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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四七-大学衍义补
卷一四七
▲征讨绥和之义(下) 《左传》:襄公四年,晋悼公曰:“然则莫如和戎乎?”魏绛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草也)居(狄人逐水草而居),贵货易(轻也)土,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习也)其野,穑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坏也),四也;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五也。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 臣按:此后世和戎之始。 襄公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歌钟二肆(列也)及其枿磬、女乐二八,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无慝,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 臣按:魏绛所和之戎,戎而入居中国者也,而后世所和之戎则是化外之人,处荒漠不毛之地者也。 汉高祖八年,匈奴数苦北边,帝患之,刘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罢(与疲同)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弑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陛下诚以适长公主妻之,彼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岁时问遗,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可无战以渐臣也。”帝曰:“善。”欲遣长公主,吕后不可,乃取家人子名为长公主以妻单于,使刘敬往结和亲约。 司马光曰:“刘敬谓冒顿残贼,不可以仁义说,而欲与为婚姻,何前后之相违也?帝王之御外国,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闻与为昏姻也。” 臣按:齐景公,一列国之诸侯也,畏吴之强,不得已而以女女(去)吴。吴,泰伯之后,周之同姓,固在九州之域中也,景公犹且为之涕泣焉。堂堂中朝奄有四海之大、土宇之广、甲兵之强、人士之众,乃至无策以御外侮而与之通昏姻。呜呼,景公不得已而为之,高帝则可以已而不已焉。夫以创业之君任百战之将驭戎,岂无他策而必割所爱以遗所恶哉?盖高帝因刘敬之言,刘敬本魏绛之说,后遂祖之以为驭戎上策。夫以闱门窈窕之姿为殊族异乡之配,田舍翁溺所爱者尚不忍也,孰谓英雄之主如汉高祖、唐太宗者乃忍为之哉?盖其慕割爱为民之名而不明内外之分、人伦之理故也。 文帝遣陆贾使南越,赐其王佗书曰:“朕高皇帝侧室之子也,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遥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诸吕为变,赖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与无同)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恶,终今以来,通使如故。”贾至南越,佗恐,顿首谢罪,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 胡寅曰:“贤哉,文帝之不欺也,实言之于德无损而听者心说而诚服矣。或者夸大其辞,侈耀其事,假于符谶,托于怪神,欲以慑厌肃众而不知虚诞之可愧也。《易》曰:‘谦尊而光卑,不可逾。’文帝有焉。” 