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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四書章句集注
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凡五章。
滕文公為世子,將之楚,過宋而見孟子。
世子,太子也。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
道,言也。性者,人所稟於天以生之理也,渾然至善,未嘗有惡。人與堯舜初無少異,但眾人汨於私欲而失之,堯舜則無私欲之蔽,而能充其性爾。故孟子與世子言,每道性善,而必稱堯舜以實之。欲其知仁義不假外求,聖人可學而至,而不懈於用力也。門人不能悉記其辭,而撮其大旨如此。程子曰:「性即理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樂未發,何嘗不善。發而中節,即無往而不善;發不中節,然後為不善。故凡言善惡,皆先善而後惡;言吉凶,皆先吉而後凶;言是非,皆先是而後非。」
世子自楚反,復見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
復,扶又反。夫,音扶。時人不知性之本善,而以聖賢為不可企及;故世子於孟子之言不能無疑,而復來求見,蓋恐別有卑近易行之說也。孟子知之,故但告之如此,以明古今聖愚本同一性,前言已盡,無復有他說也。
成覸謂齊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公明儀曰:『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
覸,古莧反。成覸,人姓名。彼,謂聖賢也。有為者亦若是,言人能有為,則皆如舜也。公明,姓;儀,名;魯賢人也。文王我師也,蓋周公之言。公明儀亦以文王為必可師,故誦周公之言,而歎其不我欺也。孟子既告世子以道無二致,而復引此三言以明之,欲世子篤信力行,以師聖賢,不當復求他說也。
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為善國。書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
瞑,莫甸反。眩,音縣。絕,猶截也。書商書說命篇。瞑眩,憒亂。言滕國雖小,猶足為治,但恐安於卑近,不能自克,則不足以去惡而為善也。愚按:孟子之言性善,始見於此,而詳具於告子之篇。然默識而旁通之,則七篇之中,無非此理。其所以擴前聖之未發,而有功於聖人之門,程子之言信矣。
滕定公薨。世子謂然友曰:「昔者孟子嘗與我言於宋,於心終不忘。今也不幸至於大故,吾欲使子問於孟子,然後行事。」
定公,文公父也。然友,世子之傅也。大故,大喪也。事,謂喪禮。
然友之鄒問於孟子。孟子曰:「不亦善乎!親喪固所自盡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雖然,吾嘗聞之矣。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
齊,音資。疏,所居反。飦,諸延〔一〕反。當時諸侯莫能行古喪禮,而文公獨能以此為問,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喪,固人子之心所自盡者。蓋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乎文公於此有所不能自已也。但所引曾子之言,本孔子告樊遲者,豈曾子嘗誦之以告其門人歟?三年之喪者,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故父母之喪,必以三年也。齊,衣下縫也。不緝曰斬衰,緝之曰齊衰。疏,麤也,麤布也。飦,糜也。喪禮:三日始食粥。既葬,乃疏食。此古今貴賤通行之禮也。
然友反命,定為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於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志曰:『喪祭從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父兄,同姓老臣也。滕與魯俱文王之後,而魯祖周公為長。兄弟宗之,故滕謂魯為宗國也。然謂二國不行三年之喪者,乃其後世之失,非周公之法本然也。志,記也,引志之言而釋其意。以為所以如此者,蓋為上世以來,有所傳受;雖或不同,不可改也。然志所言,本謂先王之世舊俗所傳,禮文小異而可以通行者耳,不謂後世失禮之甚者也。
謂然友曰:「吾他日未嘗學問,好馳馬試劍。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盡於大事,子為我問孟子。」然友復之鄒問孟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孔子曰:『君薨,聽於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風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風必偃。』是在世子。」
好、為,皆去聲。復,扶又反。歠,川悅反。不我足,謂不以我滿足其意也。然者,然其不我足之言。不可他求者,言當責之於己。冢宰,六卿之長也。歠,飲也。深墨,甚黑色也。即,就也。尚,加也。論語作上,古字通也。偃,伏也。孟子言但在世子自盡其哀而已。
然友反命。世子曰:「然。是誠在我。」五月居廬,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謂曰知。及至葬,四方來觀之,顏色之戚,哭泣之哀,弔者大悅。
