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 昭二年,尽四年


 

  【经】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夏,叔弓如晋。叔弓,叔老子。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书名,恶之。薰隧盟,子产不讨,遂以为卿故书之。○恶,乌路反。
  [疏]“书名”至“书之”。
  ○正义曰:传称子产数其罪,是书名为恶之也。往年传云“子晢上大夫”也。则非卿,非卿则不合书。薰隧之盟,子晢强与卿列,子产不讨,即以为卿,故书之。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吊少姜也,故还。○少,诗照反,传放此。
  季孙宿如晋。致襚服也。公实以秋行,冬还乃书。○致襚,音遂。
  [疏]注“致襚”至“乃书”。
  ○正义曰:传称“季孙宿遂致服焉”,知其致襚服也。传说此事,文正在冬上,而经书在冬,知公实以秋行,至冬还乃书,即书还时日月,不复追言秋,故文在冬也。

  【传】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公即位故。)
  [疏]注“公即位故”。
  ○正义曰:传言“且告为政而来见”,则其来非独为为政,故知主为公即位故也。襄元年传曰:“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是也。

  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代赵武为政。虽盟主,而脩好同盟,故曰“礼”。○见,贤遍反。好,呼报反。
  [疏]注“代赵武为政”。
  ○正义曰:五年传曰:“韩起之下”,有“赵成、中行吴、魏舒、范鞅、知盈”。则六者,三军之将佐也。韩起代赵武将中军。赵成继父为卿,代韩起也。

  观书於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易象》,上下经之象辞。《鲁春秋》,史记之策书。《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事,故曰“周礼尽在鲁矣”。
  [疏]“观书”至“王也”。
  ○正义曰:大史之官职掌书籍,必有藏书之处,若今之秘阁也。观书於大史氏者,氏犹家也,就其所司之处,观其书也。见《易象》,《易象》鲁无增改,故不言“鲁易象”。其《春秋》用周公之法,书鲁国之事,故言“《鲁春秋》”也。鲁国宝文王之书,遵周公之典,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文王、周公,能制此典,因见此书,而追叹周德:吾乃於今日始知周公之德,以周公制《春秋》之法故也;与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以圣德,能作《易象》故也。此二书,晋国亦应有之,韩子旧应经见,而至鲁始叹之,乃云“今知”者,因味其义,而善其人,非为素不见也。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当此时,儒道废,诸国多阙,唯鲁备,故宣子適鲁而说之。○以王,于况反,周弘正依字读。说音悦。
  [疏]注“易象”至“鲁矣”。
  ○正义曰:《易》有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及孔子,又作《易传》十篇以翼成之。后世谓孔子所作为传,谓本文为经,故云上下经也。《易》文推演爻卦,象物而为之辞,故《易·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谓之“易象”。孔子述卦下总辞,谓之为“彖”。述爻下别辞,谓之为“象”。以其无所分别,故别立二名以辨之。其实卦下之语,亦是象物为辞,故二者俱为象也。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备物典策”,所言“典策”,则史官书策之法,若发凡言例,皆是周公制之。周衰之后,诸国典策各违旧章,唯《鲁春秋》遵此周公之典,以序时事,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注“易象”至“说之”。
  ○正义曰:《易象》,文王所作;《春秋》,周公垂法,故杜双举,释之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所制也。《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郑玄云:“据此言,以《易》是文王所作,断可知矣。且史传谶纬,皆言文王演《易》,演谓为其辞以演说之,《易经》必是文王作也。”但《易》之爻辞,有箕子之“明夷利贞”,箕子明伤,乃在武王之世,文王不得言之。又云“王用亨于岐山”,又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二者之意,皆斥文王。若是文王作经,无容自伐其德,故先代大儒郑众、贾逵等,或以为卦下之彖辞,文王所作;爻下之象辞,周公所作。虽复纷竞大久,无能决当是非。杜今双举并释,以同郑说也。然据传先言《易象》,后言《春秋》,则应先云周之所以王,与周公之德也。今传乃先云“周公之德”者,《易象》诸国同有,其《春秋》独遵周公典法,韩子美周礼在鲁,故先云周公之德。

  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绵》,《诗·大雅》。卒章取文王有四臣,故能以绵绵致兴盛。以晋侯比文王,以韩子比四辅。○四臣: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四辅,谓先后、奔走、疏附、御侮。
  [疏]注“文王有四臣”。
  ○正义曰:《绵》诗云:“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注云:“率下亲上曰疏附,相道前后曰先后,喻德宣誉曰奔奏,武臣折冲曰御侮。”

  韩子赋《角弓》。《角弓》,《诗·小雅》。取其“兄弟昏姻,无胥远矣”。言兄弟之国宜相亲。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弥缝,犹补合也。谓以兄弟之义。○缝,扶恭反。合,如字,一音閤。武子赋《节》之卒章。《节》,《诗·小雅》。卒章取“式讹尔心,以畜万邦”,以言晋德可以畜万邦。○节,才结反,徐又如字。讹,五禾反。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誉其好也。○誉音馀,注同。
  [疏]注“誉其好也”。
  ○正义曰:服虔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所引夏谚,《孟子》文也。若是游於其下,宣子本自无言,武子何以辄对?故杜以为誉其美好也。

  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封,厚也。殖,长也。○长,丁丈反。遂赋《甘棠》。《甘棠》,《诗·召南》。召伯息於甘棠之下,诗人思之,而爱其树。武子欲封殖嘉树如甘棠,以宣子比召公。○召,上照反,下同。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宣子遂如齐纳币,为平公聘少姜。○为,于伪反,下“为之请”同。见子雅。子雅召子旗,子旗,子雅之子。使见宣子。宣子曰:“非保家之主也,不臣。”志气亢。○见,贤遍反,下“见彊”同。亢,苦浪反。见子尾。子尾见彊。彊,子尾之子。宣子谓之如子旗。亦不臣。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夫子,韩起。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为十年齐栾施、高彊来奔张本。自齐聘於卫,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淇澳》,《诗·卫风》。美武公也。言宣子有武公之德。○淇音其,澳,於六反。宣子赋《木瓜》。《木瓜》,亦《卫风》。义取於欲厚报以为好。○好,呼报反,后文注皆同。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须,韩起之子。逆少姜。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於晋侯,晋侯谓之少齐。为立别号,所以宠异之。○少,诗照反。
  [疏]注“为立”至“异之”。
  ○正义曰:妇人称姓,姜是其常。盖以其齐女,故以“齐”为别号,所以宠异之。言少姜、少齐,盖本字为少也。服虔云:“所以宠异,不与齐众女字等,言齐国如此好女甚少。”