臣按:天下道理最大且真者诚而已,是诚也可以感天地、格鬼神、洞金石、孚禽鱼,南越亦人也,孰谓不可以诚感乎?诚之谓言,真实无妄之谓也。真则无伪,实则无虚,无妄则诚矣。观汉文帝赐尉佗书,自言其为侧室子,而又言高后自临事,诸吕为变,非但言其身之所自出,而国家不幸之变故亦并及之,千载之下读之,犹使人心悦而诚服,况同时之人,素不知其故者,一旦得而闻之,宁能不感动其心乎?后世帝王,惟我圣祖开国之初所降诏书与文帝不约而同,一则曰朕本淮右小民,二则曰朕本淮右布衣,其言不一而足,《中庸》谓“惟天下至诚可以参天地、赞化育”,区区小丑,固在其化育之中矣。 文帝时,贾谊上疏曰:“匈奴侮嫚侵掠,而汉岁致金絮、采缯以奉之,玩细娱而不图大患,非所以为安也。”欲试属国,施五饵三表以系单于。 颜师古曰:“爱人之壮,好人之技,仁道也。信为大,操常义也。爱好有实,已诺可期,十死一生,彼将必至,此三表也。赐之盛服车乘以坏其目,赐之盛食珍味以坏其口,赐之音乐妇人以坏其耳,赐之高堂邃宇仓库奴婢以坏其腹,于来降者上召幸之,相娱乐,亲酌手食之以坏其心,此五饵也。” 臣按:或问朱子曰:“五饵之说何如?”曰:“伊川言宋朝正用此术,契丹分明是被金帛买住了,彼分明是遭饵,但恐金帛尽则复来。”观此说,则昔人谓谊为迂,谊岂迂者哉?盖用兵则利在臣下,不用兵而和则利归其主,此所以乐从也。宋富弼说契丹以岁币,亦是此意,虽然金帛出于民,国家既竭民力以养兵,而又使出财以为赂,金帛有时而竭,而彼之贪饕无已,一旦无以应其求,则兵端起矣,宋人之于契丹、女真可见也已。此君子作事,所以贵乎谋始而必思为可继也邪。 武帝建元六年,匈奴来请和亲,天子下其议。王恢,燕人,习胡事,曰:“匈奴和亲,不过数岁即复倍约,不如勿许,兴兵击之。”韩安国曰:“匈奴迁徙鸟举,难得而制,今行数千里与之争利,则人马疲乏,虏以全制其敝,此危道也,不如和亲。”群臣议者多附安国,于是许之。 臣按:匈奴求和亲,割所爱而与之固不可,而又假以家人子与之,则是待之不以诚也,尤不可。若夫彼不曾侵我也而兴兵击之,则曲在我、直在彼,可不可乎?方其彼之有求也,则正辞以拒之,曰中国女子不习外国水土而又多病,况人生修短不常而女子性质不定,或反因之以成衅隙,不若各守疆界,敦礼义之为久长也。如此复之,非独善为之辞,理亦当如是也。 宣帝时,议者多曰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坏乱,举兵灭之,诏问御史大夫,萧望之对曰:“《春秋》晋士丐帅师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而还,君子大其不伐丧,以为恩足以服孝子,谊足以动诸侯。前单于慕化乡善,遣使请求和亲,海内欣然,夷狄莫不闻,不幸为贼臣所杀,今而伐之,是乘乱而幸灾也,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上从其议。 成帝河平二年,匈奴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奉献,罢归,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杀,终不敢还”。使者以闻,下公卿议。议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谷永、杜钦以为:“汉兴,匈奴数为边害,故设金爵之赏以待降者。今单于称臣朝贺,无有二心,接之宜异于往时,今既享既享其聘贡之质,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贪一夫之得而失一国之心,拥有罪之臣而绝慕义之君也。。假令单于初立,欲委身中国,未知利害,使之诈降以卜吉凶,受之亏德沮善,令单于自疏,不亲边吏;或者设为反间,欲因而生隙,受之适合其策,使得归曲而责直,此诚边境安危之原、师旅动静之首,不可不详也。不如不受,以明日月之信,抑诈谖之谋,怀附亲之心,便。” 臣按:谷永、杜钦此议得帝王诚信之道,后世边夷来贡而降,有与此事相同者,宜准此以为法。 光武建武二十八年,北匈奴遣使贡马及裘,更乞和亲,并请音乐,又求率西域诸国胡客俱献见。帝下三府议酬答之宜,司徒掾班彪曰:“臣闻孝宣帝敕边守尉曰:‘匈奴大国,多变诈,交接得其情则却敌折冲,应对失其数则反为轻欺。’