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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卷二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干宝曰:阴气之始,妇德之常,故称“元”。与乾合德,故称“亨”。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故乾以龙繇,坤以马象也。坤,阴类,故称“利牝马之贞”矣。
虞翻曰:谓阴极阳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终于坤亥,出乾初子,品物咸亨,故“元亨”也。坤为牝,震为马,初动得正,故“利牝马之贞”矣。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卢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后而不先,先则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阴以阳为主,当后而顺之,则利。故曰“后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为牝,为迷。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崔觐曰:妻道也。西方坤兑,南方巽离,二方皆阴,与坤同类,故曰“西南得朋”。东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阳,与坤非类,故曰“东北丧朋”。以喻在室得朋,犹迷于失道;出嫁丧朋,乃顺而得常。安于承天之正,故言“安贞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谓乾气至坤,万物资受而以生也。坤者纯阴,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叹言至美。
万物资生,
荀爽曰:谓万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于乾,由坤而生也。策生于坤,犹万物成形,出乎地也。
乃顺承天。
刘瓛曰:万物资物于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坤厚载物,
蜀才曰:坤以广厚之德,载含万物,无有穷竟也。
德合无疆。
蜀才曰:天有无疆之德,而坤合之,故云“德合无疆”也。
含宏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为含,坤五居乾二为弘,坤初居乾四为光,乾四居坤初为大也。
品物咸亨。
荀爽曰:天地交,万物生,故“咸亨”。
崔觐曰:含育万物为弘,光华万物为大,动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咸亨”也。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顺而承天也。马之所以行地远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马,顺之至也。诫臣子当至顺,故作易者取象焉。
柔顺利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谓坤爻本在柔顺阴位,则利贞之。乾则阳爻来据之,故曰“君子攸行”。
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何妥曰:阴道恶先,故先致迷失。后顺于主,则保其常庆也。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虞翻曰:谓阳得其类,月朔至望,从震至乾,与时偕行,故“乃与类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虞翻曰:阳丧灭坤,坤终复生,谓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终有庆”。此指说易道阴阳消息之大要也。谓阳月三日,变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见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谓二阳为朋,故兑“君子以朋友讲习”。《文言》曰:敬义立而德不孤。《彖》曰:乃与类行。二十九日,消乙入坤,灭藏于癸,乙东癸北,故“东北丧朋”。谓之以坤灭乾,坤为丧故也。
马君云:孟秋之月,阴气始著,而坤之位,同类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阳气始著,阴始从阳,失其党类,故“东北丧朋”。失之甚矣。而荀君以为阴起于午,至申三阴,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曰“东北丧朋”。就如荀说,从午至申,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曰“东北丧朋”就如荀说,从午至申,经当言南西得朋;子至寅,当言北东丧朋。以乾变坤,而言丧朋,经以乾卦为丧耶?此何异于马也。
安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静,故“安”;复初得正,故“贞吉”。
应地无疆。
虞翻曰:震为应。阳正于初,以承坤阴;地道应,故“应地无疆”。
《象》曰:地势坤,
王弼曰:地形不顺,其势顺。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也。
君子以厚德载物。
虞翻曰:势,力也。君子谓乾阳,为德动。在坤下,君子之德车。故“厚德载物”。老子曰:胜人者有力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
干宝曰:重阴,故称六。刚柔相推,故生变。占变,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变者也。故《易》、《系辞》皆称九、六也。阳数奇,阴数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阴气在初,五月之时,自姤来也。阴气始动乎三泉之下,言阴气之动矣。则必至于履霜,履霜则必至于坚冰,言有渐也。藏器于身,贵其俟时,故阳有潜龙,戒以“勿用”。防祸之原。欲其先几,故阴在三泉,而显以履霜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坚冰者,阴功成也。谓坤初六之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坚冰”也。此卦本乾,阴始消,阳起于此爻,故“履霜”也。驯,犹顺也,言阳顺阴之性,成坚冰矣。初六始姤,姤为五月。盛夏而言坚冰,五月阴气始生地中,言始于微霜,终至坚冰,以明渐顺至也。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阳也。二应五,五下动之,则应阳出,直布阳于四方。