  谓陈无宇非卿,欲使齐以適夫人礼送少姜。○適,丁历反。执诸中都。中都,晋邑。在西河界休县东南。○界音介。休,许蚪反。少姜为之请曰:“送从逆班,班,列也。
  [疏]“送从逆班”。
  ○正义曰:《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桓三年传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於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是送者与逆者,俱为上卿,是送者依逆者班列。若公子嫁於敌国,及姊妹嫁於小国,皆下卿送之,是降逆者一等。公子嫁於小国,上大夫送之,是降逆者二等也。若晋以少姜为夫人,当以上卿逆,齐当以上卿送,是亦送逆同班。少姜据多言之,故云“送从逆班”。或可晋使公族大夫逆少姜,元不以夫人之礼,则同妾媵之属,送者皆从者班次,不与桓三年逆夫人之礼同。少姜据此而言,故云“送从逆班”也。刘炫云:“《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凡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公子则下卿送之。’是送卑於逆者一等,故云送者从逆者之班次,言当卑於逆者也。”

  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韩须,公族大夫。陈无宇,上大夫。言齐畏晋,改易礼制,使上大夫送,遂致此执辱之罪。盖少姜谦以示讥。
  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此春韩宣子来聘。晋侯使郊劳。《聘礼》:宾至近郊,君使卿劳之。○劳,力报反,注皆同。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彻命於执事,敝邑弘矣。彻,达也。○女音汝,下及注皆同。敢辱郊使?请辞。”辞郊劳。○使,所吏反,下同。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得通君命,则於已为荣禄。敢辱大馆?”敢,不敢。叔向曰:“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宗犹主也。辞不忘国,忠信也。谓称旧好。先国后已,卑让也。始称敝邑之弘,先国也。次称臣之禄,后已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诗·大雅》。○近,附近之近,下同。
  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游氏,大叔之族。黑为游楚所伤,故欲害其族。○去,起吕反。伤疾作而不果。前年游楚所击创。○创,初良反。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驷氏,黑之族。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遽,传驿。○遽,其据反。《尔雅》云:“髍,遽,传也。”孙炎注云:“传车驿马。”传,中恋反。驿音亦。
  [疏]注“据传驿”。
  ○正义曰:《释言》云:“髍,遽,传也。”孙炎曰:“传车驿马也。”

  使吏数之,责数其罪。曰:“伯有之乱,在襄三十一年。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务共大国之命,不暇治女罪。○共音恭,下文注皆同。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谓争徐吾犯之妹。○厌,於盐反。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谓使大史书七子。○矫,居表反。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印,子晳之子。褚师,市官。○朝,如字,下同。印,一刃反。褚,张吕反,注同。
  [疏]“死在”至“为虐”。
  ○正义曰:言我创疾见作,死在朝夕之间。天已虐我,无更助天为为虐也。
  ○注“褚师市官”。
  ○正义曰:盖相传说也。

  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衢,道也。○衢,其于反。加木焉。书其罪於木,以加尸上。
  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晋侯溺於所幸,为少姜行夫人之服,故诸侯吊。不敢以私烦诸侯,故止之。○伉,苦浪反。俪,力计反。
  [疏]“非伉俪也”。
  ○正义曰:成十一年注云:“伉,敌也。俪,耦也。”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少姜是妾,杜言晋侯“为少姜行夫人之服”者,以明年传云“寡君在縗绖之中”,知其为之服也。

  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致少姜之襚服。公以末秋行,始冬还,乃书之,故经在冬。叔向言陈无宇於晋侯曰:“彼何罪?彼,无宇。君使公族逆之,齐使上大夫送之,犹曰不共,君求以贪,国则不共,逆卑於送,是晋国不共。而执其使。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颇,不平。○使,所吏反。颇,普多反。且少姜有辞。”谓请无宇之辞。冬,十月,陈无宇归。晋侯赦之。
  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吊少姜。
  【经】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襄二十五年盟重丘。○重,直恭反。)
  [疏]注“襄二”至“重丘”。
  ○正义曰:杜《世族谱》,滕成公是文公之子。成十六年滕子卒。自尔以来,襄五年盟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九年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皆鲁、滕俱在,凡六同盟。但经、传更无明文,未知皆是滕成公以否。杜氏之意疑,故指重丘近者而言。刘炫以为皆是滕成公而规杜氏,非也。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卿共小国之葬,礼过厚。葬襄公,滕子来会,故鲁厚报之。○共音恭,传仿此。
  秋,小邾子来朝。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无传。记灾。○雨,于付反。雹,蒲学反。
  北燕伯款出奔齐。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奔,罪之也。书名,从告。
  [疏]注“不书”至“从告”。
  ○正义曰:传称“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是被逐而出,非自去也。传又云:“书曰:‘北燕伯款出奔齐’,罪之。”是仲尼新意,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其自奔,是罪之也。《释例》曰:“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之文也。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文,责其君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卫赴不以名,而燕赴以名,各随赴而书之,义在彼,不在此也。传不发於蔡朱、卫衎,而发於燕款者,款罪轻於卫衎,而重於蔡朱,故举中示例,以兼通上下也。晋悼感卫衎而发问,师旷恃其目盲,因问以极言,且明君不能君,故臣亦不能臣,罪不纯在臣也。”杜言在彼不在此者,书其出奔,已是罪贱,不假书名以见罪。故名与不名,皆从本赴,不复更见义也。

  【传】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二子,晋大夫。○趯,他历反。)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卿共妾葬,过礼甚。○为,于伪反。)子大叔曰:“将得已乎?(言不得止。)昔文、襄之霸也,(晋文公、襄公。)
  [疏]“文襄”至“霸也”。正义曰:襄是文公子,能继父业,故连言之。其命朝聘之之数,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

  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明王之制,岁聘间朝,在十三年,今简之。○间,间厕之间。
  [疏]注“明王”至“简之”。正义曰:十三年传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彼谓诸侯於天子朝聘会盟之数,计十二年而有八聘、四朝、再会、一盟。此说文、襄之霸令诸侯朝聘霸主、大国之法也。诸侯朝天子,因朝而为盟会,所以同好恶,奖王室。霸主之合诸侯,不得令其同盟以奖已,故令有事而会,不协而盟,不复设年限之期。周室既衰,政在霸主。霸主不可自同天子,以明王旧制大烦诸侯,不敢依用,故设此制以简之。

  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在三十年。盖时俗过制,故文、襄虽节之,犹过於古。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朝聘以昭礼,盟会以谋阙。无加命矣。命有常。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於守適,不敢以其位卑,而令礼数如守適夫人。然则时適夫人之丧,吊送之礼,以过文、襄之制。○而数,所具反,徐所主反。適,丁历反,注同,本或作“嫡”,下同。令,力呈反。
  [疏]“今嬖”至“守適”。正义曰:今嬖宠贱妾之丧,不敢计择妾位卑贱,而令礼数即同於守適夫人也。言守適者,夫守外职,妻守内职。言夫人守内官之適长,故以守適言夫人也。文、襄之制,夫人丧,士吊,大夫送葬。今游吉,卿也,而云“同於守適则於时適夫人丧,已令卿送葬矣。故杜云“然则时適夫人之丧,吊送之礼,以过文襄之制”也。刘炫云:“不敢择取使人於卑贱之位,而礼数同於守内官之適夫人也。”