今北匈奴见南单于来附,惧谋其国,故数乞和亲,又远驱牛马与汉合市,重遣名王,多所贡献,斯皆外示富强以相欺诞也。臣见其献益重,知其国益虚;归亲愈数,为惧愈多。然今既未能助南,则亦未宜绝北,羁縻之义,礼无不答。谓可颇加赏赐,略与所献相当,报答之辞,令必有所适。” 臣按:孔子言:“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之为贤。”班彪之处北匈奴,盖有得于先觉之道者矣,其所立稿草委曲明尽,可为后世代言者法。 班固曰:“和亲之论,发于刘敬,是时天下初定,新遭平城之难,故从其言,约结和亲,赂遗单于以救安边境。孝惠、高后时遵而不违,匈奴寇盗不为衰止,而单于反以加骄倨。逮至孝文与通关市,妻以汉女,增厚其赂,岁以千金而匈奴数背约束,边境屡被其害,是以文帝中年赫然发愤,遂躬戎服,亲御鞍马,从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陈,聚天下精兵军于广武,顾问冯唐与论将帅,喟然叹息思古名臣,此则和亲无益已然之明效也。仲舒亲见四世之事,犹欲复守旧文,颇增其约,以为义动君子、利动贪人,如匈奴者非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厚利结之于天耳,故与之厚利以没其意,与盟于天以坚其约,质其爱子以累其心,匈奴虽欲辗转,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奈杀爱子何?夫赋敛行赂不足以当三军之费,城郭之固无以异于贞士之约,而使边城守境之民,父母缓带,稚子咽哺,胡马不窥于长城而羽檄不行于中国,不亦便于天下乎?察仲舒之论,考诸行事,乃知其未合于当时而有阙于后世也。当孝武时,虽征伐克复而士马物故亦略相当,虽开河南之野、建朔方之郡,亦弃造阳之北九百余里,匈奴人民每来降汉,单于亦辄拘留汉使以相报复,其桀骜尚如斯,安肯以爱子而为质哉?此不合当时之言也。若不置质,空约和亲,是袭孝文既往之悔而长匈奴无已之诈也。夫边境不选守境武略之臣,修障隧备御之具,厉长戟、劲弩之械,恃吾所以待边寇而务赋敛于民,远行货赂,割剥百姓以奉寇仇,信甘言守空约,而几胡马之不窥,不已过乎?夫规事建议,不图万世之利而俞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也。” 臣按:班固引董仲舒之言和亲,谓其不图万世之利而俞恃一时之事,断之曰仲舒之言漏。信乎其漏也,仲舒此言盖与贾生五饵之说略同,其言与之厚利和亲,后世亦有用之以饵祸息争者矣,然而无益焉。唐人之遣公主、宋人之纳岁币,徒费民财,损国威,其后效果何如也?后之人尚鉴之哉。 魏毋丘俭为安定太守,将之官,魏公操戒之曰:“羌胡欲与中国通,自当遣人来,慎勿遣人往,善人难得,必将教羌胡妄有所请求,因欲以自利,不从便为失异俗意,从之则无益事兴。”至,遣校尉范陵至羌中,陵果教羌使自请为属国都尉,公曰:“吾预知当尔,盖经事多耳。” 臣按:曹操谓羌欲与中国通,自当遣人来,慎勿遣人往。此诚练达事体之语也,盖中国之与外域疆域殊隔,无事时正不必屑屑相与通往来也,非甚不得已,决不可以通使,必不得已,须择其人,不得其人,宁受其责而不轻启其途,是何也?善人之难得也。彼不善之小人,昧于大体,惟顾目前,理之可行与否事之可继与否皆不暇计,往往顺适敌情以为身利,假上旨以许予,教敌人以请求,启其所未知,逄其所欲,为允其所不可必得,既而不副其意,因而启衅端、开边隙者,皆此辈为之也。然其中固有怵于利害,苟逭一时者,而亦有反假敌势以为身荣利,如范陵者。曹公为此言,自谓其经事多,岂不信哉?万一国家不得已与外国通使,须审择其人,必知礼义、有气节、通古今、识事体者,然后遣之,不可专用武弁而必兼之文士,不可专任边吏而必主之廷臣。 唐文宗太和五年,吐蕃维州副使悉怛谋请降,尽帅其众奔成都,李德裕遣兵据其城,具奏其状,事下尚书省集百官议,皆请如德裕策,牛僧孺曰:“吐蕃之境,四面各万里,失一维州未能损其势,比来修好,约罢戍兵,中国御戎,守信为上,彼若来责曰何事失信,养马蔚茹川,上平凉阪,万骑缀回中,怒气直辞,不三日至咸阳桥,此时西南数千里外得百维州,何所用之?徒弃诚信,有害无利,此匹夫所不为,况天子乎?”上以为然,诏德裕以其城及悉怛谋等悉归之吐蕃,吐蕃诛之于境上,极其惨酷。至武宗朝,德裕为相,言:“维州据高山绝顶,三面临江,在戎人平川之冲,是汉地入兵之路。