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拈起、指法都生释义


【再】1. 表示又一次,有时专指第二次,有时又指多次:~次。~衰三竭。  2. 表示重复或继续,多指未然:~说。  3. 表示更,更加:~勇敢一点。  4.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想好了~写。

【拈】◎ 用手指搓捏或拿东西:~须。~轻怕重。 典

【起】1.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床。~立。~居。~夜。  2. 离开原来的位置:~身。~运。~跑。  3. 开始:~始。~码(最低限度,最低的)。~步。~初。~讫。~源。  4. 拔出,取出:~锚。~获。  5. 领取(凭证):~护照。  6. 由下向上,由小往大里涨:~伏。~劲。~色。  7. 发生,产生,发动,提出:~风。~腻。~敬。~疑。~义。~诉。  8. 长出:~痱子。  9. 拟定:~草。  10. 建造,建立:~房子。白手~家。  11. 群,组,批:一~(一块儿)。  12. 量词,指件,宗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都】1. 大都市:~市。~会。通~大邑。  2.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国~。京~。建~。  3. 美好:“雍容闲雅,甚~”。~丽。~雅。  4. 总:~为一集。  5. 居:“~卿相之位”。  6. 古代称头目、首领。  7. 姓。 | 1. 全,完全:~要。功课学得~不错。  2.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不动。 典

【生】1. 一切可以发育的物体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最初的体积和重量,并能发展长大:诞~。滋~。~长。  2. 造出:~产。  3. 活的,有活力的:~存。~命。~物。~机。出~入死。舍~取义。  4. 有生命的东西的简称:众~。丧~。卫~。  5. 生活,维持生活的:~计。~意。  6. 整个生活阶段:一~。平~。今~。  7. 发出,起动:~病。~气。~效。~花之笔。谈笑风~。  8. 使燃料燃烧起来:~火。  9. 植物果实不成熟:~瓜。  10.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饭。~水。  11. 不熟悉的,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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