  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继室,复荐女。○复,扶又反,下不出者皆同。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心星。火中,寒暑乃退。心以季夏昏中而暑退,季冬旦中而寒退。
  [疏]注“心以”至“寒退”。
  ○正义曰:《月令》:“季夏之月,日在柳,昏心中,旦奎中。”“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娄中,旦氐中”。氐后即次房心,是季冬旦火中也。

  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言将不能复烦诸侯。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讥其无隐讳。○知音智。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书名。同盟於襄之世,亦应从同盟之礼,故传发之。
  [疏]注“同盟”至“发之”。
  ○正义曰:文三年,王子虎卒,传曰:“吊如同盟,礼也”。杜云:“王子虎与僖公同盟于翟泉,文公是同盟之子,故赴以名。”然则与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於子虎之卒,既已发传,而此复发者,以子虎非诸侯,又滕入春秋以来,未尝书滕子名,故於此重发传也。

  齐侯使晏婴请继室於晋,复以女继少姜。曰:“寡君使婴曰:‘寡人原事君,朝夕不倦,将奉质币,以无失时,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不得自来。○朝,如字。质,徐之一反,又音如字。难,乃旦反。不腆先君之適,谓少姜。○腆,他典反。以备内官,焜燿寡人之望,则又无禄,早世陨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顾齐国,辱收寡人,徼福於大公、丁公,徼,要也。二公,齐先君。言收恤寡人,则先君与之福也。○焜,胡本反,又音昆,服云“明也”。燿,羊照反,服云“照也”。陨,于敏反。好,呼报反。徼,古尧反。大公,音泰。要,一遥反。
  [疏]“焜燿寡人之望”。
  ○正义曰:服处云:“燿,照也。焜,明也。”言得备妃嫔之列,照明已之意望也。

  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犹有先君之適,適夫人之女。及遗姑姊妹,遗,馀也。
  [疏]“及遗姑姊妹”。
  ○正义曰:姑姊妹,亦先君之女也。上云“先君之適”,谓適夫人所生。“及遗姑姊妹”,谓非夫人所生者也。

  若而人。言如常人,不敢誉。○誉音馀。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董,正也。振,整也。嫔嫱,妇官。○振,之刃反,一音真,注同。嫱,本又作“弞”,在良反。
  [疏]注“董正”至“妇官”。
  ○正义曰:“董,正”,《释诂》文也。振为整理之意。言正整选择,示精审也。《周礼》:“天子有九嫔。”嫔是妇官,知嫱亦妇官。哀元年传说“夫差宿有妃嫱妇御焉”,盖周末妇官有此名。汉成帝时,匈奴来朝,诏以掖庭王嫱赐之,是名因於古也。

  韩宣子使叔向对曰:“寡君之原也。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縗绖之中,是以未敢请。制夫人之服,则葬讫,君臣乃释服。○任音壬。縗,本亦作“衰”,七雷反。绖,直结反。
  [疏]“未有伉俪”。
  ○正义曰:少姜本非正夫人,而云“未有伉俪”者,盖晋侯当时无正夫人。其继室者,使韩起上卿逆之,郑罕虎如晋贺之,则后娶者为夫人也。

  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顾敝邑,抚有晋国,赐之内主,岂惟寡君,举群臣实受其贶。其自唐叔以下,实宠嘉之。”唐叔,晋之祖。○贶音况。
  [疏]“举群臣”。
  ○正义曰:举亦皆之义,言举朝群臣也。

  既成昏,许昏成。晏子受礼,受宾享之礼。叔向从之宴,相与语。叔向曰:“齐其何如?”问兴衰。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不知其他,唯知齐将为陈氏。○“吾弗知”绝句。公弃其民而归於陈氏。弃民不恤。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四豆为区,区斗六升。四区为釜,釜六斗四升。登,成也。量音亮,下及注同。区,乌侯反,注及下皆同。釜十则锺。六斛四斗。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锺乃大矣。登,加也。加一,谓加旧量之一也。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则区三斗,釜八斗,锺八斛。○旧本以五升为豆,四豆为区,四区为釜,直加豆为五升,而区釜自大。故杜云“区二斗,釜八斗”是也。本或作“五豆为区,五区为釜”者,为加旧豆区为五,亦与杜注相会,非於五升之豆,又五五而加也。
  [疏]“锺乃大矣”。
  ○正义曰:陈氏三量,各登其一,则釜为八斗。陈氏亦自依釜数,釜十为锺,比於齐之旧锺。不言四而加一,故云“锺乃大矣”。言其大於齐锺,明亦自十其釜也。

  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贷厚而收薄。○贷,他代反。山木如市,弗加於山;鱼盐蜃蛤,弗加於海。贾如在山、海,不加贵。○蜃,食轸反。蛤,古答反。贾音嫁。
  [疏]“山木”至“於海”。
  ○正义曰:如训往也。言将山木往至市也。於木既云“如市”,鱼盐蜃蛤亦如市可知,蒙上文也。

  民参其力,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言公重赋敛。○参,七南反,又音三。敛,力验反。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三老,谓上寿、中寿、下寿,皆八十巳上,不见养遇。○聚,徐在喻反,一音在主反。蠹,丁故反。三老,服云:“工老、商老、农老也。”冻,丁贡反。馁,奴罪反。寿音授,下同。上,时掌反。
  [疏]注“三老”至“养遇”。
  ○正义曰:服虔云:“三老者,工老、商老、农老。”案:民有四民,其老无别,不宜以三种之民为三老。且士之老者,亦应须恤,不当独遗士也。故杜以为上、中、下寿,言皆八十以上,则上寿百年以上,中寿九十以上,下寿八十以上。此亦以意言之,释此文耳,不通於馀文也。若秦伯谓蹇叔云:“中寿,尔墓之木拱矣。”不言九十而死,木已拱矣。

  国之诸市,屦贱踊贵,踊,刖足者,屦言刖多。○屦,九具反。踊,音勇,刖足者之屦也。刖音月,又五刮反。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燠休,痛念之声。谓陈氏也。○燠,於喻反,徐音忧,又於到反,一音於六反。休,虚喻反,徐许留反。贾云:“燠,厚也。休,美也。”
  [疏]注“燠休”至“氏也”。
  ○正义曰:贾逵云:“燠,厚也。休,美也。”服虔云:“燠休,痛其痛而念之。若今时小儿痛,父母以口就之曰燠休,代其痛也。”杜云“燠休痛念之声”,其意如服言也。此民人痛疾,承踊贵之下,以其传文相连,无所分别,故言谓陈氏也。

  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四人皆舜后,陈氏之先。○焉,於虔反。戏,许宜反。
  [疏]注“四人”至“之先”。
  ○正义曰:论陈氏而言此四人,知四人皆陈氏之先也。八年传云:“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遂在舜之后,知四人皆舜之后,世数远近,不可复知也。

