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曹制督邮释义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曹】1. 等,辈:尔~(你们)。吾~。  2.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 姓。

【制】1. 规定:因地~宜。~定。~式。~宪。  2. 限定,约束,管束:~止。~裁。专~。~约。抵~。节~。~动。~海权。  3.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公有~。  4.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服。  5. 古代帝王的命令:~诰。  6.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7. 造,作:~造。~做。~品。~图。~革。~版。如法炮(páo )~。

【督邮】置,郡的重要属吏,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司狱讼捕亡。唐以后废。《汉书·尹翁归传》:“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督邮。”《后汉书·何敞传》:“立春日,常召督邮还府。”唐卢纶《送鲍中丞赴太原》诗:“专幙临都护,分曹制督邮。”元辛文房《唐才子传·罗邺》:“既而俯就督邮,不得志。”清袁枚《随园随笔·督邮》:“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鉅野薛氏,以三互之禁,转拜平原相督邮,似督邮官卑而权重。此渊明所以有折腰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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