初,河、陇尽没,惟此独存,吐蕃以计陷之,号曰无忧城,从此得以并力西边,凭陵近甸。韦皋欲经略河、湟,须此城为始,急攻数年,卒不可克。臣到西蜀,空壁来归,南蛮震慑,山西八国皆愿内属,可减八处镇兵,坐收千余里旧地,且维州未降前一年,吐蕃犹围鲁州,岂顾盟约?当时不与臣者,望风疾臣,诏臣执送悉怛谋等,令彼自戮,臣累表陈论,乞垂矜舍,答诏严切,竟令执还,将吏对臣无不陨涕,蕃帅即以此人戮于境上,绝忠款之路,快凶虐之情。乞追奖忠魂,各加褒赠。”诏赠悉怛谋右卫将军。 司马光曰:“论者多疑维州之取舍,不能决牛、李之是非。臣以为唐新与吐蕃修好而纳其维州,以利言之则维州小而信大,以害言之则维州缓而关中急,然则为唐计者,宜何先乎?悉怛谋在唐则为向化,在吐蕃不免为叛臣,其受诛也又何矜焉。且德裕所言者利也,僧孺所言者义也,匹夫徇利而忘义,人犹耻之,况天子乎?譬如邻人有牛逸而入于家,或劝其兄归之,或劝其弟攘之,劝归者曰‘攘之不义也,且致讼’,劝攘者曰‘彼尝攘吾羊矣,何义之拘。牛,大畜也,鬻之可以富家’,以是观之,牛、李之是非可见矣。” 胡寅曰:“司马公之言过矣,使维州本非唐地,既与之和,弃而不取,姑守信约可耳。本唐之地为吐蕃所侵,乃欲守区区之信,举险要而弃之,可乎?僧孺所谓三日至咸阳,特以大言怖文宗,非事实也。夫夺吾之地而约以盟,此正蒲人所以要孔子者,不可谓之信也。取我故地,乃义所当为,司马公不以义断之而以利害为言,又斥德裕为利、僧孺为义,是皆无所据矣。故以维州归吐蕃,弃祖宗土宇,缚送悉怛谋,沮归附之心,僧孺以小信妨大计也。下维州遣兵据之,洗数十年之耻,追奖悉怛谋,赠以官秩,德裕以大义谋国事也。此二人是非之辨也。” 臣按:维州悉怛谋之事,司马氏是僧孺,胡氏是德裕,其所论者牛、李二人已然之是非也,臣请就其未然者而为之处置焉。夫德裕初得悉怛谋之通款,即密以其事闻之,朝廷且致书宰执,俟报下而行焉,报可则行,不可则姑已之,以待机会之来,如此,则不失归附之心而贻之祸患,且亦不起边衅矣。不然,若其人既归其地,已为吾所据,业已如此,不待其请即明言告谕之,归其地而不予其人,则彼感吾恩信而归附之人亦不遭惨毒矣。由是观之,二人者皆有失也,德裕之失在于急功名,僧孺之失在于报私怨,就二人之中而言,则急功名者犹为彼善于此也。呜呼,假国家之事以行其私,其于私计得矣,如公义何? 范仲淹议和守攻备四策,其和策曰:“元昊未尝挫衄而辄求通顺,实图休息,所获者大利,所屈者虚称,然干请多端,奸谋未测,国家以生灵为念,不可不纳,如唐高祖、太宗应天顺人,百战百胜,犹屈于突厥,当彼主始亡为之举哀,废朝三日,遣百僚诣馆吊其来使,其屈礼之之甚也。又太宗驱六骑于渭上,见颉利与语,复亲与之盟,颉利既退,左右劝击之,太宗不从,此盛王之谋也。陛下如唐高祖、太宗隆礼谨信以盟好为权宜,选将厉兵以攻守为实事,彼不背盟我则抚纳无倦,彼将负德我则攻守皆宜,如此,结好之策未有失也。” 臣按:仲淹所谓隆礼谨信以盟好为权宜,选将厉兵以攻守为实事,后世不得已而与和亲者当以此言为权度。 以上征讨绥和之义。臣按:昔以谓战、守、和皆应敌之具而非制敌之本,制敌之本乃在夫可以战、可以守、可以和,何者?此实其腹心而运夫四肢之道也。盖尽吾所以治中国者则战之,中有守、有和,守之中有和、有战,和之中亦有战、有守,如环无端,迭相为用,其变不同则其所以应之者亦不一,要令制敌在我而其力常有余,欲战则为唐太宗,欲守则为汉光武,欲和则为汉文帝,如斯而已。苟惟先外而后内,执一而废二,以鏖兵为战,以画地为守,以解弛为和,则以战乃秦氏、隋氏之战,守乃朱梁之守,而其和乃石晋之和矣。由是观之,则知战、守、和之三言者,古今制驭外国之道不出乎此矣,汉人所谓治戎三策者皆在焉。然就其三者而言之,上策莫如守,守而彼侵轶要求不已,然后量彼己、审时势,或与之战、或与之和。所以战者以固吾守,非利其有而侵之;所以和者以安吾守,非畏其强而屈之。是故战而彼吾服,吾亦不忘战而一于守;和而彼吾孚,吾亦不忘战而一于守。战也、守也、和也,皆应敌之具,而所以用之以制敌者在因其势、随其机、应其变,可以战可以无战,可以和可以无和,其运用在吾之一心,然要其归止于守吾之封疆而已,是则三者之中则又以守为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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