算是义举吗?既失了慈又不讲义,还怎么立身于世上呢?尽管他们不喜爱我,而我又怎么能不顾道义呢?”于是,她为前妻子诉讼辩罪。魏安厘王听说了这件事后,赞叹芒慈母的德行义举,并说:“后母有这样的高义,怎么能不赦免她的孩子呢?”于是赦免了芒慈母的孩子,恢复他们完整的家庭。从此之后,这五个孩子都非常亲善孝顺后母,芒慈母即以礼义来教育引导他们。在芒慈母的训导下,芒慈母家的八个孩子都成了魏国的大夫卿士。

  【原文】汉安众令汉中程文矩妻李穆姜,有二男,而前妻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毁日积。而穆姜慈爱温仁,抚字益隆,衣食资供,皆兼倍所生。或谓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远之?”对曰:“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及前妻长子兴疾困笃,母恻隐,亲自为调药膳,恩情笃密。兴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谓曰:“继母慈仁,出自天爱,吾兄弟不识恩养,禽兽其心。虽母道益隆,我曹过恶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诣南郑狱,陈母之德,状己之过,乞就刑辟。县言之于郡。郡守表异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许以修革。自后训导愈明,并为良士。今之人,为人嫡母而疾其孽子,为人继母而疾其前妻之子者,闻此四母之风,亦可以少愧矣?
  【译述】汉代安众令汉中程文矩的妻子李穆姜,有两个儿子,而丈夫前妻的四个儿子认为李穆姜不是生身母亲,便越来越憎恶她。可是穆姜慈爱温和,抚养他们更加尽心尽力,给他们分配衣食的时候,总是比给她的亲生儿子多。有人劝她说:“这四个孩子这么不孝顺,你为何不迁居别处远离他们呢?”穆姜说:“我正以仁义道德诱导他们,让他们自己弃恶向善。”后来,丈夫前妻的长子兴疾得了重病,境况十分困顿,穆姜很同情他,亲自为他熬药调膳,恩情甚深。这样过了很久,兴疾康复之后,他叫来三个弟弟,对他们说:“继母慈祥仁爱,出自天性。我们兄弟不懂得她的恩养之情,心如禽兽,继母的仁爱日渐加深,而我们的罪过也更加深重了!”于是他带着三个弟弟来到南郑监狱,陈述继母的优良品德,供述自己的罪过,请求官府治罪。县令将这件事禀报郡守,郡守没有治他们的罪,还表彰他们的后母,免除他们的徭役,令他们兄弟回家,允许他们改过自新。此后穆姜训导儿子愈加严明,这兄弟几个后来都成了为人们所称道的良士。现在那些做为人的嫡母,却不善待非亲生子;作为人的继母而不善待前妻之子的,听了以上四位母亲的事迹,难道一点惭愧都没有吗?

  【原文】鲁师春姜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其故。以轻侮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今尔骄溢不逊以见逐,曾不悔前过。吾告汝数矣,而不吾用。尔非吾子也。”笞之百,而留之三年。乃复嫁之。女奉守节义,终知为人妇之道。令之为母者,女未嫁,不能诲也。既嫁,为之援,使挟己以凌其婿家。及见弃逐,则与婿家斗讼。终不自责其女之不令也。如师春姜者,岂非贤母乎?
  【译述】鲁师春姜嫁出去自己的女儿,三次送到婆家,三次都被赶回了娘家。
  春姜询问婆家这是为什么,婆家的人回答说:“你的女儿经常轻慢、侮辱婆家的人。”于是春姜把女儿叫来,一边鞭打,一边教训说:“作为人妇最大的美德就是要顺从,而且首先要忠贞诚实,现在你因为傲慢无礼被驱逐回家,几次都不能悔过。我已经和你讲过好几次了,你却不能听我的话。既然这样,你就不是我女儿了。”鞭打女儿上百下,并留女儿在家住了三年。三年后再次出嫁,女儿恪守礼义,终于知道为人妇的道理了。现在的做母亲的却往往做不到这些,女儿在未出嫁之前就不能教诲;既出嫁之后,又做女儿的后台,让女儿依仗娘家的势力去欺凌女婿家。等到女儿被婆家驱逐回娘家,则又兴师动众,与人家打斗或公堂争讼。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的女儿不守妇道。这样对比起来,师春姜难道不能被称为贤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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