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命犒秦师释义


【矫命】受命以行事。《战国策·齐策四》:“券徧合,起矫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鲍彪注:“矫,託也。託言孟尝之命。”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封三娘》:“即以所赠金凤釵,矫命赠之。”2.特指假托君命。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操又矫命称制,遣使发兵。”《新五代史·南唐世家·李景》:“景以觉为宣諭使,召仁达朝金陵,仁达不从。觉惭,还至建州,矫命发汀、建、信、抚州兵攻仁达。”

【犒】◎ 用酒食或财物慰劳:~劳。~赏。~师。 典

【秦】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 )~暮楚。~晋之好。~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2. 中国朝代名:~代。~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3.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师】1. 教人的人:老~。导~。~傅。~生。~徒。~德。良~益友。好(hào )为人~。  2. 擅长某种技术的人:工程~。医~。技~。  3. 效法:~法古人。  4. 榜样:~范。  5. 指由师徒或师生关系产生的:~母。~兄。~弟。~妹。  6. 对和尚或道士的尊称:法~。禅~。  7. 军队:会~。出~。  8. 军队的编制单位,团或旅的上一级:~长。~座。  9. 一国的首都:京~。  10.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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