  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胡公,四人之后,周始封陈之祖。大姬,其妃也。言陈氏虽为人臣,然将有国。其先祖鬼神已与胡公共在齐。○相,息亮反,服如字。大姬音泰。
  [疏]“其相”至“齐矣”。
  ○正义曰:杜不解相。服虔云:“相,随也。”盖相训为助,不为随也。言箕伯四人,其皆助胡公、大姬,神灵已在齐矣。神之在否,不可测度,而晏子为此言者,以陈氏必兴,姜姓必灭,示己审见其事,故言先神归之。其实神归以否,非晏子所能知也。今定本“相”作“祖”。

  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言晋衰弱,不能征讨救诸侯。○行,户郎反。公乘无人,卒列无长。百人为卒。言人皆非其人,非其长。○乘,绳证反。卒,子忽反,注同。长,丁丈反,注同。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滋,益也。○罢音皮,侈,尺氏反,又昌氏反。道殣相望,饿死为殣。○殣音觐。《说文》云:“道中死者,人所覆也。”《毛诗》作“墐”。传云:“墐,路冢也。”而女溢尢。女,嬖宠之家。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鄐、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八姓,晋旧臣之族也。皂隶,贱官。○鄐,去逆反。皂,才早反。隶,力计反。
  [疏]注“八姓”至“贱官”。
  ○正义曰:此八姓之先,栾、鄐、胥、原、狐,皆卿也。续简伯、庆郑、伯宗亦见於传,先皆大夫也。

  政在家门,大夫专政。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慆,藏也。悛,改也。○悛,七全反。乐音洛,又音岳。慆,他刀反。
  [疏]“以乐慆忧”。
  ○正义曰:刘炫云:“慆,慢也。好音乐而慢易忧祸也。”杜以慆为藏,当读如弓韬之韬。言以音乐乐身,埋藏忧愁於乐中,犹古诗云“埋忧地下”也。

  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言今至。《谗鼎》之铭谗,鼎名也。○谗,任咸反。服云:“疾谗之鼎也。”
  [疏]注“谗鼎名也”。
  ○正义曰:服虔云:“谗鼎,疾谗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谗,地名。禹铸九鼎於甘谗之地,故曰“谗鼎”。二者并无案据,其名不可审知,故杜直云“鼎名”而已。

  曰:‘昧旦显,后世犹怠。’昧旦,早起也。,大也。言夙兴以务大显,后世犹解怠。○昧音妹。丕,普悲反。解,佳卖反。况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将若何?”问何以免此难。○况日,人实反。难,乃旦反。叔向曰:“晋之公族尽矣。脄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脄之宗十一族,同祖为宗。○脄,许乙反。
  [疏]“脄之宗十一族”。
  ○正义曰:《世族谱》云:“羊舌氏,晋之公族也。羊舌,其所食邑名。”唯言晋之公族,不知出何公也。杜云“同祖为宗”,谓同出一公,有十一族也。谱又云:“或曰:“羊舌氏姓李,名果。有人盗羊而遗其头,不敢不受,受而埋之。后盗羊事发,辞连李氏。李氏掘羊头示之,以明已不食,唯识其舌存,得免,号曰:‘羊舌氏’。杜言“或曰”,盖旧有此说,杜所不从,记异闻耳。

  唯羊舌氏在而已,脄又无子。无贤子。公室无度,无法度。幸而得死,言得以寿终为幸。岂其获祀?”言必不得祀。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湫,下。隘,小。嚣,声。尘,土。○近,附近之近,下同。湫,子小反,徐音秋,又在酒反,下同。隘,於卖反。嚣,许骄反,一音五高反。请更诸爽垲者。”爽,明。垲,燥也。○垲,苦代反。燥,素刀反。
  [疏]注“爽明垲燥”。
  ○正义曰:垲,高地,故为燥也。以所居下湿尘埃,故欲更於明燥之处。《晏子春秋》云:“将更於豫章之圃。”豫章之圃,高燥之地也。

  辞曰:“君之先臣容焉,先臣,晏子之先人。臣不足以嗣之,於臣侈矣。侈,奢也。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烦里旅?”旅,众也。不敢劳众为己宅。○朝,如字,下“朝夕”同。公笑曰:“子近市,识贵贱乎?”对曰:“既利之,敢不识乎?”公曰:“何贵何贱?”於是景公繁於刑,繁,多也。有鬻踊者,故对曰:“踊贵屦贱。”既已告於君,故与叔向语而称之。传护晏子,令不与张趯同讥。○鬻,羊六反,卖也。令,力呈反。
  [疏]注“传护晏子”。
  ○正义曰:传护晏子,故为发此传。而叔向亦言已国,传虽无说,盖亦尝以谏君故无讥也。

  景公为是省於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而齐侯省刑。《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诗·小雅》。如,行也。祉,福也。遄,疾也。言君子行福,则庶几乱疾止也。○为是,于伪反。省,所景反,下同。祉音耻。遄,市专反。其是之谓乎!”及晏子如晋,公更其宅,反则成矣。既拜,拜谢新宅。乃毁之,而为里室,皆如其旧。本坏里室,以大晏子之宅,故复之。○坏音怪。复音服,下“卒复”、“为其复”、“欲复之”同。则使宅人反之。还其故室。○还音环。“且谚曰:‘非宅是卜,唯邻是卜。’卜良邻。○谚音彦。二三子先卜邻矣,二三子,谓邻人。违卜不祥。君子不犯非礼,去俭即奢为非礼。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吾敢违诸乎?”卒复其旧宅。公弗许。因陈桓子以请,乃许之。传言齐、晋之衰,贤臣怀忧,且言陈氏之兴。
  夏,四月,郑伯如晋,公孙段相,甚敬而卑,礼无违者。晋侯嘉焉,授之以策策,赐命之书。○相,息亮反。策,初革反。曰:“子丰有劳於晋国,子丰,段之父。
  [疏]“子丰”至“晋国”。
  ○正义曰:服虔云:“郑僖公之为大子,子丰与之俱適晋。”计从大子一朝於晋,不足以为劳也,或当别有功劳,事无所见,故杜不解之。