諸侯五月而葬,未葬,居倚廬於中門之外。居喪不言,故未有命令教戒也。可謂曰知,疑有闕誤。或曰「皆謂世子之知禮也。」林氏曰:「孟子之時,喪禮既壞,然三年之喪,惻隱之心,痛疾之意,出於人心之所固有者,初未嘗亡也。惟其溺於流俗之弊,是以喪其良心而不自知耳。文公見孟子而聞性善堯舜之說,則固有以啟發其良心矣,是以至此而哀痛之誠心發焉。及其父兄百官皆不欲行,則亦反躬自責,悼其前行之不足以取信,而不敢有非其父兄百官之心。雖其資質有過人者,而學問之力,亦不可誣也。及其斷然行之,而遠近見聞無不悅服,則以人心之所同然者,自我發之,而彼之心悅誠服,亦有所不期然而然者。人性之善,豈不信哉?」
〔一〕「延」原作「筵」,據清仿宋大字本改。
滕文公問為國。
文公以禮聘孟子,故孟子至滕,而文公問之。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詩云:『晝爾于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綯,音陶。亟,紀力反。民事,謂農事。詩豳風七月之篇。于,往取也。綯,絞也。亟,絞也。亟,急也。乘,升也。播,布也。言農事至重,人君不可以為緩而忽之。故引詩言治屋之急如此者,蓋以來春將復始播百穀,而不暇為此也。
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
音義並見前篇。
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
恭則能以禮接下,儉則能取民以制。
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陽虎,陽貨,魯季氏家臣也。天理人欲,不容並立。虎之言此,恐為仁之害於富也;孟子引之,恐為富之害於仁也。君子小人,每相反而已矣。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也。
徹,敕列反。藉,子夜反。此以下,乃言制民常產,與其取之之制也。夏時一夫授田五十畝,而每夫計其五畝之入以為貢。商人始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畝之地,畫為九區,區七十畝。中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一區,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復稅其私田。周時一夫授田百畝。鄉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則通力而作,收則計畝而分,故謂之徹。其實皆什一者,貢法固以十分之一為常數,惟助法乃是九一,而商制不可考。周制則公田百畝,中以二十畝為廬舍,一夫所耕公田實計十畝。通私田百畝,為十一分而取其一,蓋又輕於什一矣。竊料商制亦當似此,而以十四畝為廬舍,一夫實耕公田七畝,是亦不過什一也。徹,通也,均也。藉,借也。
龍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將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乎溝壑,惡在其為民父母也?』
樂,音洛。盻,五禮反,從目從兮。或音普莧反者非。養,去聲。惡,平聲。龍子,古賢人。狼戾,猶狼藉,言多也。糞,壅〔一〕也。盈,滿也。盻,恨視也。勤動,勞苦也。稱,舉也。貸,借也。取物於人,而出息以償之也。益之,以足取盈之數也。稚,幼子也。
夫世祿,滕固行之矣。
夫,音扶。孟子嘗言文王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祿,二者王政之本也。今世祿滕已行之,惟助法未行,故取於民者無制耳。蓋世祿者,授之土田,使之食其公田之入,實與助法相為表裡,所以使君子野人各有定業,而上下相安者也,故下文遂言助法。
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
雨,于付反。詩小雅大田之篇。雨,降雨也。言願天雨於公田,而遂及私田,先公而後私也。當時助法盡廢,典籍不存,惟有此詩,可見周亦用助,故引之也。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
庠以養老為義,校以教民為義,序以習射為義,皆鄉學也。學,國學也。共之,無異名也。倫,序也。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倫也。庠序學校,皆以明此而已。
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
滕國褊小,雖行仁政,未必能興王業;然為王者師,則雖不有天下,而其澤亦足以及天下矣。聖賢至公無我之心,於此可見。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惟新』,文王之謂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
詩大雅文王之篇。言周雖后稷以來,舊為諸侯,其受天命而有天下,則自文王始也。子,指文公,諸侯未踰年之稱也。
使畢戰問井地。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
夫,音扶。畢戰,滕臣。文公因孟子之言,而使畢戰主為井地之事,故又使之來問其詳也。井地,即井田也。經界,謂治地分田,經畫其溝塗封植之界也。此法不修,則田無定分,而豪強得以兼并,故井地有不釣;賦無定法,而貪暴得以多取,故穀祿有不平。此欲行仁政者之所以必從此始,而暴君汙吏則必欲慢而廢之也。有以正之,則分田制祿,可不勞而定矣。
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
