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鱼】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后因以“熊鱼”比喻难以兼得的事物。宋范成大《丙午新正书怀》诗之六:“鹏鷃相安无可笑,熊鱼自古不容兼。”明徐渭《避暑豁然堂大雨》诗:“百事兼熊鱼,往往非着意。”清赵翼《自遣》诗:“熊鱼兼取本天慳,老去尘缘已尽删。”
【等】1. 古代指顿齐竹简(书)。 2. 数量、程度相同,或地位一般高:相~。平~。~于。~同。~值。~量齐观。 3.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级。~次。~第。~而下之。 4. 特指台阶的级。 5. 种,类:这~事。 6.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我~。尔~。 7. 表示列举未尽,或用于列举煞尾:北京、上海~地。 8. 候,待:~候。~待。 9. 待到:~我写完。 10. 同“戥”。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欲】1.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念。~望。~火。食~。情~。禁~。纵~。 2. 想要,希望:~盖弥彰。~罢不能。~速不达。 3. 需要:胆~大而心~细。 4. 将要:摇摇~坠。山雨~来风满楼。 5. 婉顺的样子。
【者】1. 用在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词组后,并与其相结合,指人、指事、指物、指时等:读~。作~。二~必居其一。来~。 2. 助词,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陈胜~,阳城人也。 3. 这,此(多用在古诗词曲中):~个。~回。~番。~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