  余闻而弗忘。赐女州田,州县,今属河内郡。○女音汝。以胙乃旧勋。”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君子曰:“礼,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汏也,沴,骄也。○胙,十路反。汏音泰。一为礼於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其是之谓乎!”初,州县,栾豹之邑也。豹,栾盈族。○荷,户可反,任也,又音可。及栾氏亡,范宣子、赵文子、韩宣子皆欲之。文子曰:“温,吾县也。”州本属温。温,赵氏邑。二宣子曰:“自鄐称以别,三传矣。鄐称,晋大夫,始受州。自是州与温别,至今传三家。○称,尺证反。“以别”绝句。三传,直专反,注同。晋之别县,不唯州,谁获治之?”言县邑既别甚多,无有得追而治取之。文子病之,乃舍之。二子曰:“吾不可以正议而自与也。”皆舍之。及文子为政,赵获曰:“可以取州矣。”获,赵文子之子。○乃舍,音赦,又音舍,下同。文子曰:“退!使获退也。二子之言,义也。二子,二宣子也。违义,祸也。余不能治余县,又焉用州?其以徼祸也。君子曰:‘弗知实难。’患不知祸所起。○焉,於虔反。知而弗从,祸莫大焉。有言州必死!”丰氏故主韩氏,故,犹旧也。丰氏至晋,旧以韩氏为主人。伯石之获州也,韩宣子为之请之,为其复取之之故。后若还晋,因自欲取之。为七年丰氏归州张本。○为之,于伪反,下“为其”、“复为少姜”,下注“为之辟仇”、“为平公逆”皆同。
  五月,叔弓如滕,葬滕成公。子服椒为介。及郊,遇懿伯之忌,敬子不入。忌,怨也。懿伯,椒之叔父。敬子,叔弓也。叔弓礼椒,为之辟仇。○介音界。辟音避。
  [疏]“五月”至“成公”。
  ○正义曰:经书“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今传文“叔弓如滕”,亦在五月之下。杜於桓十六年注引此事,以为本事异,两书之,故或言月,或言时,事异故文异。其实叔弓亦以五月行也。刘炫云:“叔弓以四月发鲁,滕以五月葬君。叔弓书始行之月,滕书实葬之月。故书经异文也。传述遇雠之事,并就葬月言耳。”“子服”至“不入”。
  ○正义曰:《檀弓》下云:“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为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敬叔,即此敬子也。懿伯是惠伯之叔父,为人所杀。及滕郊,遇懿伯之忌,逢其雠也。敬叔不入,以礼惠伯,欲使惠伯报叔父之雠,杀彼人也。惠伯以公义不可,先入受馆。记文虽字有小异,意与传同。而郑玄注云:“敬叔有怨於懿伯,难惠伯,故不入。”又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其言差错,不可显解,是郑之谬也。
  ○注“忌怨”至“辟仇”。
  ○正义曰:记云:“不可以叔父之私”,知懿伯是椒之叔父也。叔弓不入者,礼椒也。为椒有辟仇之耻,礼之,欲使杀之。

  惠伯曰:“公事有公利,无私忌。椒请先入。”乃先受馆,敬子从之。惠伯,子服椒也。传言叔弓之有礼。
  [疏]“惠伯”至“从之”。
  ○正义曰:《檀弓》云:“子夏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不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郑玄云:“为负而废君命也。”叔父之与昆弟,亲疏同耳,故有公利无私忌。辟仇非耻,故椒请先入也。

  晋韩起如齐逆女。为平公逆。公孙虿为少姜之有宠也,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更嫁公女。○虿,敕迈反。人谓宣子,“子尾欺晋,晋胡受之?”宣子曰:“我欲得齐而远其宠,宠将来乎?”宠,谓子尾。○远,于万反。
  秋,七月,郑罕虎如晋,贺夫人,且告曰:“楚人日徵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楚灵王新立。敝邑之往,则畏执事其谓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则宋之盟云。云“交相见”。进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布,陈也。宣子使叔向对曰:“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盟,寡君乃知免於戾矣。君若不有寡君,虽朝夕辱於敝邑,寡君猜焉。猜,疑也。○猜,七才反。君实有心,何辱命焉?言若有事晋心,至楚可不须告。君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犹在晋也。”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归在此年春。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贱,不获来,贱,非上卿。○粪,甫问反。
  [疏]“吉贱不获来”。
  ○正义曰:张趯自晋使告大叔,大叔在郑遥报趯语,而云“不获来”者,教使者报趯,作至晋时语,故云“不获来”。今人之语犹然也。

  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孟,张趯也。庶几如趯言。
  小邾穆公来朝。季武子欲卑之。不欲以诸侯礼待之。穆叔曰:“不可曹、滕、二邾,实不忘我好。敬以逆之,犹惧其贰,又卑一睦,焉一睦,谓小邾。○“实不忘我好”绝句,一读以“好”字向下。好,呼报反,下文“群好”同音。
  [疏]注“一睦谓小邾”。
  ○正义曰:睦,亲也。言曹、滕、二邾皆亲鲁。小邾是亲鲁者之一国也。

  逆群好也?其如旧而加敬焉!《志》曰:‘能敬无灾。’又曰:‘敬逆来者,天所福也。’”季孙从之。
  八月,大雩,旱也。
  齐侯田於莒,莒,齐东竟。○竟音境,下同。卢蒲嫳见,泣且请曰:“余发如此种种,余奚能为?”嫳,庆封之党。襄二十八年,放之於竟。种种,短也。自言衰老,不能复为害。○嫳,普结反,又匹舌反。见,贤遍反。种,本亦作“董”。董,章勇反。公曰:“诺,吾告二子。”二子,子雅、子尾。归而告之。子尾欲复之,子雅不可,曰:“彼其发短而心甚长,其或寝处我矣。”言不可信。九月,子雅放卢蒲嫳于北燕。恐其复作乱。
  [疏]“放卢”至“北燕”。
  ○正义曰:前己在竟,今复徙之远国也。

  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冬,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比,相亲比。○嬖,起吕反。比,毗志反,注同。公惧,奔齐。书曰“北燕伯款出奔齐”,罪之也。款罪轻於卫衎,重於蔡朱,故举中示例。○衎,苦旦反。
  十月,郑伯如楚,子产相。楚子享之,赋《吉日》。《吉日》,《诗·小雅》。宣王田猎之诗。楚王欲与郑伯共田,故赋之。○相,息亮反。既享,子产乃具田备,王以田江南之梦。楚之云梦,跨江南北。○梦,如字,徐莫公反,注同。
  齐公孙灶卒。灶,子雅。司马灶见晏子,司马灶,齐大夫。曰:“又丧子雅矣。”晏子曰:“惜也,子旗不免,殆哉!以其不臣。○丧,息浪反。姜族弱矣,而妫将始昌。妫,陈氏。○妫,九危反。二惠竞爽,犹可,子雅、子尾皆齐惠公之孙也。竞,彊也。爽,明也。又弱一焉,姜其危哉!”个,古贺反。
  【经】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当雪而雹,故以为灾而书之。○雨,于付反。传文“雨雹”同。雹,蒲学反。)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楚灵王始会诸侯。○沈音审。
  楚人执徐子。称人以执,以不道於其民告。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因申会以伐吴。不言诸侯者,郑、徐、滕、小邾、宋不在故也。胡国,汝阴县西北有胡城。
  [疏]“楚子”至“于申”。
  ○正义曰:《释例·班序谱》称:“齐桓既没,宋、楚争盟。起僖十八年,尽二十七年,陈与蔡凡三会,在蔡上。楚合诸侯,蔡与陈凡六会,其五在陈上。”庄十六年注云:“陈国小,每盟会皆在卫下。齐桓始霸,楚亦始彊。陈侯介於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客,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於《春秋》。”然则陈实小於蔡、卫,桓公进陈班耳。楚以大小为序,不进陈班,故蔡多在陈上。
  ○注“因申”至“胡城”。
  ○正义曰:传称“楚子以诸侯伐吴”,则因会而遂行。《春秋》一事而再见者,皆前目而后凡。计此当云“诸侯遂伐吴”。不言诸侯者,以属晋之国郑、徐、滕、小邾、宋,皆不在行,不得总言“诸侯”,故别序之也。传称“宋华费遂、郑大夫从”,则宋、郑在行,亦不序者,楚既慰遣,彼自义从。楚人成已意,遣不以告也。