不习无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习。阳之所唱,从而和之,“无不利”也。干宝曰:阴气在二,六月之时,自遁来也。阴出地上,佐阳成物,臣道也,妻道也。臣之事君,妻之事夫,义成者也。臣贵其直,义尚其方,地体其大,故曰“直方大”。士该九德,然后可以从王事;女躬四教,然后可以配君子。道成于我,而用之于彼。不妨以仕举为政,不妨以嫁学为妇。故曰“不习无不利”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谓阳下动,应之,则直而行,布阳气于四方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干宝曰:女德光于夫,士德光于国也。
六三:含章可贞。
虞翻曰:贞,正也。以阴包阳,故“含章”。三失位,发得正,故“可贞”也。
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虞翻曰:谓三已发成泰,乾为王,坤为事,震为从,故“或从王事”。地道无成而有终,故“无成有终”。
干宝曰:阴气在三,七月之时,自否来也。阳降在四,三公位也。阴升在三,三公事也。上失其权,位在诸侯。坤体既具,阴党成群。君弱臣强,戒在二国。唯文德之臣,然后可以遭之,运而不失其柔顺之正。坤为文,坤象既成,故曰“含章可贞”。此盖平襄之王垂拱以晋郑之辅也。苟利社稷,专之则可,故曰“或从王事”。迁都诛亲,疑于专命,故亦或之。失后顺之节,故曰“无成”。终于济国安民,故曰“有终”。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
崔觐曰:阳命则发,非时则含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干宝曰:位弥高,德弥广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虞翻曰:括,结也。谓泰反成否。坤为囊,艮为手,巽为绳,故括囊在外多咎也。得位承五,系于包桑,故“无咎”。阴在二多誉,而远在四,故“无誉”。
干宝曰:阴气在四,八月之时,自观来也。天地将闭,贤人必隐,怀智苟容,以观时衅,此盖甯戚、籧瑗与时卷舒之爻也。不艰其身,则无咎。功业不建,故无誉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卢氏曰:慎言则无咎也。
六五:黄裳,元吉。
干宝曰:阴气在五,九月之时,自剥来也。剥者,反常道也。黄,中之色。裳,下之饰。元,善之长也。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阴登于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已,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犹病诸。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也。故曰“黄裳,元吉”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王肃曰:坤为文,五在中,故曰“文在中也”。
干宝曰:当总已之任,处疑僣之间,而能终元吉之福者,由文德在中也。
上六:龙战于野,
荀爽曰: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在伏乾,为其兼于阳,故称“龙”也。
其血玄黄。
《九家易》曰:实本坤体,未离其类,故称“血”焉。血以喻阴也。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
侯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当十月。阴穷于亥,穷阴薄阳,所以战也。故《说卦》云“战乎乾”是也。六称龙者,阴盛似龙,故称“龙”也。
干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于酉,而卦成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酉戌之间,故曰“于野”。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故文王之忠于殷,抑参二之强,以事独夫之纣。盖欲弥缝其阙。而匡救其恶,以祈殷命,以济生民也。纣遂长恶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于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义也。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干宝曰:天道穷,至于阴阳和薄也。君德穷,至于攻战受诛也。柔顺穷,至于用权变矣。
用六:利永贞。
干宝曰:阴体其顺,臣守其柔。所以秉义之和,履贞之干。唯有推变,终归于正。是周公始于负扆南面,以光王道,卒于复子明辟,以终臣节,故曰“利永贞”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侯果曰:用六,妻道也,臣道也,利在长正矣。不长正,则不能大终阳事也。
《文言》曰:
何妥曰:《坤·文言》唯一章者,以一心奉顺于主也。
坤至柔,
荀爽曰:纯阴至顺,故“柔”也。
而动也刚,
《九家易》曰:坤一变而成震。阴动生阳,故“动也刚”。
至静而德方,
荀爽曰:坤性至静,得阳而动,布于四方也。
后得主而有常,
虞翻曰:坤阴,先迷后顺,得常。阳出初,震为主,为常也。
含万物而化光。
干宝曰:光,大也。谓坤含藏万物,顺承天施,然后“化光”也。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时而行之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虞翻曰:谓初。乾为积善,以坤牝。阳灭出复,震为余庆,谓“东北丧朋”,乃终有庆也。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虞翻曰:坤积不善,以臣弑君,以乾通坤,极姤生巽,为余殃也。
案:圣人设教,理贵随宜,故夫子先论人事,则不语怪力乱神,绝四毋必。今于易象,阐扬天道,故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以明阳生阴杀,天道必然。理国修身,积善为本。故于坤爻初六,阴始生时,著此微言,永为深诫。欲使防萌杜渐,灾害不生,开国承家,君臣同德者也。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是其义也。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虞翻曰:坤消至二,艮子弑父。至三成否,坤臣弑君。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故子弑父,臣弑君也。
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虞翻曰:刚爻为朝,柔爻为夕;乾为寒,坤为暑,相推而成岁焉。故“非一朝一夕”,所由来渐矣。
由辩之不早辩也。