夫,音扶。養,去聲。言滕地雖小,然其閒亦必有為君子而仕者,亦必有為野人而耕者,是以分田制祿之法,不可偏廢也。
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
此分田制祿之常法,所以治野人使養君子也。野,郊外都鄙之地也。九一而助,為公田而行助法也。國中,郊門之內,鄉遂之地也。田不井授,但為溝洫,使什而自賦其一,蓋用貢法也。周所謂徹法者蓋如此,以此推之,當時非惟助法不行,其貢亦不止什一矣。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
此世祿常制之外,又有圭田,所以厚君子也。圭,潔也,所以奉祭祀也。不言世祿者,滕已行之,但此未備耳。
餘夫二十五畝。
程子曰:「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為率,受田百畝。如有弟,是餘夫也。年十六,別受田二十五畝,俟其壯而有室,然後更受百畝之田。」愚按:此百畝常制之外,又有餘夫之田,以厚野人也。
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
死,謂葬也。徙,謂徙其居也。同井者,八家也。友,猶伴也。守望,防寇盜也。
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養,去聲。別,彼列反。此詳言井田形體之制,乃周之助法也。公田以為君子之祿,而私田野人之所受。先公後私,所以別君子野人之分也。不言君子,據野人而言,省文耳。上言野及國中二法,此獨詳於治野者,國中貢法,當時已行,但取之過於什一爾。
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夫,音扶。井地之法,諸侯皆去其籍,此特其大略而已。潤澤,謂因時制宜,使合於人情,宜於土俗,而不失乎先王之意也。呂氏曰:「子張子慨然有意三代之治。論治人先務,未始不以經界為急。講求法制,粲然備具。要之可以行於今,如有用我者,舉而措之耳。嘗曰:『仁政必自經界始。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言治,皆苟而已。世之病難行者,未始不以亟奪富人之田為辭。然茲法之行,悅之者眾。苟處之有術,期以數年,不刑一人而可復。所病者,特上之未行耳。』乃言曰:『縱不能行之天下,猶可驗之一鄉。』方與學者議古之法,買田一方,畫為數井。上不失公家之賦役。退以其私,正經界,分宅里,立斂法,廣儲蓄,興學校,成禮俗,救菑卹患,厚本抑末。足以推先王之遺法,明當今之可行。有志未就而卒。」愚按:喪禮經界兩章,見孟子之學,識其大者。是以雖當禮法廢壞之後,制度節文不可復考,而能因略以致詳,推舊而為新;不屑屑於既往之跡,而能合乎先王之意,真可謂命世亞聖之才矣。
〔一〕「壅」原作「擁」,據清仿宋大字本改。
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曰:「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文公與之處,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
衣,去聲。捆,音閫。神農,炎帝神農氏。始為耒耜,教民稼穡者也。為其言者,史遷所謂農家者流也。許,姓,行,名也。踵門,足至門也。仁政,上章所言井地之法也。廛,民所居也。氓,野人之稱。褐,毛布,賤者之服也。捆,扣〈扌豖〉之欲其堅也。以為食,賣以供食也。程子曰:「許行所謂神農之言,乃後世稱述上古之事,失其義理者耳,猶陰陽、醫、方稱黃帝之說也。」
陳良之徒陳相與其弟辛,負耒耜而自宋之滕,曰:「聞君行聖人之政,是亦聖人也,願為聖人氓。」
陳良,楚之儒者。耜,所以起土。耒,其柄也。
陳相見許行而大悅,盡棄其學而學焉。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滕君,則誠賢君也;雖然,未聞道也。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惡得賢?」
饔,音雍。飧,音孫。惡,平聲。饔飧,熟食也。朝曰饔,夕曰飧。言當自炊爨以為食,而兼治民事也。厲,病也。許行此言,蓋欲陰壞孟子分別君子野人之法。
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許子必織布而後衣乎?」曰:「否。許子衣褐。」「許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織之與?」曰:「否。以粟易之。」曰:「許子奚為不自織?」曰:「害於耕。」曰:「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曰:「然。」「自為之與?」曰:「否。以粟易之。」
衣,去聲。與,平聲。釜,所以煮。甑,所以炊。爨,然火也。鐵,耜屬也。此語八反,皆孟子問而陳相對也。
「以粟易械器者,不為厲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豈為厲農夫哉?且許子何不為陶冶。舍皆取諸其宮中而用之?何為紛紛然與百工交易?何許子之不憚煩?」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
舍,去聲。此孟子言而陳相對也。械器,釜甑之屬也。陶,為甑者。冶,為釜鐵者。舍,止也,或讀屬上句。舍,謂作陶冶之處也。
「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
與,平聲。食,音嗣。此以下皆孟子言也。路,謂奔走道路,無時休息也。治於人者,見治於人也。食人者,出賦稅以給公上也。食於人者,見食於人也。此四句皆古語,而孟子引之也。君子無小人則飢,小人無君子則亂。以此相易,正猶農夫陶冶以粟與械器相易,乃所以相濟而非所以相病也。治天下者,豈必耕且為哉?