  执齐庆封,杀之。楚子欲行霸,为齐讨庆封,故称“齐”。○为,于伪反。遂灭赖。
  九月,取鄫。鄫,莒邑。传例曰:“克邑不用师徒曰取”。○鄫,才陵反。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
  【传】四年,春,王正月,许男如楚,楚子止之,(欲与俱田。)遂止郑伯,复田江南,许男与焉。(前年楚子已与郑伯田江南,故言“复”。○复,扶又反,注同。与焉,音预。)使椒举如晋求诸侯,二君待之。(二君,郑、许。)椒举致命曰:“寡君使举曰:‘日君有惠,赐盟于宋,(宋盟在襄二十七年。)曰,晋、楚之从,交相见也。以岁之不易,(不易,言有难。○易,以豉反,注同。难,乃旦反,下文注同。)寡人原结髈於二三君。’(欲得诸侯,谋事补阙。○髈,唤端反。)使举请间。君若苟无四方之虞,(虞,度也。○请间,徐音闲,一音如字。度,待洛反。)则原假宠以请於诸侯。”(欲借君之威宠以致诸侯。)晋侯欲勿许。司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罚,未可知也。其使能终,亦未可知也。晋、楚唯天所相,(相,助也。○侈,昌氏反,又尺氏反。逞,敕景反。相,息亮反,注同。)不可与争。君其许之,而脩德以待其归。若归於德,吾犹将事之,况诸侯乎?若適淫虐,楚将弃之,(弃,不以为君。)吾又谁与争?”曰:“晋有三不殆,其何敌之有?”(殆,危也。○殆,直改反。)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多篡弑之难。○篡,初患反。弑,申志反。)有是三者,何乡而不济?”对曰:“恃险与马,而虞邻国之难,是三殆也。四岳、(东岳岱、西岳华、南岳衡、北岳恒。○乡,许亮反,本又作“乡”。岳音岳。岱音代,在兖州。华如字,又胡化反,在雍州。衡如字,在荆州。恒如字,或作“常”,在冀州。案:作“恒”者,是也。北岳本名“恒山”,汉为文帝讳,改作“常”耳。)
  [疏]“四岳”。
  ○正义曰:《释山》云:“河南华、河东岱、河北恒、江南衡。”李巡曰:“华,西岳华山也。岱,东岳泰山也。恒,北岳恒山也。衡,南岳衡山也。”《释例·土地名》云:“东岳泰山,奉高县泰山也。南岳,长沙湘南县衡山也。西岳,弘农华阴县西南华山也。北岳,中山曲阳县西北恒山也。”郭璞注:“恒山名常山,辟汉文帝讳耳。”《尔雅》於《释山》发首言此四山,明其即是四岳,故注者皆以岳解之。且诸书史传谶纬,皆以岱、衡、华、恒为四岳,四岳必是此四山也。《释山》又云:“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岱、泰、衡、霍,二文不同者,此二岳者,皆一山而二名也。《白虎通》云:“岳者何?岳之为言桷也。桷,功德也。”应劭《风俗通》云:“岳,桷也。桷,考功德黜陟也。”然则四方,方有一山,天子巡狩至其下,桷考诸侯功德,而黜陟之,故谓之岳也。《风俗通》又云:“泰山,山之尊者,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长也。万物之始,阴阳交代,故为五岳长。王者受命,恒封禅之。衡山,一名霍山,言万物霍然大也。华,变也。万物成变,由於西方也。恒,常也。万物伏北方有常也。”是解衡之与霍,泰之与岱,皆一山有二名也。张揖云:“天柱谓之霍山。”《汉书·地理志》云:“天柱在庐江灊县。”《风俗通》亦云:“霍山庙在庐江灊县。”如彼所云,则霍山在江北,而得与江南衡山为一者,本江南衡山,一名霍山,汉武帝移岳神於天柱,又名天柱为霍山,故汉、魏以来,衡、霍别耳。郭璞注《尔雅》云:“霍山,今庐江灊县,灊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山辽旷,故移其神於此。今其上俗人皆呼之为南岳。南岳本自以两山为名,非从近来也。”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又云“从汉武帝来始有名”,即如此言,为武帝在《尔雅》之前乎?斯不然也。是解衡、霍二名之山也。书传多云“五岳”,此传云“四岳”者,中岳嵩高,即大室是也。下别言之,故此云“四岳”也。

  三涂、在河南陆浑县南。○三涂,山名,大行、辳辕、崤渑也。”浑,户昏反,又户困反。
  [疏]“三涂”。正义曰:服虔云:“三涂,大行、辳辕、崤渑也。”谓三涂为三处道也。杜云:“在河南陆浑县南”,则以三涂为一。《释例·土地名》云:“三涂,河南陆浑县南山名。或曰三涂,伊阙、大谷、辳辕三道也。传曰:‘晋将伐陆浑,而先有事於洛与三涂,先祭山川也。’谓三道,皆非也。”是杜据彼十七年传文,知三涂是山,非三道也。

  阳城、在阳城县东北。
  [疏]“阳城”。
  ○正义曰:阳城,山名也。《土地名》云:“河南阳城县东北,山淆水所出也。”

  大室、在河南阳城县西北。○大室,音泰,下文“大室”同。大室,即中岳嵩高山也,在豫州。
  [疏]“大室”。
  ○正义曰:大室,即嵩高也。《释山》云:“嵩高为中岳。”郭璞云:“大室山也,别名外方,今在河南阳城县西北。”《土地名》云:“大室,河南阳城县西嵩高山,中岳也。”《地理志》云:“武帝置嵩高县,以奉大室之山,是为中岳。”又有少室,在大室之西也。

  荆山、在新城沶乡县南。○沶音市,又音尔。《汉书音义》音稚,或一音隶,则当水旁,作示恐非。本或作“渫”,字误也。中南,在始平武功县南。九州之险也,是不一姓。虽是天下至险,无德则灭亡。冀之北土,燕、代。○燕,乌贤反。马之所生,无兴国焉。恃险与马,不可以为固也,从古以然。是以先王务脩德音,以亨神人,亨,通也。○亨,许庚反,注同。
  [疏]注“亨通也”。
  ○正义曰:《易·文言》云:“亨者,嘉之会也。”嘉会礼通谓之亨,是亨为通也。言治民事神,使人神通说,故云“以亨神人”也。