孔颖达曰: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不早辩明故也。此文诫君父防臣子之恶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荀爽曰:霜者,乾之命令。坤下有伏乾,履霜坚冰,盖言顺也。乾气加之,性而坚,象臣顺君命而成之。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虞翻曰:谓二。阳称直。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故“直其正”。方为辟,阴开为方。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故“方其以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虞翻曰:阳息在二,故“敬以直内”。坤位在外,故义以方外。谓阳见兑丁,西南得朋,乃与类行,故德不孤。孔子曰:必有邻也。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荀爽曰:直方大,乾之唱也。不习无不利,坤之和也。阳唱阴和,而无所不利,故“不疑其所行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
荀爽曰:六三阳位,下有伏阳。坤阴卦也。虽有伏阳,含藏不显。以从王事,要待乾命,不敢自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翟元曰:坤有此三者也。
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宋衷曰:臣子虽有才美,含藏以从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得终天功,臣得终君事,妇得终夫业,故曰“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
虞翻曰:谓阳息坤成泰。天地反,以乾变坤,坤化升乾,万物出震,“故天地变化,草木蕃”矣。
天地闭,贤人隐。
虞翻曰:谓四。泰反成否,乾称贤人。隐藏坤中,以俭德避难,不荣以禄,故“贤人隐”矣。
《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荀爽曰:六四阴位,迫近于五,虽有成德,当括而囊之,谨慎畏敬也。
孔颖达曰: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智也。闭其智而不用,故曰“括囊”。不与物忤,故“无咎”。功名不显,故“无誉”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
虞翻曰:谓五。坤息体观,地色黄,坤为理。以乾通坤,故称“通理”。五正阳位,故曰“正位”。艮为居,体谓四支也。艮为两肱,巽为两股。故曰“黄中通理,正位居体”。
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
虞翻曰:阳称美,在五中四支。谓股肱。
发于事业,
《九家易》曰:天地交而万物生也。谓阳德潜藏,变则发见。若五动为比,乃事业之盛。
美之至也。
侯果曰:六五以中和通理之德,居体于正位,故能美充于中。而旁畅于万物,形于事业,无不得宜,是“美之至也”。
阴疑于阳,必战。
孟喜曰:阴乃上薄,疑似于阳,必与阳战也。
为其兼于阳也,故称龙焉。
《九家易》曰:阴阳合居,故曰“兼”。阳谓上六,坤行至亥,下有伏乾,阳者变化,以喻龙焉。
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
荀爽曰:实本坤卦,故曰“未离其类也”。血以喻阴顺也。
崔觐曰:乾坤交会,乾为大赤,伏阴柔之,故“称血焉”。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
荀爽曰:消息之卦,坤位在亥,下有伏乾,阴阳相和,故言“天地之杂也”。
天玄而地黄。
王凯冲曰:阴阳交战,故血玄黄。
荀爽曰:天者阳,始于东北,故色玄也。地者阴,终于西南,故色黄也。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万物之始生也。
崔觐曰: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也。不序乾坤之次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二生万物。则天地之次第可知,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万物之始生者,言刚柔始交,故万物资始于乾,而资生于坤。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
虞翻曰:坎二之初,刚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贞”矣。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虞翻曰:之外称往。初震得正,起之欲应,动而失位,故“勿用有攸往”。震为侯,初刚难拔,故利以建侯。老子曰:善建者,拔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
虞翻曰:乾刚坤柔,坎二交初,故“始交”。确乎难拔,故“难生”也。
崔觐曰:十二月阳始浸长,而交于阴,故曰“刚柔始交”。万物萌芽,生于地中,有寒冰之难,故言“难生”。于人事,则是运季业初之际也。
动乎险中,大亨贞。
荀爽曰:物难在始生,此本坎卦也。
案: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刚柔始交也。交则成震,震为动也,上有坎,是动乎险中也。动则物通而得正。故曰“动乎险中,大亨贞”也。
雷雨之动满形,
荀爽曰:雷震雨润,则万物满形而生也。
虞翻曰:震雷坎雨,坤为形也。谓三巳反正,成既济。坎水流坤,故“满形”。谓雷动雨施,品物流形也。
天造草昧。
荀爽曰:谓阳动在下,造物于冥昧之中也。
宜建侯而不宁。
苟爽曰:天地初开,世尚屯难,震位承乾,故“宜建侯”。动而遇险,故“不宁”也。
虞翻曰:造,造生也。草,草创物也。坤冥为昧,故“天造草昧”。成既济定,故曰“不宁”,言宁也。
干宝曰:水运将终,木德将始,殷周际也。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宁。天下既遭屯险之难,后王宜荡之以雷雨之政,故封诸侯以宁之也。
《象》曰:云雷,屯。
《九家易》曰:雷雨者,兴养万物。今言屯者,十二月雷伏藏地中,未得动出。虽有云雨,非时长育,故言屯也。
君子以经论。
荀爽曰:屯难之代,万事失正。经者,常驻也。论者,理也。君子以经论,不失常道也。
姚信曰:经,纬也。时在屯难,是天地经论之日,故君子法之,须经论艰难也。
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虞翻曰:震起艮止,动乎险中,故“盘桓”。得正得民,“利居贞”。谓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
荀爽曰:盘桓者,动而退也。顿谓从二动,而退居初,虽盘桓,得其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荀爽曰:阳贵而阴贱,阳从二来,是以贵下贱,所以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
荀爽曰:阳动而止,故“屯如”也。阴乘于阳,故“邅如”也,
乘马班加。
虞翻曰:屯邅盘桓,谓初也。震为马作足,二乘初,故“乘马”。班,踬也。马不进,故“班如”矣。
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曰:匪非也。寇谓五。坎为寇盗,应在坎,故“匪寇”。阴阳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变复体离。离为女子,为大腹,故称“字”。今失位为坤,离象不见,故“女子贞不字”。坤数十。三动反正,离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