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氾濫於天下。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不登,禽獸偪人。獸蹄鳥跡之道,交於中國。堯獨憂之,舉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澤而焚之,禽獸逃匿。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雖欲耕,得乎?
瀹,音藥。濟,子禮反。漯,他合反。天下猶未平者,洪荒之世,生民之害多矣;聖人迭興,漸次除治,至此尚未盡平也。洪,大也。橫流,不由其道而散溢妄行也。氾濫,橫流之貌。暢茂,長盛也。繁殖,眾多也。五穀,稻、黍、稷、麥、菽也。登,成熟也。道,路也。獸蹄鳥跡交於中國,言禽獸多也。敷,布也。益,舜臣名。烈,熾也。禽獸逃匿,然後禹得施治水之功。疏,通也,分也。九河:曰徒駭,曰太史,曰馬頰,曰覆釜,曰胡蘇,曰簡,曰潔,曰鉤盤,曰鬲津。瀹,亦疏通之意。濟漯,二水名。決、排,皆去其壅塞也。汝、漢、淮、泗,亦皆水名也。據禹貢及今水路,惟漢水入江耳。汝泗則入淮,而淮自入海。此謂四水皆入于江,記者之誤也。
后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放勳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聖人之憂民如此,而暇耕乎?
契,音薛。別,彼列反。長、放,皆上聲。勞、來,皆去聲。言水土平,然後得以教稼穡;衣食足,然後得以施教化。后稷,官名,棄為之。然言教民,則亦非並耕矣。樹,亦種也。藝,殖也。契,亦舜臣名也。司徒,官名也。人之有道,言其皆有秉彝之性也。然無教則亦放逸怠惰而失之,故聖人設官而教以人倫,亦因其固有者而道之耳。書曰:「天敘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此之謂也。放勳,本史臣贊堯之辭,孟子因以為堯號也。德,猶惠也。堯言,勞者勞之,來者來之,邪者正之,枉者直之,輔以立之,翼以行之,使自得其性矣,又從而提撕警覺以加惠焉,不使其放逸怠惰而或失之。蓋命契之辭也。
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皋陶為己憂。夫以百畝之不易為己憂者,農夫也。
夫,音扶。易,去聲。易,治也。堯舜之憂民,非事事而憂之也,急先務而已。所以憂民者其大如此,則不惟不暇耕,而亦不必耕矣。
分人以財謂之惠,教人以善謂之忠,為天下得人者謂之仁。是故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
為、易,並去聲。分人以財,小惠而已。教人以善,雖有愛民之實,然其所及亦有限而難久。惟若堯之得舜,舜之得禹皋陶,及所謂為天下得人者,而其恩惠廣大,教化無窮矣,此其所以為仁也。
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與焉!』堯舜之治天下,豈無所用其心哉?亦不用於耕耳。
與,去聲。則,法也。蕩蕩,廣大之貌。君哉,言盡君道也。巍巍,高大之貌。不與,猶言不相關,言其不以位為樂也。
吾聞用夏變夷者,未聞變於夷者也。陳良,楚產也。悅周公、仲尼之道,北學於中國。北方之學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謂豪傑之士也。子之兄弟事之數十年,師死而遂倍之。
此以下責陳相倍師而學許行也。夏,諸夏禮義之教也。變夷,變化蠻夷之人也。變於夷,反見變化於蠻夷之人也。產,生也。陳良生於楚,在中國之南,故北遊而學於中國也。先,過也。豪傑,才德出眾之稱,言其能自拔於流俗也。倍,與背同。言陳良用夏變夷,陳相變於夷也。
昔者孔子沒,三年之外,門人治任將歸,入揖於子貢,相嚮而哭,皆失聲,然後歸。子貢反,築室於場,獨居三年,然後歸。他日,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彊曾子。曾子曰:『不可。江漢以濯之,秋陽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
任,平聲。彊,上聲。暴,蒲木反。皜,音杲。三年,古者為師心喪三年,若喪父而無服也。任,擔也。場,冢上之壇場也。有若似聖人,蓋其言行氣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記子游謂有若之言似夫子之類是也。所事孔子,所以事夫子之禮也。江漢水多,言濯之潔也。秋日燥烈,言暴之乾也。皜皜,潔白貌。尚,加也。言夫子道德明著,光輝潔白,非有若所能彷彿也。或曰:「此三語者,孟子贊美曾子之辭也。」
今也南蠻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子之師而學之,亦異於曾子矣。