  不闻其务险与马也。邻国之难,不可虞也。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於国则四垂为宇。○疆,居良反。丧,息浪反,下同。
  [疏]注“於国”至“为宇”。
  ○正义曰:《易》称“上栋下宇”,宇谓屋檐也。於屋则檐边为宇也,於国则四垂为宇也,四垂,谓四竟边垂。

  若何虞难?齐有仲孙之难,而获桓公,至今赖之。仲孙,公孙无知。事在庄九年。晋有里、之难,而获文公,是以为盟主。里克、郑,事在僖九年。○,普悲反。卫、邢无难,敌亦丧之。闵二年,狄灭卫。僖二十五年,卫灭邢。○邢音刑。故人之难,不可虞也。恃此三者,而不脩政德,亡於不暇,又何能济?君其许之。纣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陨,周是以兴,夫岂争诸侯?”乃许楚使。使叔向对曰:“寡君有社稷之事,是以不获春秋时见。言不得自往,谦辞。○纣,直救反。陨,于敏反。楚使,所吏反。向,许丈反。见,贤遍反,下注“朝见”、“昏见”同。诸侯,君实有之,何辱命焉?”椒举遂请昏,盖楚子遣举时,兼使求昏。晋侯许之。楚子问於子产曰:“晋其许我诸侯乎?”对曰:“许君。晋君少安,不在诸侯。安於小,小不能远图。○少安,如字。其大夫多求,贪也。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晋、楚同也。
  [疏]“莫匡其君”。
  ○正义曰:《释言》云:“匡,正也。”《孝经》云:“君子之事上也,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若不许君,将焉用之?”焉用宋盟。○焉,於虔反,注同。王曰:“诸侯其来乎?”对曰:“必来。从宋之盟,承君之欢,不畏大国,大国,晋也。何故不来?不来者,其鲁、卫、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鲁,鲁、卫逼於齐而亲於晋,唯是不来。其馀,君之所及也,谁敢不至?”言楚威力所能及。○逼,彼力反。
  [疏]“其馀”至“不至”。
  ○正义曰:言其馀诸侯,君之威力所能及,谁敢不来至楚者也。

  王曰:“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对曰:“求逞於人,不可。逞,快也。求人以快意,人必违之。与人同欲,尽济。”为下会申传。
  大雨雹。季武子问於申丰曰:“雹可御乎?”御,止也。申丰,鲁大夫。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陆,道也。谓夏十二月,日在虚危,冰坚而藏之。
  [疏]“圣人”至“为灾”。
  ○正义曰:无雹,谓无害物之雹。虽有依时小雹,不与物为灾也。刘炫云:“既云‘无雹’,复云‘虽有不为灾’者,言有相形之势也。‘圣人在上,无雹’,言必无。”‘虽有不为灾’,复见无雹之意,犹《论语》‘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注“陆道”至“藏之”。
  ○正义曰:《释天》云:“北陆,虚也。西陆,昴也。”孙炎云:“陆,中也。北方之宿,虚为中也;西方之宿,昴为中也。”彼以陆为中,杜以陆为道者,陆之为中、为道,皆无正训,各以意言耳。杜以“西陆朝觌”,谓“奎星朝见”。昴为西方中宿,则昴未得见。宿是日行之道。《尔雅》言“平曰陆”,高平是道路之处,故以陆为道也。日在北陆,为夏之十二月也。十二月,日在玄枵之次,小寒节,大寒中。《汉书·律历志》载刘歆《三统历》云:“玄枵之初,日在婺女八度为小寒节;在危初度为大寒中;终於危十五度。”是夏之十二月,日在虚危也。於是之时,寒极冰厚,故取而藏之也。《周礼·凌人》:“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诗》云:“二之日凿冰冲冲。”《月令》:“季冬冰盛水腹,命取冰。”郑玄云:“腹,厚也。”以此知日在北陆,谓夏之十二月也。

  西陆朝觌而出之。谓夏三月,日在昴毕,蛰蟲出而用冰。春分之中,奎星朝见东方。
  [疏]“西陆朝觌而出之”。
  ○正义曰:觌,见也。西道之宿,有星朝见者,於是而出之,谓奎星晨见而出冰也。
  ○注“谓夏”至“东方”。
  ○正义曰:杜以西陆为三月,日在大梁之次,清明节,穣雨中。《三统历》云:“大梁之初,日在胃七度,为清明节;在昴八度,为穣雨中;终於毕十一度。”是夏之三月,日在昴毕。於是之时,蛰蟲已出,有温暑臭秽,宜当用冰,故以时出之也。历法:星去日半次,则得朝见。《三统历》:“春分日在娄四度,宿分奎有十六度,乃次娄。”则春分之日,奎之初度,去日己二十度矣,故春分之中,得早朝见东方也。西方凡有七宿,传言“西陆朝觌”,於传之文,未知何宿觌也。服虔以为“二月日在娄四度。春分之中,奎始朝见东方,以是时出冰。《月令》‘仲春,天子乃献羔启冰’是也”。服虔又以此言“出之”,即是仲春启冰,故为此说。案:下句再言其藏、其出,覆此藏、出之文,言“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即是班冰之事,非初启也。安得以“出之”为启冰也?如郑玄答其弟子孙皓问云:“西陆朝觌,谓四月立夏之时。《周礼》夏班冰是也。”与杜说异,理亦通也。刘炫云:“春分奎星已见,杜以夏三月仍云‘奎始朝见’,非其义也。杜、郑及服三说,郑为近之。”今知非者,杜以“西陆朝觌”,实是春分二月,故杜此注云:“春分之中,奎星朝见东方。”及下“献羔启之”,注云“谓二月春分,献羔祭韭”是也。皆据初出其冰,公始用之时也。所以杜又注云“谓夏之三月,日在昴毕,蛰蟲出而用冰”者,以此传云“西陆朝觌而出之”,下传覆之云“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既云“朝之禄位冰食丧祭”,则是普赐群臣,故杜云“谓夏三月”。又下注云“言不独其公”,是据普班之时也。故下传又云“火出而毕赋”是也。然冰之初出,在西陆始朝觌之时。冰之普出,在西陆朝觌之后。总而言之,亦得称“西陆朝觌而出之”也。刘炫不细观杜意,以为杜既言“春分朝见”,又言“谓夏三月”以规杜失,非也。