崔觐曰:下乘初九,故为之难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家易》曰:阴出于坤,今还为坤,故曰“反常也”。阴出于坤,谓乾再索而得坎。今变成震,中有坤体,故言阴出于坤。今还于坤,谓二从初即逆,应五顺也。去逆就顺,阴阳道正,乃能长养,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虞谓虞人,掌禽兽者。艮为山,山足称麓。麓,林也。三变体坎,坎为丛木。山下,故称“林中”。坤为兕虎;震为麋鹿,又为惊走;艮为狐狼。三变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无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谓阳已正位。几,近。舍,置。吝,疵也。三应于上,之应历险。不可以往,动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穷矣。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
案:《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辞。王用三驱,失前禽,是其义也。
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崔觐曰:君子见动之微,逆知无虞,则不如舍,勿往。往则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谓三巳变坎,为马,故曰“乘马”。马在险中,故“班如”也。或说乘初,初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崔觐曰:屯难之时,勿用攸往。初虽作应,班如不进。既比于五,五来求婚。男求女,“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称“往”。体离,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称“膏”。《诗》云:阴雨膏之,是其义也。
小贞吉,大贞凶。
崔觐曰:得屯难之宜,有膏泽之惠。谓与四为婚媾,施虽未光,小贞之道也,故“吉”。至于远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应,冒难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贞凶”也。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阳陷阴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坎为马,震为行,艮为止,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涟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阳,故“班如”也。下二四爻虽亦乘阳,皆更得承五,忧解难除。今上无所复承,忧难不解,故“泣血涟如”也。体坎为血,伏离为目,互艮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虞翻曰:谓三变时,离为目。坎为血,震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涟如”。柔乘于刚,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
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亨谓二。震刚柔接,故“亨”。蒙亨,以通行时中也。
干宝曰:蒙者,离宫阴也。世在四。八月之时,降阳布德,荠麦并生,而息来在寅,故“蒙”。于世为八月,于消息为正月卦也。正月之时,阳气上达,故屯为物之始生,蒙为物之稚也。施之于人,则童蒙也。敬得其运,虽蒙必亨,故曰“蒙亨”。此盖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谓五,艮为童蒙。我谓二也。震为动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五阴求阳,故“童蒙求我,志应也”。艮为求,二体师象,坎为经。谓礼有来学,无往教。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崔觐曰:初筮,谓六五求决于九二。二则告之。再三渎,谓三应于上。四隔于三,与二为渎,故二“不告”也。渎,古黩字也。 利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变之正,故“利贞”。蒙以养正,圣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侯果曰:艮为山,坎为险,是山下有险。险被山止,止则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案:二进居三,三降居二。刚柔得中,故能通。发蒙时,令得进中矣。故曰“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陆绩曰:六五阴爻,在蒙暗。蒙又体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应也。
荀爽曰:二与五志相应也。 初筮告,以刚中也。
崔觐曰:以二刚中,能发于蒙也。 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荀爽曰:再三,谓三与四也。皆乘阳,不敬,故曰“渎”。渎不能尊阳,蒙气不除,故曰“渎蒙也”。
蒙以养正,圣功也。
虞翻曰:体颐,故养。五多功。圣谓二,二志应五,变得正而亡其蒙,故“圣功也”。
干宝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而成王八岁,言天后成王之年,将以养公正之道,而成三圣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为山,震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二。艮为果,震为行。育,养也。二至上有颐养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发蒙之正,初为蒙始,而失其位。发蒙之正以成兑,兑为刑人,坤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为穿木,震足艮手,互与坎连,故称“桎梏”。初发成兑,兑为说,坎象毁坏,故曰“用说桎梏”。之应历险,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为法,初发之正,故“正法也”。