鴃,亦作鵙,古役反。鴃,博勞也,惡聲之鳥。南蠻之聲似之,指許行也。
吾聞出於幽谷遷于喬木者,末聞下喬木而入於幽谷者。
小雅伐木之詩云:「伐木丁丁,鳥鳴嚶嚶,出自幽谷,遷于喬木。」
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學,亦為不善變矣。」
魯頌閟宮之篇也。膺,擊也。荊,楚本號也。舒,國名,近楚者也。懲,艾也。按今此詩為僖公之頌,而孟子以周公言之,亦斷章取義也。
「從許子之道,則市賈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賈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賈相若;五穀多寡同,則賈相若;屨大小同,則賈相若。」
賈音價,下同。陳相又言許子之道如此。蓋神農始為市井,故許行又託於神農,而有是說也。五尺之童,言幼小無知也。許行欲使市中所粥之物,皆不論精粗美惡,但以長短輕重多寡大小為價也。
曰:「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萬。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巨屨小屨同賈,人豈為之哉?從許子之道,相率而為偽者也,惡能治國家?」
夫,音扶。蓰,音師,又山綺反。比,必二反。惡,平聲。倍,一倍也。蓰,五倍也。什伯千萬,皆倍數也。比,次也。孟子言物之不齊,乃其自然之理,其有精粗,猶其有大小也。若大屨小屨同價,則人豈肯為其大者哉?今不論精粗,使之同價,是使天下之人皆不肯為其精者,而競為濫惡之物以相欺耳。
墨者夷之,因徐辟而求見孟子。孟子曰:「吾固願見,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
辟,音壁,又音闢。墨者,治墨翟之道者。夷,姓;之,名。徐辟,孟子弟子。孟子稱疾,疑亦託辭以觀其意之誠否。
他日又求見孟子。孟子曰:「吾今則可以見矣。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然而夷子葬其親厚,則是以所賤事親也。」
不見之見,音現。又求見,則其意已誠矣,故因徐辟以質之如此。直,盡言以相正也。莊子曰:「墨子生不歌,死無服,桐棺三寸而無槨。」是墨之治喪,以薄為道也。易天下,謂移易天下之風俗也。夷子學於墨氏而不從其教,其心必有所不安者,故孟子因以詰之。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之則以為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彼有取爾也。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
夫,音扶,下同。匍,音蒲。匐,蒲北反。「若保赤子」,周書康誥篇文,此儒者之言也。夷子引之,蓋欲援儒而入於墨,以拒孟子之非己。又曰:「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則推墨而附於儒,以釋己所以厚葬其親之意,皆所謂遁辭也。孟子言人之愛其兄子與鄰之子,本有差等。書之取譬,本為小民無知而犯法,如赤子無知而入井耳。且人物之生,必各本於父母而無二,乃自然之理,若天使之然也。故其愛由此立,而推以及人,自有差等。今如夷子之言,則是視其父母本無異於路人,但其施之之序,姑自此始耳。非二本而何哉?然其於先後之間,猶知所擇,則又其本心之明有終不得而息者,此其所以卒能受命而自覺其非也。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
蚋,音汭。嘬,楚怪反,泚,七禮反。睨,音詣。為,去聲。虆,力追反。梩,力知反。因夷子厚葬其親而言此,以深明一本之意。上世,謂太古也。委,棄也。壑,山水所趨也。蚋,蚊屬。姑,語助聲,或曰螻蛄也。嘬,攢共食之也。顙,額也。泚,泚然汗出之貌。睨,邪視也。視,正視也。不能不視,而又不忍正視,哀痛迫切,不能為心之甚也。非為人泚,言非為他人見之而然也。所謂一本者,於此見之,尤為親切。蓋惟至親故如此,在他人,則雖有不忍之心,而其哀痛迫切,不至若此之甚矣。反,覆也。虆,土籠也。梩,土轝也。於是歸而掩覆其親之尸,此葬埋之禮所由起也。此掩其親者,若所當然,則孝子仁人所以掩其親者,必有其道,而不以薄為貴矣。
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憮然為閒曰:「命之矣。」
憮,音武。閒,如字。憮然,茫然自失之貌。為閒者,有頃之閒也。命,猶教也。言孟子已教我矣。蓋因其本心之明,以攻其所學之蔽,是以吾之言易入,而彼之惑易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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