  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冱寒於,是乎取之。冱,闭也。必取魁阴之冰,所以道远其气,使不为灾。
  [疏]“其藏”至“取之”。
  ○正义曰:此传再言其藏其出者,上言取之用之之事,下言藏之出之之礼也。山则远而难穷,故言“深山”也。谷则近而易尽,故言“穷谷”也。固,牢也。冱,闭也。牢阴闭寒,言其不得见日寒甚之处,於是乎取之。
  ○注“冱闭”至“为灾”。
  ○正义曰:《周礼》“鳖人掌互物”。郑司农云:“互物,谓龟鳖有甲胡。”是冱为闭也。深山穷谷之冰,至夏犹未释。阳气起於下,隔於冰,伏积而不能出,愤发或散而为雹。藏冰必取此山谷之内积阴之冰,所以道达其气,使不为灾也。藏冰凌室,所藏不多,积阴之冰,不可取尽。不取川池之冰,以示道达其气耳,未必阳气皆待此而达也。

  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言不独共公。
  [疏]“其出”至“用之”。
  ○正义曰:此谓公家用之也。朝廷之臣,食禄在位,大夫以上,皆当赐之冰也。其公家有宾客享食,公家有丧有祭,於是乎用之,言其不独共公身所用也。《周礼·凌人》云:“春始治鉴,凡内外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鉴,宾客共冰,大丧共夷槃冰。”是公家所用冰也。

  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黑牡,黑牲也。秬,黑黍也。司寒,玄冥,北方之神。故物皆用黑。有事於冰,故祭其神。○牡,茂后反。秬音巨。冥,亡丁反。
  [疏]注“黑牡”至“其神”。
  ○正义曰:此祭玄冥之神,非大神,且非正祭,计应不用大牲。杜言“黑牡、黑牲”,当是“黑牡”,羊也。“秬,黑黍”,《释草》文也。启冰唯献羔、祭韭。藏冰则祭用牲黍者,启唯告而已,藏则设享祭之礼,祭礼大而告礼小故也。《月令》於冬云“其神玄冥”,故知司寒是玄冥也。北方之神,故物皆用黑,从其方色也。有事於冰,故祭其寒神。

  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弧音胡。禳,如羊反。邪,似嗟反。
  [疏]注“桃弓”至“尊故”。
  ○正义曰:《说文》云:“弧,木弓也。”谓空用木,无骨饰也。服虔云:“桃,所以逃凶也。棘矢者,棘赤有箴,取其名也。盖出冰之时,置此弓矢於凌室之户,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慎其事,为此礼也。”此传言“其出之也”,虽覆上文“出之”之文其实此“出之”,谓二月初出之时,公将用之,故设弓矢也。刘炫云:“此言‘出之’,覆上‘西陆朝觌’,知是火出时事。二月已启,此方用弓矢者,二月启冰始荐宗庙,此公将用之,故设弓矢也。”

  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食肉之禄,谓在朝廷治其职事就官食者。○与音预。
  [疏]注“食肉”至“食者”。
  ○正义曰:在官治事,官皆给食。大夫以上,食乃有肉。故鲁人谓曹刿曰“肉食者谋之”,又说子雅、子尾之食云“公膳日双鸡”。是大夫得食肉也。传言“食肉之禄”,禄即此肉是也。若依礼,常所合食。案:《玉藻》云:“天子日食少牢,诸侯日食特牲,大夫特豕,士特豚。”则士亦食肉。但彼是在家之礼,非公朝常食也。杜言“谓在朝廷治其职事就官食者”,以明在官之食有冰耳。下云“自命夫命妇,无不受冰”,谓赐之冰,受以归,在家用之也。

  大夫命妇,丧浴用冰。命妇,大夫妻。○浴音欲。
  [疏]“大夫”至“用冰”。
  ○正义曰:《丧服传》曰:“大夫吊於命妇,锡衰。命妇吊於大夫,亦锡衰。”此传与彼命妇之文,皆与大夫相对,故杜知是大夫妻也。《丧大记》云:“君设大盘,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郑玄云:“礼,自仲春之后,尸、既袭、既小敛,先内冰盘中,乃设於其上,不施席而迁尸焉。秋凉而止。”《士丧礼》,君赐冰亦用夷盘,是当丧之时,特赐之冰,浴讫乃设,故云“丧浴用冰”。

  祭寒而藏之,享司寒。○祭寒而藏之,本或作“祭司寒”者,非。献羔而启之,谓二月春分献羔、祭韭,开冰室。○韭音九。
  [疏]“祭寒”至“启之”。
  ○正义曰:上巳云“其藏冰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今复云“祭寒而藏之”,与上一事而重其文者,欲明献羔而启之,还是献之於寒神,故更使“藏之”、“启之”文相对也。
  ○注”谓二”至“冰室“。
  ○正义曰:《诗》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四之日,即夏之二月也。告神而始开冰室,始荐宗庙;荐神之后,公遂用之,俱在春分之月。

  公始用之。公先用,优尊。火出而毕赋。火星昏见东方,谓三月、四月中。
  [疏]注“火星”至“月中”。
  ○正义曰:十七年传云:“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此云“火出而毕赋”,谓以火出而后赋之,以火出为始也。《周礼》云“夏颁冰”,为正岁之夏,即四月是也,故杜兼言四月。

  自命夫命妇,至於老疾,无不受冰。老,致仕在家者。山人取之,县人传之,山人,虞官。县人,遂属。○传,直专反。
  [疏]注“山人”至“遂属”。
  ○正义曰:《周礼》“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知山人虞官也。《周礼》“五县为遂”,是县为遂之属也。

  舆人纳之,隶人藏之。舆、隶,皆贱官。○舆音馀。夫冰以风壮,冰因风寒而坚。○壮,侧亮反。而以风出。顺春风而散用。其藏之也周,周,密也。其用之也徧,及老疾。○徧音遍。则冬无愆阳,愆,过也。谓冬温。○愆,起虔反。夏无伏阴,伏阴,谓夏寒。春无凄风,凄,寒也。○凄,七西反。秋无苦雨,霖雨为人所患苦。○霖音林。
  [疏]注“霖雨为人所患苦”。
  ○正义曰:《诗》云“以祈甘雨”,此云“苦雨”。雨水一也,味无甘苦之异,养物为甘害物为苦耳。《月令》云:“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穣不滋。”是霖雨为人所患,谓之“苦”也。郑玄云:“申之气乘之,苦雨、白露之类,时物得而伤也。”

  雷出不震,震,霆也。○霆音亭,又音挺,又亭佞反。
  [疏]注“震霆也”。
  ○正义曰:《说文》云:“震,劈历震物者。”《释天》云:“疾雷为霆霓。”郭璞云:“雷之急激者谓劈历。”则霆是震之别名。“雷出不震”,言有雷而不为霹雳也。下云“雷不发而震”,言无雷而有霹雳也。

  无菑霜雹,疠疾不降,疠,恶气也。○菑音灾,下同。疠音例。
  [疏]“无菑”至“不降”。
  ○正义曰:霜雹即是菑。言无此菑害之霜雹也。寒暑失时,则民多疠疾。疠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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