干宝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时,天光始照,故曰“发蒙”。此成王始觉周公至诚之象也。坎为法律,寅为贞廉,以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此成王将正四国之象也。说,解也。正四国之罪。宜释周公之党,故曰“用说桎梏”。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虞翻曰:坤为包。应五据初,初与三四同体,包养四阴,故“包蒙,吉”。震刚为夫,伏巽为妇,二以刚接柔,故“纳妇,吉”。二称家。震,长子,主器者。纳妇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诫上也。金夫谓二。初发成兑,故三称“女”。兑为见。阳称金。震为夫。三逆乘二阳,所行不顺,为二所淫。上来之三,陟阴。故曰“勿用娶女,见金夫”矣。坤身称躬,三为二所乘,兑泽动下,不得之应,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无攸利”也。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顺也。
虞翻曰:失位乘刚,故“行不顺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王弼曰:阳称实也。独远于阳,处两阴之中,暗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于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为童蒙,处贵承上,有应于二,动而成巽,故“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荀爽曰:顺于上,巽于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虞翻曰:体艮为手,故“击”。谓五巳变,上动成坎,称寇。而逆乘阳,故“不利为寇”矣。御,止也。此寇谓二。坎为寇,巽为高,艮为山,登山备下,顺有师象,故“利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虞翻曰:自上御下,故“顺”也。
《序卦》曰: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干宝曰:需,坤之游魂也。云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东西,须之象也。王事未至,饮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妇人之职也;百谷果蓏之所生,禽兽鱼鳖之所托也;而在游魂变化之家,即烹爨腥实以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
虞翻曰:大壮四之五。孚谓五。离日为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贞吉”,谓“壮于大舆之辐也”。
利涉大川。
何妥曰:大川者,大难也。须之待时,本欲涉难,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于坎也。坎为险也。有险在前,不可妄涉,故须待时然后动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侯果曰:乾体刚健,遇险能通,险不能险,义不穷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壮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失位,变而涉坎,坎为大川。得位应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
宋衷曰:云上于天,须时而降也。
君子以饮食宴乐。
虞翻曰:君子谓乾。坎水兑口。水流入口为饮。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故“以饮食”。阳在内,称宴。大壮,震为乐,故“宴乐”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干宝曰:郊,乾坎之际也。既已受命,进道北郊,未可以进,故曰“需于郊”。处不避污,出不辞难,臣之常节也。得位有应,故曰“利用恒”。虽小稽留,终于必达,故曰“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居需之时,最远于险;能抑其进,不犯难行;虽不应几,可以保常,故“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沙谓五。水中之阳称沙也。二变之阴,称小。大壮震为言,兑为口。四之五,震象半见,故“小有言”。二变应之,故“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虞翻曰:衍,流也。中谓五也。
荀爽曰:二应于五,水中之刚,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进也。体乾处和,美德优衍在中,而不进也。
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而三据之,故“小有言”。乾虽在下,终当升上,二当居五,故“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荀爽曰:亲与坎接,故称“泥”。须止不进,不取于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崔觐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于坎,坎为险盗,故“致寇至”。是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虞翻曰:离为戎,乾为敬。阴消至五遁,臣将弑君。四上壮坤,故“敬慎不败”。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案:六四体坎。坎为云,又为血卦。血以喻阴。阴体卑弱,宜顺从阳,故曰“需于血”。
《九家易》曰:云从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王弼曰:穴者,阴之路也。四处坎始,居穴者也。九三刚进,四不能距,见侵则避,顺以听命也。
《九家易》曰:云欲升天,须时当降。顺以听五,五为天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荀爽曰:五互离,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饮食之道。故坎在需家,为酒食也。云须时欲降,乾须时当升。五有刚德,处中居正。故能帅群阴,举坎以降。阳能正居其所,则吉。故曰“需于酒食”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谓乾二当升五,正位者也。
卢氏曰:沈湎则凶,中正则吉也。
上六:入于穴,
荀爽曰:需道已终,云当下入穴也。云上升极,则降而为雨,故《诗》云:朝跻于西,崇朝其雨,则还入地,故曰“入于穴”。云雨入地,则下三阳动而自至者也。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荀爽曰:三人,谓下三阳也。须时当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当循臣职。故“敬之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荀爽曰:上降居三,虽不当位,承阳有实,故“终吉”,无“大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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